GB50112-201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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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 为了在膨胀土地区建筑工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膨胀土地区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1.0.3 膨胀土地区的工程建设,应根据膨胀土的特性和工程要求,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条件、气候特点和土中水分的变化情况等因素,注重地方经验,因地制宜,采取防治措施。

    2. 1. 5 膨胀力

    固结仪中的环力土样,在体积不变时浸水膨胀产生的最 应力。

    2.1.6膨胀变形量value of swelling deformatio

    认证标准2.1.7 线缩率 linear shrinkage rat

    天然湿度下的环刀土样烘十或风十后,其高度减少值与原高 度之比的百分率。

    coefficient of shrinkag

    环刀土样在直线收缩阶段含水量每减少1%时的竖向统

    膨胀土失水收缩稳定后的变形量。

    2. 1. 10 胀缩变形量

    2.1.11 胀缩等级

    在自然气候影响下,由降水、蒸发和温度等因素引起地基工 胀缩变形的有效深度。

    2.1.13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climate influenced markedlylayer 大气影响特别显著的深度。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Pe 土的膨胀力; pk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 力值; pkmax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大 压力值; Qk 对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最不利工况下作用于桩 顶的竖向力; Sc 地基分级变形量: Se 地基土的膨胀变形量; 地基土的胀缩变形量; Ss 地基土的收缩变形量; 在大气影响急剧层内桩侧士的最大胀拔力标准值。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

    fa 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桩的侧阻力特征值; 桩的端阻力特征值: Wi 地表下1m处土的天然含水量:

    Wp 土的塑限含水量; m——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 ef ——土的自由膨胀率; ep——某级荷载下膨胀土的膨胀率; 。—土的竖向线缩率; 入。——土的收缩系数; —土的湿度系数。

    Ap一桩端截面积; d一基础埋置深度; da一大气影响深度; h:一—第i层土的计算厚度; ho一一土样的原始高度; hw一—某级荷载下土样浸水膨胀稳定后的高度; 1 建筑物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 la桩端进入大气影响急剧层以下或非膨胀土层中的 长度; lp 基础外边缘至坡肩的水平距离; up 桩身周长; Vo 土样原始体积; Uw 土样在水中膨胀稳定后的体积; 之i 第i层土的计算深度; Zen 膨胀变形计算深度; Zsn 收缩变形计算深度; R 设计斜坡的鱼度

    2.2.4设计参数和计算系数

    de———膨胀变形量计算经验系数; des——胀缩变形量计算经验系数; ds收缩变形量计算经验系数; 入—桩侧土的抗拔系数。

    3.0.1膨胀土应根据土的自由膨胀率、场地的工程地质特征和 建筑物破坏形态综合判定。必要时,尚应根据土的矿物成分、阳 离子交换量等试验验证。进行矿物分析和化学分析时,应注重测 定蒙脱石含量和阳离子交换量,蒙脱石含量和阳离子交换量与土 的自由膨胀率的相关性可按本规范表A采用。 3.0.2膨胀土场地上的建筑物,可根据其重要性、规模、功能 要求和工程地质特征以及土中水分变化可能造成建筑物破环或影 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分为甲、乙、内三个设计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2选用

    表3.0.2膨胀士场地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 变形设计; 3建造在坡地或斜坡附近的建筑物以及受水平荷载作用的 高层建筑、高算构筑物和挡土结构、基坑支护等工程,尚应进行 稳定性验算。验算时应计及水平膨胀力的作用。 3.0.4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设计值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3.0.5膨胀土地区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 规定。

    3.0.6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应按本规范附录

    的要求进行长期的升降和水平位移观测。地下室侧墙和高度大于 3m的挡土结构,宜对侧墙和挡土结构进行土压力观测

    4.1.1膨胀土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 步勘察和详细勘察阶段。对场地面积较小、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 没经验的地区,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对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或 有大量建筑物破坏的地区,应进行施工勘察等专门性的勘察工 作。各阶段勘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第4.1.6条 的规定。

