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J19-2015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N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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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加强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提高绿色建筑工程建设品质,依据现行有关工程质量和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绿色建筑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后,不再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1.0.5 绿色建筑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江苏省相关标准的规定。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 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2.0.9 非传统水源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 雨水、海水等。
2.0.10进场验收siteaccept
办公楼标准规范范本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 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 活动。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 否合格的活动。
2. 0. 12 复验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人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 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 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3见证取样送检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的见证下,按照有关 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 验的活动
2.0.14现场实体检验
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的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 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 现场进行检验;当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 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
2.0.15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 guarante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 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 能检测报告等。
2. 0. 16 核查 check
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 套技术的全部性能指标进行的检验,其检验报告为型式检验报 告。通常在产品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期间规定时间内、出厂检验 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材料及工艺参数改变、停 产后恢复生产或有型式检验要求时进行。
3.0.1绿色建筑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 施工。 3.0.2工程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原设计的绿色建筑性能,且不得 低于现行有关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 3.0.3绿色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 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相关标准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论证。 3.0.4未实行监理的绿色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应履行本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3.0.5绿色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0.6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等进行 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 蓝理工程师确认,纳人工程技术档案。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构 件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 报告。 3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应为见证取样检测。当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则不得使用 该材料、构件和设备。 4经绿色建筑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材料、构件和设 备,见证取样送检时,可按规定数量的50%进行抽样检测。 在同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 筑)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料、构件和设备,连 续三次见证取样检测均一次性检验合格的,其后进场的现场抽样
检测数量可按规定抽样数量的50%进行抽样检测, 当按规定数量的50%抽样检测后出现不合格时,除按 合格”处理外,再有同类材料进场时仍应按原规定抽样数量边 抽样检测。
当按规定数量的50%抽样检测后出现不合格时,除按“不 合格”处理外,再有同类材料进场时仍应按原规定抽样数量进行 抽样检测。 3.0.7绿色建筑工程的现场检测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0.8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 性的要求。
3.0.8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 性的要求。
部的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分项工程,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 验收。
绿色建筑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
3.0.12当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无法按照本规范第3.0.11条要求 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 分检验批,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0.1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应符合表
8.0.1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0.13的 舰定。
表3.0.13检验批最小抽样数
3.0.14单位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应按有关 规定进行能效测评
3.0.14单位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应按有关 规定进行能效测评
4.1.1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 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1.2主体结构完成后,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 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 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 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锚固件及锚固节点做法。 4 增强网层数、大面铺设及门窗洞口部位翻包增强网做法。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子 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位置、界面处理、锚固 板缝及构造节点。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 10各种变形缝处的节能施工做法。
4.1.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
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4.1.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1000m扣除 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的也作 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 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4.2.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性 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
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 压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外墙体保温隔热材料的吸 水率。 2保温砌块、构件等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 强度。 3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 4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 5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现场抽样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外墙、内墙每 1000m扣除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次;不足1000m时也应抽查1次;超 过1000m时,每增加2000m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超过 5000m时,每增加5000m应增加抽查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
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保 温墙面抽检面积。
4.2.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 由供应商统一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并同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 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检验,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照构件、产品或成套技术的类型进行核查
4.2.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
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检验。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照构件、产品或成套技术的类型进行核查
4.2.4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抹面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厂
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 放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按经过
2.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按经过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 进行现场拉拔试验,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 3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
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拉拨力应符 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后置锚固件应做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并 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 报告。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尺量、钢针插入或部开检查;粘结 面积比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现场检验;拉伸粘结强度按本规范附 录D进行现场检验;锚固拉拔力按《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 程》JG145进行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2.8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或作为隔断热桥措
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拉拔力应符 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后置锚固件应做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并 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 报告。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尺量、钢针插入或部开检查;粘结 面积比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现场检验;拉伸粘结强度按本规范附 录D进行现场检验;锚固拉拔力按《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 程》JGJ145进行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2.8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或作为隔断热桥措 施时,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应固定牢 固,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 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士粘结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9当墙体采用保温砂浆做内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 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保温浆料 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附录E制作同条件试件进行试验。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每1000m扣除窗洞后的
.2.8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或作为隔断热桥播 施时,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应固定牢 固,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 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士粘结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9当墙体采用保温砂浆做内保温层时,应在施工
:三体米用保温砂永做内保温层的,应在施 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保温浆料 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附录E制作同条件试件进行试验。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每1000m?扣除窗洞后的 保温墙面面积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次;不足1000m的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m时,每增加 2000m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超过5000m时,每增加5000m应 增加抽查1次。 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 建筑),可合并计算保温墙面抽检面积。
4.2.10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
土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
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基层应按 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基层构造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且平 整、洁净,含水率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面层,7层及以 上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得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7层 以下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工程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时,应单独 进行型式检验和方案论证,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耐候性检验中应包含耐冻融周期试验,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 拉拨试验。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 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覆盖具有防水功 能的抹面层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 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 粘结强度按《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规定 的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粘结强度按《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 准》JGJ110的规定抽样。其他为全数检查。 4.2.11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自保温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 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及导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 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 应低于8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砂浆品种,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 泡满度。核查砂浆强度及导热系数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砂浆品种和试验报告全数核查。砂浆饱满度每楼 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
