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808-2021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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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3.1供热能力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需求。 5.5.3.2燃烧器应具有一键启动、全程自动点火功能;配备安全点火、火焰监测、安全切断阀等安全装 置;具有前吹扫、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工作应稳定可靠。 5.5.3.3燃烧器应能稳定燃烧,空气一燃料比调节方便。 5.5.3.4燃烧器火焰形状应和滚筒良好配合,火焰刚性好,不应有明显偏斜。 5.5.3.5燃烧器高温区应采用耐热钢板制造,如需要安装耐火材料,应方便更换。 5.5.3.6 供油管路中应设置过滤器、溢流阀、压力表。 5.5.3.7 重油燃烧器应配备重油储存、加热、过滤等装置。 5.5.3.8 气体燃料燃烧器应具有燃气流量调节、阀门检漏、空气压力监测、燃气高低压保护功能

    5.5.3.1供热能力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需求。 5.5.3.2燃烧器应具有一键启动、全程自动点火功能;配备安全点火、火焰监测、安全切断阀等安全装 置;具有前吹扫、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工作应稳定可靠。 5.5.3.3燃烧器应能稳定燃烧,空气一燃料比调节方便。 5.5.3.4燃烧器火焰形状应和滚筒良好配合,火焰刚性好,不应有明显偏斜。 5.5.3.5燃烧器高温区应采用耐热钢板制造,如需要安装耐火材料,应方便更换。 5.5.3.6供油管路中应设置过滤器、溢流阀、压力表。 5.5.3.7 重油燃烧器应配备重油储存、加热、过滤等装置。 5.5.3.8 气体燃料燃烧器应具有燃气流量调节、阀门检漏、空气压力监测、燃气高低压保护功能

    5.5.4.1提升机提升能力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要求。 5.5.4.2提升机应完全密封,工作时无漏料、冒灰现象。 5.5.4.3提升机应符合JB/T3926.2的相关要求,设有张紧和防逆转装置,运转平稳。 5.5.4.4提升机链条、链轮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5000h。 5.5.4.5热骨料提升机料斗应采用耐磨钢板制造,并方便更换。 5.5.4.6提升机进、出料槽应有耐磨措施

    5.5.4.1提升机提升能力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要求。 5.5.4.2提升机应完全密封,工作时无漏料、冒灰现象。 5.5.4.3提升机应符合JB/T3926.2的相关要求,设有张紧和防逆转装置,运转平稳 5.5.4.4提升机链条、链轮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5000h。 5.5.4.5热骨料提升机料斗应采用耐磨钢板制造,并方便更换。 5.5.4.6提升机进、出料槽应有耐磨措施

    5.5.5.1 筛分能力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要求 5.5.5.2 筛网规格的配置应满足沥青混合料级配的要求。 5.5.5.3 筛网应有张紧装置,工作时不应有二次振动,拆装方便。 5.5.5.4 振动筛应运转平稳、灵活涂料标准规范范本,每层筛网筛分效率不应低于85%。 5.5.5.5振幅应可调,筛体两侧板上对称点的振幅差值不应大于0.5mm,横向摆动不应大于1mm 5.5.5.6振动筛装配后,对称点弹簧高度误差不应大于5mm

    GB/T 178082021

    5.5.5.7振动筛振动器的振频、振幅应满足生产要求,振幅应可调,且振动器应密封完好,无灰尘和 漏油。 5.5.5.8轴承应润滑良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要求。 5.5.5.9筛体外壳宜采用保温装置。

    5.5.6.1热骨料仓的容量应能满足级配及连续生产的要求,贮存量不应少于10个批次的搅拌器容量, 5.5.6.2各料仓之间不应有窜料现象,仓门单独使用,开、关灵活,关闭后无漏料现象。 5.5.6.3各料仓内应分别安装有料位计,并至少在一个仓内设有温度传感器。 5.5.6.4各料仓应设有过量溢料通道、废料通道及取样口和检修口。 5.5.6.5各料仓外壳宜采用保温装置

