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44-2019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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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保证鉴定质量,加强对工业建筑的安全管理, 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既有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
1 以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为承重结构的单层和多层厂房等工业建筑物;
2 烟囱、钢筋混凝土冷却塔、贮仓、通廊、管道支架、水池、锅炉钢结构支架、除尘器结构等工业构筑物。
1.0.3 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工业建筑使用功能的适用性和耐久性所进行的调查、检 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技术活动。
specialappraisal
针对既有结构的专项问题或按特定要求所进行的鉴定
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2.1.7且标使用年限
通过查阅文件、现场观察和询同等手段进行的信 活动。
对既有结构的状况或性能所进行的检查、测量和检验
对结构状况或作用所进行的经常性或连续性的长期双 测量。
根据调查、检测和分析验算结果,对既有结构的安全性和 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所进行的评价
2.1.12鉴定单元appraisal
根据被鉴定工业建筑的结构体系、构造特点、工艺布置等不 司所划分的可以独立进行可靠性评定的区段,每一区段为一鉴定 单元。
2.1. 13 结构系统
鉴定单元中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使用功能所细分的鉴定单 位,对工业建筑物一般可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 划分为三个结构系统;对工业构筑物还包括其特殊功能结构 系统。
结构系统中进一步细分的基本鉴定单位,指承受各种作用的 单个结构构件,或承重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同种构件的集合,分为重要构件集和次要构件集。
importantmember
其自身失效将导致其他构件失效并危及承重结构系统 构件,或直接影响生产设备运行的构件
其自身失效为孤立事件,不会导致其他构件失效且不直接 主产设备运行的构件。
2.2.1结构性能及作用效应
h 框架层高或多层厂房层面高度; H 自基础顶面到柱顶的总高度; lo 构件的计算跨度或计算长度; R 结构或构件的抗力; S 结构或构件的作用效应; 结构重要性系数
a、b、c、d 构件的评定等级; A、B、C、D 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 三、三、四 鉴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3.1.1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 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 3 进行结构改造或扩建时; 遭受灾害或事故后;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 变形时。 3.1.2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1 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 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维修时: 3 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3.1.3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专项鉴定: 1 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 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 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 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5 结构需要进行长期监测时。 3.1.4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1 各种应急鉴定; 2 国家法规规定的安全性鉴定: 3 临时性建筑需延长使用期限 3.1.5 鉴定对象可以是工业建筑整体或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 正宏
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 定。对鉴定对象不同的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
3.2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
3.2.1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宜按规定的程序(图 进行。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宜按规定的程序(图3.2.1)
图3.2.1可靠性鉴定程序
3.2.2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由委托方提出,并 定方协商后确定。
1查阅原设计施工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计 算书、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及施工洽商记录、竣工 资料等; 2调查工业建筑的历史情况,包括历次检查观测记录、历 次维修加固或改造资料,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事故处理以 及遭受灾害等情况; 3考察现场,应调查工业建筑的现状、使用条件、内外环 境、存在的问题。
3.2.4鉴定方案应根据鉴定目的、范围、内容及初
制定,应包括鉴定依据、详细调查和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工作 进度计划及需委托方完成的准备配合工作等
