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346-2005 墙材工业用搅拌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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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346-2005 墙材工业用搅拌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JC/T3462005
本标准规定了墙材工业用搅拌机(以下简称搅拌机)的型式、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砖瓦、砌块行业搅拌已经破碎的粘土、页岩、煤研石、粉煤灰等原料用的搅拌机。其 他行业应用的同类产品,亦可参照使用。
建筑标准拌机分为单轴、双轴二种型式
2.1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4.4.3润滑部位应不漏油,并有明显标识。 4.4.4噪声不大于85db(A)。
JC/T346—2005
4.5.1运转时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 4.5.2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灵活可靠。 4.5.3噪声应符合4.4.4的规定。 4.5.4轴承温升应不大于35℃,最大温度应不大于70℃。
4.5.3噪声应符合4.4.4的规定。 4.5.4轴承温升应不大于35℃,最大温度应不大于70℃。 4.6负载试车要求 4.6.1负载试车应符合4.4.1~4.4.4的要求。 4.6.2生产能力应符合3.3的规定。 4.6.3轴承温升应不大于45℃,最大温度应不大于80℃。
4.7.1机器外露非加工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应有碰伤、划伤、锈蚀等现象
5.1许用静不平衡力矩(4.2.4) 在平衡架上检测。 5.2齿轮副的接触斑点(4.3.2) 用涂色法检测。 5.3搅拌刀与搅拌槽衬板内壁的间隙(4.3.3) 用塞规检测。 5.4大小V带轮的轮宽对称平面的位移和轴线平行度(4.3.4) 用直尺和水准仪检测。
5.1许用静不平衡力矩(4.2.4
a)整机组装检验合格;
5. 5. 2 试车方法
a 连续运转2h; b) 噪声(4.5.3)按GB/T3768—1996的规定检测; c)轴承温升(4.5.4)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温度计检测。
5. 6.1 试车条件
a)空载试车合格后进行负载试车,负载试车可在用户处进行: b)电器控制装置、气、水管路等检验合格: c)负载试车的原料应经加工处理,并应有连续、均匀的供料装置
a)连续运转2h; b)生产能力(4.6.2)在正常供料条件下,用秒表测3min的搅拌物料体积: c)轴承温升(4.6.3)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温度计检测
JCT 3462005
型式检验应检验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量性能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正常生产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防雷标准规范范本6. 4. 1出广检验
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判定该产品合格:检验不合格,判定该台产品不 合格产品应返回制造部门进行返修处理直至合格,经质检部门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6. 4. 2 型式检验
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检验合格,判定该 品合格:检验不合格,判定该批(台)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7.1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1991的规定,并
取样标准a)制造商名称、地址: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和出厂编号: f) 执行标准号: g)主要技术参数。
7.2产量包装、运输、购存应符合IC/T406
量包装、运输、贴存应符合JC/T40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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