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433-2020 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2021年3月1日起实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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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1.4用户接入点设置在共用型光缆交接箱的用户单元数

    3.2.1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公共建筑建设方应各自承担

    3.2.1电信业分经宫石和公共 程量,工程分工界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地下通信管道及建筑物内的配 线管网应由公共建筑建设方负责建设。 2公共建筑群及建筑物内光纤宽带接入通信设施的安装空 间应由公共建筑建设方负责提供。 3配线光缆及相应配线设施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 用户光缆及相应配线设施应由公共建筑建设方负责建设。 4用户接入点处的配线设施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用户接入点处采用共用型光缆交接箱时,箱体应由公 共建筑建设方提供并安装,箱体内连接配线光缆的配线 模块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并安装,连接用户光缆的 配线模块应由公共建筑建设方提供并安装; 2)当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公共建筑建设方分别设置机柜(架 时,应各自负责机柜(架)及机柜(架)内光纤配线模块的 提供并安装; 3连接配缆光缆的配线模块与用户光缆的配线模块的光跳 线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并安装。 5光分路器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 6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应由公共建筑建设方负责建设。 7用户单元区域内的配线设施、信息插座、户内线缆应由公 共建筑建设方或用户负责建设

    工程计价标准规范范本3.3.1公共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敷设配线光缆所需的室外通信

    .3.1公共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敷设配线光缆所需的室外通信 道管孔与建筑物内配线管网的容量、用户接入点的配线设备安 装空间、进线间及设备间的面积均应满足不少于3家电信业务经

    营者光纤宽带接入的需要。3.3.2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所需的地下通信管道与建筑物内配线管网的总容量与类型应根据光缆敷设方式及终期容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型式应根据敷设的光缆种类及数量选用。2每一条光缆应单独占用多孔管中的一个管孔或单孔管内的一个子管。3地下通信管道应预留一个到两个备用管孔。4配线管网导管与槽盒尺寸应满足敷设的配线光缆与用户光缆规格、数量及管槽利用率的要求。3.3.3用户光缆的类型与光纤芯数应根据光缆敷设的位置、方式及所辖用户单元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户单元配置等级应根据用户单元用户对通信业务的需求确定,光缆分纤箱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的光缆光纤芯数配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表3.3.3光纤与光缆配置配置光缆(条)光纤(芯条)备注高配置221考虑光缆和纤芯备份中配置21考虑光缆的备份低配置112用户接入点至楼层光缆分纤箱之间应采用多芯光缆,光纤容量应满足用户光缆总容量需要,并应根据光缆的规格预留不少于10%的余量。3.3.4用户接入点交换局侧光纤配线模块类型与容量应按配线光缆的类型及光纤芯数配置。3.3.5用户接入点用户侧光纤配线模块类型与容量应按用户光缆的类型及光纤芯数配置。7

    3.3.6 进线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应至少设置一个进线间。 2 进线间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部通信网络管线的入口部位, 3 进线间可单独设置,也可与设备间合设。 3.3.7 设备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栋公共建筑应至少设置一个设备间。 2 当一栋公共建筑内具有不同业态时,每种业态可单独设置 设备间。

    3.3.8电信间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

    计规范》GB50311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光纤宽带接人设施安装 空间要求。

    计规范》GB50311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光纤宽带接人设施

    3.3.9每一个用户单元应设置

    4.1.2光缆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园区内通信管道内宜采用具有防潮层及聚乙烯外护 层的光缆;建筑物外引人进线室宜采用具有阻水层及聚乙烯外护 层的全介质结构光缆。 X 2建筑物内用户接入点至光缆分纤箱的垂直布线系统宜采 用具有紧套光纤及阻燃外护层的于式光缆;水平布线系统宜采用 具有非阻燃外护层的干式光缆。 3与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连接的光缆宜采用接入网用通信 引入光缆。光缆选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用引人光缆第 1部分:蝶形光缆》YD/T1997.1及《通信用引入光缆第2部分: 圆形光缆》YD/T1997.2的有关规定。 4.1.3光缆燃烧性能等级的选择应根据建设工程防火安全的实 际需要确定。

    4.1.4光纤连接器宜采用SC或FC类型

    4.2.1共用型光缆交接箱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共用型光缆交接箱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箱体孔洞应满足进出光缆管孔的

