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击贯入试桩法规程》CECS3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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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条安装锤击力传感器时,锤垫、锤力传感器及 帽应平直对中放置在桩顶上,并拧紧紧固螺栓使其与头固 定。 第3.2.4条锤击装置就位后,应做到底盘平稳、导杆亚 直、锤的重心线应与试耕桃身中轴线重合。 第3.2.5条贯人度量测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试挺与基准桃的中心距离不得小于2m。基准桃应稳 靠,其设置深度不应小0.4m 二、量测标点必须与桃身联成整体,与桃顶距离不宜小于 音桩径或边长,并对称设置两个标点(图3.2.2); 三、每个量测标点上方,各安设一只百分表,撤去垫块后百 分表滑杆下端满量测标点间的睿隙不应小于4mm。 第3.2.6条次测试仪器置用试机10m以外,应按 仪器使用说明书规楚开机调试。 第3.2.7条试验前应在百分表滑杆下端与量测标点之间填 塞垫块和测读白分表初读数,并应记人试验原始记录表(见附录 三),然后将垫块取出。 第3.2.8条1述各项准备就绪后,应先试击一锤,取落离 为0.2m左右,确认整个试验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即可 始正式试验
第三节锤击力和贯入度的量测
3.3.3条每锤击一次,均应量测落高、贯入度和锤击力 女,并应及时记入试验原始记录表
学士标准规范范本第四章 单桩极限承载力的确定
第4.1.1条试验数据可按本章所列方法进行分析,试桩极限承 的确定方法应通过对本地区动静对比试验资料分析后选用
a一之s册线法确定的试桃的静极限承载力, 精确至10kN;
Qsu Q一之S出线法确定的底机的静极限承载力, K 精确至10kN; 0%m 由第4.2.2条确定的试桩的动极限承载力,kN,
Qam 一由第4.2.2条确定的试桩的动极限承载力,kN
"Qui Cas 台Qu.i n
第4.3.1条波动方程法可按锤心速度为初始条件的计算机 理序或输人锤新力波为初始条件的计算机程序进行计算,应分别 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按锤心速度为初始条件计算时,应先输人锤一垫一桩一土 系统各参数,输出锤击力与贯人度计算值,并绘制成相关曲线。 安锤出力和贯入度的实测值,由相关出线确定每请次试桩的静极 限承载力; 、按输人锤击力波为初始条件算时,应先输人桃一土系 充各参数和人度的实测值,出程序真接输每击次试桩的静极 限承载力。 第4.3.2条确定试的静极限承载力Q%值时,参加统计 的单卡贯人度不小于1.5mm的击次不得少于3击,并取其中极 洛不超业均值20%的救值按下列公试让笔
Qs Z( Q su. m i
武中Qw 波动方程法确定的试桃的静极限承载力,kN, 0
第4.4.1条单贯人度不小于2.0mm时,各击次的静极限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Osu 一经验公式法确定的试桃第违次的静极限承载 J,kN,静确至10kN; Qai一一第i次的实测桩顶锤击力峰值,kN,精确至 10kN; 第击次的实测桩顶贯入度以厘米计的数值,精 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Cs 经验公式法的动、静极限承载力的对比系数,由 动、静对比试验的回归分析确定,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第4.4.2条确定经验公式法的静极限承载力Q值时,参 扣统计的单击贵人度不小于2.0mm的击次不得少于3击,并取 让中极差不超过乎均值20%的数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附录一试验报告中应记戳的内容
、程名称、正程地点、试验国的和试验川期 、试验场地的工程地质概况、试桃及钻孔综盒柱状图: :、桃城施工概况及试桃施工讯记录 四、试验情况、仪器设备及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的说 明; 、试验数据处理、分析方法利试验结果: 六、纬论; 七、签署报告单位名称、试验负责人、报告审核人、审定