    1搜集区域地质资料,包括土的地质时代、成因类型、地 形形态、地层和构造。了解原始地貌条件,划分地貌单元; 2采取适量原状土样和扰动土样,分别进行自由膨胀率试 验,初步判定场地内有无膨胀土及其膨胀潜势; 3调查场地内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和分布范围: 4调查地表水集聚、排泄情况,以及地下水类型、水位及 其变化幅度; 5收集当地不少于10年的气象资料,包括降水量、蒸发 力、十旱和降水持续时间以及气温、地温等,了解其变化特点; 6调查当地建筑经验,对已开裂破坏的建筑物进行研究 分析。 4.1.3初步勘察应确定膨胀土的胀缩等级,应对场地的稳定性 和地质条件作出评价,并应为确定建筑总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 地基基础方案和预防措施,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提供资料和 建议,同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且已有资料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 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所用比例尺宜采用1/1000~1/5000; 2香明场地内滑坡、地裂等不良地质作用,并评价其危害 程度; 3预估地下水位季节性变化幅度和对地基土胀缩性、强度 等性能的影响; 4采取原状土样进行室内基本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收缩试 验、膨胀力试验和50kPa压力下的膨胀率试验,判定有无膨胀 土及其膨胀潜势,查明场地膨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地基胀缩 等级。 4.1.4详细勘察应查明各建筑物地基土层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 质和胀缩性能,并应为地基基础设计、防治措施和边坡防护,以 及不良地质作用的治理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建议,同时应 包括下列内容: 1采取原状土样进行室内50kPa压力下的膨胀率试验、收 缩试验及其资料的统计分析,确定建筑物地基的胀缩等级; 2进行室内膨胀力、收缩和不同压力下的膨胀率试验; 3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中有特殊要求的建 筑物,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进行现场浸水载荷试验; 4对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方案、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措施 等提出建议。 4.1.5勘探点的布置、孔深和土样采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勘探点的布置及控制性钻孔深度应根据地形地貌条件和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确定,钻孔深度不应小于大气影响深度,且控 制性勘探孔不应小于8m,一般性勘探孔不应小于5m; 2取原状土样的勘探占应想据地其其础设计等级地鸦单

    4.1.5勘探点的布置、孔深和土样采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勘探点的布置及控制性钻孔深度应根据地形地貌条件和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确定,钻孔深度不应小于大气影响深度,且控 制性勘探孔不应小于8m,一般性勘探孔不应小于5m; 2取原状土样的勘探点应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地貌单 元和地基土胀缩等级布置,其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 详细勘察阶段,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不应少于勘 探点总数的2/3,且不得少于3个勘探点; 3采取原状土样应从地表下1m处开始,在地表下1m至大

    气影响深度内,每1m取土样1件;土层有明显变化处,宜增加 取土数量;大气影响深度以下,取土间距可为1.5m~2.0m。 4.1.6钻探时,不得向孔内注水。

    4.2.1自由膨胀率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进行。膨胀五 的自由膨胀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ef一一膨胀土的自由膨胀率(%); vo一一土样原始体积(mL)。 4.2.2膨胀率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E和附录F的规定执行。某 级荷载下膨胀土的膨胀率应按下式计算:

    4.2.2膨胀率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E和附录F的规定执行。某 级荷载下膨胀土的膨胀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ep 某级荷载下膨胀土的膨胀率(%); hw—某级荷载下土样在水中膨胀稳定后的高度(mm); ho一一土样原始高度 (mm)。

    式中:ep 某级荷载下膨胀土的膨胀率(%); hw一一某级荷载下土样在水中膨胀稳定后的高度(mm); ho一土样原始高度(mm)。 4.2.3膨胀力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执行。 4.2.4收缩系数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执行。膨胀土的 收缩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4.2.3膨胀力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执行。 膨业士的

    4.2.3膨胀力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执行。

    1 场地评价应查明膨胀土的分布及地形地貌条件,并应根

    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土的膨胀潜势和地基胀缩等级等指标,对建 场地进行综合评价,对工程地质及土的膨胀潜势和地基胀缩争 进行分区。

    4.3.2建筑场地的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形坡度小于5°,或地形坡度为5°~14°且距坡肩水平距 离大于10m的坡顶地带,应为平坦场地; 2地形坡度大于等于5°,或地形坡度小于5°且同一建筑物 范围内局部地形高差大于1m的场地,应为坡地场地。 4.3.3场地具有下列工程地质特征及建筑物破坏形态,且土的 自由膨胀率大于等于40%的黏性土,应判定为膨胀土: 1土的裂隙发育,常有光滑面和擦痕,有的裂隙中充填有 灰白、灰绿等杂色黏土。自然条件下皇坚硬或硬塑状态; 2多出露于二级或二级以上的阶地、山前和盆地边缘的丘 陵地带。地形较平缓,无明显自然陡坎; 3常见有浅层滑坡、地裂。新开挖坑(槽)壁易发生塌 等现象; 4建筑物多呈“倒八字”、“X”或水平裂缝,裂缝随气候 变化而张开和闭合。

