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52-2020 既有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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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32/T 3752-2020  既有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

    DB32/T37522020

    B2/T37522020

    注:区间符号("表示不包括下限数据,"}"表示包括上限数据。

    工业标准表4.1.6.2消能减震抗震加固性能要求承载力参考指标

    4.1.7消能减震加固设计时,消能部件应符合

    消能部件的性能参数应经试验验证。 消能部件应设置在采取便于检查和替换的部位。 C 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消能部件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确保性能符合要求。 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消能器使用的环境、检查和维护要求。 e) 消能器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 正常使用状态下不需要承载的消能器不需要做防火处理,承载型消能器应防火;经过火灾高 环境,应对消能器进行检查和试验。 1.8消能减震加固工程的设计计算除本规程明确规定以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 范》GB50011、《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 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和《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等 关规定。 .1.9消能减震加固结构地基基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程》J 2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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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0中小学校校舍、医院及应急避难场所的钢筋混凝主框架结构抗震加固时宜采用消能减震技术, 罕遇地震下弹塑性层间位移角不应大于1/120。 4.1.11单个消能部件承担地震力的水平分量不宜大于1/4楼层剪力。

    4.2消能减震结构分析

    4.2.1既有建筑结构的消能减震加固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效应计算,此时结构构件可按弹性状态计算, 消能器应考虑非线性或按等效线性状态,内力和变形分析可采用线性静力方法或非线性动力方法。 4.2.2消能减震结构的分析方法应根据主体结构、消能器的工作状态选择,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弹性时程分析法、静力弹塑性分析法和弹塑性时程分析法。 4.2.3消能减震结构的总阻尼比应为主体结构阻尼比和消能器附加给主体结构的有效阻尼比的总和; 结构阻尼比应根据主体结构处于弹性或弹塑性工作状态分别确定。 4.2.4消能减震结构的自振周期应根据消能减震结构的总刚度确定,总刚度应为结构刚度和消能部件 附加给结构的有效刚度之和。 4.2.5在非线性分析中,消能减震结构的恢复力模型应包括结构恢复力模型和消能部件的恢复力模型, 消能器的恢复力模型应采用成熟的模型并经试验验证,主要性能参数应能正确反映消能器对主体结构刚 度和阻尼的贡献

    4.2.6消能器的恢复力模型宜按下列规定选取

    金属消能器可采用双线性模型、三线性模型或Wen模型。 b) 摩擦消能器可采用理想弹塑性模型。 黏滞消能器可采用麦克斯韦模型。 d 黏弹性消能器可采用开尔文模型。 e 其他类型消能器模型可根据组成消能器的元件是采用串联还是并联具体确定。 f 消能器的恢复力模型参数应通过足尺试验确定。 4.2.7 利用计算机进行结构消能减震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应符合结构的实际情况,计算中应考虑楼梯构件的 影响。 b) 计算模型应正确反映消能部件的边界条件,消能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消能器滞回曲线的特点。 C 计算软件的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程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阐明其特殊处理的内容和依据。 d 弹塑性时程分析宜采用两个及两个以上计算软件,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比较。 e)所有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定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4.3消能器的基本要求

    4.3.1消能器可采用速度相关型的消能器,包括黏滞消能器、黏弹性消能器等;或位移相关型的消能 器,包括摩擦消能器、金属消能器(包含屈曲约束支撑、金属剪切型消能器和金属弯曲型消能器等)等; 或复合型消能器。消能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消能器应具备良好的变形能力和耗能性能。 6 在10年一遇设计风荷载作用下,黏滞消能器、黏弹性消能器应进入工作状态;摩擦消能器可 进入滑动状态,摩擦力应保持稳定;金属消能器不应发生屈服变形。 C 多遇地震作用下,黏滞消能器、黏弹性消能器应进入工作状态;摩擦消能器应进入滑动状态; 金属剪切型消能器和金属弯曲型消能器可适当进入屈服状态;屈曲约束耗能支撑不应进入屈服 状态,仅提供刚度。 d)消能器性能参数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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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消能器的计算位移、 或两端相对运动速度值。消能器的计算阻尼力为罕遇地震下通过计算分析得到的消能器阻尼力。消能器 的设计位移和设计速度应不小于计算位移、计算速度的1.2倍。消能器的设计阻尼力为消能器设计位移 或设计速度下对应的阻尼九。

