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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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提高我国屋面工程技术水平,做到保证质量、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环保节能,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和防火安全等有关规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措施。
1.0.4 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自然环境中,材料孔隙中所含有的水分与空气湿度达到平 衡时,这部分水的质量占材料于质量的百分比。
2. 0. 13相容性
目邻两种材料之间互不产生有害的物理和化学作用的性能。
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2.0.14 纤维材料 fiber materia
将熔融岩石、矿渣、玻璃等原料经高温熔化,采用离心法 气体喷射法制成的板状或毡状纤维制品
以异氰酸酯、多元醇为主要原料加入发泡剂等添加剂,理 用专用喷涂设备在基层上连续多遍喷涂发泡聚氨酯后,形成 接缝的硬泡体
用物理方法将发泡剂水溶液制备成泡沫,再将泡沫加人到由 水泥、骨料、掺合料、外加剂和水等制成的料浆中,经混合搅 拌、现场浇筑、自然养护而成的轻质多孔混凝土。
由玻璃透光面板与支承体系组成的屋顶
0.1 屋面工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和阻止水侵人建筑物内的作用; 2 冬季保温减少建筑物的热损失和防止结露; 3 夏李隔热降低建筑物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 4 适应主体结构的受力变形和温差变形; 5 承受风、雪荷载的作用不产生破坏: 6 具有阻止火势蔓延的性能: 7 满足建筑外形美观和使用的要求。 0.2 屋面的基本构造层次宜符合表3.0.2的要求。设计人员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功能、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组合。
表3. 0.2 屋面的基本构造层次
注:1表中结构层包括混凝土基层和木基层;防水层包括卷材和涂膜防水层;保 护层包括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2有隔汽要求的屋面,应在保温层与结构层之间设隔汽层
3.0.3屋面工程设计应遵照“保证功能、构造合理、防排结合 优选用材、美观耐用”的原则。 3.0.4屋面工程施工应遵照“按图施工、材料检验、工序检查、 过程控制、质量验收”的原则。 3.0.5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 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 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屋面防水等级和设 防要求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表3.0.5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3.0.6建筑屋面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均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GB50189、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JGJ26、《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的有 关规定。
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并应按有关规定实施, 3.0.11屋面工程应建立管理、维修、保养制度;屋面排水系统 应保持畅通,应防止水落口、檐沟、天沟堵塞和积水
4.1.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造型、使用功能、环境条 件,对下列内容进行设计: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2 屋面构造设计; 3 屋面排水设计; 4 找坡方式和选用的找坡材料; 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厚度、规格及其主要性能; 6 保温层选用的材料、厚度、燃烧性能及其主要性能; 接缝密封防水选用的材料及其主要性能 4.1.2 屋面防水层设计应采取下列技术措施: 1 卷材防水层易拉裂部位,宜选用空铺、点粘、条粘或机 械固定等施工方法; 2结构易发生较大变形、易渗漏和损坏的部位,应设置卷 材或涂膜附加层; 3在坡度较大和垂直面上粘贴防水卷材时,宜采用机械固 定和对固定点进行密封的方法: 卷材或涂膜防水层上应设置保护层; 在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4.1.3 屋面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在下列情况下应具有相容性: 1 卷材或涂料与基层处理剂: 2 卷材与胶粘剂或胶粘带; 3 卷材与卷材复合使用; 4 卷材与涂料复合使用; 5 密封材料与接缝基材。
1外露使用的防水层,应选用耐紫外线、耐老化、耐候性 好的防水材料; 2上人屋面,应选用耐霉变、拉伸强度高的防水材料; 3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屋面,应选用耐腐蚀、耐霉变、耐 穿刺、耐长期水浸等性能的防水材料; 4薄壳、装配式结构、钢结构及大跨度建筑屋面,应选用 耐候性好、适应变形能力强的防水材料; 5倒置式屋面应选用适应变形能力强、接缝密封保证率高 的防水材料; 6坡屋面应选用与基层粘结力强、感温性小的防水材料; 7屋面接缝密封防水,应选用与基材粘结力强和耐候性好 适应位移能力强的密封材料: 8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和涂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JC1066的有关规定。 4.1.5屋面工程用防水及保温材料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要求;屋面工程用防水及保温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 韩县卫贴西书
