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22-2021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2022年4月1日起实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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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临近雨李时,屋面与室外排水设备、防雷装置的完好 状况; 21 临近供暖季时,供暖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性以 及供水、排水、供暖、消防管道与系统防冻措施的完好状况 3在台风、暴雨、大雪和大风等前后,设施设备、附属管

    线、管道、阀门及其连接状况: 4临近雨季时,地下建筑挡水和排水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 3.4.3对设施设备评定,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设施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1 设施设备、附属管线、管道及其连接材料等的耐久性; 3设施设备、附属管线、管道及其连接的保温、防冻、防 电击、防高温、防辐射、防火、防雷、防污染、消毒等防护措施 的有效性。 3.4.4给水排水设备,应进行给水排水能力、管道和阀门的渗 漏和损坏状况等的评定。 3.4.5采暖设施设备,应进行管道保温措施、系统供给能力 3.4.6通风和空调设备应进行风管和系统的风量、空调机组 水流量和供热(冷)量等的评定。 X 3.4.7电气设施设备,应进行(变)配电装置的完整性、电气 故障发生时自动切断电源功能、防雷与接地装置等设施的评定, 3.4.8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定期进行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 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等检查及评定。 3.4.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火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设备 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评定。 3.4.10受到自然灾害、人为灾害较大影响的既有建筑,应重点 评定设施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4.11存在被雨水倒灌风险的既有地下建筑,应重点评定防汛 沉旅沉运信的宝人胜和新性

    线、管道、阀门及其连接状况;

    3. 4.6通风和空调设

    4.1.1既有建筑应按照房屋修计划,依据房屋检查及评定 果进行周期性修缮,当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 情况时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应立即实施应急抢险修。

    1.2既有建筑经检查和评定确认存在下列影响使用安全 安全的问题之一时,应及时进行修 建筑物发生异常变形: V 1 2 结构构件损坏,承载能力不足; 3 建筑外饰面及保温层存在脱落危险; 屋面、外墙、门窗等外围护系统渗漏; 专用 4 5 消防设施故障; 6 供水水泵运行中断、设施设备故障; 7排水设施堵塞、爆裂; 8用电系统的元器件、线路老化导致产生安全风险; 9防雷设施故障; 10 地下建筑被雨水倒灌: 11外部环境因素影响,造成建筑不能正常使用。 1.3在实施应急抢险修时,应先行通过排险、加固等 时解除房屋的险情。 1.4既有建筑修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其现状进行现 和评定,并应收集原设计及改扩建图纸、使用情况及报 、历年修资料、房屋安全使用检查及评定等相关资料, 查、查勘和评定结果进行修设计,再实施修。 1.5修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依据、修要求及方法的 内容、修用料及用量说明等,根据修内容的复杂

    用文字、符号、图纸等进行书面表达和记录。

    4.2.1既有建筑渗漏修,应根据房屋防水等级、使用要求、 渗漏量、部位等情况,查明渗漏原因并制定修方案;修应同 时检查其结构、基层和保温层的牢固、平整等情况,凡有缺陷 应先补强处理缺陷后修

    1应先对屋面结构构件进行查勘并修鳝其损坏处。对突出 屋面的建(构)筑物与屋面交接处的节点,应采用防水材料或密 封材料进行防水处理。 2斜屋面瓦片应与结构构件有效连接且坚实牢固;当屋脊 泛水、天沟、天窗、水落管等产生渗漏时,应修或拆换。 3当平屋面防水层开裂、起壳,及平台、雨篷防水层开裂 起壳时,应对损坏的保温隔热层进行修或更换。 4当金属屋面板材搭接缝处、采光板接缝处及固定螺栓处 渗漏时,应进行修,修补折弯屋面板,紧固螺栓,重新铺贴防 水卷材或涂刷防水涂料,确保无渗漏。 4.2.3既有建筑外墙清洗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清洗维护不得采用强酸或强碱的清洗剂以及有毒有害化 学品; 2清洗维护作业时,应采用专业清洗设备、工具和安防措 施,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的上下面同时作业。 4.2.4既有建筑外墙饰面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抹灰、涂装类外墙面修,应按基层、面层、涂层的表

