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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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ergencybroadcas
公共厂播系统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问其服务区发布的厂播。 包括警报信号、指导公众疏散的信息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指挥的命 令等。
别墅图纸businessannouncement
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需要被全部或部分听众收听 的日常广播。包括发布通知、新闻、信息、语声文件、寻呼、报时等
background broadcas
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染环境气氛的产播。包括背 景音乐和各种场合的背景音响(包括环境模拟声)等。
将广播扬声器配置到公共广播服务区现场各个具体位置的设 计和施工。
将公共广播信号从信号处理设备(含放大器)或机房,传输到厂 播服务区现场广播扬声器的线路。包括各种导电线缆、光纤网络 等。
transmission distance
传输线路始端的额定电压,也即是传输线路配接的广播扬声器 或其他终端器件)的标称输入电压。
2.0.13传声器优先
voice file
预先录制的语声广播词。
dual function system
指紧急广播系统的一种待机方式。系统平时作为业务产播系 统或背景广播系统运行,在紧急警报信号触发下,能自动转换为紧 急广播系统,
只需操作一个键(或一个按钮、或一个开关),就能进人指定工 态。
寻人、寻物或寻求帮助的广播;或根据现场需要临时向指定的 区发布的广播。
call station
独立于广播主机以外的,可以进行分区寻呼操作的设备。 19强插 override
强行用某些广播内容覆盖正在广播的其他信号;或强行唤醒处 于休眠状态的公共广播系统,发布紧急广播。
2.0.20 分区管理
onemanagemen
把公共广播服务区分割成若十个厂播分区分别进行管理。各 个广播分区可分别选通关闭或全部选通、关闭
zoning with matrix mode
以矩阵方式进行分区。各个广播分区不仅可以分别选通或关 闭,而且可以同时在两个或多个分区播放不同的信号
zoning override
有选择地向某个或多个广播分区进行强插而不影响其他广播 分区的运行状态。
remote control and monitor
在公共广播机房(或公共广播系统本身的控制中心)以外,监控 公共广播系统运行。
2.0.24应备声压级
esured sound pressure level
公共广播系统在广播服务区内,应能达到的稳态有效值广播声 压级的平均值。
2.0.25声场不均匀度
sound field irregularity
公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声压级与服务区边界外30m处的声压级 之。
从公共厂播系统设备声频信号输人端,到广播扬声器声频信号 激励端的信号噪声比。
基于语言信号调制指数在传输过程中的变化而导出的,评价语 言可懂度的客观参量。
public address (STIPA) 语言传输指数的一种简化形式,用于客观评价扩声系统(包括 公共广播系统)的语言传输质量,
公共广播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服务区内各测量点稳态 级相对于公共广播设备信号输入电平的幅频响应特性。
不需要电源供给的终端
需要电源供给的终端。
3.1.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应在安全、环保、节能和节约资源的 基础上满足用户的合理需求。 3.1.2公共广播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3C认证。 3.1.3公共广播应为单声道广播。 3.1.4公共广播系统应根据用途和等级要求进行设计。 3.1.5一个公共广播系统可同时具有多种产播用途,各种广播用 途的等级设置可互相不同。 3.1.6易燃易爆区域内的公共广播系统,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和《爆 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的有关 规定。
1.6易燃易爆区域内的公共广播系统,必须符合现行国家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利 乍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的 见定
1 系统结构图及其说明文件。 2 广播传输线路敷设路由及广播扬声器布点平面图。 3 控制中心及其设备现场配置图。 设备清单。
3.2.1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实时发布语声广播,且应有一个广播传 声器处于最高广播优先级。 3.2.2当有多个信号源对同一广播分区进行广播时,优先级别高
定外,尚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3业务广播系统的其他应备功能
3.2.4背景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为 定外,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背景广播系统的其他应备功能
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 的优先权。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 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 2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 12dB。 3紧急广播系统设备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具有定时自检和 敌障自动告警功能。 4紧急广播系统应具有应急备用电源,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 换时间不应大于1s;应急备用电源应能满足20min以上的紧急厂 播。以电池为备用电源时,系统应设置电池自动充电装置。 5紧急广播音量应能自动调节至不小于应备声压级界定的音量,
