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2898-2009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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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1标石柱体可先行预制,底盘应在现场浇灌。标石的制作与埋设规格及材料用量,按附录A中 的A.5和A.7的规定执行。 5.2.2.2标石顶面的水准标志,采用加接铁质根络的铜或不锈钢半球顶的标志,也可采用玻璃钢或石 质标志。标志规格见附录A中的A.4。

    5.2.3标石外部整饰

    水准标石埋设后,应进行外部整饰,要求既利于保护标石,又不影响环境美观。主要要求如下: a)标石埋设后,一般应按附录A中的A.6的规格建造保护井,加盖保护盘。保护井壁不应妨碍 下标志的测量。 b): 埋设在机关、学校、住宅院内以及埋设在耕地、水网区的水准标石,应按附录A中的A.6的规 格建造保护井、加盖保护盘。 C) 在森林、草原、沙漠、戈壁等空旷地区建筑造价、预算、定额,除按规定建造保护井和加盖保护盘外,还可在附近设 2~3个方位桩,也可建造小型规标。 在山区、林区埋设标石,可在距水准点最近的路边设置方位桩。方位桩、规标可采用木材、石 料、混凝土或金属材料制作,用红漆或压印的方法将点号和点位方向写在醒目位置。在点之 记中注明设置方位物的方向和距离,

    5.2.4关键工序的控制

    在标石埋设的现场,应拍摄下列照片: a)标石坑照片,应能反映标石坑和基座坑的形状和尺寸; b) 标石安置照片,应能反映标石的形状和尺寸; c)标石整饰后照片,应能反映标石整饰是否规范;

    5.2.5标石的占地和托管

    5.2.6埋石后上交的资料

    埋石后应上交的资料包括: a)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 b)埋石后的水准点点之记及路线图、结点接测图、标石埋设关键工序照片或数据文件 c)埋石工作技术总结(要说明埋石工作情况,埋石中的特殊问题及对观测工作的建议等)。

    水准测量中使用的仪器按表3规定执行。

    6.2.1用于水准测量的仪器应送法定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和校准,并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水准仪的检校按JJG425规定执行,水准标尺的检校按JJG8规定执行,光电测距仪的检校按 JJG703规定执行,光学经纬仪的检校按JJG414规定执行,GPS接收设备的检校按JJF1118规定执行。 6.2.2对于新出厂的仪器及其在作业前和跨河水准测量前的检验项目按表4规定执行,检验方法和技 术要求按附录B执行。 6.2.3用于三、四等水准测量的DS3级以上的光学水准仪和数字水准仪及其标尺的检验按 GB/T12897要求执行

    用于三、四等水准测量的DS3级以上的光学水准仪和数字水准仪及其标尺的检验按 12897要求执行,

    表4中十表示应检验的项目,当所使用的仪器和方法与该项检验无关时,可不作检验。表4中 5检验项应送有关检定单位进行检验。 4经过修理和校正后的仪器应检验受其影响的有关项目。自动安平系统修理和校正后,第15

    6.2.5自动安平光学水仪每关检校

    数字水准仪,整个作业期间应在每天开测前进行i角测定。 6.2.6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校表4中的第2、8项。若对仪器某一部件的质量有怀疑时,应随时 进行相应项目的检验。 6.2.7每期作业结束后应检验表4中第3、5两项各一次,若作业期超过三个月时,应在作业期中间增 加这两项各一次。

    仪器技术指标按表5规定执行。用于三、四等水准测量的DS3级以上的数学水准仪的技术指标按 GB/T12897要求执行,

    7.1.1三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往返测。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因瓦水准 标尺观测时,也可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 7.1.2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单程观测。支线应往返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 7.1.3三、四等水准测量采用单程双转点法观测时,在每一转点处安置左右相距0.5m的两个尺台, 相应于左右两条水准路线。每一测站按规定的观测方法和操作程序,首先完成右路线的观测,而后进行 左路线的观测

