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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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扯,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盘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0. 8 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 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污水处理厂标准规范范本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
2. 0.11 计数检验
general item
general item
inspection by attributes
过过确定拍样样本中不合格的个体数量,对样本总体质量 出判定的检验方法
以抽样样本的检测数据计算总体均值、特征值或推定值, 以此判断或评估总体质量的检验方法
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 表示,
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 用B表示。
2. 0. 16返修 repair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整修等措施
2. 0. 17 返工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更换、重新制作 重新施工等措施。
3.0.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 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 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3.0.2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
3.0.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 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 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 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 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 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 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 司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 设备; 2同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 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在同一项自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 复利用。
3.0.5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表
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 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 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
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 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 验收
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3.0.10计量抽样的错判概率α和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 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 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 宜超过10%
.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租 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0.2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 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 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0.3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戈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 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0.4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 行划分。 4.0.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 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4.0.6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B 采用。 4.0.7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 案,并由蓝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 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 商确定。
规定划分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租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 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 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次、二次抽样可按本 标准附录D判定: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5.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0.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 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 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 0.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规定填写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E填写,填写时应 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G填写;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 录应按本标准附录H填写
5.0.6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 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 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 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 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0.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 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 试验。
5.0.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
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6.0.2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 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自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 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6.0.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
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 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 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总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峻工 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工验地
6.0.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入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 验收。
6.0.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
续表B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送风系统旋流风口、岗位送风t1、织物(布)风管安装,系统调试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脑,排风系统吸风罩及其他空(处理设备安装,厨房、卫生间排风系统安装,系统调试风管与配件制.。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防排烟系统排烟风阀(口)、常闭正压风口、防火风管安装,系统调试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除尘系统除尘器与排污设备安装,吸尘罩安装,高温风管绝热,系统调试通风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6与空调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舒适性组合式空调机纠安装、消声器、静电除尘器、空调系统换热器、紫外线火菌器等设备安装,风机盘管、变风量与定风送风装置、射流喷口等末端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系统调试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恒温恒湿组合式空调机红安装.电加热器、加湿器等设空调系统备安装,精密空调机维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系统调试风管与配件制,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净化空调机组安装、消声再器、静电除尘器、换净化空调系统热器、紫外线灭荫器等设备安装,中、高效过滤器及风机过滤器单元等未端设备清洗与安装,洁净度测试,风管设备绝热,系统调试16
续表B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T程分项工程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地下人防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通风系统过滤吸收器、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等专用设备安装,系统调试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真空吸尘系统管道安装,快速接口安装,风机与滤尘设备安装,系统压力试验及调试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冲洗,管道、设备防腐,板式热交换器,冷凝水系统辐射板及辐射供热、供冷地埋管.热泵机组设备安装,管道、设备绝热,系统压力试验及调试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空调(冷、管道冲洗,管道、设备防、冷却塔与水处理通风热)水系统设备安装,防冻伴热设备安装,管道、设备绝与空调热,系统压力试验及调试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冷却永系统管道冲洗,管道、设备防腐,系统灌水渗漏及排放试验,管道、设备绝热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土壤源热浆管道冲洗,管道、设备防腐,理地换热系统与换热系统管网安装,管道、设备绝热,系统压力试验及调试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水源热泵管道冲洗,管道、设备防腐。地表水源换热管换热系统及管网安装,除垢设备安装,管道、设备绝热。系统压力试验及调试管道系统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冲洗,管道、设备防瘤,蓄水罐与蓄冰槽、蓄能系统罐安装,管道、设备绝热,系统压力试验及调试17