4.2.1屋面排水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形式、气候条 件、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 4.2.2屋面排水方式可分为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有组织 排水时,宜采用雨水收集系统。 4.2.3高层建筑屋面宜采用内排水;多层建筑屋面宜采用有组 织外排水;低层建筑及檐高小于10m的屋面,可采用无组织排 水。多跨及汇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宜采用天沟排水,天沟找坡较长
4.2.1屋面排水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形式、气候条 件、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 4.2.2屋面排水方式可分为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有组织
件、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
、屋面汇水面积等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推
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4.2.5) 屋面应适当划分排水区域,排水路线应简捷,排水应 通畅。
4.2.5屋面应适当划分排水区域,排水路线应简捷,
4.2.6采用重力式排水时,屋面每个汇水面积内,雨水
管不宜少于2根;水落口和水落管的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造型 要求和屋面汇水情况等因素确定
4.2.7高跨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其低跨屋面受水冲刷
应加铺一层卷材,并应设40mm~50mm厚、300mm~ 宽的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高跨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 管下应加设水簸箕。
4.2.8暴雨强度较大地区的大型屋面,宜采用虹吸式屋
4.2.9严寒地区应采用内排水,寒冷地区宜采用内排水。 4.2.10湿陷性黄土地区宜采用有组织排水,并应将雨雪水直接 排至排水管网
4.2.9严寒地区应采用内排水,寒冷地区宜采用内排水。
量经计算确定。钢筋混凝土檐沟、天沟净宽不应小于300mm, 分水线处最小深度不应小于100mm:沟内纵向坡度不应小于 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檐沟、天沟排水不得流经变 形缝和防火墙,
4.2.13坡屋面檐口宜采用有组织排水,檐沟和水落斗可采用金 属或塑料成品
4.3找坡层和找平层设计
4.3.1混凝土结构层宜采用结构找坡,坡度不应小于3%;当 采用材料找坡时,宜采用质量轻、吸水率低和有一定强度的材 料,坡度宜为2%。 4.3.2卷材、涂膜的基层宜设找平层。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求
坡度宜为 2%。 3.2卷材、涂膜的基层宜设找平层。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 符合表 4. 3.2 的规定。
表 4.3.2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求
4.3.3保温层上的找平层应留设分格缝,缝宽宜为5mm~
4.3.3保温层上的找平层应留设分格缝,缝宽宜为5mm~ 20mm,纵横缝的间距不宜大于6m
4.4保温层和隔热层设讯
保温层应根据屋面所需传热系数或热阻选择轻质、高效 材料,保温层及其保温材料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保温层及其保温材料
4.4.2保温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层宜选用吸水率低、密度和导热系数小,并有一定 强度的保温材料; 2保温层厚度应根据所在地区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 计算确定; 3保温层的含水率,应相当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状态 下的平衡含水率; 4屋面为停车场等高荷载情况时,应根据计算确定保温材 料的强度;
5纤维材料做保温层时,应采取防止压缩的措施: 6屋面坡度较大时,保温层应采取防滑措施; 7封闭式保温层或保温层干燥有困难的卷材屋面,宜采取 排汽构造措施。 4.4.3屋面热桥部位,当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 时,均应作保温处理。 4.4.4当严寒及寒冷地区屋面结构冷凝界面内侧实际具有的 蒸汽渗透阻小于所需值,或其他地区室内湿气有可能透过屋面 结构层进入保温层时,应设置隔汽层。隔汽层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隔汽层应设置在结构层上、保温层下; 2隔汽层应选用气密性、水密性好的材料: 3隔汽层应沿周边墙面向上连续铺设,高出保温层上表面 不得小于150mm。 4.4.5屋面排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找平层设置的分格缝可兼作排汽道,排汽道的宽度宜 为40mm; 2排汽道应纵横贯通,并应与大气连通的排汽孔相通,排 汽孔可设在檐口下或纵横排汽道的交叉处; 3排汽道纵横间距宜为6m,屋面面积每36m宜设置一个 排汽孔,排汽孔应作防水处理; 4在保温层下也可铺设带支点的塑料板 4.4.6 倒置式屋面保温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倒置式屋面的坡度宜为3%; 2 保温层应采用吸水率低,且长期浸水不变质的保温材料: 板状保温材料的下部纵向边缘应设排水凹缝: 保温层与防水层所用材料应相容匹配; 保温层上面宜采用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凝士做保护层; 6檐沟、水落口部位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堵头或砖砌堵头 并应作好保温层排水处理。
