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41051-2021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 岩石隧道掘进机安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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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1051-2021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 岩石隧道掘进机安全要求
5.2.5.1运行时应有声光警示。 5.2.5.2 应设置旋转角度限位和制动装置。 5.2.5.3 采用机械锁固的抓取装置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5,非机械锁固的折取装置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5.2.5.4在断电情况下,真空吸盘式管片拼装机应保证仍能吸持管片的时间不小于20min。 5.2.5.5 当真空度降至80%以下时,真空吸盘式管片拼装机应激活声光报警。 5.2.5.6 具有有线、无线两种控制方式时,两种控制方式间应能互锁
5.2.6钢拱架安装器
不锈钢标准5.2.6.1应设置限位装置
5.2.6.2在负载情况下的最大回转速度不应
主负载情况下的最大回转速度不应高于2r/min
GB/T 41051—2021
5.2.6.3应能实现设计回转范围内的可靠制动
5.2.7锚杆钻机系统
5.2.7.1应设置平移和回转限位装置, 5.2.7.2应能实现设计回转范围内的可靠制动及机械限位。 5.2.7.3在断电或失压工况下应具有位置自锁功能
5.2.8混凝土喷射系统
5.2.8.1应设置喷射臂周向移动、喷射混凝土环形梁轴向移动机械限位装置。 5.2.8.2应设置混凝土喷射泵急停装置。 5.2.8.3应设置混凝土罐起吊、横向移动缓冲和限位装置。 5.2.8.4应设置混凝土喷射防护罩
5.2.9壁后回填系统
5.2.9.1壁后回填系统应设置豆砾石输送 机防护装置 5.2.9.2壁后回填系统应设置压力监控装置
5.2.9.1壁后回填系统应设置豆砾
5.3.1.1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中规定的IP54。 5.3.1.2散开式岩石隧道掘进机的主控室应设置防砸护棚,并应满足GB/T17771中规定的验收基准 IⅡ的冲击保护要求。 5.3.1.3内部应配备灭火器、手持照明工具、逃生面具及破拆工具。 5.3.1.4 门应单向向外侧开启,窗户应便于开启、拆卸或击碎。 5.3.1.5 应设置醒目的紧急信息指示牌。 5.3.1.6 应配置可视辅助装置,至少包括闭路电视。 5.3.1.7 应设置温度调节装置。 5.3.1.8 内部照度不应低于3001x。 5.3.1.9 应具有减振、降噪和防护功能,掘进机工作时内部噪声不应高于75dB(A)。 5.3.1.10 内部装潢材料应为阻燃材料,燃烧速度不应大于200mm/min,燃烧后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 体,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5.3.1.11除受掘进机的开挖直径限制影响外(如开挖直径小于2m),主控室操作位置设置应符合 GB/T8420的规定
5.3.2.1应设置防偏、除尘、刮渣、张紧装置,接渣口应具有缓冲和防冲击功能。 5.3.2.2应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5.3.2.3两侧应设置拉线式紧急停止装置,紧急停止应符合5.7.7的规定。 5.3.2.4应设置急停开关及联锁装置,具有互锁功能,且能够实现现地和主控室控制
3.1掘进机拖电连接件应采用拉杆或液压缸牵引,并应根据隧道坡度设计其拖电能力。 3.2拖拉液压缸应配备压力传感器,超负荷时应报警,当负荷大于1.25倍设计最大负荷时,应自 上牵引动作。
5.3.3.3拖电连接件的安全系数应按不低于表2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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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计算拖曳力时摩擦系数应按表3选取
5.3.4.1 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中规定的IP54。 5.3.4.2 内部应配备灭火器、手持照明工具、逃生面具及破拆工具。 5.3.4.3 室门应单向向外侧开启,窗户应便于开启、拆卸或击碎。 5.3.4.4 应设置醒目的紧急信息指示牌。 5.3.4.5 应设置温度调节装置。 5.3.4.6 照度不应低于3001x。 5.3.4.7 应具有减振、降噪和防护功能,掘进机工作时内部噪声不应高于75dB(A) 5.3.4.8 内部装潢材料应为阻燃材料,燃烧速度不应大于200mm/min,燃烧后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 体,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5.4.1.1运输通道应通畅。 5.4.1.2 被吊运的设备或部件应设置吊耳或辅助起吊装置 5.4.1.3 吊机的吊运能力不小于被吊部件重量的1.25倍。 5.4.1.4焊接吊耳的焊缝应按GB/T11345进行100%超声波检查,等级不应低于A级 5.4.1.5吊机行走和起吊应设置行程限位装置