    或两端相对运动速度值。消能器的计算阻尼力为罕遇地震下通过计算分析得到的消能器阻尼力。消能器 的设计位移和设计速度应不小于计算位移、计算速度的1.2倍。消能器的设计阻尼力为消能器设计位移 或设计速度下对应的阻尼力。 4.3.3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注明消能器的性能参数和数量: a 黏滞消能器应明确的参数:设计阻尼力、阻尼系数、阻尼指数、设计位移。 b 黏弹性消能器应明确的参数:表观剪应变极限值、设计阻尼力、表观剪切模量和损耗因子。 金属消能器应明确的参数:屈服荷载、屈服位移、初始刚度、屈服后刚度、设计阻尼力和设计 位移。 d 摩擦消能器应明确的参数:起滑阻尼力、起滑位移、初始刚度、设计阻尼力和设计位移。 4.3.4 消能器的检验除符合本规程第7章的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消能器应具有型式检验报告 b) 消能器的抽样应由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消能器的检测应由第三方进行

    4.4消能部件的材料和施工

    4.4.1支撑及连接件一般采用钢结构,也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对支撑材料和施工有 特殊规定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5.1.1消能器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小于建筑物加固后续使用年限。当消能器设计使用年限小于建筑物 的后续使用年限时,消能器达到使用年限时应及时检测,重新确定消能器后续使用年限或更换。 5.1.2消能器需要考虑防腐、除锈和防火时,应外涂防腐、防锈漆、防火涂料或进行其他相应处理, 但不能影响消能器的正常工作。 5.1.3消能器宜经过消能减震结构或子结构力学性能试验,验证消能器的性能和减震效果 5.1.4消能器极限位移、极限速度是指消能器产品实际能达到的最大变形量、速度值。消能器的极限 立移、极限速度应不小于消能器设计位移、设计速度的1.2倍。对于黏滞消能器及计算位移小于100mn 的消能器,极限位移和极限速度应不小于设计位移、设计速度的1.5倍。消能器的极限阻尼力为消能器 极限位移或极限速度下的阻尼力。 5.1.5消能器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消能器中非消能构件的材料应达到设计强度要求,设计时荷载应按消能器1.5倍设计阻尼力选 取,应保证消能器中构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都能止常工作。 6 消能器在要求的性能检测试验工况下,试验滞回曲线应平滑、无异常。 5.1.6消能器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抗老化性能,相关指标应同时满足《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 和《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中相关规定要求。

    5.1.5 消能器的性能应付下别规定 消能器中非消能构件的材料应达到设计强度要求,设计时荷载应按消能器1.5倍设计阻尼力选 取,应保证消能器中构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都能正常工作。 b) 消能器在要求的性能检测试验工况下,试验滞回曲线应平滑、无异常。 5.1.6消能器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抗老化性能,相关指标应同时满足《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 和《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IGI297中相关规定要求。

    6.2速度相关型消能器

    5. 2. 1黏滞消能器

    5.2.1.1黏滞消能器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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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黏滞消能器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黏滞消能器产品外观应表面平整、无机械损伤、外表应采用防锈措施,涂层应均匀。 b)黏滞消能器密封处制作精细、无渗漏。 c)黏滞消能器各构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1规定。

    表5.2.1.1黏滞消能器各部件尺寸偏差

    .Z.1. 材科应位付合下剂规定: 黏滞消能器的黏滞阻尼材料要求黏温关系稳定、闪点高、不易燃烧、不易挥发、无毒和抗老化 性能强。 b 用于制作黏滞消能器的钢材应根据设计需要进行选择,缸体和活塞杆一般宜采用优质碳素结构 钢、合金结构钢或不锈钢。优质碳素结构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的规定;合金结构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合金结构钢》GB/T3077的规定;结构用无缝钢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的规定;不锈钢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 锈钢棒》GB/T1220的规定,不锈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796的规定。 c)黏滞消能阻尼器密封材料应选择高强度、耐磨、耐老化的密封材料。 应符合表5213的规定

    表5.2.1.3黏滞消能器力学性能要求

    表5.2.1.4黏滞消能器耐久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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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5黏滞消能器的加载频率相 能要求,应符合表5.2.1.5的规定。

