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061-2021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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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前应进行试成孔,数量不宜少于2 根,以核对
适宜; 2)灌注混凝土前检查导管、设备、混凝土供应,确保混凝土能 连续灌注; 3)钻机钻至设计孔底标高后,混凝土泵开始压灌混凝土并停顿 10s~20s,然后边压灌边提钻,始终保持泵入孔中混凝土量大 于钻杆上提体积量:桩孔口周围残土清理干净,避免泥土掉 入桩孔混凝土中; 4)灌注桩混凝土的充盈系数应符合现行标准《黑龙江省建筑工 程质量验收标准》DB23/723的有关规定,桩混凝土超灌 高度不宜小于0.5m;桩头部位混凝土回落后应及时填补混凝 土至设计标高,以确保桩头混凝土质量: 5)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剔除桩超灌混凝土,高于桩 顶标高20mm范围内应人工凿平; 6)桩施工顺序应遵循间隔跳打原则,避免桩孔窜连; 7)钢筋主筋与加强筋必须焊接,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 采用焊接:钢筋笼下端500mm处主筋宜向内侧弯曲15°~30°; 搬运和吊装时,应防止变形; 8)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砂土层中钻进时,钻杆底部活门应有防止 进水的措施; 9)混凝土桩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开始检测时间、检测方法、数 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 规范》JGJ106的有关规定。 建筑物沉降变形超标准、沉降不均匀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在同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宜考虑 上部结构与基础的共同作用进行变形计算; 3)同一结构单元内的基,不宜选用压缩性差异较大的土层作 桩端持力层,不宜采用部分摩擦桩和部分端承桩;
4)以控制沉降为自的设置桩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 2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层 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经过 处理的地基承载力和沉降特性,以处理后的检测报告为准: 2)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层的压实系 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 3)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检测: 4)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 区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测量精 度不低于级。工程峻工验收时,沉降没有达到稳定标准的, 沉降观测应继续进行: 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变形 测量规范》JGJ8和《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的有关规定; 6)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 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7)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
地下防水混凝王结构裂缝、渗漏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宜采用补偿收 缩混凝土; 2)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 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3)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厚度不应小于100mm,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mm; 4)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裂缝宽度不得大于
0.2mm,并不得贯通; 5)用于伸缩的变形缝宜少设,可根据不同的工程结构类别、工 程地质情况采用后浇带、加强带、诱导缝等替代措施:变形 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后浇带应设在受力 和变形较小的部位; 6)在下沉式基础侧面,应设置钢筋,并满足锚固长度要求,避 免防水底板与基础交接处拉裂。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地下混凝土结构。 处于侵蚀性介质中不锈钢板标准,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性要求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50046和《混凝士 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50476的关规定; 2)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将不同品种 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3)砂宜选用坚硬、抗风化性强、洁净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2%,泥块含量不大于1%; 4)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其最大粒 径应小于输送管径的1/4,含泥量不应大于1.0%,泥块含量 不得大于0.5%,并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骨料: 5)防水混凝土根据工程需要掺入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 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质 量要求。其中掺加减水剂时,减水剂宜为经试验确定浓度的 溶液; 6)防水混凝土选用粉煤灰做矿物掺合料时,其品种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的有关 规定; 7)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抗裂需要掺入合成纤维或钢纤维,纤 维的品种及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8)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满足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强度等级、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耐久性等条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 规范》GB50108的有关规定。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 模板。模板应拼缝严密,支撑牢固;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 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 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应将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 并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 2)防水混凝土施工前应做好降排水工作,不得在有积水的环境 中浇筑混凝土。施工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不得大于 500mm,并宜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浇筑时 必须采用高频机械振捣,振捣时间为10s~30s; 3)防水混凝土拌和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 当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 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4)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必须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5)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 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的规定。 地下柔性防水质量通病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室防水层宜采用延伸率较大的卷材、涂料等柔性防水材 料:防水设计应包括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并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防水卷材应设置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并应铺设在结构底 板垫层至墙体防水设防高度的结构基面上:用于单建式的地 下工程时,应从结构底板垫层铺设至顶板基面,并应在外围 形成封闭的防水层; 3)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
1)地下室防水层宜采用延伸率较大的卷材、涂料等柔性防水材 料:防水设计应包括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并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防水卷材应设置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并应铺设在结构底 板垫层至墙体防水设防高度的结构基面上;用于单建式的地 下工程时,应从结构底板垫层铺设至顶板基面,并应在外围 形成封闭的防水层; 3)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
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水面,用于背水面的有机防水涂料 应具有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有较好的粘结性: 4)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 定。在阴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做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 不宜小于500mm 5)防水设计应包括地下工程的变形缝(诱导缝)、施工缝、后 浇带、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 造的加强防水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 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室防水层宜采用延伸率较大柔性防水材料;卷材及其胶 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和 耐菌性。外观质量、品种规格、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2)粘贴各类防水卷材应采用与卷材性相容的胶粘材料,其粘结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规定; 3)变形缝采用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不 同模量的建筑接缝用密封胶的物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4)涂料防水层所选用的涂料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 窝蚀性及耐菌性,并应无毒、难燃、低污染。无机防水涂料 应具有良好的湿干粘结性和耐磨性,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 好的延伸性及较大适应基层变形能力,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5)有机防水涂料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等涂料; 无机防水涂料应采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或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柔性防水层的基层应坚实、平整、清洁,基层阴阳角应做成 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转角处、 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 宽度不应小于500mm; 2)铺贴防水卷材前,清扫应干净、干燥,沥青改性类防水卷材、 三元乙丙橡胶卷材等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 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基层处理剂应与卷 材及其粘结材料的材性相容,喷涂或刷涂应均匀一致,不应 露底,表面干燥后方可铺贴卷材: 3)不同品种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 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搭接缝应粘(焊)结牢 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4)侧墙柔性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粘结牢固,结合紧密, 厚度均匀一致,防止防水层粘贴不牢、开口; 5)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 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 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 互垂直铺贴;卷材间拼接应使用与卷材相容、满足防水性能 及拼接强度要求的材料作为粘结介质; 6)卷材防水层上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 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7)有机防水涂料基面应干燥,不应有气孔、凹百不平、蜂窝麻 面等缺陷;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结剂或潮湿 界面隔离剂。无机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应充分润湿,但不 得有明水; 8)防水涂料的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不得漏刷漏涂: 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 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 30mm~50mm。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