5.4.1.1运输通道应通畅。 5.4.1.2被吊运的设备或部件应设置吊耳或辅助起吊装置。 5.4.1.3吊机的吊运能力不小于被吊部件重量的1.25倍。 5.4.1.4焊接吊耳的焊缝应按GB/T11345进行100%超声波检查,等级不应低于A级 5.4.1.5吊机行走和起吊应设置行程限位装置
5.4.2机械部件的吊运
5.4.2.1质量超过20kg机械部件的装卸应采取如下措施之 a)自身配备起吊工具; b)设置适应起吊工具连接的接口,如吊孔等; c)设置能安装上标准起吊工具的结构,如法兰等
2.1质量超过20kg机械部件的装卸应采取如下措施之 a)自身配备起吊工具; b)设置适应起吊工具连接的接口,如吊孔等; c)设置能安装上标准起吊工具的结构,如法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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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应设置限位装置,通道两侧应设置安全护拦,留有安全空间
5.4.3.1应设置限位装置,通道两侧应设置安全护拦,留有安全空间。 5.4.3.2采用机械锁固的抓取装置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5,采用非机械锁固的抓取装置安全系 于2.5。 5.4.3.3 在断电情况下,真空吸盘式管片吊机应保证仍能吸持管片的时间不小于10min。 5.4.3.4当真空度降至80%以下时,真空吸盘式管片吊机应激活声光报警
5.4.3.1应设置限位装置,通道两侧应设置安全护拦,留有安全空间 5.4.3.2采用机械锁固的抓取装置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5,采用非机械锁固的抓取装置安全系数不应小 于2.5。 5.4.3.3在断电情况下,真空吸盘式管片吊机应保证仍能吸持管片的时间不小于10min。 5.4.3.4当真空度降至80%以下时,真空吸盘式管片吊机应激活声光报警。
5.5.1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 5.5.2 压力容器应符合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 5.5.3 应设置液压和气动系统压力源管路安全阀。 5.5.4 应在液压和气动系统中采取降噪减振措施, 5.5.5 液压驱动及气压驱动的液压缸、气压缸及马达应具有在动力停止或回路故障时自动锁定的 功能。 5.5.6 支撑载荷的液压和气动系统应具有在电气故障或者断电情况下保持载荷的功能。 5.5.7 液压系统应设置液压油冷却装置,冷却能力应满足降温需要。 5.5.8 液压系统应设置滤芯堵塞报警装置。 5.5.9 承受压力超过15MPa的液压软管应采用扣压式管接头。 5.5.10 液压油箱应设置液位及高温报警装置。 5.5.11 液压泵及液压马达外露的旋转轴和联轴器应安装防护罩。 5.5.12 阀件设计应考虑重力、冲击、振动对阀内主要零件的影响。 5.5.13 蓄能器应设置压力释放装置,并设置警告标识。 5.5.14电磁阀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规定的IP55
5.5.1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 5.5.2 压力容器应符合GB/T150(所有部分)的规定。 5.5.3 应设置液压和气动系统压力源管路安全阀。 5.5.4 应在液压和气动系统中采取降噪减振措施, 5.5.5 液压驱动及气压驱动的液压缸、气压缸及马达应具有在动力停止或回路故障时自动锁定的 功能。 5.5.6 支撑载荷的液压和气动系统应具有在电气故障或者断电情况下保持载荷的功能。 5.5.7 液压系统应设置液压油冷却装置,冷却能力应满足降温需要。 5.5.8 液压系统应设置滤芯堵塞报警装置。 5.5.9 承受压力超过15MPa的液压软管应采用扣压式管接头。 5.5.10 液压油箱应设置液位及高温报警装置。 5.5.11 液压泵及液压马达外露的旋转轴和联轴器应安装防护罩。 5.5.12 阀件设计应考虑重力、冲击、振动对阀内主要零件的影响。 5.5.13 蓄能器应设置压力释放装置,并设置警告标识。 5.5.14电磁阀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规定的IP55
5.6.1.1电气安全标志应符合GB/T29481的规定 5.6.1.2电气设备安全防护应符合GB19517一2009中2.2、2.3、2.5、2.6的规定。 5.6.1.3电气设备应具备漏电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功能。 5.6.1.4高压电设备周围应设置防护隔离装置 5.6.1.5高压和低压箱柜内电气设备、1kV及以下配电装置及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Q
5.6.3.2 5.6.3.3油浸式变压器应设置油温、瓦斯超限报警装置 5.6.3.4变压器油应选择燃点在300℃以上的阻燃合成剂 5.6.3.5箱式变压器箱门应设置连锁防护装置或配置电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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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高压设备应设置隔离防护装置,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6.4.2高压分支箱应满足掘进机电缆和引人电缆可靠安全连接,具有全绝缘、全屏蔽、防水、防潮 的性能,并能满足免维护的需要。
