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15-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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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55015-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
    建筑节能应以保证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室内环境参数和使用功能为前提,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应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化石能源消耗量。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表3.1.2居住建筑体形系数限值

    3.1.3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

    型钢标准.3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

    1.4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其中, 套住宅应充许→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 0.6。

    表3.1.4居住建筑窗墙面积比限值

    β.1.5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 表 3. 1. 5 的规定。

    3. 1. 5 居住建筑屋面天窗面积的限

    3.1.6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

    寒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严寒B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收

    和B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

    严寒地区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热工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热工

    F1严寒A、B区甲类公共建筑围护

    严寒B区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4寒冷A区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

    9工业建筑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

    注:1地面热阻系指建筑基础持力层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2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3.1.13当公共建筑人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 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 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 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3.1.14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 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夏热冬冷、温 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 的5%;

    2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 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

    .1.15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

    1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 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 数不应大于0.8。 3.1.16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敬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 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每小时每平 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92不应大于4.5m3。 3.1.17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3.1.18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起居室等)的房 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3.1.19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 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 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 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 性能检验项目。

    3.1.19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木 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 验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 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 性能检验项目。

    [3.1.20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

    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 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自动扶梯、自动 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

    3. 2 供暖、通风与空调

    3.2.1除乙类公共建筑外,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图 设计,必须对设置供暖、空调装置的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 项逐时冷负荷计算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

    3.2.3对于公共建筑,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允许采

    3.2.4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充许采用电直接加

    1冬季无加湿用蒸汽源,且冬季室内相对湿度控制精度要 高的建筑。 2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加湿用电 需求的建筑。 3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3.2.5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在名

    燃料、天然气锅炉名义工况下的热交

    3.2.6当设计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 效率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表3.2.6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的热效率

    注:为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供暖状态为30%的额定 热负荷)下两个热效率值中的较大值,2为较小值。

    除下列情况外,民用建筑不应采用蒸汽锅炉作为热源: 厨房、洗衣、高温消毒以及工艺性湿度控制等必须采用

    蒸汽的热负荷。 2蒸汽热负荷在总热负荷中的比例大于70%且总热负 大于 1. 4MW

    机组的制冷性能系数(COP)

    3.2.10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 负荷性能系数(IPLV)应按下式计算:

    2.10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 荷性能系数(IPLV应按下式计算:

    IPLV =1.2% XA+32.8% X B+39.7% X C ± 26. 3% X D

    . 2% X A± 32. 8% X B+ 39. 7

    (3. 2. 10)

    式中:A一一10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 度30℃/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35℃; B一一7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 26℃/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31.5℃; C一5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 23℃/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28℃; D一2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 19℃/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24.5℃

    中:A一一10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 度30℃/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35℃; B一一7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 26℃/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31.5℃; C一5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 23℃/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28℃; D一一2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 19℃/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24.5℃。

    【变频冷水(热泵)机组综合部分负

    3.2.12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

    3.2.14除严寒地区外,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性能系数 (APF)和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不应小于表3.2.14的 规定。

    3.2.15采用直燃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义

    采用直燃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义 定条件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3.2.15的规定

    3.2.16风机和水泵选型时,风机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规定的通风机能效等 级的2级。循环水泵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 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3.2.17除温湿度波动范围要求严格的空调区外,在同一个全空 气空调系统中,不应有同时加热和冷却过程。 3.2.18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或与不供暖供冷房间相邻的 地板作为供暖供冷辐射地面时,必须设置绝热层。 3.2.19严寒和寒冷地区采用集中新风的空调系统时,除排风含 有毒有害高污染成分的情况外,当系统设计最小总新风量大于或 等于40000m3/h时,应设置集中排风能量热回收装置。 3.2.20集中供热(冷)的室外管网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且应 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人口处设置水力平衡或流量调节装置。 3.2.21锅炉房和换热机房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3.2.22间接供热系统二次侧循环水泵应采用调速控制方式。 3.2.23当冷源系统采用多台冷水机组和水泵时,应设置台数控 制;对于多级泵系统,负荷侧各级泵应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变风 量全空气空调系统应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大型公 共建筑空调系统应设置新风量按需求调节的措施。 3.2.24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路桥管理及其他3.2.24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1锅炉房和换热机房供暖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 热量计量装置; 2建筑物热力人口处,必须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供 热量结算点; 3居住建筑室内供暖系统应根据设备形式和使用条件设置 热量调控和分配装置; 4用于热量结算的热量计量必须采用热量表。

    3.2.26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计量

    1 燃料的消耗量; 供热系统的总供热量; 3 制冷机(热泵)耗电量及制冷(热泵)系统总耗电量; 4 制冷系统的总供冷量; 5 补水量。

    居住建筑公共机动车库照明功率密

    注:当一般商店营业厅、高档商店营业厅、专卖店营业厅需装设重点照明时石油标准,该 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可增加5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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