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IA 001-2020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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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SCIA 001-2020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

    2.0.6竣工验收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

    0.7电子资料electronicdocum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 诸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 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资料。

    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建设相关单 立参与,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及隐蔽 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基坑支护标准规范范本,对技术文件审核,根据文件和相关标 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9 组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 成案卷。

    文件形成部门或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 整理组卷后,按规程向本单位档案室或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的过程。

    3.0.1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

    3.0.1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 3.0.2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各专业验收 规范要求,相关标准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可由建 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3.0.3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与施T 过程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文件提供单位应加 盖单位印章,注明原件存放外,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经办日期。 提供单位应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0.5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内容完整,应符合设 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论明确,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0.6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要求、套 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 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3.0.7项目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各专业 管理人员对本岗位形成的资料负责,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3.0.8工程资料按载体不同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电子资 料应纳入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全程和集中管理,配备与电 子档案管理系统相适应的安全保障设施,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 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与安全性。工程资料载体的选择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需加盖印章的工程资料应采用纸质载体; 2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记录等资料宜采用数字化载体: 3其他工程料可采用数字化裁体或纸质裁体,

    4移交城建档案馆归档的资料,其载体形式应符合相关 规定。 3.0.9本规程印章分“公章”和“盖章”,其中“公章”是具 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印章;“盖章”可以是“项目经理部章”或 “项目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经理部章”应由法人单位审核批 准并刻制、发文启用。“项目技术资料专用章”是为规范资料管 理所刻制的专用印章,应由法人单位审核批准并刻制、发文 启用。 3.0.10建设工程资料宜采用A4(210mm×297mm)幅面纸打 印,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计算机输出的文字和图件应使用 激光打印机,工程资料如需手写时必须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 3.0.1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建设 工程资料组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形成书面移交记录。 3.0.12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应进 行进场检验,对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 规范和设计文件等的规定进行复验,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 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调整抽样复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 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 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 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结果可以重 复利用。 3.0.13涉密工程资料的管理尚应符合国家保密法的相关规定。 3.0.14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 程涉及的工程资料形成、报审、核准、签署以及加盖印章等监理 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0.15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

    4移交城建档案馆归档的资料,其载体形式应符合相关 规定。 3.0.9本规程印章分“公章”和“盖章”,其中“公章”是具

    规定。 3.0.9本规程印章分“公章”和“盖章”,其中“公章”是具 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印章;“盖章”可以是“项目经理部章”或 项目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经理部章”应由法人单位审核批 准并刻制、发文启用。“项目技术资料专用章”是为规范资料管 理所刻制的专用印章,应由法人单位审核批准并刻制、发文 启用。

    印,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计算机输出的文字和图件应侵 激光打印机,工程资料如需手写时必须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 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

    3.0.15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白

    4.1.1本规程的资料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及园林绿化工 程资料,其中建筑工程分为房建工程、室外工程、古建筑修建 工程。

    工程。 4.1.2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规定,工程资料按其收集形成单位及特性不同分为五类: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 资料。

    4.1.2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

    50328规定,工程资料按其收集形成单位及特性不同分为五类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竣工验 资料。

    4.1.3工程资料的名称、分类、类别编号、表格编号等,参! 本规程附录A,附录A中的“工程资料名称”可根据工程实限 情况增减或细化。

    4.2.1工程资料应有资料编号,资料编号应与工程资料的形成 收集同步生成。

    名称和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2.3监理表格编号采用双编号,按照本规程统一编号为:资

    料类别+资料名称+资料编号。在表内又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让 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进行了分类,按照不同单位用表全 为 A、B、C、D 四类, 详见附录 B。

    4.2.4施工资料统一用表编号方法为:资料类别+资料名称+资 料编号。

    注:1一资料类别;2一资料名称;3一表格编号。 4.2.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方法为:专业类别+分部序号 +子分部序号+分项序号

    注:1一专业类别:2一分部序号:3一子分部序号:4一分项序号。

    5.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5.2.1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编,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 当规范》GB/T50328规定,监理资料包括监理管理资料、进度