5.6.5.1开关装置应符合GB/T1985—2014中11.1、11.2、11.4、11.5、11.6、11.7和GB/T14048.3的 规定。 5.6.5.2 高压开关柜正面应留有安全操作空间,应有带电显示装置和防误操作联锁装置,能实现如下 功能: a) 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b) 防止误分或误合断路器、负荷开关; C) 防止接地开关处于闭合位置时关合断路器、负荷开关; d) 防止在带电时误合接地开关或挂接地线; e) 防止误人带电间隔。 5.6.5.3 高压开关柜箱门应设置连锁防护装置或配置电磁锁。 5.6.5.4 高压开关应具有分/合闸、隔离功能。 5.6.5.5高压开关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
5.6.5.1开关装置应符合GB/T1985—2014中11.1、11.2、11.4、11.5、11.6、11.7和GB/T14048.3的 规定。 5.6.5.2 高压开关柜正面应留有安全操作空间,应有带电显示装置和防误操作联锁装置,能实现如下 功能: a) 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b 防止误分或误合断路器、负荷开关; C) 防止接地开关处于闭合位置时关合断路器、负荷开关; 防止在带电时误合接地开关或挂接地线; e) 防止误人带电间隔。 5.6.5.3 高压开关柜箱门应设置连锁防护装置或配置电磁锁。 5.6.5.4 高压开关应具有分/合闸、隔离功能。 5.6.5.5 5高压开关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
5.6.6.1接地应符合GB/T5226
5.6.7.1照明应符合GB/T28780和GB50194— 2014中10.2的规定 5.6.7.2掘进机各个工作区域应设置照明设施和应急照明装置,照明线路应由专门开关装置控制并单 独配线。 5.6.7.3工作区域照明照度不小于1001x。 5.6.7.4通道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a)人员通道最低照度不应小于301x;
5.6.7.1照明应符合GB/T28780和GB50194—2014中10.2的规定。 5.6.7.2掘进机各个工作区域应设置照明设施和应急照明装置,照明线路应由专门开关装置控制并单 独配线。 5.6.7.3工作区域照明照度不小于1001x。 5.6.7.4通道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5.6.7.1照明应符合GB/T28780和GB50194—2
独配线。 5.6.7.3 工作区域照明照度不小于1001x。 5.6.7.4 通道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人员通道最低照度不应小于301x; b) 应配置应急照明装置,应急照明照度不小于251x,应急照明时间不应小于1h; c) 照明灯应不受车辆、移动部件移动影响。 5.6.7.5 照明灯具及附属装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配置。 5.6.7.6 照明装置供电电压应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配置 置供电电压不位天十24V
5.6.7.3工作区域照明照度不小于1001x
a)人员通道最低照度不应小于301x; b)应配置应急照明装置,应急照明照度不小于251x,应急照明时间不应小于1h; c)照明灯应不受车辆、移动部件移动影响 5.6.7.5照明灯具及附属装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配置。 5.6.7.6照明装置供电电压应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配置, 主梁内的照明装置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
5.8.1功率配置至少应满足应急照明、 二次通风、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通信系统的供电需求。 6.8.2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应低于GB20891第三阶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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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 一般要求
5.7.1.1控制电源应与动力回路隔离
5.7.1.1控制电源应与动力回路隔离。 5.7.1.2 应将设备参数限定在安全范围以内,并应有动态效应的裕量。 5.7.1.3 应能清晰地显示设备操作信息、工作状态及故障报警信息 5.7.1.4控制系统应具有保护/报警功能,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危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a 一个或几个部件暂时失效的情况; b) 一个或几个部件永久的缺陷或失效的情况; 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状况。 5.7.1.5 掘进机的动作只能通过操作人员操作控制装置触发,并能可靠启动和停止。 5.7.1.6 除急停控制装置外,同一运动部件的两种及以上的控制模式(如本地维护模式、远程操作模式) 间应能实现互锁。 