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栓钉焊接技术规程》CECS226: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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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栓钉焊后外形尺寸
3.0.1栓钉焊接连接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其他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3.0.1栓钉焊接连接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
火力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3.0.2设计施工图中应标明下列焊接技术要求:
1应明确规定结构构件使用的钢材和栓钉使用的材质,若使 用电弧焊接方法,尚应明确规定焊接材料的型号和焊脚尺寸; 2应标明钢材和圆柱头栓钉的规格、布置和相应的国家现行 标准。 3.0.3制作和安装单位承担钢结构栓钉焊接工程施工图设计时 应具有与工程结构类型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等级或由原设计单位认 可。 3.0.4组合梁栓钉连接件的设置除应满足结构构造要求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当栓钉位置不正对钢梁腹板时,如钢梁上翼缘受拉力,则 栓钉直径不应大于钢梁上翼缘板厚度的1.5倍;如钢梁上翼缘不 承受拉力,则栓钉直径不应大于钢梁上翼缘板厚度的2.5倍; 2栓钉长度不应小于栓钉直径的4倍; 3沿钢梁轴线方向布置的栓钉间距不应小于6d(d为栓钉 直径);而垂直轴线布置的栓钉间距不应小于4d; 4用于楼承钢板穿透焊的栓钉直径不宜大于19mm,栓钉焊 后高度应大于楼承钢板高度30~75mm; 5栓钉焊接位置距钢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3.0.5组合板端部必须设置栓钉锚固件。栓钉应穿透楼承钢板 凹肋,并焊牢于钢梁上。栓钉直径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应明确规定结构构件使用的钢材和栓钉使用的材质,若使 用电弧焊接方法,尚应明确规定焊接材料的型号和焊脚尺寸; 2应标明钢材和圆柱头栓钉的规格、布置和相应的国家现行 标准。 3.0.3制作和安装单位承担钢结构栓钉焊接工程施工图设计时 应具有与工程结构类型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等级或由原设计单位认 可。 3.0.4组合梁栓钉连接件的设置除应满足结构构造要求外,尚应
1跨度小于3m的板,栓钉直径为13~16mm; 2跨度在3~6m的板,栓钉直径为16~19mm; 3跨度大于6m的板,栓钉直径为19mm。 3.0.6施工单位在承担栓钉焊接工程时,应具备和工程相配套的 焊接设备。主要参数的计量仪器、仪表应完好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3.0.7承担栓钉焊接施工的焊工应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并在其 充许的范围内施焊,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3.0.8施工单位在组织实施栓钉焊接工程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 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其结果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的要求以及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0.9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检测中所使用的设备、仪器,应定期进 行计量检定,并应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力学试验、化学检 测报告。 3.0.10施工单位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编制焊接作业指导
.0.9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检测中所使用的设备、仪器,应定 计量检定,并应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力学试验、化 则报告,
3.0.10施工单位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编制焊接 文件或焊接工艺卡。
.0.11焊接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焊接作业指导文 旱接工艺卡执行。
3.0.12 栓钉焊接的质量检验及验收应由有资格的专职质检人员 承担。
4.1.1栓钉成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