    6.2各料仓之间不应有窜料现象,仓门单独使用,开、关灵活,关闭后无漏料现象。 6.3各料仓内应分别安装有料位计,并至少在一个仓内设有温度传感器。 6.4各料仓应设有过量溢料通道、废料通道及取样口和检修口。 6.5各料仓外壳宜采用保温装置

    5.5.7.1计量能力应满足设备额定生产率要求,其准确度应满足表2的规定。 5.5.7.2 骨料计量的最小显示感量值应为1kg。 5.5.7.3粉料、沥青和添加剂的最小显示感量值应为0.1kg。 5.5.7.4 应设置防止粉尘外溢的防护装置,并在垂直方向无卡阻现象。 5.5.7.5 沥青计量应设有加热保温装置和防止沥青溢流的装置。 5.5.7.6应配备校称辅助装置

    5.5.7.1计量能力应满足设备额定生产率要求,其准确度应满足表2的规定。 5.5.7.2骨料计量的最小显示感量值应为1kg。 5.5.7.3粉料、沥青和添加剂的最小显示感量值应为0.1kg。 5.5.7.4 应设置防止粉尘外溢的防护装置,并在垂直方向无卡阻现象。 5.5.7.5 沥青计量应设有加热保温装置和防止沥青溢流的装置。 5.5.7.6应配备校称辅助装置

    5.5.8.1搅拌器的搅拌能力应满足标准工况下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要求。 5.5.8.2搅拌器容积和转速应满足搅拌能力要求。 5.5.8.3搅拌叶片、搅拌臂、衬板采用耐磨材料制造,方便更换;间歇式沥青搅拌设备的叶片、衬板的使 用寿命不应少于5万批次;搅拌臂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8万批次。 5.5.8.4搅拌器卸料门应开、关灵活,关闭后无漏料、漏灰现象。 5.5.8.5搅拌器应设置通风管道、检查门及安全保护装置或警示标志。 5.5.8.6搅拌器下部通车高度不应低于3.4m,通车宽度不应小于3m。 5.5.8.7 搅拌器放料门宜设置吸尘管道,将收集的沥青烟气及粉尘集中处理

    5.5.8.1搅拌器的搅拌能力应满足标准工况下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要求。 5.5.8.2搅拌器容积和转速应满足搅拌能力要求。 5.5.8.3搅拌叶片、搅拌臂、衬板采用耐磨材料制造,方便更换;间歇式沥青搅拌设备的叶片、衬板的使 用寿命不应少于5万批次;搅拌臂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8万批次。 5.5.8.4搅拌器卸料门应开、关灵活,关闭后无漏料、漏灰现象。 5.5.8.5搅拌器应设置通风管道、检查门及安全保护装置或警示标志。 5.5.8.6搅拌器下部通车高度不应低于3.4m,通车宽度不应小于3m。 5.5.8.7搅拌器放料门宜设置吸尘管道,将收集的沥青烟气及粉尘集中处理

    5.5.9粉料供给系统

    5.5.9.1粉料供给系统的供粉量应满足各种沥青混合料级配的要求。 5.5.9.2粉罐的贮量应保证沥青搅拌设备在标准工况下,连续工作不小于4h。 5.5.9.3粉罐应设有料位计,罐体顶部应设有除尘装置和通气口,底部应装有防起拱的疏松装置, 5.5.9.4采用气力送粉时,粉罐应设有安全阀。 5.5.9.5储存回收粉的料仓应设有多余粉料排出装置

    5.5.10沥青供给系统

    5.5.10.1沥青供给系统的供给量应满足各种沥青混合料级配的要求。 5.5.10.2 沥青罐贮量应保证沥青搅拌设备在标准工况下,连续工作不小于8h。 5.5.10.3沥青罐的加热装置应能保证各种沥青加热的要求,导热油加热沥青升温速度应达到9℃/h~ 15℃/h,电加热沥青升温速度应达到3℃/h~5℃/h。