5.7.1.7对意外触发会导致设备危险状况的控制装置,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加防护罩 或延迟动作), 5.7.1.8控制装置的操作指示标记应清晰准确,便于操作。 5.7.1.9 控制装置的布置应符合人类工效学 5.7.1.10 现地控制装置应设置在操作人员能观察到作业区域的位置,并避开危险区域 5.7.1.11 控制装置应设置在不易被破坏的位置,或做好防护措施。 5.7.1.12 现地控制装置附近应设置紧急停机装置。 5.7.1.13 刀盘现地控制装置(主机区域)应采用点动操作,应配置一把专用钥匙用于关闭远程控制 装置。 5.7.1.14 现地控制装置的选用、位置和标识应满足以下要求: a)清晰可见、可识别,必要处适当加标识; b)控制装置的位置和运动标识与其作用一致; C)操作不能引起附加风险
5.7.2.1安全回路应采用具有安全完整性等级满足要求的设备或装置。 5.7.2.2安全等级的性能应符合GB/T16855.1的规定,主要性能等级要求(PLr)见表4,其余性能等级 要求至少应为“a”。
表4主要性能等级要求
5.7.3供电中断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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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1中断及恢复供电后的运动部件重新启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源中断时设备应能自动停机; 只能由操作人员人为操作才能重新启动; 自动或手动停止运动部件的功能应有效; d) 保护装置和防护措施应有效。 5.7.3.2在电源关闭后,应能保证残留或存储在回路中的能量不对人体造成伤害
5.7.4.1警示装置设置至少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主要警示装置要求
5.7.4.2报警信息应明确、易于理解, 5.7.4.3声音警报输出的最低音量应比运行条件下的噪声至少高出10dB(A) 5.7.4.4刀盘和带式输送机在运行前,其警示装置应自动开启。 5.7.4.5遥控设备在运行时,其警示装置应开启。
5.7.4.2报警信息应明确、易于理解。
5.7.5.1掘进机应通过人为操作控制装置启动,并设置防止意外启动装置。 5.7.5.2停机后再启动应通过人为操作实现。 5.7.5.3单体设备或机构有多个启动装置的应采取联锁控制。 5.7.5.4掘进机需要按指定的顺序启动时应采取联锁控制。 5.7.5.5 对于可以进行互斥动作的启动装置应具有互锁功能,按钮宜分开布置
5.7.6.1掘进机需要按指定的顺序停止时应采取联锁控制。 5.7.6.2掘进机应设置安全停机装置,停止或减速运动的主要动作,宜通过去除或降低电压、流体压力 来实现
7.7.1掘进机应设置急停装置并符合GB/T16754的规定,设置位置包括但不限于:主控室操作 地控制装置、变压器柜。 7.7.2急停装置应有清晰标识。 7.7.3急停装置动作后,应一直保持有效,直到人工复位。人工复位只能通过正常启动程序重新
7.7.1掘进机应设置急停装置并符合GB/T16754的规定,设置位置包括但不限于:主控室操作 地控制装置、变压器柜,
5.7.7.2急停装置应有清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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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4当急停装置动作时,系统内任何残留的能量应被限制或释放。 5.7.7.5局部控制装置的急停装置,应能紧急停止该局部装置的动力源 5.7.7.6采用多个急停装置控制动作时,系统应能指示出被触发的急停装置的位置。
5.8.1掘进机应配置二次通风系统。 5.8.2掘进机主机尾部回风速度不应小于0.5m/s。 5.8.3二次风管应采用阻燃材料,燃烧速度不应大于200mm/min,燃烧后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并 应符合GB8410的规定, 5.8.4摄进机设备不应采用纯氧通风
5.8.1掘进机应配置二次通风系统
5.9.1激光导向系统应符合GB7247.1 2012中5.4的规定,选取3R级光束。 5.9.2激光束宜避开人行通道。 5.9.3激光束通道附近应设置防激光伤害警示标志
5.10人行通道、作业平台及其出入口
市.10.1人行通道、作业平台区域及边界应有清晰标志。 5.10.2在不可避免需要更改人行通道、作业平台的水平面时应有坡道、台阶或阶梯,至少有一侧安装 有护栏。 5.10.3人行通道应畅通无障碍,走道面应防滑,不应有突出障碍物、空隙及松动部件等易造成跌或 到下危险的设施。 5.10.4人行通道、作业平台内有分支、转弯、台阶、坡道及重要出入口处均应有紧急疏散标识 市.10.5在后配套拖车的出入口处、主控室内应设置醒目的紧急信息指示牌,指示牌内容应至少包括疏 教路线、救生舱(如果提供)和灭火设备存放位置。 市.10.6人行通道、作业平台周边存在运动部件时应在醒目地方设置运动部件警示标志。 5.10.7 人行通道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走道踏面宽度不宜小于0.3m; b) 开挖直径大于6.0m的掘进机,通行高度不宜小于1.8m,宽度不宜小于0.6m; C) 开挖直径在3.5m至6.0m的掘进机,通行高度不宜小于1.4m,宽度不宜小于0.45m;当最大 连续长度不大于4.0m时,通行高度可降低但不宜小于1.0m; 通道平面高于周围平面0.6m时,则应在通道或台阶边缘设置护栏,护栏高度不宜小于1.1m; e) 现地控制装置正面的操作通道、操作区域在面向操作盘方向左右不应小于1.0m,前后不应小 于0.6m。 5.10.8出人口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开挖直径大于6.0m的掘进机,横截面积不应小于0.25m; D 开挖直径在3.5m至6.0m的掘进机,横截面积不应小于0.2m。 5.10.9 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平台应设置吊挂安全带(绳)的挂点。
