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71-2019 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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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3171-2019 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技术规程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的设计与施工,应 考虑工程地质 与水文地质条件、上部结构类型、使用功能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 件与环境:应重视地方经验,因地制宜,注重概念设计,合理选择 径和承台形式,优化布桩,节约资源;应强化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 3.1.2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适用于标准贯入试验(SPT)击数N 60的填土、黏性土、粉土、黄膨胀土、砂角砾、圆砾、碎石、卵 石、全风化岩和强风化岩等可压缩岩石地层,且不受地下水位的限 制。对于厚层饱和软黏土淤泥、淤泥质土和泥炭土地层,应慎用 3.1.3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 发生不适用继续承载的变形; 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3.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V1竖向承载力计算:确定桩数和布桩时,采用传至桩顶或 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单桩承载力特 征值; 2应对桩身、承台和连系梁的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当桩侧 为可液化土及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或地基承载力 特征值小于25kPa)且长径比大于50时,应进行身压屈验算:
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 载力验算; 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验算整体稳定性; 5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单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验 算,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6对需要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 算及桩身截面抗震验算:抗震承载力验算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 他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桩身截面抗震验算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 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承载力调整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7桩基结构安全等级、结构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 应按现行有关建筑结构规范规定执行,除临时性建筑外,重要性 系数。不应小于1。 ? 3.1.5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建筑物应进行沉降验算。对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丙级建筑物,也应作沉降验算: 1持力层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低,且体形复杂的建筑物;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 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 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 成时; 6持力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 3.1.6对本规程第3.1.5条规定应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桩基,在其 施工过程及建成使用期间,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 定。稳定标准为:当最后100d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4mm/d,可 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d为天)
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 载力验算; 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验算整体稳定性: 5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单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验 算,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6对需要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 算及桩身截面抗震验算;抗震承载力验算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 他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桩身截面抗震验算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 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承载力调整系数匪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7桩基结构安全等级、结构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 应按现行有关建筑结构规范规定执行,除临时性建筑外,重要性 系数 .不应小于1。
3.1.7根据建筑物结构形式、功能特征、体型特点、规模
异变形要求、场地地质条件与环境复杂程度给水排水标准规范范本,以及由于桩基问题 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建筑物正常使用的程度,双向螺旋挤 土灌注桩基设计应根据表3.1.7分三个设计等级。
