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07-2016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N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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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钢筋机械连接的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机械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用于机械连接的钢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不锈钢钢筋》YB/T4362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的规定。
1.0.4 钢筋机械连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表 3. 0. 7接头变形性能
3.0.8对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结构构件,设计应根据钢筋应力 幅提出接头的抗疲劳性能要求。当设计无专门要求时,剥肋滚轧 直螺纹钢筋接头、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和带肋钢筋套筒挤压接头 的疲劳应力幅限值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中普通钢筋疲劳应力幅限值的80%。
幅限值的80/0。 3.0.9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 声用球机积》IGL255的右关规定
医院标准规范范本4.0.1接头等级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4.0.3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相互错开。钢
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按35d计算,当真径不同的钢筋莲接时, 按直径较小的钢筋计算。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机械连接接 头的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高应力 部位设置接头时,同一连接区段内Ⅱ级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 应大于25%,Ⅱ级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工级 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除本条第2款和第4款所列情况外可不受 限制。 2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 密区;当无法避时,应采用1级接头或级接头,且接头面积 百分率不应大于50%。 3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面积百分 率可不受限制。 4对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
大于50%。 4.0.4对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结构,接头应选用包含有疲劳性 能的型式检验报告的认证产品。
0.4对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结构,接头应选用包含有疲劳性 老的型式检验报告的认证产品。
5.0.1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1 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2 套筒材料、规格、接头加工工艺改动时; 3 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5.0.2 接头型式检验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每种类型、级别、规格、材料、工艺的钢筋机械连 接接头,型式检验试件不应少于12个;其中钢筋母材拉伸强 度试件不应少于3个,单向拉伸试件不应少于3个,高应力反 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 3个; 2全部试件的钢筋均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 3接头试件应按本规程第6.3节的要求进行安装; 4 型式检验试件不得采用经过预拉的试件。 5.0.3接头的型式检验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当试验 结果符合下列规定时应评为合格: 1强度检验:每个接头试件的强度实测值均应符合本规程 表3.0.5中相应接头等级的强度要求; 2变形检验:3个试件残余变形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实测 值的平均值应符合本规程表3.0.7的规定。 5.0.4型式检验应详细记录连接件和接头参数,宜按本规程附 录B的格式出具检验报告和评定结论。 5.0.5接头用于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时,接头的型式检 验应按表5.0.5的要求和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疲劳性能 检验。
验应按表5.0.5的要求和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疲劳性 检验。
表5.0.5HRB400钢筋接头疲劳性能检验的应力幅和最大应力