9)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的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接涂前应 将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 10)防水涂料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增 涂,宽度不小于500mm; 11)有机防水涂料上的保护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 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4.2.3屋面柔性防水渗漏防控应符
1)屋面防水设计应包括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厚度、规格及其主 要性能;防水层应选用耐候性好、拉伸强度高的防水材料, 低温柔性应与当地历年最低气温相适应;防水材料应具有相 容性; 2)屋面构造的各层次如找平层、找坡层、隔汽层(含排汽构造)、 保温隔热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的技术参数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不应采 用防水卷材设于保温层下的倒置式防水:卷材或涂膜防水层 上应设置保护层:在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应 设置隔离层; 3)防水层距屋面最终完成面最高点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檐沟、天沟与屋面交接处、屋面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以及水 落口、伸出屋面管道根部等部位,应设置卷材或涂膜附加层: 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伸入水落口 杯内不应小于50mm,伸入瓦屋面宽度不应小于500mm;屋 面找平层分格缝等部位,宜设置卷材空铺附加层,其空铺宽 度不宜小于100mm; 4)屋面应分区设置排水设施,分区面积应根据不同地区最大降 雨量确定,排水路线应简捷,排水应通畅;采用重力式排水 时,屋面每个汇水面积内,雨水排水立管不应少于2根; 5)女儿墙应设置混凝土或金属制品压顶;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
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作滴水处理;水落口周围直径 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 6)檐口、檐沟外侧下端及女儿墙压顶内侧下端等部位均应作滴 水处理,滴水槽宽度和深度不宜小于10mm; 7)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 坡;通风道等出屋面构件与屋面的交接处,应在迎水面中部 抹出分水线,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屋面水平出入口泛水 处应增设附加层和护墙; 8)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 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作密封处理;在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 防水层下应增设卷材附加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 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9)防水层保护层不宜采用水泥砂浆;保护层采用细石混凝土时, 厚度不应小于40mm,强度应不低于C20,表面应抹平压光, 并应设分格缝,其纵横间距不应大于3m,分格缝宽度宜为 10mm~20mm,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管道、风道、设施基 础侧壁泛水卷材外侧宜设细石混凝土保护墩台; 10)出屋面的管道、风道、烟道、设备基础等的保温层应位于 隔汽层和防水层间,保温层应粘结牢牵固,表面做好胶浆保护, 外侧卷材宜采用自粘卷材或冷粘卷材满粘:屋面排汽孔应作 防水处理并开口向下,防止雨水侵入。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彼此连接时应具有相容性;屋面 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 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标准的 要求; 2)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内嵌填混凝土前应清理十净,保持湿润; 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填缝高度宜低于板面10mm~20mm, 且应振捣密实和浇水养护,缝内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钢筋
防裂钢筋等; 3)找平层和找坡层的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要求,并应做到 计量准确和机械搅拌:排水找坡方向和坡度符合要求; 4)找坡材料应分层铺设压实,表面宜平整和粗糙,并应适时浇 水养护。找平层应在水泥初凝前压实抹平,终凝前二次压光, 并应及时取出分隔条。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 5)板状材料保温层应分层铺设、错缝拼接,板间缝隙应采用同 类材料嵌填密实: 6)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时,应先对喷涂试块进行材料性能检 测:喷嘴与施工基面的间距由试验确定,配比应准确计量; 7)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的干密度和抗压强度进行配合比设计 拌制时应计量准确,并搅拌均匀: 8)改性沥青密封材料采用冷嵌法施工时,宜分次将密封材料嵌 填在缝内,并应防止裹入空气;采用热灌法施工时,应由下 上进行,并宜减少接头。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应按 不同材料要求严格控制; 9)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的单组分密封材料可直接使用,多组分 密封材料应根据规定的比例准确计量,并应拌合均匀;每次 拌合量、拌合时间和拌合温度,应按所用密封材料的要求严 格控制。嵌填时应根据接缝的宽度选用口径合适的挤出嘴, 应均匀挤出密封材料嵌填,并应由底部逐渐充满整个接缝。 密封材料嵌填后,应在密封材料表干前用腻子刀嵌填修整: 10)改性沥青密封材料采用冷嵌法施工时,宜分次将密封材料 嵌填在缝内,并应防止裹入空气;采用热灌法施工时,应由 下向上进行,并宜减少接头。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应 按不同材料要求严格控制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层的基层应坚实、平整、清洁,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 或45°坡角,突出屋面的管道、支架根部等应堵实和固定:
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设置加强层,加 强层宽度不应小于250mm; 2)卷材防水层铺贴应先细部构造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向 上铺贴: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上下 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立面或大坡面铺贴卷材时,应采 用满粘法,并宜减少卷材短边搭接: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 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 3)卷材搭接缝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的规定;叠层铺贴的各层卷材在大沟与屋面的交接 处应采用义接法搭接,搭接缝应错开,搭接缝宜留在屋面与 天沟侧面,不宜留在沟底: 4)卷材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应采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 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 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突出屋面的结构物处,应采用 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泛水不小 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 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5)涂膜防水层应先细部处理,再大面积涂布;屋面转角及立面 的涂膜应薄涂多遍,不得流尚和堆积:防水涂料应多遍均 涂布,涂膜总厚度应符合要求; 6)涂抹间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宜边涂布边铺胎体;胎体应铺 贴平整,排除气泡,并应与涂料粘结牢固。胎体上涂布涂料 时,应使涂料浸透胎体,并应覆盖完全,不得有胎体外露 最上面的涂膜厚度不应小于1.0mm; 7)屋面防水构造层次应找坡止确; 8)排汽道应与保温层连通;纵横排汽道交叉处设置排气管,宜 固定在结构上,管壁四周应打孔与保温层、排气道连通,并 应防水处理;排汽道及排气孔不应堵塞。当采用倒到置式屋面 保温层时,可不设置排气道,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
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 9)隔汽层应沿墙面向上连续铺设,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小于 150mm;当采用卷材隔汽时,卷材宜空铺,搭接缝应满粘, 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0mm;当采用涂膜隔汽时,涂刷应均匀, 涂层不得有堆积、起泡和露底现象。穿过隔汽层的管道周边 应密封处理; 10)屋面保温层保温材料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板状材料保温层十铺时应紧靠基层表面并应铺平垫稳;粘 结法时的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相容:机械固定法时应固定在 结构层上;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时,发泡应厚度均匀、分 遍喷涂,每遍喷涂厚度不宜大于15mm;现浇泡沫混凝土保 温层应采取低压泵送、分层浇筑;分层厚度不宜超过200mm 厚,终凝后保湿养护不得少于7d; 12)隔离层的施工应在防水层雨后观察、淋水或蓄水试验合格 后进行;保护层表面应抹平压光,不得有裂缝、脱皮、麻面、 起砂等缺陷; 13)保护层及其保护层与女儿墙(或山墙)、管道、天沟、檐沟 的交接处应设置分隔缝。分缝留置应根据不同材料和分格间 距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规定;缝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14)接缝密封嵌入的背衬材料与接缝壁间不得留有空隙;接缝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宜涂刷基层处理剂,涂刷应均匀,不得
1)女儿墙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水落口周围直径 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 2)檐口、檐沟外侧下端及女儿墙压顶内侧下端等部位均应作滴 水处理,滴水槽宽度和深度不宜小于10mm:
