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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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图宜采用建筑物首层平面表达,内容应包括: 1场地范围的现状地形; 2总平面布置(用细虚线或灰度表示); 3一般用方格网法(也可采用断面法、几何法等),根据用地规模及实际需要确定方格 网尺寸,一般采用10m×10m、20m×20m、40m×40m等,标注基准点坐标、各方格网编号及 方格交点的现状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方区和挖方区的分界线以及土方计算边界, 计算各方格土方量,统计总土方量; 4土方工程平衡表(参表2.2.10)
表2.2.10土方工程平衡表
注:表列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单位也可采用万
2. 2. 11 详图
1道路横断面、场地断面或剖面,道路、广场及停车场构造电器标准,挡土墙、护坡、围墙、排 水沟、台阶、池壁、运动场地、活动场地等详图; 2不同路面构造适用的部位及范围,应在总平面图上注明或作统一说明: 3当场地范围内景观、挡土墙、护坡、围墙、排水沟、海绵设施、运动场地等另有专业 设计时,应注明详专业设计; 4注明单位、比例、施工要求等
2.2.12设计图纸的合并或增减
1当工程设计内容较为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当建筑物出现错层或分台关系复杂、平面或竖向关系难以在一张图上表达清楚时,可 增加局部总平面图:
3当建筑物或定位点数量较多,总平面图难以表达时(应保证每栋建筑至少两个定位坐 标),可增加建筑物定位图; 4当道路系统复杂时,可增加道路平面图,专门表达道路相关的设计内容(如道路定位 竖向、平曲线、竖曲线等); 5管线综合图、土方图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6详图内容较少时,可与其他图纸合并出图
2.2. 13 计算书
用图、地下室、地上建筑等子项分别编排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通用 图。 目录应包含图名、出图时间、版本,修改图应备注主要更改原因等信息
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二地上规定建筑面积十地上核减建筑面积十地上核增建筑面积 3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三地上规定建筑面积十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二地下规定建筑面积十地下核增建筑面积 5容积率二(地上规定建筑面积十地上核减建筑面积十地上核增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6规定容积率二(地上规定建筑面积十地上核减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工程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5总平面设计: 内容主要包括基地概况、规划布局、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总平面消防设计、公共空 间、公共配套设施、绿化景观、日照分析计算及结论等; 6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构造: 1)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 漆、涂料等处的材料和做法,墙体、保温等主要材料的性能要求,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 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其中应包括节能材料的说明:
3)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做法可另列装修材料选用表和建筑构造做法表。 7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 兑明; 8门窗表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隔热、气密性、水密性等) 窗框材质和颜色、玻璃品种和规格、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保温、隔热、气密性指标需与节 能报告一致; 9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的特 点,节能、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防水、防火、防护、隔声的设计要求、饰面材质、涂 层等主要的技术要求,并明确与专项设计的工作及责任界面; 10防水设计:防水工程设计依据,屋面、地下室、外墙、室内用水房间以及重点防水 部位的防水等级、防水构造要求: 11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道明细表,明细表应标明功能、额定载重量、轿厢净尺寸 井道尺寸、额定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底坑深度、顶层高度等参数; 12无障碍设计说明,包括基地总图、建筑单体内的各种无障碍设施要求等,如有需要 可设专篇: 13环保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说明:设计依据与原则,废水污水、废气烟气、固体废弃 物、噪声、光污染、用油贮油设备及设施等污染防治,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生态环境的改善 恢复,隔声减振减噪、防污染、防射线等的要求和措施 14安全设计说明:主要安全设计重点部位说明、主要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根据工程需 要采取的安全防范和防盗要求及具体措施;项目复杂,有需要时可设专篇,参见本规定4.2 节 15建筑防火设计说明:总体防火设计、建筑单体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人数和 宽度计算、防火构造、消防救援窗设置等;项目复杂,有需要时可设消防专篇,参见本规定 4.3节; 16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编写节能专篇时参见本规定3.9节: 1)设计依据; 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建筑分类及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限值; 3)建筑的节能设计概况、围护结构的屋面(包括天窗)、外墙(非透光幕墙)、外 窗(透光幕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分户墙和户间楼板(居住建筑)等构造组成和节能技术 借施,明确外门、外窗和建筑幕墙的气密性等级:
4)建筑体形系数计算(按不同气候分区城市的要求)、窗墙面积比(包括屋顶透光 部分面积)计算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确定设计值。 17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项目复杂,有需要时可设 绿色建筑专篇,参见本规定3.10节; 1)设计依据; 2)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特点与定位; 3)建筑专业相关的绿色建筑技术选项内容; 4)采用绿色建筑设计选项的技术措施。 18装配式建筑项目应按深圳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T/BIAS4 的相关要求编制设计说明及专篇; 19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对分包单位明确设计要求,确定技术接口的深 度; 20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平面图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100、1:150、1:200,制图单位为毫米; 2每张平面图均需标示图纸名称、比例,图纸名称应与图纸目录名称一致: 3大型建筑、单元式居住建筑应绘制组合平面图表示全貌,反映出总体、个体各部分之 间的关系; 4标注地上、地下城市公共通道的净宽、净高,与相邻城市公共通道连接点的坐标、标 高; 5建筑及地下室临近用地红线、地上建筑退线(按两级退线进行控制)及地下室退线时, 应在首层和地下各层平面绘出临近范围的用地红线、地上建筑退线(两级退线)及地下室退 线并标注退线距离; 6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 距、跨度)、房间开间及进深尺寸、门窗洞口尺寸; 7内外门窗(包括消防救援窗)位置、编号、尺寸及门的开启方向,防火门和卷帘门应 主明耐火等级; 8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厂房、仓库、库房(储藏)注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分类; 9阳台面宽、进深、面积及比例; 10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门窗、内隔墙、中庭、天窗, 地沟、地坑、重要设备或设备基础的位置、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 道、散水、明沟等; 11墙体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截面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 系尺寸,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及平面凹凸变化的轮廓尺寸: 玻璃幕墙部分标注立面分格间距的中心尺寸; 12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13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道及传送带(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以及楼梯 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14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窗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 (主要为填充墙,承重砌体墙)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15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 厨、柜、隔断等(可以详见放大图)