注:Alt表示钢中的全铝量。
4.1.2栓钉成品必须通过焊接端的质量评定,包括对相同材质、 相同几何形状、相同引弧点、相同直径、采用相同瓷环的栓钉焊接 端的评定,具体要求如下: 1试样制备。 不同直径的栓钉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最佳焊接参数连续焊接 30个试样,栓钉试样中钢板的规格为80mm×80mm,厚度应不小 于16mm,可采用《碳素结构钢》GB700中规定的Q235钢或《低合 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中规定的Q345钢。试样的制备及尺 寸可参见图 5. 3. 1。
试验。 1)拉伸试验。取10个按本规程制备的栓钉试样进行拉伸 试验,所有拉伸试样的抗拉载荷应等于或天于表4.1.2 规定的最小值,并且断裂位置应位于焊缝及热影响区以 外。
表4.1.2栓钉焊接端的力学性能
2)弯曲试验。应取20个按本规程制备的栓钉试样进行弯 曲试验,用手锤打击或使用套管,使其正反方向交替弯 曲30°,直至损坏为止。所有弯曲试件断裂位置应在钢 板母材或栓钉上而不是在焊缝或热影响区中。当环境 温度低于10℃时,不得使用锤击进行弯曲试验。 3)复验。在弯曲试验中,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断裂;或者在 拉伸试验中,抗拉载荷小于规定的最低值时,必须重新制 备一组试样进行试验,如仍不满足要求,栓钉焊接端应评 定为不合格。 4)评定范围。当给定直径栓钉焊接端评定合格时,同一生 产厂商生产的相同材质、相同标称直径的栓钉焊接端可 确定为通过了评定。 5)评定的有效期限。栓钉焊接端经评定合格,如影响栓 钉焊接特性的栓钉焊接端的儿何形状、材料、引弧点或瓷 环等因素未发生任何改变,可评定始终有效。 3,工程中采用的栓钉应有下列证明文件: 每批(钢厂供货批号)栓钉原材的材质证明和复验报告: 栓钉焊接端的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
瓷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433及本规程规定的栓钉焊接质量要求。 瓷环内径尺寸D(图4.2.2)应与栓钉公称直径尺寸d匹 夺合表4.2.2的规定。
4.2.1瓷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
1瓷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GB/T10433及本规程规定的栓钉焊接质量要求。
图4.2.2圆柱头栓钉和瓷环
1.2.2瓷环的规格及内径尺寸mI
4.2.4 瓷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电弧燃烧过程中有效隔离空气,防止焊缝产生气孔; 2 保证良好的焊缝成型 3 在焊接过程中应保持完整; 4 焊后易于清除。 4.2.5 工程中用的瓷环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瓷环材质证明; 产品合格证
4.3拉弧式栓钉焊接设备
4.3.2焊接电源和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电源应具有恒流带外拖的电流特性,能瞬间输出大电 流; 2焊接电源负载持续率应大于10%; 3焊接电源应在使用范围内连续可调;当电网电压变化为额 定值的士10%时,其焊接电流的变化率应在士5%之间: 4焊接时间应在使用范围内连续可调且焊接过程应能自动 进行; 5栓钉焊接电源应使用专用的配电控制箱,配电控制箱的各 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四 部分:对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GB7251.4的规 定,每个配电控制箱除可接入1台用于修补栓钉的手工电弧焊机 以及必要的机具外,不得接入第2台栓钉焊接电源。
4.3.4连接电缆应符合下列
表4.3.4电缆导线的截面积(mm
各种焊接电缆应接触良好。 4.3.5 栓钉爆接设备应有下列证明文件: 产品使用说明书; 2产品合格证书; 3装箱清单。
保护气体以及焊接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栓钉焊接前进行焊接工艺评
1首次用于栓钉焊接工程的钢材(指母材); 2首次采用的用于制造栓钉的钢材; 3采用拉弧式栓钉穿透焊方式进行栓钉焊接; 4采用拉弧式栓钉焊平焊位置非穿透焊方式进行栓钉焊接 时,栓钉直径大于或等于16mm; 5当采用拉弧式栓钉焊非平焊位置焊接时; 6 当采用电弧焊焊接方法进行栓钉焊接时。 5.1.2施工单位不间断施工或在一年内进行过相同条件下的焊 接工艺评定试验,可免除进行栓钉焊接工艺评定。 5.1.3栓钉焊接工艺评定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焊接条件,制定焊接 工艺评定方案,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按本规程的规定施焊试 件、切取试样,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5.1.4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的性能、钢材、栓钉和楼承钢板应 与实际工程所用一致,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所用材料的材质应有 生产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5.1.5栓钉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应由施工企业中技术熟练的爆接 人员施焊。 5.1.6栓钉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完成后,应由评定单位根据检测结 果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连同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评定记录,
