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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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4.2.1防雷装置至被保护物的间隔距离

    式中:Sal一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Sel一地中的间隔距离(m); R:一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Q); hx一被保护建筑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 空接闪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图4.2.1),应按下列 应小于3m。

    Sg2≥0.05R,+0.06(h+)

    式中:Sa2一接闪线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h一接闪线的支柱高度(m) 【一接闪线的水平长度(m)。 7架空接闪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 小于3m。

    1)当(h+11)<5R时给排水管理, Sa2≥[0.4R,+0.06(h+l,)] 2)当(h+11)≥5R:时, Sa2 ≥[0.1R, + 0.12(h +[,)]

    式中:Sa2一接闪网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11一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支柱的距离(m): n一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不同支柱并有同一距离11的个数。 8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2, 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2.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4.2.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含防闪电静电感应和防闪电电磁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 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m~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灌的或用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网的交叉点应绑扎或焊接,并应每隔18m~24m采 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 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也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2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 于5根螺栓莲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3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防雷电感 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5款 的要求。 当屋内设有等电位连接的接地干线时,其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原:屋内接地千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1.2.3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 带或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在入户处的总配电箱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本规范第6章的 规定确定。 2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 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按下式计算,但不应小于15m。

    式中:1一电缆铠装或穿电缆的钢管理地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长度(m); p一埋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Q.m)。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 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原10)Q。该电涌保护器应选用I级试验产品,其电压保 户水平应小于或等于2.5kV,其每一保护模式应选冲击电流等于或大于10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可选用 户内型电涌保护器,但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IP54的箱内。电涌保护器的最 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和接线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1.2 的规定取值。在入户处的总配电箱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按本规范第6.4.7条的规定确定。 注: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J.1.2中的接线形式2时,接在中性线和PE线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当为 相系统时不应小于40kA,当为单相系统时不应小于20kA。 3电子系统的室外金属导体线路宜全线采用有屏蔽层的电缆埋地或架空敷设,其两端的屏蔽层、加强钢线 钢管等应等电位连接到入户处的终端箱体上,在终端箱体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本规范第6 章的规定确定。 4当通信线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的架空线时,应使用一段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理地引入,其理地长度应接 本条(4.2.3)式计算,但不应小于15m。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 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Q。该电涌保护器应选 用D1类高能量试验的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和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连接电涌保 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取值,每台电涌保护器的短路电流应选等于或大于2kA;若无户外型

    电涌保护器,可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但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IP54的箱 内。在入户处的终端箱体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符合本规范第6.4.7条的规定。 5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 漏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原20),并应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 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理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等电位连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4.2.4当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 的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接闪网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 增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首先应沿屋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 表面或屋檐边垂直线上或其外。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2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12m 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2、3款的规定。 4建筑物应装设等电位连接环(原为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 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等电位连接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等电位连接干线环路 5外部防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并应 和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接地之用。 6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大于102时,外部防雷的环形接地体宜按以下方法敷设: 1)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5002.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5m的情况,每 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一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m); lr一补加水平接地体的最小长度(m);A一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m2) 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1,一补加垂直接地体的最小长度(m) 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5002.m至30002.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 于按下式的计算值时,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外加水平接地体时, 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380 V元

    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上: 手根引下线的 冲击接地电阻可不作规定。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以不大于按人身安全 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为准

    0.51 imp nm (kA) 0.5 IR, imp n(mR.+R.)

    4.3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3.1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或由其混合组 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 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5m时,首先应沿屋周边敷设接 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线上或其外。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4.3.2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肉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 1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符合本章第4.2.1条2款的规定。 2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肉,1区、21区、2区和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自然通风管 0区和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装有阻火器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本章第4.2.1条3款所规定的管、阀及煤 和天然气放散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但符合本规范第 4.5.7条的规定者可除外。 [4.5.7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没有超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高出屋顶 平面不超过0.3m,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1.0m和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2.0m。 2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以上时, 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4.3.3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18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 宜使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18m 1.3.4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应和防雷电感应、内部防雷装置、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弓 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4.3.5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5.7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款的建筑物,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充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 器,以及这些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2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防腐层时, 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当基础的外表面有其他类的防腐层且无桩基可利用时,宜在基础防腐层下 面的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 3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 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0mm钢筋的截面积。 4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 总和应按下式计算。