3)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 坡;通风道等出屋面构件与屋面的交接处,应在迎水面中部 抹出分水线,并应高出两侧各30mm;屋面水平出入口泛水 处应增设附加层和护墙; 4)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 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作密封处理:在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 防水层下应增设卷材附加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 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2材料应符合本规范4.2.3条的规定。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及涂膜防水屋面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收 头处应采用金属压条钊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涂膜防水屋 面檐口的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卷材防水屋面 与涂膜防水屋面檐口下端应做鹰嘴和滴水槽; 2)卷材与涂膜防水屋面的檐沟和天沟的防水层下应增设宽度不 应小于250mm附加层:防水层和附加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 侧顶部;卷材宜顺檐沟、天沟方向铺贴,搭接缝应顺流水方 向,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 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3)女儿墙和山墙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 端应作滴水。女儿墙与山墙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在平面和立 面增设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的附加层。涂膜收头应用防 水涂料多遍涂刷。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泛水上部的墙 体应做防水处理; 4)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防水层下 应增设涂膜附加层;水落口防水层和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 不应小于50mm,并应粘结牢固; 5)变形缝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 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
顶部; 6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 管道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在平面和立面增设宽度均不应小于 250mm附加层,卷材收头应用金属箍紧固和密封材料封严,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7)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 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作密封处理,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防 水层下应增设卷材附加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 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基座适当向外找坡排水。
4.3.1砌体结构裂缝防控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设计时,应选用强度高、干缩小、碳化系数大,有利于 裂缝控制的墙体材料: 2)建造在软土或有软弱下卧层地基上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应 选择整体性好的基础,在基础面沿级纵、横向内外墙布置具 有足够刚度的贯通钢筋混凝土地梁; 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在墙体中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 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引起应力集中、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 处;伸缩缝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 的规定; 4)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顶层墙体应加强屋面保温,屋面保温层应 覆盖全部檐口;顶层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Mb10、Ms10);在建筑物的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应 采取增强抵抗温度应力或释放温度应变的构造措施:现浇钢 筋混凝土檐口应每隔9m设置分隔缝,并用柔性嵌缝材料填 实; 5)外墙窗台板下,应设置现浇混凝土配筋带,其中顶层和底层
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向钢筋不少于4根直径10mmm, 箍筋直径6mm间距200mm,其它层高度不小于60mm,纵 向配筋不宜少于3根直径8mm,现浇混凝土配筋带混凝土强 度等级不应小于C2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门窗洞口, 其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应配置钢筋并用灌孔混凝土灌芯, 钢筋应在基础梁或楼层圈梁中锚固:墙长大于8m的非烧结 块材框架填充墙,应设置控制缝或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其间距不应大于4m;承重墙体局部开洞处及不利墙垛部位应 采取加强措施: 6)顶层屋面板下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并沿内外墙拉通, 房屋两端圈梁下的墙体内宜设置水平钢筋:每层墙体有门窗 等洞口时,在过梁上的水平灰缝内设置2~3道焊接钢筋网片 或2根直径6mm钢筋,焊接钢筋网片或钢筋应伸入洞口两 端墙内不小于600mm; 7)屋面女儿墙不应采用轻质砌块砌筑;当采用砌体结构时,应 设置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4m,构造柱应伸至女儿墙 顶并与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整浇在一起,压顶厚度不少于 120mm; 8)房屋两端和底层第一、第二开间门窗洞处,在门窗洞口两边 墙体的水平灰缝中,设置长度不小于900mm、竖向间距为 400mm的2根直径4mm的焊接钢筋网片。在混凝土砌块房 屋门窗洞口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设置直径不小于12mm的 竖向钢筋,竖向钢筋应在楼层圈梁或基础内锚固,孔洞用不 低于C20混凝土灌实: 9)当墙长大于5m时,应在每层墙高度中部设置2~3道焊接钢 筋网片或3根直径6mm的通长水平钢筋,竖向间距为500mm 10)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沿竖向每隔400mm~500mm 设拉结钢筋,其数量为每120mm墙厚不少于1根直径6mm 的钢筋:或采用焊接钢筋网片,埋入长度从墙的转角或交接
处算起,对实心砖墙每边不小于500mm,对多孔砖墙和砌块 墙不小于700mm; 11)顶层圈梁、卧梁高度不宜超过300mm。有条件时(防水及建 筑节点处理较好)宜在顶屋盖和墙体间设置水平滑动层。列 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不应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 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应大于300mm; 12)砌体填充墙,墙长大于5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 过8m或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 4m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 土水平系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 13)砌体结构的洞口宽度大于2.1m时,两边应设置构造柱。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混凝土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混凝土多孔砖、轻骨料混凝 土砌块等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2)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养护 龄期不得少于40d,蒸压养护时龄期不得少于28d:砌块砌筑 必须满足相对含水率要求; 3)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 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受不利环境影响或水泥出广超过3个 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 验结果使用; 5)砌筑砂浆用砂宜选用过筛中砂,毛石砌体宜选用粗砂: 6)种植锚固筋的胶粘剂,应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胶粘 剂、改性乙烯基醋类胶粘剂或改性氨基甲酸醋胶粘剂,其基 本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 技术规范》GB50728的规定。种植锚固件的胶粘剂,其填 料应在工厂制胶时添加,不得在施工现场掺入: 7)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砂浆(或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8)干混砂浆及其他专用砂浆储存期不应超过3个月:超过3个 月的十混砂浆在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湿拌砂浆、 千混砂浆及其他专用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厂方提供的说明书 确定; 9)现场搅拌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 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 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其缓凝时间的试验 结果确定。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格控制砌筑时块体材料的含水率: 2)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性浇筑完成: 3)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后再抹灰,不宜少于30d: 4)施工洞、脚手眼等洞口补砌时,应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 胶水湿润并填实砂浆。外墙等防水墙面的洞口应采用防水微 膨胀砂浆分次堵砌; 5)严禁在墙体上交义理设管线和开凿水平槽。竖向槽必须在砂 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用机械开凿,且再抹灰前加贴抗裂网 等抗裂材料; 6)承重结构每次砌筑高度不应大于1.5m。应待前次砌筑砂浆终 凝后再继续砌筑,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并应采取严格 的防风、防雨措施: 7)墙上预留通道洞口的封堵应严格按照砌筑工艺标准施工。 砌筑砂浆强度低、灰缝不饱满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混凝土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混凝土多孔砖、轻骨料混凝 土砌块等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2)专用砌筑砂浆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 定,应采用中砂,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b5.0,稠度应为 m~80mm, 分层度应为10mm~30mm。
1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混凝土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混凝土多孔砖、轻骨料混凝 土砌块等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2)专用砌筑砂浆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 的规定,应采用中砂,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b5.0,稠度应为 70mm~80mm,分层度应为 10mm~30mm。
2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筑工艺应符合本规范6.3节的规定; 2)砌筑时砌块的含水率应符合要求: 3)施工洞、脚手眼等补砌应符合本规范6.3.1条第8款规定; 4)砌块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4.3.3构造柱、圈梁质量缺陷防控符合下列规定: 1构造柱位置的砌体应设马牙槎; 2 构造柱的混凝土应分层振捣,浇筑高度大于2m时,应设置 溜槽; 3构造柱的竖向钢筋采用HPB300时,末端应作弯钩,接头可 以采用绑扎,其搭接长度为35d,同一连接区段内钢筋搭接接头面积 百分率不宜大于50%,并在搭接处箍筋加密,间距不得大于100mm; 4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构造柱主筋位移; 5楼梯梁处的构造柱的竖向钢筋应在梯梁主筋的外侧通过,在 孩段箍筋应加密; 6圈梁应交圈,如不交圈应作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倍 圈梁间距,且不得少于1000mm; 7圈梁在转角处及交义处,应设构造斜向钢筋。在角部(或交 叉处)不得设钢筋端头,不得预制直插安装。