1应取直径不小于32mm钢筋做6根接头试件,分为2组 每组3根; 2可任选本规程表5.0.5中的2组应力进行试验; 3经200万次加载后,全部试件均未破坏,该批疲劳试件 型式检验应评为合格,
6接头的现场加工与安装
6.1.1钢筋丝头现场加工与接头安装应按接头技术提供单位 加工、安装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工人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 人员应稳定。
6.1.2钢筋丝头加工与接头安装应经工艺检验合格后方
6.2.1直螺纹钢筋丝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直螺纹钢筋丝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端部应采用带锯、砂轮锯或带圆弧形刀片的专用钢 筋切断机切平: 2粗头不应有与钢筋轴线相垂直的横向裂纹; 3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极限偏差应为 0~2.0p; 4钢筋丝头宜满足6f级精度要求,应采用专用直螺纹量 规检验,通规应能顺利旋人并达到要求的拧入长度,止规旋入不 得超过3力。各规格的自检数量不应少于10%,检验合格率不应 小于95%
6.2.2锥螺纹钢筋丝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端部不得有影响螺纹加工的局部弯曲; 2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紧后的钢筋丝头 不得相互接触,丝头加工长度极限偏差应为一0.5p~一1.5; 3钢筋丝头的锥度和螺距应采用专用锥螺纹量规检验: 各规格丝头的自检数量不应少于10%,检验合格率不应小 于95%。
6.3.1直螺纹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致接关的安装符下规定 1安装接头时可用管钳扳手紧,钢筋丝头应在套筒中央 位置相互顶紧,标准型、正反丝型、异径型接头安装后的单侧外 露螺纹不宜超过2力;对无法对顶的其他直螺纹接头,应附加锁 紧螺母、顶紧凸台等措施紧固。 2接头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矩,最小紧扭矩 值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表6.3.1直螺纹接头安装时最小紧扭矩值
3校核用扭力扳手的准确度级别可选用10级
1接头安装时应严格保证钢筋与连接件的规格相一致; 2接头安装时应用扭力扳手拧紧,拧紧扭矩值应满足表 6. 3. 2 的要求;
表6.3.2锥螺纹接头安装时拧紧扭矩值
3校核用扭力扳手与安装用扭力扳手应区分使用,校核用 扭力扳手应每年校核1次,准确度级别不应低于5级。
校核用扭力扳手与安装用扭力扳手应区分使用,校核月 手应每年校核1次,准确度级别不应低于5级。 套筒挤压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端部不得有局部弯曲,不得有严重锈蚀和附着物;
6.3.3套筒挤压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端部不得有局部弯曲,不得有严重锈蚀和附着物:
2钢筋端部应有挤压套筒后可检查钢筋插入深度的明显标 记,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点不宜超过10mm; 3挤压应从套筒中央开始,依次向两端挤压,挤压后的压 痕直径或套筒长度的波动范围应用专用量规检验;压痕处套筒外 径应为原套筒外径的0.80~0.90倍,挤压后套筒长度应为原套 筒长度的1.10~1.15倍; 4挤压后的套筒不应有可见裂纹,
7.0.1工程应用接头时,应对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提交的接头相 关技术资料进行审查与验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所用接头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 2连接件产品设计、接头加工安装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3连接件产品合格证和连接件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7.0.2接头工艺检验应针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钢筋进行,施工 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或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时,应补充进行工艺 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种类型和型式接头都应进行工艺检验,检验项目包括 单向拉伸极限抗拉强度和残余变形; 2每种规格钢筋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3接头试件测量残余变形后可继续进行极限抗拉强度试验 并宜按本规程表A.1.3中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 4每根试件极限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残余变形的平均 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3.0.5和表3.0.7的规定; 5工艺检验不合格时,应进行工艺参数调整,合格后方可 按最终确认的工艺参数进行接头批量加工。 7.0.3钢筋丝头加工应按本规程第6.2节要求进行自检,监理 或质检部门对现场丝头加工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机抽取3根接头 试件进行极限抗拉强度和单向拉伸残余变形检验,如有1根试件 极限抗拉强度或3根试件残余变形值的平均值不合格时,应整改 后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壮 的要我
7.0.4接头安装前的检验与验收应满足表7.0.4的要
