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地下防水工程)》DB21@900.10-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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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3.1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 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并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 案。 2.0.3.2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

    2.0.3.2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

    2.0.3.2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

    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建设 (监理)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0.3.3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进行施 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 执业资格证书。 2.0.3.4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进行抽 样复验灌溉水质标准,确认达到质量指标后方可使用。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0.3.5地下工程防水期间,明挖法的基坑以及暗挖法的竖井、 洞口,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 水措施。 2.0.3.6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 以上时施工,其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2.0.3.6 的规定。

    表2.0.3.6 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3.1.1.1防水混凝士包括普通防水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混凝士 和补偿收缩(微膨胀剂)混凝土。 3.1.1.2防水混凝土适用于防水等级为1~4级的地下整体式混 凝土结构。 3.1.1.3防水混凝土应通过调整配合比,可加入外加剂、掺合料 配制而成,除满足强度要求外,其抗渗等级不得小于S6。 3.1.1.4防水混凝士的施工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并根据 施工混凝士设计要求和外加剂性能,选择最佳的配合比、外加剂掺 量和正确掺入法,其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级(0.2MPa)。 3.1.1.5使用防水混凝土的环境温度,不得高于80℃或低于 5℃,也不得在处于耐侵蚀系数小于0.8的侵蚀性介质中使用。 3.1.1.6防水混凝土应在模板、钢筋等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施工。 3.1.1.7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2)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3)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3.1.1.8穿过防水混凝士的管道、洞口及预理件等部位,应按设 计要求或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封堵处理。 3.1.1.9 施工温度应在5℃~35℃范围内。

    1.2.1防水混凝士土使用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32.5级; (2)在不受侵蚀性介质和冻融作用时,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 泥、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 酸盐水泥。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必须掺用适量的高效减水剂; (3)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 泥; (4)在受冻融作用时,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雄酸盐水泥: (5)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严禁将不同品种或不 司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并不得将相同品种、强度等级不同批 次水泥混合使用。 3.1.2.2防水混凝土所用的砂、石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泵送时其最大粒径应 为输送管径的1/4:吸水率不应大于1.5%;含泥量不得大于1.0%; 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其他要求应符合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规 定; (2)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 于1.0%,其他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 去》(JGJ52)的规定; (3)雨季用砂、应及时测定含水率,供调正配合比使用。 3.1.2.3拌制混凝士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应符合《混凝士拌合用水标准》(IGI63)的规定。 3.1.2.4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需要掺入减水剂、膨胀剂、防水 剂、密实剂、引气剂、复合型外加剂等外加剂,其品种和掺量应经试 验后确定。所有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 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3.1.2.5UEA混凝土膨胀剂的性能应符合国家建材行业标准 《混凝土膨胀剂》(JC476)的规定。当与其他外加剂混合使用时, 应经试验后方可使用。

    3.1.2.6防水混凝土可掺入一定数量的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硅 粉等。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 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经试验后确定 3.1.2.7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抗裂需要掺入钢纤维或合成纤 维,掺入种类及掺入量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便用。 3.1.2.8每m3防水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Na20当量) 不得大于3kg。

    3.1.3.1按防水工程具体状况编制、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特别 是城市改造时的地下室挖土、基坑排水、混凝土浇筑等,健全技术、 质量管理体系,作好技术交底。 3.1.3.2原材料检验: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本规程要求,计算 工程材料用量,并备足材料,妥善保管,按品种分别堆放,应避免造 成材料失效。

    3.1.4.1工艺流程:施工准备一→混凝土垫层一→底板钢筋一→底板混 疑土→立一侧模板→绑扎钢筋一→立另一侧模板一→浇筑混凝土→养 护一→拆模 3.1.4.2防水混凝土配比: (1)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 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 (2)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至45%; (3)灰砂比宜为1:1.5~1:2.5; (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普通防水混凝土珊落度不宜大于50mm。防水混凝士采 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落度每小时损失值不应大于30mm, 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60mm; (6)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时,混凝士含气量应控制 在35~50%;

    3.1.4.6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

    (1)水平施工缝浇灌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 除余,先铺净浆,再铺30~50mm厚的1:1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 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灌混凝士:

