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043-2021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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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37/T 5043-2021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2.0.6可再循环材料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 有水、海水等。

    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 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在交付前环保标准,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 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 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 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2.0.10冷源系统设计能效系数design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of cooling source system (DEERxys) 在设计工况下,电驱动的制冷系统的制冷量与冷水机组、冷 水泵冷却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的净输人能最之和的比值

    coolingsourcesystem(DEER.ys 在设计工况下,电驱动的制冷系统的制冷量与冷水机 水泵、冷却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的净输人能量之和的比值

    2.0.11绿色雨水基础设施

    一种由诸如林荫街道、湿地、公园、林地、自然植被区等开 放空间和自然区域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网络。能够以自然的方式控 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控制径流污染,保护水 环境。

    长用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模式、建筑形式、技 设备和材料。

    3.0.3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

    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与智能 化、室内设计、景观、经济等各专业应协同工作。 3.0.4绿色建筑设计应在设计理念、方法和技术应用等方面进 行创新。

    3.0.5绿色建筑设计应包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3.0.6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的技术

    特性,宜选用“四新”技术和产品,促进设计技术、建筑产品 等的技术进步。不得采用国家、山东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 制品。

    1.1建设项目策划阶段应根据需求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策义 牛编制策划书。

    项指标、绿色建筑技术策略、成本与效益分析。 4.1.3绿色建筑设计单位应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在各设计 阶段根据技术共享、平衡、集成的原则协同工作。 4.1.4绿色建筑设计策划应兼顾建筑设计阶段和运营管理阶段。

    阶段根据技术共享、平衡、集成的原则协同工作。

    4.2.1 绿色建筑设计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目标设定与前期调研; 2 项自定位与目标分析; 3 绿色建筑设计概念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 4 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4.2.2 自标设定与前期调研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总体目标; 2 场地分析; 3 资源评估; 4 市场分析; 5 社会环境分析。

    4.2.3项自定位与自标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3实施的技术路线及相应的指标要求。 4.2.4绿色建筑设计概念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应满足下列要求: 1遵循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以绿色性能 为导向的设计思路贯穿于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 图设计的各个设计阶段以及整个设计流程; 2选用适宜的绿色措施和集成技术; 3 选用高效能的建筑部品、设备和绿色建材; 4对现有条件不满足绿色建筑目标的,可采取调节、平衡 与补偿措施。 4.2.5 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技术可行性分析; 2 经济性分析; 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4 风险分析评估。

    绿色建筑设计流程应规范化,制定的绿色建筑的总目标 关指标应指导绿色建筑设计的各个阶段。 绿色建筑设计流程应包以下阶段

    I 方案设计; 2 初步设计; 3 施工图设计。

    4.4.1各设计阶段应体现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方面的内容。

    4.4.1各设计阶段应体现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方面的内

    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目标、场地规划和室外环境条件、规划设计 采用的手段及技术等。

    4.4.3初步设计说明中应设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设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并按照《山

    东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要点》的格式填写审查要点。

    5.1.1项目选址和规划应符合山东省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定 且应满足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的保护和控制要求。 5.1.2场地规划应综合分析场地资源,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并 采用适宜技术,满足绿色建筑设计目标和可持续运营的要求。 5.1.3场地规划应提高场地空间的利用效率,并应做到场地内 及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与共享。 5.1.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 日照标准。

    5.1.5场地内不应有超标

    5.2.2场地选址宜选择具备良好市政基础设施的场

    据市政条件进行场地建设容量白

    5.2.3场地选址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避开可能产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地段; 2避开地震时可能产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 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等对工程抗震危险的地段; 3在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污染源,无 易燃易爆危险源威胁及有害有毒物质危害。 5.2.4场地环境质量不应影响人体的安全健康,并应满足下列 要求: 1场地大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且场地 周边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2场地周边电磁辐射水平应符合国家现行电磁辐射防护相 关标准的规定; 3避免在噪声大于75dB的区域进行规划建设,同时居住 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具有交通枢纽性质的车站和港口等; 4场地土壤中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 准的规定。

    5.3.1应遵循被动式策略、优化布局。 1场地规划与设计应遵循被动式策略,适应山东气候特征, 尊重地域文化和生活方式; 2场地总体布局合理,建筑物的形式、高度、体量、色调 等应与场地周围环境和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并避免对周边物理 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3.2提高场地空间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并满足下列 要求: 1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CB50180的规定:

    5.3.2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

    注:1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任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 积之和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任 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3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2公共建筑容积率应满足当地规划条件要求,且行政办公 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旅馆饭店、交通枢纽等公共建筑容积率不 宜小于1.0;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建 筑容积率不宜小于0. 5。