3.2.5详细调查和检测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调香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 2检查结构布置和构造、支撑系统、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 3检测结构材料的实际性能和构件的儿何参数,还可通过 可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性能: 4调查或测量地基的变形,检查地基变形对上部承重结构 围护结构系统及吊车运行等的影响:还可开控基础检查:补充期 察或进行现场地基承载能力试验: 5检测上部承结构或构件、支撑杆件及其连接存在的缺 陷和损伤、裂缝、变形或偏差、腐蚀、老化等; 6检查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 7检香构筑物特殊功能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 8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或局部有明显振动时,应测试结构或 构件的动力反应和动力特性。 3.2.6可靠性分析应根据详细调查和检测结果,对建筑的结构 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进行结构分析与验算、评定。 3.2.7在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发现调香检测资料不足时, 应及时进行补充调查、检测。 3.2.8可靠性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靠性鉴定评级宜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三 个层次,单个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 2可靠性鉴定应按表3.2.8的规定进行评级,安全性分为 四级,使用性分为三级,可靠性分为四级; 3结构系统和构件的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和使用性,也 可根据需要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
3.2.8可靠性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靠性鉴定评级宜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三 个层次,单个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 2可靠性鉴定应按表3.2.8的规定进行评级,安全性分为 四级,使用性分为三级,可靠性分为四级; 3结构系统和构件的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和使用性,也 可根据需要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 4可根据需要评定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也可直接评定 其安全性或使用性等级
表3.2.8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及项目内容层次III层名鉴定单元结构系统构件、二、A、B、C、Da、b、c、d三、四安地基变形地基全斜坡稳定性基础性承载功能承载能力评上部承整体性构造和连接定重结构承载功能可靠围护承载功能性结构构造连接鉴建筑物整体A、B、Ca、b、c定或某一区段地基影响上部结构正常使用的使基础地基变形用变形或偏差使用状况裂缝性上部承使用功能缺陷和损伤评重结构腐蚀定位移或变形老化围护使用状况系统使用功能注:1工业建筑结构整体或局部有明显不利影响的振动、耐久性损伤、腐蚀、变形时,应考虑其对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使用性的影响进行评定。2构筑物由于结构形式多样,其特殊功能结构系统可靠性评定应按本标准第9章的规定进行,但应符合本表的评级层次和分级原则。3.2.9专项鉴定可按可靠性鉴定程序进行,其工作内容应符合专项鉴定的要求。3.2.10可靠性鉴定及专项鉴定工作完成后应提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的要求。8
3.3.2工业建筑结构系统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下列规
3.3.2工业建筑结构系统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下列规定评定:
3.3.3工业建筑鉴定单元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下列规定评定:
4.1使用条件的调查和检测
4.1.1使用条件的调查和检测应包括结构上的作用、使用环境
4.1.1使用条件的调查和检测应包括结构上的作用、使用环境 和使用历史的调查和检测,调香中应考虑使用条件在目标使用年 限内可能发生的变化。
4.1.2结构上作用的调查可选择
4.1.2结构上作用的调查可选
1经调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取值者,应按标准选用;
2结构上的作用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取值偏差较大者,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3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未作规定 或按实际情况难以直接选用时,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 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 准》GB50068的有关规定确定
4.1.4设备荷载的调查,除应看
物料和设备的堆积荷载。设备振动对结构影响较大时,应了解设 备的扰力特性及其他相关影响因素,必要时应进行测试。 4.1.5屋面、楼面、平台的积灰荷载应调查积灰范围、厚度分 布、积灰速度和清灰制度等,测试积灰厚度和十、湿重度,并应 结合调查情况确定积灰荷载标准值。
1当吊车运行正常、吊车梁系统无损坏时,可按工艺和委 托方提供的吊车荷载直接采用: 2当吊车运行异常、吊车梁系统有损坏,或无吊车资料: 或对已有资料有怀疑时,应根据实际状况和鉴定要求对吊车荷载 进行专项调查和检测。 117有高温热源的工业建筑 应检测受高温热源影响结构构
的表面温度,记录最高温度、高温持续时间和高温分布范目 1.8工业建筑的使用环境可按表4.1.8所列的项自进行调
表4.1.8工业建筑使用环境调查
的规定进行调查。当需要评估混凝土构件的耐久年限时,对大气环境普通混凝土结构可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确定环境类别、环境作用等级和计算参数。其他环境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的规定确定环境类别、环境作用等级和计算参数。表4.1.9王环境类别和作用等级作用环境类别环境条件说明和结构构件示例等级室内正常环境,低湿度环境中的室内A室内正常干燥环境构件一般露天环境、室内B一般露天环境、室内潮湿环境环境潮湿环境频繁与水或冷凝水接触的室内、外c干湿交替环境构件微冻地区混凝土高度饱水;严寒和寒C轻度冷地区混凝土中度饱水,无盐环境微冻地区盐冻:严寒和寒冷地区混凝冻融D中度土高度饱水,无盐环境;混凝土中度饱环境水,有盐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盐冻环境:混凝土E重度高度饱水,有盐环境水下区和土中区桥墩、基础涨潮岸线100m~300m陆上室外靠海D大气区(轻度盐雾)构件、桥梁上部构件海洋大气区(重度盐雾);m氯化物涨潮岸线100m以内陆上室外靠海构E非热带潮汐区、环境件、桥梁上部构件、桥墩、码头浪溅区炎热地区潮汐区、F桥墩、码头浪溅区15
