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94-2021 天津市装配式住宅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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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建筑平面宜规则,不宜采用局部突出或细腰收进等不规则平 面布置,并不宜米用转角窗。 3.1.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宜布置在前后檐墙和内部承重墙,截面形 式宜T形、十字形或L形,墙肢厚度不应小于250mm。 3.1.3钢骨混凝土异形柱,肢厚不宜小于200mm,肢长与肢厚之 比不应大于4。 3.1.4钢骨混凝土结构住宅设计应采用全装修,并应做好建筑设计 与装修设计的衔接。 3.1.5厨房、卫生间宜采用建筑部品部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 部或整体装配,并应采用防水、防滑、耐久的材料。 3.1.6隔墙设计应满足装饰及家电安装等对墙面强度和刚度的要 求。 3.1.7结构的防火设计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相关规定。
3.2.1建筑平面、立面和竖向部面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结构规则性的要求。 3.2.2装配式住宅平面与空间设计应采用标准化与多样化相结合
螺旋钢管标准成文V 3.2.2装配式住宅平面与空间设计应采用标准化与多样化相结合
3.2.2装配式住宅平面与空间设计应采用标准化与多样化相结合
的模块化设计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型基本模块应符合标准化与系列化要求: 2套型基本模块应满足可变性要求; 3套型基本模块应具有部件部品的通用性; 4基本模块应具有组合的灵活性。 3.2.3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全寿命期的空间适应性要 求。平面宜简单规整,宜采用大空间布置方式 3.2.4平面柱网和结构布置应遵循预制构件标准化,少规格多组 合,符合装配化和工业化的原则。 3.2.5装配式住宅平面设计宜将用水空间集中布置,并应结合功能 和管线要求合理确定厨房和卫生间的位置。 3.2.6装配式住宅设备及管线应集中紧凑布置,宜设置在共用空间 部位。
3.3.1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的模数协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 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398的相关规定,主体结构宜采用扩 大模数2nM、3nM模数系列,建筑内填充体宜采用基本模数或分 模数,分模数宜为M/2、M/5。 3.3.2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通过模数协调实现主体结构和填充 体之间的整体协调。 3.3.3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部件部品 的设计、生产和安装等应满足尺寸协调的要求。 3.3.4厨房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 本参数》GB/T11228和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 JGJ/T262的有关规定。
3.3.5卫生间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卫生间功能及
寸系列》GB/T11977和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 JGJ/T263的有关规定。
3.4.1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采用设计协同的方法。 3.4.2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燃气、 供暖、通风与空调设施、强弱电和内装等各专业之间设计协同的要 求。 3.4.3装配式住宅应满足建筑设计、部件部品生产运输、装配施工、 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协同的要求。 3.4.4装配式任宅建筑设计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并将设计信 息与部件部品的生产运输、装配施工和运营维护等环节衔接。 3.4.5装配式住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部件部品的生产施工 和安装要求,在建筑工程文件深度规定的基础上增加部件部品设计 图。
3.5.1隔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隔墙应便于理设各种管线: 2 隔墙与主体结构应连接可靠,在地震时不应脱落: 3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应可靠、牢固、安装方便; 4分户墙可采用加气混凝土条板或在双层隔墙板内加隔声材 料,也可采用轻质砌块,并应设置必要的构造柱、圈梁和拉结筋 与主体结构牢固连结:
5分室墙可采用轻质墙板或轻钢龙骨石膏板墙
3.5.2隔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理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隔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空气声 隔声评价量(RW+C)应大于45dB;分隔住宅和居住用途空间 的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Ctr)应大于51dB。 2)楼梯间、分户墙耐火极限应满足2h;房间隔墙耐火极限 应满足0.5h~0.75h; 3)墙体容重应不大于8KN/m3。 2力学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要材料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小于2.5N/mm?; 2) 侧向荷载下,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m且支承距离 不应小于3.0m; 3) 厨房、卫生间隔墙应满足防水、防腐等要求。 3.5.3 顶棚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采用压型钢板楼盖方案时,吊顶可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 2当采用预应力叠合板或其它板底平整度较高的楼盖时,可 采用刮腻子喷浆做法
1当采用压型钢板楼盖方案时,吊顶可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 2当采用预应力叠合板或其它板底平整度较高的楼盖时, 采用刮腻子喷浆做法。
4.1.1建筑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各种设备部件 应做到满足工厂化生产、现场安装的要求。 4.1.2竖向管线应集中布置,设置专用管道井或管道墙,电气线路 宜将强、弱电竖井分开设置,管道井及电气竖井宜采用专用综合布 线,并宜与隔墙结构系统相结合。 4.1.3水平管线应设置在楼板或垫层内,应做到“户内管线,本户 内布置,公共管线,公共部位布置”。管线应隐蔽安装,便于维护 4.1.4水、暖、电用量应分户计量和控制
4.2.1供暖应采用分室控温、分户计量、按户分环的计量供热系统。 供暖方式可为散热器供暖,也可采用低温地面或墙体辐射供暖。 4.2.2设置在公共管并内的供暖管道宜采用热镀锌钢管,户内供暖 管道宜采用塑料管材,在热水的设计温度与工作压力下,塑料管材 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50年。 4.2.3散热器应采用体形紧凑、便于清扫、使用寿命不低于钢管的 类型,其安装位置应确保室内温度均匀分布,不应加装暖气罩,并 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具协调布置