    S ≥ 4.24k3

    式中:S一钢筋表面积总和(m);k。一分流系数,其值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取值。 5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应按表 3.5的规定确定,

    表4.3.5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最小规格尺寸

    注:1当长度相同、截面相同时,宜优先选用扁钢:

    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外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3在符合本章第4.3.5条规定的条件下,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或在基础下面混凝土 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或人工 不形基础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补加接地体: 1)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800Q.m时,所包围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79m; 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8002.m至30002.m时,所包围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按下式的计算值

    4在符合本章第4.3.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 出的钢筋作为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 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 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0.82m 4.3.7本规范第3.0.3条5、6、7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到防雷装置或共用接地装置上。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2款的规定,但长金属物连接 处可不跨接。本款对本规范第3.0.3条7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可除外。 3建筑物内防雷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1.3.8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应符合 下列要求: 1金属物或线路与弓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下式计算

    g3≥0.06k.l(原标准为

    式中:Sa3一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lx一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连接点即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 防雷装置之间直接或通过电涌保护器相连之点。 在金属框架的建筑物中,或在钢筋连接在一起、电气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的建筑

    原规范为: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钢筋、钢结构等金 属物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2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自然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 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可无要求。

    3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其击穿强度应为空气击穿强度的1/2。当间隔距 离不能满足本条1款的规定时,金属物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带电线路应通过电涌保护器与引下线相连 4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 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相关参数的取值应符合本章第4.2.4条8款的规定。 5当Yyno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 雷器;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当有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独自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 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相关参数的取值应符合本章第4.2.4条8款的规定;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可在母 线上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每台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5kA,电压保 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和接线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连接 电涌保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取值。 6在电子系统线路从建筑物外引入的终端箱处安装电涌保护器的要求同本章第4.2.4条9款和10款的规定 旦9款中规定的2kA改为1.5kA,10款中规定的100A改为75A。 7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和具有阴极保护的理埋地金属管道,当其从室外进入户内处设有绝缘段时应符合本 章第4.2.4条11和12款的规定。 4.3.9高度超过45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如阳台、平台等,当滚球半径45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 妾触到上述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2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这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如阳台、平台等, 应按屋顶上的保护措施考虑; 2)在这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 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 3)外部金属物,如金属覆盖物、金属幕墙,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本规范第5.2.7条2款的规定 时,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作为接闪器; 4)符合本规范第4.3.5条规定的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和符合本规范第5.3.5条规定的建筑物金 属框架,当其作为弓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均可利用作为接闪器。 3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1.3.10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在其高度小于或等于60m的条件下,当其罐顶壁厚不小于4mm时,和 在其高度大于60m的条件下,当其罐顶壁厚和侧壁壁厚均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 点不应少于两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30m,每处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当防雷的接地装 置符合本章第4.3.6条的规定时,可不计及其接地电阻值,但该条所规定的10Q可改为30Q。放散管和呼吸阀 的保护应符合本章第4.3.2条的规定。

    4.4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 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天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超过60m时,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 妾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或其外。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4.4.2突出屋面的物体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章第4.3.2条的规定。 4.4.3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25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宜 更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4.4.4防雷装置的接地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 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4.4.5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 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以及当这些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 周围除保安人员巡逻外通常无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本章第 4.3.5条2、3、6款和下列的规定: 1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深,每根弓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 积总和应按下式计算,

    Sa3 ≥1.89k? 式中:S一 钢筋表面积总和(m)

    Sa3 ≥1.89k3 式中: S

    S.. ≥1.89k3

    2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应按表 4.4.5的规定确定

    5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最小规格尺

    1当长度相同、截面相同时,宜优先选用扁钢; 2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2倍: 3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入箍筋的表面积。