1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 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2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 要求。 3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广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其他项 自每个检验批抽查5%,且不少于3块(处)。 4.2.13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编制 施工技术方案,并在施工前采用与施工技术方案相同的材料和工 艺制作防火隔离带样板墙。 检验方法:核查施工技术方案,对照设计要求检查样板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防火隔离带应为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并与基层墙体可靠 接。防火隔离带抹面胶浆、增强网应采用与外墙外保温相同 材料。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提供耐候性试验报告。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6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
收纪录,使用热成像仪检查。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且不少于 5处。
3.1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2当采用增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增强网的铺
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 支;增强网应铺贴平整,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
按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记录观察检查,使用热成像 义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剖开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块保温板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保温浆料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
4.3.6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米
4.3.6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 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4.3.7采用现场喷涂或模板浇注的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 除防护界面层外,应在有机类保温材料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 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1本章适用于透明或非透明的各类建筑幕墙节能工程施 质量验收。
2附着于主体结构(基层墙体)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
5.1.2附着于主体结构(基层墙体)上的隔汽层、保温层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启施工。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业 和检验批验收应与过程施工同步,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 项工程质量验收,
5.1.3幕墙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纵向抗剪强度、
抗拉强度、高温持久荷载横向拉伸试验(穿条式)和热循环试验 (浇注式)报告,并提供型材用隔热材料的水中浸泡试验和湿热 试验报告。
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钢化玻璃应符合《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 玻璃》JG/T455的规定,中空玻璃应符合《中空玻璃》GB/T 11944的规定。
5.1.5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禾
5.1.5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
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 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 3 构造缝、结构缝。 4 隔汽层。 5 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7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9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 5.1.6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储存和安装施工中应采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 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 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1.8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得小
1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得小 10m。 2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 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2.1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
5.2.1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香。
5.2.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
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
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J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5.2.3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 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2幕墙玻璃: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 玻璃露点。 3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1组。 5.2.4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的等级要求。应现场抽取材 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 密封条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幕墙板块之 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扇应关闭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幕墙 气密性能检测报告、见证记录。 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 可开启部分。试件应按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试件设计应经 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气密性能的 检测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核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 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30%,且不少于5件(处)。气密性 能检测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面积超过1000m的每一种幕墙均抽 取一个试件进行检测。
5.2.4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的等级要求。应现
5.2.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
安装牢固,且不得松脱
度;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5.2.6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遮阳设施
5.2.6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遮阳设旅 的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检查全数的10%,且不少于5处;率固程度全 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幕墙节能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5.2.9保温材料表面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通水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5.3.1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中空玻璃应 采用双道密封。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
5.3.2单元式幕墙板块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的搭接符合设 计要求。 2保温材料:固定宰固,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隔汽层:密封完整、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检查,尺量,通水试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5.3.3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接缝处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 满,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5.3.4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处)。 5.3.5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能调节到位。
5.3.3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接缝处应采用弹性闭孔机
满,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5.3.4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处
5.3.5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能调节到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处)。
6.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金 属门窗、塑料门窗、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天 窗、外遮阳一体化标准窗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节能工程。 6.1.2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 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6.1.3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外门窗框或附框与墙体接 缝处及外门窗框与附框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 收,并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6.1.4门窗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纵向抗剪强度、横向 抗拉强度、高温持久荷载横向拉伸试验(穿条式)和热循环试验 (浇注式)报告,并提供型材用隔热材料的水中浸泡试验和湿热 试验报告。
6.1.5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 每100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模的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橙划 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橙的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 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且不少于3槿,不足3 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
且不少于6槿,不足6槿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耳不少于10模,不足 10樸时应全数检查。
6.2.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 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6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全数 检查。
6.2.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 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6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全数 检查。 6.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遮阳和采光性能、中空 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 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根据设计文件核查门窗节能性能 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6.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遮阳和采光性能、
皮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 示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根据设计文件核查门窗节能性能 示识。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6.2.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
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遮阳一体化窗的遮 阳系数和采光性能、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 露点。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 于3 樸(件)。
.2.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 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6条执行,
6.2.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
规定,标准化附框应与外窗框相匹配。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 于3橙。标准化附框,按检验批抽查10%,直不少于6橙。 6.2.6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 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检不少 于3。 6.2.7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宜采用防水砂浆或专 用防水防裂砂浆或聚氨酯发泡剂填充饱满;外门窗框与附框之间 的缝隙应使用聚氨酯发泡剂密封,内侧缝隙将聚氨酯发泡剂压平 后用中性硅碱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8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
规定,标准化附框应与外窗框相匹配。
规定,标准化附框应与外窗框相匹配。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 于3。标准化附框,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 6。
6.2.7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宜采用防乙
用防水防裂砂浆或聚氨酯发泡剂填充饱满;外门窗框与附框之 的缝隙应使用聚氨酯发泡剂密封,内侧缝隙将聚氨酯发泡剂压 后用中性硅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8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 节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9外窗遮阳设施(包括遮阳一体化标准窗)的性
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 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遮阳一体化标准窗 检修口应在室内侧。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6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
6.2.10特种门的保温与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
6.2.10特种门的保温与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
规定;其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11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应严密,嵌缝处不 得渗漏。
6.2.11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6条执行。
6.3.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 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 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建筑管理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本章适用于建筑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采用 公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块材等保 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 .1.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 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 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屋面,每1000m面积 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的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方便施工与 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7.2.1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隔热制品,
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 报告。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次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 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7.2.2屋面节能工程所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
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现场抽样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每1000m屋面使用的材料为 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1次;不足1000m时抽查1次; 屋面超过1000m时,每增加2000m应增加1次抽样;屋面超过 5000m时,每增加3000m应增加1次抽样。同项目、同施工单 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屋面抽 检面积。
水产标准7.2.3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
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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