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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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心 中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

    屋面标准规范范本2.1.9 接地体 earth lead

    理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施工前已理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 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grounding device

    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 体本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 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 地电阻。

    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 零。

    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 生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

    2.1.19外露可导电部分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 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electric shock

    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2.1.23配电箱distribution box

    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 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2.1.25隔离变压器

    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 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 中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1.26安全隔离变压器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子双重绝缘或 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 设计的。

    2.2.14TT一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 性点接地点;

    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3.1.1施工现场临的用电设备在5言及以上或设备总谷量在 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 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 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 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 确定防护措施;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 施工。 3.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 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 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 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便用单位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3.1.4、3.1.5 条规定。

    3.2.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 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2.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 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 复杂性相适应。 3.2.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 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 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 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 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 进行。

    3.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 列内容:

    3.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

    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 录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 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 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 后统一归档。 3.3.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 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

    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 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 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 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 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 交又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 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 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

    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

    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 距离不得小于0.5m。

    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 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 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 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 IP30级。

    表4.1.6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4.1.7当本规范第4.1.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 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 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4.2.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 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 适应。

    5.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 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 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

    5.1.3在1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作零线与 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1.4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 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1.5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 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 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 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5.1.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 零线。

    向,并应符合表5.1.7的规定,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 规范第5.3节的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 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表5.1.7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业值

    注:大地比较干燥时,取表中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取表中较大值。

    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量 面应符合表5.1.8的规定。

    表5.1.8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5.1.9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 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 1.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10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1.11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

    5.1.11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 L(A)、L2(B)、L(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 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 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5.2.1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 故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

    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 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 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2.2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 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5.2.3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可不做保护接零: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 38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 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2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 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 外壳。

    5.3.1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 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 大于42。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 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 得大于1002。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02·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 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2。

    5.3.2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

    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 不应大于102。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2的电力系统中, 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2。

    5.3.3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

    5.3.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 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

    5.3.5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店

    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1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 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2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 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 靠的电气连接时。

    5.3.7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

    5.3.7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

    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 于100Q,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不应大于1000Q。

    5.4.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0·m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 地装置,但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 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学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 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

    5.4.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省

    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

    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 表5.4.2规定安装防雷装置。表5.4.2中地区年均雷暴日(d)应 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 设备,且文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确定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滚 球法。

    表5.4.2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 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5.4.3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 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5.4.4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 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 5.4.5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 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 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 5.4.6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30.0

    做重复接地,同一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 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1.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 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6.1.2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 做电气连接。 6.1.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人 和动物进入的措施。 6.1.4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 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 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 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 5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 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遍 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7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 0.075m; 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9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 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表6.1.4规定; 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

    5.1.4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

    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表6.1.4 母线涂色

    11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12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6.1.5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 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1.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 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1.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1西配中柜 并耳

    6.2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

    6.2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

    6.2.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分开设置;在保 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情况下可合并设置。 6.2.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 配电室内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 桶

    6.2.5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下列仪表: 1 交流电压表; 2 交流电流表; 3 有功功率表; 4 电度表; 5 功率因数表; 6 频率表; 7 直流电流表。 6.2.6 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 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2.7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 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安全标准2.5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下互

    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7.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7.1.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术 架及其他设施上。

    7.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7.1.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充许载 流量。 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3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 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4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绝缘铝 线截面不小于16mm?。 5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 截面不小于16mm,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mm。 7.1.4架空线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 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 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得有 接头。

    水利标准规范范本7.1.5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N、L2、Ls、PE; 2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 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L2、Ls;下层横担面 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Lz、Ls)、N、PE。

    7.1.9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表7.1.9的 规定。 7.1.10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 得有露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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