    5.3.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住宅建筑的地下建

    上建筑面积比不应小于5%: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 积比不应小于0.5。

    5.3.4场地周边应有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5.3.4场地周边应有便利的公

    1住宅建筑应满足下列要求中的4项及以上: 1)场地出人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场地出人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场地出入口到达中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 4)场地出入口到达医院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 5)场地出入口到达群众文化活动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 于800m; 6)场地出入口到达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 于500m; 7)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具有不少于3种商业服务设施。 2公共建筑应满足下列要求中的3项及以上: 1)建筑内至少兼容2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 2)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 3)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 于15%; 4)周边500m范围内设有社会公共停车场: 5)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社会开放。 5.3.5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应联系便捷。场地人行出人口500m 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场地出入口步行距 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 车站和轨道交通站)。

    5.3.5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应联系便捷。场地人行出人

    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 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场地出人口步行 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 车站和轨道交通站)。

    5.3.6场地交通设计须满足下列要求:

    1应充分利用场地周边现有交通网络,并评估项自建成后 对现有区域交通网络的影响; 2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 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并提供配套的休憩设施; 3场地内宜采取人车分流措施; 4场地内道路系统应便捷顺畅,满足消防、救护及减灾救 灾等要求;

    .3.7场地内应合理设置停车

    5.3.8场地设计应强调公共开敬空间的便捷性,城市绿

    1场地出人口到达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广场的步 行距离不大于300m; 2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5.3.9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

    5.3.9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 1室外健身场地面积应不小于总用地面积的0.5%; 2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25m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慢行 道长度不小于用地红线周长的1/4且不小于100m; 3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应不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0.3%且 不小于60m; 4楼梯间应具有天然采光和良好的视野,且距离主入口的 距离不大于15m。 5.3.10场地绿化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住宅建筑所在居住街坊内人 均集中绿地面积,新区建设项自不应低于0.5m人,旧区改建 项目不应低于0.5m/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绿地率不应小于 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公共建筑的绿 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2场地栽植土壤影响植物正常生长时,应进行土壤改良; 3应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种植适应当 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植区域覆土 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乔、灌、草结合 的复层绿化。本地植物指数宜不低于0.7。场地内80%树种产地 与运输范围宜控制在500km内,且.不应选用从原生态地区移植 过来的大树; 4绿化设计应满足场地使用功能、绿化安全间距、绿化效 果及绿化维护的要求; 5场地绿容率计算值不官低3.0

    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

    5.4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

    5.4.1场地规划应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 筑及景观,适当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宜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 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的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 的连贯性; 2采取净地表层土回收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 3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其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

    5.4.1场地规划应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

    5.4.2场地规划应对场地的生物

    及周边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适当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用地内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提高土地的 生态价值; 2应调查场地内的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 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使场地内建筑布局与现状树木有机结 台,维持或恢复场地植物多样性; 3应调查场地和周边地区的动物资源分布及动物活动规律, 规划有利于动物跨越迁徙的生态走廊; 4应采取措施,恢复或补偿场地和周边地区原有生物生存 的条件; 5在邻近城市干道及邻近湿地、公园、林地、河流等生态 敏感区的地块内设绿化缓冲带,缓冲带具有雨水过滤和滞留 功能。

    5.4.3应将场地内有利用和保护价值的既有建筑纳人

    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大于10hm的场地应进 控制利用专项设计。

    5.4.6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 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少于40%; 2衔接和引导不少于80%的屋面雨水进人地面生态设施; 3衔接和引导不少于80%的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 4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透水铺 装路面设计应满足路基路面强度和稳定性等要求。

    5.4.7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

    4.8场地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室外吸烟区:

    场地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室外

    1室外吸烟区应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 与所有建筑出人口、新风进风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应小于 8m,且距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应小于8m;

    5.5.1场地声环境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项目实施后的环 境噪声进行预测; 2噪声敏感建筑物应远离噪声源; 3对固定噪声源,应采取适当的隔声和降噪措施;对交通 干道的噪声,应采取设置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措施。

    5.5.2场地规划的光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利用地形合理布局建筑朝向,充分利用自然光降低建 筑室内人工照明能耗,宜采用光环境模拟优化建筑规划布局; 2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日照间距应符合规范及地区相关 规定。有日照要求的公共建筑应按规范确定日照标准,并应避免 视线干扰; 3应合理进行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室外照明不应对居住 建筑外窗产生直射光线,场地和道路照明不得有直射光射入空 中。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 扰光限制规范》CB/T3562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 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4建筑外表面的设计与选材应合理,有效避免光污染,玻 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的规定

    5.5.3场地规划时,风环境应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 筑的自然通风,并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室内外风环境状况和需求对各类室外活动场地空间布 局进行优化,合理设置区域或用地内的微风通道,改善风环境: 2建筑规划布局应营造良好的风环境,保证舒适的室外活 动空间和室内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气流对区域微环境和建 筑本身的不利影响; 3宜进行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下的模拟预测,优化建 筑规划布局; 4建筑布局宜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并宜通过设置防风墙、 板、防风林带、微地形等挡风播施阻隔冬李冷风。多层居住建筑 宽度不宜大于60m,高层居住建筑宽度不宜大于50m。