    (2)在垂直施工缝处浇灌混凝土前,应首先将其表面彻底清 理干净,并涂刷水泥净浆或混凝士界面处理剂,不得有漏刷,并及 时浇灌混凝士。端头模板应支掌牢固、严防漏浆。预留浅槽应平直 槽宽应比止水条宽1~2mm,槽深应为止水条厚度的1/2~1/3 (3)选用的遇水膨账止水条应具有缓胀性能,其7d的膨胀率 不应大于最终膨账率的60%;并不得受接触介质的影响; (4)在安装止水条的界面上和止水条的底面宜薄涂一层胶粘 剂,或用高强度铺钉固定,遇水膨胀止水条应年固地安装在缝表面 或预留槽内; (5)在绑扎钢筋和支模时,止水带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避免在浇筑混凝土时发生位移,保证止水带在混凝土中位置准确 牢固、不破损;止水带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和相关施工规范进 行。严禁不加任何的所谓“搭接”。

    3.1.4.10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混凝土60d强度龄期作为设 计强度; (2)采用低热或中热水泥,掺加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等掺合 料: (3)掺入减水剂、缓凝剂、膨胀剂等外加剂: (4)在炎热季节施工时,采取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混凝士运 输时吸收外界热量等降温措施: (5)混凝士内部预理管道,进行水冷散热: (6)采取保温保湿养护。混凝士中心温度与表面温度的差值不 应大于25℃: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大气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25℃; (7)浇筑过程中出现泌水应及时清除; (8)应米取分区浇筑: (9)混凝士宜覆盖塑料薄膜和草袋进行养护。 3.1.4.11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 导接触模板。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士结构时,可采用工 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将留在凹槽 内的灰渣、浮物凿掉、洗净后,封堵密实,并宜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 料。见图 3.1.4.11。

    3.1.4.12在防水混凝土结构中有密集管群穿过处、预埋件或销 筋稠密处,宜采用相同抗渗等级的细石混凝土浇筑:预埋大管径白

    套管或面积较大的金属板时,在其底部应开设浇筑振捣孔。 3.1.4.13施工期间应使地下水面降低于施工底面300mm以 下,严防地下及地面水流入基坑造成积水。 3.1.4.14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 于14d。 3.1.4.15防水混凝土不宜过早拆模。拆模时混凝土表面温度与 环境温度之差不得超过15℃。地下结构部分,折模后应及时回填 土。

    3.1.5.1本节适用于防水等级为14级的地下整体式混凝士结 构。不适用环境温度高于80℃或处于耐侵蚀系数小于0.8的侵蚀 性介质中使用的地下工程。 注:耐侵蚀系数是指在侵蚀性水中养护6个月的混凝土试块的抗折强度与在 饮用水中养护6个的混涤土试块的抗折强度之比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具强度等级不应低32.5 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 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 1.0%; (4)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 上的质量要求; (6)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 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 用量不得少于280kg/m;

    计计量仅适用于微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2)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混凝土的册落度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士拌合物性能试

    3.1.5.5防水混凝士抗渗性

    3.1.5.5防水混凝士抗渗性 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

    凝士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做。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 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 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士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试验方法》(GBJ82)的有关规定。 防水混凝士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1.5.6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的检查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

    3.1.5.6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的检查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

    3.1.5.6防水混凝士的施工质量的检查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 面积每100m?抽查1处,每处10m,且不得少于3处:细部构造应 按全数检查。

    3.1.5.7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理设 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3.2.1.1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在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2.1.2水泥砂浆防水层可用于结构主体的迎水面或背水面。 3.2.1.3水泥砂浆防水层包括普通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 浆,一擦处加剂或探合料防水砂酱等,宜泥用名层技压注施工

    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防水砂浆等,宜采用多层抹压法施工

    (1)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 泥、硅酸盐水泥、特种水泥,严禁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不同品 种和级别的水泥不得混用; (2)砂:宜采用洁净、颗粒坚硬的中砂,含泥量不大于1%,硫 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大于1% (3)水:拌制水泥砂浆所用的水,一般饮用水或关然洁净水, 即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聚合物乳液:外观应无颗粒、异物和凝固物,固体含量应 大于35%。宜选用专用品; (5)外加剂: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一一等品以 上的质量要求:

    3.2.2.2水泥砂浆改性后的防水砂浆性能应符合表3.2.2.2的

    3.2.2.2水泥砂浆改性后的防水砂浆性能应符合表3.2.2.2的规

    3.2.3.1应根据技术要求确定外加剂等材料种类和数量。

    3.2.3.1应根据技术要求确定外加剂等材料种类和数

    表3.2.2.2改性后防水砂浆的主要性能

    3.2.3.2确定配合比及各种材料计量方法。 3.2.3.3需用砂浆搅拌机、灰板、钢抹子、阳角器、阴角器、钢丝 刷、软毛刷、靠尺、榔头、凿了、扫帚、木抹子、刮杠等设备和工具应 齐全。

    3.2.4.1普通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1)施工基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抹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应平整、坚实、粗糙、洁净, 表面应充分湿润但不得有明水: 2)基层凹凸不平、空鼓、疏松、蜂窝、孔洞、缝隙等缺陷,应 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堵塞抹平、修补: 3)施工前应将预理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 4)水泥砂浆铺抹前,基层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应不 低于设计值的80%。 (2)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如下规定: 1)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层应紧密贴合、分层铺抹,每层应连 续施工,不得间隔: 2)必须留时,应留阶梯坡形茬,见图3.2.4.1一1。接茬施 工时应在老茬上涂刷防水剂或水泥素浆; 3)接茬宣留在平面上并距阴阳角处不得小于200mm,基础 面与墙面防水层转角留茬应做成圆弧型见图3.2.4.1一2。阴阳角 直径应分别为50mm和10mm; 4)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5)水泥砂浆铺抹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应提浆压 光。 (3)普通水泥砂浆防水层应根据防水要求,分层或按各层 配比选用施工,见表3.2.4.1。

    表3.2.4.1普通水泥砂浆防水层的配合比

    3.2.4.2水泥防水剂施工

    (1)基层应符合本节第3.2.4.1条中(1)款的有关规定。 (2)材料要求应符合本章第3.2.2.1条的规定。 (3)水泥防水剂在防水砂浆中用量不得小于水泥用量的5%; 在素浆中用量不得小于3%。, (4)防水砂浆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工搅拌:应先将水泥、砂浆混匀后,再加入预混的水 泥防水剂。充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5min; 2)机械搅拌:应先将预混的防水剂加入搅拌机后,再加入 水泥、砂。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 (5)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如下规定: 1)基层刮抹防水素浆(结合层)应均匀,厚度宜为1mm 1.5mm; 2)应在结合层没有全部收水前抹第一层(底层)防水砂 浆,其厚度不得大于10mm; 3)在二层或多层的施工时,应在前层擀平、压实、槎成麻 面后,方可进行后层施工; 4)大面积施工或多层施工时留茬、接应符合本《规程》 第3.2.4.1条中(2)的规定: 5)防水砂浆宜现配现用,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h。 3.2.4.3有机硅防水剂施工 (1)基层必须呈麻面,并应符合本《规程》第3.2.4.1(1)条 中的有关规定。 (2)材料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3.2.2.1条的规定。 (3)应按有机硅防水剂与水按比例配制硅水,并充分搅拌, 不得使用久存硅水。 (4)有机硅防水砂浆配制: 1)硅水的用量不得低于防水砂浆中水泥用量的5%,机械 搅拌时间不得低于2min; 2)防水砂浆宜现用现配,使用时间不宜超过2h。

    3.2.4.3有机硅防水剂施工

    (5)有机硅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如下规定: 1)基面应先抹1.0mm~2mm素灰浆: 2)按设计防水层厚度要求,可分二层或多层施工。应在前 一层施工完成并压实、戳截成麻面、初凝时方可进行下一层施工。 最后一层初凝收水后应反复压实、养护: 3)层间留茬、接茬应符合本《规程》第3.2.4.1条中(2)的 有关规定,接茬应先抹素灰浆后再抹防水砂浆: 4)立面防水层上有装饰时,表面防水层必须呈麻面。 3.2.4.4严禁在大风天施工,施工温度宣在5~35℃。 3.2.4.5水泥砂浆防水层终凝后,应在5℃以上温度及时养