    7.2.1三、四等水准测量采用尺台作转点尺承,尺台质量不小于1kg。观测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清晰 稳定时进行,若成像欠佳,应酌情缩短视线长度,直至成像清晰稳定。 7.2.2测站的视线长度(仪器至标尺距离)、前后视距差、视线高度、数字水准仪重复测量次数按表6规 定执行。使用DS3级以上的数字水准仪进行三、四等水准测量观测,其上述技术指标应不低于表6中 DS1、DS05级光学水准仪的要求。

    去数字水准仪重复测盘次数可以为上表中数值减少一次。所有数字水准仪,在地面袭动较大时,应暂时 则量,直至震动消失,无法回避时应随时增加重复测量次数。

    7.3测站上观测顺序和方法

    7.3测站上观测顺序和方法

    7.3.1光学水准仪观

    7.3.1.1三等水准测量每测站照准标尺分划顺序为: a) 后视标尺黑面(基本分划); b) 前视标尺黑面(基本分划); C) 前视标尺红面(辅助分划); d) 后视标尺红面(辅助分划)。 7.3.1.2 四等水准测量每测站照准标尺分划顺序为: a) 后视标尺黑面(基本分划); b) 后视标尺红面(辅助分划); c 前视标尺黑面(基本分划); d) 前视标尺红面(辅助分划)。 7.3.1.3测站观测采用光学测微法,一测站的操作程序如下(以三等水准测量为例): a) 首先将仪器整平(气泡式水准仪望远镜绕垂直轴旋转时,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的分离,不得超过 1cm,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气泡位于指标环中央); b) 将望远镜对准后视标尺黑面,用倾斜螺旋调整水准气泡准确居中,按视距丝和中丝精确读定 标尺读数(四等观测可不读上、下丝读数,直接读距离); 旋转望远镜照准前视标尺黑面,按b)款操作; d) 照准前视标尺红面,按b)款操作,此时只读中丝读数; e) 旋转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红面,按d)款操作。 使用单排分划的因瓦标尺观测时,对单排分划进行两次照准读数,代替基辅分划读数。

    7.3.2数字水准仪观测

    7.3.2数字水准仪观测

    三等水准测量往、返测每测站照准标尺顺序为

    2.2四等水准测量往、返测每测站照准标尺顺

    a)后视标尺; b)后视标尺; c) 前视标尺; 前视标尺。 3.2.3一测站操作程序如下(以三等水准测量为例): a 首先将仪器整平(望远镜绕垂直轴旋转,圆气泡始终位于指标环中央); 将望远镜对准后视标尺,用垂直丝照准条码中央,精确调焦至条码影像清晰,按测量键; 显示读数后,旋转望远镜照准前视标尺条码中央,精确调焦至条码影像清晰,按测量键; d) 显示读数后,重新照准前视标尺,按测量键; e 显示读数后,旋转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条码中央,精确调焦至条码影像清晰,按测量键。显示 测站成果。测站检核合格后迁站,

    7.4.1观测间歇时,最好能在水准点上结束观测。否则,应在最后一站选择两个坚稳可靠、 便于放置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如无固定点可选择,则间歇前在最后两测站的转点处 钉的木作间歇点。

    测站观测限差、读数位数

    7.5.1测站观测限差按表7规定执行

    使用双摆位自动安平水准仪观测时,不计算基辅分划读数差。 对于数字水准仪,同一标尺两次观测所测高差的差执行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的限差。 7.5.2因测站观测误差超限,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可立即重测。若迁站后才检查发现,则应从水准点或 间歇点(应经检测符合限差)起始,重新观测。

    7.5.4数字水准仪测段往返起始测站设置

    a)仪器设置主要有: 测量的高程单位和记录到内存的单位为m; 最小显示位为0.0001m; 一设置日期格式为实时年、月、日; 一设置时间格式为实时24小时制。 b) 测站限差参数设置主要有: 前后视距差限差; 一前后视距差累积限差; 两次读数高差之差限差。 c)作业设置主要有: 建立作业文件; 建立测段名; 选择测量模式:“aBFFB"; 输人起始点参考高程; 输人点号(点名); 一输人其他测段信息。 d)通讯设置 一按仪器说明书操作。

