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CECS283: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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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轻钢构架做骨架,侧或两侧安装固模,在其间浇筑混 后形成的结构构件。分为轻钢构架固模混凝土墙体和轻钢构 模混凝土楼板

    2.1.7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

    由墙体轻钢构架及楼板轻钢构架在施工现场拼装、连接定型 后在墙体轻钢构架两侧及楼板轻钢构架底面安装固模,在其间直 接浇筑混凝土形成墙板及楼板等结构构件进而形成的剪力墙结构 体系。

    螺丝标准E 一混凝土弹性模量; E 钢材弹性模量; fi—轻型钢抗拉强度设计值; f,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i一 一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2.2.2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

    Mk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N一一考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向力设计值: Vwi墙体根部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Osk 一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纵向受拉钢筋( 钢应力。

    h 一构件截面高度; 一构件截面有效高度。

    2.2. 4计算系数及其他

    Y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型钢)配筋(钢)率; 纵向受拉钢筋(轻型钢)配筋(钢)率; P一 亚一 裂缝间纵向受拉钢筋(轻型钢)应变不均匀系数; α 钢材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3.1.1用于制作钢格构的钢材,宜采用Q235、Q345钢。钢材质 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 强度结构钢》GB/T1591和《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的规 定。当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和要求。 3.1.2对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钢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3.1.3轻型钢的材料性能与强度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 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 3.1.4固模可用水泥压力板、增强石膏板或其他板材,固模应具 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合适的吸水率。固模用于墙的侧面板时,宜 留有一定数量的透气孔,以保证混凝土浇筑密实。 3.1.5保温型轻钢构架固模混凝土墙体的保温材料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的规定。保温层的厚度应由建筑热工设计确定,且应符 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用子制作钢格构的钢材,直来用Q235、Q345钢。钢材质 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 强度结构钢》GB/T1591和《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的规 定。当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和要求。

    3.2.1混凝土的选用及材料性能与强度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3.2.1混凝土的选用及材料性能与强度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3.2.2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的混凝土宜采用自密实或流动 性较大的普通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3.2.3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时,所用水泥、细集料及粗集料应符合

    2.4拌制混凝土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混

    3.2.4拌制混凝士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

    3.2.5当在混凝士中掺加粉煤灰时,其掺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146的规定;其质量应符合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的规定。

    3.3.1钢筋的选用及其材料性能与强度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及其他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1焊接钢筋焊条的选用应根据具体的焊接要求按现行行业 示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1&执行; 2焊接轻钢构架焊条的选用应根据具体的焊接要求按现行 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执行。 3.4.2用于手工焊接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1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 与母材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3.4.3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母材金属 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4.4当两种不同的钢材相连时,应采用与低强度钢材母材金属 力学性能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1焊接钢筋焊条的选用应根据具体的焊接要求按现行行业 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1&执行; 2焊接轻钢构架焊条的选用应根据具体的焊接要求按现行 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执行。

    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 母材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力学性能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4.1轻钢构深固模剪刀墙结构米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 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4.1.2为满足建筑功能并保证结构安全,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 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构体系、传力途径和构件布置;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 3 构件截面配钢计算及承载力验算; 结构变形与楼板裂缝验算; 结构及构件的构造措施; 6 轻钢构架单元划分及对施工、运输和存放的要求; 满足特殊要求结构的专门性能设计。 4.1.3 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墙体应上下贯通布置; 2.墙体应在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双向布置,尽端应设置端 柱、翼墙或与另一方向墙体相连; 3 结构间尺寸不宜超过8m; 4墙体上开设门、窗洞口时宜上下对齐; 5楼板布置不宜错层; 6高层剪力墙布置和规则性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 规定。

    5.1.1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中的主要受力构件包括剪 和楼板,剪力墙混凝士厚度不宜小于160mm,楼板混凝厚 宜小于120mm。

    5.1.2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构件计算时采用的

    1 连接处承载力不应小于被连接构件的承载力; 2 构件连接应选择合理形式保证其可靠性; 3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中应考虑往复荷载对连接节点受力的 影响; 4 构件连接设计应方便制作和安装,并满足经济性的要求; 5固模应有可靠的定位支撑并与轻钢构架可靠连接;保证混 凝土浇筑后表面平整,构件尺寸准确

