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AS015-2020 水泥助磨剂应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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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AS015-2020 水泥助磨剂应用技术规范
5.1匀质性指标作为水泥助磨剂的验收指标 6.2水泥助磨剂应参照GB/T26748进行取样,记录取样日期、来源、型号和批号,签字封存 6.3取样后,进行勾质性指标的检测,对水泥助 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7.1在使用水泥助磨剂时,应对水泥物料、磨机及其附属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予以合理控制和调整。 7.2人磨物料水分和温度影响水泥助磨剂提产效果。入磨物料的综合水分应不大于1.5%,人磨物料 温度不宜过高。 7.3人磨物料成分和粒径宜保持相对稳定。 .4水泥粉磨系统主辅机能力应匹配 7.5设备密封及收尘效果应满足生产要求。如因设备密封效果不好,加水泥助磨剂引起冒灰现象,应 降低水泥助磨剂掺量或加大收尘能力来进行调整。 7.6应根据入磨物料情况,合理调整磨内研磨体的平均球(锻)径、填充率、磨内通风量,避免磨内物料 流速失控。使用水泥助磨剂时,如因研磨体平均球径过大、填充率低、磨内通风大,引起磨内物料流速无 法控制,应及时降低水泥助磨剂掺量或调整磨机工艺操作参数。 7.7助磨剂的适宜掺量应根据磨机系统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8 助磨剂应添加在人磨物料上或喷洒人磨,应配备用于定期检测助磨剂流量的旁路。 7.9通过调整选粉机和系统风机等工艺参数优化磨内球灰比,有利于提高助磨剂的提产效果。 7.10当蘑内流速缓慢,细粉团聚或糊球现象严 重时,应增加助磨剂掺量或调整助磨剂配方。 7.11 水泥助磨剂在寒冷环境 用效果,应采用保温或加热等现场措施
T/CCAS015202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水泥助磨剂含固量检测方法
A.1.1电子天平:精度0.0001g A.1.2 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 A.1.3 称量瓶:Φ40mm×25mm。 A.1.4 塑料吸管:3mL。 A.1.5 干燥箱:可控制温度为105℃±5℃
A.1.1电子天平:精度0.0001g A.1.2 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 A.1.3 称量瓶:Φ40mm×25mm。 4.1.4 塑料吸管:3mL。 A.1.5 干燥箱:可控制温度为105℃±5℃
A.2.1将清洁的称量瓶放人十燥箱中,在105℃土5℃下十燥(药1h),取出称量瓶置于十燥器中,冷 却至室温后称量(带盖称量),精确至0.0001g,其质量为mo。放人干燥器备用。 A.2.2称取约1.0g的试样(m;)置于已称量的称量瓶中,精确至0.0001g,盖上盖,轻轻晃动称量瓶, 使样品均匀分布于称量瓶底部, A.2.3将盛有试样的称量瓶放人干燥箱中,保持水平,将磨口塞斜至于称量瓶上,升温至105℃士5℃ 干燥箱内烘干1h以上,取出称量瓶置于干燥器中,盖上盖,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如此反复烘干直至恒 量,其质量为m2。
式中: 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 1 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 烘后试料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重复性限为0.30%:再现性限为0.50%
限为0.30%:再现性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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