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32-2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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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受检外窗内外压差为10Pa时,单位时间内通过检测装置 其密封装置与窗口四周的接合部渗人的空气量。
基于表面辐射温度原理,能产生热像的红外成像系统。
检测试验用红外热像仪拍摄的表示物体表面表观辐射温度的图片。
用红外热像仪拍摄的表示物体表面表观辐射温度的
在被测物体表面测得的用来标定红外热像仪的物体表面 温度。
用来采集环境温度的物体,它并不一定具有当时的真实环境 温度,但具有与受检物相似的物理属性,并与受检物处于相似的 环境之中,
2.1.12正常运行工况
处于热态运行中的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 则称该系统处于正常运行工况。 1所有采暖管道和设备均处于热状态; 2某时间段中,任意两个24h内,后一个24h内系统补水 量的变化值不超过前一个24h内系统补水量的10%; 3采用定流量方式运行时,系统的循环水量为设计值的 100%~110%;采用变流量方式运行时,系统的循环水量和扬程 在设计规定的运行范围内,
阀体上具有测压孔、开启刻度和最大开度锁定装置,且借助 专用二次仪表,能手动定量调节系统水流量的调节阀。
2.1.14热桥thermal bridge
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中具有以下热工特征的部位,称为热桥。 在室内采暖条件下,该部位内表面温度比主体部位低;在室内空 调降温条件下,该部位内表面温度又比主体部位高。
2. 1.15 热工缺陷 thermal irregularities
当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缺失、分布不均、受潮或其中混人 浆时或当围护结构存在空气渗透的部位时,则称该围护结构在 部位存在热工缺陷。
2.1.18年采暖耗热量指标indexofannualheatconsumpt
按照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一个采 内所消耗的、需由室内采暖设备供给的热量。
tion for space cooling
按照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夏李某毛 定的时期内所消耗的、需由室内空调设备供给的冷量
2.1.20室外管网热损失率
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室外管网的热损失与管网输人总热量 采暖热源出口处输出的总热量)的比值
2.2付 ACC 年空调耗冷量指标; AHC 年采暖耗热量指标; HB 水力平衡度; Rmp 补水率;
3.0.1当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检测时,检测方法、合格指标和 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3.0.2节能检测宜在下列有关技术文件准备齐全的基础上进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节能设 计文件; 2工程竣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 3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施工现场随机抽取的 外门(含阳台门)、户门、外窗及保温材料所作的性能复验报告, 包括门窗传热系数、外窗气密性能等级、玻璃及外窗遮阳系数、 保温材料密度、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保温材料比热容和保温材料 强度报告; 4热源设备、循环水泵的产品合格证或性能检测报告; 5外墙墙体、屋面、热桥部位和采暖管道的保温施工做法 或施工方案; 6与本条第5款有关的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中间验收报告。 3.0.3检测中使用的仪器仪表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有效 期内的检定合格证或校准证书。除本标准其他章节另有规定外, 仪器仪表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 3.0.4居住建筑单位采暖耗热量的现场检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的规定。 3.0.5当竣工图中居住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的做法和施工图存在 差异时,应根据气候区的不同分别对建筑物年采暖耗热量指标和 (或)年空调耗冷量指标进行验算,且验算方法应分别符合本标 准导 CD宝
3.0.5当竣工图中居住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的做法和施工图存
异时,应根据气候区的不同分别对建筑物年采暖耗热量指标和 或)年空调耗冷量指标进行验算,且验算方法应分别符合本标 附录C和附录D的规定。
4.1.1室内平均温度的检测持续时间宜为整个采暖期。当该项 检测是为配合其他物理量的检测而进行时,检测的起止时间应符 合相应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中的有关规定。 4.1.2当受检房间使用面积大于或等于30m时,应设置两个测 点。测点应设于室内活动区域,且距地面或楼面(700~1800) mm范围内有代表性的位置;温度传感器不应受到太阳辐射或室 内热源的直接影响。