    5.2.1墙体应根据结构分析所得的内力,分别按偏心受压、偏心 受拉进行正截面承载力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计算方法、轴 压比及配筋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结构设计规范》G 50010的有关规定。有地震作用组合时,墙体承载力抗震调整系 数取0.85。 5.2.2墙体计算时轻型钢以最小净截面计入配钢,边缘构件处的 轻型钢不考虑。

    5.2.2墙体计算时轻型钢以最小净截面计入配钢,边缘构件处的

    5.2.3剪力墙的施工缝截面抗剪承载力,应按下式验

    计算方法和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考虑荷 载长期作用影响的最大裂缝宽度(mm)可按本规程附录A中公式 计算。对受拉一侧有固模的构件,最大裂缝宽度计算时可考虑固 模的有利作用,在最大裂缝宽度计算结果的基础上适当折减 5.3.3轻钢构架固模混凝土单向板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挠度计 A

    5.3.3轻钢构架固模混凝土单向板在正常便用状态下的挠度计

    算方法和挠度限值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关规定。短期刚度B。可按照下式计算:

    E,(A, +A)h? p = (A, +A,)/bho

    6.1.1混凝士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0一2002的规定,并可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 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的规定考虑固模对钢筋和轻型钢 防锈的有利作用,对保护层厚度作适当折减。 6.1.2当计算中充分利用轻钢构架中钢筋的抗拉强度,轻钢构 架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 GB/T1499.3的有关规定时,钢筋的锚固长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G114的有关规定取值。 6.1.3当计算中充分利用轻钢构架中轻型钢的抗拉强度时,轻型 钢在锚固长度范围内应有不少于两根横向钢筋或轻型钢,较近 根至计算截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图6.1.3),且纵向轻型钢的 最小锚固长度L。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图6.1.3受拉轻型钢的锚固

    纵向受拉轻型钢最小锚固长度1.m

    全:1在任何情况下受拉轻型钢的铺适 f200mm: 2为与纵向受拉轻型钢秘面面积相 折算销筋直径:

    6.1.4轻钢构架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当搭接连接钢筋采用光面钢筋时,钢筋端部应按构造要求设置 180"弯钩;当搭接连接钢筋采用带肋钢筋时,钢筋端部宜设置90° 直钩,直钩长度宜为5d~10d,且不应小于50mm。搭接连接钢筋 的规格及间距可按照等强度设计的原则确定,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搭接连接钢筋最小锚固长度1。的1.3倍。

    6.1.6有抗震设防要求的轻钢构架固模混凝土构件,其

    钢筋或轻型钢的锚固长度和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2条 至第6.1.5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规定: 1纵向受拉钢筋或轻型钢的抗震锚固长度L.E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式中:l一 纵向受拉钢筋或轻型钢的锚固长度(mm),按本规程 第6.1.2条和第6.1.3条确定, 2 当采用搭接接头时,纵向受拉钢筋或轻型钢的抗震搭接长

    度Le取1.3倍LaE; 3当搭接区内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或轻型钢的折算1 d≥10mm时,其搭接长度应按本条的计算值增加5d采用

    6.1.7轻钢构架的规格宜符合

    1钢筋或轻型钢的截面面积、间距、截面配钢率等应符合压 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普通冷轧和热轧钢筋的规定; 2轻型钢、钢格构的壁厚不应小于1.5mm,不宜大于3mm 当轻型钢、钢格构参与结构受力时,壁厚不宜小于2mm; 3轻型钢、钢格构的截面宽度应满足电阻点焊的构造要求: 4轻钢构架中钢格构的间距不宜大于400mm; 5轻钢构架长度不宜超过 12m,宽度不宜超过3.3m。

    6.2.1当板按单向板设计时,除沿受力方向布置受力钢筋或轻型 钢外,尚应在垂直受力方向布置分布钢筋或轻型钢。单位长度上 分布钢筋或轻型钢的最小截面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6.2.2当板中采用轻型钢时,宜将轻型钢与钢筋配合使用,且同 一截面内轻型钢的用量不宜高于钢筋的用量。 6.2.3板中的钢格构及下筋伸人支座的长度不应小于5d,且不 应小于60mm(图6.2.3)。