4.7屋面隔热层设计应根据地域、气候、屋面形式、建筑 、使用功能等条件,采取种植、架空和蓄水等隔热措施
4.4.8种植隔热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隔热层的构造层次应包括植被层、种植土层、过滤 层和排水层等; 2种植隔热层所用材料及植物等应与当地气候条件相适应 并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种植隔热层宜根据植物种类及环境布局的需要进行分区 布置,分区布置应设挡墙或挡板; 4排水层材料应根据屋面功能及环境、经济条件等进行选 择;过滤层宜采用200g/m~400g/m的土工布,过滤层应沿种 植土周边向上铺设至种植土高度; 5种植土四周应设挡墙,挡墙下部应设泄水孔,并应与排 水出口连通; 6种植土应根据种植植物的要求选择综合性能良好的材料 种植土厚度应根据不同种植土和植物种类等确定; 7种植隔热层的屋面坡度大于20%时,其排水层、种植土 应米取防滑措施。 4.4.9架空隔热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隔热层宜在屋顶有良好通风的建筑物上采用,不宜 在寒冷地区米用; 2当采用混凝土板架空隔热层时,屋面坡度不宜大于5%; 3架空隔热制品及其支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 标准的规定; 4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宜为180mm~300mm,架空板与女儿 墙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 5当屋面宽度大于10m时,架空隔热层中部应设置通风 屋脊; 6架空隔热层的进风口,宜设置在当地炎热季节最大频率 M上T
1架空隔热层宜在屋顶有良好通风的建筑物上采用,不宜 在寒冷地区采用; 2当采用混凝土板架空隔热层时,屋面坡度不宜大于5%; 3架空隔热制品及其支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 标准的规定; 4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宜为180mm~300mm,架空板与女儿 墙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 5当屋面宽度大于10m时,架空隔热层中部应设置通风 屋脊; 6架空隔热层的进风口,宜设置在当地炎热季节最大频率 风向的正压区,出风口宜设置在负压区。
1蓄水隔热层不宜在寒冷地区、地震设防地区和振动较大 的建筑物上采用; 2蓄水隔热层的蓄水池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抗渗 等级不低于P6的现浇混凝土,蓄水池内宜采用20mm厚防水砂 浆抹面; 3蓄水隔热层的排水坡度不宜大于0.5% 4蓄水隔热层应划分为若于蓄水区,每区的边长不宜大于 10m,在变形缝的两侧应分成两个互不连通的蓄水区。长度超过 40m的蓄水隔热层应分仓设置,分仓隔墙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或 砌体; 5蓄水池应设溢水口、排水管和给水管,排水管应与排水 出口连通; 6蓄水池的蓄水深度宜为150mm~200mm 7蓄水池溢水口距分仓墙顶面的高度不得小于100mm; 8蓄水池应设置人行通道
4.5卷材及涂膜防水层设计
4.5.1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
4.5.1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5.1的 规定。
5.1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和防
注: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防水层仅作单层卷材时,应符合有关单层防水卷材 屋面技术的规定。
屋面防水做法中,防水层仅作单层卷材时,应符合有关单层防水卷材
防水卷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
1防水卷材可按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和高聚物改性沥青防 水卷材选用,其外观质量和品种、规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 标准的规定; 2应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坡度和使用 条件等因素,选择耐热度、低温柔性相适应的卷材: 3应根据地基变形程度、结构形式、当地年温差、日温差 和振动等因素,选择拉伸性能相适应的卷材; 4应根据屋面卷材的暴露程度,选择耐紫外线、耐老化 耐霉烂相适应的卷材; 5种植隔热屋面的防水层应选择耐根穿防水卷材。 4.5.3防水涂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涂料可按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 料和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选用,其外观质量和品种、型号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2应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坡度和使用 条件等因素,选择耐热性、低温柔性相适应的涂料; 3应根据地基变形程度、结构形式、当地年温差、日温差 和振动等因素,选择拉伸性能相适应的涂料; 4应根据屋面涂膜的暴露程度,选择耐紫外线、耐老化相 适应的涂料; 5屋面坡度大于25%时,应选择成膜时间较短的涂料。 4.5.4复合防水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的防水卷材与防水涂料应相容; 2 防水涂膜宜设置在防水卷材的下面; 3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不得作为防水卷材粘结材料使用; 4水乳型或合成高分子类防水涂膜上面,不得采用热熔型 防水卷材; 5水乳型或水泥基类防水涂料,应待涂膜实十后再采用冷 灿炜上光