1楼板裂缝防控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阳台挑出长度L≥1.5m时,应采用梁式结构。当阳台挑出 长度L<1.5m且需采用悬挑板时,其根部板厚不小于L/10, 且不小于120mm,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与悬挑板 相邻的室内房间楼板厚度不宜小于悬挑板根部厚度: 2)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大开洞削弱等易引起应力集中处, 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并应在板
4.4.1楼板裂缝防控应符合以
2材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宜优先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应对 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批次、出厂日期和进场的数量等进行 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 验; 2)砂应采用中、粗砂,砂、石含泥量符合标准要求; 3)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粗骨料的用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4)预拌混凝土质量指标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时,应随时 测定混凝土的珊落度,当势落度指标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混凝土泵送管道发生堵塞时,不得用加水的方法解决; 5)后浇带浇筑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施工应付合下列规定: 1)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板(简 支、连续板)底层钢筋保护层应用细石混凝土垫块或塑料支 卡,纵横间距不大于1.0m。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通长钢 筋马凳,距支座200mm,再按间距不大于500mm设置,马 凳主筋不小于16; 2)现浇板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揭,排除泌水。在混凝土初凝前 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抹: 3)楼板、屋面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搭设可靠的施工平台、走道: 施工中应派专人检查钢筋,确保钢筋位置符合要求; 4)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对混凝加以覆盖和保湿养护,养 护时间根据所用水泥品种确定; 5)楼板内敷设电线管宜避免交叉,必须交时宜采用接线盒形 式。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交错叠放。必要时,宜在管线 处增设钢丝网等加强措施。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 金属导管; 6)施工缝的留置应符合本标准6.8.1条规定。对按规定留置的 施工缝应加强振捣,并避免过振,保证混凝土紧密结合: 7)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 案执行。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大于60d后再施工; 后浇带浇筑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8)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备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混凝 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载或安装模板 及支架。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否则不得拆模。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堆放材料超过模板 设计荷载以及施工对楼板产生冲击荷载,当梁、板跨度大于 或等于4m时,模板中间应起拱。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 为全跨度的0.1%~0.3%; 9)悬挑板钢筋保护层厚度超差防控:悬挑板负弯矩钢筋下应设
置间距不大于500mm、直径不小于Φ16的通长钢筋马凳,第 一道马凳距支座200mm; 10)钢筋不得直接堆放在地上,场地四周要有排水措施,堆放 期尽量缩短。淡黄色轻微浮锈不必处理。红褐色锈斑的清 除可用手工钢刷清除。对后浇带、施工缝等部位预留钢筋 长搁置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必须对预留钢筋进行防锈 保护处理(在钢筋表面涂刷水泥浆)。 悬挑板钢筋保护层厚度超差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板负弯矩钢筋下应设置间距不大于500mm、直径不小于 的通长钢筋马凳;
1悬挑板负弯矩钢筋下应设置间距不大于500mm、直径不小于 Φ16的通长钢筋马凳; 2第一道马凳距支座不大于200mm。
首层地面下沉、塌陷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遇软弱土或有机质土时应换土回填或采用架空地板代替室 内填土; 2)利用经分层压实的压实填土作地基的地面工程,应根据地面 构造、荷载状况、填料性能、现场条件提出压实填土的设计 质量要求; 3)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得小于80mm,不宜小于100mm,并应配 置HPB300钢筋直径6mm及以上双向钢筋网片,钢筋间距 不应大于200mm,强度不应低于C15,宜为C20。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垫层下的填土应选用砂土、粉土、黏性土及其他有效填 料,不得使用过湿土、淤泥、腐殖土、冻土、膨胀土及有机 物含量大于5%的土。填料的质量和施工要求,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的有关规定:
2)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应对型 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对重要材料或产品应抽样复验。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应铺设在均匀密实的基土上。土层结构被挠动的基土应 进行换填,并予以压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进行回填;填土前,应清除沟槽 内积水和杂物; 3)回填应按要求进行击实试验,压实系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4; 4)当垫层、找平层、填充层内理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 予以稳固; 5)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保温、隔热、防潮等工程完工后 应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后,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 工; 6)铺设找平层前,当其下一层有松散填充料时,应予铺平振实 楼地面面层起砂、空鼓、裂缝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为水泥砂浆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 不应小于M15,面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2)混凝土面层或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底 层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兼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其厚度 不应小于80mm;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垫层及 面层宜分仓浇注或留缝; 2厨良 卫生恒湿源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为水泥砂浆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 不应小于M15,面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2)混凝土面层或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底 层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兼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其厚度 不应小于80mm;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垫层及 面层宜分仓浇注或留缝; 3)厨房、卫生间混凝土找坡层最薄处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砂浆找坡层最薄处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找平层兼找坡层 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20的细石混凝土;需设填充层铺设 管道时,宜与找坡层合并,填充材料宜选用轻骨料混凝土。 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地面: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 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用,砂应采用中、粗砂; 2)混凝土地面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 度的2/3,含泥量不得大于1%。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铺设整体面层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凿毛或涂 刷界面剂; 3)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阶梯形,每层接槎处的水平 距离应错开0.5m~1.0m。接槎处不应设在地面荷载较大的部 位; 4)绝热层与地面面层之间应设有细石混凝土结合层,构造做法 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细石混凝土结 合层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层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 200mm×200mm的HPB3006钢筋网片; 6)绝热层的材料不应采用松散型材料或抹灰浆料; 7)地面面层施工后应进行养护,养护不得少于7d。抗压强度达 到5MPa后,方可上人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 可正常使用; 8)面层抹平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水泥地面的压光一般不应少于两遍,分遍压实: 9)建筑地面设有变形缝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过门、沉降缝、 分格缝、梁上等部位宜嵌双玻璃条分格;建筑地面的沉降缝、 伸缝、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目应贯 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 10)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充许 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进行处理。 3励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地而漆漏防控应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文 1)厕浴简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地面应 采用现浇混凝土;地漏四周及地面与墙、柱连接处的防水隔 离层,应增加层数或局部采取加强措施。当卫生间采用地面 辐射供暖时,地面应做两层防水隔离层:卫生间过门处应设 置止水墙,防水隔离层应沿止水墙上翻:加热管穿止水墙处 应采取隔离措施; 2)楼板周边地面除门洞外,应做强度等级不小于C20,高出地 面最终完成面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边:防水层在墙、 柱交接处翻起高度不应小于300mm;楼、地面的防水层在门 口处应水平延展,且向外延展的长度不应小于500mm,向两 侧延展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3)卫生间及有排水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房间楼、地面20mm 或做挡水门槛;当需进行无障碍设计时,应低于相邻房间面 层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高低交界处的楼板面层钢筋应 采用分离式设计,以保证浇筑混凝时楼(地)面标高差。 地面应向地漏找坡,坡度不应小于1%。装饰层宜采用不透 水材料和构造,主要排水坡度应为0.5%~1.0%; 4)穿越楼板的管道应设置防水套管,高度应高出装饰层完成面 20mm~50mm;套管与管道间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压实: 地漏、大便器、排水立管等穿越楼板的管道根部应用密封材 料嵌填压实:水平管道在下降楼板上采用同层排水措施时, 下沉板及侧壁、楼面应做双层防水设防。对降板后可能出现 的管道渗水,应有密闭措施
