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890-2021 交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检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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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890-2021 交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检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供暖季运行时,空调水在管道中流动时因受外界环境传热 向而发生的温度降低。
2.0.6高能效负荷率区间
制冷(热)机组具有较高能效的负荷率的范围。 2.0.7当前工况下标称值 nominal value under current
项目管理和论文ing conditions
设备生产商标称的设备在当前工况下某一参数的数值 2. 0.8溢散光率ratio of spill light
照明装置发出的光线中照射到被照目标范围外的光线占总光 线的比例。
2.0.9 异常数据率 abnormal data rate
异常数据数量与总数据数量的比值,用白分数表示。
3.0.1 交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检测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2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 3 建筑工程运行调试资料: 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文件; 5 建筑运行管理系统文件; 6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文件:; 建筑仪器仪表安装及检验资料; 8 建筑运行用耗材及其检验资料。 3.0.2 交通建筑运行数据保存期限不应低于五年,建筑维护、 维修及改造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应低于建筑物使用年限及建筑物 存续期,且宜进行电子化存档。 3.0.3交通建筑应设置建筑节能运行状态参数,并应规定交通 建筑在节能状态下运行时建筑节能运行状态参数应达到的数值 范围。 3.0.4交通建筑应对建筑节能运行状态参数进行定期检测和 记录。 3.0.5交通建筑应依据建筑节能运行状态参数或定期对建筑进 行维护或维修。 3.0.6交通建筑在进行运行调节与维护后,运行状态仍不能满 足本规程第4章~第7章提出的节能(包括节水)运行要求时, 运行管理人员应提出节能改造处理意见。
4.1.2建筑物的外窗、天窗及建筑物对外开口应根据暖
蔽太阳辐射的最大限位。供暖季运行时,应将建筑物的外遮 和内遮阳调整至遮蔽太阳辐射的最小限位。
在无旅客通行时应关闭,设置门斗的旅客出人口的两道门不应同 时开启。
时应关闭。行李传输带穿过外墙位置处设置的增大风阻的装置, 应按设计要求运行。
时应关闭。行李传输带穿过外墙位置处设置的增大风
应处于开启状态,在供冷季运行时应处于关闭状态
4.2.1每年供暖季或供冷季前,应对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外
.2.1每年供暖季或供冷季前,应对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 表面温度场进行一次检测。
4.2.2每年供暖季前,应对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结露情况进行 一次检查。
.2.34 每年雨季前,应对建筑物的屋顶内表面渗水情况进行 欠检查。
4.2.4建筑物的外门、外窗、外门门帘、外窗遮阳和出人口风
4.2.4建筑物的外门、外窗、外门门帘、外窗遮阳和出入口风
4.2.4建筑物的外门、外窗、外门门帘、外窗遮阳和出入口 幕的运行情况应在每年供冷季或供暖季分别进行一次检查。
4.2.5对建筑物主要出入口风速宜每季度检测一次。
全安 4.2.6对建筑物主要出人口人流量宜采用楼宇自控系统进行实 时监测,
4.3.1建筑围护结构出现冷(热)桥或结露时,应对出现冷 (热)桥或结露区域的保温结构进行维修,并对漏气部位进行 封堵。
和保温结构进行检查和维修
和保温结构进行检查和维修
4.3.3建筑物的外门、外窗、外门门帘、外窗遮阳
应按最小新风模式运行;供暖季运行时,应按最小新风模式 运行。 4在供冷季运行时,最大新风模式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寒和寒冷气候区,当室外温度低于室内温度2℃及 以上时,应按最大新风模式运行; 2)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气候区,当室外空气焰值 低于室内空气熔值2kJ/kg时,应按最大新风模式 运行。 5供冷季运行时,在最大新风模式运行工况下,宜采用自 然通风。 6在供冷季运行且夜间室内无需供冷时,宜进行夜间通风 蓄冷。夜间通风蓄冷宜在室外气温最低时段进行,且应符合下式 规定,
中:Qa 通风量(m3 /s); Pa 空气密度(kg/m3): Hax 新风恰值(kJ/kg); Hap 排风恰值(kJ/kg); W 风机功率(kW); COPz 空调系统总 COP,取 3. 0。 7 风机可变频调节的空调机组的阀门开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空调机组风机频率未达可调节的下限时,与空调机 组串联的阀门开度应为100%; 2)与空调机组连接的并联风管上的阀门,当为手动阀门 时,应至少有一个阀门开度为100%,当为自动控制 阀门时,应至少有一个阀门开度或开启时间占比在 80%以上。 8热回收新风机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水输送系数不应低于空调水输送系数设 的 90%。 2供回水温差不应低于供回水温差设计值的80%。 3旁通水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一级泵变流量系统,总供水管和总回水管之间旁 通水流量占总流量的比例不应大于25%; 2)对于二级泵或多级泵变流量系统,宜避免各级泵之间 的平衡管中出现倒流,在供冷李运行时各级泵间平衡 管倒流造成的供水温度升高不应大于0.5℃,在供暖 李运行时各级泵间平衡管倒流造成的供水温度降低不 应大于1℃。 4空调水系统中并联管路上的阀门为手动阀门时,应有不 少于一个阀门的开度为100%;空调水系统中并联管路上的阀门 为自动控制阀门时,应有不少于一个阀门的开度或开后启时间占比 大于80%。 5在正常运行时,检修用的旁通阀和备用设备的关断阀不 应有水流通过。 6对于并联管路,各回水支管的水温与回水总管的水温的 差值不宜大于0.5℃。 7供冷季李运行时,空调水管外表面不应结露,空调水管道 温升平均不应大于0.2℃/m,且从冷源到供冷末端的空调水总温 升不应大于1.5℃。供暖季运行时,空调水管道温降平均不应大 于0.4℃/m,且从热源到供热末端的空调水总温降不应大 王3℃。
5.1.7暖通空调系统冷(热)源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台冷却塔并联时,宜同时运行; 2冷却水输送系数不宜低于设计工况下数值的80%; 3冷却塔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相同流动条件下初始值的 80%,或出口端温差不应大于相同流动条件和相同进口温差条件 下的120%; 4多台冷却塔并联运行时,各冷却塔出水温差不应大 于1℃; 5冷却水泵或冷却塔风机采用变频控制时,宜根据制冷机 组、冷却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的总能耗确定冷却水泵运行台数和频 率及冷却塔风机运行频率。
