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7年修订版)(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2017年8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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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7年修订版)(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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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总则
1.1 为落实北京市政府“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建筑的科学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 号),制定本要点。
1.2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及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是指工业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类似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用房等非工业部分,其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等于 30%,或面积大于等于 1000m 2 ,非工业部分应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1.3 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15。
1.4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设计单位需提交《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见附录 A。施工图除符合本审查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5 本审查要点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条文,应在相关专业分别审查后确定该条得分或是否满足要求。
1.6 本审查要点 5 类指标的评分项的“得分 Q i ”按照该类指标的“实际得分”除以“适用总分”(“适用总分”为 100分减去不参评分)再乘以 100 分计算,“得分 Q i ”乘以各类指标的“权重 wi”即为该类指标的“加权得分”,“总得分∑Q”为各类指标的“加权得分ω i Q i ”和“加分项得分 Q 8 ”之总和,加分项的附加得分 Q 8 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即∑Q=w 1 Q 1 + w 2 Q 2 + w 3 Q 3 + w 4 Q 4 + w 5 Q 5 + Q 8 。评分计算表如下:......
(1)建筑设计说明或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总居住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与4.2.1条的人口数量应 致)、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等: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人均公共绿地计算过程: 注:住区的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 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集中绿地应满足基本要求: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 m,并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公共建筑: (1)建筑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项目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是否对外开放。如对外开放,需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开放区域、开放时间和管理方 式。
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达到5%,得2分;达到15%得4分;达到25%得6分; 达到30%,得7分; 2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底面积的比率Rb和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Rb达到70% 得3分;Rb达到100%且Rp小于70%,得5分;Rb达到200%且Rp小于70%,得7分。 【审查范围】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况: 居住建筑:写明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并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 公共建筑:写明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并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底面积的比率;计算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 用地面积的比率。 (2)建筑总平面图中技术指标表应写明地下空间相关指标: 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 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地下一层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土方机械标准规范范本,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玻璃幕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的规定,得1分; 2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1分; 3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得2分。 审查范围1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对玻璃幕墙的要求,且符合《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的规定,并写明可见光反射 比; (2)建筑立面图应标明立面主要材料,建筑立面在选择玻璃幕墙时,应选用可见光反射比在合理范围内的产品,避免 有害光反射。 (3)对于无玻璃幕墙的建设项目,第1款和第2款直接得分;对于不设室外夜景照明的建设项目,第3款直接得分 注:此条还有电气专业相关内容。
4.2.5场地环境噪声控制,评价总分值为5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得3分;对影 响场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得2分。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隔声降噪措施相关图纸(如需得第2款的2分)
2.6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 活动舒适, 有利于建筑冬季的防风和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行活动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1分; 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行活动区域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1分, 审杏范围
建筑总平面图、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
1)利用计算流体动力学 向为对应季节内出现频率最高的风向和平均风速,可通过查阅建筑设计或暖通空调设计手册中的相关资料得到; 2)对于单栋建筑,或只有迎风第一排建筑的项目,关于风压差的1分可直接得分: (3)计算“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时,可将建筑外窗的室内表面风压认定为OPa,可开启外窗的室外风压 绝对值大于0.5Pa,即算此外窗满足要求; (4)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中的建筑布局应与建筑总平面图一致。