16首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图号及指北针或风攻瑰; 17室外地面标高、首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土建各处标高和室 内有高差处的标高;如有超出装修面层厚度时应同时标注结构标高; 18机动车库的停车位、无障碍车位、充电车位、公交车或客车停车位(必要时)的名 你及数量;标注车道通行路线及方向;机动车停车位应按顺序编号;标注自行车位数量或面 积; 19地下室平面应标示排水沟位置、尺寸、排水方向及坡道大小、集水坑的编号及尺寸 (要与结构、给排水的编号及尺寸一致),排水方向及坡度大小; 20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定位尺寸及工业建筑中的地面荷载、起重设备的起重量、 行车轨距和轨顶标高等; 21建筑中用于检修维护的天桥、格栅、马道等的位置、尺寸、材料和做法索引; 22每层建筑面积、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如每层防 火分区有多个时,应在防火分区示意图中标示防火分区界面或附近的轴线编号:图中应标注 十算疏散宽度及最远疏散点到达安全出口的距离(宜单独成图);当整层仅为一个防火分区, 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但需要标示整层面积),或以示意图(简图)形式在各层平面中表示; 23屋面平面图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 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天窗及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 出屋面管道并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 会制; 24住宅平面图中应标注各房间套型编号、使用面积、阳台面积等面积指标; 25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应有一张组合平面示意图,标示基本尺寸、 火分区示意图;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 编号; 1)组合平面图示意图比例一般为:1:300,1:500,制图单位为毫米; 2)组合平面图表示内容和深度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简化,但至少应包括: 1①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 ②轴线间尺寸与定位、建筑外包尺寸与轴线的关系; ③结构和建筑主要构配件的位置; ④各房间或空间、功能区域的名称; 5分段或单元编号; ③室内外地面设计相对标高以及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各层楼地面相对标高 (?首层平面应绘制指北针、部切线及编号: ③分区平面图的分区界限不应出现未涵盖的区域,原则上应互相重叠一个轴网。 26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 表示,但轴线号、户型编号、门窗编号不得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 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27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 28详图及详图索引号需要在平面图上索引,比如:变形缝位置(包括墙面、楼地面、 页棚等)、尺寸及做法索引; 29改造项目应用合适的图例表示出改造的范围(将改造与非改造部分的墙体、门窗等 进行区别),并宜附原设计图; 30仙要求,
1)按政府相关行政管理规定表达相关设计内容及指标,如住房套型面积及比例等; 2)若建设用地内需设置或预留满足轨道交通、地下公共通道、地下车行道、城市综 合管廊等要求的疏散、通风、机电等附属设施,应标注相关附属设施功能、位置、范围及面 ; 3)当与其他远期规划建筑有联接关系时,应绘制远期建筑的局部平面图,明晰交接 关系; 4)室内透空空间应标注建筑功能、位置、面积及比例;如有核增、核减面积,应有 相应的核增、核减专篇设计文件,参见本规定第4.1节
1立面图图纸比例一般股为1:100、1:150、1:200、1:300,制图单位为毫米; 2每张立面图纸均应标示名称、比例,图纸名称因与图纸目录名称一致; 3建筑两端轴线或转折及重要部位的轴线和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 且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4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 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搁板、外遮阳构件、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 烟窗、勒脚、门窗(包括消防救援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必要性),以及其他 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 5总高度尺寸(建、构筑物最高点)、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楼层层高和标高以及 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室内外地坪、各层以及屋顶檐口或女儿墙顶标高、屋面突出物标高, 窗台、装饰性构件、线脚等的标高及尺寸;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宽×高 X深及定位关系尺寸); 6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幕墙、窗编号; 7标注主要建筑饰面材料、色彩; 8各部分装饰用料、色彩的名称或代号; 9剖面图上无法表达的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10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 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11标注户外必要的标识、固定广告、LED显示屏的位置、面积;楼宇标识(必要时) 的位置、尺寸等; 12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
1部面图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1:150、1:200、1:300,制图单位为毫米; 2每张剖面图纸均应标示名称、比例,图纸名称应与图纸目录名称一致: 3视方向:部面图中剖视方向应与平面图符号所示相同,在平面图中绘制部面图符号 寸宜选取纵向剖切向左剖视,横向剖切向上部视; 4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当建筑空间有局部不同或难以通过平面、立面图清楚表达的部位时,可绘制局部部面; 5表达内容:剖切到的或可见的建筑、结构主体以及建筑构造部件,如墙、柱、梁、门 窗、基础、室内外地面、楼地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及面层、平台、吊顶、屋面、出屋 面烟窗、天窗、外遮阳构件、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空调板、栏杆、雨篷、 同口及其他装修等; 6主要墙柱的轴线和轴号:
7尺寸: 1)外部高度尺寸:室内外高差、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女儿墙高度、阳台栏杆、 总高度; 2)内部高度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门窗、洞口、楼梯梯段高度等: 3)水平尺寸:轴线尺寸、墙体的定位尺寸; 8标高: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的标高,如室内外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吊顶、 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特殊构件等的标高; 9节点构造的详图索引号。
2.3.7详图及放大图
1详图绘制应选用合适的比例,达到清晰表达尺寸、材料、构造等要求; 2详图应有名称、编号、比例,名称应与平面、立面、剖面图索引名称一致; 3墙身及屋面节点:应绘出不同构造层次,表达节能设计内容,标注各材料(含外饰面) 名称及具体技术要求,注明细部(排水小坡度、滴水、泛水等)和厚度尺寸及标高 4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阳台、管沟、设备基础等局部平面放大图应表明设施的 布置定位,注明相关的轴线、轴号以及细部尺寸、相互的构造关系、具体技术要求等,并提 供与外墙构件之间的拼缝防水和保温的构造做法; 5其他需要表示的建筑部位和构配件详图; 6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绘制平立剖面图,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与 主体结构的关系等; 7门窗及幕墙立面放大图:标注洞口和分格尺寸,对开启位置、开启面积比例和开启方 式、用料材质、颜色等做出规定和标注; 8门窗表(参表2.3.6)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隔热、气密 性、水密性等)、窗框材质和颜色、玻璃品种和规格、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型材类别、玻璃种类及热工性能