5.2.1室外温度、室外湿度、室内温度、室内湿度和室内CO2 浓度宜采用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 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 两次检测和记录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2.2暖通空调末端系统运行检测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各区域回风温度与室内平均温度的差值应在每年 供冷季和供暖季分别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 2风机可变频调节的空调机组的并联风管上的阀门开度应 在每年供冷季和供暖季的典型工况下分别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 3热回收新风机组内部空气流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4显热型热回收新风机组的显热交换效率或出口端温差应 母月进行一次检测,全热型热回收新风机组的全热交换效率或出 口端差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5空气过滤器阻力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定期检测;当无设 计要求时,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6空调末端表冷器和供暖散热器的积尘情况应每月进行一 次检查,供暖散热器周围空气流动情况应每个供暖季进行一次 检香
5.2.3暖通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和记录,应符合下列
1厨房负压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卫生间负压应每3个月 进行一次检测; 2厨房补风机和排风机的联动情况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3厨房油烟过滤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4汽车停车场CO浓度宜自动检测和记录,且数据采集时 间间隔不宜天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 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两次检测和记录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5.2.4暖通空调水输配系统运行检测和记录,应符合
1空调水供回水温差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 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 动检测和记录时,两次检测和记录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2空调水输送系数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3旁通水流方向及旁通水流量占总流量的比例宜自动检测 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 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应每月进行一次; 4空调水系统中并联管路上电动阀门的阀位宜自动检测和 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 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应每月在典型工况下进 行一次; 5并联管路的各支管水温与总管水温宜自动检测和记录 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 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应每月进行一次; 6空调水管道温升应每年供冷季进行一次检测,空调水管 道温降应每年供暖季进行一次检测。 5.2.5暖通空调系统冷(热)源的运行检测和记录,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制冷(热)机组冷凝器进出水温度、蒸发器进出水温度、 负荷率和性能系数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 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 记录时,两次检测和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2制冷(热)机组冷凝器、蒸发器的显热交换效率(或出 口端温差)和水侧流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3风冷制冷机组或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室外换热器上的积尘 情况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4天然气锅炉排烟温度和运行效率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 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 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天然气锅炉的排烟温度应每
2h进行一次,运行效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5天然气锅炉内水的流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6蓄冷系统的蓄冷介质进出口温度、蓄冷量、释冷介质进 出口温度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 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 两次检测和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7换热器的显热交换效率(或出口端温差)和内部水的流 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5.2.6暖通空调冷却水系统运行检测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却塔全热交换效率或出口端温差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2各并联冷却塔的出水温度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 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 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两次检测和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5.3.1建筑物室内温度和湿度参数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室内温度和湿度传感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 8.1.5条第1款的规定; 2室内温度和湿度传感器的测量准确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8.1.1条的规定; 3当室内温度和湿度的上限值或下限值不符合本规程第 5.1.1条的规定时,应调整室内温度和湿度的上限值和下限值的 设定值或调整空调末端自动控制逻辑; 4室内空调区域内温度和湿度不均匀时,应增大空调送风 量、调整送风方向或调整送回风口的位置; 5对于采用电动调节水阀的空调末端,如存在电动调节水 阀完全关闭的情形,应提高供冷季供水温度或降低供暖季供水 温度;