4.2.4排气管通过外墙通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和防
4.2.4排气管通过外墙通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和防
4.2.5厨房和无外窗的卫生间应具有通风措施,并预留安装排风 位置和条件。
4.3.1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住宅设计的相关 规定。 4.3.2生活给水管道不得使用镀锌钢管,应采用耐腐蚀、无毒、无 污染的复合管材。
4.3.3给排水管道布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公用管道应安排在公共部
4.3.5应采用固定给排水管道的方
1住宅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应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舒适的生 活环境、快捷的信息通讯、优质的物业管理: 2住宅智能化工程应采用新技术和标准化的产品,其先进性、 适用性、可靠性、开放性、兼容性等方面应满足国内外住宅智能化 的发展的需要:
5.1.1建筑结构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要
1 结构平面形状宜简单、规则、对称,减少偏心; 2应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度和变形能力 3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 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 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加强: 5平面布置与立面布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相关规定。 5.1.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组合结构住宅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 合表 5.1.2 的规定。
表5.1.2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住宅建筑最大适用高度(m)
度抗震设防区分别不宜超过6和5
5.1.4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住宅抗震设防为标准设防类,应根据抗 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应按表 5.1.4确定,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要求。
5.1.4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住宅抗震设防为标准设防类,应
表5.1.4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抗震等级
5.1.7预制构件的选型应根据工程装配率的要求合理确定,制作
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肢短型钢或长型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宜选预制钢骨 骨架; 2短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和钢骨混凝土异形柱宜选择预制钢 骨混凝,也可选择预制钢骨骨架: 3梁宜选择预制钢骨混凝土梁,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梁。
5.2.1结构设计基本理论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用 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2承重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 设计; 3当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 然组合进行设计: 4当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结构构件的裂缝等应根据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按荷载效 应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准永久组合进行设计; 5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按 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设计。 5.2.2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重要性系数 Yo取为1.0。 由下剂公式注管
式中: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表5.2.3 采用; S 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 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S 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 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表5.2.3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5.2.5在风荷载作用下的顺风向和横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不应大 于0.15m/s2。 5.2.6楼板的自振频率不宜小于5Hz,竖向振动加速度峰值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相关规定 5.2.7高层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整体稳定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有关规定。 5.2.8建筑结构采用的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等结构材料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的相关规定 5.2.9建筑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以及螺栓等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 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相关规定。 5.2.10荷载、地震作用以及抗风和抗震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和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等规范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弹性阶段的内力和位移计算时,构件刚度取值应按现 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相应规定计算,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钢骨(型钢)混凝土构件的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Ic,E.Ac,G.A一分别为钢筋混凝土部分的截面抗 弯刚度、轴向刚度及抗剪刚度; E.la,EaAa,GaAa一分别为钢骨(型钢)部分的截面抗弯刚 度、轴向刚度及抗剪刚度。 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可将钢骨折算为等效混凝土面积计算 其轴向、抗弯和抗剪刚度,其中钢骨部分的抗剪刚度仅计入与受力 方向平行的钢板面积。 2组合结构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阻尼比可取为0.04。风荷载 作用下楼层位移验算和构件设计时,阻尼比可取为0.02~0.04,结 构舒适度验算时的阻尼比可取为0.01~0.02。 5.2.11现浇剪力墙(含连梁)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 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相关要求。钢骨混凝土梁、钢骨 混凝土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 相关要求。