9对另行专项委托的幕墙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特殊屋面工程和特殊门窗等,应 标注构件定位和建筑控制尺寸; 10对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标注相关尺寸,并索引新建筑 与原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
2.3.8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预制漏 凝土构件深化设计属于专项二次深化设计阶段; 2施工图各专业设计文件应使用不同图例表达预制混凝土构件,并结合制作、堆放、运 输、安装等相关条件,在确保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基础上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深化设计提出 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必须表达预制混凝土构件布置图、关键连接构造详图以及建 筑防水、保温等详图; 4装修设计图宜与主体施工图同步完成。
1建筑面积计算书: 1)设计依据:建筑面积计算所依据的相关规范、规则; 2)建筑面积计算:主要包括各层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及面积计算范围 示意图; 3)规定建筑面积计算:主要包括各层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及面积计算范围线框 图; 4)核增、核减建筑面积计算:主要包括各层核增建筑面积与核减建筑面积的计算, 以及面积计算范围示意图; 5)有必要时需提供卫生间厕位计算书。 2建筑消防疏散计算书: 1)设计依据:建筑消防疏散计算所依据的相关规范、规定; 2)疏散人数计算:各防火分区的疏散人数计算公式及计算范围示意图; 3)疏散宽度计算:各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计算,以及疏散宽度计算结果与各防火分 <实际疏散宽度的比较,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建筑节能、绿建计算书(另详本规定第3.9节及3.10节)。 4装配式建筑应提供与技术指标相关的计算书。
2.4.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含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 书。
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和标准图。目录宜包含 版本号,参见本规定2.3.2条。
2.4.3结构设计总说明
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 明。当工程以钢结构为主或包含较多的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时,应编制钢结构设计总说 明。当工程较简单时,亦可将总说明的内容视具体需要分别写在相关的图纸中。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如轨道交通)、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高度,地上与地下层数,结构类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 位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风作用设计参数、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地震作用参数、抗震设防 烈度等;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必要时提供: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风洞试验报告、相关节点和构件试验报告, 振动台试验报告; 5)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6)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有初步设计成果时提供); 7)对于超限高层建筑,通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批复 文件; 8)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 号和版本号); 9)采用桩基时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承载力检测并列明检测报告; 10)对设计采用的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尚无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作 为依据或在深圳地区尚无工程实例的,应重点说明施工单位在材料验收、施工操作和工序验 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3结构设计使用年限说明: 1)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结构竖向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及水压(含水浮力)和土侧压设计指标; 3)混凝土的材料要求和保护层最小厚度要求: 4)钢结构防腐要求及其防火涂料使用年限,维护防火涂料的周期或年限; 5)减震、隔震设备的使用年限,更换设备的时间或年限; 6)幕墙结构和结构胶的使用年限,更换或维修的周期或年限。 4图纸说明: 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 2)设计土0.000m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 4)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 5)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其截面尺寸标记说明: 6)混凝土结构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时,应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图名称及编号或提供 标准图。 5建筑分类等级: 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4)主体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5)地下抗浮水位标高和地下室防水等级: 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8)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耐久性要求; 9)对超限高层建筑,注明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及各类构件的主要抗震性能水准。 6主要荷载(作用)取值及设计参数: 1)楼(屋)面面层荷载、吊挂(含吊顶)荷载 2)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3)栏杆荷载; 4)楼(屋)面活荷载: 5)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体型系数等); 6)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 等; 7)温度作用有关设计参数, 7设计计算程序: 1)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的嵌固部位。 8主要结构材料: 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 2)混凝土强度等级(按标高及部位说明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 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采用预搅拌混凝土的要求: 3)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 控制等级;采用预搅拌砂浆的要求; 4)钢筋种类及使用部位、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其对应产品标准,其他特殊要求 (如强屈比等); 5)成品拉索、预应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 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技术参数。 9基础及地下室工程: 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及承载力特征值等;对不良地 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场地土的特殊地质条件等:
