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427-2021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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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04272021
7.1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应作为电力系统无功补偿的优先选用设备,且单组容量不宜过大,投切 时的电压变化率不应超过2.5%。局部地区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短线路较多时,应根据无功就地平 衡原则和电网结构特点,经计算分析,在适当地点装设母线高压并联电抗器进行无功补偿,母线高压并 联电抗器应装设断路器。 7.2当220kV及以上电网存在大容量直流落点近区、高比例受电地区缺乏动态无功支撑、长距离送电 线路中途缺乏电压支撑等问题时,为提高输送容量和系统稳定水平,需装设动态无功补偿设备,当技术 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选用调相机 7.3带有冲击负荷或负荷波动较大、不平衡严重的电力用户,应配置静止无功发生器等动态无功补偿 设备。 7.4换流站装设的容性无功补偿设备宜首选交流滤波器,满足换流母线谐波性能指标和无功补偿要 求,不足部分采用并联电容器。换流站所装设的感性无功补偿设备宜为可投切的高压或低压并联电 器。 7.5新能源并网发电比重较高地区,新能源场站应通过配置调相机等手段为系统提供必要的短路容量 支撑,并选用稳态和动态电压调节性能较优的无功补偿设备
8变压器调压方式及调压范围的选择
8.1各级变压器的额定变压比、调压方式、调压范围及每挡调压值,应满足发电厂、变电站母线和用户 电压质量的要求,并考虑电力系统发展的需要。 8.2发电机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的额定电压应根据系统电压控制和无功功率分层平衡要求,经计算论 证,确定其额定电压值,送端宜采用1.05~1.1倍系统标称电压,受端宜根据系统运行电压确定。 8.3降压变压器高压侧的额定电压,宜根据系统运行电压确定。中压侧和低压侧的额定电压,宜选 1.0~1.05倍系统标称电压。 8.4发电机升压变压器,可选用无励磁调压型,对于可能因为厂用电压限制进相能力的机组,宜采用有 载调压方式。新能源场站升压变压器宜选用有载调压型。 8.5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降压变压器宜选用无励磁调压型,对于电压随负荷波动比较大、调压困难 的地区可选用有载调压型,其他地区经调压计算论证确有必要且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选用有载调 压型。 8.6直接向20kV或10kV配电网供电的降压变压器,应选用有载调压型。经调压计算,仅此一级调 压尚不能满足电压控制的要求时,可在其电源侧各级降压变压器中,再增加一级有载调压型变压器。 8.7电力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高于5.1的要求时,该用户变压器应选用有载调压型。 8.8变压器分接开关调压范围应经调压计算确定。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可选土2×2.5%(1000kV变压 器可选土4×1.25%)。对于有载调压变压器,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宜选土8×1.25%~土8× 1.5%;35kV电压等级的,宜选土3×2.5%。位于负荷中心地区发电厂的升压变压器,其高压侧分接开 关的调压范围应适当下降2.5%~5.0%;位于系统送端发电厂附近降压变电站的变压器,其高压侧调压 范围应适当上移2.5%5%。
9电力系统的无功电压控制
GB/T40427—2021
过允许值同时满足发电机稳定运行的要求,并在充分发挥无功补偿设备经济技术效益及降低线损的原 则下通过优化计算确定。 9.2当发电厂、变电站的母线电压超出允许偏差范围时,应按无功电力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调 节发电机和无功补偿设备的无功出力。若电压偏差仍不符合要求时,可调整相应调压变压器的分接开 关位置,使电压恢复到允许偏差范围。 9.3为保证用户受电端电压质量和降低线损,220kV及以下电网电压的调整,宜采用逆调压方式。 9.4无功电源中的事故备用容量应合理安排,以便在电网发生扰动时能快速增加无功电源出力,保持 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9.5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发电厂(含新能源场站)和变电站均应具备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对 发电机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调相机、SVG、SVC等无功设备进行自动 控制。 9.6高压直流换流站应配置无功控制系统,控制换流站无功补偿设备。无功控制系统应具备完善合理 的功能,使无功补偿设备的投切满足换流母线电压、无功平衡等方面的要求。X 9.7柔性直流换流器无功控制方式应具备定电压控制、定无功控制方式,运行时应根据系统稳定运行 的需要,选择采取不同的无功控制方式。
1GB/T156—2017标准电压 [2GB/T12325—2008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垫圈标准GB/T40427202
1GB/T156—2017标准电压 21GB/T12325—2008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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