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840-2021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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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交底方向被交底方对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减少其危害的技术措施、施工方法进行说明的技术活动,用于指 建筑工程施工行为。

    2.0.7安全生产危险源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 情况组合的人、物或事件。

    建筑标准规范范本contingencyplan

    contingencyplan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 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结合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 事先制订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 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

    potential safetyhazard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 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源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

    3.1.3五方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并应规定安全信

    全管理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权限,并应制订安全技术分级交底 制度。

    3.1.6安全管理策划应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从总体

    3.1.6安全管理策划应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从总体管理策 划到局部实施性策划分层次分阶段进行。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制度

    3.2.1五方责任主体应建立符合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协同展开安全管理工作,对建筑工程安全进行全周期控制。 3.2.2五方责任主体应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建立符合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符合建筑工程的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3.2.1五方责任主体应建立符合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3五方责任主体应编写符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的安全

    3.2.3五方责任主体应编写符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的安全

    生产管理计划,组织安全生产资源和安全文明施工,对安全生产义 兄进行评价,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落实整改措施

    3.3.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等阶段应明确建筑

    .3.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等阶段应明确建 工程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目标的指导下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单位的安全资 质审查方法以及招标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 理体系等要求。

    3.3.3投标单位应依照招标文件安全管理要求,在编制投

    3.3.3投标单位应依照招标文件安全管理要求,在编制投标文件

    对投标文件中的安全管理内容进行评审

    4.1.1勘察单位应以建筑工程安全为核心,保证勘察文件的真 实、准确和可靠,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满足设计、施工的 需要,并应结合工程特点明确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针对特殊地质条件提出专项勘察建议。

    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同时应对建筑工程与月 环境的相互影响进行全面、准确评价,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折 出防治建议。

    4.1.3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勘察安全管理能

    :1.3助察单位项目负贡大应由其备勘察安全官理能力的专业 技术人员担任,甲、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土木 工程师(岩土)担任,他人不得冒名顶替承担工程勘察项目。

    技术人员担任,甲、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土木

    制,勘察项目负责人应落实项目的前期工作、现场工作、试验及检 查工作、内业工作及后期服务等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组织编制 勘察方案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2.4勘察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责任

    4.2.4勘察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责 人的职责与权限、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人的职责与权限、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4.2.5勘察单位应规范现场勘察人员的作业行为,明确勘察工作 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流程,保证数据分析与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实现勘察项目的安全目标。

    4.3.1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各类 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勘察单位应为设计单位 提供勘察报告及安全信息,为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控制提供有关 安全信息。

    4.3.2周边环境复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勘察单位应提

    等因素做好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与安全交底工作,并应按照勘 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现场各项工作,勘察的内容、深度应满足合 规定。

    4.3.4勘察单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定期对勘探设备进行

    4.3.5勘察单位现场取样应做好见证工作,并应做好封样、送样。 涉及现场的试验应由试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对结果的真实性负 责。

    4.3.5勘察单位现场取样应做好见证工作,并应做好封样、送样。

    4.4内业工作及后期服务

    4.4.1勘察单位报告编制人应在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 踏勘现场、提取数据,应根据试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编制勘察报 告。勘察报告中应提出由于地质原因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在施 工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4.4.2校对人应对勘察报告、野外记录、土工试验、计算书等进行 全面校对,做好校对记录,并应对正确性负责。 4.4.3、审核人应由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担任,负责对勘察依 据、勘察方案、报告深度及勘察成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4.4.4勘察单位应组织勘察人员对勘察项目的质量、安全事故进 行分析,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并应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 故负责。

    4.4.6勘察单位应归档保存勘察文件和原始资料。

    .1.1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向设计单位提供建筑工程的 计任务书。设计单位应按照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设计审批书等 制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及深度应 足建筑工程安全要求。

    容与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应贯穿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 计和现场服务过程。

    5.1.3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

    5.1.3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对各专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规范培训,并做好培训记 录。