2)注明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采用桩基时应简述桩型、桩径、桩长范围、桩端持 力层及桩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设计所采用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抗拨承 载力和水平承载力)、地基承载力的检验要求(如平板载荷试验、桩基静载试验、桩基的试 及检测要求)等; 3)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水的条件等; 4)基坑、承台坑回填要求; 5)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要求: 6)各类地基基础检测要求。 10钢筋混凝土工程: 1)各类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及其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2)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连接方式及要求;各类构件的钢筋锚固要求; 3)预应力构件采用后张法时的孔道做法及布置要求、灌浆要求等;预应力构件张拉 端、固定端构造要求及做法,锚具防护要求等; 4)预应力结构的张拉控制应力,张拉顺序,张拉条件(如张拉时的混凝土强度等): 么要的张拉测试要求等: 5)梁、板的起拱要求及拆模条件: 6)后浇带或后浇块的施工要求(包括补浇时间要求),后浇带构造详图,如采用跳 仓法施工,可给出具体要求; 7)特殊构件施工缝的位置及处理要求; 8)预留孔洞的统一要求(如补强加固要求),各类预埋件的统一要求; 9)防雷接地要求。 11钢结构工程: 1)概述采用钢结构的部位及结构形式、主要跨度等; 2)钢结构材料: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必要时提出物理力学 生能和化学成份要求及其它要求,如乙向性能、碳当量、耐候性能、交货状态等; 3)焊接方法及材料:各种钢材的焊接方法及对所采用焊材的要求; 4)螺栓材料:注明螺栓种类、性能等级,高强螺栓的接触面处理方法、摩擦面抗滑 移系数,以及各类螺栓所对应的产品标准; 5)焊钉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 6)应注明钢构件的成形方式(热轧、焊接、冷弯、冷压、热弯、铸造等),圆钢管 种类(无缝管、直缝焊管等); 7)压型钢板或钢筋桁架楼承板的截面形式及产品标准: 8)焊缝质量等级及焊缝质量检查要求; 9)钢构件制作要求; 10)钢结构安装要求,对跨度较大的钢构件必要时提出起拱要求; 11)涂装要求:注明除锈方法及除锈等级以及对应的标准;注明防腐底漆的种类、干 漆膜最小厚度和产品要求;当存在中间漆和面漆时,也应分别注明其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 和要求;注明各类钢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防火涂料类型及产品要求;注明防腐年限及定 期维护要求; 12)钢结构主体与围护结构的连接要求; 13)必要时,应提出结构检测要求和特殊节点的试验要求。 12砌体工程:
1)砌体墙的材料种类、厚度、填充墙体的容重限制; 2)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梁、柱、剪力墙的连接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3)砌体墙上门窗洞口过梁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4)需要设置的构造柱、圈梁(拉梁)要求及附图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13检测(观测)要求: 1)沉降观测要求; 2)大跨结构及特殊结构的检测、施工和使用阶段的健康监测要求; 3)高层、超高层结构应根据情况补充日照变形观测等特殊变形观测要求。 14施工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5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有关建筑体型规则性划分规定说明建筑体型 勺规则性情况; 2)说明设计使用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的应用范围。如:预搅拌混凝土的适 范围、预搅拌砂浆的使用情况、钢筋选用原则以及设计使用高强度材料的名称及范围、设 十使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的名称和范围;说明设计所采用的建筑预制构件名称及其应用 苞围。 16当项目为超限高层建筑时,应对专项审查意见逐条回复; 17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进行明确,列出清单: 18施工期间风险提示的说明,如: 1)大跨重载结构及转换层结构的支撑要求及允许施工荷载; 2)大型钢构件的安装荷载的预留; 3)大型设备及施工期间重载设备的主体附着要求: 4)基坑内支撑拆撑时主体结构的处理措施; 5)靠近地铁时,需采取的保护措施; 6)地下室顶板填土时,限制大型设备的要求; 7)不能随意改变建筑的用途, 19当项目采用无梁楼盖时,应明确施工、使用阶段的荷载限值要求,并对施工缝、施 工荷载控制等提出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建议。
2.4.4 基础平面图
1基础平面图应表达坐标、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桩、锚杆等)、竖向构件、地 下室外墙及其他相关构件; 2基础平面图中的坐标应表达用地红线和红线控制坐标,基础平面图的四角、大转角等 处应有定位坐标; 3基础平面图的基础构件(桩、承台、扩展基础、基础梁、筱基、底板、锚杆等)应表 达定位、截面尺寸、标高、构件编号; 4基础平面图中置于基础构件上的排水沟、集水井和设备基础应表达出定位、截面尺寸 和标高。当设置后浇带或加强带时应表达出后浇带的定位及宽度,用图例说明沉降后浇带、 申缩后浇带、膨胀加强带; 5如有需要,桩基础平面图中应表达试桩点。先施工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定位平面 图; 6采用人工复合地基时,应绘出复合地基的处理范围和深度与置换体的平面布置图,且 应表达置换体的材料和性能要求、构造详图;注明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控制值等
有关参数和检测要求;当复合地基另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时,基础设计方应对经处理的 地基提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控制值的要求及相应的检测要求; 7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地基(复合地基)的承载 力特征值及变形控制等有关参数、持力层验槽要求、基底及基槽回填土的处理措施与要求, 对施工的有关要求、检测要求等。
1砌体结构无筋扩展基础应绘出剖面、基础圈梁、防潮层位置,并标注总尺寸、分尺寸、 标高; 2扩展基础应绘出平、部面及配筋、基础垫层,并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等: 3桩基础应绘出桩详图、承台详图及桩与承台的连接详图; 4桩详图包括桩顶标高、桩长、桩身截面尺寸、桩身配筋、预制桩的接头配筋详图,并 说明地质概况、桩持力层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成桩的施工要求、桩基的检测要求、注 明单桩的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拨承载力特征值及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先 做试桩时,应绘制出试桩详图并提出试桩要求;承台详图包括平面、剖面、配筋,标注总尺 寸、分尺寸、标高,且详图中需要表达竖向构件: 5筱基、箱基可参照相应图集表示,但应绘出竖向构件(承重墙、剪力墙、柱)的位置 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面、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 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图; 6基础梁可按相应图集表示; 7集水井、设备基础详图应表达平面、剖面、配筋,应注明预留孔与预埋件的位置、尺 寸、标高; 8对形状简单、规则的无筋扩展基础、扩展基础、基础梁和承台板,也可用列表方法表 小
1结构平面图应视不同结构类型特点确定表达方式(如: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 钢结构(含组合结构)、隔震和消能减震结构等),其中,对含人防地下室部分,根据需要 与地下室部分合并或者单独绘制; 1)一般建筑的结构平面图,包含地下、地上各层结构平面图及屋面结构平面图,其 中,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的结构体系,包括墙柱平面图、各层结构平面图、梁板配筋图(若 平面简单,可合并); 砌体结构包括砌体墙平面图(含构造柱平面)、各层结构平面图(含圈梁);以钢结 构(含组合结构)为主的结构体系,包括柱脚锚栓布置图、结构平面布置图、支撑(標条 布置图、预埋件平面布置图等; 隔震和消能减震结构,包括隔震支座平面图、消能减震装置平面图(若平面简单,可 以与结构平面布置图合并);人防地下室部分,包括人防地下室楼层结构平面图(也可根据 实际需要与地下室结构平面图合并)、人防墙柱平面图(含墙体留洞图)、局部屋顶结构平 面图; 2)各层结构平面布置图中主、次梁均应有定位尺寸标注,尺寸标准深度应符合《房 室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建筑结构制图标准》的相关规定。存在梁与轴线不居中时,应标 注梁边线与轴线定位尺寸; 3)结构平面图中若存在某层墙柱截面尺寸有变化时,须绘制表达上下楼层墙柱变化 情况:
4)屋面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表达墙柱上下楼层的平面布置变化,局部楼面标高变化 清况,若存在坡屋面或结构找坡时应标注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梁顶和板面 标高。当屋面上有管井留洞、管井出屋面的局部顶盖板或其他设施时应引出或单独绘制局部 平面图、尺寸与详图,女儿墙、女儿墙构造柱的位置、编号及详图; 5)楼梯可在结构平面图中绘斜线注明编号与所在详图号,单独绘制的楼梯详图,其 周边的墙柱、梁平面布置应与结构平面图中相应位置一致; 6)砌体结构有圈梁时应注明位置、编号、标高,可用小比例绘制单线平面示意图; 7)以钢结构(含组合结构中的钢结构部分)为主的结构平面图中,其结构平面表达 深度应符合《钢结构设计制图深度和表示方法》图集的相关规定;钢结构设计施工图不包括 钢结构制作详图的内容(钢结构制作详图一般应由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加工制作单位 完成,也可由具有该项资质的其他单位完成); 8)钢结构(含组合结构中的钢结构部分)结构平面(包括各层楼面、屋面)布置图, 应注明定位关系、标高、构件(可用粗单线绘制)的位置、构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 点详图索引号等;必要时应绘制擦条、墙梁布置图和关键剖面图;空间网架应绘制上、下弦 杆及腹杆平面图和关键剖面图,平面图中应有杆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点编号及型式 和尺寸; 9)隔震和消能减震结构,隔震支座平面图、消能减震装置平面图应注明选型、编号 定位尺寸、标高关系; 10)人防地下室结构平面图应标明人防区和非人防区平面范围,若人防地下室结构平 面图由独立的人防设计单位设计,须和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协调,确保二者的结构平面图一致; 人防墙平面图须注明名称(如临空墙)与编号; 11)在各层结构平面图中,若采用平面表示法时,应对梁进行编号,区分框架梁、莲 梁、次梁、悬挑梁,集中标注包括跨数、梁截面尺寸;应说明板厚、板面标高等信息,若结 沟平面中存在局部区域有变化,可在图中具体标明;若局部楼面标高变化区域(如:卫生间、 阳台等区域)平面布置较为复杂,可采用绘图软件中不同的填充图案表示,并在说明中通过 图例说明对应的板顶标高、板厚等信息;若相邻板跨板面存在高差关系复杂情况,可补充绘 制局部部面图: 12)结构平面图中,部分梁为钢梁、型钢混凝土梁、预应力梁时,梁平面表达方式, 梁编号应予以区分,对钢梁、型钢混凝土梁,应给出钢梁截面尺寸,必要时绘制剖面详图; 对预应力梁,应说明为先张法或后张法,并表示固定段和张拉段位置: 13)对设备后浇板、预留洞口、预理件、设备基础等应明确区域和定位尺寸;洞口周 边加强措施有特殊要求时,应具体在图中绘制和说明;电梯间机房板应表示吊钩平面位置 详图; 14)结构平面图中视具体要求,应区分表达沉降后浇带、伸缩后浇带、膨胀加强带 应标注宽度和平面定位尺寸; 15)当选用标准图中节点或另绘节点构造详图时,应在平面图中注明详图索引号。 