4.5.5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5的规定
表4.5.5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mm)
4.5.6每道涂膜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6的规定。
4.5.7复合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4.5.7的规定。
4.5.7复合防水层最小厚度(mm
4.5.8下列情况不得作为屋面的道防水设防:
自长收 1 混凝土结构层; 2 I型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 装饰瓦及不搭接瓦; 4 隔汽层; 5 细石混凝土层; 6 卷材或涂膜厚度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防水层 5.9 附加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檐沟、大沟与屋面交接处、屋面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以 及水落口、伸出屋面管道根部等部位,应设置卷材或涂膜附 加层; 2屋面找平层分格缝等部位,宜设置卷材空铺附加层,其 空铺宽度不宜小于100mm; 3附加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9的规定。
表4.5.9附加层最小厚度(mm)
注:涂膜附加层应夹铺胎体增强材料。
防水卷材接缝应采用搭接缝,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表 0的规定。
4.5.10 的规定
表4.5.10卷材搭接宽度(mm)
4.5.11胎体增强材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胎体增强材料宜采用聚酯无纺布或化纤无纺布; 2胎体增强材料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短边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70mm; 3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的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
幅宽的1/3; 4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不得相互垂直铺设。
4.6接缝密封防水设计
4.6.1屋面接缝应按密封材料的使用方式,分为位移接缝和非 位移接缝。屋面接缝密封防水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6.1的规定。
表 4.6. 1 屋面接缝密封防水技术要求
6.2接缝密封防水设计应保证密封部位不渗水,并应做到 密封防水与主体防水层相匹配
缝密封防水与主体防水层相匹配。 4.6.3密封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构造特点和 使用条件等因素,选择耐热度、低温柔性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2应根据屋面接缝变形的大小以及接缝的宽度,选择位移
4.6.3密封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能力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3应根据屋面接缝粘结性要求,选择与基层材料相容的密 封材料; 4应根据屋面接缝的暴露程度,选择耐高低温、耐紫外线、 耐老化和耐潮湿等性能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4.6.4位移接缝密封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缝宽度应按屋面接缝位移量计算确定; 2接缝的相对位移量不应大于可供选择密封材料的位移 能力; 3密封材料的嵌填深度宜为接缝宽度的50%~70%; 4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设置背衬材料,背衬材料应大 于接缝宽度20%,嵌入深度应为密封材料的设计厚度; 5背衬材料应选择与密封材料不粘结或粘结力弱的材料: 并应能适应基层的伸缩变形,同时应其有施工时不变形、复原率 高和耐久性好等性能
4.7.1上人屋面保护层可采用块体材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 不上人屋面保护层可采用浅色涂料、铝箔、矿物粒料、水泥砂浆 等材料。保护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7.1的 规定。
.1保护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