    5.5.4场地规划时可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

    1应合理布置用地和建筑,有效利用廊道自然通风,降低 室外热岛效应; 2场地绿化宜采用立体绿化和复层绿化方式增加遮阴比例 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 动场地应通过设置养木、花架等措施提高遮阴面积比例,住宅建 筑不低于30%,公共建筑不低于10%; 3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 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遮阴面积较大的行道树的路段长度超 过70%; 4屋顶的绿化面积、太阳能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及太阳辐射 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屋面面积合计宜达到75%

    内部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采用围护结构保 温、隔热、遮阳等措施,降低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负 荷,提高室内舒适度。

    建筑内外的声、光、热等因素,权衡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对 建筑布局、朝向、形体和间距等进行优化设计。建筑宜采用南北 向或接近南北向,使建筑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采光和视野。

    6.1.3外遮阳、导光、导风等功能构件、太阳能设施、空议

    机位、外墙花池、立体绿化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 计,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6.1.5建筑造型应符合建筑功能和技术的需求,结构及构造应 合理。

    6.1.6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气密性、抗风压性

    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1.8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

    等要求,且应保持畅通。

    1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防 护水平; 2建筑物出人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 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 3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 6.1.10建筑应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具备防夹功能的 门窗等产品或配件,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 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 面T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B.级; 2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级; 3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地面T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A级或按水平地 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6.1.14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宜使用计算机模拟软件等建筑性 能和环境分析技术,对建筑朝问、方位、形状、围护结构、内部 空间布局等进行分析和优化,并在设计深化过程中进行完善和 检验。

    6.2.1建筑设计应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建筑空间与设施宜实现 共享: 1建筑设计应避免不必要的高大空间及过大的过渡性、辅 助性空间; 2应充分利用建筑的坡屋顶空间和其他不易使用的空间; 3宜利用连廊、架空层、上人屋面等设置公共步行通道 公共活动空间等开放空间,并宜满足全天候的使用需求,增加公 众的活动与交流空间,提高公共空间的利用效率; 4建筑中休息空间、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空 间及设施宜共享: 5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停车场位置设计时应满足错时共享 要求并米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6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布局及位置,设计时应满足向公众 开放的要求。

    6.2.2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连通或整体 开发利用; 2地下空间应与地下、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 3地下空间宜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与地面景

    6.2.3建筑应选择适宜的平面布局、开间和层高,并与

    力 相适应,问采取如下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 1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空间宜采用大开间或灵活隔墙 (隔断)等便于拆改和再利用的空间分隔方式: 2住宅建筑平面应考虑户内居室的可转换性及转换后的舒适 性,宜采用大空间布置方式,并应采用轻质隔墙划分套内空间; 3应设置公共管井,集中布置设备主管线,给排水、强弱 电、供暖通风等竖并及分户计量控制箱的位置不宜影响建筑功能 或空间变化。

    6.2.4建筑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充分利用外部自忽

    伴宜将人员长期停留的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视野和 然通风的位置,住宅卧室、起居室、阳台、医院病房、旅馆 房、厕所(卫生间)等空间布置应避免视线干扰。

    6.2.5建筑室内热环境要求相同或功能相近、空间高度相似的 空间宜集中布置。

    有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空气污染的房间或场所,当相邻设置 时水利软件、计算,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2.7设备机房、管道并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机房、

    的设置应便于设备和管道的维修、改造和更换,在设计时应预留 检修门、检修通道、扩容空间、更换通道等。

    梯间,楼梯间宜靠近电梯候梯厅且距离室外山入二的

    于15.0m,楼梯间在地面以客层宜有天然来光和再然通风。 6.2.9公共建筑机械通风系统中的新风进风口、排风口设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进风口应远离污染源,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 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2排风口设置应避开人员活动区,排风口距地面和上人屋 面距离不宜小于2m; 3进风口的相对位置宜低于排风口3m以上,当进、排风口 在同一高度时,宜在不同方向设置,且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6.2.10采用分体式空气调节器的建筑,应预留室外机安装条 件,并符合下列规定: 1预留的室外机位应与拟定的机型天小相匹配,并应为室 外机安装和日常维护设置安全和方便操作的平台; 2室外机应采用坐式安装方式固定在专用平台板(架) 上,专用平台板(架)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室外机底座与 专用平台板(架)应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空调室外机的冷媒管线暴露于室外的部分与墙体或平台 连接牢固; 4室外机应能通畅地向室外排放空气和自室外吸人空气, 室外机位的格栅应保障空调有效散热; 5室外机不应设置在建筑天井、封闭内走廊等通风不良的 位置;设于住宅建筑凹口内时,与凹口内的卧室或起居室的外窗 距离应不小于1.5m; 6空调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应采取防雨水倒灌及外墙 防潮的构造措施:

    对周围环境不应造成热污染和噪声污染。

    7对周围环境不应造成热污染和噪声污染。 2.11建筑室内宜设置健身空间锅炉标准,其面积不宜小于地L建筑面 的0.3%且不小于60m,并配套设置淋浴、更衣设施。

    6.3.1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平面布局, 对建筑物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热T性能、外窗与 透光幕墙的气密性能、屋顶透光部分面积比等进行节能设计,并 应符合山东省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围扩结构热「性能应衍合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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