.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 居住建筑达到30%,公共建筑达到10%,得1分;居住建筑达到50%,公共建筑达到20%,得2分: 2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行道树的路段长度达到70% 寻1分;超过70%的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设有乔木、遮阳棚等遮阴措施,得1分; 3除绿化屋面和表面设有太阳能板的建筑屋面外,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建筑屋面面积达到75%,得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III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1分; 2场地出入口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1分; 3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1分; 4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设有3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和公共自 行车租赁站),得2分;
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1分; 2场地出入口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1分; 3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1分; 4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设有3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和公共自 行车租赁站),得2分;
建筑总平面图、公共交通示
(1)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周围公共交通设施情况,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 离,到达自行车租赁站(或室外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的步行距离;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的公共交 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站)及站点停靠的公交线路: 2)建筑总平面图中标出与公共交通连通的专用通道。 注:“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可包括建筑外的平台直接通过天桥与公交站点相连,建筑的部分空 间与地面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直接连通,为减少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绕行距离设置了专用的人行通道,地下空间 与地铁站点直接相连等。
)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周围公共交通设施情况,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 离,到达自行车租赁站(或室外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的步行距离;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的公 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站)及站点停靠的公交线路: 2)建筑总平面图中标出与公共交通连通的专用通道。 注:“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可包括建筑外的平台直接通过天桥与公交站点相连,建筑的部 间与地面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直接连通,为减少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绕行距离设置了专用的人行通道,地下 与地铁站点直接相连等。
2.9场地内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且场地内外的人行通道实现无 衔接,评价分值为3分。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景观室外竖向设计平面图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1)建筑设计说明中无障碍专篇中应写明场地内无障碍设计的内容: (2)建筑总平面图中标明场地内人行道、室外活动场地、停车场、建筑出入口的无障碍系统以及场地内外人行通道的 无障碍衔接。 (3)建筑总平面竖向设计图应标明场地内主要道路、广场的竖向标高,有高差处应表示出无障碍设施的做法: *(4)景观室外竖向设计平面图应标明室外人行道、室外活动场地等主要活动广场的竖向标高。有高差处应表示出无 障碍设施的做法
.1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配套设置位置合理、方便出入的自行车停车设施,且室外设施采取遮阳防雨措施,得3分;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的3项,得2分;达到4项及以上,得4分 1)采用地下停车库方式; 2)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停车楼等方式; 3)停车库或停车场内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且满足规划配建指标要求; 4)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居住场地内地面停车率不超过10%; 5)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2.1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配套设置位置合理、方便出入的自行车停车设施,且室外设施采取遮阳防雨措施,得3分;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的3项,得2分;达到4项及以上,得4分: 1)采用地下停车库方式; 2)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停车楼等方式; 3)停车库或停车场内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且满足规划配建指标要求; 4)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居住场地内地面停车率不超过10%: 5)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自行车、机动车停车方式,写明是否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如果采用,说 明拟错时停车的区域,并提供错时停车的时间、出入口和管理方式; (2)建筑总平面图或地下室平面图中应标明地面停车场或地下车库位置、车位、自行车库/棚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位置及设置比例: 注:居住场地地面停车率=地面停车位(单层)数量/住宅户数x100%。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了北京市新建及改扩建各类建筑物建设 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指标要求。 3)自行车库平面图应标明自行车库/棚及附属设施、机动车停车场(库)平面图应标明机动车停车位及数量 注:此条还有电气专业相关内容。