表3.1.7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3.1.8双向螺旋挤土桩可用于桩基和复合地基工程。 3.1.9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作为复合地基中的竖向增强体时,可 采用素混凝土桩,当位于较复杂的场地,如坡地、非发震断裂带、 岩性急剧变化地层以及高烈度地区的复杂超高层建筑,桩身应按 构造配筋或计算配筋,其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方法按本技术规程 执行,复合地基的设计应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I79中关 于有黏结强度增强体复合地基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按极限状态设计所需要的岩土物理 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 2 对建筑物地下不良地质作用的判断和结论; 3)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计 水位; 地基土、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5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分类及地震 动参数; 建筑场地类别和液化土层资料; 7) 地基土的自重湿陷性、胀缩性及其他评价; 8) 挤密地基及防渗惟幕的相关参数及资料。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 X 2)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深; 3) 附近具有类似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设计和试桩资料; 4),周围建筑物的防振 防噪声要求; 5)防渗要求及周围水的分布。 建筑物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竖向设计图; 2 建筑物的层数、高度、地下深度、结构类型、荷载、使用 条件; 3)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4)用设备的基础应提供对桩基础的沉降、倾斜及水平位移 要求。 4 施工条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和动力要求;
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按极限状态设计所需要的岩土物理 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 2) 对建筑物地下不良地质作用的判断和结论; 3)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计 水位; 4) 地基土、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动参数; 6) 建筑场地类别和液化土层资料: 7) 地基土的自重湿陷性、胀缩性及其他评价; 8) 挤密地基及防渗惟幕的相关参数及资料。 2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 地下构筑物的分布;) X 2)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 基础形式及埋深; 3) 附近具有类似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设计和试桩资料; 4)周围建筑物的防振 防噪声要求; 5)防渗要求及周围水的分布。 建筑物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竖向设计图; 建筑物的层数、高度、地下深度、结构类型、荷载、使用 条件;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用设备的基础应提供对桩基础的沉降、倾斜及水平位移 要求。 4施工条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和动力要求:
施工工艺对地质条件的适用性: 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 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现场施工条件
3.3.1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属于挤土桩,为避免和减小成桩过程 中的挤土负效应,平面布置时,基桩的最小中心距应符合表3.3.1 的规定
3.3.1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属于挤土桩,为避免和减小成桩过程
表3.3.1基桩的最小中心距(d为桩径
3.3.2桩的持力层选择和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应综合考虑设计 单桩承载力大小地质性状、机械设备能力及成桩工艺的可行性。 桩端持力层应选择较硬的岩土层,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 对于黏性土粉不宜小2d,砂土不宜小于1.5d,砾砂类土和 强风化岩不宜小手1d。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 厚度不宜小于3d。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应穿透湿陷性黄土 层,桩端应置于中、低压缩性非湿陷性土层。 3.3.3对于抗震设防区桩基,基桩进入液化土层以下稳定土层的 长度应按计算确定,对于密实粉土、坚硬黏性土、粗砂、中砂、砾砂 和碎石土不应小于(2~3)d,对其他非岩石类土不宜小于(4~5)d。
3.3.4基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置桩位时,宜使桩群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 作用点重合,并使桩基受水平力和力矩较大方向有较大抗弯截面 模量:
2框架结构,宜采用柱下单桩或柱下承台多桩方案: 3砌体和剪力墙结构,宜采用墙体单排或双排布桩方案; 4 框剪、框筒结构,宜采用柱、墙、筒下布桩方案; 5在纵横墙交叉处及转角处宜布桩,门窗洞口下面不宜布桩; 6同一建筑物中大直径桩(d≥800mm)可采用不同的桩径 当柱底力矩较小时,宜采用一柱一桩: 7基桩布置应符合变刚度调平设计有关要求。 3.3.5以减小差异沉降、降低承台内力为目标的变刚度调平设计 宜结合具体条件按下列规定实施: 1主楼、裙楼连体建筑,应按增强主楼<弱化裙房的原则设 计。当高层主体采用桩基时,裙房(含纯地下室)可采用天然地基 非湿陷性土)、复合地基(如挤密地基)疏桩(桩中心距大于6倍 2对于框架-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桩基,应强化核心筒区域 (核心筒及核心筒边至相邻框架柱跨距的1/2范围)桩基刚度(适 当增加桩长、桩径桩数);相对弱化核心筒外围桩基刚度(视地层 条件减小桩长等。 3对于荷载分布较均匀的大体量筒仓、储罐的摩擦型桩基, 宜按内强外弱原则布桩(内部桩长、外部桩短,或内部桩密、外部 桩蔬。 父4X剪力墙结构,当单桩承载力较小,按满堂布桩时,宜适当强 化内部、弱化外围。 5对于按变刚度调平设计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并宜进 行上部结构一承台一桩一土共同工作分析,
3.4.1桩身配筋率应符合:当身直径350mm~800mm时,正截 面配筋率可取0.4%~0.65%(小直径桩取高值);对于受荷载特别
大的桩和抗拔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且不应小于上达
大的桩和抗拨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且不应小于上述规定值。 3.4.2桩身配筋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端承型桩和位于坡地岸边的基桩应沿桩身等截面或变截 面通长配筋; 2摩擦型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当受水平荷载时,配 3对于受地震作用的基桩,桩身配筋长度应穿过可液化土层 和软弱土层,且进人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23d: 4受负摩阻力的桩、因先成桩后开挖基坑而随地基土回弹的 桩,其配筋长度应穿过软弱土层,其进人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 (2 ~ 3) d ; 5抗拔桩应通长配筋。 3.4.3桩尖构造与桩纵筋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身配筋底端应设置引尖,引尖长度宜为0.5m~1.0m(见 图3.4.3); 2对于受水平荷载的桩,主筋不应小于8Φ12;对于抗压桩 和抗拔桩,主筋不应小于6d1Q;纵向主筋应沿桩身周边均匀布置, 3.4.4桩箍筋应采用螺旋式,,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 200mm300mm;受水平荷载较大的基桩以及考虑主筋作用计算 桩身受压承载力时,桩顶以下5d范围内的箍筋应加密,间距不应 大于100mm;当桩身位于液化土层范围内时箍筋应加密;当考虑箍 筋受力作用时,箍筋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当钢筋笼长度超过4m时,应每隔2m设 道直径不小于12mm的焊接加劲箍筋