注:表中化学腐蚀环境,可根据工业建筑鉴定的需要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 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进一步详细 确定环境类别和环境作用等级。
确定环境类别和环境作用等级。
4.1.10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调查应包括工业建筑的设计、施工
1.10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调查应包括工业建筑的设计、放 验收情况;使用情况、用途变更;维修、加固、改扩建; 事故;超载历史、动荷载作用历史等其他特殊使用情况。
4.1.10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调查应包括工业建筑的设计、施工
4.2工业建筑的调查和检测
4.2.1对工业建筑的调查和检测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 构和围护结构。 4.2.2对工业建筑地基基础的调查,应查阅岩土工程察报告 及有关图纸资料;应调查地基基础现状、荷载变化、沉降量和沉 降稳定情况、不均匀沉降等情况;应调查上部结构倾斜、扭曲和 裂损情况以及临近建筑、地下工程和管线等情况。当地基基础资 料不足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场地地基补充勘 察或沉降观测
4.2.3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和地基承载能力特征售
调查和补充勘察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等的规定取值。基础的种类和材料性能,应通过查阅 图纸资料确定:当资料不足时或对资料有怀疑时,可开挖基础检 测,验证基础的种类、材料、尺寸及理深,检查基础变位、开 裂、腐蚀或损坏程度等,并应测试基础材料性能。 4证纯
4.2.4上部承重结构的调查和检测可选择表4.2.4中的项目。
2.4上部承重结构的调查和检测
强度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对不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应特别说明。
4.2.5结构和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和变形、缺陷和损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材料性能的检验,当图纸资料有明确说明且无怀疑 时,可进行现场抽样验证;当无图纸资料或对资料有怀疑时,应 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通过现场取样或现场测试 进行检测; 2结构或构件儿何尺寸的检测,当图纸资料齐全完整时 可进行现场抽检复核;当图纸资料残缺不全或无图纸资料时,可
按鉴定工作需要进行现场详细测量; 3结构顶点、层间或控制点位移,倾斜,构件变形的测量 应在对结构或构件变形状况普遍观察的基础上,选择起控制作用 的部位进行: 4制作和安装偏差、材料和施工缺陷,应依据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等和本标准第6章, 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5构件及其节点的缺陷和损伤,在外观上应进行全数检查 并应详细记录缺陷和损伤的部位、范围、程度和形态: 6结构构件性能、结构动态特性和动力反应,可根据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等的规定,通 过现场试验进行检测,
4.2.6当需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材料性能及耐久性
除应按本标准第4.2.5条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宜采用取芯、回弹、超声回弹等方法 综合确定; 2混凝土构件的老化可通过外观检查、混凝土中性化测试, 钢筋锈蚀检测、劣化混凝土岩相与化学分析、混凝土表层渗透性 测定等确定; 3对混凝土中钢筋的检验可从混凝土构件中截取钢筋进行 五学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
力学性能试验和主要化学成分分析,并应以同类结构构件同一规 格的钢材为一批进行检验
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方法进行检测;钢吊车梁疲劳损伤的检查 内容可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进行。
4.2.9当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砌筑质量和砌体强度
除应按本标准第4.2.5条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技术标准》GB/T50315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 2对于砌筑质量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要求的结构构件,应增加抽样数量。 4.2.10围护结构的调查,应查阅有关图纸资料,现场核实围折 结构系统的布置,调查各种围护构件及其构造连接的实际状况 以及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老化损伤、破坏失效等情况
5.0.1结构或构件分析和校核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利
5.0.1结构或构件分析和校核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 用极限状态进行。结构或构件分析和校核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等的规定。
5.0.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结构的实
0.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受 造状况和边界条件。
5.0.3结构上的作用标准值应按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取值。
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确定。根据不同期间内具有相 概率的原则,可对风荷载、雪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按目标 限予以适当折减
5.0.4当结构构件受到不可忽略的温度、地基变形等作用时,