    3在符合本章第4.4.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码 的钢筋作为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 装置互相连成整体; 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深,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0.37㎡。 .4.7防止雷电流流经弓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应符合 本章第4.3.8条的规定,但公式(4.3.8)改按下式计算

    S.3 ≥ 0.04k.l

    其6款的规定中,要求安装D1类电涌保护器者,当无法确定其短路电流时所规定选用1.5kA者可改为

    3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 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各 自类别的保护措施;当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4.5.2当一座建筑物中仅有一部分为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防雷建筑物部分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2当防雷建筑物部分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可不采取防直击雷措施,可仅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电 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3当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时,该建筑物宜按本章第4.5.1条的规定 采取防雷措施。 4.5.3当采用接闪器保护建筑物、封闭气罐时,其外表面外的2区爆炸危险场所可不在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4.5.4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采取相 应的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2从配电箱引出的配电线路应(原为宜)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应与配电箱和PE线相连;另一端应与用电设 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当钢管因连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应(原为宜)设跨接线。 3在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11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电压保护水平应不天于2.5kV,标称放电 电流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5.5粮、棉及易燃物天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当其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原为0.06)时,应采用独立 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防直击雷。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可取100m。 在计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可能堆放的高度计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可能堆放面积的长度和宽 度计算。 4.5.6在建筑物外引下线附近保护人身安全而要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是: 1防接触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

    1.5.3当采用接闪器保护建筑物、封闭气罐时,其外表面外的2区爆炸危险场所可不在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应的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2从配电箱引出的配电线路应(原为宜)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应与配电箱和PE线相莲;另一端应与用电设 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莲。当钢管因莲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应(原为宜)设跨接线 3在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电压保护水平应不大于2.5kV,标称放电 电流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5.5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当其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原为0.06)时,应采用独立 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防直击雷。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可取100m。 在计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可能堆放的高度计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可能堆放面积的长度和宽 度计算。

    1)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 线,这些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 2)引下线3m范围内土壤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50kQ.m。 注:例如,采用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的这类绝缘材料层通常符合本要求。 3)外露引下线,其距地面2.7m以下的导体用耐1.2/50μs冲击电压100kV的绝缘层隔离,例如用至少 3mm厚的交联聚乙烯层。 4)用护栏、警告牌使接触引下线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

    4.5.7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5.1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

    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及其应用条件宜符合表5.1

    表5.1.1防雷装置的材料及使用条件

    注:1本表仅为一般原则

    2绞线比单根导体更易于受到腐蚀。在地中进出混凝土处绞线也易于受到腐蚀。这就是为什么不推荐在地中采用镀锌钢绞线, 3敷设于粘土或潮湿土壤中的镀锌钢可能受到腐蚀。 4在沿海地区,敷设于混凝土中的镀锌钢不宜延伸进入土壤中,这里的地下水可能含盐,会受到腐蚀。 5通常禁止在地中采用

    5.1.2做防雷等电位连接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5.1.2的规定,表5.1.2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等电位连接部件材料截面(mm2))等电位连接带(铜或热镀锌钢)Cu(铜)、Fe(铁)5 0从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或cu(铜)1 6各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导体A1(铝)2 5Fe(铁)5 0从屋内金属装置至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Cu(铜)6A1(铝)1 0Fe(铁)1 6连接电电气系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Cu(铜)6涌保护统I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2.5器的导I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1. 5体电子系D1类电涌保护器1.2 统其他类的电涌保护器(连接导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截面可小于1.2mm)连接单台或多台I级分类试验或D1类电涌保护器的单根导体的最小截面尚应按下式计算。Smin ≥ limp/8 (5.1.2)式中:Smin—单根导体的最小截面(mm2);limp一流入该导体的雷电流(kA)5.2接闪器5.2.1接闪器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表5.2.1的规定。22