    4.3.4膨胀土的膨胀潜势应按表4.3.4分类,

    表 4.3.4膨胀士的膨胀潜势分类

    4.3.5膨胀土地基应根据地基胀缩变形对低层砌体房屋

    程度进行评价,地基的胀缩等级可根据地基分级变形量按表 4. 3. 5 分级,

    表4.3.5膨胀土地基的胀缩等级

    4.3.6地基分级变形量应根据膨胀土地基的变形特征确定,可 分别按本规范式(5.2.8)、式(5.2.9)和式(5.2.14)进行计 算,其中土的膨胀率应按本规范附录E试验确定。 4.3.7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结合 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荷载较大的重要建筑物宜采用本规范附录C现场浸水载 荷试验确定; 2已有大量试验资料和工程经验的地区,可按当地经验 确定。

    算,其中土的膨胀率应按本规范附录E试验确定。

    1荷载较大的重要建筑物宜采用本规范附录C现场浸水载 荷试验确定; 2已有大量试验资料和工程经验的地区,可按当地经验 确定。

    5.1.1膨胀土地基上建筑物的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原则。设计时,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特征和水文气象条件以 及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结合当地经验,注重总平面和竖向布 置,采取消除或减小地基胀缩变形量以及适应地基不均匀变形能 力的建筑和结构措施;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施工和维护管理 要求。 5.1.2建筑物地基设计应根据建筑结构对地基不均匀变形的适应 能力,采取相应的措施。地基分级变形量小于15mm以及建造在 常年地下水位较高的低洼场地上的建筑物,可按一般地基设计。 5.1.3地下室外墙的土压力应同时计及水平膨胀力的作用。 5.1.4对烟岗、炉、窑等高温构筑物和冷库等低温建筑物,应 根据可能产生的变形危害程度,采取隔热保温措施, 5.1.5在抗震设防地区,建筑和结构防治措施应同时满足抗震

    2.1膨胀土地基上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应综合下列条件 定

    5.2.1 膨胀土地基上建筑物的基础理置深度,应综合下列条件 确定: 1 场地类型; 2 膨胀土地基胀缩等级; 3 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 4建筑物的结构类型:

    5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6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 础形式和构造; 7相邻建筑物的基础理深: 8地下水位的影响; 9地基稳定性,

    5. 2. 2 膨胀土地基上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不应小于 1m。

    5.2.3平坦场地上的多层建筑物,以基础理深为主要防治措施 时,基础最小埋深不应小于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对于坡地,可 按本规范第5.2.4条确定;建筑物对变形有特殊要求时,应通迟 地基胀缩变形计算确定,必要时,尚应采取其他措施。 5.2.4当坡地坡角为5°~14°,基础外边缘至坡肩的水平距离为 5m~10m时,基础埋深(图5.2.4)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 d 基础埋置深度(m); da一 大气影响深度(m); 设计斜坡坡角(°); 基础外边缘至坡肩的水平距离(m) S

    图5.2.4坡地上基础埋深计算示意

    5.2.5基础底面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轴心荷载作用时,基础底面压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力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

    Pkmax < 1. 2 f

    式中: Pkmax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的最 大压力值(kPa)。 5.2.6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ak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按本规范第4.3.7条 的规定确定; Ym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地下水位以下 取浮重度。

    5.2.7膨胀土地基变形量,可按下列变形特征分别计算:

    5.2.7膨胀土地基变形量,可按下列变形特征分别计算:

    图5.2.8地基土的 膨胀变形计算示意 1一自重压力曲线; 2一附加压力曲线

    图5.2.8地基土的 膨胀变形计算示意 1一自重压力曲线; 2一附加压力曲线

    1场地大然地表下1m处 土的含水量等于或接近最小值 或地面有覆盖且无蒸发可能, 以及建筑物在使用期间,经常 有水浸湿的地基,可按膨胀变 形量计算; 2场地天然地表下1m处 土的含水量大于1.2倍塑限含 水量或直接受高温作用的地基 可按收缩变形量计算; 3其他情况下可按胀缩变 形量计算。

