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91-2021 天津市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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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291-2021 天津市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
采用特殊工具或工艺形成的混凝土凹凸不平或骨料显露的表 面。简称粗糙面。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内预理的金属套筒中插入带肋钢筋并注 人泥基灌浆料拌合物而实现的钢筋连接方式。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留孔道,在孔道中插入需搭接的钢筋 主灌注水泥基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搭接连接方式。
建筑常用表格S 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eh 水平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vh 竖向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ehk 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 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 S Gk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f,一—普通钢筋的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f.b 一高强度螺栓极限抗拉强度,
Acl 叠合梁端截面现浇混凝土叠合层截面面积; Ak 各键槽的根部截面面积之和: Asd 垂直穿过结合面所有钢筋的面积 A 高强度螺栓的有效截面面积: B 建筑平面宽度; L 建筑平面长度: 纵向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1aE 地震设计状况下纵向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
2.2.4计算系数及其他
amax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Be 动力放大系数:
Y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Yo 结构重要性系数; △u 楼层层间最大位移; nj 接缝受剪承载力增大系数; YEh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YEv 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YG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Yw 风荷载分项系数; 风荷载组合系数。
3.0.1在装配式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应考虑建设、设计、构件制作 和施工各方的基础条件与能力,并应加强建筑、结构、设备和装修 等专业之间的配合。 3.0.2装配式建筑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块化、少规格、多组合的 原则。在标准化的基础上实现系列化和多样化。 3.0.3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钢 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装 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基本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连接节点和接缝的构造方式和性能,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结构的整体性; 2节点和接缝应受力明确、构造可靠,并应满足承载力、延 性和耐久性等要求,对重要且复杂的连接节点应通过计算和专门试 验加以确定。 3.0.4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分类标准》GB50223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
3.0.4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利
分类标准》GB50223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 3.0.5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预制构件的连接宜设置在结机 较小的部位;连接节点不应先于构件破坏。预制构件的拼接应 温度作用和混凝土收缩徐变的不利影响,宜适当增加构造配
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模数、标准化要求; 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功能和安装部位、加工制作及施工精度
4.1.1在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混凝土的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和耐 久性基本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相 关规定。
4.1.2预制构件的混凝士强度等
可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预制汇 旋土构件的后浇区和叠合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 昆凝土的强度等级
4.1.3钢筋的选用及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普通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 和浆锚搭接连接时,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钢材的选用及各项 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的规定。
4.1.4钢筋焊接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
术规程》JGJ 114 的规定。
Q235B圆钢制作。吊装用的专用内理式螺母或内理式吊杆及配套 吊具的材料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选用