    表5.2.1接闪线(带)、接闪杆和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量小靴面

    :1热浸或电镀锡的锡层最小原度为1um

    2镀锌层宜光滑连贯、无焊剂斑点,镀锌层至少圆钢250gr/m、扁钢500gr/m 3仅应用于接闪杆。当应用于机械应力(如风荷载)没达到临界值之处,可采用直径10mm、最长1m的接闪杆: 并增加固定。 4仅应用于入地之处。 5铬等于或大于16%,镍等于或大于8%,碳等于或小于0.07%。 6对理于混凝土中以及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其最小尺寸宜增大至直径10mm的78mm(单根圆钢)和 最小厚度3mm的75mm(单根扁钢)。 7在机械强度没有重要要求之处,50mm(直径8mm)可减为28mm(直径6mm)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减小固 定支架间的间距。 8当温升和机械受力是重点考虑之处,这些尺寸可加大至60mm(单根扁形导体)和78mm(单根圆形导体) 9避免在单位能量10MT/?下熔化的最小截面是铜16mm、铝25mm、钢50mm、不锈钢50mm

    2镀锌层宜光滑连费、无焊剂斑点,镀锌层至少圆钢250gr/m、扁钢500gr/m 3仅应用于接闪杆。当应用于机械应力(如风荷载)没达到临界值之处,可采用直径10mm、最长1m的接闪杆 并增加固定。 4仅应用于入地之处。 5铬等于或大于16%,镍等于或大于8%,碳等于或小于0.07%。 6对理于混凝土中以及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其最小尺寸宜增大至直径10mm的78mm(单根圆钢)和 最小厚度3mm的75mm(单根扁钢)。 7在机械强度没有重要要求之处,50mm(直径8mm)可减为28mm(直径6mm)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减小固 定支架间的间距。 8当温升和机械受力是重点考虑之处,这些尺寸可加大至60mm(单根扁形导体)和78mm(单根圆形导体) 9避免在单位能量10MT/下熔化的最小截面是铜16mm、铝25mm、钢50mm、不锈钢50mm

    5.2.2接闪杆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其

    杆长1m以下:圆钢为12mm;钢管为20mm 杆长1~2m:圆钢为16mm;钢管为25mm。 独立烟肉顶上的杆:圆钢为20mm;钢管为40mm。 5.2.3接闪杆的接闪端宜做成半球状,其弯曲半径为最小4.8mm至最大12.7mm。 5.2.4当独立烟肉上采用热镀锌接闪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其厚度不应 小于4mm。

    5.2.5架空接闪线和接闪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热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

    5.2.5架空接闪线和接闪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热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 5.2.6在一般情况下,明敷接闪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表5.2.6的规定。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150mm。

    月敷接闪导体和引下线固定

    1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2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铅板不应小于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不应小于0.5mm, 铝板不应小于0.65mm,锌板不应小于0.7mm; 3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 应小于7mm; 4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缘被层

    5.2.8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4.3.2条1款的规定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各部件 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旗杆、栏杆、装饰物、女儿墙上的盖板等,其截面应符合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其壁厚应符合本规范 第5.2.7条的规定。 2输送和储存物体的钢管和钢罐的壁厚不应小于2.5mm;当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内的介质对周围 环境造成危险时,其壁厚不应小于4mm。 注:利用屋顶建筑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应符合本规范第4.3.5和4.4.5条的规定, 5.2.9除利用混凝土构件钢筋或在混凝土内专设钢材作接闪器外,钢质接闪器应热镀锌。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 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 5.2.10不得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天线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 5.2.11专门敷设的接闪器应由下列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1独立接闪杆

    2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 3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杆、接闪带或接闪网。

    表5.2.12接闪器布置

    布置接闪器时,可单独或任意组合采用接闪杆 接闪带、接闪网,其中包括采用滚球

    5.3.1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取值。 5.3.2在一般情况下,明敷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本规范表5.2.6的规定。 5.3.3引下线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 当独立烟窗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 应小于4mm。 防腐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2.9条的规定。 注: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应符合本规范第4.3.5和4.4.5条的规定。 5.3.4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外表面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 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 5.3.5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 电气贯通,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其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 定取值;各金属构件可被覆有绝缘材料。 5.3.6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 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筋作弓引 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这些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体和作等电位连接用。当仅 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理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连 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5.3.7在易受机械损伤之处,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 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5.3.8第二类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在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本规范 规定并利用其作为引下线的条件下,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可不要求满足专设引下线之间的间 距。