表 7.0,4 接头安装前检验项目与验收要求
7.0.5接头现场抽检项目应包括极限抗拉强度试验、加工和安 装质量检验。抽检应按验收批进行,同钢筋生产厂、同强度等 级、同规格、同类型和同型式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 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7.0.6接头安装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纹接头安装后应按本规程第7.0.5条的验收批,抽取 其中10%的接头进行拧紧扭矩校核,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 被校核接头数的5%时,应重新拧紧全部接头,直到合格为止。 2套筒挤压接头应按验收批抽取10%接头,压痕直径或挤 压后套筒长度应满足本规程第6.3.3条第3款的要求;钢筋插入 套筒深度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检查不合格数超过10%时,可 在本批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接头中抽取3个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 验,按本规程第7.0.7条进行评定。
7.0。7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 头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均符合本规程表3.0.5中相应等 级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应评为合格。当仅有1个试件的极限 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仍有1 个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 7.0。8对封闭环形钢筋接头、钢筋笼接头、地下连续墙预埋套 筒接头、不锈钢钢筋接头、装配式结构构件间的钢筋接头和有疲 劳性能要求的接头,可见证取样,在已加工并检验合格的钢筋丝 头成品中随机割取钢筋试件,按本规程第6.3节要求与随机抽取 的进场套筒组装成3个接头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 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验收批合格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7.0.7 条的规定。 7.0.9同一接头类型、同型式、同等级、同规格的现场检验连 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合格率为100%时: 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为1000个;当验收批接头数量少于200 个时,可按本规程第7.0.7条或第7.0.8条相同的抽样要求随机 抽取2个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验,当2个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 均满足本规程第3.0.5条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应评为合格。 当有1个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不满足要求,应再取4个试件进行 复检,复检中仍有1个试件极限抗拉强度不满足要求,该验收批 应评为不合格。 7.0.10对有效认证的接头产品,验收批数量可扩大至1000个; 当现场抽检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极限抗拉强度检验一次合 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为1500个。当扩大后 的各验收批中出现抽样试件极限抗拉强度检验不合格的评定结果 时,应将随后的各验收批数量恢复为500个,且不得再次扩大验 收批数量。
7。0.11设计对接头疲劳性能要求进行现场检验的工程,可按设 计提供的钢筋应力幅和最大应力,或根据本规程表5.0.5中相
的一组应力进行疲劳性能验证性检验,并应选取工程中天、中、 小三种直径钢筋各组装3根接头试件进行疲劳试验。全部试件均 通过200万次重复加载未破坏,应评定该批接头试件疲劳性能合 格。每组中仅一根试件不合格,应再取相同类型和规格的3根接 头试件进行复检,当3根复检试件均通过200万次重复加载未破 坏,应评定该批接头试件疲劳性能合格,复检中仍有1根试件不 合格时,该验收批应评定为不合格。 7.0.12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可采用同等规 格的钢筋进行绑扎搭接连接、焊接或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7.0.13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工程有关各方研究后 提出处理方案
附录A接头试件试验方法
A.1.1试件型式检验的仪表布置和变形测量标距应符合下列
A.1.1试件型式检验的仪表布置和变形测量标距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单向拉伸和反复拉压试验时的变形测量仪表应在钢筋两 则对称布置(图A.1.1),两侧测点的相对偏差不宜于5mm, 且两侧仪表应能独立读取各自变形值。应取钢筋两侧仪表读数的 平均值计算残余变形值。
1)单向拉伸残余变形测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L1一 变形测量标距,mm; L一机械连接接头长度,mm; β—系数,取 1~6;
图A.1.1接头试件变形测量标距和仪表布置
拉压残余变形测量应按下式计算
L = L + 4d
A.1.2型式检验试件最大力下总伸长率Asgt的测量方法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试件加载前,应在其套筒两侧的钢筋表面(图A.1.2) 分别用细划线A、B和C、D标出测量标距为Lo1的标记线,Lo1 不应小于100mm,标距长度应用最小刻度值不大于0.1mm的量 具测量。
