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导则 (试行)(晋建质字[2022]22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2月22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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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导则 (试行)(晋建质字[2022]22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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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导
向、质量第一、依法监管,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质量和项目审批效率,规范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工
作,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
制度改革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晋建办字
〔2019〕15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的通知》(晋建质字〔2022〕17 号)的要求,结合山西省实际情
况,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需要进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的
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均应按照本导则对项
目勘察设计进行论证。
其他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论证可参照执行。
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的项目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符合
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3 基本规定
1.3.1 重要工程应严格按照本导则的要求进行施工图专家论证,
各方应履行各自的义务,承担各自的责任。
1.3.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
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经济、适用、绿色。
......- 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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