    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工期管理资料和监理 验收资料。

    5.2.2监理旁站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 织设计(方案)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并制定监理 旁站方案; 2旁站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旁站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3旁站记录由旁站监理人员及时填写。 5.2.3监理日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人负责,逐日记载; 2日志内容应包含当日气象、监理工作、施工情况、巡视 旁站、平行检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5.2.4单位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自检,施工 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单位工程预验收。单位工程 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 单位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参加,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 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 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2.5各岗位监理人员签名及签署意见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GB/T50319和本规程规定。 5.2.6监理资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 织设计(方案)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并制定监理 旁站方案; 2旁站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旁站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3旁站记录由旁站监理人员及时填写。 5.2.3监理日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人负责,逐日记载: 2日志内容应包含当日气象、监理工作、施工情况、巡视 旁站、平行检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5.2.4单位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自检,施工 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单位工程预验收。单位工程 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 单位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参加,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 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 工程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2.5各岗位监理人员签名及签署意见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GB/T50319和本规程规定。 5.2.6监理资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相关要求

    5.3.1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

    5.3.1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

    5.3.1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影 象资料。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进度造价资料、施 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测资料、施工记录资料、施工试验 记录及检测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

    5.3.2施工管理资科包括工程概洗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记录、施工过程中报监理审批的各种报验报审表、施工检测计 划、施工日志等,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单位工程概况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专业工程概况表由专 业分包单位填写; 2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立健全和落实施工现场 各项管理制度,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监理(建 设)单位审核;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检测计划, 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 4施工日志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活动的真实反映,应 逐日记载,施工单位按专业及岗位分别记录,安排专人负责汇 总,内容须全面详细具有可追溯性。 5.3.3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等,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相关 规定的报审报批手续,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施工方 案交底、施工作业交底等。交底内容应清晰明确、针对性强,包 括具体工作内容、操作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 项等。施工作业交底需交底到所有作业人员,签字齐全,书面 留存; 4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及施 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分别形成设计交底记录和图 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擅自涂改

    或变更内容; 5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经设计单位 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涉及重大变更内容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图 审章,

    5.3.4进度造价文件包括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复工报审:

    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进度计划、人机料动态表、工程延期 申请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费用索赔申 请表。其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经总监理工程 师、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5设备开箱检验记录主要检验项目包括:设备的产地、品 种、规格、外观、数量、附件情况、标识和质量证明文件、相关 技术文件等; 6工程凡使用的新材料、新设备,应有法定单位的鉴定证 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应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 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7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运输 单和质量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合格证, 开盘鉴定、配合比报告、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等合格 证及检验报告、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水泥28d及混凝土28d 强度报告等; 8防火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应齐全,其防火等级应符合 设计及规范要求; 9主要设备、器具除按规范要求收集合格证、检验报告外, 还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仪器仪表还应有有效的检定证书: 10进场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退 场处理,并保存书面记录,相关方责任人签字确认。 5.3.6施工记录包括隐蔽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施工检查记 录、交接检查、地基验槽、测量放线、建筑物垂直度及标高观 测、沉降观测、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等,其内容和要求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相关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凡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覆盖后不便或无法检查的,均应 进行隐蔽验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内容应填写设 计、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及施工单位自检情况; 2不同专业工序、不同单位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 查,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 移交单位填写交接检查记录; 3地基验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相关要求,验槽完毕后填写地基验

    槽记录,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签字盖公章; 4测量放线记录包含规划部门的定位坐标、高程控制摘录 施工放线控制网记录、施工放线验收记录: 5结构工程完成后和工程竣工时应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 进行测量,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6建筑变形观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观测, 观测单位应提供建筑变形测量阶段性成果和技术报告。技术报告 结构应清晰、重点应突出、结论应明确; 7水平构件模板拆除施工记录应附混凝土同条件拆模强度 报告,强度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 8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 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中附录C的有关规定,并应附 结构内表面的防渗漏水展开图。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内表面的渗 漏水展开图”上标示以下内容:发现的裂缝位置、宽度、长度和 渗漏水情况;经堵漏及补强的原渗漏水部位; 9屋面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并附相应部位平面图、部面 图,图内标注排水沟、坡度、蓄水深度、落水口等内容:卫生间 等有水房间在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做蓄水试验,面层施工完成后做 泼水试验,并附相应部位平面图、剖面图,图内标注地漏、坡 度、蓄水深度等内容。试验要求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5.3.7施工试验资料包括桩基检测、回填土密实度、钢筋连接 混凝土(砂浆)性能、后置埋件(植筋)拉拔、钢结构、幕墙 外窗性能检测、外保温拉拔试验等,其内容和要求应符合设计文 件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试验不合格时,应有处理记 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天然地基、换填垫层、预压 地基、压实地基和夯实地基、复合地基等应进行承载力检测,检 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 规定;桩基础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测,并由检测单 位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5.3.7施工试验资料包括桩基检测、回填土密实度、钢筋连接

