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814-2021 后浇清水混凝土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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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设计要求,将模板工程中的对拉螺栓孔进行封堵处理后, 在混凝土表面形成的有规则排列,对清水混凝土起装饰效果的孔 的凹印或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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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技术论文paneljoint

    有规则的模板面板拼缝在混凝土表面留下的整齐、均、细小 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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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没有模板对拉螺栓的位置设置堵头而形成的外观尺寸和饰 面效果与对拉螺栓孔眼一致的孔眼,

    后浇清水混凝土正式施工前,用以检验混凝配合比及其拌 合物性能、模板体系和施工工艺,以及作为混凝土成品修补和质量 验收的参照样板而在实体工程外现场进行的后浇清水混凝土样板 构件试验

    3.0.1后浇清水混凝土工程应进行装饰设计、加固设计和构造设 计,并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计,开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3.0.3处于潮湿环境和干湿交替环境的后浇清水混凝土,应控制

    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宜选用非碱活性骨料。 3.0.4后浇清水混凝土施工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相同饰面效 果的后浇清水混凝土应保持材料和施工工艺的一致性 3.0.5后浇清水混凝土工程应采取防裂、防渗和防污染等措施

    3.0.6后浇清水混凝土施工前应先做样板试验

    4.1.1用于清水混凝土的模板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50214、《建筑工程大 模板技术标准》JGJ/T74、《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组 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386和《铝合金模板》JG/T522 的有关规定。

    4.1.2模板面板材质选择时应满足设计对清水混凝土表面质感

    1模板面板材质选择时应满足设计对清水混凝土表面质感 要求,模板面板可选用钢板、覆膜木胶合板、铝合金板、塑料板等材 料,并应满足强度、刚度和周转使用要求,且加工性能好; 2内衬板可选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透水模板布、亚克力 板、PVC板、玻璃钢、硬质塑料、聚氨酯等材料,表面特性和强度应 满足装饰效果; 3模板围標材料可选用金属标准型材、木梁、钢木组合梁、铝 梁等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模板支撑材料可采用钢管、型钢等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 刚度,且应满足整体稳定性要求; 2模板配件可采用模板夹具、型材吊具、钩头螺栓、对拉螺栓 等金属材料,且应满足模板体系的连接加固要求; 3对拉螺栓的最小直径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同一工程宜采用 同一规格的螺栓:

    4对拉螺栓套管及堵头可选用塑料、橡胶、尼龙等材料; 5明缝条可选用硬木、铝合金、塑料、不锈钢等材料,截面宜 为梯形,深度不宜大于25mm。

    4.1.5脱模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脱模剂不应污染和锈蚀模板,不应污染混凝土和改变混凝 土表面本色; 2脱模剂应容易脱模、涂刷方便、易干燥,使用后应便于清 理; 3可选用水性或油性脱模剂。低温或负温施工时宜选用油 类脱模剂,但在负温下明显变稠的油类脱模剂不宜使用

    .2.1后浇清水混凝土与原构件的连接加筋材料,应包括后锚固

    4.2.1后浇清水混凝土与原构件的连接加筋材料,应包括后锚固 植筋和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结构中新增的钢筋网或钢板网。 4.2.2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宜选用成品钢筋网。钢筋网的质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B1499.3的有关规定,钢筋网的性能设计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的有关规定采用

    4.2.3当无加固补强要求时,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可选用热镀锌

    碳素钢锚栓,混凝土结构可采用碳素钢、合金钢和不锈钢锚栓。锚 栓的钢材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 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

    4.3.6化学外加剂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3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使用含有氯盐、硫酸盐的早强剂、防冻剂;外加剂不应 改变混凝土的颜色,在混凝土硬化后的表面不应出现析霜或返潮 现象; 2减水剂宜选用聚羧酸类高性能减水剂,引气量不宜大于 3%,并应与所用水泥、矿物掺合料和骨料相适应。

    4.3.7混凝土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4.4清水混凝土干拌料

    4.1后浇清水混凝土使用清水混凝土干拌料进行浇筑时,拌合 1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后浇清水混凝土干拌料的拌合物主

    注:1表中性能指标均应按产品要求的最大用水量检验; 2落度、落扩展度和泌水率的检验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 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扩展时间T500和落扩展度与J环落扩展度差值按现行行业标准《自 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I 283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后浇清水混凝土干拌料硬化后的抗压强度,1d不

    设计强度的40%,3d不宜低于设计强度的75%,28d不应低于相 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的配制强度要求;抗压强度试验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有关 规定执行。