    5.2.8地基土的膨胀变形量应

    Se = de depi · hi

    武中:Se一 地基土的膨胀变形量(mm); de一计算膨胀变形量的经验系数,宜根据当地经验确 定,无可依据经验时,三层及三层以下建筑物可采 用0.6; epi基础底面下第i层土在平均自重压力与对应于荷载 效应准永久组合时的平均附加压力之和作用下的膨 胀率(用小数计),由室内试验确定: h;第i层土的计算厚度(mm); n一—一基础底面至计算深度内所划分的土层数,膨胀变形 计算深度%en(图5.2.8),应根据大气影响深度确 定,有浸水可能时可按浸水影响深度确定;

    图5.2.9地基土收缩变形计算含水量变化示意

    5.2.9),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地表下4m深度内存在不透水基岩 时,可假定含水量变化值为常数L图5.2.9(b)」:

    中:W; 第i层土的含水量变化值(以小数表示); A1 地表下1m处土的含水量变化值(以小数表示); W1、Wp 地表下1m处土的天然含水量和塑限(以小数表 示); w w一一土的湿度系数,在自然气候影响下,地表下1m 处土层含水量可能达到的最小值与其塑限之比

    5.2.11土的湿度系数应根据当地10年以上土的含水量变化硕

    (5. 2. 11)

    代中:α一 当地9月至次年2月的月份蒸发力之和与全年蒸发 力之比值(月平均气温小于0℃的月份不统计在 内)。我国部分地区蒸发力及降水量的参考值可按本 规范附录H取值; C 全年中干燥度大于1.0且月平均气温大于0℃月份 的蒸发力与降水量差值之总和(mm),干燥度为蒸

    发力与降水量之比值 5.2.12大气影响深度应由各气候区土的深层变形观测或含水量 观测及地温观测资料确定;无资料时,可按表5.2.12采用。

    表5.2.12大气影响深度(m)

    5.2.13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可按本规范表5.2.12中的天气 影响深度值乘以0.45采用。 5.2. 14地其±的胀缩变形最应按下式计算

    Sses = 40 (Depi +Asi · Aw;)hi

    (5. 2. 14)

    武中:Ses 地基土的胀缩变形量(mm); des一计算胀缩变形量的经验系数,宜根据当地经验确 定,无可依据经验时,三层及三层以下可取 0. 7。

    1膨胀变形量应取基础的最大膨胀上升量; 2收缩变形量应取基础的最大收缩下沉量: 3胀缩变形量应取基础的最大胀缩变形量; 4变形差应取相邻两基础的变形量之差; 5局部倾斜应取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墙6m10m内基础两 点的变形量之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5.2.16膨胀土地基上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 变形充许值。地基变形充许值应符合表5.2.16的规定。表 5.2.16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充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 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及功能要求确定。

    表5.2.16 膨胀土地基上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

    注:1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

    5.2.17位于坡地场地上的建筑物地基稳定性,应按下列规定进 行验算: 1土质较均匀时,可按圆弧滑动法验算; 2土层较薄,土层与岩层间存在软弱层时,应取软弱层面 为滑动面进行验算; 3层状构造的膨胀土,层面与坡面斜交,且交角小于45 时,应验算层面的稳定性。 5.2.18地基稳定性安全系数可取1.2。验算时,应计算建筑物 和堆料的荷载、水平膨胀力,并应根据试验数据或当地经验计及 削坡卸益应力释放土体吸水膨胀后强度衰减的影响

    5.3场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5.3.1场址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 1宜选择地形条件比较简单,且土质比较均匀、胀缩性较 弱的地段;

    3宜避开地裂、冲沟发育和可能发生浅层滑坡等地段; 4 坡度宜小于14°并有可能采用分级低挡土结构治理的 地段; 5宜避开地下溶沟、溶槽发育、地下水变化剧烈的地段。 5.3.2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建筑物地基土的分级变形量之差,不宜大于35mm; 2竖向设计宜保持自然地形和植被,并宜避免大挖大填; 3挖方和填方地基上的建筑物,应防止挖填部分地基的不 均匀性和土中水分变化所造成的危害; 4应避免场地内排水系统管道渗水对建筑物升降变形的 影响; 5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应布置在膨胀土理 藏较深、胀缩等级较低或地形较平坦的地段; 6建筑物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距建筑物外墙基础外 缘5m范围内不得积水。 5.3.3场地内的排洪沟、截水沟和雨水明沟,其沟底应采取防 渗处理。排洪沟、截水沟的沟边土坡应设支挡。 5.3.4地下给、排水管道接口部位应采取防渗漏措施,管道距 建筑物外墙基础外缘的净距不应小于3m。 5.3.5场地内应进行环境绿化,并应根据气候条件、膨胀土地 基胀缩等级,结合当地经验采取下列措施: 1建筑物周围散水以外的空地,宜多种植草皮和绿离; 2距建筑物外墙基础外缘4m以外的空地,宜选用低矮 耐修剪和蒸腾量小的树木; 3在湿度系数小于0.75或孔隙比大于0.9的膨胀土地区, 种植桉树、木麻黄、滇杨等速生树种时,应设置隔离沟,沟与建 筑物距离不应小于5m。