    5.2.2黏弹性消能器

    2.1黏弹性消能器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要求黏弹性消能器钢板应平整、光滑、无锈蚀、无毛刺,涂刷防锈涂料两次,钢板坡口焊接 焊缝一级、平整。 6) 黏弹性材料表面应密实、平整。 黏弹性材料与薄钢板之间应密实、无裂缝。 黏弹性消能器的尺寸偏差符合表5.2.2.1规定

    表5.2.2.1黏弹性消能器各部件尺寸偏差

    5.2.2.2黏弹性消能器的主要材料应符合下列

    a)橡胶类黏弹性材料质量指标应符合表5.2.2.2规定。 b)黏弹性消能器的钢材质量指标应符合GB/T700中碳素结构钢Q235或低合金钢的要求。 )黏弹性材料在火灾发生过程中不应产生有毒气体,

    .2.2.2黏弹性材料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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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2.2.3黏弹性消能器力学性能要求

    表5.2.2.4黏弹性消能器的耐久性要求

    表5.2.2.5黏弹性消能器变形性能

    3.1.1金属消能器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金属消能器产品外观应标志清晰、表面平整、无锈蚀、无毛刺、无机械损伤,外表应采用 措施,涂层应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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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消能段与非消能段应光滑过渡,不应出现缺陷。 c)金属消能器尺寸偏差应为±2mm。 5.3.1.2金属消能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金属消能器可采用钢材、铅等材料制作。 b) 采用钢材制作的金属消能器的消能部分宜采用屈服点较低和高延伸率的钢材,钢板的厚度不宜 超过80mm,钢棒直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具有较强的塑形变形能力和良好的焊接性能。 c)金属消能器中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的规定。 5.3.1.3金属消能器的力学性能要求,应符合表5.3.1.3规定

    表5.3.1.3金属消能器力学性能要求

    金属消能器整体稳定和局部稳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消能方向运动时,平面外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不能产生翘曲和侧向失稳。

    5.3.2.1摩擦消能器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2摩擦消能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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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擦材料可采用复合摩擦材料、金属类摩擦材料和聚合物类摩擦材料等。 b) 摩擦消能器的性能主要由预压力和摩擦片的动摩擦系数确定,摩擦型消能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 预压力变化不宜超过初始值的10%。 摩擦消能器预压螺栓宜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的数量n可由下式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1.2Famax 1 0.9n.μP

    ...(5.3.2.2)

    摩擦消能器中采用的摩擦材料应具有稳定的摩擦系数,不应生锈,并应满足消能器预压力作用 下的强度要求。 e)摩擦消能器中的受力元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不能产生翘曲和侧向失稳。 3.2.3摩擦消能器力学性能要求,应符合表5.3.2.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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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3.2.3金属消能器力学性能要求

    3.2.4摩擦消能器宜实施保养,定期检查摩擦片的氧化、磨耗和锈蚀。

    5.3.2.4摩擦消能器宜实施保养,定期检查摩擦片的氧化、磨耗和锈

    5.4.1复合型消能器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消能器外观应平整、光滑、无锈蚀、无明显缺陷,标识清晰; b) 消能器的防腐、除锈和防火应满足本规程第4.1.2节规定; C) 消能器的尺寸偏差应根据复合消能器的具体特点,并参考本规程第4.2.1、4.2.6、4.3.1、4.3.5 节的规定综合考虑确定。 5.4.2复合型消能器的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第4.1节规定,并应根据位移相关型消能器和速度相关型消 能器的性能综合考虑确定,