    5.1.4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及设计管理 能力的人员担任,专业设计负责人应由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 担任。

    5.1.4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及设

    5设计单位宜采用建筑信息

    5.2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

    5.2.1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充分理解设计任务书,了解施工条 件、材料及设备情况,依据勘察报告主持制订设计方案、设计原则 和设计要点,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方案比较和设计创优以及方案 设计论证

    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编制深度 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5.2.3初步设计文件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设

    2.3初步设计文件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设 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各专业之间及与外部 单位之间的技术接口工作,以及各专业的安全技术协调工作。

    5.2.3初步设计文件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设

    5.3.1在施工图设计前,审核人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的安全 行前置审核和确定认可。施工图设计期间,设计人应向审核 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重点及安全性问题。施工图完成时 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

    料进行现场核查,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

    料进行现场核查,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 环境安全的意见,并进行专项设计。

    性能等技术指标,并应满足生产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和检 护作业的要求。

    5.3.5施工图设计宜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件中提出保障施工安全和预防施工安全事故的措施要习

    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应对防范安全生产事 故提出措施建议。

    算参数,保证专业间的协调和同步,应重点审查涉及建筑安全的设 计方案、计算书等,并应进行设计校对。

    5.3.9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图前,设计单位应执行施工

    审、会签制度,填写校对、审核质量安全记录卡,进行质量安全评 定,并核验设计文件签章。

    5.3.10项目设计人员应对所设计的建筑工程安全承担设计责

    5.3.10项目设计人员应对所设计的建筑工程安全承担设计责 任。

    5.4.1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各专业人员向建设单位、施 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以及重点部位涉及施工安全的 术交底。

    5.4.2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时,建设单位应报原审批

    关批准后方可修改。施工图纸出图后,因内部或外部原因需要 改设计或补充设计时,建设单位应以文字形式出具修改(补充 计通知。

    料、新技术和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向施工现场派驻 计代表,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处理与设计有关的安全问题

    5.4.5设计单位应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因设计原因

    5.4.6设计单位应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验收文件上

    5.1.1施工单位应以安全管理为核心,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1.2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过程中的人、料、机、方法、环境、施 手点、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管打 县级的安全生产管控职责范围和方式,制订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 急惠排香措施

    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 月确安全措施、管理措施及相应费用。在施工合同中应规定支1 危大工程措施费用的时间和方式。

    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工程分包给其他 单位的,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由 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1建设单位应负责领取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应 安合同规定做好配合工作,提供相应资料。 2建设单位应严格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 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同规定工期。遇突发情况确 需调整工期的,应经过充分论证,并签订补充协议。 3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 4建设单位应明确参与各方的现场协调负责人,组织成立现 场协调机构,进行现场协调管理。 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 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 防设施和器材等。

    6.2.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计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策划应包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 生产危险源辨识结果、生产安全风险评价等工作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 确定施工安全目标,规划内容应覆盖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3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安全生产危险源识别评价结果 与监控程序,确定潜在的安全紧急情况,制订项目应急预案,落实 责任人时间表。

    6.2.3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

    1施工单位应落实本单位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 管理。 2施工单位应向进场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并应书面告知 各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以及发生危害时的应对措施。 3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应 为在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 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6.2.4施工单位在采购、租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时,应核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 检测报告,并由专人管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资料档案, 超出使用期的工器具应及时报废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应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上岗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报验工作,报验合格方可 使用。

    6.2.6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

    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在项 目所在地初次使用前,机械设备的产权方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2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 证、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自 检合格证明。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在使 用前,应由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 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 自升式架设时,架设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架设完成后,应委托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检验、检测机 构应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由检测责任人签字,并对检测结果负 责。 5起重机械、盾构机械等特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 等目开式安全设施在安装、使用、拆除过程中,租赁单位、安装单 立、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应对现场进行监督及检查,租赁单位及安 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到场进行技术指导,若发现安全隐惠应立 即整改。