    4.5.1采用养护剂对清水混凝土养护时,宜采用水乳型养护剂

    1 采用养护剂对清水混凝土养护时,宜采用水乳型养护剂。 2养护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混凝土 剂》JT/T522的有关规定,且不应影响混凝土表面色泽

    4.5.2养护剂的技7

    4.6清水混凝土保护涂料

    4.6.1清水混凝土保护涂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4.6.1清水混凝土保护涂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涂料应选用对混凝土表面具有保护作用的透明涂料, 且应有防污染性、憎水性、防水性; 2保护涂料应与混凝土表面有良好的粘结性,露天环境下应 有良好的耐老化性,且不应对混凝土有腐蚀和对环境有污染。 4.6.2保护涂料应根据工程的类别、所处的环境、喷涂后的美学 效果和成本等因素选用,宜在氟碳树脂系涂料和硅烷系涂料中选 择。 4.6.3保护涂料宜选用水性氟碳树脂系透明保护涂料,由底涂、

    效果和成本等因素选用,宜在氟碳树脂系涂料和硅烷系涂料中选 择。

    中涂和面涂三层组成的清水混凝土保护涂料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 合表 4. 6. 3 的规定,

    6.3清水混凝土透明保护涂料的主

    5.1.1后浇清水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设计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值。 5.1.2后浇清水混凝土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 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和《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 的有关规定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 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和《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 的有关规定

    增截面与原截面粘结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的有效措施,并应避 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 响

    5.2.1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工程的装饰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

    5.2.1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工程的装饰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缩 构尺寸、强度、外观要求确定清水混凝土的类型和施工范围。 5.2.2对于饰面清水混凝土和装饰清水混凝土,应设计构件详 图,并应明确明缝、禅缝、对拉螺栓孔眼、假眼、装饰图案和装饰片 等的形状、位置和尺寸。饰面和装饰清水混凝土截面的平面尺寸 宜标准化和模数化

    图,并应明确明缝、禅缝、对拉螺栓孔眼、假眼、装饰图案和装饰 等的形状、位置和尺寸。饰面和装饰清水混凝土截面的平面尺 宜标准化和模数化

    5.2.4普通清水混凝土的外表面宜喷涂透明或着色透明保护涂

    料,饰面清水混凝土的外表面应喷涂透明或着色透明保护涂料。

    饰后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设计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结构的使用 年限。当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结构仅用于装饰时,设计宜满足30 年使用年限:兼具加固时,设计宜满足50年使用年限。

    5.3.2当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兼具加固要求时,加固设计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原结构为混凝土结构时,加固计算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中对增大截面加固法 的有关规定; 2原结构为砌体结构时,加固计算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中对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 法的有关规定; 3当有抗震加固要求时,加固计算和构造尚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中对板墙加固法、壁柱加 固法、混凝土套加固法等的规定

    5.3.3后浇清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环境的后浇清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露 天环境的后浇清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5;当后浇清水 昆凝土对原构件起增大截面加固作用时,后浇清水混凝土尚应比 原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具体应由加固设计确定; 2相邻的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相近或 致,且相差不应大于2个强度等级

    5.4.1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的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

    5.4.1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的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5.4.1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的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5.4.1的规定。同时,最内层钢筋距原构件表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30mm

    表5.4.1 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的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mm

    5.4.2设计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结构钢筋间距时,应避开螺栓孔

    5.4.2设计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结构钢 筋间距时:应避开螺栓 位,若有冲突,应适当调整钢筋位置

    5.4.3后浇清水混凝土面层结构中水平分布筋除应滑

    承载力计算所需配筋量外,配筋率不宜小于0.8%,钢筋间距不 大于100mm,并应在预计可能产生裂缝的部位配置防裂构造钢 或设置变形缝或设置后浇带

    6。1.1施工前应熟悉设计图纸,明确后浇清水混凝土表面类型及 施工范围,按设计要求进行细部深化设计,并应根据各施工工序对 清水混凝土饰面效果的影响,确定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 5.1.2后浇清水混凝土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后浇清水混凝土工程 情况和已确定的施工工艺编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优化提高, 6.1.3后浇清水混凝土的施工,宜按图6.1.3所示流程进行

    5.1.1施工前应熟悉设计图纸,明确后浇清水混凝土表面类型及

    清理、修整原结构一界面处理一钢筋(钢板)网工程 模板工程一混凝土工程一→混凝土成品保护— 混凝土表面修补一→混凝土表面涂料喷涂

    图6.1.3后浇清水混凝土施工流程

    6.1。4后浇清水混凝土的钢筋(钢板)网、模板及混凝土的施工: 应按先下部后上部结构、由下而上的顺序逐层进行;混凝土成品修 补与表面喷涂施工,应按由上而下的顺序一次完成。 5.1.5模板工程应结合后浇清水混凝土工程特点,加强清水混凝 土模板的设计、加工、安装和节点细部处理。 6.1.6后浇清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 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当采用自密实混凝土 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I 283的有关规定。