    5.5.10.1沥青供给系统的供给量应满足各种沥青混合料级配的要求。 5.5.10.2 沥青罐贮量应保证沥青搅拌设备在标准工况下,连续工作不小于8h。 5.5.10.3 沥青罐的加热装置应能保证各种沥青加热的要求,导热油加热沥青升温速度应达到9℃/h~ 15℃/h,电加热沥青升温速度应达到3℃/h~5℃/h。

    背罐内沥青每小时的温度

    5.5.11导热油加热炉

    GB/T17808202

    5.5.11.1导热油加热炉的供热能力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所需要的热量要求。 5.5.11.2导热油加热炉应具有自动控制功能和全过程安全防护措施。 5.5.11.3导热油加热炉其他性能要求应符合GB/T17410的规定

    5.5.12成品料提升机

    5.5.12.1按输送方式可分为刮板输送机和斜拉式小车两种方式。 5.5.12.2 成品料提升机的提升能力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要求。 5.5.12.3 刮板输送机完全密封,工作面应铺设有耐磨钢板,并方便更换,底部设有加热装置。 5.5.12.4 刮板输送机应设有张紧装置和防逆转装置,运转平稳,无卡阻现象。 5.5.12.5 刮板输送机提升机链条、链轮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5000h。 5.5.12.6 刮板输送机刮料板应采用耐磨钢板制造,并方便更换。 5.5.12.7 小车轨道工作面应设有耐磨钢板,小车运行平稳、定位准确,不应有出轨或卡轨现象 5.5.12.8 小车卸料门开启灵活,关闭时不漏料;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卸料干净。 5.5.12.9小车牵引钢丝绳、卷筒、制动器等应安全可靠,符合GB/T1955的规定

    5.5.13.1成品料仓应有防止沥青混合料产生离析的装置。 5.5.13.2成品料仓应设有保温措施,并至少在卸料仓门设有加热装置。 5.5.13.3成品料仓内的沥青混合料在12h内,温度下降值不应大于10℃。 5.5.13.4成品料仓应设置高料位指示器。 5.5.13.5成品料仓下部的通车高度不应低于3.4m,通车宽度不应少于3m。

    5.5.14.1除尘器烟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表3的规定。 5.5.14.2烟窗高度不应低于15m。 5.5.14.3引风机的风量和风压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要求,并具有调节装置, 5.5.14.4 袋式除尘器应具有低温、高温、超高温保护和负压检测等安全装置,应密封良好 5.5.14.5袋式除尘器应具有自动清洁功能,清灰时间和间隔时间调节方便。 5.5.14.6袋式除尘器滤料应符合GB/T6719的规定

    5.5.14.1除尘器烟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表3的规定。 5.5.14.2烟窗高度不应低于15m。 5.5.14.3引风机的风量和风压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额定生产率的要求,并具有调节装置。 5.5.14.4 袋式除尘器应具有低温、高温、超高温保护和负压检测等安全装置,应密封良好, 5.5.14.5袋式除尘器应具有自动清洁功能,清灰时间和间隔时间调节方便。 5.5.14.6袋式除尘器滤料应符合GB/T6719的规定

    5.5.15电气控制系统

    5.5.15.1电气控制系统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的各种工艺要求,操作简单,功能扩展方便 5.5.15.2中心控制室应隔热、隔音,环境舒适;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工作视野和合理的操作区域 5.5.15.3动力配电、电气控制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5.5.15.4控制系统应具有手动、半自动、全自动运行方式;动态显示和控制各生产环节,具有配方输人 参数设定、数据管理、误差补偿、故障诊断和报表储存、打印等功能。 5.5.15.5控制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联锁保护及报警功能。 5.5.15.6控制系统宜配置远程服务功能