4.2.2钢筋套简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莲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规定,并与钢筋套筒匹配。 4.2.3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应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灌浆料的性能 应符合《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的规定。 4.2.4钢筋锚固板的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 术规程》JGJ256的规定。 4.2.5预制构件连接用的预埋件及连接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专用预埋件及连接 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6连接预制构件用焊接材料,螺栓、锚栓和铆钉等紧固件的材 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钢结构 焊接规范》GB50661和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等的规定。
4.2.7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采用夹心外墙板时,墙板与
5.1.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的设计,除按本章规
1.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的设计,除按本章规定执行外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不 长要求。
5.1.2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的首层竖向受力构件宜现浇
5.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下列 规定:
5.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
1框架结构的混凝土框架柱采用预制装配,房屋最大通 度应满足表5.1.4的要求。
表5.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m)
注: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的部分。 2当结构中竖向构件全部为现浇且楼盖采用叠合梁板时,房 室的最大适用高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 的规定采用。 3对本条文第1款所述的超过表5.1.4所要求最大适用高度的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并采取有效
5.1.5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 的数值,
表 5.1.5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5.1.6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设防烈 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 算和构造措施要求。标准设防类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抗震 等级应按表5.1.6确定。
受防类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拆
注:1、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2、建筑场地为III、IV类且抗震设防烈度7度(0.15g)时,宜按抗震设 防烈度8度(0.20g)时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5.1.7重点设防类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应按本地区抗震设 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当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8度且抗震等级为一级时,应采取比一级更高的抗震措施:当建筑 场地为I类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2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 构造措施。
表5.1.8的要求,适用的最大高宽比不宜超过表5.1.5的数值,抗震 等级应按表5.1.6确定。
注: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的部分。 5.1.9房屋同一层的质量、刚度分布以及预制和现浇抗侧力构件的 布置宜均匀。
5.1.12多层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房屋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木
1结构转换层、结构体型收进处的楼层及相邻楼层、平面复 或开洞过大的楼层、斜柱上下端周围局部楼盖、作为上部结构 同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 2高层框架结构顶层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 1.14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的穿层柱、斜柱宜采用现浇:楼 处框架柱宜采用现浇。
5.1.15装配整体式框架结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有关规 定取值。
5.1.17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设计应综合考虑预制构件制作和安装 价段误差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减小误差影响,防止误差累积。预 制构件之间的拼缝宽度不宜小于10mm。 5.1.18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设计应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制构件深 化设计,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图设计,应完成框架结构的计算分析、构件的截面和 配筋设计、节点连接构造设计和预制构件拼装设计; 2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应根据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各专业 以及设计、制作和施工各环节的综合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协调各专 业和各阶段所用预理件,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预制构件制作、运输 和安装的要求。 5.1.19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各类预制构件及连接构造应按下列 原则进行设计: 1应根据结构方案和传力路径确定预制构件的布置及连接方 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体结构分析和构件及连接设计; 2预制构件间的连接应满足刚性连接要求,应满足结构传递 为力的要求,连接应便于施工; 3各类预制构件及其连接构造应按从生产、施工到使用过程 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工况进行验算。