    2回填土密实度检测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取样记 录要附试验点位示意图,按层出图,层间点位错开; 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 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 4钢结构工程应对焊接质量、高强螺栓施工质量、构件变 形、防腐防火涂料厚度等进行见证检测,并应有相应的检测 报告; 5砌筑砂浆强度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抹灰砂浆强度评定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的规定,外墙 抹灰砂浆宜做拉伸粘接强度实体检测; 6幕墙性能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若设计上无明 确要求的,应至少检测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 内变形性能; 7门窗工程应有外门窗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 能及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中空玻璃检测遮阳系数、中空玻璃 露点、可见光透射比。 5.3.8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承压管道、设备及阀门应进行强度试验,有严密性要求 的,还应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隐蔽或理地的排水管道隐蔽施工前,必须做灌水试验; 3装在室内的压力流、半有压流系统雨水管道应进行灌水 试验; 4排水管道水平干管、主立管应进行通球试验,试验用球 其球径不应小于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5管道系统应在使用前进行通水试验,对配水点做逐点放 水,并应做通水试验记录; 6生活及生产给水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

    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方可使用; 7安全阀安装前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校验:设备试运调 试前,安全阀应调整校正,且启闭试验不应少于3次,开启和回 座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室内消火栓系统应取顶层试验消火栓和首层两处消火栓 做试射试验,试射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9敲口水箱和密闭水箱(罐)在安装完成后,应做满水试 验或水压强度试验; 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自 检及系统调试、联动试验,并形成自检及调试报告; 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自检及系统调试、联动试验,并形成自检及调试报告。

    行目检及系统调试、联动试验,并形成目检及调试报告。 5.3.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或系统风管制作与安装后应分别进行风管或系统风 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风机盘管机组安装前应进行风机三速试运转及盘管水压 试验,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制冷剂管道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或产品性能要求进行强 度、气密性及真空度试验。制冷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对安全阀进 行调试校核,开启和回座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4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验的介质应采用空气或氮气; 当燃气供气管道压力大于5kPa时,焊缝无损检测应按照设计要 求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对全部焊缝进行无损检测: 5氨制冷机系统管道的焊缝应进行射线检测,以质量不低 于Ⅲ级为合格; 6空调水系统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 验,设计无要求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压力试验; 7凝结水系统采用通水试验,排水畅通为合格; 8集水器、分水器及储水罐应进行水压试验或满水试验,

    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9水泵的试运行记录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0通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应 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联合试运 转及调试,并应进行系统风量平衡调试,试运转和调试应符合设 计及规范要求; 11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 要求; 12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区)的洁净度等级应符合设计 要求。空气中悬浮粒子的最大充许浓度限值应符合规范要求。洁 净室(区)的洁净度检测符合规范要求。 5.3.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应包括: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 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变压器、箱式变电所、成套配电柜 箱)、控制柜(箱)和配电箱(盘)等; 2电气设备空载、负荷试运行时间宜为2h,机身和轴承的 温升、电压和电流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保存相关数据记录: 3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 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 且应每2h按回路记录运行参数:对照度有要求的,试运行时应 检测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及 工作接地等,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测 试需要画示意图,或附接地设计图纸,标注测试点位置; 5绝缘电阻测试应包括各类馈电线路、电气设备、电器器 件、照明器具、电动机等绝缘电阻的测试记录; 6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试验需采用漏电开关测试仪,根据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调整仪器动作电流参数, 测试动作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7灯具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幕吊装置应按灯