1)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材料品种、规格、 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卷材防水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 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现浇混凝土板应一次浇筑完不应 留置施工缝; 2)上下水管道等预留洞口坐标位置应正确。凡穿越楼地面的管 道,应安装高出地面装饰层20mm~50mm的套管,其根部应 预留20mm×20mm的凹槽,槽内以及穿管与套管之间的缝 隙用弹塑性密封防水材料嵌填密实:套管应在土建主体施工 时进行配合预埋。暗埋管道在找平层或管槽内的管材,中途 不得有连接配件。暗敷管道位置应有临时标识; 3)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凿毛处理、涂 刷加胶水泥浆做粘接层。洞口填塞分两次浇筑,先用掺入抗 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 混凝土凝固后进行2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聚合物水泥 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管周进行24h蓄水试验,不渗 不漏后再做防水层; 4)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十净,阴角处做成小圆 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5)铺设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防油渗材料 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靠近柱、墙处,应高出 面层200mm~300mm或按设计要求铺涂。阴阳角和管道穿过 楼板满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防油渗隔离层: 6)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10mm。初装饰地面,应预留出 二次装饰量: 7)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最浅处不 小于10mm,不渗不漏为合格。
1)混凝土填充式辐射地面供暖的加热管应铺设在细石混凝土或 C15细石混凝土填充层内,填充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填
充层内应配双层钢筋直径3mm,间距为50mm的镀锌低碳钢 丝网片,镀锌钢丝网片中间为散热管: 2)混凝土填充式辐射地面供暖的绝热层宜选用挤塑聚苯板(XPS 等有足够承载能力的材料: 3)地面辐射供暖填充层、面层应设置伸缩缝;填充层伸缩缝可 采用PE板条;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m,不宜大于3m;填充 层与墙、柱交界处应设伸缩缝。 2地面辐射供暖的整体面层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等材 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将杂物、灰渣清除十净。过门、 沉降缝、分隔缝处宜嵌玻璃条分格: 2)细石混凝土接近初凝时,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抹压后保湿 养护14d以上; 3)填充层施工时,应防止盘管上浮; 4)施工时不宜与其他工种交义施工作业,所有地面留洞应在填 充层施工前完成; 5)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在低于0℃的环境下施工时 现场应采取升温措施: 6)填充层伸缩缝设置应与加热供冷管的安装同步或在填充层施 工前进行,当地面面积超过30m2或边长超过6m时,应按不 大于6m间距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宽度不应小于8mm伸缩 缝宜采用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板,或预设木板条待填充层 施工完毕后取出,缝槽内满填弹性膨胀膏;伸缩缝宜从绝热 层的上边缘做到填充层的上边缘;伸缩缝应有效固定,泡沫 塑料板也可在铺设辐射面绝热层时挤入绝热层中。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文件应对砂浆的品种、性能、分层抹灰厚度等提出要求, 宜采用薄层抹灰; 2)轻质隔墙与顶棚交接处、不同材质墙体交界处、隔墙板拼装 墙体的饰面层应铺设玻璃纤维网布,并明确相应技术指标; 3)水泥砂浆不得设置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设置在 水泥砂浆层上。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各种砂浆 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预拌(专用)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 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搅拌: 2)抹灰用的石灰膏不应含有未熟化颗粒和其他杂质,常温下的 熟化时间不应少于15d,也不应大于30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 粉熟化期不应少于3d; 3)抹灰用的砂宜采用中砂,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3%,不得含 有泥块、草根、树叶等杂质,使用前应过筛。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抹灰工程应在结构封顶后进行,且承重墙体的搁置时间不宜 少于45d,内隔墙和框架填充墙的搁置时间不宜少于30d。抹 灰工程施工前,应对墙面存在的缺陷予以处理;非烧结块材 墙体抹灰宜在墙体砌筑完成45d后进行; 2)主体施工时,应控制墙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符合要求:砌筑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铺灰器具:框架填充 墙顶处预留的间隙宜在墙体砌筑15d后封堵; 3)非烧结块材砌体房屋的墙体应根据块体材料类型在窗肚墙水 平灰缝内设置一定量钢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门窗 洞口,其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应配置钢筋并用灌孔混凝土 灌芯,钢筋应在基础梁或楼层圈梁中锚固;墙长大于8m的非 烧结块材框架填充墙,应设置控制缝或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
柱,其间距不应大于4m;承重墙体局部开洞处及不利墙垛部 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4)抹灰工程必须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 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必须 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 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5)墙内安装各种箱柜,其背面露明部分应加钉钢丝网,与界面 处墙面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抹灰前涂刷一层聚合物水 泥浆或界面剂: 6)墙面抹灰层的施工操作,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 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或进行界面处理;抹灰完成 后,养护不少于7d。预拌砂浆或十粉砂浆的抹灰应按产品说 明书及相关标准执行: 7)墙面涂层裂缝防控,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 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溶 剂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 在用乳液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 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找平层应平整、 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找平层的粘结强度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298的规定; 厨房、卫生间墙面的找平层应使用耐水腻子;墙面应选用柔 性较好的面层涂料,底层、面层涂料的收缩循性、坚硬性、膨 胀性应一致。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溶 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 8)顶棚裂缝、空鼓、脱落的防控,顶棚平整度好且无外露钢筋 或铁丝时,宜做免抹灰直接刮腻子顶棚(厨房、卫生间等湿 度较大的房间不宜采用)。刮腻子前应先清理十净板底污物, 并先刮1至2遍聚合物青水泥腻子,再刮聚合物白水泥腻子。 每遍厚度不应大于0.5mm,总厚度不宜大于2mm:抹灰顶棚的
混凝土基层应进行刮糙处理;混凝土基层的刮糙层宜采用 1:3聚合物水泥砂浆,面层宜采用掺有抗裂纤维的1:1:6混 合砂浆;混凝土基层涂刷界面剂处理和抹灰前,应清除干净 基层污物,喷水湿润(面干内潮)。 2门窗变形、渗漏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图中应有完整的门窗设计说明,明确外门、窗(包括封 闭阳台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气密性等要求,标 明门窗的开启方向、玻璃厚度和层数以及中空玻璃的空气层 厚度、分格尺寸、隔条和密封条材质、节点构造详图等。窗 框与窗扇间宜采用三级密封;当采用附框法与墙体连接时, 附框与窗框连接处应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水密封措施: 2)由单樟窗拼接而成的组合塑料窗,拼接处应考虑窗的伸缩变 位;拼樟料与窗框连接处应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水密封措施; 组合门窗洞口应在拼橙料的对应位置设置拼橙料连接件或预 留洞: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墙洞口应在门窗框与墙体的连 接部位设置预理件; 3)塑料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内衬增强型钢的惯性矩应满足受力要 求,且最小壁厚不应小于1.5mm;隔热金属型材壁厚不得小 于1.4mm; 4)五金件的型号、规格和性能应与门窗相匹配,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窗五金件通用要求》GB/T32233的规定, 合页(铰链)、传动机构、执手、撑挡应采用压铸铝合金、不 锈钢等材质; 5)在外门、窗的框、扇下横边应设置排水孔:排水孔宜加盖排 水孔帽;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应采用发泡聚氨酯填充 或压入防水膨胀密封条、内置膨胀密封条等防水密封措施; 外墙防护层与门窗框间应预留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在带列 墙外保温层的洞口安装门窗时,宜安装室外披水窗台板,且
不刮锁点为宜; 3)外窗窗框、扇应设排水孔及气压平衡孔。抹灰时,灰口或苯 板四周应压住窗框10mm左右,但不得遮盖排水口; 4)使用角部铰链的窗扇在出)前应做好密封处理; 5)门窗安装时,先固定上框的一个点,然后调整门窗的水平度 垂直度和直角度,并用木楔临时固定,消除门窗安装不垂直、 翘曲、标高不一致的现象; 6)门窗安装应采用热镀锌钢片连接固定,热镀锌钢片厚度不小 于1.5mm,固定点从距离转角180mm(铝合金窗角部的距离不 应大于150mm处)开始设置,中间间距不大于500mm。严禁 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 禁用射钉固定: 7)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应采用发泡聚氨酯填充,发泡 胶填充应均匀、密实。发泡胶成型后不宜切割; 8)「门窗框周边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 光滑、顺直、无裂纹; 9)组合料及阳台转角处缝隙应做密封处理; 10)应设置窗眉或滴水檐,窗台应设置向外侧的坡度,并不得 超过排水口; 11)玻璃安装时,必须按规定使用承重垫块和定位垫块。垫按 位置应符合要求,窗扇上的玻璃承重垫块必须起到承担玻 璃重量的作用; 12)安装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规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进行现场气密性实体检验
4.7.1给排水及供暖管道渗漏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7.1给排水及供暖管道渗漏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4.7给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给排水及供暖管道渗漏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给水、热水及供暖系统所采用的明敷和非直埋敷设管道