明拟错时停车的区域,并提供错时停车的时间、出入口和管理方式: (2)建筑总平面图或地下室平面图中应标明地面停车场或地下车库位置、车位、自行车库/棚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位置及设置比例: 注:居住场地地面停车率=地面停车位(单层)数量/住宅户数x100%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了北京市新建及改扩建各类建筑物建设 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指标要求。 3)自行车库平面图应标明自行车库/棚及附属设施、机动车停车场(库)平面图应标明机动车停车位及数量 注:此条还有电气专业相关内容。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4项,得3分;满足5项及以上,得6分: 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场地出入口到达托老所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4)场地出入口到达医疗卫生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5)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6)场地出入口到达文体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7)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3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6分: 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 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民用建筑(宿舍在本条中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审查)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民用建筑(宿舍在本条中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审查)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情况。 居住建筑:说明幼儿园、小学、托老所、医疗卫生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文体设施等设置情况及与项目的距离, 公共建筑:说明公共建筑兼容的公共服务功能、共享的配套设施;建筑、室外活动场地是否对外开放,如果对外 开放说明开放的时间及管理方式。 (2)建筑总平面图应标注出公共建筑场地免费开放的区域及进出路线。 注:兼容2种及以上主要公共服务功能是指建筑除其自身的主体功能外,还兼有其他公共服务功能,比如兼有宾 馆建筑、博览建筑、体育健身场馆、大型商业等功能。 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是指建筑或建筑群的车库、锅炉房、空调机房、食堂、医疗点、休息处 会议室、报告厅等可以供建筑或建筑群内大部分使用者共用使用; 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升放的公共空间,是指运动场馆、图书馆、餐饮设施、公共厕所等建筑室内空间向建筑常规 更用者之外的公众开放,比如大学、 独立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等专用运动场所,在非校用时间向社会 公众开放。本条不含4.2.10条涉及的停车场(库)向公众开放。设计评价时应在图纸中标注出开放的区域及进出路 线,并说明开放的管理办法。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是指建筑室外的活动场地的开放与共享,比如文化、体育设施的室外活 动场地错时向社会开放,办公建筑的室外场地在非办公时间向周边居民开放,商业建筑的屋顶绿化在非营业时间提供 合公众休憩等。 B
4.2.12场地设计充分保护原有生态环境,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1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得1分: 2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得1分; 3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得1分。
.12场地设计充分保护原有生态环境,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得1分 2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得1分; 3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得1分
IV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5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1分;达 到65%,得2分;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2分; 3 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得2分; 4建设后场地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5.得1分:不大于0.4.得2分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1分;达 到65%,得2分;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2分; 3 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得2分; 建设后场地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5,得1分:不大于0.4得2分
在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范围及面积。总图的技术指 中写明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并计算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 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写明硬质铺装面积、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并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
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植适应北京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
植物生长需求,得3分; 2 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m,灌木量不少于10株/100㎡,得4分; 3 公共建筑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2分;达到50%,得3分; 4公共建筑外墙垂直绿化面积占10m以下外墙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得1分。
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屋顶无可绿化面积,第3款不参评)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种植屋顶平面图(公共建筑提供) *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苗木表、植物数量计算说明书(居住建筑提供)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 2)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m,灌木不少于10株/100㎡ (2)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是否采用了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如采用应在说明中写明做法。屋顶绿化应写明屋顶绿 化面积与屋顶可绿化总面积,并计算屋顶绿化占可绿化屋面的面积的比例;垂直绿化应写明外墙绿化面积,10 米以下外墙总面积,并计算垂直绿化占10米以下外墙面积的比例 注:如果公共建筑的屋顶没有可绿化面积或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大于30m,可以不做屋顶绿化,第3款的3分不 参评。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包括放置设备、管道、太阳能板、遮阳构架、通风架空屋面等设施所占面积,不包括 轻质屋面和大于15度的坡屋面,不包括用作走廊的交通面积,也不包括电气用房和顶层房间有特殊防水工艺要 求的屋面面积。 外墙垂直绿化面积包括外墙所有高度上做的垂直绿化(包括10m以下也包括10m以上),而10m以下外墙总面 积则指高度在10m以下的建筑外墙面积总和,因此外墙垂直绿化比例有可能大于100%,属于正常现象。 (3)建筑总平面图或立面图中应标明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所在的位置及面积; (4)种植屋顶平面图中需标明绿化的范围及面积,并标明可绿化屋面的范围及面积。 *(5)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应标明植物种植位置、数量。 *(6)苗木表中的植物应与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相对应,列明植物的种类、数量、规格。 *(7)居住建筑应提供植物数量计算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根据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苗木表写明绿地面积、并计算 100平米内乔木数量(要求不少于3株/100m),灌木数量(要求不少于10株/100㎡)。 【建议最低分】