6对于采用电动双位水阀的空调末端,如存在电动双位阀 通断周期小于30s的情形,应提高供冷季供水温度或降低供暖季 供水温度; 7在供冷季运行时,当空调末端自动控制水阀开度已达最 大限位或开启时间占比已达100%而室内温度仍高于设定要求 时,应降低供水温度或增加供水量;在供暖季运行时,当空调末 端自动控制水阀开度已达最大限位或开启时间占比已达100%而 室内温度仍低于设定要求时,应提高供水温度或增加供水量,
5.3.2室内CO2浓度参数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暖通空调末端系统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内平均温度与回风温度的差不符合本规程第5.1.4 条第2款的规定时,应调节送风口出风角度或增大送风口送风 速度; 2当风机可变频调节的空调机组连接的并联风管上的电动 门开度不符合本规程第5.1.4条第6款规定时,应调整空调机 组运行控制参数或逻辑,使风机运行频率降低; 3当热回收新风机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4条第 8款的规定时,应对热回收新风机组进行清洗或维护; 4当空气过滤器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4条第9款 的规定时,应清洗或更换空气过滤器。
1当厨房、卫生间通风系统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 5.1.5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增大排风量或减小送风量: 2当通风过滤器或油烟过滤器阻力不符合本规程第5.1.5
条第3款的规定时,应清洗或更换油烟过滤器; 3当停车场通风系统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5条 第4款的规定时,应调整通风机运行控制参数或逻辑,或更换通 风机;
1当水输送系数不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1款的规定时, 应检查空调末端自动控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供回水温差是 否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2款的规定,检查旁通水流量是否符 合本规程第5.1.6条第3款的规定,检查并联管路阀门开度是否 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4款的规定,检查并联管路各回水支路 水温与回水总管水温的差值是否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6款的 规定,检查管道中空调水温升或温降是否符合本规程第5.1.6条 第7款的规定; 2当供回水温差不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2款的规定时, 应调整空调未端控制参数或逻辑,或检查旁通水流量是否符合本 规程第5.1.5条第3款的规定; 3当旁通水流量不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3款的规定时, 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调节和维护: 1)对于一级泵变流量系统,在供冷季运行时,应在保证 制冷机组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减小一级泵流量或在保证 室内湿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制冷机组出水温度: 在供暖季运行时,应在保证制热机组运行安全的前提 下减小一级泵流量或降低制热机组出水温度; 2)对于二级泵或多级泵变流量系统,应调整空调水泵运 行控制参数或逻辑,增大低一级泵的流量或减小高 级泵的流量; 4当并联管路上的阀门开度不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4 款的规定时,应减小空调水系统供水总管和回水总管间压差设定 值,或在不影响室内湿度的前提下提高制冷机组出水温度,或调
整各级水泵控制逻辑: 5当检修用的旁通阀和备用设备的关断阀不符合本规程第 5.1.6条第5款的规定时,应对阀门进行维护或更换; 6当并联管路的各支管水温与总管水温不符合本规程第 5.1.6条第6款的规定时,应对该并联管路进行水力平衡调节; 7当空调水管道温升或空调水管道温降不符合本规程第 5.1.6条第7款的规定时,应检查管路保温层是否存在损坏、老 化或渗水情况
5.3.6暖通空调系统冷(热)源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
1当各机组负荷率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1款的规定 时,应减少投入运行的制冷(热)机组的台数,或用小容量机组 代替大容量机组运行: 2当冷却水和空调冷(热)水流动路径不符合本规程第 5.1.7条第2款的规定时,应关闭不运行的冷(热)水机组冷却 水和空调水管路上的阀门; 3当制冷(热)机组性能系数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 3款的规定时,应对制冷(热)机组进行维护; 4当水一制冷剂换热的蒸发器和冷凝器的运行状态不符合 本规程第5.1.7条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时,应对蒸发器和冷凝 器进行清洗; 5当天然气锅炉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6 款的规定时,应对天然气锅炉进行维护; 6当蓄冷(热)系统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 7款和第8款的规定时,应对蓄冷(热)系统运行控制软件中的 冷(热)负荷预测模型进行修正; 7当水一水换热器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 9款和第10款的规定时,应对换热器进行清洗。 5.3.7暖通空调冷却水系统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冷却塔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8条第3款的 规定时,应对冷却塔进行维护; 2当各冷却水出水温度差不符合本规程第5.1.8条第4款 的规定时,应对并联环路的水力平衡进行调节。 5.3.8 暖通空调系统的日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或制热机组应在每年供冷或供暖季前进行一次维护; 2 换热器应在每年供冷季和供暖季前分别进行一次维护; 水泵应在每年供冷季和供暖季李前分别进行一次维护; 冷却塔应在每年供冷季前进行一次维护: 阀门应每年进行一次维护; 6空调水水质应在每年供冷季和供暖季前分别进行一次检 测;当空调水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应采取加药和补水措施; 7表冷器或供暖散热器表面积灰应在每年供冷李和供暖李 前分别进行一次清理; 8风冷制冷机组或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室外机上的积尘应每 月进行一次清理。
6.1.1建筑节能运行用水量限额,应符合表6.1.