果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连同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评定记录 评定试样、检验结果一起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查备 案。报告和表格可采用附录 A。
栓钉焊接工艺评定替代规贝
,2.1钢材(母材)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常用钢材可按表 5. 2. 1 进行分类。
表 5.2. 1常用钢材分类
2Ⅲ、V类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可以替代I、Ⅱ类钢材 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3I、Ⅱ类钢材中的栓钉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可以相互替代。 4Ⅲ、IV类中钢材的栓钉焊接工艺评定试验不得相互替代。 5.2.31 评定合格的试件母材厚度在工程中适用的厚度范围应符 合表5. 2.3的规定。
评定合格的母材厚度与工程适用的
5.2.4不同种类栓钉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类别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替代。 2 穿透焊与非穿透焊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替代 5.2.5 不同焊接位置的栓钉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可替代。 5.2.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栓钉材质改变:
2 栓钉直径改变; 3 瓷环材料改变; 4 焊接材料改变; 5 预热温度比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降低20℃或高出50℃以 上时; 6提升高度、伸出长度、焊接时间、电流、电压的变化超过评 定合格的各项参数的士5%
5.3.1试件制备应符合下列
试件的制备及试样的试验与
1母材材质、栓钉材质、楼承钢板材质、楼承钢板的镀层含量 及焊接位置和焊接方式应与工程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的要求一致。 2试件和试样的尺寸应符合图5.3.1要求
图5.3.1栓钉焊试件和试样尺寸
3试样的数量:拉伸、弯曲试样各5个。 4施焊前应对焊接表面进行处理,焊件表面不得有水、锈蚀、 油污、渣等影响焊接质量的杂质。 5试件的焊接工艺参数应符合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的要求。
6采用穿透焊焊接方式时,应选择工程中实际应用的楼承钢 板,并裁剪成同母材钢板一样的尺寸,置于母材钢板受焊一侧的表 面。
焊接时间、提升高度、伸出长度、预热温度、预热方式等。当采用电 弧焊焊接方法时:应记录的主要工艺参数有:焊接电流、电弧电压、 焊接速度、气体流量、预热温度、预热方式等。
栓钉焊接接头试样弯曲试验方
栓钉焊接接头宏观金相及硬度试
1)当拉仲试样的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栓钉焊接端力学性能 规定的最小抗拉荷载时,无论断裂发生于何处,均为合 格。
2)试样弯曲至30°后焊缝部位无肉眼可见的裂纹为合格。 3)宏观金相试样的评定区域为焊缝和热影响区,其评定区 域应无裂纹或大于等于3mm的未熔合性缺陷以及5mm 的体积性缺陷(评定区域缺陷总的累加尺寸),各区的单 点最高硬度不超过350HV为合格。 5检测项目中,如有不合格项时,应按不合格项中的不合格 试件数量进行加倍试验,如仍有不合格试件出现,工艺评定试验结 果应为不合格,并应改进、优化焊接工艺后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试验。
6.1.1栓钉焊接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和现行国家标准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 列要求: 1焊接前栓钉不得带有油污,两端不得有锈蚀,如有油污或 锈蚀应在施工前采用化学或机械方法进行清除。 2瓷环应保持干燥状态,如受潮应在使用前经120~150℃ 烘干2h。 3母材或楼承钢板表面如存在水、氧化皮、锈蚀、非可焊涂 层、油污、水泥灰渣等杂质,应清除十净。 6.1.2施工前应由焊接技术负责人员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编 E
