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1]9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10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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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1]9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10日)
推户发展期(2021一2022年)。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 件,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培训力 度,推动项目示范引导,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骨干企业、 技术力量雄厚的产业基地。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增强产业 配套能力,培养专业化队伍,打造一批高质量样板工程,初步建 立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 30%。 普及应用期(2023一2024年)。持续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 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骨干企业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管理 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地的技术管理水平和产能稳步提升,专业 管理技术人员及产业工人规模和能力有效提升,相关企业协同发 展,基本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材料、 新工艺、新设备逐步推户应用,信息化和智能建造能力达到一定 水平,建筑品质、工程质量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 例不低于35%。 高质量发展期(2025年)。传统建筑企业转型成效明显,装 配式建筑产业体系有效运行。一批高素质综合型管理人才和产业 工人培养成熟,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 大科研投入,推动产学研用同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和经 济效益迅速提升,在全省乃至西北地区起到重要引领与示范作 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 低干40%
三、实施区域和项目范围
处、设备用房、幼儿园等附属配套建筑: 4.确因技术条件受限或特殊用途需要,经组织专家技术评 审,认定不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项目。 四、装配率计算依据及要求 装配率计算方法参照陕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J61/T168)执行。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设项目,现队 段装配率不低于30%,且主体结构得分不得低于15分,围护墙 和内隔墙得分不得低于5分;其中,本方案明确的重点项自装配 率应达到35%以上。 五、工作任务 (一)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1.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结合西安地区区域特征和不同类 型建筑特点,建立相对完善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根据建筑使 用功能,积极推户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大力发展装配式钢 构体系。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体系 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 2.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 验收、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建立模数化、标准化设计理念,推 动保障房、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的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根据 不同的建筑结构体系,完善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 准,编制标准图集、技术规程。 3.部品部件技术应用体系。完善和应用构成建筑结构系统
的部件体系。发展和应用外围护系统、集成设备管线、室内装修 等装配式建筑部品体系,推进部品通用化、集成化技术应用。研 究和推厂外围护系统的节能部品与装配式建筑一体化技术。 (二)推进产业协同发展 1.推进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优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 打造设计、生产、施工、安装、装修和运维等建筑全生命周期产 业链。加快发展建筑设备制造、物流、绿色建材、建筑机械、可 再生能源等相关配套产业,打造专业化、集成化、具备产业链完 整的建筑产业集群。 2.推产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快研究设计与生产制作、施工 安装相互延伸的产业发展模式,提高建筑工业化项目的生产效率 和工程质量。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采用设计、施工、构件 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并逐步覆盖社会投资项目。 3.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 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装配式建筑创新体系,加快“四新技术” 的研发和应用,鼓励规模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装配式建筑研究机 构。看力增强BIM、物联网、云计算、5G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 技术在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实现全产业链的 信息互联互通和各参与方的高效协同,提升建造效率和建筑质 量。 (三)整体推动示范引导 1.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扶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
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完善企业技术体系, 形成企业联合体,建立行业产业联盟,构建全产业链交流合作平 台,带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 2.开展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升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评选活动,定期召开示范项目观摩会,建立交流学习平台,以示 范项目带动管理和技术快速提升。 3.推动产业基地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 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新型建材产业与装配式建筑协同发展,培育 高质量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不断提升工厂智能化制造水 平,规范数学化生产管理,达到部品部件信息芯片全覆盖,实现 装配式建筑质量可追溯。 (四)健全人才培育机制 1.技术培育体系。鼓励高校、职业学院升设装配式建筑专 业课程,提倡校企联合招生、行业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构建 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国家示范基地、示范 项目建设等,引进和培育一批全产业链不同层次的管理人才和技 术骨干。 2.用工制度建设。建立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提升传统施 工工人装配式建筑知识和技能。创新完善装配式建筑用工制度, 建立与职业技能挂钩的用工机制,合理配置装配式建筑技术工 种,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人才激励机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求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内容。 3.行政审批部门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实行“告知承诺 制”,向建设单位告知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建 设单位对实施装配式建筑进行承诺,并将企业承诺抄送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审和施工图 设计审查工作监管。对照建设单位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承诺,加强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装配式建筑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建设 单位不履行承诺行为实施信誉惩戒。 5.市场监管部门在预制部品部件生产环节,加强对预制构 件出厂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装配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加强对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监 管,并对竣工验收活动进行监督。 (三)规范设计审查 凡本方案明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 须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装配式建筑设计工作的通 知》(陕建发【2020】147号)要求,依据国家、地方相关设计文 件审查要点,在设计各阶段编制符合相应深度要求的装配式专篇 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阶段出具装配式建筑设计专业审查意见。 未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或未进行装配式建筑专篇设计的, 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经审查合格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文件不得擅
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规定程序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 审查。 (四)从严技术评审 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项自中,20万平方米(含)以 上居住建筑、5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筑、本方案明确的重 点项目以及其他需进行技术评审的项目,均应组织专家依照装配 式建筑相关要求,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变压器标准规范范本,对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技 术措施进行评审。技术评审由建设单位审请,区县、开发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并出具评审意见,技术评审情况定期汇总上报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加强专业支持 组建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形成涵盖行业咨询、建筑设计、部 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等领域的专家团队,承担装配式建筑技术 评审和服务指导工作,并参与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政 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科研项目研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在装配式建筑研究交流、人才培训、咨询服务、技术与市场协作 等方面搭建行业交流互动平台,带动全产业链良性发展。 (六)持续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相关院校机构、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装配式建筑技 术经济政策解读和宣传贯彻活动,产泛宣传推装配式建筑示范 项自、产业基地的经验做法;利用网络、产播和电视以及现场观 摩、集中培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普及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
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仍可执行市政办函【2019]103号文件明 确的装配率计算方法及要求
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任务区分表
备注:装配率要求根据年度行业发展和技术应用水平,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时 调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西安警备区。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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