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94-2021 天津市装配式住宅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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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294-2021 天津市装配式住宅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钢骨混凝土墙的墙肢长度与厚度之比大于5且不大于8的剪
墙,在混凝土墙内配置钢板和端部型钢组合的连续实 墙。
预制混凝土梁、板顶部在现场后浇混凝土而形成的整体受 件学校标准,简称叠合梁、叠合板
2.1.10住宅建筑填充体
包括住宅建筑的内装部品体系和套内管线体系。
E一混凝土弹性模量; Es一钢筋弹性模量; Ea一型钢(钢管、钢板)弹性模量: fa、fa’一型钢(钢管、钢板)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f一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一钢材的抗拉强度最小值; fy、f’一钢筋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f。一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E一混凝土弹性模量; Es一钢筋弹性模量; Ea一型钢(钢管、钢板)弹性模量: fa、fa’一型钢(钢管、钢板)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f一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一钢材的抗拉强度最小值; fy、f’一钢筋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一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YRE一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一结构重要性系数。
3.1.1建筑平面宜规则,不宜采用局部突出或细腰收进等不规则平 面布置,并不宜采用转角窗。 3.1.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宜布置在前后檐墙和内部承重墙,截面形 式宜T形、十字形或L形,墙肢厚度不应小于250mm。 3.1.3钢骨混凝土异形柱,肢厚不宜小于200mm,肢长与肢厚之 比不应大于4。 3.1.4钢骨混凝土结构住宅设计应采用全装修,并应做好建筑设计 与装修设计的衔接 3.1.5厨房、卫生间宜采用建筑部品部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 部或整体装配,并应采用防水、防滑、耐久的材料。 3.1.6隔墙设计应满足装饰及家电安装等对墙面强度和刚度的要 求。 3.1.7 结构的防火设计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相关规定。
2.1建筑平面、立面和竖向剖面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年 亢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结构规则性的要求。
3.2.2装配式住宅平面与空间设计应采用标准化与多样化相结合
3.2.2装配式住宅平面与空间设计应采用标准化与多样化相结合
的模块化设计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型基本模块应符合标准化与系列化要求: 2 套型基本模块应满足可变性要求; 3套型基本模块应具有部件部品的通用性: 4基本模块应具有组合的灵活性。 3.2.3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全寿命期的空间适应性要 求。平面宜简单规整,宜采用大空间布置方式。 3.2.4平面柱网和结构布置应遵循预制构件标准化,少规格多组 合,符合装配化和工业化的原则。 3.2.5装配式住宅平面设计宜将用水空间集中布置,并应结合功能 和管线要求合理确定厨房和卫生间的位置。 3.2.6装配式住宅设备及管线应集中紧凑布置,宜设置在共用空间 部位。
3.3.1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的模数协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 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398的相关规定,主体结构宜采用扩 大模数2nM、3nM模数系列,建筑内填充体宜采用基本模数或分 模数,分模数宜为M/2、M/5。 3.3.2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通过模数协调实现主体结构和填充 体之间的整体协调。 3.3.3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部件部品 的设计、生产和安装等应满足尺寸协调的要求。 3.3.4厨房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 本参数》GB/T11228和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 TGJ/T262的有关规定。
3.3.5卫生间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卫生间
. 系列》GB/T11977和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 GJ/T263 的有关规定。
3.4.2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燃气、 供暖、通风与空调设施、强弱电和内装等各专业之间设计协同的要 求。 3.4.3装配式住宅应满足建筑设计、部件部品生产运输、装配施工、 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协同的要求。 3.4.4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并将设计信 息与部件部品的生产运输、装配施工和运营维护等环节衔接 3.4.5装配式住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部件部品的生产施工 和安装要求,在建筑工程文件深度规定的基础上增加部件部品设计 图。
3.5.1隔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隔墙应便于埋设各种管线; 2 隔墙与主体结构应连接可靠,在地震时不应脱落; 3门框、窗框与墙体连接应可靠、牢固、安装方便; 4分户墙可采用加气混凝土条板或在双层隔墙板内加隔声材 料,也可采用轻质砌块,并应设置必要的构造柱、圈梁和拉结筋, 与主体结构牢固连结;
5分室墙可采用轻质墙板或轻钢龙骨石膏板培
1建筑物理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隔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空气声 隔声评价量(RW+C)应大于45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 的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Ctr)应大于51dB。 2)楼梯间、分户墙耐火极限应满足2h;房间隔墙耐火极限 应满足0.5h~0.75h; 3)墙体容重应不大于8KN/m3。 2力学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材料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小于2.5N/mm; 2) 侧向荷载下,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m且支承距离 不应小于3.0m; 3) 厨房、卫生间隔墙应满足防水、防腐等要求 3.5.3顶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采用压型钢板楼盖方案时,吊顶可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 2当采用预应力叠合板或其它板底平整度较高的楼盖时,可 采用刮腻子喷浆做法。
3.5.3顶棚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建筑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各种设备部件 应做到满足工厂化生产、现场安装的要求。 4.1.2竖向管线应集中布置,设置专用管道井或管道墙,电气线路 宜将强、弱电竖井分开设置,管道井及电气竖井宜采用专用综合布 线,并宜与隔墙结构系统相结合。 4.1.3水平管线应设置在楼板或垫层内,应做到“户内管线,本户 内布置,公共管线,公共部位布置”。管线应隐蔽安装,便于维护。 4.14水、暖、电用量应分户计量和控制