    a)仪器设置主要有: 一测量的高程单位和记录到内存的单位为m; 一最小显示位为0.0001m; 一设置日期格式为实时年、月、日; 一设置时间格式为实时24小时制。 b) 测站限差参数设置主要有: 一前后视距差限差; 一一前后视距差累积限差; 一两次读数高差之差限差。 c)作业设置主要有: 一建立作业文件; 一建立测段名; 一选择测量模式:“aBFFB"; 输人起始点参考高程; 一输人点号(点名); 一输人其他测段信息。 d)通讯设置 一按仪器说明书操作。 6观测中应遵守的事项 6.1观测前30min,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设站时,应用测伞遮蔽 光;迁站时,应罩以仪器罩。使用数字水准仪前,还应进行预热,预热不少于20次单次测量。 6.2对气泡式水准仪,观测前应测出倾斜螺旋的置平零点,并作标记,随着气温变化,应随时调整零 位置。对于自动安平水准仪的水准器,观测前应严格置平。 6.3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的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 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6.4除路线转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应接近一条直线。 6.5不应为了增加标尺读数,而把尺桩(台)安置在壕坑中。 6.6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支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 新整置仪器。 6.7在高差甚大的地区进行三、四等水准测量时,应尽可能使用DS3级以上的仪器和标尺施测。 6.8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6.9对于数字水准仪,应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尽量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要超过标尺在望远 中截长的20%;仪器只能在厂方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工作;确信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才能启动测 键。 7结点的观测

    7.6观测中应遵守的事项

    7.6.1观测前30min,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设站时,应用测伞遮蔽 阳光;迁站时,应罩以仪器罩。使用数字水准仪前,还应进行预热,预热不少于20次单次测量。 7.6.2对气泡式水准仪,观测前应测出倾斜螺旋的置平零点,并作标记,随着气温变化,应随时调整零 点位置。对于自动安平水准仪的水准器,观测前应严格置平。 7.6.3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的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 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7.6.4除路线转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应接近一条直线。 7.6.5不应为了增加标尺读数,而把尺桩(台)安置在壕坑中。 7.6.6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支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 重新整置仪器。 7.6.7在高差甚大的地区进行三、四等水准测量时,应尽可能使用DS3级以上的仪器和标尺施测。 7.6.8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7.6.9对于数字水准仪,应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尽量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要超过标尺在望远 镜中截长的20%;仪器只能在厂方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工作;确信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才能启动测 量键,

    .6.8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7.6.9对于数字水准仪,应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尽量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要超过标尺在 竞中截长的20%;仪器只能在厂方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工作;确信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才能启 键。

    7.7.1观测至水准网的结点时,应在观测手簿中详细记录接测情况,结点接测图按A.3执行。 7.7.2位于地面变形地区的结点,应与当地变形观测网连测。 7.7.3位于变形量较大地区的结点,应由几个观测组协同作业,尽量缩短接测时间

    7.8新旧路线连测或接测时的检测

    应再检测该测段另一单程。若仍超限,则应继续向前检测,以确定稳固可靠的已测点作为连接点。若交 叉点变动,应重测有关测段。 7.8.3对高等级水准路线的检测,按新设路线的等级进行;对低等级水准路线的检测,按原水准路线的 等级进行检测。

    9.2水准环线由不同等级路线构成时,环线闭合差的限差应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分别计算,然后 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 9.3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的限差,对单程检测或往返检测均适用。检测测段长度小于1kn 安1km计算。检测测段两点间距离不宜小于1km

    7. 10 测量成果的重测与取舍

    水准测量结果,若超出4.2和7.9规定的限差,均应重测,作业人员应对超限原因作具体分析,并按 下列原则进行重测与取舍: a)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超限,应先就可靠程度较小的往测或返测进行整测段重测。若重测的 高差与同方向原测高差的不符值超过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的限差,但与另一单程的高差不符值 未超出限差,则取用重测结果;若重测的高差与同方向原测高差的不符值不超过往返测高差不 符值的限差,且其中数与另一单程原测高差的不符值亦不超出限差,则取此同方向中数作为该 单程的高差。若超出上述限差,则应重测另一单程。 b)单程双转点观测中,测段的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超限时,可只重测一个单程单线,并与原测结 果中符合限差的一个取中数采用;若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均符合限差,则取三个单线结果的 中数。当重测结果与原测两个单线结果均超限时,应分析原因,再重测一个单程单线。 C 由往返高差(或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计算的每公里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M。超限时,应重 测不符值较大的某些测段。 d) 环线闭合差超限时,应先重测路线上可靠程度较小的(往返测高差不符值较大或观测条件不 佳者)测段。附合路线闭合差超限时,应分析原因重测有关测段。在高差过大等地区,宜加入 重力异常改正,