6 当需要手动发布紧急厂播时,应设置一键到位功能。 单台广播功率放大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系统失效。 8 单个广播扬声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分区失效。 9 紧急广播系统的其它应备功能尚应符合表3.2.5的规
2.5紧急广播系统的其他应备功
公共广播系统在各广播服务区内的电声性能指标应符合 3. 1 的规定。
表3.3.1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指标
*:紧急广播的应备声压级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第2款的规定
国家现行标准《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和《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JGJ/T131的有关 规定。
3.4.1公共广播系统的用途和等级应根据用户需要、系统规模及 投资等因素确定。
.4.3广播分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急广播系统的分区应与消防分区相容 2大厦可按楼层分区,场馆可按部门或功能块分区,走廊通 道可按结构分区。 3管理部门与公众场所宜分别设区。 4重要部门或广播扬声器音量需要由现场人员调节的场所 宜单独设区。 5每一个分区内广播扬声器的总功率不宜太大,并应同分区 器的容量相适应。
3.4.4公共广播系统监控中心应符合下列规定:
器或广播前置放大器兼任。 2一级和二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宜设在监控室(或机 房)内,监控主机的性能应满足本规范第3.2节的规定。 3必要时,可设置主控中心和若干分控中心。分控中心可为 二级监控主机或寻呼台站。
3.5.1公共产播信号应通过布设在产播服务区内的有线户播线 路、同轴电缆或五类线缆、光缆等网络传输。 3.5.2公共广播信号可用无线传输,但不应扰其他系统运行。 且必须经当地有关无线电广播(或无线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许 可。
3.5.3当传输距离在3km以内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普通线
缆传送广播功率信号;当传输距离大于3km,且终端功率在干瓦 级以上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五类线缆、同轴电缆或光缆传送低 电平广播信号
额定传输电压宜选用70V、100V;当传输距离与传输功率白 大王1kmkW时.额定传输电压可选用150V、200V250V
3.5.5公共广播系统室内广播功率传输线路,衰减不宜大 (1000Hz)
6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或纟
3.5.7具有室外传输线路(除光缆外)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
3.5.7具有室外传输线路(除光缆外)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
3.6.2广播扬声器的灵敏度、额定功率、频率响应、指向性等性能 指标应符合声场设计的要求。
1广播扬声器宜根据分片覆盖的原则,在厂播服务区内分散 配置。 2广场以及面积较大且高度大于4m的厅堂等块状广播服 务区,也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集中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配 置广播扬声器。 3广播扬声器的安装高度和安装角度应符合声场设计的要 求。
.6.4 室外广播扬声器应具有防潮和防腐的特性。 6.5广播扬声器的外形、色调、结构及其安装架设方式应 意相适应
3.6.6当采用无源广播扬声器,且传输距离大于100m
3.6.6当采用无源广播扬声器,且传输距离大于100m时,宜选 用内置线间变压器的定压式扬声器。定压式扬声器的额定工作电 压应与广播线路额定传输电压相同。
1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 2广播扬声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有关规定。
3.7.1驱动无源终端的广播功率放大器,宜选用定压式功率放大 器;定压式功率放大器的标称输出电压应与广播线路额定传输电 压相同。
率放大器的功率总容量,应满足所有广播分区同时发布紧急产播 的要求。
3.8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
3.8.1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可包括广播传声器、寻呼器、警报信 号发生器、调谐器、激光唱机、语声文件录放器、具有声频模拟信号 录放接口的计算机及其他声频信号录放设备等,应根据系统用途、 等级和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3.8.2广播传声器及其信号处理电路的特性应符合下
1广播传声器应符合语言传声特性。 2广播传声器的频率特性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应急声系 统》GB/T16851的有关规定。 3广播传声器宜其有发送提示音的功能;当用作寻呼台站 时,应配备分区选通功能
4.1.1公共厂播系统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施工安全和劳 动保护的规定。
4.1.2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传输线路有关的道路(包括横跨道路)的情况。 2允许同杆架设传输线路或同杆架设广播扬声器的杆路及 自立杆路的情况。 3公共广播传输线缆预留管道及允许共用的线缆、管道的情 况。 4.1.5影响公共广播传输线缆及广播扬声器架设的障碍物应提 前处理。 松本关饰人