5.3钢骨混凝士剪力墙设计
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周边墙体可采用T字形、L形截面布置钢骨混凝土剪力墙: 剪力墙应根据建筑功能和整体抗侧刚度的需要布置长肢和
5.3.1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钢骨混凝王剪力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中钢骨的配置和承载力宜符合下列要求:
1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可将钢板折算为等效混凝土面积计算其 轴向、抗弯和抗剪刚度,可按本规程第5.2.10条计算; 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正截面、斜截面承载力和轴压比限值等 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相关要求计算, 其承载力应乘以0.9的系数: 3长肢短型钢和长肢长型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斜截面承载 力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中的型钢 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关规定计算; 4结构整体稳定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 构技术规程》JGJ3的相关规定; 5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墙肢的稳定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
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相关规定; 6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翼缘端部,应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稳 定性验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相关规定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中:N一剪力墙端部范围内暗柱的钢骨和混凝土承担 值,端部范围可按两倍肢宽面积计算: Φ一端部稳定系数: Aa一端部钢板(型钢)的截面面积: fa一钢材设计强度; Ac一端部混凝土净面积: f一混凝土设计强度: Ag一端部纵向钢筋面积; f一钢筋强度设计值
N≤ 0.90 (Ag·fy +Ac·fc + Aa·fa)
5.3.5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配筋的构造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短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配筋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组合结构规范》JGJ138中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应要求,其 水平分布筋应在两个主轴方向设置,形成矩形封闭箍,暗柱长度不 宜小于400mm,暗柱范围的箍筋应设置成封闭箍,钢筋穿越腹板
2长肢短型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在暗柱内以及墙体配筋等构 告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的型钢 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关规定; 3长肢长型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 示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中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应要 求,其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0.4%,分布间距不宜 大于200mm,拉结钢筋间距不宜大于400mm,且均应与钢板可靠 连接。钢骨混凝土剪力墙肢的阴角部应配置竖向钢筋,直径不应小 于12mm; 4钢骨混凝土剪力墙设置的暗梁,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组 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的相应规定
5.4钢骨混凝土异形柱设计
5.4.2钢骨异形柱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骨混凝士异形柱正截面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七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以及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异形柱结 构技术规程》JGJ149相关规定计算,其中钢骨可细分成相应钢筋 单元,也可按弯矩作用方向一侧的柱肢和钢骨分别进行计算,满足 每一侧的偏压作用的承载力要求,其承载力应乘以0.9的系数
载力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 定进行计算。计算时,仅考虑剪力作用方向一侧的柱肢混凝 骨的作用,其承载力应乘以09的系数
(a)L形截面柱 (b)T形截面柱 (c)十字形截面柱
异形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