4.7.2采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宜设分格缝,其纵横间距不 宜大于10m,分格缝宽度宜为20mm,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4.7.3采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时,表面应抹平压光,并应设表 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1m。 4.7.4采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表面应抹平压光,并应设 分格缝,其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m,分格缝宽度宜为10mm~ 20mm,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4.7.5采用淡色涂料做保护层时,应与防水层粘结牢固,厚薄 应均匀,不得漏涂。 4.7.6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或山 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缝内宜填塞聚苯乙烯泡 沫塑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4.7.7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 道,应铺设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4.7.8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涂膜 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隔离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 宜符合表 4.7. 8 的规定。
7.6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或 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缝内宜填塞聚苯乙烯 塑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4.7.7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
道,应铺设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士保护层。 4.7.8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涂膜 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隔离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 宜符合表4.7.8的规定。
表4.7.8隔离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
瓦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8.1的规定。
表4.8.1瓦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
注:防水层厚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5.5条或第4.5.6条Ⅱ级防水的规定。
4.8.27 瓦屋面应根据瓦的类型和基层种类采取相应的构造做法。 4.8.3瓦屋面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应做不小于 250mm高的泛水处理。 4.8.4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瓦片 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4.8.5严寒及寒冷地区瓦屋面,檐口部位应采取防止冰雪融化 下坠和冰坝形成等措施。 4.8.6防水垫层宜采用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聚合物改性 沥青防水垫层,其最小厚度和搭接宽度应符合表4.8.6的规定。
表4.8.6防水垫层的最小厚度和搭接宽度(mm)
4.8.7在满足屋面荷载的前提下,瓦屋面持钉层厚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持钉层为木板时,厚度不应小于20mm; 2持钉层为人造板时,厚度不应小于16mm; 3持钉层为细石混凝土时,厚度不应小于35mm。 4.8.8瓦屋面檐沟、天沟的防水层,可采用防水卷材或防水涂 膜,也可采用金属板材。
8.9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的坡度不应小于 30%。
4.8.10采用的木质基层、顺水条、挂瓦条,均应作防腐、防火 和防蛀处理;采用的金属顺水条、挂瓦条,均应作防锈蚀处理。 4.8.11 烧结瓦、混凝土瓦应采用干法挂瓦,瓦与屋面基层应固 定牢靠。
4.8.12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
瓦屋面檐口挑出墙面的长度不宜小于300mm; 2 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40mm; 脊瓦下端距坡面瓦的高度不宜大于80mm; 4 瓦头伸人檐沟、天沟内的长度宜为50mm~70mm; 5 金属檐沟、天沟伸人瓦内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m; 6 瓦头挑出檐口的长度宜为50mm~70mm; 7 突出屋面结构的侧面瓦伸人泛水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4.8.13沥青瓦屋面的坡度不应小于20%。 4.8.14沥青瓦应具有自粘胶带或相互搭接的连锁构造。矿物粒 料或片料覆面沥青瓦的厚度不应小于2.6mm,金属箔面沥青瓦 的厚度不应小于2mm。 4.8.15沥青瓦的固定方式应以钉为主、粘结为辅。每张瓦片上 不得少于4个固定钉;在大风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每 张瓦片不得少于6个固定钉。 4.8.16天沟部位铺设的沥青瓦可采用搭接式、编织式、开 式。搭接式、编织式铺设时,沥青瓦下应增设不小于1000mm 宽的附加层;开式铺设时,在防水层或防水垫层上应铺设厚度
4.8.17沥青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150mm; 2脊瓦与脊瓦的压盖面不应小于脊瓦面积的1/2; 3沥青瓦挑出檐口的长度宜为10mm20mm;
金属泛水板与沥青瓦的搭盖宽度不应小于100mm; 金属泛水板与突出屋面墙体的搭接高度不应小于250mm; 6 金属滴水板伸入沥青瓦下的宽度不应小于80mm。
表4.9.1金属板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