    5.5.15.1电气控制系统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的各种工艺要求,操作简单,功能扩展方便 5.5.15.2中心控制室应隔热、隔音,环境舒适;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工作视野和合理的操作区域 5.5.15.3动力配电、电气控制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5.5.15.4控制系统应具有手动、半自动、全自动运行方式;动态显示和控制各生产环节,具有配方输人, 参数设定、数据管理、误差补偿、故障诊断和报表储存、打印等功能。 5.5.15.5控制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联锁保护及报警功能。 5.5.15.6控制系统宜配置远程服务功能

    GB/T 178082021

    5.5.16气路控制系统

    5.5.16.1系统压力和供气量应与沥青搅拌讠 5.5.16.2气路系统应配置过滤器、油雾器、减压阀、油水分离器,维修保养方便。 5.5.16.3气路系统应配有贮气罐、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应大于该装置的安全设定值

    5.5.17安全与环保

    5.5.17.1 沥青搅拌设备安全要求应满足GB/T30752的规定。 5.5.17.2 沥青搅拌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5.17.3 外露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有防护装置。 5.5.17.4 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应完整、灵敏可靠。 5.5.17.5 燃油罐应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施。 5.5.17.6 沥青搅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某一系统出现故障时,相应的系统应能联锁保护。 5.5.17.7 沥青搅拌设备宜配有监控、网络通信和联络系统 5.5.17.8 沥青搅拌设备制造商应提示用户配挂火火器和做好防雷措施,防雷设施和接地网应有资质目 专业单位设计施工,并符合GB50057的规定。 5.5.17.9沥青搅拌设备应配有用于环保检测的接口和平台

    5.5.17.1沥青搅拌设备安全要求应满足GB/T30752的规定。 5.5.17.2 沥青搅拌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5.17.3 外露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有防护装置。 5.5.17.4 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应完整、灵敏可靠。 5.5.17.5 燃油罐应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施。 5.5.17.6 沥青搅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某一系统出现故障时,相应的系统应能联锁保护。 5.5.17.7 沥青搅拌设备宜配有监控、网络通信和联络系统 5.5.17.8 沥青搅拌设备制造商应提示用户配挂灭火器和做好防雷措施,防雷设施和接地网应有资质的 专业单位设计施工,并符合GB50057的规定。 5.5.17.9沥青搅拌设备应配有用于环保检测的接口和平台

    6.1.2试验仪器的准备

    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经过检定/校准,且在其检定/校准周期内。试验前应进行仪器的校准和 其精度应符合GB/T21153的规定

    6.1.3原材料的准备

    试验用骨料、粉料、沥青等原材料应符合JTGF40的规定,骨料的堆放应避免混合、离析现象。

    5.1.4.1由设备制造商提交沥青搅拌设备样机一合,并提供出厂检验记录、验收技术条件或其他文件, 设计的主要性能参数填人表A,1。 6.1.4.2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沥青搅拌设备进行调试、磨合;磨合时间不应小于50h。磨 合结束后,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设备磨合情况及试验记录填入表A.2

    6.2重量计量精度的检测

    6.2.1静态标定计量精度的检测

    6.2.1.1试验条件如下

    a)无雨,气温:10℃~35℃

    GB/T 17808—2021

    b)沥青搅拌设备样机安装、调试完成后。 6.2.1.2 仪器设备为标准码或器具。 6.2.1.3 试验方法如下: a) 将空秤斗往复推动几次,静止后观察称量仪表每次显示数值是否一致,否则应予以检查利 调整; b) 根据不同功能的配料秤,分别以50%和100%满量程进行加、卸载,记录仪器每一次的显示值 和码值。试验重复3次,结果取平均值; C 可采用等量物料并配以1000kg以上的码进行加、卸载, 6.2.1.4试验结果如下: a)试验结果填人表A.3; b)计量精度按公式(1)、公式(2)计算:

    式中: 4: 某一次采样的计量精度; 某一次采样的显示值,单位为千克(kg); m——某一次采样的磁码值,单位为千克(kg); A 计量精度的平均值

    式中: 某一次采样的计量精度; 某一次采样的显示值,单位为千克(kg); m——某一次采样的码值,单位为千克(kg); 计量精度的平均值

    6.2.2动态配料计量精度的检测

    6.2.2.1试验条件

    a 原材料准备应符合6.1.3的规定; b) 沥青搅拌设备样机稳定运转,燃烧器可不工作; 动态配料计量精度的测定应在静态标定计量精度校正以后进行。 6.2.2.2 试验仪器设备为地中衡、测力计等。 6.2.2.3 试验方法如下: a 根据不同功能的配料秤,分别以50%和100%满量程进行配料试验,记录每一次的物料的设定 值和实际测量值。试验重复3次,取平均值;两次试验的间隔时间应大于15min b 对连续式沥青搅拌设备,分别以50%和100%满量程进行配料试验,在物料出口处接料,用利 表计时。骨料接料时间每次不少于5min,沥青和粉料接料时间每次不少于10s,记录每次的 实测值和设定值,试验重复3次,结果取平均值;两次试验间隔时间不少于10min; C 沥青科和粉料秤动态测量值可采用显示值代替。 6.2.2.4 试验结果如下: a)试验结果按表A.4记录; b)计量精度按公式(1)、公式(2)计算,但其中的m;为物料的实测值,m为设定值

    6.3温度计计量精度的测量

    无雨,环境风速不大于3m/s

    GB/T 178082021

    用保温容器盛装一定温度的液体,介质温度约150℃,用标准的温度计和被测的温度传感器同时 感温头埋人深度不小于20cm,每隔15min读取温度值一次,记录温度计的实测值和温度传感器 装置的显示值

    试验结果按表A.5记录

    试验结果按表A.5记录

    6.4成品料仓保温性能试验

    6.4.1试验条件如下

    6.4.3试验方法如下!

    6.5沥青罐温升及保温性能试验

    6.5.1试验条件如下

    a)无雨,环境风速不应大于3m/s; b) 沥青罐内充满约120℃的沥青; C 导热油炉正常工作,导热油温度达到设定要求; d)采用电加热系统,沥青罐内为石油沥青,沥青温度不低于120℃。 5.5.2试验仪器设备为温度传感器、计时器等。 6.5.3 试验方法如下: 将温度传感器垂直安置于沥青液面下30cm处; b) 温升试验:沥青罐以额定速度进行加温,开启沥青泵使沥青循环,沥青温度稳速上升后, 录温度,试验进行1.5h,每隔15min记录一次温度; C 保温性能试验:将沥青加热至160℃后,加热装置停止工作,并关闭循环阀及各通孔,保 进行12h,同时记录环境温度。 54试检纯用加下

    6.5.3试验方法如下

    6.5.4试验结果如下!

    6.6.1骨料含水率试验

    6.6.1.1试验条件如下

    GB/T 178082021

    a)无雨,骨料自然堆积; b) 沥青搅拌设备在标准工况下连续稳定工作,连续式沥青搅拌设备,不加人沥青。 6.1.2试验仪器设备为天平、烘箱、取样盒等。 6.1.3试验方法如下。 a) 冷骨料含水率检测:设备额定生产时,在集料皮带机出口取样,料样重约8kg,拌匀后用四分法 取2kg作为一个样品,在160℃下烘8h,并称量烘干前后料样的质量。试验共进行5次,结 果取平均值。 b)热骨料残余含水率检测:设备额定生产时,在干燥滚简出口料取样,料样重约8kg,拌匀后用四 分法取2kg作为一个样品,在160℃下烘8h,并称量烘干前后料样的质量。试验共进行5次, 结果取平均值 6.1.4试验结果按表A.9、表A.10记录

