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27.4-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4部分:含水率测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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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27.4-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4部分:含水率测定
5.2烘箱,宜有空气循环功能,温度应能保持在(103土2)℃。 5.3玻璃干爆器和称量瓶
6.1试样通常在需要测定含水率的试材、试条上或物理力学试验后的试样上,按照所对应标准试验方 法规定的部位截取。试样最小尺寸为20mm×20mm×20mm。 6.2附在试样上的木屑、碎片、毛刺宜清除干净,
7.1试样编号后尽快称量,结果记录的填写见附录A,准确至含水率精度要求的水平。 7.2将同批试验取得的含水率试样,一并放人烘箱内,在(103士2)℃的温度下烘8h后,从中选定2个~ 3个试样进行一次试称,以后每隔8h称量所选试样一次,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2%时,即认为 试样达到全干。 7.3将试件从烘箱中取出,立即放人装有干燥剂的玻璃干燥器中,盖好干燥器盖。 7.4试样冷却至室温后,尽快称量,结果记录的填写见附录A。 7.5如试样为含有较多挥发物质(树脂、树胶等)的木材,为避免用烘干法测定的含水率产生过大误差: 宜改用真空干燥法测定(见附录B)。 7.6如报告含水率精度水平在0.1%及以上,应将试样放入称量瓶中称重。
水率按公式(1)计算建筑技术交底,准确至含水率精度要求的水
式中: W——木材含水率,%; mi—试样试验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试样全干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
式验结果记录的填写见阶
9.2试验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表A.1给出了木材含水率测定记录表。
产地/采集地: 试验条件.温度 相对湿度
附录A (资料性) 木材含水率测定记录表
表A.1木材含水率测定记录表
GB/T1927.4—2021
附录B (资料性) 真空干燥测定木材含水率方法
B.1.1天平精度(最小读数)应根据含水率精度的要求而确定。 B.1.2真空干燥箱,真空度范围0kPa~101.325kPa,漏气量小于或等于1.333kPa/h,升温范围室温 ℃~120℃,恒温误差小于或等于2℃
取自试材、试条或物理力学试验后试样上最小尺寸为20mm×20mm20mm的含水率术块,应 沿纹理方向全部制备成约2mm厚的薄片。
B.3.1将取自同一个试样的薄片,全部放人同一个称量瓶中称量,准确至含水率精度要求的水平。结 果填写到表B.1中。
B.3.2称量后,将放试样的称量瓶置于真空干燥箱内,在温度低于50℃和抽真空的条件下,使试样达 全干后称量,准确至含水率精度要求的水平。检查试样是否达到全干,按7.2规定方法确定。 真空干燥箱温度低于50℃如试样未达到全干时,应及时调整真空干燥箱的真空度,以保证试样达 到全干状态,
真空干燥箱温度低于50℃如试样未达到全干时,应及时调整真空干燥箱的真空度ppp,以保证试样达 到全干状态,
木材含水率按公式(B.1)计算,准确至含水率精度要求的水平。
式中: W 一木材含水率,%; 试样和称量瓶试验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 试样全干时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B.5试验结果记录和报告
B.5.1试验结果记录到表B.1中
告按GB/T1927.2一2021中5.6.4规定的内容
螺旋钢管标准GB/T1927.42021
表B.1真空干燥测定木材含水率测定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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