    图6.2.3楼板支座构造 一支座上筋;2一下筋:3一钢格构

    6.2.4楼板轻钢构架宜按下列原则划分安装单元

    1板厚相同时,优先采用同规格的钢格构,并尽量减少安装 单元的种类; 2板厚相同耳板顶面无高差变化时,楼板轻钢构架沿板主要 受力方向优先按连续跨布置,尽量减少连接。沿主受力方向,连接 接头宜布置于受力较小的梁边1/3~1/4净跨区段内; 3相邻板厚不同或相邻板顶面有高差时,楼板轻钢构架应按 梁系区格布置,连接处楼板支座上筋计算时,不宜考虑钢格构对承 担支座负弯矩的有利作用。 6.2.5对楼板上较小的孔洞,可将通过孔洞的钢筋或轻型钢切 断并应按照笨强度设计的原刷东升洞边增设附加钢馅轻型钢

    6.2.5对楼板上较小的孔洞,可将通过孔洞的钢筋或轻型钢切

    6.3.21 剪力墙边缘构件内的纵问受力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 6.3.3 作为墙体分布钢筋,墙体轻钢构架宜按下列原则划分安装 单元: 1宜将钢格构沿墙体竖向布置,水平方向应优先采用带肋钢 筋; 2墙厚相同时,采用同规格的轻型钢,并尽量减少安装单元 的种类; 3宜按楼层划分竖向安装单元。 6.3.4上下层墙体轻钢构架的连接节点宜设置在楼层处,搭接连 接钢筋宜选用带肋钢筋,耳应与墙体轻钢构架中竖向的轻型钢或 钢筋错开布置,搭接连接长度应符合本规程第6.1节的规定,且不 应小于400mm或40d(d为竖向搭接连接钢筋直径)(图6.3.4)。 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底部加强区,搭接连接筋的极限受拉承载力

    不应低于墙体竖向分布钢筋(包括轻型钢)的极限受拉承载力的 1. 15 倍。

    6.3.5轻钢构架在墙体端部及门窗洞口两侧的构造应符合下列

    1当不需抗震设防、墙体端部无暗柱或端柱时,可用现场绑 扎的“U”形附加钢筋与墙体水平钢筋搭接连接。附加钢筋的间距 宜与轻钢构架水平钢筋的间距相同,其直径可按等强度设计的原 则确定(图 6.3.5a); 2当墙体端部设有暗柱时,可将轻钢构架的水平钢筋设在暗 柱外侧,并将其中的水平分布钢筋弯成直钩锚入暗柱内(图 6.3.5b),直钩长度为5d~10d,且不应小于50mm;当轻钢构架水 平钢筋的端部设有垂直方向的竖向钢筋或轻型钢时,可不设直钩。 对于相交墙体(图6.3.5c、d)及设有端柱(图6.3.5e)的情况,可将 焊接网的水平钢筋直接伸入墙体相交处的暗柱或端柱中进行锚 固。 轻钢构架在暗柱或端柱中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本规程第6.1

    图6.3.5轻钢构架在墙体端部的构造 1一轻钢构架横向轻型钢或钢筋;2一轻钢构架纵向钢格构 3一附加连接钢筋;4一暗柱(墙);5一端柱

    d)相交墙体(L形)

    6.3.6剪力墙端部及洞口两侧设置的边缘构件的范围

    6.3.6剪力墙端部及洞口两侧设直的边缘构件的范围及配筋构 造要求,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当剪力墙洞口尺寸较小时,洞口

    补强做法可按普通剪力墙构造

    补强做法可按晋通剪力墙构造处理。 6.3.7墙体轻钢构架双排焊接网之间应设置拉结筋连接,其双向 间距不宜大于600mm,直径不应小于6mm,在底部加强部位,约 束边缘构件以外的拉结筋间距尚应适当加密。 6.3.8当墙体轻钢构架包括连梁时,在满足本规程第6.1节相关 构造规定的条件下,可将相应位置的轻型钢或钢筋用作部分连梁 纵向受力钢筋。

    造规定的条件下,可将相应位置的轻型钢或钢筋用作部分连 向受力钢筋

    7.1.1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图纸,参加设计交底, 提出会审意见;应与设计单位紧密配合,确定构造处理与实施要 求。