    3.2.4.5水泥砂浆防水层终凝后,应在5%℃以上温度及时养

    3.2.4.5水泥砂浆防水层终凝后,应在5℃以上温度及时 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3.2.5.1本节适用于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的基层上采用多层 的水泥砂浆防水层。不适用环境有侵蚀性、持续振动或温月 80%的地下工程

    (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 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砂宜采用中砂,粒径3mm以下,含泥量不得大于1%,硫 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 (3)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质量,无颗粒、异物和凝固物;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 的质量要求。

    3.2.5.4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砂浆铺抹前,基层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应不 于设计值的80%:

    (2)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粗糙、洁净,并充分湿润,无积水; (3)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填塞抹 平

    3.2.5.5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

    (1)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和表面压光: (2)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施工缝 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离开阴阳角处不得小于200mm; (3)防水层的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管低于5℃ 并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3.2.5.6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质量的检查数量,应按施工面积 每100m抽香1处,每处10m,且不得少于3处

    3.3.1.1找平层表面应年固、平整、无锐梭角、无凹凸不平、无空 鼓、无蔬松,表面应清洁、基本干燥。 3.3.1.2找平层所有阴阳角均应做成圆弧,其半径均不小于 50mm。 3.3.1.3卷材防水层宜铺设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 3.3.1.4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应采用热熔法施工,小于3mm厚 度的卷材严禁用热熔法施工;合成高分子卷材采用冷粘法施工,合 成树脂类卷材应采用焊接法施工。 3.3.1.5采用热熔法或冷粘法铺贴卷材时,底板垫层混凝土平 面部位的卷材宜采用空铺法、条粘法或点粘法,其它与混凝土结构 相接触的部位应米用满粘法。 3.3.1.6两幅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宽度均不应小于100mm。 采用合成树脂类的热塑性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50mm,焊缝有效 焊接宽度不应小于30mm。采用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

    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3.3.1.7卷材接缝必须粘贴封严。接缝口应用材性相容的密封 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 3.3.1.8铺贴立面卷材防水层时,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 3.3.1.9在立面与平面的转角处,卷材的接缝应留在平面上,距 立面不应小于600mm 3.3.1.10防水层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并符合下列规 定: (1)顶板卷材防水层的细石混凝士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 顶部的防水层为单层时,在细石混凝土与防水层之间应设置于铺 隔离层; (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大于50mm; (3)侧墙防水层宜采用泡沫类软保护层,或铺抹20mm厚 1:3水泥砂浆。

    3.3.2.1卷材防水层应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类或合成高分子队 水卷材。 卷材外观质量、品种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者 及其胶粘剂应具有食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 和耐菌性。

    3.3.2.1卷材防水层应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类或合成高分子防 水卷材。 卷材外观质量、品种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卷 材及其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 和耐菌性。 3.3.2.2粘贴各类卷材必须米用与卷材材性相容的胶粘剂、处 理剂、密封材料。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间的粘结剥离强度不应小子 8N/10mm;合成高分子卷材胶粘剂的粘结剥离强度不应小于 15N/10mm,浸水168h后的粘结剥离强度保持率不应小于70%。 3.3.2.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主要

    3.3.2.2粘贴各类卷材必须采用与卷材材性相容的胶粘剂、

    3.3.3.1施工前应会审图纸,了解工程做法,掌握工程主体及细 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制订防水施工方案。

    3.3.4.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基层应满涂均勾相容性 冷底子油,合成高分了卷材施工基层应满涂配套用的胶粘剂。 3.3.4.2在转角处、阴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贴1~2层相同的卷 材,宽度不宜小于500mm 3.3.4.3采用热熔施工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时,幅宽内卷材表 面加热应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当卷材粘贴面皂熔融光 亮黑色时滚压粘贴。 3.3.4.4采用冷粘法施工合成高分子卷材时,必须采用与卷材 相容性的胶粘剂,并应涂刷均匀。必须严格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 铺贴的间隔时间; 满粘时胶粘剂必须涂满均匀,辊压过程胶粘剂溢出,粘贴牢 固,封口密。 3.3.4.5铺贴时应展平压实,卷材与基面和各层卷材间必须粘 结紧密