    对于黏滞消能器,抽检数量不少于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规格数量的20%,且不应少于2个, 检验合格率为100%,该批次产品可用于主体结构。检验合格后,消能器若无任何损伤、力学 性能仍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时,可用于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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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对于黏弹性消能器,抽检数量不少于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规格数量的3%,当同一类型同一 规格的消能器数量较少时,可在同一类型消能器中抽检总数量的3%,但不应少于2个,检测 合格率为100%,该批次产品可用于主体结构。检测后的消能器不应用于主体结构。 C 对于摩擦消能器、金属剪切型消能器、金属弯曲型消能器和复合型消能器,抽检数量不少于同 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规格数量的3%,当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消能器数量较少时,可在同一类 型消能器中抽检总数量的3%,但不应少于2个,检测合格率为100%,该批次产品可用于主体 结构,检测后的消能器不应用于主体结构。 d 对于屈曲约束耗能支撑,抽检数量不少于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规格数量的3%,当同一类型 同一规格的消能器数量较少时,可在同一类的屈曲约束支撑中抽检总数量的3%,但不少于2 个,检验支撑的工作性能和拉压反复荷载作用下的滞回性能,检验合格率为100%,该批次产 品可用于主体结构。检测后的屈曲约束支撑不应用于主体结构。 2产品检测合格率未达到100%时,应在同批次抽检产品数量加倍抽检;加倍抽检的检测合格率为 6,该批次产品可用于主体结构;加倍抽检的检测合格率仍未达到100%,该批次消能器不能在主体 中使用。 3全部产品均应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检验方法为目测及常规量具测量评定

    6消能减震结构加固设计进场

    消能减震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综合分析后确定,宜减少对原结构构件的加固量。既有 建筑的结构较柔,不满足多遇地震下结构变形要求时,宜优先采用能提高附加刚度的消能器。 6 采用消能减震技未进行设计后仍需进行常规加固的混凝主构件,框架加固后应避免形成短柱、 短梁或强梁弱柱;抗震墙避免形成强弯弱剪;仍需加固的钢结构,加固后应避免形成强梁弱柱 或强构件弱节点。 c 刚度分布不均匀的建筑,可采用金属消能器,使加固后的结构刚度分布较均匀。 应加强楼、屋盖整体性。 e 宜减少地基基础的加固量,多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并应计入不利场 地的影响。 6.1.2在既有建筑加固前,应通过原结构的设计施工资料、岩土地质勘察报告、结构抗震鉴定报告以 及结构检测报告等文件,掌握既有工程上部结构和地基基础的现状,结合实地勘察,了解需消能减震加 固结构的周边环境条件。 6.1.3消能减震结构的抗震性能化设计,应根据既有建筑结构的实际需求,分别选定针对整个结构、 高部部位或关键部位、关键部件、重要构件、次要构件以及建筑构件和消能部件的性能目标。抗震设防 目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规定。 6.1.4消能减震结构加固设计的力学分析模型,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工作情况,模型应同时包括主体结 与消能部件。 6.1.5消能减震结构加固设计应保证主体结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 关规定:楼(屋)盖宜满足平面内无限刚性的要求。当楼(屋)盖平面内无限刚性要求不满足时,应考 虑楼(屋)盖平面内的弹性变形。 6.1.6在“L”形和“T”形、“十”形平面或类似平面布置消能器,且分别按不同水平方向进行结构 地震作用分析时,相交处的竖向构件受力计算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存在凹凸不规则、细腰型平面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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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不连续等不规则项的既有建筑,当几部分结构的连接薄弱时,应考虑连接部位各构件的实际构造及连 接的可靠程度,必要时可取结构整体模型和分开模型计算不利情况,或要求某部分结构在设防烈度下保 持弹性工作状态。 6.1.7既有建筑采用消能减震技术进行抗震加固时,其地震作用、结构抗震计算方法、重力代表值、 地震影响系数、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和抗震构造措施应依据加固后的结构形式,高度和规则程度以及后续 使用年限等,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关规定执行,也可参照《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 通则》CECS160的相关规定。 6.1.8消能部件应对结构提供足够的附加阻尼,并应根据其结构类型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相应章节的设计要求。 6.1.9既有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房屋上部结构与其他房屋或结构相邻时应设置竖向隔离缝,缝宽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防震缝宽度要求, 6.1.10既有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房屋的地基基础设计和抗震措施,应符合所在地区抗震设防的要求。与 消能减震装置相连的竖向构件的地基和基础应进行验算,与消能器不相连的部位按非消能减震房屋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有关规定时,其地基和基础可不进行验算。

    板不连续等不规则项的既有建筑, 当几部分结构的连接薄弱时,应考虑连接部位各构件的实际构造及连 接的可靠程度,必要时可取结构整体模型和分开模型计算不利情况,或要求某部分结构在设防烈度下保 持弹性工作状态。