5.10.2在不可避免需要更改人行通道、作业平台的水平面时应有坡道、台阶或阶梯,至少有一侧安装 有护栏。 5.10.3人行通道应畅通无障碍,走道面应防滑,不应有突出障碍物、空隙及松动部件等易造成跌或 倒下危险的设施。 5.10.4人行通道、作业平台内有分支、转弯、台阶、坡道及重要出入口处均应有紧急疏散标识 5.10.5在后配套拖车的出入口处、主控室内应设置醒目的紧急信息指示牌,指示牌内容应至少包括疏 散路线、救生舱(如果提供)和灭火设备存放位置 5.10.6人行通道、作业平台周边存在运动部件时应在醒目地方设置运动部件警示标志。 5.10.7人行通道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b)开挖直径天于6.0m的掘进机,通行高度不宜小于1.8m,宽度不宜小于0.6m; 开挖直径在3.5m至6.0m的掘进机,通行高度不宜小于1.4m,宽度不宜小于0.45m;当最大 连续长度不大于4.0m时,通行高度可降低但不宜小于1.0m; d 通道平面高于周围平面0.6m时,则应在通道或台阶边缘设置护栏,护栏高度不宜小于1.1m; e) 现地控制装置正面的操作通道、操作区域在面向操作盘方向左右不应小于1.0m,前后不应小 于0.6m。 5.10.8 出人口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开挖直径大于6.0m的掘进机,横截面积不应小于0.25m; D 开挖直径在3.5m至6.0m的掘进机,横截面积不应小于0.2m。 5.10.9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平台应设置吊挂安全带(绳)的挂点
1.1人员易靠近和接触的机械部位应避免尖锐棱角。 .2掘进机内部产生高温或低温的零部件及可出人的区域范围应悬挂警示标识,接触表面应采 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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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电缆、变压器、液压管路和压力管路应有防护措施 5.11.4液压管路应与电缆隔离 5.11.5应对设备的热表面和尖锐边角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5.11.6主机区域电气设备应设置防砸设施.并具有抗振或防振功能
5.12.1掘进机应设置除尘装置,经处理后工作区域的粉尘不应超过附录A的规定。 5.12.2应在刀盘开挖仓、落渣处、混凝土喷射区域、豆砾石注人区及其他产生粉尘的部位设置除尘 装置。 5.12.3 粉尘收集应适应干燥和潮湿环境,收集的粉尘不应直接排人大气。 5.12.4粉尘收集应设置专用粉尘处理装置,处理能力应满足掘进作业需要
气体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作业环境空气中氧气(02)含量应为19.5%~23.5%(按体积计); b) 作业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CO)含量不应大于30mg/m; c) 作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碳(CO2)含量不应大于0.5%(按体积计): d) 作业环境空气中甲烷(CH,)含量不应大于0.5%(按体积计)。 5.13.2 有害气体及含量值应在主控室显示屏上显示。 5.13.3 依据地质条件选配必要的放射性气体监测装置。 5.13.4 应至少在以下位置设置气体监测装置: a 刀盘或粉尘扩散防止装置(防尘护盾)后部断面最上部; b) 除尘风管尾部的排气口; c) 废渣输送工具的卸载点/转载点,
5.14.1应采取以下防护装置或措施实施降噪: 设计时应考虑GB/T25078.1和GB/T25078.2规定的降低噪声的原则。 b) 泵和马达不应直接安装在钢结构件上,应采取阻尼、隔振措施; c)通风、除尘系统配备消音器; d)主控室采取隔音措施。 5.14.2掘进机在空载运行时,噪声值应小于85dB(A);在掘进作业时,在噪声值超过85dB(A)的区域 内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器具(如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5.14.3噪声测定见附录B
5.15.1灭火器放置位置应在操作人员和火灾易发生区域之间。 5.15.2应在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油箱、液压泵站、电缆密集区域附近设置灭火器,并应根据可能的火 灾类型和确保掘进机安全要求下选用合适的灭火剂。 5.15.3灭火器应沿人行通道设置,且不需要工具便可取下,每个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剂填充量不应低于6kg 5.15.4灭火器放置位置应有清晰的标识