    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9水泵的试运行记录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0通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应 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联合试运 转及调试,并应进行系统风量平衡调试,试运转和调试应符合设 计及规范要求; 11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 要求; 12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区)的洁净度等级应符合设计 要求。空气中悬浮粒子的最大充许浓度限值应符合规范要求。洁 净室(区)的洁净度检测符合规范要求。 5.3.10建筑电气工 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荷载做强度试验,且持续时间不得少 于15min; 8接闪线和接闪带每个固定支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5.3.11电梯工程安装施工及检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安装前应有备案告知书及厂家委托书: 2参加电梯安装施工和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承担安全性能检测的单位,必须具有资质,仪器设备应满足精度 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3电梯线路的接地电阻及绝缘电阻测试符合设计及规范 要求; 4电梯调试结束后交付使用前,由安装单位对电梯的整机 运行性能、主要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电梯整机功能检测记 录。电梯功能检测包括电梯运行速度、平衡系统、起动加速度 制动减速度、超载试验、限速器和安全钳的联动试验、连续运 行等; 5电梯安装应进行全过程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报告应符合 要求; 6电梯验收时应提供主要部件现场安装示意图;动力电路 和安全回路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 7电梯使用标识齐全,注册登记手续完善。 5.3.12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子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 及检测方法,编制系统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或项目 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2系统试运行应连续运行120h,并出具系统试运行记录: 3系统检测应在试运行合格后进行,并应形成系统检测记

    5.3.12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子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 及检测方法,编制系统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或项目 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2系统试运行应连续运行120h,并出具系统试运行记录; 3系统检测应在试运行合格后进行,并应形成系统检测记 录。系统检测应先分项,再子分部,最后分部工程; 4系统应进行自检及调试,并形成自检及调试报告 # A

    5.3.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测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造和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并由检测单位出具相应的检 测报告; 2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由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节能性能检验并 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能进行的节能性能检验项目,应在保修 期内补做; 3对设计有照度测试要求的场所,试运行时应进行照度和 功率密度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出具照明系数照度和功率密度的测 试报告。

    14过程验收资料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

    5.3.14过程验收资料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

    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其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相关专 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验批验收记求应付合国家现行标《建巩上程抛

    等,需要时也可填写施工方案; 7检验批验收记录中“验收依据”栏应填写国家、行业、 陕西省相关验收规范:当无相关规范时,可填写由建设、施工、 监理、设计等各方认可的验收标准; 8检验批验收记录中“施工单位检查结果”栏应填写“主 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单位验收结 论应填写“合格”。 5.3.1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 定,填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数量”应为该分项工程所含的分项数量总和; 2“检验批数量”应填写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各类检验批的 总数量; 3“检验批容量”应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的“检验 批容量”逐一填写; 4“部位/区段”应填写每个检验批所在的部位或流水段。 5.3.17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填写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分部工程验收应包含所有子分部,若子分部工程单独提 前验收,需做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2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核查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 验结果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等,需要时也可填写施工方案; 7检验批验收记录中“验收依据”栏应填写国家、行业 陕西省相关验收规范:当无相关规范时,可填写由建设、施工 监理、设计等各方认可的验收标准: 8检验批验收记录中“施工单位检查结果”栏应填写“主 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单位验收结 论应填写“合格”。

    5.4.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 检测,并签订书面检测合同。 5.4.2建设单位不得将单位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给 不同的检测单位。当工程项目需扩大检测时,建设单位仍应委托 原检测单位实施检测

    检测,并签订书面检测合同。

    见证取样和送检资料应符合下列

    1见证人员由项目监理机构确定,并形成见证取样和送检 人员备案表,“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备案表”中“签字手迹”栏 必须是见证人员签名; 2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监理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检测 计划编制。

    5.4.4施工项目部应书面指派具有相应资格的试验人员承担工

    程项目检验所需样品的抽取(制作)工作,做好相应记录,并 在委托单和见证记录上签名

    5参与检验样品(制作)的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对样品 表性和直实性负责

    5.4.5参与检验样品(制作)的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

    5.4.7检测单位收样人员在接收样品前,应认真核查委托单与 样品情况并详细记录,对与委托单不符的样品不予接收,并应及 时告知委托单位。

    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对工程实际情况及设计图纸的相关内容进 行核对,并会同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确定检测部位,制定相 应的检测方案,在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全程见证下实施 检测。