一、锤击力传感器的静态标定应在压力试验机上进行; 、标定时应先加载至传感器的额定荷载,稳压~2min, 然后卸载,循环2次,以减少滞后误差: 三,荷载应分10级施加,每级应按额定荷载的10%进行加 (卸)载,试验应重复3次,加(卸)载速度应缓慢、均勾、稳 定; 四、满量程时,尔波器光点的幅值应略小于仪器本身容许的 最量程,否则应调节动态应变仪和示波器的衰减或增益,直室 满足要求为止; 五、应取3次测试数据的平均值作压力与应变幅值标定曲 线; 六、传感器应定期系统标定,当更换导线、仪器减出现异常 情况时,应重新标定
附录三锤击贯人试验原始记录表
试桩截面: 证顾标高: 力传感器编号: 示波器编号:
为便于在执行不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商的用调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涌词采用“必须”,反通词采用“严禁” 2.表示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单先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
本规程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李人展佟世祥李瑜柳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锤击贯入试机法规程 CECS35 : 91 条文说明
煤矿标准规范范本第二章 试验仪器及设备 21 第三章 测试技术要求 24 第四章 单桩极限承载力的确定 29
第1.0.1条链新贵入试法(简称链贯法)1981年10 月通过部级鉴,被确认为是我国机基工程测试方通一项有发展 前途的适用新技术。近年来,除了在北京和四川通过鉴定后就 泛应用于工程实践之外,文死后在湖南、宁夏、浙江、云南、 熙龙江、江苏、福建、新疆、吉林和江西等省、市、自治区通过 省级鉴定,并得到开发应用。此外,河北、天津、烟台、湖北、 西等省市也已具有试验手段,或正在积极开展桩的动、静对比 试验1作。据不先全统订,月1981年至1989年,全国合计已有 1500项工程采用继贯法试桩,试租数量纳6000根。经过近十年 来各地的厂泛应用,证明锤贯法在技术上是较为成熟的。 锤贯法因其试验结果直观可靠,试验设备简单易造,试验和 分析方法简便易行,特别适合当前我国国情,预计近期内仍将继 续保持发展趋势。 为了促使该法的正常发展,保证测试结果的正确性和可比 生,试验设备系列化和标准化发展,试验操作和分析法遂报 规范化,从而建立锤贯法试桩数据库,特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在正常情况下,单桩承载力的确定,应按现行 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 设计与施工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采用静载荷试验方法确定。仅 在符合本规程第1.0.3条~第1.0.5条规定的情况下,可按本规 程进行检测确定单桃竖向受压承裁力,并可作为桩基础的设计依 据。 第1.0.3条本规程所定义的锤击贯人试桩法,是指用重锤 以定落高锤出桃顶,同时用仪表量测桩顶所受锤击力Q和所 产生的贯入度S.,并据此确定单桩竖向受压承载力的一种高应变
一、同前所用的锤击装有多种型式。如钢管脚手架搭设的 锤击装置,卡车式锤击装置和全液压步履式试桩机等。无论采用 什么样的装置,都应保证重锤自由下落并中心锤击桃顶。经验表 明,锤的质量(以kg计)不宜小于预估的试桩极限承载力值 (以kN计)。例如预估试证极限承截力为1000kN,则锤的质量 不宜小于1000kg; 二、重锤的整体性可提高锤击力波的采样质量,因此宜整体 铸造。如采用分块组装式,必须从构造上保证其整体性: 三、目前各地采用的锤垫材料不尽相同,但对于锤贯法试桩 新开发地区,要求统一一采用纤维夹层橡胶板(厚26cm)作为 锤垫材料,以使各地试验资料更有可比性。无论采用何种锤垫材 料,测试时与动静对比试验时所用的材料应相同。已受损伤或材 料性能已显著变化的锤垫应及时更换。 第2.0.3条 一、试验用的链力传感器自前尚无定型产品,多为自行设 计制造,其性能除须符合规定的材质要求和阻绝缘度外,非应 满足试验需要。承载力低的桃使用大量程的传感器会降低精度: 而承载力高的桩使用小量程的传感器,不仅测不到的极限承载 力,基至会使传感器损环。因此在选用传感器时,应使工作量程 与预估的试的极限承裁力或最大锤能量相匹配。 二~三、锤击力的量测是通过动态电阻应变仪利光线示波器 来实现的,因此其可靠性利准确度与仪器的量程、精度和响应频 率等性能有关。目前各地所用的应变仪和示波器型号各异,但其 性能比较接近,可满足试验要求。锤贯法试验仪器性能如表