    2箱体内宜配置熔接配线一体化模块,适配器或连接器宜采 SC或FC类型。 3应有光分路器的安装位置。 有光缆终接、保护及光跳纤的位置。 箱门板内侧应有存放资料记录卡片的装置。《 6 应设置固定光缆的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 7 箱体应良好通风,光缆进出入口处应采取密封防潮措施。 8 箱体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耐老化抗冲击损坏性能及防 坏功能,门锁应为防盗结构。 2.2 1 应满足光跳纤管理。 2 可安装各类光纤模块。 3 应配置光缆水平与垂直理线器。 4 2.3 光缆分纤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K 1)箱体应有光纤盘留空间及空余纤芯放置空间; 2)紧固件联结应牢固可靠 【3)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20°; 4)密封条黏结应平整牢固,门锁启闭应灵活可靠。 2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有可靠的光缆固定与保护装置; 2)光纤熔纤盘内接续部分应有保护装置; 3)光纤熔纤盘的基本容量宜为12芯; 4)应具有接地装置; 5)容量应根据成端光缆的芯数配置,不宜超过36芯。 3应具有抗腐蚀、耐老化性能及防破坏功能,门锁应为防盗 构。 4标识记录应满足下列要求:

    1箱门内侧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和记录装置; 2)记录装置应易于识别、修改和更换

    4.2.4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应根据安装方式、线缆数量、模

    1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有紧固件联结应牢固可靠; 2)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10°; 3)箱体门锁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信息公 4)箱体内应有线缆的盘留空间: 5)箱体内应有不小于1m光缆的盘置空间; 6)箱体宜为ONU、路由器等提供安装空间: 7)当箱体内安装ONU时,箱体门开孔率不宜低于40%。 1)应有可靠的线缆固定与保护装置; 2)应具备通过跳接实现调度管理的功能; X 3)应具有接地装置; 4)应具备固定装置; 5)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耐老化性能; 6)当箱体内需安装家用无线通信设备时,箱体门应采用非 金属材质。 3 标识记录应满足下列要求: 1)箱门内侧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和记录装置; 2)记录装置应易于识别、修改和更换。 5光纤配线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纤配线架》YD/T77 关规定。 6墙体内预理埋的光缆分纤箱和过路箱应防潮、防尘,箱体白

    防护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3级的规定。

    5.1.4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与公共建筑其他设施的地下

    整体布局相结合,应与所在园区的道路同步建设,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与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 2 应避开易受到强烈震动的地段。 3 应敷设在良好的地基上。 5.1.5地下通信管道可根据光缆敷设要求采用不同管径的管材 进行组合。 5.1.6地下通信管道宜采用硬质或半硬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朔 料管,当有下列情况时,地下通信管道宜采用钢管: 1 管道附挂在桥梁上或跨越沟渠,或其他需要悬空布线的 地段。 2管群跨越主要道路,不具备包封条件的地段。 建筑物引人管道或引上管道的暴露部分。 5.1.7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的 有关规定。

    载、土壤状况、与其他管道交叉、地下水位高低、冰冻层厚度等因素 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的有关规定。 5.1.9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 400m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进入 手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手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200mm。 5.1.10敷设塑料管道应根据管材与管型,采取相应的固定组群 措施。 5.1.11 塑料管道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同一段管道 不应有反向弯曲或弯曲部分中心夹角小于90°的弯管道。 5.1.12地下通信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坡度宜为3.0%~4.0%0, 不得小于2.5%0。 5.1.13引入建筑物内的地下通信管道不应穿越建筑物的沉降 5.1.14引入建筑物内的地下通信管道应伸出外墙,且不应小于 2m,并应向人(手)孔方向倾斜,坡度不应小于4.0%。 5.1.15地下通信管道进入建筑物处应采取防渗水措施。 5.1.16人(手)孔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管道拐弯处、管道分支点、交叉路口、道路坡度较大的转 折处建筑物引入处、采用特殊方式过路的两端等场合,宜设置人 (手)孔。 2人(手)孔位置应与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管、排水管等 地下管线的检查井相互错开,其他地下管线不得在人(手)孔内 穿过。 3交叉路口的人(手)孔位置宜选择在人行道上。 4人(手)孔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货物堆 积、低洼积水等处。 5与公用通信网管道相通的人(手)孔位置,应便于与电信业 务经营者的管道衔接