6.1.1栓钉焊接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和现行国家标准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 列要求: 1焊接前栓钉不得带有油污,两端不得有锈蚀,如有油污或 锈蚀应在施工前采用化学或机械方法进行清除。 2瓷环应保持干燥状态,如受潮应在使用前经120~150℃ 烘干2h。 3母材或楼承钢板表面如存在水、氧化皮、锈蚀、非可焊涂 层、油污、水泥灰渣等杂质,应清除十净。 6.1.2施工前应由焊接技术负责人员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编 制焊接工艺文件,并向有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6.1.3焊接工艺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母材的材质、规格及其他相关信息; 2 栓钉材质的牌号、栓钉规格; 3 焊接瓷环的牌号、规格; 4非穿透焊或穿透焊。若为穿透焊,还应注明楼承钢板的材 质规格和镀层含量; 5焊接位置; 6焊接工艺参数:焊接电流、提升高度、伸出长度、焊接时间、 电源极性; 7预热温度与预热方式: 8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 9其他必要的规定
母材的材质、规格及其他相天信息 2 栓钉材质的牌号、栓钉规格; 3 焊接瓷环的牌号、规格; 4非穿透焊或穿透焊。若为穿透焊,还应注明楼承钢板的材 质规格和镀层含量; 5焊接位置; 6 焊接工艺参数:焊接电流、提升高度、伸出长度、焊接时间 电源极性; 7 预热温度与预热方式; 8 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 9其他必要的规定。
6.1.4若采用电弧焊焊接方法进行栓钉的焊接或修补,其工艺文 件除包含本规程第6.1.3条规定的相关内容外,还应包括焊接材 料、气体牌号、纯度和焊接速度等内容。
6.1.5栓钉焊接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作业区域的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严禁雨雪天气 露天施工。 2当焊件表面潮湿或有冰雪覆盖时,应采取加热去湿除潮措 施。 3当焊接作业环境温度处于一5~0℃时,应将构件焊接区域 内大于或等于3倍钢板厚度且不小于100mm范围内的母材预热 到50℃以上。当焊接作业环境温度低于一5℃时,应单独进行工 艺评定。 6.1.6拉弧式栓钉焊接的工艺参数可按附录C的规定执行。
6.1.6拉弧式栓钉焊接的工艺参数可按附录C的
6.2.1栓钉焊施工应按相关工艺文件的要求进行焊前准备。 6.2.2每个工作日(或班)正式施焊之前,应按工艺指导书规定的 焊接工艺参数,先在一块厚度和性能类似于产品构件的材料上试 焊两个栓钉并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和弯曲试验。检 验结果应符合第7.2.1、7.2.2条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 工。焊接过程中应保持焊接参数的稳定。当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时,应重复上述检验,但重复焊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必要时应查 国
6.2.3拉弧式栓钉穿透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栓钉穿透焊中组合楼盖板的楼承钢板厚度不应超过 1.6mm。 2在组合楼板搭接的部位,当采用穿透焊无法获得合格焊接 接头时,应采用机械或热加工法在楼承钢板上开孔,然后进行焊 接。
3穿透焊接的栓钉直径应不大于19mm。 4在准备进行栓钉焊接的构件表面不宜进行涂装。当构件 表面已涂装并对焊接质量有影响的涂层时,施焊前应全部或局部 清除。 5进行穿透焊的组合楼板应在铺设施工后的24h内完成栓 焊接。当遇有雨雪天气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焊接区干燥。 6楼承钢板与钢构件母材之间的间隙大于1mm时不得采 用穿透焊。 5.2.4焊接完毕后,应将套在栓钉上的瓷环或附着在角焊缝上的 注
6.2.4焊接完毕后,应将套在栓钉上的瓷环或附着在角焊缝上的 药皮全部清除。
6.3.1施工过程中应对焊接质量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不 应及时进行修补。
.2焊缝修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栓钉焊缝的挤出焊脚不足360°,耳缺损长度不超过栓 钉直径的1/2时,可采用电弧焊方法进行修补,修补焊缝应超过缺 损两端10mm,且焊脚尺寸不得小于6mm。 2当焊缝中存在明显的裂纹缺陷时,应在距母材表面5mm 以上处铲除不合格栓钉,并将其表面打磨光洁、平整,当母材出现 凹坑时,可用电弧焊方法填足修平,然后在原位置重新植焊,且焊 接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7.2.1条的要求。 3对上述之外的其他不合格缺陷,可铲除不合格栓钉并按本 条第2款的规定重新植焊;或直接采用电弧焊方法进行补焊,且焊 接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7.2.1条的要求。 6.3.3当挤出焊脚立面出现不熔合,或水平面出现溢瘤时,可不 #注险