1.1建筑节能运行用水量限额,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 6. 1. 1 用水量限额
6.1.2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宜大于 0.20MH
5.1.3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
1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的规定; 2直饮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T 94的规定;
3生活热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 CJ/T521的规定; 4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 统水质》GB/T29044的规定,且不得采用以生活污废水为原 处理得到的建筑中水。
当进入水加然热设备的传小总硬度( 120mg/L时,水加热设备最高出水温度不应高于70℃;当进入 水加热设备的冷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不小于120mg/L时: 水加热设备最高出水温度不应高于60℃; 2当系统不设灭菌消毒设施时,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宜为 55℃~60℃;当系统设灭菌消毒设施时,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宜 为50℃~55℃; 3配水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0s,出水温度不应低 于45℃; 4集中热水系统的循环管的温降不宜大于设计值20%。 6.1.5热水供应系统中天然气锅炉的运行、检测和维护应符合 本规程第5.1.7条第6款、第5.2.5条第4款、第5.3.6条第5 款的规定。 6.1.6热水供应系统中换热器的运行、检测和维护应符合本规 程第5.1.7条第9款、第5.1.7条第10款、第5.2.5条第7款、 第5.3.6条第7款的规定。 6.1.7感应式水龙头和卫生洁具的感应式自动冲洗阀应采用自 动感应装置。 6.1.8直饮水设备产水率不应低于设备标称值的90%。
6.1.8直饮水设备产水率不应低于设备标称值的90%。
用水量统计分析应每月进行一次,应区分不同用途和不
同计费单元的用水量,且应区分给水、热水和非常规水系统的用 水量。
6.2.2各用水点供水压力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直饮水设施、饮水机应每周 进行一次清洗和消毒,并在清洗消毒后按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 水水质标准》CJ/T94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2生活热水供水系统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洗和消毒,并在 清洗消毒后按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的 规定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3非常规水系统应每月进行一次清洗和消毒,并应在清洗 消毒后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6.2.4生活热水系统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水温检测,检测内容应 符合本规程第6.1.4条规定。生活热水系统内的热源、换热器应 满足本规程第5章对于热源和换热器的要求。 6.2.5卫生洁具的感应式自动冲洗阀、感应式水龙头应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测。 6.2.6直饮水设备出水率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6.2.6直饮水设备出水率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3.1常年不运行的水泵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水泵点动及连续 专试验。
6.3.2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设施、仪表、减压阀、止回阀、电
动(磁)阀应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
6.3.3太阳能集热系统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
6.3.4循环冷却水水质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检测
采用加药和补水等处理措施
用加药和补水等处理措施。
7.1.1变压器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低压侧输出电压,轻载时不应高于400/230V, 满载时不应低于380/220V; 2 变压器不应长时间处于过负荷状态。 7.1.2电能质量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电压不应大于标称电压2%,瞬时电压不应大于标称 电压4%; 三相电流之间偏差不应大于15%; 3 变配电低压母线供电回路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4 变配电低压母线供电回路谐波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规定。 7.1.3 照明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空间照明应定时开关,且溢散光率不应大于15%; 2室内空间照明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当采用手动控制时, 应设置定时开关: 3引导系统照明应分区集中控制,并应根据交通班次的进 站(港)、离站(港)时间开关或调节; 4室内各区域照度限值应按表7.1.3的规定设置。
表7.1.3室内各区域照度限值
7.1.4 电梯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无人搭乘时应停驶或慢速行驶; 2 同一候梯区域的多台自动升降电梯应采用群控, 7.1.5长期不使用和允许冷备用状态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