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0min。 4室内温度逐时值和室内平均温度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4.1.4室内温度逐时值和室内平均温度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
4.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4.2.1集中热水采暖居住建筑的采暖期室内平均温度应在设计
4.2.1集中热水采暖居住建筑的采暖期室内平均温度应在设计
范围内;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 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的相应规定。
于室内设计温度的下限;当设计无规定时,该下限温度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的相 应规定
4.2.3对于已实施按热量计量且室内散热设备具有可调节的
装置的采暖系统,当住户人为调低室内温度设定值时,采暖期 内温度逐时值可不作判定
4.2.4当受检房间的室内平均温度和室内温度逐时值分别满
标准第4.2.1条和第4.2.2条的规定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 为不合格。
5.1.4检测前及检测期间,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悦东 划规处 1检测前至少24h内室外空气温度的逐时值与开始检测时 的室外空气温度相比,其变化不应大于10℃; 2检测前至少24h内和检测期间,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内外 平均空气温度差不宜小于10℃; 3检测期间与开始检测时的空气温度相比,室外空气温度 逐时值变化不应大于5℃,室内空气温度逐时值变化不应大 于2℃; 41h内室外风速(采样时间间隔为30min)变化不应大于 2级(含2级); 5检测开始前至少12h内受检的外表面不应受到太阳直接 照射,受检的内表面不应受到灯光的直接照射; 6室外空气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5%,空气中粉尘含量不应 异常。
调整红外热像仪的发射率,使红外热像仪的测定结果等于该参照
温度;宜在与自标距离相等的不同方位扫描同一个部位,并评估 临近物体对受检外围护结构表面造成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速遮挡 措施或关团室内辐射源,或在合适的时间段进行检测。 5.1.6受检表面同一个部位的红外热像图不应少于2张。当拍 摄的红外热像图中,主体区域过小时,应单独拍摄1张以上(含 1张)主体部位红外热像图。应用图说明受检部位的红外热像图 在建筑中的位置,并应附上可见光照片。红外热像图上应标明参 照温度的位置,并应随红外热像图一起提供参照温度的数据。 5.1.7受检外表面的热工缺陷应采用相对面积(虹)评价,受检 内表面的热工缺陷应采用能耗增加比(③评价。二者应分别根据 下列公式计算:
5.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5.2.1受检外表面缺陷区域与主体区域面积的比值应小于 20%,且单块缺陷面积应小于0.5m。 5.2.2受检内表面因缺陷区域导致的能耗增加比值应小于5%, 且单块缺陷面积应小于0.5m。
的预期温度分布进行比较确定。必要时可采用内窥镜、取样等方 法进行确定。
5.2.5当受检内表面的检测结果满足本标准第5.2.2条规定
6外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
6.1.1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宜采用热电偶等温度传感器进行检 测,检测仪表应符合本标准第7.1.4条的规定。 6.1.2检测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时,内表面温度测点应选在热 桥部位温度最低处,具体位置可采用红外热像仪确定。室内空气 温度测点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室外空气温度测 点布置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6.1.3内表面温度传感器连同0.1m长引线应与受检表面紧密 接触,传感器表面的辐射系数应与受检表面基本相同。 6.1.4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检测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 检测时间宜选在最冷月,耳应避开气温剧烈变化的天气。检测持 续时间不应少于72h,检测数据应逐时记录。 6.1.5室内外计算温度条件下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应按下式
6.1.5室内外计算温度条件下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应按下式 计算:
1= tai tm= tm ten
6.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7.1.1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的检测宜在受检围护结构施 工完成至少12个月后进行。 7.1.2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的现场检测宜采用热流计法。 7.1.3热流计及其标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热流计》 JG/T3016的规定。 7.1.4热流和温度应采用自动检测仪检测,数据存储方式应适 用于计算机分析。温度测量不确定度不应大于0.5℃。 7.1.5测点位置不应靠近热桥、裂缝和有空气渗漏的部位,不 应受加热、制冷装置和风扇的直接影响,且应避免阳光直射。 7.1.6热流计和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流计应直接安装在受检围护结构的内表面上,且应与 表面完全接触。 2温度传感器应在受检围护结构两侧表面安装。内表面温 度传感器应靠近热流计安装,外表面温度传感器宜在与热流计相 对应的位置安装。温度传感器连同0.1m长引线应与受检表面紧 密接触,传感器表面的辐射系数应与受检表面基本相同。 抢测时问宝选左是浴日日应晚开气泪刷列杰化的关气