4.1.6公共广播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应按施工设备、材料表对材料进行清点、分类。进场应填
4.1.6公共广播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应符合
与本规范表A.0.1。 2规格、型号、数量以及3C认证等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 范要求。 3有源部件均应通电检查。广播功率放大器和广播扬声器 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实际功能和技术指标应 与产品标称相符。 4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进口商检证 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 料。 5对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工广出具检测报 告。
.1.7公共广播系统软件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业化软件,应进行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的检查, 2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外 还应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 功能测试,以及软件的可维护性检查。 3所有自编的、在通用计算机上运行的应用软件应提供完整 的文档。
4.1.8隐蔽工程应进行随工验收,并应填写本规范表A.0.2。
4.2.1传输线缆应经检测合格后再敷设。 4.2.2室外广播传输线缆应穿管理地或在电缆沟内敷设:室内厂 播传输线缆应穿管或用线槽敷设。 4.2.3公共广播的功率传输线路不应与通信线缆或数据线缆共 管或共槽
线路均严禁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槽。
输电压相容;线路接头不应裸露;电位不等的接头必须分别进行绝 缘处理。
包扎并安置在检查盒内。
4.2.7公共广播传输线路敷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合现行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的有关 规定。
4.2.8公共广播室外传输线路的防雷施工,应符合现行
4.3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
4.3.1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地点应符合本工程布点设计的规定 4.3.2广播扬声器的安装架设高度及其水平指向和垂直指向,应 根据声场设计及现场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广播扬声器的声辐射应指向广播服务区。 2当周围有高大建筑物和高大地形地物时,应避免产生回 声。 4.3.3广播扬声器与广播传输线路之间的接头必须接触良好,不 同电位的接头应分别绝缘;接驳宜用压接套管和压接工具进行施 工。冷热端有区别的接头应正确予以区分。 4.3.4广播扬声器的安装固定应安全可靠。安装广播扬声器的 路杆、桁架、墙体、棚顶和紧固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4.3.5广播扬声器安装完毕后,应对扬声器表面进行清洁,并应 逐个广播分区进行检测和试听。室外广播扬声器应采取防雨、雪 措施。
4.3.1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地点应符合本工程布点设计的规定。
4.4.1除广播扬声器和传输线路外,公共广播系统的其
除广播扬声器和传输线路外,公共广播系统的其他设备
除广播扬声器和传输线路外,公共厂播系统的其他设备 室(或机房)时,应安装在其控制台、机柜或机架上;无监控
室(或机房)时,应安装在安全和便于操控的场所。除广播扬声器 和传输线路外,公共广播系统的其他设备的安装,尚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的有关 规定。
专用的空气开关(或断路器),月宜由独立回路供电,不宜与动力或 照明共用同一供电回路。
4.5.1公共广播系统调试应在系统设备安装完毕、通电正常之后 进行。
应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调整,使系统的应备功能符合本规范第 节的规定
4.5.4公共广播系统的电声性能,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
验测,并应在检测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使系统的电声性能指标 本规范3.3节的规定。
4.5.5系统调试应做好记录。
公共广播系统调试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行法兰标准,并应按本规范表 填写试运行显
B.0.1填写试运行记录。
4.6.2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计划地反复模拟正常的运行操作,操作结果应符合设计
2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条件下,有计划地在系统操作界面上 进行“误操作”钢结构设计图纸,“误操作”结果不应危及设备安全,并不应导致不可 逆的程序混乱
4.6.3试运行的加电持续时间不应少于 24 h
5.1.1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仪器,应经国家认定的计量机 构检定合格,并应在计量有效期内使用。 5.1.2 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 测量点现场的信噪比不应小于15dB。 3 测量时,有关广播分区的广播扬声器应全部开启。 5.1.3测量结果应按本规范表B.0.4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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