    再对原构件混凝土粘合面进行凿毛或凿槽处理,并达到一定的粗 糙度。

    件混凝土表面松动的骨料、砂砾、浮碴和粉尘,并用清洁的压力水 冲洗干净。

    6.2.3原构件砌体界面,尚应涂刷一道聚合物改性水泥浆界面 胶,初凝前应采用笔帚扫毛

    6.2.3原构件砌体界面,尚应涂刷一道聚合物改性水泥

    6.2.4后浇清水混凝土施工前,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顺着原构件 表面反复浇水湿润,并应待原构件表面无明水后再进行后浇清水 混凝土面层施工。

    6.2.4后浇清水混凝土施工前,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顺着

    6.3钢筋(钢板)网工程

    6.3.1钢筋网或钢板网与原构件的拉结采用种植T形带肋钢

    筋、全螺纹螺杆或锚栓时,孔径、孔深及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 定,种植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550的有关规定

    6.3.2新增受力钢筋、箍筋及各种锚固件、预理埋件与原构件的 接和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 50367的构造规定和设计文件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6.3.3对拉螺栓与钢筋发生冲突时,宜遵循钢筋避让对拉螺栓的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受力钢筋 护层厚度偏差不应大于3mm。

    4.1模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水混凝土模板宜选用大型整体模板,分块设计应满足清 水混凝土饰面效果的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模板的分块应定型化、整体化、模数化和通用化,且宜减 少拼缝; 2)面板分割应按照模板禅缝和明缝位置进行设计,禅缝和 明缝应水平交圈、竖向垂直; 3)模板分块宜以结构物轴线或孔洞中心线为对称中心线 均匀对称布置; 4)对拉螺栓孔眼的排布应纵横对称、间距均匀,距门窗洞口 的距离宜大于150mm; 5)剪力墙、砌体墙的清水混凝土模板设计应以阴阳角方正 层间施工缝的平整过渡和门窗口细部处理为设计重点; 梁、柱框架结构的清水混凝土模板设计应以梁柱节点为 设计重点。 2模板面板拼缝与装饰线条应满足清水混凝土饰面效果的 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面板拼缝应按照禅缝和明缝位置要求进行设计,并 绘制排板图。对于饰面清水混凝土和普通清水混凝土, 拼缝应使混凝土饰面形成线宽分别不大于0.5mm和 1.0mm,且形成水平交圈、竖向垂直的有规律性的装饰 性线条; 2)明缝宜设置在施工缝或楼层标高、窗台标高、窗口过梁底 标高、框架梁底标高、窗间墙边线、轮廓变化位置或其他 分格线位置。 3饰面清水混凝土模板除应满足普通清水混凝土要求外,还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面板钉眼、焊缝等部位的处理不应影响混凝土的饰 面效果; 2)堵头和假眼均应按饰面效果设计布置,假眼应采用同直 径的堵头或锥形接头固定在模板面板上。 4装饰清水混凝土模板除应满足普通清水混凝土模板外,还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确定装饰图案和装饰片的形状、位置和尺寸; 2)明缝和禅缝设置应与装饰图案相协调; 3)宜确定装饰片与模板的固定措施。 。4.2模板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制作加工时,应控制加工精度,模板表面应平整、方 正,接缝应严密且无错台。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 示准《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的有关规定; 2钢模板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饰面清水混凝土的钢模板加工,应采用铣边工艺,面板 宜经抛光处理;对已经抛光处理的钢模板表面,应涂刷防 水涂料; 2)全钢大模板面板拼缝焊点应打磨平整,水平拼缝背面应 加焊扁钢,扁钢与面板间的缝隙宜刮腻子密封。 3木胶合板模板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模板加工时,龙骨之间、龙骨与面板之间、相邻面板之 间的侧面接触面应刨平刨直,接触应严密; 2)面板开孔工艺,应保证孔周边整齐和面膜无裂纹; 3)龙骨与木胶合板面板连接,宜采用自攻螺钉从背面反钉 连接的方式固定;当异形板从背面难以保证面板与龙骨 有效连接时,应采用沉头螺钉正钉连接,钉头宜沉进板面 1mm~2mm,并应用铁腻子将钉眼凹坑补平并喷涂清 漆。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面板钉眼、焊缝等部位的处理不应影响混凝土的饰 面效果; 2)堵头和假眼均应按饰面效果设计布置,假眼应采用同直 径的堵头或锥形接头固定在模板面板上。 4装饰清水混凝土模板除应满足普通清水混凝土模板外,还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确定装饰图案和装饰片的形状、位置和尺寸; 2)明缝和神禅缝设置应与装饰图案相协调; 3)宜确定装饰片与模板的固定措施