图A.1.2最大力下总伸长率Asgt的测点布置 1一夹持区:2一测量区
2试件应按本规程表A.1.3单向拉伸加载制度加载并拉 断,再次测量A、B和C、D间标距长度为Lo2,最大力下总伸 长率Ast应按下式计算。应用下式计算时,当试件颈缩发生在套 筒一侧的钢筋母材时,Lo1和Lo2应取另侧标记间加载前和卸载 后的长度。当破坏发生在接头长度范围内时,Lo1和Lo2应取套筒 两侧各自读数的平均值,
L01 fmst Asgt L02 X 100 Lo1 E
主:1S线表示钢筋的拉、压刚度;F为钢筋所受的力,等于钢筋应力f与钢筋 理论横截面面积As的乘积;为力作用下的钢筋变形,等于钢筋应变与 变形测量标距L1的乘积;As为钢筋理论横截面面积(mm);L1为变形测 量标距(mm)。 21为2ekL1反复加载四次后,在加载力为0.5fykAs及反向卸载力为 一0.25fykAs处作S的平行线与横坐标交点之间的距离所代表的变形值; 32为2sL1反复加载四次后,在卸载力为0.5fykAs及反向加载力为 一0.25fAs处作S的平行线与横坐标交点之间的距离所代表的变形值; 43、4为在5ekL1反复加载四次后,按与1、,相同方法所得的变形值。
注:1S线表示钢筋的拉、压刚度;F为钢筋所受的力,等于钢筋应力f与钢筋 理论横截面面积A的乘积;为力作用下的钢筋变形,等于钢筋应变与 变形测量标距L1的乘积;As为钢筋理论横截面面积(mm);L1为变形测 量标距(mm)。 21为2ekL1反复加载四次后,在加载力为0.5fykAs及反向卸载力为 一0.25fykAs处作S的平行线与横坐标交点之间的距离所代表的变形值; 32为2ekL1反复加载四次后,在卸载力为0.5fykAs及反向加载力为 一0.25fAs处作S的平行线与横坐标交点之间的距离所代表的变形值; 43、4为在5eykL1反复加载四次后,按与1、相同方法所得的变形值。
A.1.5试验结果的数值修约与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值 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的规定。
A.1.5试验结果的数值修约与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值
A.2.1现场工艺检验中接头试件残余变形检验的仪表布置、测 量标距和加载速率应符合本规程第A.1.1和A.1.4条的规定。现 场工艺检验中,按本规程第A.1.3条加载制度进行接头残余变形 检验时,可采用不大于0.012Asfk的拉力作为名义上的零荷载 A.2.2现场抽检接头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试验应采用零到破坏 的一次加载制度
A.2.1现场工艺检验中接头试件残余变形检验的仪表
A.3.1用于疲劳试验的接头试件,应按接头技术提供单征 关技术要求制作、安装,试件组装后的弯折角度不得超 试件的受试段长度不宜小于400mm。
LA.3.2接头试件疲劳性能试验
环频率宜选用5Hz~15Hz,当采用高频疲劳试验机进行疲劳 验时,应力幅或试验结果宜做修正。试验过程中,当试件温度走 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钢筋接头在高低温环境下使用时 接头疲劳试验应在相应的模拟环境条件下进行。
接头疲劳试验应在相应的模拟环境条件下进行。 A.3.3试件经2×10°次循环加载后可终止试验。当循环加载次 数小于2×10°次,试件断于接头长度范围外、接头外观完好且 夹持长度足够时,允许继续进行疲劳试验。
A.3.4接头疲劳试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疲穷
验轴向力控制方法》GB/T3075的相天规定。
注:破坏形式可分为:钢筋拉断(包括钢筋母材、钢筋丝头或镦粗过渡段拉断)、连接 破坏(包括套简拉断、套筒纵向开裂、套筒与钢筋拉脱,其他组件破坏),
注:破坏形式可分为:钢筋拉断、连接件破坏(包括套简拉断、套筒纵向开裂、套筒与 钢筋拉脱)。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产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止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 《不锈钢棒》GB/T1220 3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4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5 《金属材料疲劳试验轴向力控制方法》GB/T3075 6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 7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 8 《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5 9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 10《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 11 《钢筋混凝土用不锈钢钢筋》YB/T436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 《不锈钢棒》GB/T1220 3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4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5 《金属材料疲劳试验轴向力控制方法》GB/T3075 6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 7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 8 《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5 9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 10《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 11 《钢筋混凝土用不锈钢钢筋》YB/T436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 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 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 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 定的参考