7.2.1变压器运行参数宜自动检测和记录,且数据采集时间间 隔不应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0min;当采用手 动检测方式时,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7.2.2变配电低压母线及主要供电回路的电能质量参数宜自动 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应天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 隔不应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方式时,应每月进行一次 检测。
其运行控制逻辑和室外空间照明溢散光率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2.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无人搭乘时的状态应每年进 一次检查。
.2.5同一候梯区域多台自动升降电梯的群控逻辑应每年进 一次检测,
7.2.5同一候梯区域多台自动升降电梯的群控逻辑应每
7.3.1当变压器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7.1.1条的规定时, 应采取调整变压器高压侧分接头或调整投切变压器的台数等 措施。
.3.2电能质量参数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三相电流之间偏差不符合本规程第7.1.2条第2款的 规定时,应对配电系统进行相序平衡调整; 2当变配电低压母线供电回路功率因数不符合本规程第 7.1.2条第3款的规定时,应采取调整投入的电容器组数量等 措施; 3当变配电低压母线供电回路谐波值不符合本规程第 7.1.2条第4款的规定时,应采取有源滤波或无源滤波的谐波治 理措施。
7.3.3照明系统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外空间照明溢散光率不符合本规程第7.1.3条第1 款的规定时,应采取调整室外照明灯具投射方向或安装位置的 措施; 2当室内各区域照度不符合本规程第7.1.3条第4款的规 定时,应采取更换灯具、调整灯具运行的措施。 7.3.4 昭明灯具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洁
8 计量、检测与控制系统
8. 1 准确性与功能
3.1.1 建筑节能运行检测参数充许偏差,应符合表8.1.1 舰定。
表8.1.1检测参数最大允许偏差
8.1.2远程传输数据的异常数据率不应大于0.1%。 8.1.3电量、燃气量和水量的主路测量值与支路测量值的总和 的偏差不应大于5%。 8.1.4远程控制的执行器应响应指令,且响应时间应符合自动 控制系统设计文件要求。 8.1.5运行参数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环境参数测量位置应位于人员活动区,水温测量位 置应位于水流主流区,水压、空气静压测量位置不应位于涡 旋区; 2风量测量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77的规定执行; 3电能质量参数测量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电能质量公用 电网谐波》GB/T1454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的规定执行; 4当采用人工读取数据时,应在读数稳定后,方可进行数 据读取; 5当进行数据分析时,自动读取的数据应选取稳定状态的 数据进行分析。 8.1.6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 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宜根据运行数据优化其运行控制逻辑和 参数。 8.1.7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 自动运行监测和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宜与客流监测系统、交通班
8.1.6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电气 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宜根据运行数据优化其运行控制 参数。
8.1.7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电气
自动运行监测和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宜与客流监测系统、交通 欠管理系统及物业管理系统共享数据。
8.2.1计量和检测仪表的准确度应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8.2. 1 计量和检测仪表的准确度应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8.2.2买 采集到的数据应即时进行数据是否异常的判断。 8.2.31 电量、燃气量和水量的主路测量值与支路测量值的总和 的比对应每年进行一次。
.3.1当检测参数充许偏差不符合本规程第8.1.1条的规定日 应采取调整测点位置或更换检测仪表等措施。
应采取调整测点位置或更换检测仪表等措施。
8.3.2当远程传输数据的异常数据率不符合本规程第8.1.2条 的规定时北京标准规范范本,应对数据传输线路进行检查。 8.3.3当电量、燃气量和水量的主路测量值与支路测量值总和 的比对结果不符合本规程第8.1.3条的规定时,应对计量仪表测 量准确度和能源漏损情况进行检查,
条的规定时,应对数据传输线路进行检查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T94 《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交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检测
1 总则 (34) 3 基本规定 (35) 4 围护结构 · (36) 4.1 节能运行要求 (36) 4.2运行检测 (37) 4.3 运行调节与维护 (37) b 暖通空调系统 .. (39) 5. 1 节能运行要求 (39) 5. 2 运行检测 (44) 5. 3 运行调节与维护 (47) 6 给水排水系统 (49) 6. 1 节能节水运行要求 (49) 6.2 运行检测: (49) 6. 3 运行调节与维护 (50) / 电气系统及用电设备 (52) 7. 1 节能运行要求 (52) 7. 2 运行检测 (52) 7. 3 运行调节与维护 (53) 计量、检测与控制系统· (54) 8. 1 准确性与功能 . (54) 8. 2 运行检测 (55)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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