    6.6.2温度稳定性能试验

    6.6.2.1试验条件如下

    无雨,环境风速不应大于3m/s; b 沥青搅拌设备在标准工况下连续稳定工作。 6.6.2.2 试验仪器设备为温度计、计时器。 6.6.2.3 试验方法如下: a) 分别取样干燥后的热骨料和搅拌好的成品料,取样后1min钟之内完成料温的检测,感温头埋 入料堆深度不小于20cm,约3min取样检测一次,连续20次; b) 热骨料温度测量还可在烘干筒出料口溜槽处布置温度计,约3min检测一次,连续20次。 6.6.2.4 试验结果如下: a) 试验结果按表A.11、表A.12记录; b)试验数据按公式(3)~公式(8)计算。 温度稳定性按公式(3)计算:

    式中: Y1——温度稳定性; 81——系统偏差,%; 标准差,%, 系统偏差和温度平均值按公式(4)、公式(5)计算:

    GB/T 178082021

    式中: tc 温度设定值,单位为摄氏度(℃); 温度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 7 温度测量总次数; t; 第i次测取的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标准差按公式(6)计算: 51 .................(6) /72 温度稳定度按公式(7)计算: .· ( 7) 式中: W. 温度稳定度,%。 测试值极限偏差按公式(8)计算: Si = t max(min) t .(8) 式中: 51 测试值极限偏差;

    温度稳定度按公式(7)计算:

    6.6.3.1试验条件如下

    .6.3.T 试验条件如下 a 无雨; 沥青搅拌设备在标准工况下连续稳定作业,且热料仓不等料、不溢料,生产的热料或混合料符 合JTGF40的规定。 6.6.3.2 试验仪器设备为地中衡、秒表、温度计、运料车等。 6.6.3.3 试验方法如下: 将各运料车编号,在装车前测定空车质量,装车后测定满载车质量,满载车质量之和减去空车 量之和即为每次试验时间内的产量,同时测定每次的试验时间; b) 生产率的试验也可用标定的各种计量器具所计量的物料值进行计算; 试验期内,同时记录冷骨料温度、热骨料温度、成品料温度、烟气温度、沥青温度等参数,试验进 行三次,结果取平均值

    6.6.3.4试验结果如下

    a)试验结果按表A.13记录; b)试验数据处理。 生产率按公式(9)计算:

    式中: Q 成品料实测生产率,单位为吨每小时(t/h); 实测的成品料产量,单位为干克(kg); 测试时间,单位为秒(s)。

    式中: Q 成品料实测生产率,单位为吨每小时(t/h); 实测的成品料产量,单位为千克(kg); 测试时间,单位为秒(s)。

    .6.4燃油/燃气消耗率

    6.6.4.1试验条件符合6.6.3.1的规定

    GB/T 17808—2021

    6.6.4.3 试验方法如下 a 和生产率试验同时进行,用流量计或称重测量出生产率试验期间内滚筒燃烧器消耗的燃油/燃 气量; b) 对间歇式沥青搅拌设备而言,试验过程中,热料仓不能出现等料、溢料的情况 c) 可使用工地现场的流量计进行试验 6.6.4.4试验结果如下

    a)试验结果按表A.14记录:

    准续式沥青搅拌设备,燃油/燃气消耗率按公式(1

    实测燃油/燃气消耗率,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或立方米每小时(m"/h) m1 实测燃油/燃气消耗量,单位为千克(kg)或立方米(m"); 0 燃油/燃气消耗率,单位为千克每吨(kg/t)或立方米每吨(m"/t)。 如生产工况、燃料种类和标准工况有差别,燃油/燃气消耗率按公式(12)修正计算:

    Q。——修正生产率,单位为吨每小时(t/h),Q。=k,Q; k1——连续式沥青搅拌设备的工况修正系数; k,一燃料修正系数。 工况修正系数k,按公式(13)计算:

    燃料修正系数按公式(14)计算

    冷骨料实际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烟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冷骨料含水率,%; 成品料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CL 沥青比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 t 沥青工作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S 沥青含量,%; Qdw 实际使用的燃料低位发热值,液体燃料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气体燃料单位为千焦 每立方米(kl/m);

    GB/T 178082021

    K,——燃料高位发热值,液体燃料:K,=46055kJ/kg,气体燃料:K,=35600kJ/m 注:生产率修正时,热料的残余含水率忽略不计。 对于间歇式沥青搅拌设备,燃油/燃气消耗率按公式(15)计算

    Q一滚筒的热骨料生产率,单位为吨每小时(t/h)。 热骨料生产率按实测的设备生产率减除混合料的沥青含量和粉料含量后推算得出,其计算按公 计算。有条件时,可以通过实测的方法测量滚筒干燥骨料的生产能力,其试验方法参见6.6.3.3。

    氏中: S 沥青含量,%; 一一粉料含量,%。 如生产工况、燃料种类和标准工况有差别,燃油消耗率按公式(17)修正计算:

    mo =k. =k: ka

    Q。———修正热骨料生产率,单位为吨每小时(t/h),Q。=k2Q"; 尺一间歇式沥青搅拌设备的工况修正系数 工况修正系数k,按公式(18)计算:

    t—烟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一热骨料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注:生产率修正时.热料的残余含水率忽略不计

    6.6.5振动筛筛分效率试验

    6.6.5.1试验条件如下!

    5.6.5.1 试验条件如下: a 振动筛连续稳定运转; 环境风速不大于3m/s。 6.6.5.2 试验仪器为天平、方孔标准筛、取样盒等。 6.6.5.3 试验方法如下: a) 在各热料仓取样口或卸料口下取样,每种料采样5次,每次采样量规定为:最小粒径筛对应样 重量5kg,筛网从小到大,重量依次递增3kg,直至取样完毕; b) 如需要从料车上取样,应确保料斗内无存料,各种料单独放出:在其堆积高度2/3处采样,采样 点深度不小于20cm,取样重量同上; 根据振动筛筛孔尺寸,选择与该筛孔尺寸的等效方孔标准筛,分别对各种集料进行筛分试验。 6.6.5.4 试验结果如下: 试验结果按表A.15记录; b)筛分效率按公式(19)计算:

    式中: 7%———第n层筛网的筛分效率,%; g1 筛分试样总质量,单位为克(g);

    6.6.6振动筛振频、振幅试验

    6.6.1试验条件如下: a) 振动筛在空载工况下连续稳定运转; 环境风速不大于3m/s。 6.6.2试验仪器为数据采集仪、三轴加速度传感器等。 6.6.3试验方法如下: a)振动筛传感器检测布置点如图1; b)振动采集时间不少于10s~15s

    6.6.6.4试验结果如下

    a)试验结果按表A.16记录; b)振动方向角由计算公式(20)计算: =arctan Vai+as 式中: 一振动方向角,单位为度("); ai 水平方向振幅,单位为毫米(mm); 垂直方向振幅,单位为毫米(mm)

    6.6.7筛体两侧板对称点的振幅差值试验

    6.6.7.1试验条件如下: a) 振动筛在空载工况下连续稳定运转; b) 环境风速不大于3m/s。 6.6.7.2 试验仪器为数据采集仪、加速度传感器 6.6.7.3试验方法如下: a)振动筛传感器检测布置点如图2; b)振动采集时间不少于10s~1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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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振动筛振频、振幅检测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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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7.4试验结果如下

    7.4试验结果如下: a)试验结果按表A.17记录; b)筛体两侧板对称点的振幅差值按公式(21)计算:

    式中: a—筛体两侧板对称点的振幅差值,单位为毫米(mm); A,筛体左侧板对称点的振幅,单位为毫米(mm); A2筛体右侧板对称点的振幅,单位为毫米(mm);