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明确伸缩补偿装置和支承结构的型式、设置数量和座标位 置及补偿量; 2)供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应注明管材、管件的温度特性参 数、连接方式及规格: 3)供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必须明确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 排水系统应明确试验类别: 4)供暖系统的供回水干管宜选用钢管等金属材料; 5)热水供应系统宜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或塑料金属复合管: 6)供暖系统管道采用补偿器补偿管道膨胀量时,补偿器两侧的 固定支架应设置在与补偿器热伸长的同一轴线上: 7)室内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8)室内地下排水管安装,应给出防止管道下沉的作法,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排水及采暖管道的管材、管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 的规格、品牌、生产日期等内容与进场实物上的标注必须 致; 2)低温热辐射加热管应具有出厂标识、产品合格证、检验报 告,并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 3)管材、管件进场后,应按照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其外观、管 径、壁厚、配合公差进行现场检验。塑料排水管道与室外塑 料雨水管道用材区别检香、验收,同时按照同品牌、同批次 不少于2个规格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同品牌、同批次进场的阀门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能进行抽 样检验,抽样数量为同批次进场总数的10%,且每一个批次 不少于1个。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管道系统施工时,应复核冷、热水管道的压力等级和类 别。不同种类的塑料管道不得混装,安装时,管道标记应朝 向易观察的方向:
2)引入室内的理地管其覆土深度,室外埋深不得小于当地标准 冻深的要求,室内理深不得小于500mm。埋地给水塑料管、 复合管管道和排水塑料管应铺设在100mm~150mm厚的砂士 垫层上,严谨铺设在冻土、松土和碎砖、石等坚硬物体上。 管沟开挖应平整,管沟回填应采用砂子或粒径不大于12mm 的细土回填; 3)给排水管道穿越基础预留洞时,给水引入管管顶上部净空不 小于100mm,排水排出管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150mm;穿 过墙壁和楼板时,宜采用同材料的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 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 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地面相 平。穿过楼板的套管和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 且应密封,断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4)塑料给水管道在室内宜暗设。明设时立管应布置在不宜受撞 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在管外加保护措施。给水管道暗设 时,应在墙表面或地表面上标明暗管的位置和走向。同时, 管道固定应牢固且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或可能受 重物压坏处;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支管的外径不 宜大于25mm;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管管材宜采 用塑料、金属与塑料复合管材或耐腐蚀的金属管材。管道保 护层宜采用不小于墙体强度的材料填补密实,管道保护层厚 度不得小于1mm: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管材,不得采 用可拆卸的连接方式。低温热辐射采暖系统中理埋于填充层内 的加热管不应有接头; 5)对管道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热镀锌钢管应采用 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作 防腐处理。当管径大于100mm的热镀锌钢管应采用丝接法 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焊接钢管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 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32mm,采用焊接:
5)用于给水管道热熔连接的工艺参数(熔接温度、熔接时间)、 施工方法及施工环境条件应能够满足管道工艺特性的要求; 7)给水管道不宜穿越变形缝。管道在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 及沉降缝时,管道系统应在结构缝处应采用柔性连接:管道 或保温层的外壳上、下部均应留有不小于150mm可位移的 净空:在位移方向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水平补偿装置: )给水承插塑料管采用粘接接口时,粘接剂应符合产品标准规 定,目涂抹均匀、适量、无漏涂,承插深度符合试插标记, 环缝均匀,粘接牢固: 10)复合管采用专用卡套式铜制管件连接时,应符合产品装配 工艺。其连接管口内壁有坡口,锁紧螺母紧固后,橡皮环 与管壁结合均匀、紧密,且无延位或金等缺陷; 11)室内给水管道上的各种阀门,宜装设在便于检修和操作的 位置; 12)水平和垂直敷设的塑料管道伸缩节的设置位置、型式和数 量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顶层塑料排水立管必 须安装伸缩节,管道出屋面部位应设固定支架。塑料排水 管伸缩节预留间隙可控制为夏季5mm~10mm,冬季 15mm~20mm; 13)塑料排水立管地下转弯处,应采用两个45°弯头,禁止使用 90°弯头; 14)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排水支 管严禁平坡和倒坡: 15)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必须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 统和设备应在隐蔽前做必须做灌水试验并合格,灌水高度 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16)各种金属管道及管件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好防腐处理后,再 进行安装。 排水系统水封破坏一返味一排水不畅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和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 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存水弯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 不应小于50mm; 2)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地漏型号及规格、位置标高。卫生间地 漏位置宜尽量靠浴盆和洗脸盆,并远离墙面500mm以上设 置;洗衣机地漏应采用防干和溢流的专用地漏。 2地漏和管道S弯、P弯等起水封作用的管道配件,必须满足 产品标准要求。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漏水封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优先采用 管道水封并禁止在一个排水点上设置2个或2个以上的水封 装置。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排水管设存水弯。洗 面盆排水管水封宜设置在本楼层内; 2)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严禁封闭透气口; 3)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低于排水地面 5mm~10mm。地漏周边地面应以1%的坡度坡向地漏,且地 漏周边应防水严密,不得渗漏; 4)室内排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做通球试验。排水主立管及水 平干管管道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5)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和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满水后各 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时,给排水管道畅通; 6)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污水管道连接; 7)卫生器具的排水出口与底部排水管承口的连接必须严密不漏 8)卫生器具的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接口严密,且后启闭灵活; 9)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要善 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结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 防渗、防漏措施。 供暖系统运行效果差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水供暖系统宜采用共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形式,分户独立 系统入户装置应包括供回水锁闭调节阀、户用热计量装置, 设置表前应设过滤器,共用立管和分户独立系统入户装置应 设在公共部位便于调控; 2)散热器供暖系统,供水温度不应高于80℃,供回水温差宜按 25℃选择,且不宜小于20℃。散热器宜明装,散热器外表面 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3)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户(楼)内的供水温度不应高于55℃ 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每户分水器的进水管上应设置 水过滤器,宜按主要房间划分供暖环路; 4)分室控温的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室温控制器宜设在被控温的 房间或区域内;自动控制阀宜采用热电式控制阀或自力式恒 温控制阀; 5分室控温的散热器供暖系统,单管系统应在每组散热器的进水 支管上安装低阻力两通恒温控制阀或三通恒温控制阀:双管 系统应在每组散热器的供水支管上安装高阻力恒温控制阀; 6)分户控温的供暖系统,应在每户的进水支管上,安装电动控 制阀,室温控制器应设在有代表性的房间或区域内。散热器 供暖系统可在每组散热器上设置可调节进入散热器水量的伐 门; 7)供暖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MPa 8)低温热水辐射供暖系统连接在同一个分水器上面的同一管径 的各环路,其加热管的长度应相近,并不宜超过120m; 9)地面上的固定设备和卫生器具下,不应布置地面辐射供暖系 统加热管道,同时要合理确定地板有效散热面积: 10)低温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分、集水器不宜超过六个回路: 11)在户内分水器的总进水管与集水器的总出水管之间宜设置 旁通管,旁通管上应设置阀门:
12)施工图设计时,应进行室内热水供暖系统水力平衡计算, 并应采取措施使设计工况下各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公共 段)的压力损失差额不大于15%;在水力平衡计算时,要 计算水冷却产生的附加压力; 13)供暖热力入口应绘制热力入口详图; 14)住宅小区宜在每栋建筑热力入口处设置供热流量自动控制 装置,并设置信号发射器,通过集控中心采集信息对每栋 楼或某个区域进行流量控制调节: 15)保温绝热材料应明确密度及厚度要求。 2材料应符合本规范4.7.1的规定。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暖系统采用的各类阀门、热工仪表的规格、型号、安装数 量及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必须做水 压试验,并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涂刷非金属性涂料: 3)供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 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室内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对系统进行水冲洗或空气吹扫 必须对除污器、蔬水器,过滤器和系统全部泄水点的排污管 进行清扫; 5)供暖系统冲洗或吹扫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调试, 并进行供暖区域内的温度场测定; 6)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供 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 为3%o,不得小于2%o;气、水逆尚的热水供暖管道和汽、水 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o:散热器支管的坡 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7)铜管铝片对流散热器前后面和两侧罩板的连接应严密不漏风 8)散热器及金属支、卡、托架防腐、涂漆前应除掉散热器、支