    6.2地震作用与地震作用效应计算

    6.2.1既有建筑消能减震房屋加固设计结构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般情况,应至少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 b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 作用。 C 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它情况,应计 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d 8度的大跨度与长悬臂消能减震结构,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6.2.2 既有建筑房屋加固设计时,消能减震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 a 当消能减震结构主体结构处于弹性工作状态,且消能器处于线性工作状态时,可采用振型分解 反应谱法、弹性时程分析法。 当消能减震结构主体结构处于弹性工作状态,且消能器处于非线性工作状态时,可将消能器进 行等效线性化,采用附加有效阻尼比和有效刚度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弹性时程分析法;也可 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法 c)当消能减震结构主体结构进入弹塑性状态时,应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或弹塑性时程分析方法。 5.2.3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分析时,宜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当取3组加速 度时程曲线输人时,计算结果宜取时程分析法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当取7组及7组以 上的时程曲线时,计算结果可取时程分析法的平均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动力弹塑性分析时 宜取三组加速度时程曲线计算结果的包络值或七组加速度时程曲线计算结果的平均值。 6.2.4下列情况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验算: a)特别不规则结构、甲类建筑及表6.2.4所列高度范围的高层建筑。

    表6.2.4采用时程分析的房屋高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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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松 a)主体建筑的梁、柱、斜撑、剪力墙、楼板等结构构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分析精度要求采用合 适的计算模型: b)计算模型中构件的几何尺寸、混凝土构件所配的钢筋和型钢、钢构件等应按实际情况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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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应合理取用钢筋、钢材、混凝土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以及本构关系。钢筋和混凝土材料的本构 关系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钢材的本构关系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采用; d 应考虑儿何非线性影响: e 应考虑消能器的非线性特性,非线性模型应满足本规程3.2.6的规定。 应考虑加固措施对结构及构件内力重分布的影响。 6.2.7 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分析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消能部件中消能器和支撑根据连接形式不同,可采用串联模型或并联模型,将消能器刚度和支 撑的刚度进行等效,在计算中消能部件采用等刚度的连接杆代替。 b 结构目标位移的确定应根据结构的不同性能来选择,宜采用结构总高度的1.5%作为顶点位移 的界限值。 c)消能减震结构的主体结构阻尼比应取结构弹塑性状态时的阻尼比。 6.2.8消能减震结构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法计算时,根据主体结构构件弹塑性参数和消能部件的参数 确定消能减震结构非线性分析模型,相对于弹性分析模型可有所简化,但二者在多遇地震下的线性分析 结果应基本一致。 6.2.9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 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表6.2.9采用

    表6.2.9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2.10建筑结构多遇地震下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图6.2.10)的阻尼调整系数和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 现定: a) 当消能减震加固后结构的阻尼比为0.05时,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应取1.0,形 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直线上升段,周期小于0.1s的区段。 4) 水平段,自0.1s至特征周期区段,应取最大值αmax。 5 曲线下降段,特征周期至5倍特征周期区段,衰减指数应取0.9。 6) 直线下降段,自5倍特征周期至6s区段,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取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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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2.10多遇地震地震影响系数

    当消能减震结构的阻尼比不等于0.05时,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和形状参数应符 合下列规定: 7)曲线及直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 —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 一消能减震结构总阻尼比。 8) 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n——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过滤器标准,小于0时取0 阻尼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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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号内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

    F—j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kN); α一 相应于振型自振周期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按本规程第5.1.11条确 X一j振型i质点的水平相对位移(m); Y,一一振型的参与系数; Gi一一集中于i质点的重力荷载代表值(kN)。 b)水平地震作用效应(弯矩、剪力、轴向力和变形),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 S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园林绿化标准规范范本DB32/T37522020

    屋高宽比大于5时,振型个数应适当增加。 12消能减震结构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扭转影响时,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 规则结构不进行扭转耦联计算时,平行于地震作用方向的两个边榻各构件,其地震作用效应应 乘以增大系数。一般情况下,短边可按1.15采用,长边可按1.05采用;当扭转刚度较小时, 角边各构件宜按不小于1.30采用,角部构件宜同时乘以两个方向各自的增大系数, b 按扭转耦联振型分解法计算时,各楼层可取两个正交的水平位移和一个转角共三个自由度,并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结构的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 1)i振型i层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xi =α,Y,X,G F=α,y,X,G,(i=1,2..,j=1,2...m) Fn=αiYnY,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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