2梁配筋图采用平面表示法时,表达方式应根据《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 制图规格和构造详图》图集的相关规定;梁配筋标注文字较密时,纵、横向梁配图可分开平 面绘制;若存在预应力筋,须给出预应力筋的规格和根数,并绘出预应力筋定位图; 3板配筋图申,对统一采用的钢筋规格,可在图纸文字说明申描述,不必在图申单独绘 出,图中主要表达支座附加筋、板面(板底)替换筋等配筋信息;钢筋规格可按照直径和间 矩列表编号表达,也可直接在平面图中直接表达钢筋直径和间距;对某种类型附加筋长度在
图中占比例较多时,可在设计说明中通过图例表示,不必在图中逐一标注;本图中可保留有 关降板填充样式和板厚信息; 4墙柱平面图须绘出其定位轴线及定位尺寸,若各楼层存在差异,可分开表达或在图中 局部引出表示;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斜墙、斜柱等),墙柱平面图无法表达清晰墙柱上下 楼层变化关系时,应单独绘制立面或剖面详图辅助表示;并说明墙柱尺寸变化的范围、墙柱 编号、混凝土强度等级等信息,墙柱平面图的编号与墙柱详图的编号应一致;必要时,可在 一层墙柱平面图中标出沉降观测点; 5单层空旷房屋绘制构件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布置图时,应有以下内容: 1)构件布置应表示定位轴线及墙、柱、天桥、过梁、门、雨篷、柱间支撑、连系 梁等的布置、编号、构件标高及详图索引号,并加注有关说明等;必要时可绘制部面、立面 结构布置图; 2)屋面结构布置图应表示定位轴线、屋面结构构件的位置及编号、支撑系统布置及 编号、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节点详图索引号,有关的说明等
1墙柱详图应与墙柱平面图中的截面尺寸、编号一致,墙柱详图内容包括编号、标高(或 楼层)范围、纵筋直径和根数、箍筋直径和间距,若纵筋、箍筋直径不一致时,须单独标明; 若配筋形式较为复杂,可绘制配筋分解图; 2人防地下室部分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等口部详图,主要表示门框墙、扩散室临 空墙位置及配筋,应绘出楼梯、通风竖井、防爆波电缆井、防倒塌棚架等平面图,复杂时可 会制纵向剖面图;上述人防墙柱也可以采用通用图和列表形式表达;门框墙、板式钢筋混凝 土楼梯、钢筋混凝土防倒塌棚架的配筋若条件符合时,可直接选用《钢筋混凝土门框墙》、 《防空地下室板式钢筋混凝土楼梯》、《钢筋混凝土防倒塌棚架》图集;钢结构装配式防倒 扇棚架构件详图若条件符合时,可直接选用《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 棚架结构设计》图集; 3钢结构中的钢梁、钢柱可用统一详图和列表法表示,注明构件钢材牌号、尺寸、规格 会制各种类型连接节点详图(可引用标准图);格构式构件(如桁架、截面较为复杂的组合 构件等)应绘出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或立面展开图(弧形构件),注明定位尺寸、总尺 寸、分尺寸,注明构件型号、规格,绘制节点详图和与其他构件的连接详图;对钢梁支撑于 支座上的情况,若平面复杂,可绘制部面图表示;若采用防火板,须对墙、柱、梁、支撑等 构件绘制防火包裹平面和面图,若采用防火涂料,须说明对产品性能要求和施工方法; 4隔震构件详图,须符合《建筑结构隔震构造详图》图集的相关要求,应绘制隔震支座 与上下楼层的剖面详图,若设置竖向防震缝,须表达与地下室外墙的剖面关系;减震(振, 构件详图,须符合《建筑结构消能减震(振)设计》图集的相关要求,须表达减震(振)构 牛与主体结构的立面详图、截面形式;应有施工流程的相关说明; 5现浇构件(现浇梁、板、柱及墙等详图)存在折线、曲线情况,宜绘制放大平面,必 要时可绘制展开详图; 6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预留洞、预埋件、设备基础,应注明其位置、尺寸、标高、洞边 配筋及预理件编号等;除总说明已叙述外需特别说明的附加内容,无其是与所选用标准图不 同的要求(如钢筋锚固要求、构造要求等); 7对建筑非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绘制连接或锚固详图 (非结构构件自身的抗震设计,由相关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1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绘制节点构造详图(可引用标准设计、通用图集中的详图) 须与建筑专业节点详图对应; 2钢结构节点详图应标明在整个结构物的相关位置,即应标出轴线编号、相关尺寸、主 要控制标高、构件编号或截面规格、节点板厚及加劲肋做法等;构件与节点板采用焊接时, 应标明焊脚尺寸及焊缝符号;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应表达螺栓布置,标明型号、直径、数 量; 3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
1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荷载取值的计算或说 明;结构计算书内容宜完整、清楚,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 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出处,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 2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 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总体输入信息, 计算模型、几何简图、荷载简图和输出结果应整理成册; 3对计算书除纸质版以外,须保留电子版归档资料,计算机程序结构计算成果除文本信 息以外,图形计算成果宜分别保留CAD、PDF格式存档,计算模型电子版文件应按照不同 设计阶段依次保存; 4采用结构标准图,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工作,且应作为结构 计算书的内容: 5所有计算书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必要时包括审定人)在计算书封面上 签字,加盖出图章及结构工程师注册章,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6绿色建筑还应计算设计采用的高强度材料和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用量比例,进行建 筑体型不规则分析,编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优化分析报告
2.5.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图纸部分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 计图、主要设备表,电气计算书。
应分别以系统图、平面图等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 图和标准图。对大型建筑项目,可按通用图、地下室、地上建筑等子项分别编排目录
1工程概况: 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包括建筑的建设地点、自然环境、建筑类 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结构类型、抗震等级等; 2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 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已进行初步设计的项目,应把初步 设计的审批结果作为设计依据;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 本号)。 3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二次装修电气设 计、照明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等相关专项设计,还包括与其它工艺设计的分工与分工 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4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停 机方式及与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配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 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及型式,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6)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 容量、负载率、每平方米的变压器安装容量指标值; 7)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8)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9)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 单位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10)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南方电网或深圳市供电部门的要求 