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6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建筑总平面图、节能计算书 【审查内容】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建筑总平面图、节能计算书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和节能计算书中应写明建筑体形系数、各朝向窗墙比,并应满足节能设计标准限值的要求; (2)总平面图中应注明建筑间距; (3)居住建筑:建筑体形简单、主要朝向为南北向,楼间距、窗墙比也满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可视为设计合理,本 条直接得6分: (4)公共建筑的建筑各朝向窗墙比都低于0.5,本条直接得6分。 注:考虑到地块形状对建筑布局的影响,对于建筑群项目,90%以上建筑(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朝向为 南北向即可认为项目主要朝向满足南北向要求。南北向的朝向确定详见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1/8912012附录A的A.2.1
5.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甲类和乙类公共建筑,每个单一立面透光部位设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面积不小于该立面面积的5%,得4分 不小于8%,得6分; 2丙类公共建筑可开启窗扇的有效通风面积不小于所在立面窗面积的30%,得4分;不小于40%,得6分; 3居住建筑外窗的实际可开 只的1/15,得 4 分:1/12,得 6 分。
术室等不宜进行自然通风的特殊功能建筑,本条可 不参评。不宜进行自然通风的房间,此部分面积可不计入 当建筑高度高于100米,100米以上部分不参评,仅对其100m以下部分的外窗和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面积比例进行审查 对于建筑高度高于200米的超高层建筑,由于冬季热压差过大,下部开启扇有可能开关困难或关闭不严,本条不参评 审杰文件
立面图、门窗表、门窗详图
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北京市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北京市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3%,得3分,每增加 满分10分; 2按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方法和要求计算能耗,设计建筑全年累计暖通空调能耗值比参用 度达到3%,得3分,每增加1%,得1分,满分10分。
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北京市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接下列规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北京市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3%,得3分,每增加1%,得1分, 满分10分; 2按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方法和要求计算能耗,设计建筑全年累计暖通空调能耗值比参照建筑降低幅 度达到3%,得3分,每增加1%,得1分,满分10分。
的数值均降低3%得3分,每增加1%,多得1分; 【建议最低分】 居住建筑和乙类公建10分/甲类丙类公建3分 注:本条还有暖通专业相关内容
的数值均降低3%得3分,每增加1%,多得1分:
对于不设电梯、扶梯的建筑本条不参评。仅有一台电梯的建筑,本条中节能控制措施不参评。 【审查文件】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说明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电梯的要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 (2)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其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建议最低分】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说明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电梯的要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 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 2)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其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建议最低分】
7.1.1不得采用国家和北京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本项目未采用国家和北京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注:本条还有结构专业相关内容,
.1.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非功能性的装饰性构件。 【审查范围】
2.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价比例计算书,公共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0.5%,居住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 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2%。 注:没有功能作用的纯装饰性构件应用,归纳为如下几种常见情况: 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各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 2)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 3)女儿墙以及外幕墙高度超过标准最低要求2倍以上。
价比例计算书,公共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0.5%,居住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 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2%。 注:没有功能作用的纯装饰性构件应用,归纳为如下几种常见情况: 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各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 2)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 3)女儿墙以及外幕墙高度超过标准最低要求2倍以上。
.1.4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
(1)建筑设计说明中,明确砂浆应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注:本条还有结构专业相关内容。
7.2.3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分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 1)30%以上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3分; 2)50%以上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5分; 3)全部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8分; 2公共建筑: 1)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5分; 2)所有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8分。
7.2.3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分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 1)30%以上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3分; 2)50%以上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5分; 3)全部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8分; 2公共建筑: 1)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5分; 2)所有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8分。