1 总则 35 2术语和符号 36 2.1术语 36 2.2符号 37 3 接头性能要求. 38 接头应用 42 接头型式检验· 44 接头的现场加工与安装 · 46 6.1一般规定 46 6.2钢筋丝头加工 46 6.3接头安装 47 接头的现场检验与验收· 49 附录A接头试件试验方法 53
接头的现场检验与验收。 附录A接头试件试验方法
1.0.1、1.0.2本规程对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机械连接接 头性能要求、接头应用、接头的现场加工与安装以及接头的现场 检验与验收作出统一规定,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配套应用,以确保各类机械接头的质量和合理应 用。除建筑工程外,一般构筑物(包括电视塔、烟岗等高笃结 构、容器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及公路和铁路桥梁、大坝、核 电站等其他工程结构,可参考本规程。 本规程发布实施后,各类钢筋机械接头,如套筒挤压接头、 锥螺纹接头、直螺纹接头等均应遵守本规程规定。钢筋套筒灌浆 接头有特殊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 技术规程》JGJ355的有关规定。 1.0.3本条规定了用于机械连接的钢筋的适用标准,增加了采 用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和不锈钢钢筋的相关规定。我国 不锈钢钢筋的行业标准已布实施,不锈钢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已 在港珠澳大桥等工程中应用,本规程根据国内应用不锈钢钢筋的 经验,制定了不锈钢钢筋采用机械连接的有关规定
2.1.1~2.1.5介绍厂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连接件、套筒和钢 筋丝头等术语的定义。 按本定义,常用的钢筋机械接头类型如下: 1套筒挤压接头:通过挤压力使连接件钢套筒塑性变形与 带肋钢筋紧密咬合形成的接头。 ②锥螺纹接头:通过钢筋端头特制的锥形螺纹和连接件锥 螺纹咬合形成的接头。 ③粗直螺纹接头:通过钢筋端头粗后制作的直螺纹和 连接件螺纹咬合形成的接头。 4滚轧直螺纹接头:通过钢筋端头直接滚轮或剥肋后滚轧 制作的直螺纹和连接件螺纹咬合形成的接头。 5套筒灌浆接头:在金属套筒中插入单根带肋钢筋并注入 灌浆料拌合物,通过拌合物硬化而实现传力的钢筋对接接头。 ③熔融金属充填接头:由高热剂反应产生熔融金属充填在 钢筋与连接件套筒间形成的接头。 后两种接头主要依靠钢筋表面的肋和介人材料水泥浆或熔融 金属硬化后的机械咬合作用,将钢筋中的拉力或压力传递给连接 件,并通过连接件传递给另一根钢筋, 某些机械莲接接头为满足接头的不同功能,是由套筒及其他 多个组件合成的,连接件是包括套筒在内的多个组件的总称。 上述不同类型接头按构造与使用功能的差异可区分为不同型 式,如常用直螺纹接头文分为标准型、异径型、正反丝扣型,加 长丝头型等不同接头型式。用户可根据工程应用的需要按照现行 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选用。
2.1.6~2.1.10介绍了机械连接接头长度、接头极限抗拉强度、 残余变形和接头试件最大力下总伸长率、接头面积百分率等术语 的定义。 “机械连接接头长度”术语明确了各类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 长度,主要用于接头试件反复拉压试验中变形测量标距的确定。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含义与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中钢筋最大力总伸长率的 含义相同,代表接头试件在最大力下在规定标距内测得的弹塑性 应变总和。由于接头试件的最大力有时会小于钢筋的极限抗拉强 度,故其要求指标与钢筋有所不同。 接头面积百分率为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机械接头的纵向受力钢 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当直径不同的钢筋 连接时,按直径较小的钢筋面积计算
符号fstk为钢筋极限抗拉强度标准值林业标准,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屈服强度和极限抗拉强度分 别与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中的钢筋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Rm值相当。本标准主 要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名称 和符号体系。
3.0.1接头应满足强度及变形性能方面的要求并以此划分性能 等级。
3.0.2本茶规定套高材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 用套筒》JG/T163的有关规定。近年来工程中连接套简的原材 料较多采用45号钢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俗称光亮管,这 类加工钢管的内应力很大,如不进行退火处理,其延伸率很低: 有质量隐惠,工程应用中套筒也容易开裂,产品标准《钢筋机械 连接用套筒》JG/T163对这种管材的使用除做了“应退火处理” 的明确规定外,尚应满足强度不大于800MPa和断后伸长率不小 于14%的规定。本规程重申产品标准对这类管材应进行退火处 理的要求是要提醒广大用户重视对这类管材应用的质量控制