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后的结果: 11)谐波:说明谐波状况及治理措施, 5配电系统: 1)供电方式: 2)供配电线路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选用导 线、电缆、母线的材质和类别; 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6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主要场所照度标准、照明功率密度值等指标; 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 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控制方式、备用电源的持续供电时间等: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 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 4)对有二次装修照明和照明专项设计的场所,应说明照明配电箱设计原则、容量及 共电要求,并列出该场所的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值的限定指标; 5)已做照明的场所应提供典型场所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值的实际设计值。 7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1)拟采用的电气节能和环保措施; 2)表述电气节能、环保产品的选用情况: 3)表述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 8绿色建筑电气设计:(有绿建设计专篇时可不列入) 1)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2)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 3)建筑电气设计所达到的绿色建筑技术指标。 9防雷: 1)确定建筑物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防雷击电磁脉冲等的措施: 3)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 权的措施和要求。当采用装配式时应说明引下线的设置方式及确保有效接地所采用的措施 10接地及安全措施: 1)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 2)等电位设置要求; 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11电气消防: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设置的方式、要求和系统组成: 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3)防火门监控系统: 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按建筑性质确定系统形式及系统组成; 确定消防控制室的位置; 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设置原则; 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 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设置要求; 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 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 动关系; 对于控制中心系统,应描述各控制室的监控范围,以及主控制室和分控制室的逻辑 制关系。 5)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 消防应急广播;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声学等级及指标要求; 确定广播分区原则和扬声器设置原则; 确定系统音源类型、系统结构及传输方式: 确定消防应急广播联动方式; 确定系统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 12智能化设计: 1)智能化设计概况; 2)智能化各系统的系统形式及其系统组成; 3)智能化各系统的主机房、控制室位置; 4)智能化各系统的布线方案; 5)智能化各系统的点位配置标准: 6)智能化各系统的供电、防雷及接地等要求; 7)智能化各系统与其它专业设计的分工界面、接口条件。 13机房工程: 1)确定智能化机房的位置、面积及通信接入要求; 2)当智能化机房有特殊荷载设备时,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结构荷载要求; 3)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空调形式及机房环境要求; 4)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给水、排水及消防要求; 5)确定智能化机房用电容量要求; 6)确定智能化机房装修、电磁屏蔽、防雷接地等要求 14应明确抗震设计的原则、范围及基本要求,对于需专业公司深化的内容应提出相应 求。 15其它专项设计、深化设计: 1)其它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概况; 2)建筑电气与其它专项、深化设计的分工界面及接口要求 16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5.4图例符号应包括主要设备选型、规格及安装等信息。 5.5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注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注明各处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 装容量; 2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 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敷设方式、人(手)孔型号、位置; 4图例、比例、指北针; 5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补充说明。
2.5.6变、配电所(房)设计图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标明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母线的型号、规格;标明开关、断路器、 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此部分也可标注在 图中表格中); 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 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隔式开关柜时,可增加 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电缆 沟、接地装置等平面布置、安装尺寸等,以及变、配电站的典型部面,当选用标准图时,应 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主要轴线、尺寸、 标高、比例; 3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号,宜选用标准图、通用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或 通用图进行修改时,仅需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要求。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 作电源均应选用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4配电干线系统图: 以建筑物、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 应包括变、配电所(房)变压器编号、容量、发电机编号、容量、各处终端配电箱编号、容 量,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 5相应图纸说明: 图中表达不清禁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2.5.7配电、照明设计图
1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标注各元器 件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负荷名称等,(对于单相负荷应标 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或控制要求;当数量较少时,上述配电箱 (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各 配电箱应有设备安装容量、需要系数、功率因数、计算电流等计算结果; 2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工艺设备编号及容 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绘制线路始、终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 编号、敷设方式(需强调时);凡需专项设计场所,其配电和控制设计图随专项设计,但配 电平面图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应有配电间或电气竖井的大样图 图纸应有比例: 3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注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 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凡需二次 装修部位,其照明平面图及配电箱系统图由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上应相应标 注预留的照明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图纸应有比例; 4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2.5.8建筑设备控制原理图