    7.1.2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条件,结合轻钢构架固模

    混凝土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专项施工技术方 机具选用、轻钢构架连接安装就位、混凝土作业及冬期施工等 方案优选,切实做好充分准备。

    50026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物的平面、立面、 高度、轻钢构架工程特点、场地情况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测 位方案,

    7.1.4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实际加工、运输

    7.2轻钢构架及固模工程

    1根据轻钢构架构件排列图,在基础或楼板上标出各轻钢构 架墙体构件的定位控制线:; 2分单元组装,将各轻钢构架墙体构件置立入位; 3 固定轻钢构架墙体的水平支撑和安装支撑,调整墙体垂直 度;

    4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放置轻钢构架楼(屋)面构件,并与墙 体构件临时连接; 5采用轻钢构架固定角件封堵节点敬开部分; 6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预留孔洞和预埋管线并固定; 7对轻钢构架安装工程进行验收。 7.2.2轻钢构架墙体在层间高度内不宜有水平接缝。若必须设 有水平接缝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提出加强措施。 7.2.3轻钢构架的安装支撑宜采用可调节的模板支撑架,也可采 用木方、钢管等组装而成的安装支撑。 7.2.4轻钢构架组装单元,宜根据设计要求在工厂加工,工地条 件许可时,也可在现场加工。轻钢构架组装单元在运输和吊装过 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7.2.5轻钢构架安装合格后,安装墙体的固模(或模板),固模应 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不胀模。 7.2.6当采用固模作为免拆面板时,固模材料与混凝土材料应有 可靠的连接或粘接。 7.2.7固模材料施工中应在面板上穿孔,双向孔距宣为300mm

    7.3.1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预拌混凝士》GB/T14902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宜采用泵送 人模、连续施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 程》JG/T10的规定。若采用现场搅拌混凝上时,宜采用强制式 搅拌机,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和配合比。 7.3.2混凝土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IGI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的

    程》JGJ/T10的规定。若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宜采用强制式 搅拌机,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和配合比。 7.3.2混凝土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的 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的 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混凝土的密实,固模面板的孔中应有水泥浆溢 出。

    7.3.4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由专人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有 效的养护措施。对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 土,养护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 凝土,养护期不得少于14d,

    7.3.6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继续施工上面一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楼板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也可将 楼板进行有效支撑后继续施工上面一层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 立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204的有关规定

    8.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

    8.1.2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对轻钢构架及其支撑体系

    1.2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对轻钢构架及其支撑体系进行 冬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

    8.1.3轻钢构架支撑体系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放

    方案执行。施工期间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同条件养折

    .1.4浇筑墙体和楼(屋)面混凝土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轻钢构架、钢拉条及免拆面板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间 距)等; 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及锚固和搭接长度等; 各种预理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预留孔洞的尺寸、数量、位置等。

    8.1.6当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或矿物掺和料时,应符合有关的国 家标准、规范或规程。

    8.2.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

    3.2轻钢构架及固模安装工租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观察

    1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3.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

    1混凝士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取样与试件留置、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4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 凝时间。当需留有施工缝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 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浇筑混凝土时,若采用固模作为混凝土墙体的免拆面板 浇筑混凝土后应有水泥浆溢出孔外。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敲打。

    凝时间。当需留有施工缝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 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浇筑混凝土时,若采用固模作为混凝土墙体的免拆面板 烧筑混凝土后应有水泥浆溢出孔外。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敲打。 8.3.2一般项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浇带的位置及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和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混凝土在浇筑初凝后,应将固模表面溢出的水泥浆抹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墙体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按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注意轻 钢构架内混凝土的流动性态。墙体转角处、墙体相交处及轻钢构 架密集处等重点部位应注意插捣密实,必要时在固模外适度敲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出口产品标准8.3.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

    4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由专人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 效地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进行养护,养护时间 不得少于7d; 2)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3)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不得浇水; 4)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前,不得在其表面上进 行安装或其他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圣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外观质

    8.4.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2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 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3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注: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4的规定。

    4.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注;外观质量的一般缺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4的规定。

    2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 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 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 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试验、检测与鉴定,应重新检查 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3轻钢构架固模剪力墙结构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4.2的 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 批内,对于内墙应在有代表性的自然间中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于外墙,可按相邻轴线间距5m左右划分检查面抽查10%, 且不少于3面。对于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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