4.2.1供暖应采用分室控温、分户计量、按户分环的计量供热系统。 共暖方式可为散热器供暖,也可采用低温地面或墙体辐射供暖。 1.2.2设置在公共管井内的供暖管道宜采用热镀锌钢管,户内供暖 管道宜采用塑料管材,在热水的设计温度与工作压力下,塑料管材 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50年。 4.2.3散热器应采用体形紧凑、便于清扫、使用寿命不低于钢管的 类型,其安装位置应确保室内温度均匀分布,不应加装暖气罩,并
4.2.3散热器应采用体形紧凑、便于清扫、使用寿命不低于钊
4.2.4排气管通过外墙通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和防
.2.5厨房和无外窗的卫生间应具有通风措施,并预留安装排风白 立置和条件。
4.3.1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住宅设计的相关 规定。 4.3.2生活给水管道不得使用镀锌钢管,应采用耐腐蚀、无毒、无 污染的复合管材。
巧荣的爱合管闪。 4.3.3给排水管道布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公用管道应安排在公共部 位。
4.3.3给排水管道布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公用管道应安排在公共部
4.3.5应采用固定给排水管道的
1住宅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应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舒适的生 活环境、快捷的信息通讯、优质的物业管理: 2住宅智能化工程应采用新技术和标准化的产品,其先进性、 适用性、可靠性、开放性、兼容性等方面应满足国内外住宅智能化 的发展的需要:
1结构平面形状宜简单、规则、对称,减少偏心; 2应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度和变形能力; 3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 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 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加强: 5平面布置与立面布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相关规定。 5.1.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组合结构住宅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 合表 5.1.2 的规定。
表5.1.2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住宅建筑最大适用高度(m)
度抗震设防区分别不宜超过6和5。
5.1.4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住宅抗震设防为标准设防类
1.4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住宅抗震设防为标准设防类,应根据 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应按表 1.4确定,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要求,
表5.1.4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抗震等级
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肢短型钢或长型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宜选择预制钢骨 骨架; 2短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和钢骨混凝土异形柱宜选预制钢 骨混凝土,也可选择预制钢骨骨架: 3梁宜选择预制钢骨混凝土梁,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梁
5.2.1结构设计基本理论应符合下列要求:
.之.1给构 1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用 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2承重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 设计; 3当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 然组合进行设计; 4当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结构构件的裂缝等应根据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按荷载效 应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准永久组合进行设计; 5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按 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设计。 5.2.2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重要性系数 Yo取为1.0。 应彩用下剂公注管
式中: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表5.2.3 采用; S 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 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表5.2.3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5.2.5在风荷载作用下的顺风向和横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不应大 于0.15m/s。 5.2.6楼板的自振频率不宜小于5Hz,竖向振动加速度峰值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相关规定。 5.2.7高层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整体稳定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有关规定 5.2.8建筑结构采用的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等结构材料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的相关规定 5.2.9建筑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以及螺栓等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 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相关规定。 5.2.10荷载、地震作用以及抗风和抗震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和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等规范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弹性阶段的内力和位移计算时,构件刚度取值应按现 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相应规定计算,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钢骨(型钢)混凝土构件的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I=EI+Eala EA=E.Ac+EaAa GA=G.A.+G,A,
式中:EIc,EcAc,G.Ac一分别为钢筋混凝土部分的截面抗 弯刚度、轴向刚度及抗剪刚度: EaIa,EaAa’G,Aa一分别为钢骨(型钢)部分的截面抗弯刚 度、轴向刚度及抗剪刚度。 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可将钢骨折算为等效混凝土面积计算 其轴向、抗弯和抗剪刚度,其中钢骨部分的抗剪刚度仅计入与受力 方向平行的钢板面积。 2组合结构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阻尼比可取为0.04。风荷载 作用下楼层位移验算和构件设计时,阻尼比可取为0.02~0.04,结 构舒适度验算时的阻尼比可取为0.01~0.02。 5.2.11现浇剪力墙(含连梁)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 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相关要求。钢骨混凝土梁、钢骨 混凝土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 关要求。
