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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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选用的各种比例,宜符合表 . 2. 1 的规定。
2. 2. 1 的规定。
0. 1 构造及配件图例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构造及配件图例
续表3.0.1序号名称图例备注在原有墙或楼板左侧为局部填塞的洞22上局部填图中立面填充灰度或涂色塞的洞23空门洞h为门洞高度单面开启单扇门(包括平开1.门的名称代号用M表示或单面弹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簧)门开启线为90°、60°或45°,开启弧线宜绘出双面开3.立面图中空调标准规范范本,开启线实线为外开,启单扇门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24(包括双面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平开或双图中可不表示,在立面大样图中可面弹簧)根据需要绘出4.剖面图中,左为外,右为内5.附加纱扇应以文字说明,在平、立、剖面图中均不表示双层单6.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扇平开门:10:
1.门的名称代号用M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门开启线为90°、60°或45°,开启 弧线宜绘出 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 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 安装合页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 图中可不表示,在立面大样图中可 根据需要绘出 4.剖面图中,左为外,右为内 5.附加纱扇应以文字说明,在平, 立、面图中均不表示 6.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续表 3.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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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3.0.1序号名称图例备注38固定窗1.窗的名称代号用C表示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上悬窗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图中可不表示,在门窗立面大样图中需绘出394.剖面图中,左为外、右为内。虚线仅表示开启方向,项目设计不表示中悬窗5.附加纱窗应以文字说明,在平、立、剖面图中均不表示6.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40下悬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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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的名称代号用C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 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 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 图中可不表示,在门窗立面大样图 中需绘出 4.剖面图中,左为外、右为内。虚 线仅表示开启方向,项目设计不表 示 5.附加纱窗应以文字说明,在平 立、剖面图中均不表示 6.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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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图例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3.0.2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图例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图件
续表3.0.2序号名称图例备注自动扶15梯箭头方向为设计运行方向自动人16行道自动人17箭头方向为设计运行方向行坡道:24:
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 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表示高窗、洞口、通气子 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时,应采用虚线绘制
4.1.5建筑物平面图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编号应注
直径为6mm细实线绘制的圆圈内,并应在同张图纸上列出 名称表。
4.1.6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每张 图均应绘制组合示意图。各区应分别用大写拉了字母 在组合示意图中需提示的分区,应采用阴影线或填充的方 示
2.1各种立面图应按正投影
门窗、构配件、墙面做法、固定家具、灯具、必要的尺寸和标高及 达的非固定家具、灯具、装饰物件等。室内立面图的顶棚轮廓 据具体情况只表达吊平顶或同时表达吊平顶及结构顶棚
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况下,立面图可绘制一半,并应在对称轴线处画 对称符号。
可在局部重点表示,并应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可只画轮廓线
在局部重点表示,并应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可只画轮廓线 2.7在建筑物立面图上,外墙表面分格线应表示清楚。应月
4.2.8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 名称。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定名称。 4.2.9建筑物室内立面图的名称,应根据平面图中内视符号的编 号或字母确定。
4.2.8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
4.3.1部面图的部切部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 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部切。
4.3.1部面图的部切部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
4.3.4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拉丁字母
4.3.4部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学、罗马数学或拉丁字母编号(图 4.3.4)
图4.3.4 剖切符号
4.3.5 画室内立面时,相应部位的墙体、楼地面的剖切面宜绘出。 必要时,占空间较大的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剖切面,亦应在图纸上 绘出。
4.4.1指北针应绘制在建筑物0.000标高的平面图上,并应放 在明显位置,所指的方向应与总图致。 4.4.2零配件详图与构造详图,宜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4.4.3零配件外形或局部构造的立体图,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房 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有关规定绘制。 4.4.4不同比例的平面图、部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材料图例 的省略画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比例大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 保温隔热层等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 图例; 2比例等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部面图宣画出楼地面 屋面的面层线,宜绘出保温隔热层,抹灰层的面层线应根据需要确 定; 3比例小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出抹灰层,但剖 面图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4比例为1:100~1:200的平面图、部面图,可画简化的材 料图例,但部面图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5比例小于1:200的平面图、部面图,可不画材料图例,部 面图的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可不画出。 4.4.5相邻的立面图或剖面图,宜绘制在同一水平线上,图内相 5
图 4. 4. 5 相邻立面图、剖面图的位置关系
4.5.1尺寸可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和细部尺寸。绘图时,应根 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 4.5.2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宜标注室内外地坪、楼地面、地 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层脊、女儿墙、雨棚、门、窗、台阶等处 的标高。平屋面等不易标明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结构标高,应 进行说明。结构找坡的平屋面,屋面标高可标注在结构板面最低 点,并注明找坡坡度。有屋架的屋面,应标注屋架下弦搁置点或柱 顶标高。有起重机的厂房面图应标注轨顶标高、屋架下弦杆件 下边缘或屋面梁底、板底标高。梁式悬挂起重机宜标出轨距尺寸 并应以米(m)计。
尺寸; 3其余部分应注写毛面尺寸及标高; 4标注建筑平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应注写与其最邻近 的轴线间的尺寸;标注建筑剖面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应注写其所 在层次内的尺寸; 5设计图中连续重复的构配件等,当不易标明定位尺寸时, 可在总尺寸的控制下,定位尺寸不用数值而用“均分”或“EQ”字样 表示(图 4. 5. 3)
图4.5.3均分尺寸示例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技术制图学体》GB/T1469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
总 则 一般规定 2. 1 图线 3 图 例 图样画法 4. 1 平面图 4.2 立面图 4. 5 尺寸标
41 ((42) (42) (43) (44) (44) (44) (44)
1.0.1本标准是在《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一2001(以下称 原标准)基础上进行修编与补充,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 专业。
根据此次同时修订的《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50001的规定,线宽组合有所改动,但非强制性条款。
3.0.1增加或修改了构造及配件图例。
3.0.1增加或修改了构造及配件图例。
3.0.2增加或修改了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图例。
4.1.8根据室内设计在平面中标明所视立面的常用制图方式,在 实际运用中,有时由于立面较多,为对照查找便利起见,通常立面编 号还需加索引号。本标准增加了内视符号需要索引的图例,规定其画 法和用法,并做示例。其他情况如:相邻90°的两个方向、三个方向,可 用多个单面内视符号或一个四面内视符号表示,此时四面内视符号中 的四个编号格内,设计人可在要表示的方向格内注写两个或三个编 号,其余为空格即可。内饰符号也可用于表示建筑内庭院立面
饮用水标准4.2.8立面图根据平面中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如 1~0立面图、A~?立面图。 4.2.9室内立面图根据平面中内视符号的编号或字母确定名称 22m
4.2.9室内立面图根据平面中内视符号的编号或字母确定名称 如:①立面图、?立面图
4.5.1根据设计中对各种尺寸的应用,归纳为总尺寸、定位尺寸、
细部尺寸三种,并定义: 总尺寸一一建筑物外轮廓尺寸,若干定位尺寸之和。 定位尺寸一轴线尺寸;建筑物构配件如;墙体、门、窗、洞口 洁具等,相应于轴线或其他构配件确定位置的尺寸。 细部尺寸一一建筑物构配件的详细尺寸
4.5.3对本条第3款说明如下
3所谓毛面尺寸及标高是指非建筑完成面尺寸及租
3所谓毛面尺寸及标高是指非建筑完成面尺寸及标高 面图中标注的墙体厚度尺寸,板底、梁底标高。
住宅标准规范范本统书号:1580177·529 价: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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