3.5.1地下水、土对混凝土灌注桩的腐蚀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确定。腐蚀等级分 为:微、弱、中、强四个等级,微腐蚀环境可按正常环境进行设计。 混凝土灌注桩的防腐措施,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 设计规范》GB50046并结合本地区使用经验制定。 3.5.2腐蚀性等级为中、弱时,可采用混凝土灌注桩;腐蚀性等级 为强时,采取可靠措施后能满足桩身防腐蚀要求时,可采用混凝 土灌注桩。
防护采用增加混凝土腐蚀裕量的措施:腐蚀性等级为中时,腐蚀 裕量不小于40mm;腐蚀等级为弱时,腐蚀裕量不小于20mm。
3.5.6当两种腐蚀介质同时作用时,应分别满足各自防
但相同的防护措施不叠加
但相同的防护措施不叠加。 3.5.7在腐蚀环境下,混凝土灌注桩的基本要求符合表3.5.7的 规定
表3.5.7混凝土灌注桩的基本要求
4.1.1勘察工作前,应在现场踏、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勘察 方案。工程规模较大且场地与地基条件比较复杂,或对外委托进 行勘探测试作业时,应编制勘察方案实施细则工程规模较小且 场地与地基条件比较简单时,可编制表格式勘察纲要
4.1.2勘察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场地环境、勘雾
4.1.3各类工程的勘察方案,应满足相关规范强制性多
求,根据工程类型与设计各阶段要求,针对工程场地及周边的 工程地质条件和存在的主要岩土工程问题,确定勘察工作任务与 内容。 4.1.4 工程勘察等级应考虑工程重要性、场地与地基复杂程 度等因素,遵照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I56的规定划分。勘察方案制定 时.应针对工程特点、场地和地基复杂程度与研究程度、地基基础 初步设计方案等,合理布置勘察工作量。
4.1.5勘察方案编制时,应综合运用适宜的探测试手段,为斯
察任务应包括对周边环境的调查,必要时应布置地质测
勘察工作。下列问题不包含在一般岩土工程勘察的任务范围之 内,可建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 1建设用地范围及其周边存在可能危害场地与建设工程安 全的不良地质作用时,可建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 售专项勘察; 2有活动断裂通过建设场地,或周边地形地貌条件复杂、地 震破坏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场地,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界线 附近的大中型工程或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可建议进行地震安全性 评价; 3有断裂带通过或放射性影响的新建大型工程场地,大范围 浓度测定。 42 灌注桩 4.2.1湿陷性黄土地区桩基 细勘察应符合现行国家
过单轴抗压强度、块体干密度、含水率等室内试验,波速测试、旁 压试验、标准贯入、动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及岩芯采取率等查明其 风化程度、坚硬程度及完整程度。应提供基岩中桩的极限侧阻力 及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应判明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 弱岩层。对遇水软化的岩石,应进行软化试验,判定水对桩基承 载力及变形的影响: 5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水的变化 趋势及其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根据工程需要提供与建筑设 计基准期一致的抗浮水位,判定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泥石流等),并提出防治 措施的建议; 7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凹凸不平或岩王中有洞穴时 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8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对环境的影响; 9当采用挤密地基时,应提供地基挤密设计所需的相关 参数; 10当采用雌幕防渗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时,应提供设计 勘察,对子桩基给出负摩阻力值及肥桩效应参数,对于复合地基 给出土应力比; 国家批准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和有关的规范,提出勘察场地的抗震 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1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 决定,宜为12m~24m。当相邻两个勘探点揭露出的持力层层面 坡度大于10%或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体
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 2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5m~35m布置勘探孔,但遇到土层性 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 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3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 点,并宜每桩设一个勘探点。 7 4.2.3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当桩基础设计等级 为甲级时,控制性孔不少于3个,当设计等级为乙级时,控制性孔 不少于2个; 2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下卧层验算要求,对需验算沉降 的桩基,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群桩基础沉降计算深度宜取 桩端以下(1~1.5)b(b为假想实体基础宽度)的深度考虑; 3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d~5d(c 为设计桩径),且不得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m; 4钻至预计深度遇软弱层时,应予加深;在预计勘探孔深度 内遇稳定坚实岩石时,可适当减尔 5嵌岩桩(指桩端嵌人中等风化、微风化、未风化岩体的桩) 的控制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d~5d;一般性钻孔应深 人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1d~3d。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 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8d~10d,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 以下不小于3d~5d; 7当可能有多种桩长方案时,应根据最长桩方案确定。 4.2.4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时,除6度设防外,应按《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规定进行液化判别。 T 工卫品