5.3钢骨混凝土剪力墙设计
.3.1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边墙体可采用T字形、L形截面布置钢骨混凝土剪力墙 2 剪力墙应根据建筑功能和整体抗侧刚度的需要布置长肢禾
5.3.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中钢骨的配置和承载力宜符合下列要求:
1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可将钢板折算为等效混凝土面积计算其 轴向、抗弯和抗剪刚度,可按本规程第5.2.10条计算; 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正截面、斜截面承载力和轴压比限值等 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相关要求计算, 其承载力应乘以0.9的系数; 3长肢短型钢和长肢长型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斜截面承载 力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中的型钢 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关规定计算: 4结构整体稳定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 构技术规程》JGJ3的相关规定: 5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墙肢的稳定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
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相关规定; 6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翼缘端部,应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稳 定性验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相关规定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3.5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配筋的构造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短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配筋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组合结构规范》JGJ138中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应要求,其 水平分布筋应在两个主轴方向设置,形成矩形封闭箍,暗柱长度不 宜小于400mm,暗柱范围的箍筋应设置成封闭箍,钢筋穿越腹板
2长肢短型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在暗柱内以及墙体配筋等构 告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的型钢 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关规定: 3长肢长型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中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应要 求,其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0.4%,分布间距不宜 大于200mm,拉结钢筋间距不宜大于400mm,且均应与钢板可靠 连接。钢骨混凝土剪力墙肢的阴角部应配置竖向钢筋,直径不应小 于12mm; 4钢骨混凝土剪力墙设置的暗梁,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组 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的相应规定,
5.4钢骨混凝土异形柱设计
5.4.1钢骨异形柱设计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5.4.2钢骨异形柱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骨混凝土异形柱正截面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以及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异形柱结 构技术规程》JGJ149相关规定计算,其中钢骨可细分成相应钢筋 单元,也可按弯矩作用方向一侧的柱肢和钢骨分别进行计算,满足 每一侧的偏压作用的承载力要求,其承载力应乘以0.9的系数: 2钢骨混凝土异形柱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和节点核心区抗剪承
载力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利 定进行计算。计算时,仅考虑剪力作用方向一侧的柱肢混凝二 骨的作用,其承载力应乘以09的系数。
人孔标准)L形截面柱 (b)T形截面柱 (c)十字形截面柱
异形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最大间距和
注:①)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 ②三、四级抗震等级的异形柱,当剪跨比入不大于2时,箍筋I 距不应大于10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9异形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肢距应满足二、三级抗震等级不 宜大于200mm,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每隔一根纵向钢 筋宜在两个方向设箍筋或拉筋约束; 10异形柱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柱端取截面长边尺寸、柱净高的1/6和500mm三者中的最 大值; 2)底层柱柱根不小于柱净高的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 外尚应取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以及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 柱肢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取全高: 4)二、三级抗震等级的角柱取柱全高。 11抗震设计时,异形柱非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 箍筋加密区的50%;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柱肢截面厚度;二级抗震等 级不应大于10d;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应大于15d和250mm,d为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当柱的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搭 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25%,箍筋间 距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12钢骨混凝土异形柱应设置栓钉,其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和本规程相关规定,
5.5钢骨混凝土梁的设计
5.5.1钢骨混凝王梁的型钢,宜采用实腹型工字钢电力弱电技术、方案,钢板厚度tw 不宜小于6mm,钢板宽厚比应符合表5.5.1的规定(图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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