    5.1.17人(手)孔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远期管群容量大于6孔时,宜采用人孔。2当远期管群容量不大于6孔时,宜采用手孔。3当采用暗式渠道时,宜采用手孔。4管道引上处宜采用手孔。5.1.18通信管道手孔程式应根据管段的用途及容量选择,通信管道手孔程式可按表5.1.18确定。表5.1.18通信管道手孔程式手孔规格(mm)管道段落管道容量用途长宽3孔及3孔以下900700用于光缆分支与接续通信管道3孔及3孔以下550550用于光缆过线至进线间6孔及6孔以下15001000用于光缆接续及管道分歧点引人至光缆管道3孔及3孔以下550550用于光缆过线和引人交接箱衔接用于衔接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衔接手孔15001000手孔信管道5.1.19对于管道容量大于6孔的段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T5178、《通信管道横断面图集》YD/T5162的有关规定选择人孔程式。5.1.20人(手)孔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人(手)孔设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防渗水措施;当设置在地下冰冻层以内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人孔,并应采取防渗水措施。2人(手)孔应有混凝土基础,当遇到土壤松软或地下水位较高时,还应增设渣石基础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3人(手)孔的盖板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纤维材料预制,厚度不宜小于100mm。手孔盖板数量应根据手孔长度确定。14

    4人(手)孔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租 设计标准》GB50373的有关规定

    5.2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5.2.1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应付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宜为树形拓扑结构。 2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布局设计应满足进线间、设备间、电信 间、光缆分纤箱、用户单元区域光纤配线设施之间互通的要求。 5.2.2当导管或槽盒在穿越防火分区楼板、墙壁、天花板、隔墙等建 筑构件时,空隙或空闲的部位应按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 5.2.3布线导管或槽盒暗敷设于楼板时不应穿越机电设备基础。 5.2.4暗敷设在钢筋混凝王现浇楼板内的布线导管或槽盒最大 外径宜为楼板厚的1/4~1/3。 5.2.5当建筑物内采用导管敷设光缆时,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当导管在地下室各层楼板或潮湿场所敷设时,应采用壁厚 不小于2.0mm的热镀锌钢管或包塑金属软管。 3当导管在二层底板及以上各层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墙体内 敷设时,可采用壁厚不小于1.5mm的热镀锌钢导管或可弯曲金 属导管。 4当在多层建筑砖墙或混凝土墙内竖向暗敷导管时,导管外 径不应大于50mm。 5由楼层水平金属槽盒引入用户信息配线箱或过路箱的导 管,宜采用外径20mm25mm钢导管。 6当在电信间内钢筋混凝土楼板上敷设导管时,应按竖向导 管数量及规格预留楼板孔洞或预理外径不小于89mm的竖向金 属套管群。

    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的有关规定

    5.3.1机柜(架)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架)单排安装时,柜前净空不应小于800mm,后 侧面净空不应小于600mm。 2机柜(架)正面相对排列时,净距离不应小手1000mm 3机柜(架)安装宜采用螺栓对地固定,并应符合现行行 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的有关规定

    5.3.2光缆分纤箱安装设计应符合不列

    1光缆分纤箱应安装在楼层电信 间内,宜采用壁挂式安装。 2当采用壁挂式安装时,箱体底边距地高度不宜小于1200mm, 光缆分纤箱正面操作空间距离不应小于1000mm;当采用壁嵌式 安装时,箱体底边距地高度不宜小于1200mm,光缆分纤箱正面操 作空间距离不应小于800mm。 3当采用壁挂式安装在公共区域时,箱体底边距地高度不宜 小于1800mm。 5.3.3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l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宜安装在柱子或承重墙等不被变更 的建筑物部位,当采用暗装时,箱体底边距地高度宜为300mm;当 采用明装时,箱体底边距地高度不宜小于1800mm。

    5.3.3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宜安装在柱子或承重墙等不被变更 的建筑物部位,当采用暗装时,箱体底边距地高度宜为300mm;当 采用明装时,箱体底边距地高度不宜小于1800mm。 2当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引入交流220V电源时,应在箱体 内采取强、弱电安全隔离措施。 5.3.4过路箱底边与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侧面与墙面 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5.3.5建筑物内配线设备的金属部件应进行等电位联结