卡托架表面的污垢和锈斑。所用油漆和色泽及涂刷遍数,均 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漆膜厚度均匀、附看良好,无脱皮起范 和漏涂;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人员踩踏加热管或发热 电缆; 0)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在低于0℃的环境下施工时 现场应采取升温措施; 1)辐射面应平整、干燥、无杂物、无积灰; 12)在加热管或发热电缆的铺设区内,严禁穿凿、钻孔或进行 射钉作业; 13)加热供冷管的环路布置不宜穿越填充层内的伸缩缝,必须 穿越时,伸缩循缝处应设长度不小于200mm的柔性套管; 14)混凝土填充层施工中,加热管内的水压不应低于0.6MPa。 填充层养护过程中,系统水压不应低于0.4MPa 15)理设于填充层内的加热供冷管及输配管不应有接头。在铺 设过程中管材出现损坏、渗漏等现象时,应当整根更换, 不应拼接使用; 6)辐射供暖供冷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 7)辐射供暖供冷系统首次运行注水前应充分排气。
1)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结合建筑设计,首先确定全年各 李节的自然通风措施,并应作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自然通 风效率,减少机械通风和空调的使用时间。当在大部分时间 内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降温要求时,宜设置机械通风或空气调 节系统,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建筑的自 然通风; 2)设置新风系统时,室外新风宜直接送入卧室、起居室等人员 主要活动区:
3)新风系统设计送风量和排风量宜平衡,并宜对厨房、卫生间 局部排风系统进行就地自然补风或机械补风。进风口处设置 密闭保温阀,其开启应与排烟罩和卫生间排风装置连锁控制: 4)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 机械通风设置条件; 5)当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时,设备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和《转 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 规定的能效等级2级: 6)当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或其他形式集中空调系统时,空调系 统冷源能效和输配系统能效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值; 7)当采用双向换气的新风系统时,宜设置新风热回收装置,并 应具备旁通功能。新风系统设置具备旁通功能的热回收段时, 应采用变速风机; 8)新风热回收装置的选用应进行新风热回收装置的冬季防结露 校核计算。冬季防结露校核计算表明要出现结露或结霜现象 的新风热回收系统应具有有效的防霜冻措施;应具备防冻保 护功能。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的材质、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进口材料 与设备应提供有效的商检合格证明、中文质量证明等文件: 2)通风与空调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新设备, 均应有通过专项技术鉴定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3)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采用不 然材料,其要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 4)风管所用的螺栓、螺母、垫圈和铆针均应采用与管材性能租
配,不会产生电化学腐蚀的材料。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长度宜为150mm~250mm,接缝的缝制 或粘接应牢固、可靠,不应有开裂; 2)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3)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 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 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 4)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需要绝热的复合材料 风管及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处和内部支撑加固处等,应有防热 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外 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风管系统的密性检验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相关 要求; 6)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漏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 设防护罩、安全网或采用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7)空调保温管道在安装前,应预理穿墙、穿楼板的套管,套管 应满足保温层的厚度; 8)风管安装前应清除内外杂物,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 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应合理,不得缩小其有效 截面; 9)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 并应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且不 得渗漏; 10)送排风、防排烟、除尘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严 密性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下道工序
1住宅电气竖并的井壁应是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 竖井并在每层楼应设维护检修门并应开向公共走廊,其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内级。竖井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 烧体作防火分隔。 2楼层间、房间、走道等连通的孔洞应做防火密封隔离,隔离 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闭式母线、电缆桥架、金属线槽、预制分支电缆及矿物 绝缘电缆在穿过楼板、房间、走道处采用防火隔板及防火堵 料隔离; 2)电缆和绝缘电线穿钢管布线时,应在楼层间预理钢管,布 线后两端管口空隙应以防火堵料做密封隔离。 2电缆在竖井内敷设时,不应采用易延燃的外保体; 3竖井大小除应满足布线间隔及端子箱、配电箱布置所必要 尺寸外,宜在箱体前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维护距离,当建筑 平面受限制时,可利用公共通道满足操作、维护距离的要求。 4.8.2防雷、等电位联结,接地保护错误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雷装置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有补偿措施; 2)固定在第二、三类防雷住宅建筑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杨 志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应安装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且夕 露金属导体应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成电气通路: 3)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码 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列 的适当地点设若十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 和作等电位连接用; 4)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理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 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5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
绝缘电缆在穿过楼板、房间、走道处采用防火隔板及防火堵 料隔离; 2)电缆和绝缘电线穿钢管布线时,应在楼层间预理埋钢管,布 线后两端管口空隙应以防火堵料做密封隔离。 2电缆在竖并内敷设时,不应采用易延燃的外保体; 3竖井大小除应满足布线间隔及端子箱、配电箱布置所必要 尺寸外,宜在箱体前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维护距离,当建筑 平面受限制时,可利用公共通道满足操作、维护距离的要求。 4.8.2防雷、等电位联结,接地保护错误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雷装置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有补偿措施; 2)固定在第二、三类防雷住宅建筑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标 志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应安装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且外 露金属导体应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成电气通路: 3)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 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 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 和作等电位连接用; 4)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理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 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5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
4配电箱(柜)材质、装配及施工不符合要求防控应符合下列 :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柜应标注:编号、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 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 案号,(当选用分隔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 相应栏目); 2)配电箱应标注: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标注各元器件 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负荷 名称等(对于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 应提供控制原理图或控制要求。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附件 应齐全,排列应整齐,固定应牢固,密封应良好; 2)端子排应安装宰固,端子应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应隔离 布置,端子规格应与导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用镀锌螺栓连 接,且防松零件齐全:当设计有防火要求时,柜、台、箱的进 出口应做防火封堵,并应封堵严密: 2)可能结泳的地区还应采取防止电缆管内积水结冰的措施。 5电缆、电线敷设不符合要求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负荷、导体截面积在10mm及以下的线路、住宅建筑套 内的电源线应选用铜材质导体; 2)绝缘导体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室内敷设塑料绝缘电线不 应低于0.45kV/0.75kV,电力电缆不应低于0.6kV/1kV; 3)线缆的绝缘类型及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的要求。 2电线、电缆的材质、绝缘及燃烧性能、截面不应低于设计要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敷设不得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 等缺陷; 2)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 箱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部位应有防火或密封措施; 3)导线管内不得存有杂物和积水,导管的管口应装设护线口, 管口应密封。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保温工程的基层墙体为砌体的,应采用20mm厚1:3水泥 砂浆抹灰,满足墙体气密性要求; 2)外保温工程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 位应做防水处理。门窗框与洞口交接处、勒脚部位、、雨棚挑 檐、女儿墙等应进行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关键节点部位应 有详图。穿过外保温系统安装的设备、穿墙管线或支架等应 固定在基层墙体上,并应编制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变形缝 处应采取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3)外保温系统应有起端、终端以及檐口、勒脚处的翻包或包边 处理设计:分格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部位应设置增强玻 璃纤维网布; 4)薄抹灰外保温系统首层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 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mm且不宜大于6mm: 5)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宜采用浅色涂料、饰面砂浆等轻质材料; 不宜采用饰面砖,当采用饰面砖时,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 准制定专项技术方案和验收方法,并应组织专题论证: )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板应采用点框粘法或条 粘法固定在基层墙体上,EPS板与基层墙体的有效粘贴面积 不得小于保温板面积的50%,并宜使用锚栓辅助固定。XPS 板和PUR板或PIR板与基层墙体的有效粘贴面积不得小于保