1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根据原设计 取值; 2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或材料性能已显著 退化时,应根据实测数据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 准》GB/T50344等的规定确定
5.0.6结构或构件的儿何参数应取实测值,并应考虑结构实际
5.0.7当混凝土结构表面温度长期高于60℃,应考虑机
变化。钢结构表面温度高于100℃时,应考虑其强度和刚厚 低;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温度高于100℃或者曾经历过高
C的高温时,应考虑其抗滑移承载能力的降低。 8当需要通过结构构件荷载试验检验其承载性能和使用 寸,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 44等的规定进行。
6.1.1单个构件的鉴定评级,应对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 进行评定。需要评定其可靠性等级时,应根据安全性等级和使用 性等级评定结果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为a级或b级时,应按安全性等级 确定; 2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为c级、安全性等级不低于b级时, 宜定为c级; 3位于生产工艺流程关键部位的构件,可按安全性等级和 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6.1.2构件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评定: 1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通过承载能力项目的校核、构造和 连接项目分析评定;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通过裂缝、变形或偏 差、缺陷和损伤、腐蚀、老化等项目分析评定。 2当构件的状态或条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直接评定其安 全性等级或使用性等级: 1)已确定构件处手危险状态时,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评 定为d级; 2)已确定构件符合本标准第6.1.4条规定的条件时,构 件的使用性等级可按本标准第6.1.4条的规定评定。 3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亦可通过荷载试验按本 标准第6.1.3条的规定评定。 4当构件的变形过大、裂缝过宽、腐蚀以及缺陷和损伤严 重时,应考虑其不利情况对构件安全性评级的影响,其使用性等 级应评为c级。
6.1.1单个构件的鉴定评级,应对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 进行评定。需要评定其可靠性等级时,应根据安全性等级和使用 性等级评定结果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为a级或b级时,应按安全性等级 确定; 2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为c级、安全性等级不低于b级时, 宜定为级; 3位于生产工艺流程关键部位的构件,可按安全性等级和 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6.1.3当构件按结构荷载试验评定其安全性和使用性
应根据试验目的和检验结果、构件的实际状况和使用条件,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等的规定进 行评定。
6.1.4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可
1经详细检查未发现构件有明显的变形、缺陷、损伤、腐 蚀、裂缝、老化,也没有累积损伤问题,构件状态良好或基本良好: 2在自标使用年限内,构件上的作用和环境条件与过去相比 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构件有足够的耐久性,能够满足正常使用 要求。
6.1.5评估工业大气环境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剩余寿命
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执行。
疲劳性能评定可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执行;对其剩余疲劳寿 命评估可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
.2.1混凝土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和连
1混凝土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和接内 目评定,并应取其中较低等级作为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6.2.2混凝土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按表6.2.2的规定评定等 级。当构件出现受压及斜压裂缝时,视其严重程度土壤标准,承载能力项 自直接评为c级或d级:当出现过宽的受拉裂缝、变形过大、严 重的缺陷损伤及腐蚀情况时,尚应分析其不利情况对承载能力评 级的影响,且承载能力项目评定等级不应高于b级。
表6.2.2混凝士构件承载能力评定等级
6.2.3混凝土构件的构造和连接项目包括构件构造、粘结锚固 或预理件、连接节点的焊缝或螺栓等,应根据对构件安全使用的 影响按表6.2.3的规定评定等级,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该构件构 造和连接项目的评定等级
2.3混凝土构件构造和连接的评
注:1评定结果取a级或b级:可根据其实际完好程度确定;评定结果取e级或d 级,可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确定: 2当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有预埋件和构造连接的承载能力计算方法时,应按表 6.2.2进行承载能力评级
食用盐标准6.2.4混凝土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裂缝、变形、缺
6.2.4混凝土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裂缝、变形、缺陷和 离蚀四个项目评定,并取其中的最低等级作为构件的使 等级。
6.2.5混凝土构件的裂缝项自可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 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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