    地体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表5.4.1的规定。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接地装置应符合本

    6.2防雷区和防雷击电磁脉冲

    6.2.1防雷区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LPZOA区:本区内的各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并导走全部雷电流;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没有衰减。 2LPZOB区: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大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的雷电流直接雷击;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 强度仍没有衰减。 3LPZ1区: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直接雷击;由于在界面处的分流,流经各导体的电涌电流比LPZOB区 内的更小;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可能衰减,衰减程度取决于屏蔽措施。 4LPZ2n续防雷区:需要进一步减小流人的电涌电流和雷击电磁场强度时,增设的后续防雷区。 .2.2宜按照需要保护的设备的数量、类型和耐压水平及其所要求的磁场环境选择安装磁场屏蔽后续防雷区、 安装协调配合好的多组电涌保护器(见图6.2.2)

    (a)采用大空间屏蔽和协调配合好的电涌保护器保护

    (b)采用LPZ1的大空间屏蔽和进户处安装电涌保护器的保护 注:设备得到防导入电涌的保护,U,小于U.和I小于In,以及H小于H。防辐射磁场的保

    采用LPZ1的大空间屏蔽和进户处安装电涌保护器的保

    器的保我 注:设备得到防线路导入电涌的保护 以及H,小于H.防辐射磁场的保拉

    (d)仅采用协调配合好的电涌保护器保护

    注:设备得到防线路导入电涌的保护,U2大大小于U 大大小于o 图6.2.2防雷击电磁脉冲 MB一总配电箱:SB二分配电箱:SA一插座

    5.2.3在两个防雷区的界面上宜将所有通过界面的金属物做等电位连接。由于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被保护设 备的安装位置不会止好设在界面处而是设在其附近,在这种情况下,当线路能承受所发生的电涌电压时,电浦 保护器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而线路的金属保护层或屏蔽层宜首先于界面处做一次等电位连接, 注:LPZOA与LPZOB 区之间无实物界面

    6.3屏蔽、接地和等电位连接的要求

    6.3.1为减少建筑物内雷击电磁场强度和感应效应,宜联合采取以下措施:建筑物和房间的外部设屏蔽,以合 适的路径敷设线路,线路屏蔽, 1为改进电磁环境,所有与建筑物组合在一起的大尺寸金属件都应等电位连接在一起,并与防雷装置相 ,如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及其固定框架、混凝土内钢筋和金属门窗框架。但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 独立接闪器及其接地装置除外。 2在需要保护的空间内,采用屏蔽电缆时其屏蔽层应至少在两端并宜在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系统 要求只在一端做等电位连接时,应采用两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层屏蔽或钢管按前述要求处理。 3在分开的建筑物之间的连接线路,若无屏蔽层,线路应敷设在金属管、金属格栅或钢筋成格栅形的混 疑土管道内,这些金属物从一端到另一端应是导电贯通的,并在两端分别连到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带上;若有 屏蔽层,屏蔽层的两端应连到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带上。 4对由金属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钢筋等自然构件构成建筑物或房间的格栅形大空间屏蔽,应将穿入 这类屏蔽的导电金属物就近与其做等电位连接。 5.3.2对屏蔽效率未做试验和理论研究时,磁场强度的衰减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1在闪电击于格栅形大空间屏蔽以外附近的情况下,当无屏蔽时所产生的无衰减磁场强度, PZOA和LPZOB区内的磁场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广场标准规范范本Ho=i. /( 2 Sa)

    图6.3.2-1附近雷击时的环境情况 sa一雷击点至屏蔽空间的平均距离

    R= 10 (t0 )

    地下室标准规范范本雷击点与屏蔽空间之间的最小平均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H= Ho/105F/20

    式中:H1一格栅形大空间屏蔽内的磁场强度(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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