    5.4.9检测单位应对检测报告表格中所涉及的内容及参数按要

    求逐一进行检测,不得漏检。

    5.4.10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

    5.4.10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检验委 托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统一、连续编号,妥善保存,不得随 意抽撤、涂改。

    5.4.11检测报告中涉及的签发人、审核人、检测人员应在报

    验烟收 上签名。检测人员应持有相关的岗位证书

    5. 4. 12 检测报告应真实准确、图表清晰、资料齐全、结论明确 有据。

    5.5.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5.5.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上单位应组织有天人员进行检。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工预验 收。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 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 单位工程验收。

    5.5.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预验收记录、工程竣工报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 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 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3施工单位工验收自评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 告、勘察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通过验收各方会 签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参加各方对工程质量的评价书: 5施工资料移交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其他施工验收资料。 5.5.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验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由施工单位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记录 表,向监理单位提交预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 见,签字人应经授权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写竣工报告,项目经理签 字确认,施工单位生成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填写要求: 1)由施工单位按照核查表中检查项目和资料名称及资料形 成的先后顺序进行汇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核查情 况签署具体意见;

    1预验收记录、工程峻工报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 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香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 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3施工单位工验收自评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 告、勘察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通过验收各方会 签表、单位工程工验收参加各方对工程质量的评价书; 5施工资料移交书、工程峻工验收报告; 6其他施工验收资料。

    1由施工单位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记录 表,向监理单位提交预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 见,签字人应经授权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写竣工报告,项目经理签 字确认,施工单位生成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填写要求: 1)由施工单位按照核查表中检查项目和资料名称及资料形 成的先后顺序进行汇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核查情 况签署具体意见; 2)核查结论分别由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分别为

    5.6.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可按专业单 独组卷。

    5.6.2竣工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竣工图应与工程实际一致,用于竣工图的图纸应为蓝图, 不得使用白图、复印件; 2图签栏签字、出图章、人员执业资格印章必须齐全,见 图 5. 6.2;

    图5.6.2竣工图章示例(mm)

    3以施工图纸作为竣工图时无变更的图纸仅加盖竣工图印 章,变更不多时用波折线引出,用碳素笔完整、清晰地绘制在图 纸空白处,并注明修改依据和来源,变更简图不得徒手绘制。凡 变更超过图面1/3的,应以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变更图纸为准。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5.6.3不同幅面的图纸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技术制图复制图的 折叠方法》GB/T10609.3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应露在列

    峻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5.6.3不同幅面的图纸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技术制图复制图的 折叠方法》GB/T10609.3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应露在列 面。竣工图可建目散装在卷盒内,也可用三角袋卷夹建目装订

    5.6.3不同幅面的图纸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技术制图复制图的

    折叠方法》GB/T10609.3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应 面。竣工图可建目散装在卷盒内,也可用三角袋卷夹建目

    5.7.1本规程中未规定,但因工程性质需要保存归档的资料。 5.7.2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证明性文件或建设(监理单位)规定 的相关质量记录。 5.7.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照片、影像等与工程相关,但 规程中未涉及的相关资料。

    5.7.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照片、影像等与工程相

    6.1.1工程竣工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施工、分包单位 应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编和组卷。组卷前应对其质量进行核查,保 证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6.1.2组卷应按下列流程进行: 1对属于归档范围的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确定归入案卷的 文件材料; 2对卷内文件材料进行排列、编目、装订(或装盒); 3排列所有案卷,形成案卷目录。 6.1.3 组卷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资料的形成规律和专业特点,保持卷内 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形成、整理单位及建设程序,按工 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工图、竣工验收资料 分别进行立卷,并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3对专业化程度高的专业分包,由分包单位按照本规程要 求独立组卷。按照附录A中C1~C8顺序排列、组卷; 4当一项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资料宜按 单位工程组卷; 5不同载体的资料应分别组卷; 6室外工程应单独组卷; 7建筑节能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 8除符合本规程外,当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城建档案 管理部门有其他要求时,也应予以满足:

    9电子文件立卷时,每个工程(项目)应建立多级文件 夹,应与纸质文件在案卷设置上一致,并应建立相应的标识 关系; 10声像资料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立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 动的声像资料应按专题立卷,声像档案与纸质档案应建立相应的 标识关系。

    10声像资料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立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 动的声像资料应按专题立卷,声像档案与纸质档案应建立相应的 标识关系。 6.1.4卷内文件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卷内文件应按照本规程的附录A和附录B的类别和顺序 排列; 2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 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丰体与附件不应分开,并应按批 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 的顺序排列; 3图纸应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应按图号顺序排列: 4既有文字材料文有图纸时,应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 6.1.5组卷厚度 文字材料卷厚度不宜超过20mm,图纸卷厚度不宜超 过50mm。 6.1.6卷内编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并与卷内文件相符; 2序号应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编写,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 标注; 3责任者应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或个人。有多个责任 者时,应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资料编号应填写资料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 设备、项目代号; 5资料题名应填写资料标题的全称。当资料无标题时,应 根据内容拟写标题,拟写标题外应加“[]”符号; 6日期应填写资料的形成日期或文件的起止日期,竣工图 应填写编制日期。日期中“年”应用四位数字表示,“月”和

    6.1.4卷内文件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卷内文件应按照本规程的附录A和附录B的类别和顺序 排列; 2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 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应分开,并应按批 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 的顺序排列; 3图纸应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应按图号顺序排列: 4既有文字材料文有图纸时,应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

    6.1. 5 组卷厚度

    文字材料卷厚度不宜超过20mm,图纸卷厚度不宜 过 50mm。

    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贞之前,并与卷内文件相符; 2序号应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编写,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 标注; 3责任者应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或个人。有多个责任 者时安全网标准,应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资料编号应填写资料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 设备、项目代号; 5资料题名应填写资料标题的全称。当资料无标题时,应 根据内容拟写标题,拟写标题外应加“[]”符号; 6日期应填写资料的形成日期或文件的起止日期,竣工图 应填写编制日期。日期中“年”应用四位数字表示,“月”和

    “日”应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 7页次应填写资料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资料 应填写起止页号; 8备注应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6.1.7卷内资料页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资料均应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 页码从“001”开始,使用打号机打号或不褪色材料书写,逐张 连续标注; 2页码编写位置单面文件在右下角:双面文件在正面右下 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不必重 新编写贞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码。 6.1.8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2卷内备考表应标明卷内文件的总贞数、各类文件贞数或 照片张数及组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组卷单位的组卷人和审核人应在卷内备考表上签名,年、 月、日应按组卷、审核时间填写。 6.1.9 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资料的内容; 2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资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3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资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4保管期限应根据卷内资料的保存价值在永久保管、长期 保管、短期保管三种保管期限中选择。当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 期限的资料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按长期; 5密级应在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中选择划定。当同 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资料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6.1.10案卷题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呈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含单

    分部工程或专业名称及卷内文件概要等内容; 2道路、桥梁工程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含单位工程 名称)、分部工程或专业名称及卷内文件概要等内容: 3地下管线工程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含单位工程名 称)、专业管线名称和卷内文件概要等内容; 4卷内资料概要应符合本规程中所列案卷内容(标题)的 要求; 5外文资料的题名及主要内容应译成中文。

    6.2.1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资料移交范围和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移交的工程资料必须经过分类整理、组卷,数量不少于 两套,一套应由建设单位保管,套(原件)由建设单位移交 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3设计、勘察、监理及施工单位应各自向建设单位移交不 少于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工程资料应 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应单独组卷数量不少于3套,并向施工总承 包单位移交工程资料; 5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 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续表A.0.1保存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馆序号表号编号建设单位来源资料名称施单位3设计单位初步设计文件(说明书)4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审5建设单位批文件收集人防、环保、消防、节能等有建设单位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7设计单位设计计算书8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单位节能设计备案文件AA4招投标文件1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2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合同A3建设单位施工招投标文件4建设单位收集中标通知书5建设单位施工合同6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A建设单位7监理合同A5开工审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建设单位附件收集2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文件30

    路桥施工组织设计 续表 A. 0.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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