I级 压型金属板十防水垫层 亚级 压型金属板、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注:1当防水等级为I级时,压型铝合金板基板厚度不应小于0.9mm;压型钢板 基板厚度不应小于0.6mm; 2当防水等级为I级时,压型金属板应采用360°咬口锁边连接方式; 3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仅作压型金属板时,应符合《金属压型板应用技 术规范》等相关技术的规定。 4.9.2金属板屋面可按建筑设计要求,选用镀层钢板、涂层钢 板、铝合金板、不锈钢板和钛锌板等金属板材。金属板材及其配 套的紧固件、密封材料,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现 行国家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4.9.3金属板屋面应按围护结构进行设计,并应具有相应的承 载力、刚度、稳定性和变形能力。 4.9.4金属板屋面设计应根据当地风荷载、结构体形、热工性 能、屋面坡度等情况,采用相应的压型金属板板型及构造系统。 4.9.5.金属板屋面在保温层的下面宜设置隔汽层,在保温层的 上面宜设置防水透汽膜。 4.9.6金属板屋面的防结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有关规定。 4.9.7压型金属板采用咬口锁边连接时,屋面的排水坡度不宜 小王5%:压型全属板采用紧固件连接时,屋面的排水坡度不宜
注:1当防水等级为I级时,压型铝合金板基板厚度不应小于0.9mm;压型钢板 基板厚度不应小于0.6mm; 2当防水等级为I级时,压型金属板应采用360°咬口锁边连接方式; 3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仅作压型金属板时,应符合《金属压型板应用技 术规范》等相关技术的规定。
4.9.2金属板屋面可按建筑设计要求,选用镀层钢板
内大沟应设置溢流口或溢流系统,沟内宜按0.5%找坡。 4.9.9金属板的伸缩变形除应满足咬口锁边连接或紧固件连接 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標条、檐口及天沟等使用要求,且金属板最 大伸缩变形量不应超过100mm。 4.9.10金属板在主体结构的变形缝处宜断开,变形缝上部应加 扣带伸缩的金属盖板。 4.9.11金属板屋面的下列部位应进行细部构造设计: 1 屋面系统的变形缝; 2高低跨处泛水; 3屋面板缝、单元体构造缝; 4 檐沟、天沟、水落口; 5 屋面金属板材收头; 洞口、局部凸出体收头; 7其他复杂的构造部位。 4.9.12压型金属板采用咬口锁边连接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標条上应设置与压型金属板波形相配套的专用固定支 座,并应用自攻螺钉与標条连接; 2压型金属板应搁置在固定支座上,两片金属板的侧边应 确保在风吸力等因素作用下扣合或咬合连接可靠; 3在大风地区或高度大于30m的屋面,压型金属板应采用 360°咬口锁边连接; 4大面积屋面和弧状或组合弧状屋面,压型金属板的立边 校合宜采用暗扣直立锁边屋面系统; 5单坡尺寸过长或环境温差过大的屋面,压型金属板宜采 用滑动式支座的360°咬口锁边连接。 4.913压型全属板采用坚固件连接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4.9.12压型金属板采用咬口锁边连接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標条上应设置与压型金属板波形相配套的专用固定支 座,并应用自攻螺钉与条连接; 2压型金属板应搁置在固定支座上,两片金属板的侧边应 确保在风吸力等因素作用下扣合或咬合连接可靠; 3在大风地区或高度大于30m的屋面,压型金属板应采用 360°咬口锁边连接; 4大面积屋面和弧状或组合弧状屋面,压型金属板的立边 校合宜采用暗扣直立锁边屋面系统; 5单坡尺寸过长或环境温差过大的屋面,压型金属板宜采 用滑动式支座的360°咬口锁边连接
4.9.13压型金属板采用紧固件连接的构造应符合下
1铺设高波压型金属板时,在標条上应设置固定支架, 支架应采用自攻螺钉与条连接,连接件宜每波设置一个:
2铺设低波压型金属板时,可不设固定支架,应在波峰处 采用带防水密封胶垫的自攻螺钉与標条连接,连接件可每波或隔 波设置一个,但每块板不得少于3个; 3压型金属板的纵向搭接应位于標条处,搭接端应与標条 有可靠的连接,搭接部位应设置防水密封胶带。压型金属板的纵 向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表4.9.13的规定;
表4.9.13压型金属板的纵向最小搭接长度(mm)
4压型金属板的横向搭接方向宜与主导风向一致,搭接不 应小于一个波,搭接部位应设置防水密封胶带。搭接处用连接件 紧固时,连接件应采用带防水密封胶垫的自攻螺钉设置在波 峰上。 4.9.14金属面绝热夹芯板采用紧固件连接的构造,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采用屋面板压盖和带防水密封胶垫的自攻螺钉,将夹 芯板固定在標条上; 2夹芯板的纵向搭接应位于標条处,每块板的支座宽度不 应小于50mm,支承处宜采用双標或標条一侧加焊通长角钢: 3夹芯板的纵向搭接应顺流水方向,纵向搭接长度不应小 于200mm,搭接部位均应设置防水密封胶带,并应用拉铆钉 连接; 4夹芯板的横向搭接方向宜与主导风向一致,搭接尺寸应 按具体板型确定,连接部位均应设置防水密封胶带,并应用拉铆 钉连接
4压型金属板的横向搭接方向宜与主导风向一致,搭接不 应小于一个波,搭接部位应设置防水密封胶带。搭接处用连接件 紧固时,连接件应采用带防水密封胶垫的自攻螺钉设置在波 峰上。
金属板檐口挑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2金属板伸入檐沟、天沟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金属泛水板与突出屋面墙体的搭接高度不应小于 250mm; 4金属泛水板、变形缝盖板与金属板的搭盖宽度不应小于 200mm; 5金属屋脊盖板在两坡面金属板上的搭盖宽度不应小 于250mm。 4.9.16压型金属板和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外露自攻螺钉、拉铆 钉,均应采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