    5.4.2模板制作应符合下列规负

    6.4.3脱模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板面应十燥,使用前应清除表面的浮尘、水泥残渣、油 污; 2脱模剂的施工可采用喷涂或刷涂,涂层应薄而均匀,无漏 刷、无流挂; 3一套模板脱模剂的周转次数应一致,需要重涂时应一起重 涂。

    5.4.4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1模板安装前,模板应保持清洁,开应涂刷脱模剂,钢面板涂 的模板漆应保持完整;明缝、禅缝、装饰图案的位置与设计应保 寺相符; 2模板安装应根据模板安装图按模板编号进行安装,模板之 间应连接可靠; 3对拉螺栓安装位置应正确,紧固对拉螺栓时应用力得当 受力均匀,不得使模板表面产生局部变形; 4模板安装宜采用对拉螺栓或专用卡具连接,模板间拼缝应 密,并应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漏浆: 1)锥套、堵头和面板间宜加橡胶垫圈并接触紧密; 2)上下层结合处,阴阳角模连接处和模板接缝等位置宜贴 高密度海绵密封条。 5模板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间的拼缝应平整、严密,模板支撑应设置正确、连接 牢固; 2)模板安装尺寸充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清水混凝 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的有关规定

    4.5模板拆除与保养应符合下

    1后浇清水混凝土模板拆除,除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 标准》JGJ74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制订专门的拆模措施,加强对清水混凝土成品、对拉螺 栓孔眼和模板面板的保护; 2)适当延长拆模时间,确保表面及棱角不会因拆模而受损; 3)拆除模板时不应采用重锤敲击或利用混凝土表面撬动模 板; 4)模板拆除后应清理,对影响观感的缺陷应立即进行修复 2拆下的模板、支架及配件应清理、维修、存放。存放时,应 采取防潮、防晒、防火、防模板变形、锈蚀和损伤的措施; 3控制模板的周转次数,应每周进行一次模板质量检查、维 修和保养,对于损伤严重影响到混凝土外观质量的模板应停止使 用

    6.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浇清水混凝土配合比除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的常规要求 外,还宜通过选择原材料、实验室试配、浇筑样板等来确定适宜的 混凝士配合比及混凝土表面颜色。 2后浇清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参数选取宜符合下列规定 1)胶凝材料用量应较普通混凝土适当提高,不宜低于 380kg/m; 2)砂率应较普通混凝土适当提高,宜在40%~50%范围 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在满足施工性能的前 提下,宜提高粗骨料含量; 3)混凝土中应掺加矿物掺合料,不同矿物掺合料掺量应根 据混凝土的性能通过试验确定; 4)单位用水量不宜大于185kg/m,水胶比不宜大于0.45; 5)减水剂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流动性、施工气温等要求通 过试验确定。 3对于有抗冻、抗渗、抗碳化、抗氯离子侵蚀和抗硫酸盐腐蚀

    等耐久性要求的后浇清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和《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4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含气量不应大于3.0%。当有抗冻 要求的混凝土掺加引气类外加剂时,含气量控制不宜超过5.5%, 且表面气泡对外观饰面效果的影响应做验证

    6.5.2混凝土拌合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水混凝土的搅拌应采用双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或振动揽 拌机,不应使用自落式搅拌机; 2原材料投料前,搅拌机内应保持清洁,且拌合物的搅拌时 间应比同强度等级普通混凝土延长20s~30s; 3混凝土拌合物应颜色均匀一致,能保证同一视觉空间工程 的混凝土无可见颜色差别; 4后浇清水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应稳定,且无分层、板结 离析、泌水现象,90min的落度、扩展度经时损失值宜分别小于 30mm、75mm; 5后浇清水混凝土拌合物入模落度不应低于180mm;当 采用自密实混凝土进行施工时,拌合物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表 4.4.1的规定; 6清水混凝土拌合物的运输宜采用专用运输车,装料前容器 内应清洁、无积水,且应满足连续均匀浇筑的要求。

    5.3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6.5.3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

    1混凝土浇筑前,模板的支撑应稳定、接缝严密,模板内应保 特清洁、无积水; 2混凝土浇筑时,应按样板构件试验确定的布料、振捣方法 及工艺进行,混凝土应能充满模板,达到流平、密实的程度,减少表 面气泡; 3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应控制在3m以内,否则应采用溜 管、导管等措施辅助下料;