1热流计应直接安装在受检围护结构的内表面上,且应与 表面完全接触。 2温度传感器应在受检围护结构两侧表面安装。内表面温 度传感器应靠近热流计安装,外表面温度传感器宜在与热流计相 对应的位置安装。温度传感器连同0.1m长引线应与受检表面紧 密接触,传感器表面的辐射系数应与受检表面基本相同。 7.1.7检测时间宜选在最冷月,且应避开气温剧烈变化的天气。 对设置采暖系统的地区,冬季检测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 行;对未设置采暖系统的地区,应在人为适当地提高室内温度后 进行检测。在其他季节,可采取人工加热或制冷的方式建立室内 外温差。围护结构高温侧表面温度应高于低温侧10℃以上,且 在检测过程中的任何时刻均不得等于或低于低温侧表面温度。当 传热系数小于1W/(m·K)时,高温侧表面温度宜高于低温侧
温度应保持稳定,受检区域外表面宜避免雨雪侵袭和阳光直射。 注:U为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单位为LW/(m·K)J。 7.1.8检测期间,应定时记录热流密度和内、外表面温度,记 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60min。可记录多次采样数据的平均值,采 样间隔宜短于传感器最小时间常数的1/2。 7.1.9数据分析采用动态分析法。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采 用算术平均法: 1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热阻的末次计算值与24h之前的计算 值相差不大于5%; 2检测期简间内第一个INT(2×DT/3)天内与最后一个同样 长的关数内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热阻的计算值相差不大于5%。 注:DT为检测持续天数,INT表示取整数部分。 7.1.10当采用算术平均法进行数据分析时,应按下式计算围护 结构生体部位的热阻,并应使用全天数据(24h的整数倍)进行 计算:
1.1.10当采用算术平均法进行数据分析时,应按下式计算围护 结构主体部位的热阻,并应使用全天数据(24h的整数倍)进行 计算:
(7. 1. 10)
式中:R 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的热阻(m·K/W) ,一围护结构主体部位内表面温度的第j次测量 值(℃); E 围护结构主体部位外表面温度的第次测量 值(℃); 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热流密度的第i次测量值 (W/m)。 7.1.11 当采用动态分析方法时,宜使用与本标准配套的数据 处理软件进行计算。
U=1/(R+R+R.)
(7. 1. 12)
7.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当设计图纸术作具体规定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天标谁的规定。 7.2.2当受检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的检测结果满足本标 准第7.2.1条规定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准第7.2.1条规定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8.1.1外窗窗口气密性能的检测应在受检外窗儿荷中心高度处 的室外瞬时风速不大于3.3m/s的条件下进行。 8.1.2外窗窗口气密性能检测操作程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G的 规定。 8.1.3对室内外空气温度、室外风速和大气压力等环境参数应 进行同步检测。 8.1.4在开始正式检测前,应对检测系统的附加渗透量进行~ 次现场标定。标定用外窗应为受检外窗或与受检外窗相同的外 窗。附加渗透量不应大于受检外窗窗口空气渗透量的20%。 8.1.5在检测装置、人员和操作程序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在检 测装置的标定有效期内,当检测其他相同外窗时,检测系统本身 的附加渗透量不宜再次标定。 8.1.6每橙受检外窗的检测结果应取连续三次检测值的平均值。 8.1.7差压表、大气压力表、环境温度检测仪、室外风速计和 长度尺的不确定度分别不应大于2.5Pa、200Pa、1℃、0.25m/s 和3mm。空气流量测量装置的不确定度不应大于测量值的13%。 8.1.8现场检测条件下且受检外窗内外压差为10Pa时,检测 系统的附加渗透量(Q)和总空气渗透量(Q)应根据回归方程 计算,回归方程应采用下列形式:
8.1.8现场检测条件下且受检外窗内外压差为10Pa
系统的附加渗透量(Q)和总空气渗透量(Q)应根据回归方程 计算,回归方程应采用下列形式:
式中:Q一 现场检测条件下检测系统的附加渗透量或总空气渗 透量(m/h); 受检外窗的内外压差(Pa); a、c 拟合系数。
窗口单位空气渗透量应按下列公
中:q一 外窗窗口单位空气渗透量Lm/(m·h); 2fQ 分别为现场检测条件和标准空气状态下,受检外窗内 外压差为10Pa时,检测系统的附加渗透量(m/h): 、Q一一分别为现场检测条件和标准空气状态下,受检外窗 内外压差为10Pa时,受检外窗窗口(包括检测系统 在内)的总空气渗透量(m/h); Qst一一标准空气状态下,受检外窗内外压差为10Pa时: 受检外窗窗口本身的空气渗透量(m/h): 检测现场的大气压力(kPa); t一 检测装置附近的室内空气温度(℃); Aw一一受检外窗窗口的面积(m),当外窗形状不规则时 应计算其展开面积。