4.2.3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4.2.5对于乙类B级高度的超限高层建筑、丙类大于B
4.3挤密及防渗地基处理K
4.3.1对根据初步勘察或附近场地资料和地基处理经验初步确 定采用复合地基处理方案的场地,进一步勘察前应搜集附近场地 的地质资料及地基处理经验,并应结合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明 确勘察任务和重点。 4.3.2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复合地基沉降计算的要求;需 要验算地基稳定性时,勘探孔布置和勘察孔深度应满足稳定性验 XX 算的需要。 4.3.3采用水平防渗及垂真直雌幕法处理地基时,尚应查明渗透通 道及周围士体渗透系数、地下水位、含水量、饱和度、干密度、最大 干密度最优含水量、湿陷性黄土的湿陷性类别、(自重)湿陷系 数、湿陷起始压力及场地湿陷性评价等相关参数。 4.3.4X拟采用复合地基的场地,其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建(构)筑物、管线等的影响; 2查明勘探深度内土的种类、成因类型、沉积时代及土层空 间分布; 3查明大粒径块石、地下洞穴、植物残体、管线、障碍物等可 能影响复合地基中增强体施工的因素,对地基处理工程有影响的 多层含水层应分层测定其水位;
4应查明拟采用的复合地基中增强体的侧摩阻力、端阻力及 土的压缩曲线和压缩模量,对柔性桩(墩)应查明未经修正的桩端 土地基承载力。对软黏土地基应查明土体的固结系数: 5对需要进行稳定分析的复合地基应查明黏性土层土体的 抗剪强度指标以及土体不排水抗剪强度: 6复合地基中增强体施工对加固区土体挤密或扰动程度较 高时,宜测定增强体施工后加固区土体的压缩性指标和抗剪强度 指标; 7路堤、堤坝、堆场工程的复合地基应查明填料或堆料的种 类、重度、直接快剪强度指标等; 8应根据拟采用复合地基中增强体类型按表4.3.4的要求查 明地质参数。
表4.3.4不同增强体类型需查明的参数
F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承台顶面的竖向力; G一一桩基承台和承台上土自重标准值,对稳定的地下水 位以下部分应扣除水浮力: N.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 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第i基桩或复 合基桩的竖向力; M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承台底面.绕通过桩
群形心的x、y主轴的力矩: x:、x;一—第ij基桩或复合基桩至y轴的距离; yi、y;一—第ij基桩或复合基桩至x轴的距离; H.—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桩基承台底面的水平 力; Hi—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第i基桩或复合基桩的 水平力; n 桩基中的桩数
5.2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 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K 基桩或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Nkmax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 基桩的最大竖向力: Q"一一负摩阻力引起的单桩下拉荷载标准值,按第6.2节规 定计算; 入 下拉荷载折减系数,按表5.2.1采用,
表5.2.1下拉荷载折减系数入
5.2.2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应按下式确定
R.=元Qu Q+Q
式中:R.一一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Qs一一单桩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 地,当湿陷量的计算值小于50mm时,应计人湿陷性 黄土层内的桩长按饱和状态下的极限正摩阻力;在 人自重湿陷性黄上场地,不计人沿桩长负摩阻力作用 区段的极限正摩阻力; 单桩总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建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一安全系数,取K=2。 5.2.3 考虑承台效应的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应按下式 确定:
式中:。一一承台效应系数,适用于摩擦型桩,可按表5.2.3取值; fal一一承台下1/2承台宽度且不超过5m深度范围内各层 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厚度加权的平均值: A。一一计算基桩所对应的承台底净面积; A一一桩身截面面积; A一一承台计算域面积,对于柱下独立桩基,A为承台总面 积;对于桩筏基础,A为柱、墙筏板的1/2跨距和悬 臂边2.5倍筏板厚度所围成的面积,桩集中布置于 单片墙下的桩筏基础,取墙两边各1/2跨距围成的 面积,按单排桩条形承台计算㎡ 。一一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采用。 当承台底为可液化土、湿陷性黄土、高灵敏度软土、欠固结 土、新填土时,不考虑承台效应,取Ⅱ。=0。
表5.2.3承台效应系数m。
注:1本参数表内容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I94对于 承台效应系数的规定。 2表中S./d为桩中心距与桩径之比;B。/L为承台宽度与桩长之比;当 计算基桩为非正方形排列时,S。=A/n,A为承台计算域面积,n 为总桩数。 3对于桩布置于墙下的箱、筏承台,Ⅱ。可按单排桩条形承台取值。 4对于单排桩条形承台,当承台宽度小于1.5d时,m。按非条形承台
取值。 5对于饱和黏性土中的桩基、软土地基上的桩基承台,。宜取低值的 0.8倍。
5.3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计算
5.3.1设计采用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付合下列规定: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和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 乙级建筑桩基,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2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当地质条件简单时,可参照 地质条件相近的试桩资料,或结合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结果和经 验参数综合确定; 3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桩基,,可根据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 方法确定。
5.3.2根据双尚螺旋挤士灌注成桩工艺、地层类别、物理指标、 截面尺和桩的久土深度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单 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按以下公式估算:
Q=Q+Qp=Zαsqsil,+α,qA
式中Qsk 单桩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μ一一单桩总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桩周第i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在非自重湿陷 性黄土场地,当湿陷量的计算值小于70mm时,应计 人湿陷性黄土层内的桩长按饱和状态下的极限正 摩阻力;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计人沿桩长负 摩阻力作用区段的极限正摩阻力外,尚应扣除桩侧