    5.4.1建筑场地条件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第2款规

    建筑场地条件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第2款规定时,建

    筑物应按坡地场地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规范第5.2.17条和第5.2.18条的规定验算坡体 的稳定性; 2应采取防止坡体水平位移和坡体内土的水分变化对建筑 物影响的措施; 3对不稳定或潜在不稳定的斜坡,应先进行滑坡治理。 5.4.2防治滑坡应综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施工影响等 因素,分析可能产生滑坡的主要因素,并应结合当地建设经验 采取下列措施: 1应根据计算的滑体推力和滑动面或软弱结合面的位置 设置一级或多级抗滑支挡,或采取其他措施; 2挡土结构基础理深应由稳定性验算确定,并应理置在滑 动面以下,且不应小于1.5m; 3应设置场地截水、排水及防渗系统,对坡体裂缝应进行 封闭处理; 4应根据当地经验在坡面干砌或浆砌片石,设置支撑盲沟, 种植草皮等,

    5.4.3挡土墙设计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图5.4.3):

    墙背碎石或砂卵石滤水层的宽度不应小于500mm。滤水

    图5.4.3挡土墙构造示意

    层以外宜选用非膨胀性土回填,并应分层压实; 2墙顶和墙脚地面应设封闭面层,宽度不宜小于2m; 3挡土墙每隔6m10m和转角部位应设变形缝; 4挡土墙墙身应设泄水孔,间距不应大于3m,坡度不应小于 5%,墙背泄水孔口下方应设置隔水层,厚度不应小于300mm。 5.4.4高度不大于3m的挡土墙,主动土压力宜采用楔体试算 法确定。当构造符合本规范第5.4.3条规定时,土压力的计算可 不计水平膨胀力的作用。破裂面上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饱和快 剪强度指标。当十体中有明显通过墙址的裂隙面或层面时,尚应 以该面作为破裂面验算其稳定性。 5.4.5高度大于3m的挡土结构土压力计算时,应根据试验数 据或当地经验确定土体膨胀后抗剪强度衰减的影响,并应计算水 平膨胀力的作用。 5.4.6坡地上建筑物的地基设计,符合下列条件时,可按平坦 场地上建筑物的地基进行设计: 1布置在坡顶的建筑物,按本规范第5.4.3条设置挡土墙 且基础外边缘距挡土墙距离大于5m: 2布置在挖方地段的建筑物,基础外边缘至坡脚支挡结构 的净距大于3m。

    5.4.6坡地上建筑物的地基设计,符合下列条件时,可按

    5.5.1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物的体型应力求简单,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选址宜位于膨胀土层厚度均匀,地形坡度小的 地段; 2建筑物宜避让胀缩性相差较大的土层园林造价,应避开地裂带, 不宜建在地下水位升降变化大的地段。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设 置沉降缝或提高建筑结构整体抗变形能力等措施。

    2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宜设置

    挖方与填方交界处或地基土显著

    2建筑物平面转折部位、高度或荷重有显著差异部位; 3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部位。 5.5.3屋面排水宜采用外排水,水落管不得设在沉降缝处,1 其下端距散水面不应大于300mm。建筑物场地应设置有组织白 排水系统。 5.5.4建筑物四周应设散水,其构造宜符合下列规定(图5.5.4)

    1散水面层宜采用C15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散水垫层宜 采用2:8灰土或三合土水利常用表格,面层和垫层厚度宜按表5.5.4选用; 2散水面层的伸缩缝间距不应大于3m; 3散水最小宽度应按表5.5.4选用。散水外缘距基槽不应 小于300mm,坡度应为3%~5%; 4散水与外墙的交接缝和散水之间的伸缩缝,应填嵌柔性 防水材料。

    表5.5.4散水构造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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