    6.2.7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工

    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明确风险控制责任、实施程序和控制方 式。

    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明确风险控制责任、实施程序和控制方

    立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 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负责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如实报告。 6.2.10从事建筑工程监测业务的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承担监测责任。

    6.3.3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有 权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掌握项目施工安全状况,组织 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涉及危大工程的应做好检查、验收等 工作,并留存资料。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 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现场管理人 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并应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要求立即整 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5危大工程施工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项 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

    6.3.5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 织,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制订消防安 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3.7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危大工程名秘

    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应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需要 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五方责任主体代表进 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 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 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志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6.3.9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应与建筑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应

    施工方案的合规性,并应实施跟踪监理;施工前,总监理和专业监 理工程师应参与专项方案认证会议,危大工程施工应进行重点监 控,并实施跟踪监理

    6.3.11对于施工过程中进行试验、监测的内容,建设单位应委托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试验、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 测方案,并应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 理单位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应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 建设单位报送试验、监测结果,并对试验、监测结果负责;发现异常 时,监测单位应立即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

    应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处置猎施。 6.3.12建筑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 处置措施,同时应报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 计、监理等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工程应急抢 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订工程 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

    6.4.1施工单位应对建筑工程实施现场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 制度,明确检查方式、频率、时间、整改、处置措施和复查等内容。 6.4.2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 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订并实施改进措 施,同时对评估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

    6.4.3施工单位宜对危大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应归 档保存。

    6.4.3施工单位宜对危大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应归

    常安全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巡视、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督促整改到位,并应立即向项 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视危险严重程度按照安全管 理规章制度提出处罚意见

    6.4.5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

    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 消除的部位及影响区域不得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 施不得使用。

    6.4.6监理单位应巡视检查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 项施工方案实施。

    安全检查,及时检查施工安全行为、安全措施、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 并整改。

    并整改。 6.4.8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 准、编制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检查与测试器具。

    4.8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

    6.4.8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

    、编制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检查与测试器具

    1.1竣工验收安全管理应考核建筑工程各项技术安全指标,并 检查评定安全管理工作。

    应检查评定安全管理工作。 7.1.2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明 确五方责任主体涉及安全管理验收应承担的相应职责。

    7.1.2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成立峻工验收小组,明

    7.2.3施工单位应准备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以及主要建筑

    2.3施工单位应准备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以及王要建筑 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场试验报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 资料、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7.2.4监理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形成建筑工程质量评

    2.4监理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形成建筑工程质量识 报告。

    7.3.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应审核建筑工程档案资料,查找和 判断竣工验收实施阶段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7.3.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应实地查验建筑工程质量,协同开 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应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 事故制定处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判断竣工验收实施阶段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7.3.3竣工验收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五方责任主体应采取 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保存 己和书面、影像资料,妥善保管证物,

    记和书面、影像资料,妥善保管证物。 7.3.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应全面评价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设备安全质量和各管理环节,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7.3.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梳理 工程档案资料、形成建筑工程安全使用手册,并应向最终用户和运 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交底。

    7.3.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应全面评价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档案资料、形成建筑工程安全使用手册,并应向最终用户和蝶阀标准, 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交底。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3.1.2安全管理目标需要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 期进行考核。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管理目标要求制 订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五方责任主体履行 的职责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负总责,并牵头会同设计、施工 等单位构建各参与单位共同参与,对其他参与单位进行履约检查; (2)勘察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承担勘察责任,并负责提供真实 可靠的地质资料,对勘察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3)设计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承担设计责任,并对设计文件承 担相应责任; (4)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负责施工阶 段的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动态管控,承担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管 控的主体责任; (5)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并按规定编制监 理实施细承担施工 全风险管控的监理责任

    工程规范3.1.4交底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1)危大工程开工前,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单位的 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 底; (2)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方 案编制人员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方案安全交底; (3)分包单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总承包单位 对分包单位交底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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