进行补焊。必要时可用机械方法对溢瘤予以去除。
7.1.1质量检查人员应按本规程及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对 焊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7.1.2质量检查人员的主要职责应做到下列要求
1检验所用钢材、栓钉和瓷环的规格、型号、材质、外观质 量以及复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 求。 2检查实际施工中的技术条件是否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确 认的焊接工艺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相符。 3检查焊工合格证及认可的施焊范围。 4检查焊工是否严格按焊接工艺技术文件要求和操作规程 施焊。 5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本规程要求对焊接质量进行验 收。
7.2.1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
7.2外观检查和现场抽样检查方法
图7.2.1栓钉焊后示意图
弯曲抽样检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现场弯曲试验应采用锤击方法在焊缝不完整或焊缝尺寸 的方向,沿原轴线弯曲30°,当焊接部位无裂纹时为合格
2每个检验批应由同一规格、同一焊接位置、同一焊接工艺 (穿透焊或非穿透焊)的栓钉焊接接头组成。每个检验批栓钉接头 数量不宜超过5000个。 3抽样比例不小于已焊栓钉总数的1%,且每检验批抽检数 量应不少于10根。 4抽样检查的结果当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批验收应定为 合格;不合格率大于5%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 2%~5%时,应加倍检查。当所有抽检栓钉中不合格率不大于 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大于3%时,该批验收定为不合格。 当批量验收不合格时,应对该批余下的栓钉全数进行检查。 7.2.3检验出的不合格焊接部位应进行修补。修补可按本规程 第6.3.2条进行,且合格标准与正式焊接的租同
第6.3.2条进行,且合格标准与正式焊接的相同
8.1.1从事钢结构栓钉焊接施工的焊工,应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 操作技能考试,并应符合焊工考试的各项规定。 8.1.2参加考试的焊工应根据已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参数进 行焊接考试。 8.1.3焊工经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操作技能考试。 8.1.4 参加考试的焊工应独立进行各项操作。 8.1.5 焊接前试板应打上焊工代码钢印和考试项目标识。 8.1.6 试板应光洁平整并清除其表面的水渍、油污、锈蚀等。 3.1.7考试用的瓷环应按规定烘干,随用随取。考试项自焊接材 料的规格应符合工艺评定的要求
8.2.1·焊工考试应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8.2.2理论知识考试应以焊工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安全知识 为主要内容,并应按申报的焊接方式、类别对应出题,范围应包括 下列内容: 1焊接安全知识(《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 2所申报焊接方式的特点、焊接工艺参数、操作方法、焊接顺 序及对焊接质量的影响; 3有关钢结构施工验收规程、规范对焊接质量的要求: 4与申报类别相适应的焊接材料及使用、保管要求(《电弧螺 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10433); 5申报类别的钢材型号、牌号标志和主要合金成分、力学性
8.2.1·焊工考试应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
8.2.2理论知识考试应以焊工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安全知识 为主要内容,并应按申报的焊接方式、类别对应出题,范围应包括 下列内容:
8.3机械操作技能考试
8.3.1考试分类与认可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分类代号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2机械操作技能考试所用栓钉、瓷环应根据被焊钢材种类按 焊接工艺文件选配。 3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分类及认可范围应符合表8.3.1规定。