4.9.17固定支座应选用与支承构件相同材质的金属材料
不同材质金属材料并易产生电化学腐蚀时,固定支座与支承 之间应采用绝缘垫片或采取其他防腐蚀措施。
与金属板屋面的交接处,均应作泛水处理。
4.10.1玻璃采光顶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屋面形式、使用功能和 美观要求,选择结构类型、材料和细部构造。 4.10.2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 度、体形、功能以及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气候和环境条件进 行设计。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玻璃采光顶》JG/T231的有关规定。 4.10.3玻璃采光顶所用支承构件、透光面板及其配套的紧固 牛、连接件、密封材料,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4.10.4 玻璃采光顶应米用支承结构找坡止回阀标准,排水坡度不宜小 于5% 。
2 米光板板缝、单元体构造缝; 3 天沟、檐沟、水落口; 4采光顶周边交接部位; 5洞口、局部凸出体收头; 6其他复杂的构造部位, 4.10.6玻璃采光顶的防结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有关规定;对玻璃采光顶内侧 的冷凝水,应采取控制、收集和排除的措施。 4.10.7玻璃采光顶支承结构选用的金属材料应作防腐处理,铝 合金型材应作表面处理;不同金属构件接触面之间应采取隔离 措施。
1玻璃采光顶应采用安全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 空玻璃; 2玻璃原片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且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 于6mm; 3夹层玻璃的玻璃原片厚度不宜小于5mm; 4上人的玻璃采光顶应采用夹层玻璃: 5点支承玻璃采光顶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6所有采光顶的玻璃应进行磨边倒角处理。 4.10.9玻璃采光顶所采用夹层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的有关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夹层玻璃宜为干法加工合成,夹层玻璃的两片玻璃厚度 相差不宜大于2mm; 2夹层玻璃的胶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醛胶片,聚乙烯醇 缩醛胶片的厚度不应小于0.76mm; 3暴露在空气中的夹层玻璃边缘应进行密封处理。 4.10.10玻璃采光顶所采用夹层中空玻璃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4.10.9条和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的有关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空玻璃气体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2中空玻璃宜采用双道密封结构。隐框或半隐框中空玻璃 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3中空玻璃的夹层面应在中空玻璃的下表面。 4.10.11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镶嵌方式时,应采取防止玻璃整 体脱落的措施。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玻璃采光顶》JG/T231的有关规定;玻璃四周应采用密封 胶条镶嵌,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 胶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HG/T 3100和《工业用橡胶板》GB/T5574的有关规定。 4.10.12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胶粘方式时,隐框和半隐框构件 的玻璃与金属框之间,应采用与接触材料相容的硅酮结构密封胶 粘结,其粘结宽度及厚度应符合强度要求。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有关 规定。 4.10.13采光顶玻璃采用点支组装方式时,连接件的钢制驳接 爪与玻璃之间应设置衬垫材料,衬垫材料的厚度不宜小于1mm, 面积不应小于支承装置与玻璃的结合面。 4.10.14玻璃间的接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密封胶的变形要求, 且不应小于10mm:密封胶的嵌填深度宜为接缝宽度的50%~ 70%,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应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填塞。玻璃接 缝密封宜选用位移能力级别为25级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胶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的有关 规定。
设备安装技术、工艺4.11.1屋面细部构造应包括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 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人口、反梁过水 孔、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等部位。
4.11.2细部构造设计应做到多道设防、复合用材、连续密封、 局部增强,并应满足使用功能、温差变形、施工环境条件和可操 作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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