    3.3.4.6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贴卷材应先铺平面,后铺立面,平、立面交接处应交叉 搭接; (2)临时性保护墙应用石灰砂浆砌筑,内表面应用石灰砂浆 做找平层,并刷石灰浆。如用模板代替临时性保护墙时,应在其上 涂刷隔离剂。各层卷材铺好后,其顶端应予以临时固定,表面上应 做好保护层; (3)从底面折向立面的卷材与永久性保护墙的接触部位,应 采用空铺法施工。与临时性保护墙或围护结构模板接触的部位,应 临时贴附在该墙上或模板上,卷材铺好后,其端应临时固定; (4)当不设保护墙时,从底面折向立面的卷材的接茬部位应

    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主体结构完成后,铺贴立面卷材时,应先将接茬部位的各 层卷材揭开,并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如卷材有局部损伤,应及时进 行修补。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接茬的搭接长度为150mm,合成高 分子卷材搭接长度为100mm。当使用两层卷材时,卷材应错茬接 缝,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 卷材的用茬、接茬做法见图3.3.4.6。

    图3.3.4.6卷材防水层甩茬、接做法

    (1)在垫层上砌好永久性保护墙。主体结构的保护墙内表 应抹1:3水泥砂浆找平层; (2)卷材宜先铺立面,后铺平面。铺贴立面时,应先铺转角, 铺大面。

    3.3.5.1本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 体迎水面铺贴的卷材防水层。

    本迎水面铺贴的卷材防水层。 3.3.5.2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 光能洗用 全

    料,均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 3.3.5.3铺贴防水卷材前,应将找平层清扫于净,在基面上涂刷 基层处理剂;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 隔离剂。 2米

    3.3.5.4防水卷材厚度选用应符合表3.3.5.4的规定。

    表3.3.5.4防水卷材厚度

    3.3.5.5两幅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宽度均不应小于100mm。 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幅 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幅 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3.3.5.6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 (2)铺贴卷材时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 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 (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有扭曲、皱 折、翘边; (4)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大于10mml。 3.3.5.7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 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 工; (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 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皱折: (3)滚铺卷材时接缝部位必须溢出沥青热熔胶,并应随即刮 封接口使接缝粘结严密

    4)铺贴的材应 3.3.5.8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 护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 (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大于50mm; (3)侧墙宜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护层,或砌砖保护墙(边 砌边填实)和铺抹30mm厚水泥砂浆。 3.3.5.9侧墙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应与防水层粘结牢固,结合 紧密。 3.3.5.10卷材防水层施工质量的检验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 100m抽查1处,每处10m,且不得少于3处

    3.4.1.1涂料防水层包括无机防水涂料和有机防水涂料。无机 防水涂料可选用水泥基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涂料。有机涂 料可选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3.4.1.2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 料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迎水面。用于背水面的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 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有较强的粘结性,其做法见图3.4.1.2一1 和图 3.4.1.2~2。

    给排水工艺、技术3.4.3.1会审设计图纸掌握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掌握涂料防水 工程具体设计和构造要求。

    3.4.4.1基层要求

    (1)基层表面气孔、凹凸不平、空鼓、缝隙、起砂等缺陷应铲 除,并应修补处理; (2)基层应干净,无浮尘、无浮浆、无水珠、不渗水; (3)阴角圆弧半径宜大于50mm,阳角半径宜大于10mm; (4)对预埋件、穿墙管、阴阳角等部位按设计要求密封或加强 层处理。

    3.4.4.2施工缝按设计要求应预先密封。

    4.4.3每次配料量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硬度标准,不得多配、延时使

    3.4.4.3每次配料量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不得多配、延

    3.4.4.8聚氨酯防水涂料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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