注:①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 ②三、四级抗震等级的异形柱,当剪跨比入不大于2时,箍筋间 距不应大于10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9异形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肢距应满足二、三级抗震等级不 宜大于200mm,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每隔一根纵尚钢 筋宜在两入方向设箍筋或拉筋约束: 10异形柱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柱端取截面长边尺寸、柱净高的1/6和500mm三者中的最 大值; 2)底层柱柱根不小于柱净高的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 外尚应取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以及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 柱肢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取全高: 4)二、三级抗震等级的角柱取柱全高。 11抗震设计时,异形柱非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 箍筋加密区的50%: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柱截面厚度:二级抗震等 级不应大于10d;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应大于15d和250mm,d为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当柱的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搭 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25%,箍筋间 距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12钢骨混凝土异形柱应设置栓钉,其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和本规程相关规定
5.5钢骨混凝土梁的设计
5.5.1钢骨混凝土梁的型钢,宜采用实腹型工字钢,钢板厚度tw 不宜小于6mm, 钢板宽厚比应符合表5.5.1的规定(图5.5.1)
图5.5.1钢骨混凝土梁的型钢宽厚比
表5.5.1型钢混凝土梁的型钢宽厚比限仆
5.5.2型钢混凝土框架和转换梁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 享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 定,型钢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不宜小于100mm,且梁内型钢 翼缘离两侧边距离b1、b2之和不宜小于截面宽度的1/3(图5.5.2)。
图5.5.2型钢混凝凝土梁中型钢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5.5.4钢骨混凝土梁正截面和斜截面承载力的计算,以及挠度、裂 缝计算、栓钉设置和构造措施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 计规范》JGJ138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相关 规定。
1上下节钢骨的翼缘与腹板连接宜采用高强螺栓连接,也可 采用坡口焊接连接,均应达到等强连接要求: 2上下节的钢筋连接采用机械连接、焊接连接和套筒灌浆连 接等; 3上下节连接的部位宜在楼层标高以上500mm处。 5.6.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和异形柱与钢骨混凝土框架梁的连接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的相关规定,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刚接形式连接: 2钢骨混凝土梁预制时,钢骨上翼缘以上混凝土不浇筑,露 出主筋和箍筋,以利楼板钢筋插入梁内: 3钢骨混凝土墙或异形柱的翼缘上设置悬臂工字钢,与预制 型钢混凝土梁的梁端外露型钢采用坡口等强焊接,其中腹板也可以 采用高强螺栓连接; 4钢骨混凝土墙或异形柱应预理主筋并甩出,与预制钢骨混 凝土梁的外露主筋,采用机械连接,也可采用焊接连接: 5连接部位后浇段应采用高一级的无收缩混凝土填实封闭
5.6.3钢骨与混凝土的抗剪连接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抗剪连接件的设计与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 计标准》GB50017、《组合设计结构规范》JGJ138和《高层建筑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相关规定: 2钢骨混凝土梁的抗剪连接件可采用栓钉和槽钢抗剪件: 3钢骨混凝土异形柱和剪力墙的抗剪连接应采用栓钉,并符 合下列要求:
修正系数; ? 栓钉直径与钢板厚度之比,简称径厚比; 栓钉直径; 钢板厚度; 2) 栓钉数量公式中采用的剪力值宜采用钢板部分承受的剪 力值; 3) 栓钉直径与钢板厚度比不应大于1.60,直径不应小于Φ10 且不应大于Φ16,栓钉长度不应小于4d,钉头直径不应小于1.5d: 4 钢板两侧栓钉应上下交叉设置,交叉距离不宜小于5倍 栓钉直径。栓钉间距不应大于300mm,在钢板墙角部1/5板跨且不 小于1000mm范围内,钢筋混凝土墙体分布钢筋、抗剪栓钉间距宜 适当加密; 5)在栓钉与钢板焊接正式施工前,应进行其焊接样品的栓 钉抗剪承载力试验,并确定相应焊接工艺; 6)当住宅高度大于80m时,在底部加强区的剪力墙上下端
部应设置加劲板,其厚度不应小于6mm,宽度不应小于80mm,肋 高不宜小于300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图5.6.3)
图5.6.3剪力墙上下端部加劲板构造示意
5.6.4钢骨混凝土异形柱栓钉排列及腹板开孔的构造示意(图 5.6.4)水电标准规范范本,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孔径直径宜大于等于Φ12: 2竖向孔中心间距150mm; 3X轴和Y轴方腹板开孔应满足箍筋能穿越的要求,箍筋 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凝土设计规范》 GB50010的相关规定
图5.6.4钢骨混凝士异形柱栓钉布置示意图
注:为使箍筋穿过腹板,y向腹板在X轴两侧各79mm为中心冲孔, X向腹板在距Y轴79mm为中心冲孔,孔径为,Φ12,竖向间距为 150mm
5.6.5钢骨混凝土剪力墙栓钉排列及腹板开孔的构造示意(图 5.6.5)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5.6.5钢骨混凝土剪力墙栓钉排列及腹板开孔的构造示意(图
1孔径直径宜大于等于Φ12; 2竖向孔中心间距150mm; 3X轴和Y轴方向腹板开孔应满足箍筋能穿越的要求,箍筋 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凝土设计规范》 GB50010的相关规定: 4X轴和Y轴方向相交处应设置暗柱,分别距中心线200mm 处开孔,当肢端设置暗柱时,距肢端200mm处开孔,其余孔中心 间距为200mm,已使箍筋穿越通过
图5.6.5钢骨混凝土剪力墙栓钉布置图
注:为使箍筋穿过腹板,Y向腹板在X轴两侧各79mm为中心冲 孔,X向腹板在距y轴200mm、400mm以及距肢端200mm、400mm 冲孔四排,竖向间距150mm。 5.6.6钢骨混凝土异形柱和剪力墙的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 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应全部采用现浇混凝,应做成刚接柱脚,钢骨在基 础内应采用理入式,钢骨底部应设置底板不锈钢板标准,底板厚度不应小于型钢 翼缘厚度,且不应小于25mm,并应进行受压、受弯、受剪承载力 计算,其轴力、弯矩、剪力的设计值取相应竖向构件底部的设计值; 2理入式深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3钢骨混凝土异形柱理入深度不应小于异形柱钢骨截面长边 尺寸的2.5倍; 4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埋入深度构造不应小于型钢长度的 2.0倍;
5在柱脚部位和柱脚向上延伸一层的范围内宜设置栓钉,其 直径不宜小于19mm,其竖向及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0mm; 6钢筋应插入基础底部,并应满足抗震锚固长度,其下端做 成直钩(>150mm)放在底板钢筋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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