15.1灭火器放置位置应在操作人员和火灾易发生区域之间。 15.2应在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油箱、液压泵站、电缆密集区域附近设置灭火器,并应根据可能的 类型和确保掘进机安全要求下选用合适的灭火剂。 15.3灭火器应沿人行通道设置,且不需要工具便可取下,每个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剂填充量不应低于6 15.4灭火器放置位置应有清晰的标识
5.16.1救生舱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5.16.2主控室和人员休息室应设置存放个 空间,并配置救生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呼吸 装置、应急照明设备 5.16.3掘进机后配套系统应设置救援设备的存放位置,救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担架、呼吸装置、照明 器具和急救物品,存放位置应有清晰的标识,并应能防尘和防潮湿
5.17.1.1应由不易磨损的材料制成,不易污染变色;警示标志应设于醒目位置,并永久固定。 5.17.1.2内容应不易擦除,并采用掘进机使用地区或国家的第一官方语言。 5.17.1.3警示标志见附录D的规定
5.17.2 警示装置
5.17.2.1应当意义明确、易于互相区别,符合GB/T1251.2的规定。 5.17.2.2视听类型的警示装置应结构坚固,并设置于危险区域内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地方 5.17.2.3输出的最低音量应比运行条件下的噪声至少高出10dB(A)。 5.17.2.4警示装置的设
对于有防护措施但仍有潜在危险的部位应给出标语提示,标语见附录D的规定。
5.17.4警示信息使用方法
5.17.1~5.17.3所列三种警示信息可单独或组合使用,应在专用布置图中示出安装位置,便于现场 安装和操作人员熟知和遵守
6.1应通过以下一条或几条的组合来对安全要求/措施进行确认检查: a)计算; b) 测量; C 目测; d 按引用标准所规定的方法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进行试验: e) 对制造商持有的相关文件内容进行评估。 5.2 应对急停装置和安全停机的功能进行测试并由制造商提供鉴定文件、测试报告 6.3提升和下降系统的测试应符合GB/T6067.1的规定。 6.4 验证应在交付用户之前完成。
a)计算; 测量; C) 目测; d 按引用标准所规定的方法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进行试验: e 对制造商持有的相关文件内容进行评估。 6.2 应对急停装置和安全停机的功能进行测试并由制造商提供鉴定文件、测试报告。 6.3提升和下降系统的测试应符合GB/T6067.1的规定。 6.4验证应在交付用户之前完成。
7.1.1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7.1.1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1.2掘进机制造商应提供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的使用说明: 操作说明; 维修说明:
7.1.1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7.1.2掘进机制造商应提供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的使用说明: 操作说明; 维修说明;
运输和组装说明。 注:本文件只规定了上述说明手册中与安全有关的内容 7.1.3 应对操作、维护及有关安全系统和组成部分的检查进行说明。 7.1.4 涉及人员安全的内容应采用与其他有明显区别的字体或形式标出。 7.1.5 封面或首页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书名,带有修订号和修改日期; 掘进机系列或类型的名称; 掘进机的序列号或编号; 制造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GB/T41051202
操作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所需操作的完整说明; 控制和功能描述; 配套设备使用说明; 机械上可能会发生的危险情况; 救生舱(如果有)的使用信息; 灭火装置的位置和使用说明; 所用符号的说明; 显示在设备上的警告标志、警告装置的清单和位置; 紧急停机装置的安装位置和使用说明; 安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 关于手提式灭火器的操作和维护的信息; 疏散路线信息、救援设备储存位置; 滚转超限纠正说明; 有关风险的信息;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识别信息; 已识别风险的说明和安全操作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计措施、安全防护和报警处理的 风险。
维护说明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维护操作的说明,包括当设备电源没有完全断开、蓄能没有释放、只有一台或多台液压马 达运行等条件下展开维护工作的说明; 开挖仓或力盘进行安全工作的说明; 不能从刀盘后面换刀的特殊说明,包括不稳定的地层条件; 阻止刀盘转动的特殊说明; 重型部件或搬运困难的部件的安全组装和拆卸说明,应当注明刀具等常变换位置部件的重量; 零部件清单表,包括需要经常检查的部件说明、更换说明、在设备上的位置、备件清单; 可能对维护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特殊报警; 关于控制、急停、报警等系统的定期测试,如紧急停止、气体报警系统、制动系统和声光报警系 统的测试说明; 明确设备维护的周期、方法、更换件和必要的工装和夹具; 明确设备故障症状、判断方法、维修方法和必要的工装和夹具:
GB/T 41051—2021
一明确产品维护保养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
运输和组装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拆分方案及适用的吊运设备的规格说明; 拆装、运输时的重要注意事项; 吊运单元的包装要求; 吊运单元清单,包括形状、尺寸、规格、重量等重要信息; 各个吊运单元的吊装受力点及重心示意图
GB/T41051202
附录A (规范性) 粉尘容许浓度 作业环境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见表A.1。
A.1作业环境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注1: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算、咽、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 注2:呼吸性粉尘: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 以下,简称“呼尘”。
3.1.1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 其性能不应低于GB/T3785.2对2级仪器 的要求。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 所时,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3.1.2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 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3.1.3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B.1.4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快)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 5。
B.2.1测量应在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 措施及边界条件。 B.2.2测量工作应在掘进机第一次使用,且设备已安装完成、被测声源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同时注 明当时的工况。
B.3.1根据声源、周围对噪声的敏感度布设多个测点电缆标准,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度较大以及受被测声源影 响大的位置。主要为: a)主泵站; b) 液压设备、电动马达、通风设备、水泵等主要设备; C) 其他区域相关的安装设备、装配设备; d)主控室。 B.3.2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距声源或周围对噪声的敏感度较大位置外1m、高度1.2m、与任一反射 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 3.3.3操作室、休息室等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点位设在房间中心距地面1.2.m处门、窗应关闭
3.3.1根据声源、周围对噪声的敏感度布设多 声敢遵度教大以及受级测声源款 响大的位置。主要为: a)主泵站; b) 液压设备、电动马达、通风设备、水泵等主要设备; C) 其他区域相关的安装设备、装配设备; d)主控室。 B.3.2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距声源或周围对噪声的敏感度较大位置外1m、高度1.2m、与任一反射 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 3.3.3操作室、休息室等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点位设在房间中心距地面1.2.m处门、窗应关闭
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时,采用10min的等效声级 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时,测量被测声源有 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B.5.1测量环境不应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 B.5.2测量时段应与被测声源测量的时间长度相同
B.5.1测量环境不应受被测声源影响城市轨道标准规范范本,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
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 a)被测设备种类、型号、主要操作参数; b)地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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