    6.6.8筛体横向摆动幅度试验

    6.7成品料质量指标分析

    筛体两侧板对称点的振幅差值传感器安装位置

    6.7.3试验方法如下: a 在搅拌器出料口,用专用容器直接采集料样,每次采集5kg以上试验用料,每隔3min取一次 料,连续取样10次,每个试样按四分法提取2kg左右,按JTGE20要求对成品料进行抽提筛 分试验,分析沥青含量偏差和成品料中的骨料级配组成; b) 如在成品料车上取料,应在其堆积高度2/3处采样,采样点深度不小于20cm,取样重量方法同上 6.7.4试验结果及数据处理: a)试验结果按表A.19~表A.21记录。 b)试验数据处理如下: 沥青含量偏差按公式(22)计算:

    式中: Y2———沥青含量偏差,%; 82—系统偏差,%;

    02——标准差,%。 系统偏差按公式(23)、公式(24)计算

    沥青含量稳定度按公式(26)计算

    式中: W.——沥青含量稳定度。 测试值极限偏差按公式(27)计算: S2 式中: S2 Xmaxmin 所测沥青含量最大值或最小值

    6.8.1.1试验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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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试验条件如下: 天气为无雨,环境风速不大于3m/s; b) 试验场地应在空旷场地进行。距最大噪声源50m范围内不应有大的反射物(如建筑物、围墙 等),背景本底噪声应比所测样机噪声低10dB(A)以上; C 声级计附近除测量者外,其他人员应在测量噪声者之后; d)沥青搅拌设备在标准工况下稳定运行,设备带有的其他辅助设备亦是噪声源,测量时是否开动 应按正常使用情况而定。

    天气为无雨,环境风速不大于3m/s;

    6.8.1.3试验方法如下:

    a)环境噪声测定时,先在距最大噪声源的半径30m的圆周上等分8个测量点,标记为A、B、C、D、E、F G、H,然后在测点上将测试声级计距地面1.2m,用三角架固定,并平行于地面,对准最大噪声源; b 操作者位置处噪声测定时,关闭门窗,测点布置在操作人员耳旁100mm处,声级计对准最天 噪声源; 试验时测出各测点的噪声,各点的测量时间不少于15s,试验重复3次,且同一点任何两次的 测量结果自差不应大于2dB(A); d)室内沥青搅拌设备环境噪声试验按IB/T13713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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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伤标准6.8.1.4试验结果按表A.22、表A.23记录。

    6.8.2烟尘排放试验

    6.8.2.1试验条件如下

    .8.2.1 天气为无雨,环境风速不大于3m/s; 沥青搅拌设备在标准工况下连续稳定作业。 6.8.2.2 试验仪器设备为烟尘测试仪、温度计、精密天平、秒表等。 5.8.2.3 试验方法如下: a 测定位置应尽力选择在垂直管道上,并不宜靠近弯头及断面急剧变化的位置。测点应距弯头 阀门和其他变径管的下游方向大于6倍直径处、上游方向大于3倍直径处。在条件不理想条 件下,测定位置应距上述部位的上、下游位置至少1.5倍直径; b) 在选定的测点位置开$50mm的侧孔,在垂直方向焊接一长度约30mm的短管,且带有丝堵; 测点位置、数量如下: 1)圆形断面:将管道断面划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圆环,各测点均在环的等截面的中心 线上。环的数量根据管道截面大小决定,并按表4确定环数和测点数,按图3、表5确定 测点位置:

    3圆形管道测点位置及距离表示法(以3环为

    断面:按断面尺寸划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矩形块,每块的中心即为测点,如图4所 分块数量按表6确定:

    方形断面:按断面尺寸划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矩形块,每块的中心即为测点,如图4所 示,分块数量按表6确定:

    产品质量标准图4矩形管道测点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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