    内采取强、弱电安全隔离措施

    筑物内光缆的敷设方式应符合下

    1当在吊顶内敷设光缆时,宜采用金属槽盒的方式敷设。 2当光缆从吊顶或地板下引入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时,宜 采用导管方式敷设。 3当在墙体内敷设光缆时,应采用导管方式敷设。 5.4.2当光缆垂直敷设时,应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内 敷设。当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敷设时应在光缆上端和每隔1.5m 处固定;当水平敷设时应在光缆的首、尾、转弯以及每隔5m10m 处固定。 5.4.3配线光缆及用户光缆成端宜分别设置于不同的机柜 (架)中。 5.4.4用户光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选择距离较短、安全和经济的路由。 2穿越墙体时应套保护管。 3当采用线卡沿墙体顶棚、建筑物构件表面直接敷设时,线 卡应与光缆外径匹配,线卡固定间距宜为500mm土50mm,转弯两 侧的线卡间距宜为150mm~250mm。 X 4光缆金属加强芯应接地。 5.4.5用户光缆敷设的管径利用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60%,弯曲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2当穿放4芯及4芯以下光缆时,导管截面利用率应为 25%~30%,槽盒内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 5.4.6用户光缆路由中不应采用活动光纤连接器的连接方式。 5.4.7用户光缆接续、成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吊顶内敷设光缆时,宜采用金属槽盒的方式敷设, 2当光缆从吊顶或地板下引入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时,宜 采用导管方式敷设。 3当在墙体内敷设光缆时,应采用导管方式敷设。 5.4.2当光缆垂直敷设时,应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内 敷设。当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敷设时应在光缆上端和每隔1.5m 处固定;当水平敷设时应在光缆的首、尾、转弯以及每隔5m~10m 处固定。

    5.4.3配线光缆及用户光缆成端宜分别设置于不同的机租

    1 应选择距离较短、安全和经济的路由。 2穿越墙体时应套保护管。 3当采用线卡沿墙体顶棚、建筑物构件表面直接敷设时,线 卡应与光缆外径匹配,线卡固定间距宜为500mm±50mm,转弯两 侧的线卡间距宜为150mm250mm。 4光缆金属加强芯应接地。 5.4.5用户光缆敷设的管径利用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穿放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 60%,弯曲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2当穿放4芯及4芯以下光缆时,导管截面利用率应为 25%~30%,槽盒内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

    5.4.6用户光缆路由中不应采用活动光纤连接器的连接方式。

    1用户光缆接续宜采用熔接方式, 2在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及信息配线箱内宜采用熔接尾 方式成端。 3在成端处纤芯应做标识。

    用户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下列规

    用户光缆在机柜(架)处预留长度应为3m~5m。 用户光缆在光缆分纤箱处光纤预留长度应为1m~2m。 3用户光缆在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成端时预留长度不应小 于0.5m

    6.0.1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 链路全程衰减不应包含在线路两端进行活动连接时引人的衰减。 6.0.2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 链路全程衰减不应大于按下式计算所得数值,当按下式计算所得 数值大于0.8dB时,则应按0.8dB取定

    β= αtLmax ±(N+2)αi

    中: 一一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 纤链路衰减(dB); 光纤衰减常数(dB/km),在1550nm波长窗口时,当采 f 用G.652D光纤时按0.24dB/km取定,当采用G.657 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 纤链路最大长度(km) 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 纤链路中熔接的接头数量; / 用户光缆两端成端接头数; 光纤熔接损耗系数,按0.12dB/个取定

    7.0.1设备间的设置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间宜设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以上的房间,当有多层地下 室时,也可设在地下一层。 2设备间宜靠近建筑物光缆敷设的竖井位置。 3设备间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 正下方或与其贴邻。 4设备间应远离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储存具有 5设备间应远离强振动源和强噪声源的场所,当不能避免 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消声和隔声措施。 7.0.2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设备间。 7.0.3穿墙及楼板孔洞处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并应做防水 处理。 7.0.4设备间场地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修应采用不燃烧、不起灰、耐久的环保材料。 2 应防止有害气体侵入,并应采取防尘措施。 梁下净高不应小于2.5m。 4 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6.0kN/m。 5设备间宜采用防火外开双扇门,门宽不应小于1.2m;电信 间宜采用丙级防火外开单扇门,门宽不应小于1.0m。 6一般照明的水平面照度不应小于1501x。 7 设备间和电信间应设置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7.0.5设备间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插座, 每个电源插座的配电线路均应装设保护电器。

    7.0.6设备间面积不应小于表7.0.6中的规定:表7.0.6设备间面积用户数及光缆芯数设备间用户光缆最大用户面积尺寸配置总芯数(芯)单元数(m)(m)低配500可安装4个标准机柜(架)1~500中配250104X2.5(宽600mm×深600mm)高配125低配1000可安装8个标准机柜(架)501~1000中配500(宽600mm×深600mm)高配250低配1500X可安装12个标准机柜(架)1001~1500中配750254X6(宽600mm×深600mm)高配375注:当采用共用型光缆交接箱时,设备间面积应按共用型光缆交接箱尺寸确定。住房城.21.