4焊工考试合格后,焊工充许焊接栓钉的直径不得超过考试 所用栓钉直径。
4焊工考试合格后,焊工充许焊接栓钉的直径不得超过考 栓钉直径。 检验项目、方法与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考试试件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8.3.3规定
表8.3.3机械操作技能考试试件的检验项自及试样数量
宏观、弯曲、拉伸试样在外观检测合格的
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 1)外观检验:栓钉焊接头外观与外形尺寸应符合7.2.1的 要求。 2)宏观、弯曲及拉伸试验: 宏观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的低倍组织及缺 陷酸蚀检验法》GB/T226的规定,试样的宏观金相断面 应无气孔、夹渣、未熔合等缺陷; 栓钉焊接头弯曲试样、拉伸试样制取应符合图5.3.1 的要求。试样打弯30°后,焊接区应无裂纹;试样拉伸至 破坏后,不应在焊缝处断裂
式记录、复试、补考、重考、免试
8.4.1焊工考试宜按表B.0.1记录考试结果。 8.4.2每个考试项目中,外观合格率应不小于90%,拉伸、弯 曲合格率100%。当有一个试样外观不合格时,可进行复试。复 试时,应重新焊接一个试件进行全部试验,试样检验全部合格应为 合格,否则应为不合格。同焊工复试次数不应超过一次。 8.4.3参加栓钉焊接考试的焊工,应经企业焊工技术考试委员会 审核,并报国家级专业焊接协会审批颁发焊工合格证书。焊工合 格证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电请延期3年。合格证书样式和内容
8.4.1焊工考试宜按表B.0.1记录考试结果。
曲合格率100%。当有一个试样外观不合格时,可进行复试。复 试时,应重新焊接一个试件进行全部试验,试样检验全部合格应为 合格,否则应为不合格。同焊工复试次数不应超过一次。 8.4.3参加栓钉焊接考试的焊工,应经企业焊工技术考试委员会 审核,并报国家级专业焊接协会审批颁发焊工合格证书。焊工合 格证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申请延期3年。合格证书样式和内容 宜符合表B.0.2的要求。 8.4.4焊工合格证有效期终止前应重新进行考试、换证,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重新考试应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对合格证认 可资格科目应进行操作技能重新考试。 2重新考试合格后应经企业焊工技术考试委员会审核并持
,4.3参加栓钉焊接考试的焊工,应经企业焊工技术考试委 核,并报国家级专业焊接协会审批颁发焊工合格证书。焊 各证有效期为3年水泥标准规范范本,到期后甲请延期3年。合格证书样式和 宜符合表B.0.2 的要求。
4.4焊工合格证有效期终止前应重新进行考试、换证,并
合下列规定: 1重新考试应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对合格证认 可资格科目应进行操作技能重新考试。 2重新考试合格后应经企业焊工技术考试委员会审核并持 原合格证上报,由原发证的上级管理机构核发新的焊工合格证。 3持续中断焊接操作时间超过一年的原合格焊工重新参加 焊接工作时,必须进行原认可资格科目操作技能的重新考试
8.4.5合格证注销应符合下列
给排水标准规范范本8.4.5合格证注销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工在生产过程中施焊焊缝质量一贯低劣,经质量检查部 门提出,经企业焊工技术考试委员会核准,可注销合格证,同时报 上级管理机构备案。被注销合格证的焊工可重新申请参加焊工考 试,合格后可允许在规定的认可范围进行焊接工作。 2有伪造经历、弄虚作假、涂改合格证或超越合格证认可范 围施焊者,企业焊工技术考试委员会可取消其考试资格或注销其 资格证书,并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
附录 A栓钉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记录表A.0.1栓钉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共页第页工程(产品)名称评定报告编号委托单位工艺指导书编号项目负责人依据标准试样焊接单位施焊日期焊工资格代号级别施焊材料牌号规格热处理或表面状态备注母材钢号穿透焊板材焊钉钢号瓷环牌号烘干制度(℃×h)焊接方法焊接位置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参数见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焊接设备型号电源及极性备注:评定结论:本评定按规定,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工艺评定指导书、焊接试件、制取并检验试样、测定性能,确认试验记录正确,评定结果为:焊接条件及工艺参数适用范围应按本评定指导书规定执行。评定年月日检测评定单位:(签章)审核年月日技术负责年月日年月日.27
....- 焊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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