原则进行设计: 1应根据结构方案和传力路径确定预制构件的布置及连接方 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体结构分析和构件及连接设计; 2预制构件间的连接应满足刚性连接要求,应满足结构传递 为力的要求,连接应便于施工; 3各类预制构件及其连接构造应按从生产、施工到使用过程 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工况进行验算。
5.2 作用及作用组合
5.2.2对预制构件进行计算时,应包括下列荷载组合:
5.2.2对预制构件进行计算时,应包括下列荷载组合:
1承载力(包括稳定性)计算,应采用荷载的基本组合; 2变形、抗裂验算,应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 5.2.3预制构件在翻转、运输、吊运、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的施 工验算,应将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作为等效静力荷载标 准值。构件运输、吊运时,动力系数宜取1.5;构件翻转及安装过 程中就位、临时固定时,动力系数可取1.2。当有可靠经验时,动 力系数可根据实际受力情况和安全要求适当增减。 5.2.4预制构件进行脱模验算时,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应取构件自 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与脱模吸附力之和,且不宜小于构件自重 标准值的1.5倍。动力系数与脱模吸附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系数不宜小于1.2; 2脱模吸附力应根据构件和模具的实际状况取用,且不宜小 于 1.5kN/m。 左人产 公凯价货出一左左系人楼上放
2变形、抗裂验算,应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 2.3预制构件在翻转、运输、吊运、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的方 验算,应将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作为等效静力荷载 值。构件运输、吊运时,动力系数宜取1.5;构件翻转及安装 星中就位、临时固定时,动力系数可取1.2。当有可靠经验时,云 系数可根据实际受力情况和安全要求适当增减
+ 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与脱模吸附力之和,且不宜小于构件自重 标准值的1.5倍。动力系数与脱模吸附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系数不宜小于1.2; 2脱模吸附力应根据构件和模具的实际状况取用,且不宜小 于 1.5kN/m?。 5.2.5在叠合式受弯构件施工阶段验算中,作用在叠合楼盖上的施 工益裁标准值不宫小王15N/m2
5.3.1在各种设计状况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可采用与现 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当同一层内既有预制 抗侧力构件文有现浇抗侧力构件时,地震设计状况下宜对现浇抗侧 力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弯矩和剪力进行适当放大。 5.3.2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弹性分析时,节点和接缝的模拟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预制构件之间采用后浇带连接且接缝构造及承载力满足 本规程中的相应要求时,可按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进行模拟: 2对于本规程中未包含的连接节点及接缝形式,应按照实际
情况进行理论和试验研究,确保节点和接缝连接形式合理、安 靠。
用下的内力及变形分析,可根据结构受力状态采用等效弹性分 法或弹塑性分析方法。弹塑性分析时,宜根据节点和接缝在受 过程中的特性进行节点和接缝的模拟,材料的非线性行为可利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节点利 的非线性行为可根据试验研究或有限元精细分析确定。
5.3.4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应计入填充墙对结构刚度的影响
重墙体为轻质墙板填充墙时,可采用周期折减的方法考虑其对 勾刚度的影响,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7~0.9。
5.3.5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在风荷载或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格
生层间最大位移角及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层间最大位移角 立超过表5.3.5的规定。
表5.3.5层间位移角限值
5.3.6在结构内力与位移计算时,对整体性较好的现浇楼盖和叠合 楼盖,均可假定楼盖在其自身平面内为无限刚性:楼面梁的刚度可 计入翼缘作用予以增大;梁刚度增大系数可根据翼缘情况近似取为 1.3~2.0,叠合梁的刚度增大系数可适当减小。当楼盖开有较大洞口 或局部会产生明显的平面内变形时,在结构分析中应考虑其影响 对于混合框架中的钢梁,当钢筋混凝土楼板与钢梁间有可靠连接 可计入钢筋混凝土楼板对钢梁刚度的增大作用,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规定采用。
5.4.1当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时,减震隔
5.4.1当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时,减震隔
.4.1当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时,减震阳 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建筑消能减 支术规程》JGJ297的相关规定。
5.4.2消能减震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应符合下
,1当主体结构基本处于弹性工作状态,且消能器处于线性工 作状态时,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和弹性时程分析法。 2当主体结构基本处于弹性工作状态,且消能器处于非线性 工作状态时,可将消能器进行等效线性化,采用附加阻尼比和有效 刚度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或弹性时程分析法;也可采用非线性时程 分析方法。 3当主体结构进入弹塑性状态时,应采用非线性时程分析方 法。
三体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可降低1度执行。隔震结构的水平向减 系数不大于0.4(设置阻尼器时为0.38)时,隔震层以上结构的# 构造措施可降低1度执行,与抵抗竖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构连 借施不应降低。