8.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8.2.1外窗窗口墙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应严密,外窗窗口单位 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外窗本体的相应指标。
8.2.2当受检外窗窗口单位空气渗透量的检测结果满足本标准 第8.2.1条的规定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第8.2.1条的规定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9.1.1居住建筑的东(西)外墙和屋面应进行隔热性能现场
9.1.1 居住建筑的东(西)外墙和屋面应进行隔热性能现场 检测。
9.1.3检测期间室外气候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部位的两侧,与热桥部位的距离应大于墙体(屋面)厚度的3倍
以上。每侧温度测点应至少各布置3点,其中一点应布置在接近 检测面中央的位置。 9.1.7内表面逐时温度应取内表面所有测点相应时刻检测结果 的平均值。
9.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9.2.1夏季建筑东(西)外墙和屋面的内表面逐时最高温度均
9.2.1夏季建筑东(西)外墙和屋面的内表面逐时最高温度均 不应高于室外逐时空气温度最高值。 9.2.2当受检部位的检测结果满足本标准第9.2.1条的规定时 应判为合格,否励应判为不合格
10.1.1对固定外遮阳设施,检测的内容应包括结构尺寸,安装 位置和安装角度。对活动外遮阳设施,还应包括遮阳设施的转动 或活动范围以及柔性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 10.1.2用于检测外遮阳设施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 转动或活动范围的量具的不确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尺:应小于2mm, 2角度尺:应小于2° 10.1.3活动外遮阳设施转动或活动范围的检测应在完成5次以 上的全程调整后进行。 10.1.4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检测应包括太阳光反射比和太阳光 直接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和太阳光直接透射比的检测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 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的规定执行。
10.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10.2.1受检外窗外遮阳设施的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 度、转动或活动范围以及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10.2.2受检外窗外遮阳设施的检测结果均满足本标准第 10.2.1条的规定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11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
11.1.1水力平衡度的检测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 11.1.2室外采暖系统水力平衡度的检测宜以建筑物热力入口 为限。 11.1.3受检热力人口位置和数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热力人口总数不超过6个时,应全数检测; 2当热力入口总数超过6个时,应根据各个热力入口距热 源距离的远近,按近端2处、远端2处、中间区域2处的原确 定受检热力人口, 3受检热力入口的管径不应小于DN40。 11.1.4水力平衡度检测期间,采暖系统总循环水量应保持恒 定,且应为设计值的100%110%。 11.1.5流量计量装置宜安装在建筑物相应的热力人口处,且宜 符合产品的使用要求。 11.1.6循环水量的检测值应以相同检测持续时间内各热力入口 处测得的结果为依据进行计算。检测持续时间宜取10min。 11.1.7水力平衡度应按下式计算:
HB; = Gwm.i Gwd.i
钢丝绳标准武中:HB; 第个热力人口的水力平衡度; Gura,j 第j个热力人口循环水量检测值(m/s); Gwd.j 第j个热力人口的设计循环水量(m/s)。
11.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11.2.1采暖系统室外管网热力入口处的水力平衡度应头
11.2.1采暖系统室外管网热力人口处的水力平衡度应为
在所有受检的热力入口中,各热力入口水力平衡度均满
足本标准第11.2.1条的规定时通信标准,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 合格。
12.1.1补水率的检测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 12.1.2检测持续时间宜为整个采暖期。 12.1.3总补水量应采用具有累计流量显示功能的流量计量装置 检测。流量计量装置应安装在系统补水管上适宜的位置,且应符 合产品的使用要求。当采暖系统中固有的流量计量装置在检定有 效期内时,可直接利用该装置进行检测。
Rmp = 8 × 100% Bd
....- 检测试验 建筑标准 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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