    1抹灰、涂装类外墙面修,应按基层、面层、涂层的表 里关系顺序,由里及表进行修;新旧抹灰之间、面层与基层之 间应粘结牢固; 2清水墙面风化、灰缝松动、断裂和漏嵌、接头不和顺 应修补完整,如风化面积过大应进行全补全嵌; 3饰面类外墙面饰面层及砂浆层出现松动、起壳、开裂

    应局部凿除后重铺,如有坠落危险应先行及时抢修

    应及时进行修: 2修结时应制定施工防火专项方案; 3修前应对修区域内的外墙悬挂物进行安全检查,当 外墙悬挂件强度不足或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 拆除、更换。 4.2.6既有建筑玻璃、金属与石材等各类幕墙修,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应先对预理件和连接件进衍除锈和防腐处理,连接松动 处应进行紧固,确保幕墙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2密封胶或密封胶条脱落或损坏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修用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并通过检测试验,严禁建筑 密封胶作为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 3门、窗启闭不灵或附件损坏时,应及时进行修或更换 玻璃、金属、石材面板破损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更换 1.2.7既有建筑室内外门窗或附件出现关启不便、变形、松动、 锈蚀等影响正常使用时,应进行修、拆换或调换,门窗玻璃应 符合厚度和安全要求。 1.2.8既有建筑附墙管道、各类架设、招牌、雨篷等外墙悬挂 物修应统筹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外墙悬挂物有松动、锈胀、严重锈蚀、缺损等导致自 身强度承载能力不足,或与墙体连接不牢固影响安全时,应进行 修或更换; 2当雨水管、冷凝水管坡度不当、有水接头,接头处漏 水、积水,吊托卡与管道连接松动等现象时,应进行修; 3当轻质雨蓬、披水与墙接触处漏水时,应进行修: 4当外挑构件上的安全玻璃有破损时,应使用安全玻璃进 行修

    4.2.6既有建筑玻璃、金属与石材等各类幕墙修,应符合下

    1当外墙悬挂物有松动、锈胀、严重锈蚀、缺损等导致自 身强度承载能力不足,或与墙体连接不牢固影响安全时,应进行 修结或更换; 2当雨水管、冷凝水管坡度不当、有逆水接头,接头处漏 水、积水,吊托卡与管道连接松动等现象时,应进行修; 3当轻质雨蓬、披水与墙接触处漏水时,应进行修: 4当外挑构件上的安全玻璃有破损时,应使用安全玻璃进 行修。

    4.2.9既有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面与基层不牢固时,应予加固 当饰面砖、饰面板、吊顶出现开裂、脱落时,应进行修 拆换。 人X

    4.2.9既有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面与基层不牢固时,应予加固;

    4.2.11既有建筑室内楼梯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结构修材料及施工器具重量严禁超过相应楼屋面的设

    4.3.2结构修中,严禁采用预浸法生产的纤维织物,严禁

    4.3.4地基纠倾施工应协调平稳、安全可控,位于边坡地段

    4.3.5既有建筑纠倾或地基基础处理的施工应设置现场监测系

    统,施工过程应进行信息化管理。工程结束后,尚应进行变形跟 踪监测。

    4.3.6既有建筑结构修鳝施工前,应查明和保护好预理的管

    评估剔凿作业对原结构承载力的影响,不应损伤需保留的结构 构件。

    4.3.7混凝土构件修中,对影响其耐久性的材料缺陷、

    锈蚀及超过宽度限值的裂缝,应进行修;对因承载力不足而产 生裂缝的构件,应及时加固。

    4.3.8砌体构件修中,应对承载力不足的空斗墙或酥碱严

    木构件支承于墙体中的部位以及木柱与基础直接接触的部位, 应进行防腐防潮处理,

    4.4.1既有建筑的给水排水设施应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确保 其正常×安全运行。 4.4.2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4.4.3幼儿园、养老院和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的散热器必须 加防护罩

    4.4.3幼儿园、养老院和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的散热器必

    检测和维护制冷剂泄漏报警装置及应急通风系统,泄漏报警装置 及应急通风系统的各项功能应正常有效。

    5.1.1既有建筑改造前,应根据改造要求和目标,对所涉及的 场地环境、建筑历史、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围护结 构热工、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物理性能,室内环境舒适 度、污染状况、机电设备安全及效能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定或检测 鉴定。