注:α,值应根据现场单桩静载试验结果或当地已有试桩资料进行验证和调整。
5.3.3软弱下卧层验算:当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基的桩端持力
5.3.4根据双桥探头静力触探资料确定单桩竖向极限
准值时,对于黏性士粉土、黄王和砂王,宜按以下公式估算: QQN+Qm=uEBf+aq.A (5.3.4) 式中:Q 吉工 一单桩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一单桩总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一第i层土的探头平均侧阻力; 桩端平面上、下探头阻力,取桩端平面以上4d(d为 桩的直径)范围内按土层厚度的探头阻力加权平均 值,然后再和桩端平面以下1d范围内的探头阻力进 行平均; 桩身周长; U 桩端面积; l:一一桩周第i层土的厚度; α 桩端阻力修正系数,对于黏性土、粉土取2/3,饱和砂
5.3.5根据标准贯人试验资料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时,对于黏性土、粉土、黄土和砂土,宜按以下公式估算:
.3. 式中:Q一一单桩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一一单桩总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i一一单桩第i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填土、黏性土、 粉土、黄±:9=(2.5~3.5)M砂土、角砾、圆砾、碎石、卵 石、全风化岩和强风化爱:4α=(3 ~ 4)N ; 单桩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填土、黏性土、粉土、黄土: 1pl 风化岩和强风化岩:q=(150~180)N; 第i层土未经修正的标贯击数,N.≤40:当N>40 时取N;=40; 桩端面以上4d和以下4d范围内未经修正的标贯击 工程建 数平均值,N≤40,当N>40时取N=40; 桩身周长; 桩端面积; 桩周第i层士的厚度
5.4桩基竖向抗拔承载力计
5.4.1承受上拔力的桩基,应按下列公式分别验算群桩基础呈整
5.4.1承受上拨力的桩基,应按下列公式分别验算群桩基础呈整 体破坏和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承载力:
N≤T/2+G N,≤ Tμ/2 + G
式中:N.一一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的基桩上拔力;V T—一群桩呈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可按第5.4.2条确定; T 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拨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可按第5.4.2条确定; Gβ一一群桩基础所包围体积的桩土总自重除以总桩数,地 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G,一一基桩自重,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5.4.2群桩基础及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 X 规定: 1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么级的建筑桩基,基桩的抗拔极限 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桩土拔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上拔静载荷试 验及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取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桩检 测技术规范》JGJ106执行; 基桩的抗拔极限载力取值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 按下式计算:
Tu=a,as siul
式中:Tu 基桩抗拨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α 第层土的桩侧极限侧阻力标准值的增大系数,见第
5.3.2条; u一 桩身周长; 9sik: 桩侧表面第i层土的抗压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可按表 5.3.2.3取值; 抗拔系数,可按表5.4.2取值。
表5.4.2抗拔系数>
式中:H一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桩顶处的水平力; R一一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5.5.2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受水平荷载较大,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双向螺旋 挤土灌注桩,其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单桩水平静载荷试 验确定,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执行; 2桩身配筋率小于0.65%时,取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的临界
荷载的75%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3当配筋率大于等于0.65%时,应按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结 果取桩基承台底标高处桩的水平位移为10mm所对应的荷载的 75%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4当缺少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资料时,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 值估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执行。
5.6.1建筑桩基沉降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桩基沉降变形 值。桩基沉降变形可用下列指标表示:沉降量沉降差、整体 和局部倾斜
安全网标准5.6.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控制柱(墙)之间的差异沉降 5.6.4桩基的最终沉降量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 规范》JGJ94执行。
5.6.5桩基的沉降变形允许值应执行表5.6.5的规定。
表5.6.5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
注:1本表内容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对于桩基 沉况降变形允许值的规定; 2L。为相邻柱(墙)两测点之间的距离; 3Hg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5.7.1桩身应进行承载力和裂缝控制计算。计算时应考虑桩身 材料强度、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成桩工艺、约束条件环境类别等因 素,除按本节有关规定执行外隧道标准规范范本,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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