温板面积的50%。受负风压作用较大的部位宜增加锚栓辅助 固定; 7)岩棉薄抹灰外保温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岩棉薄抹 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T480的规定。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构件、部品等性能出厂质量证明文 件、进场验收记录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按 材料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复验,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可 使用; 2)外保温系统的膨胀聚苯板应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陈化42d或 60℃蒸汽养护5d后,方可上墙使用; 3)外保温系统的抗裂砂浆应采用压折比小于等于3的专用抗裂 砂浆; 4)外墙外保温系统中所采用的玻纤网格布应经耐碱高分子材料 表面涂塑。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外保温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应保证设计厚度: 2)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方案中应明确基层的处理方式、各层构造做法及粘接、 锚固要求,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 3)饰面层施工前应对抹面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抹面层应无脱 层、空鼓和裂缝,并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 工的要求; 4)采用辅助锚栓固定保温板时,锚栓为每平方米4~8个,受负 风压作用较大的部位应增加锚栓数量。锚栓的规格、型号及 进入基层内的有效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行业标准 《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中有关要求; 5)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接强度应进行现场拉拨试验,粘接 面积比应进行剥离试验。当采用后置锚固件固定并且设计或
施工方案对锚固力有具条体要求时应做锚固力现场拉拨试验 6)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墙体时,保温板的安装 应位置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 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 应牢固; 7)设施设备安装、穿墙管线、墙身支架等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 水密封处理; 8)外保温施工前,基层墙面应清理十净,不得有油污、脱模剂 等妨碍粘接的附看物,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粉化、起 皮、爆灰、泛碱等现象,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 平; 9)外保温抗裂保护层采用玻纤网时,应在保温层表面先1~2遍 聚合物砂浆,再铺贴玻纤网,玻纤网宜靠外侧,玻纤网之间 搭接长度为100mm; 10)外墙面的爬架孔洞、对拉螺栓孔洞、脚手架和拉墙杆处孔 洞等,应修补填实; 11)基层表面不宜过于干燥,在粘贴膨胀聚苯板或抹界面砂浆 前应将墙面略微湿润,以有效增强粘结胶浆或界面砂浆与 基层的粘结力; 12)粘贴保温板上下应错缝0.5L(L为板长),墙角处应交错互 锁。门窗洞口四角处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保温板进行套 割,错缝尺寸应符合要求。耐碱玻纤网格布终端翻包且做 增强处理; 13)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 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 施; 14)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保护层和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 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覆 盖具有防水功能的抹面层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15)在粘贴聚苯板前应对基层的表面平整度进行检查,对超过 4mm的部位应进行处理; 16)胶粘剂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配置。 4.9.2墙体结露、霉变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暖期间,外墙保温材料因为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 度充许增量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DB23/1270的规定; 2)外墙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当外墙采用自保温系统或夹芯 保温系统时,热桥部位应采取可靠保温措施: 3)外墙热桥部位及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附属设施构件室内部分的 内表面温度,在室内外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应高于露点 温度不少于2℃; 4)冷凝受潮增量和内表面温度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构造层次应完整,各 材料数据应齐全。 2保温材料的含水率、吸水率应符合设计、工艺及施工方案的 要求。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翻筑时不应存在通缝,砌体的水平和竖缝砂浆应饱满; 2)屋面女儿墙处、外墙侧卫生间地面等处,应严格做好防水; 3)外墙和毗邻不供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墙的侧面,墙 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用节能保温措施; 4)墙体的保温层应形成封闭,不得有漏点。对外墙的热桥部位 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5)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架眼、空洞、外门 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等,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 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6)严禁雨、雪天和5级以上大风大气进行外保温的施工。外墙
外保温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 应低于5℃。夏季应采取措施避免阳光暴晒; 7)外保温工程完工后应对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外墙外保温涂料起皮、脱落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料体系各组成材料应相容,并配套使用,选用的腻子应与 涂料体系相容、性能匹配。用于外保温薄抹灰系统时,耐冻 融性、水蒸气透过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涂料通 用技术要求》JG/T512的规定; 2)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外保温饰面基层使用的腻子,应选择耐冻融、抗裂性能 合格,与涂料有良好相容性的腻子; 2)饰面材料应采用防水、透气性好、弹性高的水溶涂料。 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应经过足够的养护期,常温下应保证14d的养护时间 基层墙体潮湿,含水率大于等于8%,pH值大于等于10时, 不得涂刷涂料; 2)涂饰前,应对基层的平整度、裂缝等质量指标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方可施工; 3)涂饰前,应对基层进行清理,把基层表面的污染物清除十净。 涂饰时,每一道涂料应涂装均匀,后一道涂料应在前一道表 干后进行; 4)涂饰时,气温应在5℃以上,风力不大于5级,并应符合相 关标准要求; 5)应加强对外墙涂饰的检查,不充允许出现漏涂、透底、泛碱、 反锈、咬色、掉粉、起皮、开裂等缺陷,
5.1建设单位管理质量通病防控
5.1.1建设单位应制定确保工程质量所需要的工期和造价,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不得任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应将合理工 期、合理造价列入招标文件: 2对施工单位因防控质量通病而采取的合理技术措施所占用 的工期,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3在设计委托书中应明确工程设计标准和具体要求,不得随意 变更设计委托书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缩短合理设计 周期; 4要求监理单位控制施工间歇,分项、分部工程等验收或评估 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1.2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设计文件设 计深度不足、错、碰等问题,通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予以解决。 设计单位应整理设计交底记录,并对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 书面答复; 2建设单位宜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施工图审查机构宜进行施工图审查交底。 5.1.3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封头标准,并将施工图审查报告 转发给施工、监理单位作为施工、监理的依据。 5.1.4设计变更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 变更文件;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
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3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节能效果等内容时,应按规定 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5.1.5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
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设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的同一类型 的检测项目委托多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 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 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5.2勘察单位管理质量通病防控
工程规范5.2.3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应具
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后20日内将工程勘察文件和勘探、试验、测试原 始记录及成果、质量安全管理记录归档保存。归档资料应经项目负 责人签字确认,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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