    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或 进行,但在测站上应变换一次仪器高度,观测两次。两次高差之差应不超过7mm,取用两次结果

    数。若视线长度超过200m时,应根据视线长度和仪器设备等情况,选用本章所述的方法进行观测。

    8.2.测量方法和限差规定

    8.2.测量方法和限差规定 8.2.1采用直接读尺法、光学测微法、经纬仪倾角法和测距三角高程法进行跨河水准测量时,其适用范 围和观测测回数、限差规定按表10执行。当跨河视线长度超上表规定时,采用的方法和要求,应依据测 区条件进行专项设计。 8.2.2采用GPS测量进行跨河水准测量时,其测量方法参照GB/T12897的有关要求,其技术指标应 不低于表10中经纬仪倾角法和测距三角高程法的要求。

    注:表中s为最大视线长度,单位为km。

    8.3跨河场地的选定与布设

    8.3跨河场地的选定与布设

    跨河场地的选定与布设应遵循以下要求: a)跨河场地应选择在水面较窄、土质坚实、便于设站的河段。应尽可能有较高的视线高度。安置 标尺和仪器点应尽量等高(测距三角高程法除外)。 b 跨河水准测量仪器和标尺的位置一般应按“Z”字形或类似图形布设。如图1所示,I1、I:处为 仪器与远标尺轮换安置点,b,、b,为近标尺安置点;I,b,=I2b2,且约为10m~20m;图1中各 点应用直径不小于5cm,长度约为30cm~50cm的木桩牢固地打入地中,其顶端钉上铁帽钉 供安置标尺用。

    8.4跨河水准观测要求

    跨河水准观测中应遵守下列要求: a) 跨河水准观测宜在风力微和,气温变化较小的阴天进行,当雨后初晴和大气折射变化较大时, 均不宜观测。 b) 观测开始前30min,应先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观测时应遮 蔽阳光。

    GB/T12898—2009 c)晴天观测上午应在日出后1h起至太阳中天前1.5h止;下午自中天后2h起至日落前30min 止。但可根据地区、季节、气候等情况适当变通。阴天只要呈像清晰、稳定即可进行观测。有 条件也可在夜间进行观测,日落后1h起至日出前1h止。时间段以地方时零点分界,零点前 为初夜,零点后为深夜。 d) 水准标尺应尽量扶直扶稳,不应过度倾斜或者摆动。 e 一测回的观测完成后,应间歇15min~20min,再开始下一测回的观测。 f 跨河观测开始前,应对两岸的普通水准标右(或固定点)与标尺点间,进行一次往返测,作为检 测标尺点有无变动的基准。每日工作开始前,均应单程检测一次,并应符合7.9检测限差。如 确认标尽点变动,应加固标尺点,重新进行跨河水准观测。

    每测回观测方法如下: a)先在I与b,(或12与b,)的中间且与I及b,等距的点上整平水准仪后,用同一只标尺按一般 操作规程,测定I,b,的高差hl5,。 b)移仪器于I,点,精密整平仪器后,照准本岸b,点上的近标尺,按中丝读标尺基、辅分划一次。 C 将仪器转向照准对岸I2点上的远标尺,调焦后,即用胶布将调焦螺旋固定,按中丝读标尺基 辅分划各两次。 在确保调焦螺旋不受触动的要求下,立即将仪器搬到对岸I2点上,同时b,点上的标尺也移置 到I;点上。待精密整平仪器后,首先照准对岸I,点上的远标尺,按c)、b)、a)的反顺序及操作 要求读数。 e)将仪器搬到I2与b,中间且等距的点上,按一般操作方法,测定I2与b2的高差h12%2° 以上a)、b)、c)为上半测回观测,d)、e)为下半测回观测,

    8. 5.2 计算方法

    一测回高差按式(1)计算:

    8. 6 冰上水准测量

    Ho,b2 = (hb,bz — hb,6,)/2 hb,bg = hb, tz + hi2b? hbb, = hb,l, + hi,b

    跨越北方地区的河流、沼泽、水草地等,可以利用严冬季节在冰上进行水准测量,并遵守下列规定: a)严冬前,预先在两岸选定跨河地点和埋设水准标石,并与路线上的水准点进行连测。 b 冰上水准测量,应在冰层有足够厚度和表面周日变化最小期间(一般每年12月底至翌年2月 底)内进行,观测进行中应特别注意安全。 ) 观测开始前,沿选定路线依相应等级水准测量所采用的视线工具,选定安置仪器及标尺的地 点,清除积雪,在安置标尺处凿一小坑,插入一不小于30cm×10cm×10cm的木桩(顶上钉入 圆帽钉),然后浇水使其冻结。在安置仪器脚架的每一脚下,同样冻人木桩以支撑仪器脚架。 d)冰上水准测量观测方法和各项限差均与相应等级水准测量的规定相同

    9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

    在进行几何水准测量确有困难的山岳地带以及沼泽、水网地区,四等水准路线或支线,可用 测距高程导线(以下简称高程导线)进行测量,

    9.2.1施测高程导线前,应沿路线选定测站,视线长度一般不大于700m,最长不得超过1km,视线垂 直角不得超过15,视线高度和离开障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9.2.2高程导线可布置为每一照准点安置仪器进行对向观测(以下简称每点设站)的路线;也可布置为 每隔一照准点安置仪器(以下简称隔点设站)的路线。隔点设站时,应采用单程双测法,即每站变换仪器 高度或位置作两次观测,前后视线长度之差不得超过100m。 9.2.3距离测量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测定时,测距的准备工作,观测方法和作业要求、气象元索测定、成 果记录及重测取舍,气象、加常数、乘常数修正值的计算及边长归算等,均按GB/T16818的相应规定 执行。 9.2.4距离测量的技术要求和观测限差如下: a)斜距和垂直角的观测应在成像清晰、信号稳定的情况下进行;

    a 斜距和垂直角的观测应在成像清晰、信号稳定的情况下进行; b) 斜距观测两测回(每测回照准一次,读数四次),各次读数互差和测回中数之间的互差分别为 10mm和15mm。每测站需量取气温、气压值; c) 垂直角观测采用中丝法观测四个测回,测回差和指标差互差,均不得超过5"; d 测距仪、反射镜应在测前测后,用量杆各量测一次仪器高和棱镜高,两次互差不得超过3mm; 当进行对向观测确有困难时,可以单向观测,但总的观测测回数不变。 9.2.5当水准点或其他高程点无法设置测站时,可用几何水准方法引测至合适的高程点后,再按高程 导线施测。 9.2.6各项观测读数和计算数值取位按表11规定执行

    9.3.2测站高差的计算

    9.3.2.1每点设站时,相邻测站间单向观测高差h按式(2)计算

    9.3.2.1每点设站时,相邻测站间单向观测高差h按式(2)计算

    GB/T12898—2009

    GB/T12898—2009

    1、2脚标分别为相邻测站的序号。

    示分别为相邻测站的序号,

    9.3.2.2隔点设站时,相邻照准点间的高差h12按式(4)计算

    9.3.2.2隔点设站时,相邻照准点间的高差h12按式(4)计算

    式中: 1、2脚标分别表示后视和前视标号; S,S2一经过各项改正后的斜距,单位为米(m); α一观测垂直角,单位为度(°); R—一地球平均曲率半径,采用6369000m; U一一反射镜中心至地面点的高度,单位为米(m)。 9.3.3由高程导线测定的水准点或其他固定点的高差,应加入正常水准面不平行改正,计算方法与四 整水准测量相同