虑消能器在极限位移或极限速度下的阻尼力作用,并考虑罕遇均 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作用标准值的组合,作用效应组合值应小于 可件的极限承载力,当为间接连接的子结构时,应小于构件的屈月 承载力。
消能器,参照《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相关知
5.4.6延性墙板可采用竖缝剪力墙、钢板剪力墙等,应
立移延性比,其构件设计可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4.7延性墙板应先于主体结构屈服,其屈服位移应不大于主体 勾屈服位移的2/3。
6.1.1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的连接节点构造应受力明确、传力可 靠、施工方便、质量可控,满足结构的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的要 求。 6.1.2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设计时,接缝的止截面承载力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预制构件 与现浇混凝土连接接缝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持久设计状况:
Vide ≤VuE / YRE
在梁、柱端部箍筋加密区部位,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 结构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不应小于1.1, 全等级为二级时不应小于1.0; Vid 持久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idE 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u 持久设计状况下梁端、柱端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uE 地震设计状况下梁端、柱端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 被连接构件端部按实配钢筋计算的斜截面受剪承载
力设计值; 抗震等级为三、四级取1.1。 6.1.3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节点及接缝处的纵向钢筋连接宜根 据接头受力、施工工艺等要求选用机械连接、套筒灌浆连接、浆锚 搭接连接、焊接连接和绑扎搭接连接等连接方式。 1当采用套简灌浆连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简灌 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定,接头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中1级接头的性能要求; 2当采用挤压套筒连接时,接头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 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中I级接头的性能要求,并应提出钢筋 对中精度要求;预制构件之间应预留足够的后浇段。挤压套筒应用 前应将套筒与钢筋装配成接头进行型式检验。预制柱钢筋采用挤压 套筒连接时,柱底宜设置支腿,支腿应能承受不小于2倍被支承预 制构件的自重: 3纵向钢筋采用浆锚搭接莲接时,应对灌浆料和被连接钢筋进 行力学性能试验,并对预留孔成孔工艺、孔道形状和长度、构造要 求、灌浆料和被连接钢筋进行适用性的试验验证:直径大于20mm 的钢筋不宜采用浆锚搭接连接,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件的纵向钢筋 不应采用浆锚搭接连接: 4其余连接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6.1.4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坐浆材料的结合面应设置 粗糙面、键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板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粗 糙面的面积不宜小于结合面的80%,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 4mm; 2预制梁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预
制梁端面应设置键槽(图6.1.4)并设置粗糙面,粗糙面的面积不 宜小于结合面的80%,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6mm,键槽的尺 寸和数量应按相关规定计算确定,键槽的深度t不宜小于30mm, 宽度W不宜小于深度的3倍且不宜大于深度的10倍,键槽可在垂 直受力方向贯通截面,当不贯通时槽口距离截面边缘不宜小于 50mm,键槽间距宜等于键槽宽度,键槽端部斜面倾角不宜大于30; 3预制柱的底部应设置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柱顶应设置粗糙 面,粗糙面的面积不宜小于结合面的80%,预制柱端叠合面的粗糙 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6mm,键槽应均匀布置,键槽深度不宜小于 30mm,键槽端部斜面倾角不宜大于30°。
通截面 (b) 键 图6.1.4梁端键槽构造示意图 1一键槽;2一梁端面
6.1.5预制构件纵向钢筋宜在后浇混凝土内直线锚固:当直线锚固 长度不足时,可采用弯折、锚固板、锚头等机械锚固措施,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现行行业标 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的相关规定。 6.1.6应对连接件、焊缝、螺栓或铆钉等紧固件在施工阶段和使用
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的相关规定。 6.1.6应对连接件、焊缝、螺栓或铆钉等紧固件在施工阶段和使用
6.1.6应对连接件、焊缝、螺栓或铆钉等紧固件在施工阶段和使用
价段中的各种不利荷载组合进行承载力验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6.1.7预制构件的制作精度和连接部位构造处理,应与连接方式相 适应。预制构件尺寸、连接筋、预留孔洞及预理件等位置应准确, 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6.1.8预制楼梯与支承构件之间宜采用简支连接,当采用简支连接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楼梯两端宜分别设置固定支座和滑动铰支座,其转动 及滑动变形能力应满足结构层间位移的要求: 2预制楼梯端部在支承构件上的最小搁置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在预制楼梯设置滑动铰的端部应采取防止滑落的构造措 施。