    8.2.1设备及器材的外包装应完整、无明显缺陷,其规格、型号、 数量、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2.2对地下通信管道使用器材的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的有关规定。 8.2.3对建筑物内管网使用的槽盒、导管等设施的检查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的有关 规定,

    8.2.4光缆单盘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9.3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9.3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3.1建筑物内配线管网的导管、槽盒的位置、规格、材质、安装 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9.3.2当导管或槽盒在穿越建筑结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时, 应采取补偿措施。 9.3.3建筑物内预理敷设的导管或槽盒应便于线缆布放,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当导管或槽盒直线敷设路由较长时应加装过路箱,并应安 装在建筑物的公共部位。 2当导管弯曲敷设时,路由长度不应大于15m,且该段内不 得有S弯。当连续弯曲超过两次时,应加装过路箱。 3导管的弯曲部位应安排在管路的端部,管路夹角不得小 于90°。 4引人线导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其他导管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10倍。 5导管管口应光滑,并应有管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不宜短 于25mm。 6 至进线间、设备间、电信间导管的管口或槽盒应排列有序。 X 7 导管或槽盒内应安置带线。 8在墙壁内应按水平和垂直方向敷设导管或槽盒,不得斜穿 敷设。 导管或槽盒与其他设施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9.3.4 槽盒的直线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宜采用专用附件 连接。 9.3.5在明装槽盒的路由中应设置吊架或支架,吊架或支架宜设

    置在下列位置: 1 直线段每3m处。 直线段接头处。 3 首尾端及进出接线盒0.5m处。 4 转角处。 2.3. 6 布线路由中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应多于2个.且弯曲角度

    9.3.6布线路由中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应多于2个,

    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的有关规定

    10.1.1光缆的规格、数量、敷设路由、敷设方式及布放间距应符 合设计要求

    10.1.2敷设光缆时率引力应限定在光缆充许的范围内。 10.1.3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10.1.3的规定。

    10.1.3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

    注:D为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的高度,单位为mm。 10.1.4建筑物内光缆与其他设施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5光缆敷设后应设置清晰永久的标识。 10.1.6当光缆敷设完毕后,占用的管孔、子管或槽盒等两端出线 处应进行封堵。

    1光缆的占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做要求时,孔 应的选择应从下而上,从两侧往中间,逐层使用。光缆在各相邻管 道段所占用的孔位应相对一致。 2光缆在出管孔150mm以内不应做弯曲处理。 3敷设后的光缆应平直、无扭转、无明显刮痕和损伤,并应保 持自然状态,不得拉紧受力。

    4光缆在管道出口处应采取避免损伤光缆外护层的保护措 施,空闲的管孔及子管管孔应及时封堵。 5光缆在管道人(手)孔内应紧靠孔壁、固定牢靠、排列整齐 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10.2.2在地下通信管道管孔内敷设光缆时,应采用子管进行 保护。 10.2.3引入建筑物光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引入建筑物时应设置标识并加装引人保护管。 沿建筑物外墙引入的光缆宜采用钢管保护。 引入光缆敷设完成后,在引人管两端应采取封堵措施。 10.2.4室外光缆敷设安装的增长及预留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3建筑物内通信光缆敷设 10.3.1建筑物内光缆的敷设方式、布放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10.3.2光缆分纤箱至用户单元的通信光缆宜一次性布放,光缆 的布放路由中不得出现接头。 10.3.3当在槽盒中敷设光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缆的布放应自然顺直、不交叉,在光缆进出槽盒的部位 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2光缆的固定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光缆在建筑物内易触及部分、易受外力损伤处、绑扎固定 处,应加装保护措施。

    1应在槽盒或导管两端对敷设的光缆进行标识。 2导管中穿放的光缆应涂抹无机润滑剂或专用润滑油。 3当使用导管内的带线敷设光缆时,应将带线和光缆的 构件相连

    10.3.5光缆的预留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4光缆接续与成端

    10.4光缆接续与成端

    10.4.1光缆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续前应核对光缆的端别、纤序,不得出现纤序错接。 2 切割光缆、剥除光缆外护套应使用专用工具,并应避免损 伤光纤。 3光缆端别及纤序应做永久性标识。 4光纤熔接接头损耗衰减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应超过表 10. 4. 1 的规定