续表B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梯架,托盘、槽盒和导管安装,线缆敷设,防范系统设备安装,软件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应急响应系统设备安装,软件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供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空气调节系智能建筑8统,给水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监控与安机房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室内装饰装修,电磁屏蔽,系统调试,试运行接地装置,接地线,等电位联接,屏蔽设施,防雷与接地电涌保护器,线缆敷设,系统调试,试运行墙体节能,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围护系统节能地面节能供暖空调设备供暖节能。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空调与供及管网节能暖系统冷热源节能,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能建筑节能电气动力节能配电节能,照明节能监控系统节能监测系统节能,控制系统节能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节能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电力驱动的导轨,门系统,轿厢,对重,安全部件,悬挂鬼引式或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气装暨,整机强制式电梯安装验收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液压系统。10电梯液压电梯导轨。门系统,轿厢,对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自动扶梯、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整机安装自动人行道验收21
对录 D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一次、二次抽样判
往:(1)和(2)表示抽样次数,(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两次抽样的累计数量。
附录E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附录 G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G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编号:单位(子单位)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程名称数量数量技术(质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包内容负责人子分部工分项工程检验批序号程名称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名称数量1234568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结果观感质量检验结果综合验收结论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施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2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26
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来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来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总则 术语· 41 基本规定· 4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47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49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54
1.0.1本条是编制统标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 标维的宗旨和原则,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 和原则,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本标准适用于施工质量的验 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1.0.2本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规定了建筑丁程 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 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划 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的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 要求,以指导和协调本系列标维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编制。 第二部分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 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1.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标准还包括各专业验收规 范、专业技术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试验方法标准、检测技术标 推、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
3.0.1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应推行 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应有健全的生产控制和 合格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不仅包括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 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验 以及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还应 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等。施工单位还 应通过内部的审核与管理者的评审,找出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 可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的措施和跟踪检查落实等措施,便 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是使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的基本保证。 同时施工单位应重视综合质量控制水平,从施工技术、管理 制度、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制定综合质量控制水平指标,以提高 企业整体管理、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3.0.2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
旅庐纹 86号),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等必须实行 监理。对于该规定包含范围以外的工程,也可由建设单位完成相 应的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污水标准规范范本,
1用子建筑上程的主要材料、平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的进场检验和重要建筑材料、产品的复验。为把握重 点环节,要求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 要材料、产品进行复检,体现了以人为本、节能、环保的理念和 原则。 2为保障工程整体质量,应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目前各 专业的施工技术规范正在编制,并陆续实施,施工单位可按照执
鼓励有能力的施工单位编制企业标准,并按照企业标准的要求控 制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完成每道工序后,除了自检、 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 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 交接检验,使各工序之间和各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有机的 整体。 3工序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基本组成部分,一个检验批可能 由一道或多道工序组成。根据自前的验收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 质量控制到检验批,对工序的质量一般由施工单位通过自检予以 控制,但为保证工程质量,对监理单位有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 蓝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4本条规定了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条件和 要求。 1相同施工单位在同一项自中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 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往往属于同一批次,如果按每一个单位 工程分别进行复验、试验势必会造成重复,且必要性不大,因此 规定可适当调整抽样复检,试验数量,具体要求可根据相关专业 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2施工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符合条件时, 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但对施工安装后的工程质量应 按分部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测试验,不能减少抽样数量,如结构实 体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 3在实际工程中,同一专业内或不同专业之间对同一对象 有重复检验的情祝,并需分别填写验收资料。例如混凝土结构隐 蔽工程检验批和钢筋工程检验批,装饰装修工程和节能工程中对 门窗的气密性试验等。因此本条规定可避免对同一对象的重复检 验,可重复利用检验成果。 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应有具体 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并事先报
3.0.6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 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岗位、专业 和技术职称等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 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 协商确定。 3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 规定。 4见证检验的项目、内容、程序、抽样数量等应符合国家、 行业和地方有关规范的规定。 5考虑到隐蔽工程在隐蔽后难以检验,因此隐蔽工程在隐 蔽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本标准修订适当扩大抽样检验的范围,不仅包括涉及结 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还包括涉及节能,环境保护等的 分部工程钢筋标准规范范本,具体内容可由各专业验收规范确定,抽样检验和实体 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7观感质量可通过观察和简单的测试确定,观感质量的综 合评价结果应由验收各方共同确认并达成一致。对影响观感及使 用功能或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3.0.7本条明确给出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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