用套筒》JG/1163的有关规定。近年来工程中连接套筒的原材 料较多采用45号钢冷拔或冷精密无缝钢管,俗称光亮管,这 类加工钢管的内应力很大,如不进行退火处理,其延伸率很低 有质量隐惠,工程应用中套筒也容易开裂,产品标准《钢筋机械 连接用套筒》JG/T163对这种管材的使用除做了“应退火处理” 的明确规定外,尚应满足强度不大于800MPa和断后伸长率不小 于14%的规定。本规程重申产品标准对这类管材应进行退火处 理的要求是要提醒广大用户重视对这类管材应用的质量控制。 3.0.3接头单向拉伸时的强度和变形是接头的基本性能。高应 力反复拉压性能反映接头在风荷载及小地震情况下承受高应力反 复拉压的能力。大变形反复拉压性能则反映结构在强烈地震情况 下钢筋进入塑性变形阶段接头的受力性能。 上述三项性能是进行接头型式检验的基本检验项目。抗疲劳 性能则是根据接头应用场合有选择性的试验项自。 现场工艺检验则要求检验单向拉伸残余变形和极限抗拉 强度。 3.0.4本条规定:接头应根据极限抗拉强度、残余变形、最大 力下总伸长率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分为1 级、Ⅱ级、血级三个性能等级 1级接头:连接件极限抗拉强度天于或等于被连接钢筋抗拉 强度标准值的1.1倍,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 性能。
工级接头:连接件极限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被连接钢筋抗拉 强度标准值的1.1倍,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 性能。
3.0.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钢筋机械连接技术
的I级接头,连接件破坏时仍然要求达到1.1倍极钢筋极限抗拉 强度标准值。连接件破环包:套筒拉断、套筒纵向升裂、钢筋 从套筒中拨出以及组合式接头其他组件的破坏。 3.0.6接头在经受高应力反复拉压和大变形反复拉压后仍应满 足不小于钢筋极限抗拉强度要求,保证钢筋发挥其延性。 3.0.7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在拉伸和反复拉压时会产生附加的塑 性变形,卸载后形成不可恢复的残余变形(国外也称滑移slip) 对混凝士结构的裂缝宽度有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控制接头的残 余变形性能。本规程规定单向拉伸和反复拉压时用残余变形作为 接头变形控制指标。 本规程规定施工现场工艺检验中应进行接头单向拉伸残余变 形的检验,从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型式检验与现场接头质量脱节 的弊端,对提高接头质量有重要价值;但另一方面,如果残余变 形指标过于严格,现场检验不合格率过高,会明显影响施工进度 和工程验收,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参考编制组近年来完成的6 根带钢筋接头梁和整筋梁的对比试验结果后,制定了表3.0.7中 的单向拉伸残余变形指标,工级接头充许在同一构件截面中 100%连接、uo的限值最严,Ⅱ、Ⅲ级接头由于采用50%接头面 积白分率,故限值可适当放松。 高应力与大变形条件下的反复拉压试验是对应于风荷载、小 地震和强地震时钢筋接头的受力情况提出的检验要求。在风载或 小地震下,钢筋尚未屈服时,应能承受20次以上高应力反复拉 压,并满足强度和变形要求。在接近或超过设防烈度时,钢筋通 常都进人塑性阶段并产生较大塑性变形,从而能吸收和消耗地震 能量;机械连接接头在经受反复拉压后易出现拉、压转换时接头 松动,因此要求钢筋接头在承受2倍和5倍于钢筋屈服应变的大 变形情况下,经受(4~8)次反复拉压,满足强度和变形要求 这重所指的钢筋屈服应变是指与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相对应的应 变值,εvk对国产400MPa级和500MPa级钢筋,可分别取εyk= 0.00200和=0.00250。
3.0.8将原条文中“动力荷载”修改为“重复荷载”国家电网标准规范范本,与现行国
4.0.1接头的分级为结构设计人员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及接头的 应用场合选用不同等级接头提供条件。本规程根据国内钢筋机械 车接技术发展成果以及以往设计寸惯,规定了一个最高质量等级 的级接头。必要时,这类接头允许在结构中除有抗震设防要求 的框架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外的任何部位使用,且接头百分率 不受限制。这条规定为解决某些特殊场合需要在同一截面实施 100%钢筋连接创造了条件,如地下连续墙与水平钢筋的连接; 模或提模施工中垂直构件与水平钢筋的连接;装配式结构接头 处的钢筋连接;钢筋笼的对接;分段施工或新旧结构连接处的钢 筋连接等。 接头分级有利于降低套筒材料消耗和接头成本,有利于施工 现场接头抽检不合格时,可按不同等级接头的应用部位和接头面 积百分率限制确定是否降级处理。 本规程中的I级和Ⅱ级接头均属于高质量接头,在结构中的 使用部位均可不受限制,但允许的接头面积百分率有差异。 4.0.2本条规定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比受力钢筋保护层厚 度的要求有所放松,由“应”改为“宜”。这是因为机械连接中 连接件的截面较大,一般比钢筋截面积大10%~30%或以上, 局部锈蚀对连接件的影响不如对钢筋锈蚀敏感。此外,由于连接 件保护层厚度是局部问题,要求过严会影响全部受力主筋的间距 和保护层厚度,在经济上、实用上都会造成一定困难,故适当放 宽,必要时也可对连接件进行防锈处理。考虑不同环境条件下钢 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要求差异很大,本条由《钢筋机械连接技 术规程》JGJ107一2010版中“不得小于15mm,修改为“不得 小于0.75倍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和15mm的较大值”。必要时可
....- 机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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