建筑电气设备控制原理图,有标准图集的可直接标注图集方案号或者页次: 1控制原理图应注明设备明细表; 2选用标准图集时若有不同处应做说明:
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工程,应有DDC控制器
2.5.9防雷、接地及安全设计图
1绘制建筑物层平面,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注接闪杆、接闪器、引下线 立置;注明材料型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图纸应标注比例;应有图例及年雷 击次数计算表; 2绘制接地平面图(可与防雷顶层平面重合),绘制接地线、接地极、测试点、断接卡 等的平面位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尺寸等以及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图纸应标 主比例,应有图例; 3当利用建筑物(或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时,应标注连接方式,接地电阻测试点,预埋件位置及敷设方式,注明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 页次; 4随图说明可包括: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包括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 高电位引入);接地装置型式、接地极材料要求、敷设要求、接地电阻值要求;当利用桩基 基础内钢筋作接地极时,应采取的措施; 5除防雷接地外的其它电气系统的工作或安全接地的要求,如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应 在接地平面图中叙述清楚,交待不清楚的应绘制相应图纸; 6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标注避雷器、浪涌保护器的型号、规格: 7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浪涌保护器的型号、规格。
1)应绘制系统图,以及各监测点名称、位置等; 2)一次部分绘制并标注在配电箱系统图上; 3)在平面图上应标注或说明监控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1)应绘制系统图,以及各监测点名称、位置等; 2)电气火灾探测器绘制并标注在配电箱系统图上: 3)在平面图上应标注或说明监控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3防火门监控系统 1)防火门监控系统图、设计说明; 2)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施工说明、报警及联动控制要求; 2)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3)应绘制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置图。 5消防应急广播 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设计说明; 2)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2.5.11智能化各系统设讯
1智能化各系统及其子系统的系统框图; 2智能化各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干线桥架走向平面图; 3智能化各系统及其子系统竖井布置分布图。
2.5.12主要电气设备材料表
明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参考型号、规格、单位
1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2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选型计算; 3典型回路电压损失计算,远距离配电时,宜核对开关灵敏度; 4防雷类别的选取或计算; 5典型场所照度值和照明功率密度值计算; 6各系统计算结果尚应标示在设计说明或相应图纸中
.6.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 设备及主要材料表、设计图纸、计算书。
先列绘制设计图纸目录,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纸目录(通用图目录)及标准图目录。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图纸内容的排序一般为: 1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选用国标图表、主要设备材料表、图例、通用图(分子项 出图时); 2给水排水系统图,其中生活给水、生产给水、消防给水等有压系统宜整个项目尽量画 王一起,以栋号标明各栋建筑。雨水、污废水等重力系统宜分栋绘制; 3给水排水平面图,图纸排序应按楼层数从下向上排序,多栋项目应按栋号循序,从下 向上排序; 4大样图,设备用房、设备主管并、卫生间等大样图应包含平面、剖面或轴测图 5由专业公司深化的设计图,如:气体消防图、太阳能制备热水图、雨水收集回用工艺 图、游泳池水处理工艺图等; 6室外给排水总说明及管线图,此部分不能跟单体一起出图的,可在图纸目录中注明“待
设计总说明可分为设计说明、施工说明两部分; 1设计依据: ①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文件(注明文号); ②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③本专业设计所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④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或设计依据的市政条件:说明接入的市政给水管根数、接 入位置、管径、压力,或生活、生产、室内、外消防给水来源情况;说明污、废水排至市政 排水管或排放需要达到的水质要求、污废水预处理措施,需要进行污水处理或中水回用时需 要达到的水质标准及采取的技术措施(有条件的给出项目周边市政雨、污水管网运行及负荷 情况; ③建筑和有关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和有关资料; 2工程概况: 项目位置、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民用建筑的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建筑功能组成 建筑面积及体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以及
数,剧院、体育馆等的座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仓库的储存方式、储物 类别、最大储物高度、最大净空高度等); 3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用地红线(或建筑红线)内本专业的设计内容, 以及需要专项(二次)设计的(如二次装修、环保、消防及其他工艺设计的分工界面和相关 联的设计内容); 4给水排水系统简介: 主要的技术指标(如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各给水系统的设 十流量、设计压力,最高日生活污水排水量,雨水暴雨强度公式及排水设计重现期、设计雨 水流量,设计小时耗热量、热水用水量、循环冷却水量及补水量,各消防系统的设计参数、 消防用水量及消防总用水量等); 设计采用的系统简介、系统运行控制方法等: 5说明主要设备、管材、器材、阀门、排水设施(如化粪池、隔油池等)等的选型; 6说明管道敷设、设备、管道基础,管道支吊架及支座,管道、设备的防腐蚀、防冻和 防结露、保温,管道、设备的试压和冲洗等: 7各项专篇中(如建筑节能、节水、环保、人防、卫生防疫等)给水排水所涉及的内容 应简单介绍表述清楚; 8绿色建筑设计: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①设计依据; ②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特点与定位; ③给排水专业相关的绿色建筑技术选项内容及技术措施; ④需在其他子项或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中完成的内容(如中水处理、雨水收集 回用等),以及相应设计参数、技术要求; 9需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的系统应提出设计要求: 10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应以设计说明表述; 11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可分列在有关图纸上。
2.6.4设备、主要材料表
1设备、主要材料、器材设计中一般是用列表的方式表示,在列表中应给出名称、性能 参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等,但不能注明设备厂家; 2有备用要求应注明备用数量: 3同种设备较多宜给出设备服务范围,设置场所
设计图纸中绘制的内容应与图例
2.6.6建筑室内给水排水图纸
1系统图: 系统图可按系统原理图或系统轴测图绘制; 1)系统原理图: 对于给水排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等,尽量采用(展开)系统原理图,将设计内容表 达清楚。分几张出图的应标注清楚连接位置:
图中标明立管和横管的管径、立管编号、楼层标高、层数、室内外地面标高、仪表及 阀门、各系统进出水管编号、各楼层卫生设备和工艺用水设备的连接,排水管还应标注立管 检查口,通风帽等距地(板)高度及排水横管上的竖向转弯和清扫口等; 给水引入管应标注管道设计流量和水压值; 2)系统轴测图: 对于给水排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也可按比例分别绘出各种管道系统轴测图。图中 标明管道走向、管径、仪表及阀门、伸缩节、固定支架、控制点标高和管道坡度(设计说明 中已交待者,图中可不标注管道坡度)、各系统进出水管编号、立管编号、各楼层卫生设备 和工艺用水设备的连接点位置: 复杂的连接点应局部放大绘制;在系统轴测图上,应注明建筑楼层标高、层数、室内 外地面标高;引入管道应标注管道设计流量和水压值; 3)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平面图中已将管道管径、标高、喷头间距和位置标注清楚 时,可简化绘制从水流指示器至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等阀件之间的管道和喷头; 4)简单管段在平面上注明管径、坡度、走向、进出水管位置及标高,引人管设计流 量和水压值,可不绘制系统图。 2平面图: 1)应绘出与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内容包括主要轴线编号, 房间名称、用水点位置,注明各种管道系统编号(或井号); 2)应绘出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编号,管道穿剪力墙处定 位尺寸、标高、预留孔洞(或套管)尺寸及其他必要的定位尺寸,管道穿越建筑物地下室外 谱或有防水要求的构(建)筑物的防水套管形式、套管管径、定位尺寸、标高等; 3)当采用展开系统原理图时,平面图中应标注管道管径、标高,在给排水管道安装 高度变化处用符号表示清楚,并分别标出标高(排水横管应标注管道坡度、起点或终点标高), 管道密集处应在该平面中画横断面图将管道布置定位表示清楚; 4)底层(首层)等平面应注明引入管、排出管、水泵接合器管道等管径、标高及与 建筑物的定位尺寸,还应绘出指北针:引入管应标注管道设计流量和水压值; 5)标出各楼层建筑平面标高(如卫生设备间平面标高有不同时,应另加注或用文字 兑明)和层数,建筑灭火器放置地点(也可在总说明中交待清楚); 6)若管道种类较多,可分别绘制给排水平面图和消防给水平面图; 7)需要专项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时,应在平面图上注明位置,预留孔洞,设备 与管道接口位置及技术参数。 3局部放大图: 1)对于给排水设备用房及管道较多处,如水泵房、水池、水箱间、热交换器站、卫 主间、水处理间、游泳池、水景、冷却塔布置、冷却循环水泵房、热泵热水、太阳能热水、 雨水利用设备间、报警阀组、管并、气体消防贮瓶间等,当平面图不能交待清楚时,应绘出 局部放大平面图; 2)局部放大图应绘出平面图、剖面图(或轴测图、卫生间管道也可绘制展开图) 或注明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号; 3)管径较大且系统复杂的设备用房宜绘制双线图
2.6.7建筑小区(室外)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2绘制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备注构筑物的主要尺寸; 3对较复杂工程,可将给水、排水(雨水、污废水)总平面图分开绘制,以便于施工(简 单工程可绘在一张图上); 4给水管网图中,标明给水管管径、阀门井、水表井、消火栓(井)、消防水泵接合器 (井)等; 5排水管网图中,标注主要检查井编号、水流坡向、坡度、管长、管径、各检查井进出 管底标高。标注小区管道与处市政管网(检查井)接口处的位置、标高、管径等。
2.6.8室外排水管道高程表或纵断面图
1建筑小区室外排水管网总平面图,尽量在管线图中通过检查井的标高将管线的理深表 示清楚,不宜列表。较多管线在一张图中绘制的,图中标注不够清晰的,可选择列表; 2对地形复杂的排水管道以及管道交叉较多的给排水管道,宜绘制管道纵断面图;图中 应表示出主要检查井编号、井距、管径、坡度、设计地面标高、管道标高(给水管道注管中 心,排水管道注管内底)、管道理深、管材、接口型式、管道基础、管道平面示意,并标出 交叉管的管径、位置、标高;纵断面图比例宜为竖向1:50或1:100,横向1:500(或与 总平面图的比例一致); 3排水管道绘制高程表,将排水管道的主要检查井编号、井距、管径、坡度、设计地面 标高、管内底标高、管道埋深等写在表内
2.6.9自备水源取水工程
自备水源取水工程,应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另行专项
分别绘制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剖面及详图,图中表示出工艺设备布置、各细部尺 寸、标高、构造、管径及管道穿池壁预埋管管径或加套管的尺寸、位置、结构形式和引用详 图; 宜结合海绵城市设计统一考虑各构筑物的大小,
2.6.11室外独立设置给水泵房平面、部面图
应绘出水泵基础外框及编号、管道位置,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表,标出管径、阀件、 起吊设备、计量设备等位置、尺寸。如需设真空泵或其他引水设备时,要绘出有关的管道系 统和平面位置及排水设备; 2部面图: 绘出水泵基础剖面尺寸、标高,水泵轴线、管道、阀门安装标高,防水套管位置及标 高。简单的泵房,用系统轴测图能交待清楚时,可不绘剖面图; 3管径较大时宜绘制双线图,
2.6.12室外水塔(箱)、水池配管及详图
分别绘出水塔(箱)、水池的形状、工艺尺寸、进水、出水、泄水、溢水、透气、水 立计、水位信号传输器等平面、剖面图或系统轴测图及详图,标注管径、标高、最高水位、 最低水位、消防储备水位等人防标准规范范本,给出贮水容积
如有集中的污水处理,应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另行专 项设计。
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计算: 1设计依据、工程规模、设计范围等项目概况; 2各类生活、生产、消防等系统用水量和生活、生产排水量,项目区域、屋面雨水排水 量,生活热水的设计小时耗热量等计算; 3中水水量平衡计算; 4有关的水力计算及热力计算; 5主要设备选型和构筑物尺寸计算。
2.7.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空气调节与通风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图例、设计与施 工说明、设备表、设计图纸、计算书
应按照图纸目录、图例、设计说明、必须的专篇、施工说明、设备表、系统原理图、 平面图、详图等的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和标准图 对大型建筑项目,可按通用图、地下室、地上建筑等子项分别编排目录,相应的空调 通风及防排烟系统应分子项编制设备表。
2.7.3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
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具体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根据项目情况进 行增减。 1)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地点、建筑面积、规模、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使用功能、 层数、建筑高度、绿建要求等,描述内容要与建筑专业一致,重点突出与本专业相关的内容; 2)设计依据: ①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有关的主要内 容,包含节能、绿建要求; ②与本专业有关的批准文件和建设单位提出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③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等(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年号和版本号); ①其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等。 3)设计内容和范围: ①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范围以及与有关专业 的设计分工;当本专业的设计内容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承担设计时,应明确交接配 合的设计分工范围; ②需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的部分应明确设计内容及分工界面。 4)室内外设计参数: ①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空气计算参数无法保证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满足建筑功能要求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范本,
5)冷、热负荷计算,描述计算软件、计算结果,应列明供暖、空调系统的服务面积、 并根据供暖空调系统的划分列明负荷及负荷指标。 6)冷热源系统设计: ①供暖热源设置情况,热媒参数、热源系统工作压力: ②空调冷、热源设置情况,热媒、冷媒及冷却水参数,系统工作压力等,多联机空 调系统应描述室外机、室内机之间高程、冷媒管长度、制冷制热量衰减等相关内容,描述其 他分散式冷热源情况等。 7)空调水系统设计: ①系统总阻力、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定压值(气压罐定压时注明工作压力 值)等; 注:气压罐定压时,工作压力值指补水泵启泵压力、补水泵停泵压力、电磁阀开启 压力和安全阀开启压力; ②设置供暖的房间及供暖系统形式、管道敷设方式,供暖热计量及室温控制,供暖 系统平衡、调节手段,供暖设备类型(游泳池地板供暖)等; ③空调水系统设备配置形式、水系统制式,水系统平衡、调节手段等; ④冷却水系统设备选型及设置位置等。 8)空调末端及空调风系统设计: ①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空调风系统简述等; ②温控要求、新风系统设计: ③特殊系统,例如洁净空调系统净化级别及气流组织型式。 9)通风: ①设置通风的区域及通风系统形式: ②通风量或换气次数; ③通风系统设备选择和风量平衡。 10)监测与控制要求,有自动监控时,确定各系统自动监控原则(就地或集中监控) 控制逻辑,应说明制冷、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要求、自动监控系统的使用操作要点及二次深 化设计的要求等; 11)防排烟: ①简述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 ②防排烟系统风量计算原则; ③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 ④防排烟系统控制要求; 12)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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