(1)住宅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注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及比例: (2)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注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部位: *(3)装修平面图与建筑、结构施工图保持一致;与机电专业施工图基本无矛盾。 【建议最低分】 公共建筑:5分
.2.4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价总分值为6分。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 比例达到30%,得3分;达到50%,得4分;达到80%,得6分,
公共建筑(主要针对办公楼、商店等具有可变换功能空间的建筑类型,居住建筑、旅馆、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功能 较固定的建筑不参评)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平面图、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设计使用比例计算书 *装修平面图
2)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设计使用比例计算书,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实际采用的可重复使用隔断(墙) 围合的建筑面积/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面积x100%,并标明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房间的范围: 3)建筑平面图中应示意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位置。 (4)如报审项目采用土建装修一体化(即7.2.3条得分),且土建施工图中未表示或未完整表示可重复使用隔断(墙 的,需在装修图纸中明确表达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设置情况。 “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指除走廊、楼梯、电梯井、卫生间、设备机房、公共管井以外的地上室内空间, 有特殊隔声、防护及特殊工艺需求的空间不计入。此外,作为商业、办公用途的地下空间也应视为“可变换功能 的室内空间”,其它用途的地下空间可不计入; “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在拆除过程中应基本不影响与之相接的其他隔墙,拆卸后可进行再次利用,如 玻璃隔断(墙)、预制板隔断(墙)、特殊节点设计的可分段拆除的轻钢龙骨水泥压力板或石膏板隔断(墙)和
木隔断(墙)、大开间散开式办公空间的矮隔断等。用砂浆砌筑的砌体隔墙不算可重复使用的隔墙。【建议最低分】3分7.2.6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的比例达到30%,得1分;达到50%,得2分;达到100%,得3分;2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的比例达到30%,得1分;达到50%,得2分;达到100%,得3分。【审查范围】居住建筑及旅馆建筑(公共建筑不参评,对旅馆建筑本条第1款不参评)【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厨卫详图、整体厨卫比例计算书*装修图或厨卫整体化定型设计图【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厨房或卫生间采用精装修整体化设计和施工:(2)厨卫详图应体现整体化厨房或卫生间;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是指按人体工程学、炊事操作工序、模数协调及管线组合原则,采用整体设计方法而建成的标准化厨房。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是指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洗面、沐浴、如厕等多种功能一体化的独立卫生单元。*(3)装修图中应能体现整体定型化的厨卫或提供厨卫整体化定型设计图,对于卫浴间,天花板、墙面、地面以及各类卫浴器具进行整体集成并一次性安装到位。对于厨房,在考虑建筑功能及使用对象的前提下,对各类炊具设备进行整体集成,并对天花、墙面、地面等进行模数化设计或整体集成。【建议最低分】3分IⅡI材料选用7.2.11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废弃物掺量不低于30%。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采用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达到30%,得5分;达到50%,得8分;2采用两种及以上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每一种用量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均达到30%,得8分。设计阶段不参评。7.2.12装饰装修中合理采用耐久性好、节约资源或易维护的材料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合理采用免装饰、免抹灰面层的做法,得2分;2采用耐久性好、节约资源或易维护的装饰装修材料,得2分3采用易维护的技术措施,得2分。【审查范围】民用建筑【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材料做法表*装修图设计说明、材料做法【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采用的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材料,或免装饰、免抹灰面层的做法;建筑设计图纸应体现出易维护的技术措施;(2)材料做法表中应写明室内选用的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材料:*(3)若项目采用土建装修设计一体化,装修设计说明及材料做法中应写明室内选用的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材料。15
内噪声标准中的低限要求或二级要求: (2)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外墙及外窗的做法、隔声性能要求。 注:此条还有暖通专业相关内容林业标准,
(1)建筑设计说明应写明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的做法、门窗的隔声性能、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材料做法表中应写明外墙、隔墙、楼板的做法及隔声性能。
设计说明应写明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的做法、门窗的隔声性能、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且满足现行 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做法表中应写明外墙、隔墙、楼板的做法及隔声性能。
.1.5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1)建筑墙身详图中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如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壁柱、凸窗、装饰线等)均应采取 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2)建筑墙身详图中外窗外侧四周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 (3)设计说明中应注明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 (4)设计说明中应注明变型缝内应填满保温材料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
3.1.6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重 18883的有关规定。 设计阶段不公评
.1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为6分。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 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6分。 审查范围1
声性能;建筑内部噪声源种类、噪声级大小、传播途径及隔振降噪措施;噪声敏感房间室内噪声源种类、噪声 级大小、传播途径及隔振降噪措施等内容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根据上述内容确定的室内噪声级预测值。室内噪声级预测分析报告 中应给出相关参数的取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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