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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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

    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按进

    3.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按进场批次进 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 一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电力弱电管理、论文,可统一划分检验 批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并应有 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性能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 进行商品检验。

    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 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更高要求时应按合同执 行。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其有代表性的要求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 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次。扩大检 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 击新收口该产点不得重次护卡检验批空息

    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验时,

    3.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 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 防腐和防虫处理

    3.3.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 立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 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 3.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不得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

    3.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

    和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3.3.5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 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施工单位应建立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 等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 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 3.3.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 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墙面采用保温隔热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 隔热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 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 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和电气工程 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气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直

    3.3.12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记录,记录应包含隐蔽部位照片

    3.3.13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 要求。

    3.3.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

    3.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保温层薄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 彻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 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一般抹灰包括水 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粉刷石膏等抹灰;保 温层薄抹灰包括保温层外面聚合物砂浆薄抹灰;装饰抹灰包括水 刷石、假石、干粘石和假面砖等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包括 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 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 聚合物砂浆的保水率 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m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 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抹灰面积每30m计为1间

    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不低于M20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 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1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

    .L. 探灰所 平口不H 任能应付合设计安求及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 告和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香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检香施工记录。

    1.2.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

    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

    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2.5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 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6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 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应满足设 求,且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0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2.10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2. 10 的规定。

    表4.2.10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4.3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4.3.1保温层薄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

    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 告和复验报告。

    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基层含水率应满足施工工 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5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 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3.7保温层薄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9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

    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 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10保温层薄抹灰工程质量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3. 10 的规定,

    4.3.10保温层薄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3. 10 的规定

    保温层薄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4.4.1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

    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 告和复验报告。

    4.4.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

    应洒水润湿或进行界面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4.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

    4.4.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 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4.4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 应无脱层穴鼓和烈缝

    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4.5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 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斩假石表面刹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剩处: 阳角处应横剩并留出觉窄一致的不剩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 率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 应无掉角、脱皮和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4.6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 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4.4.6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4.7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 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 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4.8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4.8的规定

    4.4.7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

    4.4.7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 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 于10mm。

    4.4.8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4. 8 的规定,

    4.5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 告和复验报告。

    4.5.2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

    4.5.3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

    .5.3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 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5.4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5.1.1本章适用于外墙砂浆防水、涂膜防水和透气膜防水等分 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外墙防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 复验报告; 3 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4 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 5.1.3 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 2 防水涂料的低温柔性和不透水性: 3 防水透气膜的不透水性。 5.1.4 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外墙不同结构材料交接处的增强处理措施的节点: 2 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理件及收 头等部位的节点; 3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及附加层。 5.1.5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工程每1000m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检查不得小 于10m,节点构造应全数进行检查。

    5.2.1砂浆防水层所用砂浆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 录和复验报告。

    5.2.2砂浆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

    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3砂浆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检香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2.4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及防水层各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5.2.5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和麻 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2.6砂浆防水层施工缝位置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 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2.7砂浆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3.1涂膜防水层所用防水涂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

    5.3.1涂膜防水层所用防水涂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 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3.2涂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件

    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雨后或现

    5.3.5涂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涂刷应均匀,不得有

    5.3.5涂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涂刷应均匀,不得有流坠、露

    5.3.5涂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涂刷应均匀,不得有流坠、露 底、气泡、皱折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3.6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割取20mm×20mm实样用卡尺测量

    .4.1 透气膜防水层所用透气膜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 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4.2透气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埋

    5.4.2透气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理

    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3透气膜防水层不得有

    5.4.5透气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皱折、伤痕、破裂等

    5.4.5透气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皱折、伤痕、破裂等 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4.6防水透气膜的铺贴方向应正确,纵向搭接缝应错开,搭

    5.4.7防水透气膜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收头应与

    基层粘结固定牢固,缝口应严密,不得有翘边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6.1.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特种门安装: 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金属门窗包括钢门 窗、铝合金门窗和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特种门包括自动门、全 玻门和旋转门等;门窗玻璃包括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 层、夹丝、磨砂、钢化、防火和压花玻璃等。

    6.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 复验报告; 3特种门及其配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6.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门的甲醛释放量;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 6.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自进行验收: 1 预理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和填嵌处理; 3 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6.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 和门窗玻璃每100槿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橙也应划分 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应划分为一个检

    验批,不足5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 至少抽香5%:并不得少于3樟,不足3樟时应全数检香:高层 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槿,不 足6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橙 不足10橙时应全数检查 6.1.7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及相邻洞口的位置偏差 进行检验。同一类型和规格外门窗洞口垂直、水平方向的位置应 对齐,位置充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垂直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0mm;全楼高 度小于30m的垂直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5mm,全楼高 度不小于30m的垂直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0mm; 2水平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0mm;全楼长 度小于30m的水平方向洞口位置充许偏差应为15mm,全楼长 度不小于30m的水平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0mm。 6.1.8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 6.1.9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 处理,埋人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6.1.10当金属窗或塑料窗为组合窗时,其拼橙料的尺寸、规 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1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 射钉固定。

    11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

    6.1.12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必须安装防脱落装置。

    6.1.13特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的有关规定。 6.1.14门窗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 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

    6.1.15建筑外窗口的防水和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6.2.1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

    置、连接方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 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及性能检验 报告。

    6.2.3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 记录。

    6.2.5木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2.7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和锤印

    6.2.7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和锤

    .2.8木门窗的割角和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

    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6.2.9木门窗上的槽和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6.2.9木门窗上的槽和孔应边缘整齐办公楼标准规范范本,无毛刺。

    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 记录。

    6.2.11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和密封条安装应顺直

    6.2.12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 合表 6. 2. 12 的规定

    续表6.2.12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项次项目检验方法(mm)(mm)室外门4~7室内门无下框时门扇与4~8用钢直尺或塞尺卫生间门地面间留缝检查厂房大门10~20围墙大门门2用钢直尺检查12框与扇搭接宽度窗用钢直尺检查6.3金属门窗安装工程I主控项目6.3.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金属门窗的防雷、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3.2金属门窗框和附框的安装应牢固。预理件及锚固件的数量、位置、理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3.3金属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扇脱落的装置。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6.3.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开一般项目6.3.5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应无锈22

    蚀、擦伤、划痕和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型材的表面处理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

    档案标准6.3.6金属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不应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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