6.2.1预制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结构方案和传力途径的要求,确定预制构件的布置及 构造; 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 3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重量等应充分考虑制作、运输、 安装各环节的要求。 6.2.2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按下列不同状况,分 别进行验算: 1对持久设计状况,应对预制构件进行承载力、变形和裂缝 控制验算; 2对地震设计状况,应对预制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
3对制作、运输和堆放、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预制构件的 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 为相关规定。 2.3预制梁、预制柱的配筋设计应便于工厂化生产和现场连接 同等设计强度下,宜统一钢筋规格,采用大直径、大间距的方式 配筋设计。
6.2.5预制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
4连接板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不宜小于10mm,且不小于0 音钢筋直径
6.3.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楼盖宜采用预制叠合楼板,装 配整体式混合框架结构宜采用压型钢板、钢筋架楼承板等在施工 现场免支模的楼(屋)盖体系。 6.3.2叠合楼盖与梁之间的连接应满足传递水平力的要求,并采取 相应的措施保证楼板平面内的整体刚度。 6.3.3用于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楼盖的叠合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肋预制板的底板厚度不应小于35mm,折算平均厚度不应 小于50mm;其他叠合板的预制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后浇混凝土 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 2跨度小于6m的叠合板,宜采用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或预 制带肋混凝土叠合板; 3跨度大于6m的叠合板,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板,且叠 合板的跨度不宜大于12m。 6.3.4叠合板可根据预制板接缝构造、支座构造、长宽比按单向板 或双向板设计。
(b)带接缝的双向叠合板 (c)无接缝双向叠合板
图6.3.4预制叠合板布置形式示意
1一支承梁;2一预制板;3一板底钢筋;4一桁架钢筋
5一附加钢筋;6一横向分布钢筋
6.3.6单向叠合板板侧的分离式接缝宜配置附加钢筋(图6.3.6),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缝处紧邻预制板顶面宜设置垂直于板缝的附加钢筋,附
加钢筋伸入两侧后浇混凝土叠合层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d(d为 附加钢筋直径); 2附加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预制板中该方向钢筋面积,钢 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单向叠合板板侧分离式接缝构造示意
1一后浇混凝土叠合层;2一预制板;3一后浇层内钢筋;4一附加钢筋 6.3.7双向预制叠合板接缝可采用后浇带的形式(图6.3.7),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叠合板板底外伸钢筋应允许在同一区段内连接,接缝两侧 反底纵向受力钢筋可在接缝中焊接或搭接连接: 2当接缝两侧板底纵向受力钢筋在接缝中搭接时(图6.3.7),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板板底外伸钢筋为直线形时(图6.3.7a),钢筋搭 接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 2)预制板板底外伸钢筋端部为90°或135°弯钩时(图 6.3.7b、6.3.7c),钢筋搭接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有关钢筋锚固长度的规 定,端部90°或135°弯钩钢筋弯后直段长度分别为12a
和5d(d为钢筋直径); 3)以上做法接缝宽度不宜小于200mm; 3板侧应设置处理为粗糙面:
(b)板底纵筋末端带90°弯钩搭接
特种设备标准规范范本(c)板底纵筋未端带135°弯钩搭接 图6.3.7双向叠合板整体式接缝构造示意 1一通长受力钢筋;2一预制板板底外伸钢筋;3一预制板; 4一后浇混凝土叠合层;5后浇层内钢筋 行架钢筋混凝士叠合板应满足下列要求:
6.3.8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架钢筋宜沿构件主要受力方向布置: 2桁架钢筋距板边不应大于300mm,间距不宜大于600mm; 3桁架钢筋弦杆直径不宜小于8mm,腹杆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4mm。 6.3.9未设置桁架钢筋或未采用预制带肋底板的叠合板,在下列情 况下,叠合板的预制板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应设置抗剪构造钢 筋: 1单向叠合板跨度大于4.0m时,距支座1/4跨范围内; 2双向叠合板短向跨度大于4.0m时,距四边支座1/4短跨范围 内; 3悬挑叠合板; 4悬挑板的上部纵向受力钢筋在相邻叠合板的后浇混凝土 固范围内; 5承受较大荷载的叠合板。 6.3.10叠合板的预制底板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设置的抗剪构 造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剪构造钢筋宜采用马镗形状,间距不宜大于400mm,钢 筋直径d不应小于6mm,伸入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不应小于40mm; 2马钢筋宜伸到叠合板上、下部纵向钢筋处,预理在预制 板内的总长度不应小于15d,水平段长度不应小于50mm。 6.3.11叠合板的负弯矩钢筋应设置在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内,应按 叠合受弯构件计算其配筋。叠合板的构造配筋应与现浇板相同,其 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要求。 6.3.12阳台板、空调板宜采用叠合构件或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应 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叠合构件的负弯矩钢筋应在相邻叠合板的后 浇混凝土中锚固并应置于后浇层中主要受力钢筋下侧,叠合构件中 预制板板底钢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板底为构造配筋时,其钢筋锚固应符合本规程第6.3.5条 第1款的规定; 2当板底为计算要求配筋时,钢筋应满足受拉钢筋的锚固要 求。
排水标准规范范本FEhk=βe Qma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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