    4混凝土布料时,宜采用斜槽等辅助器具诱导混凝土靠近原 结构构件表面入模,不应将混凝土顺着模板表面流入模内; 5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浇筑厚度不宜超过500mm,并应严格 空制分层浇筑的间隔时间; 6后浇清水混凝土可采用直径35mm以下的小型振捣棒或 经便振动铲进行插入式振,且振动器具与模板表面距离不宜小 于30mm; 7混凝土布料、振捣过程中,应减少砂浆的飞溅,并应清理掉 贱未浇段模板内侧的砂浆

    6.5.4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

    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h内应对混凝土顶面进行覆盖塑料薄 膜保湿养护或喷雾养护,随龄期的增长可覆盖塑料薄膜保湿养护 和喷雾养护并用; 2清水混凝土竖向结构拆模后应立即养护,宜采用喷淋养 护、覆贴节水保湿养护膜养护或覆贴塑料薄膜保湿养护;对于异型 构件、高空竖向结构等采取常规措施难以实施有效养护的部位,可 采用喷涂养护剂的方式进行养护: 3养护材料和养护剂不应采用对混凝土表面有污染的材料; 4 对同一视觉范围内的清水混凝土宜施以相同的养护措施; 5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持续湿养护时间宜符合表6.5.4的 规定

    4清水混凝土持续湿养护的最低期

    6.5.5施工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续清水混凝土浇筑前,应先剔除施工缝处松动石子或浮 浆层,剔除后缝面应清理干净,可见面的施工缝边线应平整顺直; 2模板与结构实体接触处宜采用海绵条、止水带、防渗胶、密 封胶等具有防渗漏作用的衬垫对模板进行密封;

    3墙体、梁板竖向施工缝处,混凝土浇筑前应采用快易收口 网、胶合板等进行封堵; 4混凝土浇筑前,施工缝表面混凝土应洒水充分湿润;从施 工缝处开始继续浇筑混凝土时,接缝处的混凝土应仔细振捣,并加 强养护

    6.6混凝土成品保护、表面修补与喷涂施工

    6.6.1 混凝土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水混凝土的后续施工不得损伤或污染前面所完成的混 凝土成品; 2当脚手架、挂架、吊篮等施工设备与成品清水混凝土表面 接触时,应使用橡胶板、聚苯板等衬垫材料保护; 3墙柱阳角、门窗洞口、板边等易碰磕的阳角等部位,应采用 多层板或塑料等硬质材料进行护角; m

    6.6.2混凝土表面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养护完毕后去除混凝土表面附着的污染物或印迹; 2模板拆除后型钢标准,对局部不满足外观质量要求和结构尺寸偏差 要求的部位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外观表面应无明显色差和修补 痕迹,并应满足平顺及美观要求; 3对表面缺陷的修补或螺栓孔眼的封堵,宜采用同一工程所 用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与白色硅酸盐水泥、砂、建筑胶乳调制的水泥 浆或砂浆进行修补或封堵,且应首先在样板构件上做试验,优选适 宜的材料配比和工艺; 4封堵、修补材料应与主体混凝土强度相同、结合紧密,与主 体混凝土色泽基本一致,应无明显可见的修补痕迹; 5混凝土成品表面细粒污染物可采用细砂纸打磨清除,并应 避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光洁度。

    1后浇清水混凝土的外表面透明保护涂料的喷涂施工宜先 做样板; 2喷涂施工前,应将整个混凝土外露面清理干净,可采用干 争水冲洗或干湿毛巾擦洗,应待干燥后方可进行喷涂施工; 3保护涂料膜层分为底层、中间涂层和罩面层三层施工。喷 余应均匀、无遗漏,喷涂后,后浇装饰效果明显,膜层应色泽均匀、 平整光洁、无流坠和刷痕;各涂层施工间隔应符合产品自身要求。 4同一视觉范围内的保护涂料及施工工艺应一致

    7.0.1后浇清水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7.0.2清水混凝土保护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清水混凝土应用 技术规程》JGJ169的有关规定。 7.0.3后浇清水混凝土的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疑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耐久性检验评 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 的有关规定。 7.0.4后浇清水混凝土外观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0.4的 规定,检查数量应为全数检查

    后浇清水混凝土外观质量与检验方

    7.0.5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充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7.0.5的规定。检查数量应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抽查冬检验批的30%.日不应少于5件

    pvc标准表7.0.5后浇清水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mm)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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