    表10.4.1光纤接头衰减

    10.4.2光缆(纤)接头的封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缆接头盒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缆加强芯在接头盒内应固定,金属构件在接头处应成电 气断开状态。 【3当光纤在接头盒内盘绕时,曲率半径不应小于30mm,且 盘绕方向应一致,并应无挤压、松动。 4接头盒密封后应保持水密性和气密性。 5光缆接头盒的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 保护和固定措施,接续后的光缆余长应按设计要求盘放并固定,光 缆盘绕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本标准表10.1.3的规定。 6人(手)孔内的光缆接头盒应安装在常年积水水位线以上 位置,并应采用保护托架等方式进行承托。 7光缆接头盒的标识或标牌应符合设计要求。 10.4.3光缆的成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缆的光纤连接方式及纤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光纤成端后应有标识,并应与用户标识相对应。 尾纤盘绕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本标准表10.1.3的规定。 未使用的光纤插头应盖上防尘帽

    11.0.1配线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7 1 配线设备应安装牢固,并应按抗震设计要求加固。 2 配线设备各部件应完整并安装就位,标识应齐全、清晰、耐 久可靠,安装螺丝应拧紧,门锁的启闭应灵活可靠,面板应保持在 一个平面上。 3机柜(架)、光缆交接箱、配线箱应就近良好接地。 11.0.2机柜(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架空活动地板时,架空地板不应承受机柜(架)重量,应 按设备机柜(架)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应直接与地面固定: 机柜(架)应固定在底座上,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应大于2mm。 3机柜(架)的主要维护操作侧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 4安装完成后,标识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1.0.3光缆分纤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壁嵌式箱体应预装于墙体内,并应在建筑建造时同步完 成;明装箱体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箱体应采用膨胀螺栓对墙固定,箱体安装应牢靠、稳固,并 应无明显歪斜。 3箱体内的通信设备与配线模块应安装牢固。 4引人线缆应在配线箱终接,连接端子应标识清晰、准确。 5箱内线缆应排列整齐、绑扎松紧适度

    12.0.1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 链路施工完成后,应测试每条链路的全程衰减指标。 12.0.2光纤链路衰减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6.0.2条规定。 12.0.3光纤链路衰减指标宜采用插人损耗法,并宜分别测试 1310nm和1550nm波长的衰减。 12.0.4仪表的现场校准与光纤链路衰减测试方法应符合本标准 附录A的有关规定。 12.0.5性能测试结果应有记录,测试记录可采用自制表格、电子 表格或仪表自动生成的报告文件等记录方式,测试报告应作为竣 工文档资料的一部分。

    13.0.1 竣工技术资料应内容齐全、数据准确牛奶标准,并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安装工程量; 2 工程说明; 3 设备、器材明细表; 4 竣工图纸; 5 测试记录; 设部信息 6 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 工过程中的洽谈记录: 7 随工验收记录; 8 隐蔽工程签证 9 工程决算。 13.0.2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检验项目、内容及检查方 式宜按表13.0.2确定,检验结果应作为工程工资料的组成部 分

    表13.0.2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13.0.3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的质量评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试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 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的有关规定,当竣工验收需抽 验时,抽样比例应由验收小组确定。 2工程安装质量应按10%的比例抽查,当符合设计要求时, 被检项检查结果应为合格。被检项的合格率为100%时,工程安 装质量应判为合格。 3竣工验收需对光纤链路抽验时,抽样比例不应低于10%。 当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果符合本标准第6.0.2条规定时,整 本光纤链路质量应判为合格。当有光纤链路检测结果不符合本标 隹第6.0.2条规定时,应对该光纤链路进行修复并重新检测,当修 复后符合本标准第6.0.2条规定时,可判为合格。当采用抽验方 式并有光纤链路检测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第6.0.2条规定时,应对 全部光纤链路进行检测,当全部光纤链路检测结果符合本标准第 6.0.2条规定时,可判为合格。 4当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人工程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工程 质量应判定为合格。

    5三次测试读数的平均值不应天于本标准第6.0.2条规定 衰减值

    次测试读数的平均值不应大于本标准第6.0.2条规定

    接口用户接入点被测连接器校准用适配%

    5三次测试读数的平均值减去0.5dB所得数值不应大于本 标准第6.0.2条规定的衰减值。 6当对双跳纤测试结果有疑义时,应将用户接入点侧插头从 适配器上取下,并应采用三跳纤法复测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混凝土标准规范范本,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X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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