    程导线的观测结果应不超过表12规定的各项限差

    9.4.2观测结果超出限差时,应按7.10的规定进行重测和取舍。

    10外业成果的记录、整理和计算

    10.1记录方式与要求

    三、四等水准测量的外业成果,按记录载体分为电子记录和手薄记录两种方式,应优先采用电子 记录。

    [10. 1. 2记录项目

    10.1.2.1在每一测段的始末,工作间歇的前后及中间气候变化时,应记录观测日期、时间、天气、呈像、 前后视标尺号数。

    ,1.2.1在每一测段的始末,工作间歇的前后及中间气候变化时,应记录观测日期、时间、天气、呈像、 后视标尺号数。 1.2.2每测站应记录上、下丝和中丝(或楔形平分丝)读数。 1.3手簿记录要求 手工记录按下列要求进行: a)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应在现场直接记录。 b)手簿一律用铅笔填写,记录的文字与数字力求清晰,整洁,不得滚草模糊。手簿中任何原始记 录不得涂擦,对原始记录有错误的数字与文字,应仔细核对后以单线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更正 的数字与文字,并在备考栏内注明原因。对作废的记录,亦用单线划去,并注明原因及重测结 果记于何处。重测记录应加注“重测”二字。手簿记录格式见D.1。

    c)三、四等水准测量记录的小数取位按照表13的规定执行 10.1.4电子记录要求 电子记录要求参照CH/T2004和CH/T2006执行。

    10. 1.5观测记录的整理和检查

    手薄计算是否正确、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 项限差要求。确认观测成果符合本 订外业计算

    10.2.1水准测量外业计算的项目包括:

    a)外业手簿的计算; b)外业高差和概略高程表的编算; c4 每千米水准测量偶然中误差的计算; d) 附合路线与环线闭合差的计算。 10.2.2高差和概略高程表的编算,应由两人各自独立编算一份,并校核无误。计算水准点概略高程 时,所用的高差加人下列改正(计算方法见附录D): a)水准标尺长度误差的改正; b)正常水准面不平行的改正; c)路(环)线闭合差的改正。 10.2.3每完成一条水准路线的测量,应进行往返测高差不符值及每千米水准测量偶然中误差M。的 计算(测段数不足20个的路线,可纳人相邻路线一并计算),并应符合7.9.1和4.2的规定。 每千米水准测量偶然中误差M。按式(5)计算:

    △一一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单位为毫米(mm); R一一测段长度,单位为千米(km); n测段数。 0.2.4每完成一条附合水准路线或闭合环线的测量,并对观测高差施加10.2.2a)、b)两项改正后,计 算附合路线或闭合环线的闭合差W。当构成水准网的水准环超过20个时,还应按环闭合差W计算每 千米水准测量全中误差Mw。W与Mw应符合7.9.1与4.2的规定。 每千米水准测量全中误差Mw按式(6)计算:

    一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单位为毫来(mm R一一测段长度,单位为千米(km);

    每完成一条附合水准路线或闭合环线的测量,并对观测高差施加10.2.2a)、b)两项改正后,计 合路线或闭合环线的闭合差W。当构成水准网的水准环超过20个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范本,还应按环闭合差W计算每 <准测量全中误差Mw。W与Mw应符合7.9.1与4.2的规定。 每千米水准测量全中误差Mw按式(6)计算:

    W—经过各项改正后的水准环闭合差,单位为毫米(mm) F一水准环线周长,单位为千米(km); N一水准环数。 2.5外业计算的数值取位按表13规定执行

    10.3外业成果的检查验收与上交

    10.3.2 技术总结

    技术总结是在水准测量任务完成后,对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技术方案、作业方法、技 用、完成质量和主要问题的处理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它是与测绘成果有直接关系的技术性文件, 保存的重要技术档案。 技术总结按照CH/T1001编写,并由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方可上交。

    10.3.3.1资料的整理与上交

    经过检查验收的水准测量成果,应接路线(环线)进行清点整理,装订成册体检标准,编制目录,开 交资料管理部门。

    10.3.3.2上交资料的范围

    上交资料的项目如下: 技术设计书; b)水准点之记的纸质文本及其数字化后的电子文本; c)水准路线图、结点接测图及其数字化后的电子文本; d)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2份); e)水准仪、经纬仪、测距仪、水准标尺检验资料; f)水准观测手簿,磁带、磁盘、光盘等能长期保存的其他介质; g)水准测量外业高差及概略高程表(2份); h)外业高差改正数计算资料; 外业技术总结; )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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