    5.1.2既有建筑的改造应根据检查或鉴定结果进不

    5.1.3既有建筑改造过程

    5.2.1既有建筑改造应编制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方案应明确改 造范围、改造内容及相关技术指标。 5.2.2在既有建筑的改造设计中,若改变了改造范围内建筑的 间距,以及与之相关的改造范围外建筑的间距时,其间距不应低 于消防间距标准的要求。 5.2.3既有建筑应结合改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建筑物的 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因地制宜提高建 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 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2.4既有建筑改造后,新建或改造的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无 障碍设施相衔接。

    5.2.3 既有建筑应结合

    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因地制宜提高 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 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2.4既有建筑改造后,新建或改造的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 障碍设施相衔接

    5.2.5既有建筑平改坡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原屋顶情况及周围环境选择坡屋面形式及坡度 确保其保温隔热效果和结构安全性:

    2 应利用其原有平屋面排水系统,并应通畅; 3 坡屋面采取防雷措施,并应利用原有的防雷装置; 4 新坡顶下空间严禁堆物和另作他用

    1当改变原有结构时,应先进行鉴定,消除安全隐患,确 结构安全; 2应集约利用原有空间,合理调整平面和空间布局,增添 卫设施设备,完善房屋成套使用功能。

    5.2.7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造时加装电梯不应与卧室

    邻布置,当起居室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应采取有效阳 和减振措施

    5.2.9既有建筑屋顶绿化改造,及增设太阳能、照明、通风 屋面设施时,应确保屋顶承重安全和防护安全,不应破坏防 施的有效性。×

    5.3.1既有建筑结构改造应明确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和后续设计 工作年限。在后续设计工作年限内,未经检测鉴定或设计许可, 不得改变改造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5.3.2既有建筑结构改造应进行抗震鉴定和设计,并应

    1 应根据既有建筑的使用功能和重要性确定抗震设防分类; 2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改造预期确定后续设计工作年限和相 立的抗震鉴定方法; 3应按照结构改造后的状态建立计算模型,进行结构分析 和抗震鉴定,不满足要求的原结构应进行针对性的抗震加固:

    4改造中新增部分的结构应进行抗震设计。

    5.3.5既有建筑屋面平改坡改造时,应根据房屋的具体

    合理选择坡屋面的结构形式,采用轻质高强材料,新旧构件间 有可靠连接,新增结构应满足抗震、抗风、抗雪承载力要求。

    5.3.6当既有住宅采用外扩改造时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结构整体的抗震性能安全标准,并应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2外扩部分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并应与原结构采取 靠连接措施,保证与原结构协同授力或变形协调。人

    1拟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处于安 全稳定状态,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原结构的安全性能; 2加装电梯需对原结构墙体做局部卉洞处理时,开洞位置 应设置在原结构外墙门窗洞口处,并应对原结构的相关部位进行 承载能力验算,必要时尚应进行整体验算,根据计算分析结果采 取相应的补强加固措施: 3当加装部分结构与原结构采用脱开的形式时,应进行地 基承载力、地基变形验算,并应进行结构整体抗倾覆验算,确保 加装部分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4当加装部分结构与原结构采用连接的形式时,应遵循变 形协调共同受力原则,从基础到上部结构均应采取可靠措施以加 强原结构与新增结构的整体性连接,避免沉降差对结构的不利影 响,以确保结构安全

    5.4.1给水设施的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应

    2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的压力直接供水。 5.4.2排水设施的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应混接; 2雨水系统的改造,应按照当地雨水排水系统规划的要求, 更新原有不满足要求的雨水排水系统。 5.4.3当供暖、通风及空调系统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或 有较大节能潜力时,应对相关设备或全系统进行改造, 5.4.4供暖、通风及空调系统改造的内容,应根据建筑物的用 途、规模、使用特点、室外气象条件、负荷变化情况等因素,通 过对用户的影响程度比较确定。 5.4.5当地下建筑出人口、窗井、风井等防雨水倒灌措施的可

    2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的压力直

    水利标准规范范本5.4.5当地下建筑出入口×窗、√风井等防雨水倒灌指

    靠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不满足防淹要求时,应对相关设备或全 统进行改造

    系统、照明系统和防雷接地系统现场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租 改造后建筑物的用电负荷情况和使用要求进行供配电系统、照 系统和防雷接地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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