2.0.4条近年来我国电子仪器仪表发展迅速,不断有新
型产品推出,各地可以根据各自条件选择能符合试验要求的其他 类型仪器。为了减少测试结果的系统误差,室内标现场使用 时的配套仪器必须相司
贯入度的量测月前多使用分度值为0.0mm的门分表, 量程有10mm、30mm、50mm三种。为减少因调表而产生的误 差,宜采用大量程百分表。为实现贯入度量测自动化,可采用能 满足精度要求的位移传感器或位移遥测仪。但尽前可供野外测试 选用的位移传感器不多,尚待大力开发; 二、磁性表座用以架设百分表,由于安装、拆卸比较方便 使用较广,但也可用能满足试验要求的其他类型的支架。 第2.0.6条本条是为了发现和减少量测仪器的系统误差
第3.1.1条本条二~五款资料系桩基承载力检测应具有的 必备资料。 第3.1.2条试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桩基工程开工前或 成桩后,对试桩或工程桩进行试验,其目的是考核桃的施工工艺 和单桩承载力,为设计提供依据或作验证;另一种是在桩基工程 完工后,对工程桩的施工质和承载力进行抽检核验,从而对整 个桩基础作出评价。本条中所规定的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 的2%,并不应少于5根)系指前种情况。对于后一种情况 试桩数量可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桩基工程的规模和重要性等因系 另行决定。 由于试桩费用较高,还影响工程进度,一般只能按前一种情 况试桩,即小比率抽检。从概率的观点来看,就不可避免地承担 两种风险:一是把合格批判为不合格批;二是把不合格批判为合 格批。而后者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应尽量避免。表3.1.2给出了 按2%,并不少于5根的抽检方案抽样标准,假定不合格品率为20%,机 数分别为100、200、300根时,按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检验,抽到 0、1、2、3、4、5、6根为不合格品的概率。由表3.1.2可见, 尽管实际上有20%不合格品,但在5(6)根试桩中抽不到不合 格品(即抽到的不合格品数为0)的概率可达32%(26%)之 大,而抽到3根以上为不合格品的概率接近0。由于工程桩是不 允许不合格品存在的(即合格判定数C三0),因此在进行抽检核 验时,不应简单地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那样风险太大,已如上 述),而应根据打(成)桩记录,选择其有代表性的桩,特别是 根据综合分析估计质量较差的桩,以提高试桩结果的靠度,减 少工程隐惠。
总锤击数为8~12击是最佳选择。但在同工程中,应采用统一 的落高级差,不得随意变动。 二、采用波动方程法和经验公式法分析时,落高和总锤击数 的选择原则是:单击贯人度符合要求的击次应不少于3击。
二、从理论上说,各击次的波动方程法计算的承载力值应该 是相等的,但实际上因受种种因素的影响误差不可避免。要求备 击次的Q%:值的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20%,以保证本规程确定 的承载力与静载荷试验确定值的误差在土20%以内。 第4.4.1条经验公式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的基本概念 是:作用在桩顶上的链违能量用来克服十阻力(桩侧阻力和桃端 阻力),并使桩产生贯人度,当土阻力达到极限值时,即为桩的 极限承载力。试验时改变锤的落高,可以测得数Q.和S,当 Q较小时,Sa与Q.星线性增加;当Qa达到极限值后,Sa值增 加变快,通过大量的动静对比试验结果的统计分析,得到规程中 式4.4.1。 第 4.4.2 条同第 4.3.2 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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