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T 534-2022 湖南省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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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9扬尘监测monitoringfugitivedust

    对建筑工地产生扬尘的监视与测定。

    3.0.1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扬尘防治专篇(专章)或 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按规定审批后实施。扬尘防治专篇(专章)》 或专项方案应包括扬尘污染源、编制依据、管理目标、岗位职责、技 术措施、扬尘防治设施、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及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内容。 3.0.2工程项目部应结合季节特点、施工阶段和扬尘监测结果等及时 调整尘控制措施。 3.0.3工程项目部应通过提开管理、改进技术及优化工艺,积极推厂 应用防治施工扬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降低材料用 量纺织标准,优化施工工艺,提升施工质量,源头减少扬尘产生。 3.0.4建筑工地现场总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扬尘防治要求。施工区 办公区、生活区应布局合理,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0.5建筑工地应加强扬尘防治管理,进行实时扬尘监测,确保扬尘 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及建筑工地当地扬尘防治要求。当实时尘监测的 PM2.5或PM1o一定期间内平均值超过当地气象部门公布的数据时,应 采取相应降尘措施,并停止易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 3.0.6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参建各方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中的 责任与义务,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落实扬尘防治质量责任,组织升展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 3.0.7设计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优化相关设计和进行 设计交底,减少易产生较大扬尘的施工作业和避免返工。 3.0.8监理单位应就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 时坦山纠正指全一关权保施工单位救改茵实

    3.0.6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参建各方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中的 责任与义务,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落实扬尘防治质量责任,组织开展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 3.0.7 设计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优化相关设计和进行 设计交底,减少易产生较大扬尘的施工作业和避免返工。 3.0.8监理单位应就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 时提出纠止指令,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3.0.9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应接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 扬尘防治相关工作的实施、检查和评估符合湖南省及当地监管要求。

    4.1扬尘防治组织机构

    4.1.1建设单位应组织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组 成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积极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4.1.2未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 的监理职责。

    4.1.3建设单位主要职责应包括:

    1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要求,并应将建筑工地 扬尘防治所需费用按规定单独列支: 2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内容和各责任主 体的职责; 3及时向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费用; 4 定期组织各责任主体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 行检查,并应对防治效果进行分阶段评估; 5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投诉,查明原因,督促整改落实,并及时 反馈; 6负责与城乡规划、建设、城管市容、街道社区、环境保护、 公安交警等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4.1.4监理单位应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理制度,由总监理工程师

    负责扬尘防治的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是否采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 施实施监理,

    4.1.5监理单位主要职责应包括:

    1编制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 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2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3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治效果 进行分阶段评估;并应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1.6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4.2节相关要求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 理制度,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组 织,确定项目扬尘防治管理员,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

    4.1.6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4.2节相关要求建立建筑工地扬生

    理制度,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 织,确定项目扬尘防治管理员,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

    4.1.7施工单位主要职责应包括

    1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负总责;专 业承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承包范围内的扬尘防治负 责; 2在施工方案中明确相应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专业分包 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中,应包含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相关措施: 3制定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保证扬尘防治专项资金 专款专用; 4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 5定期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治 效果进行分阶段评估;并应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负责收集整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管理资料和检查记录,建 立扬尘防治数据信息库。

    4.2.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教育培训、宣传、技术交底、检查和评估及 防护用品配置等扬尘防治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4.2.2工程项目部扬尘防治管理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的施工单 位扬尘防治教育培训。

    4.2.3工程项目部应采用适宜的宣传方式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相关 内容进行宣传。

    性,并由交底人、被交底人、扬尘防治管理员现场签字确认,保留交 底相关纸质和影像资料。

    4.2.6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应进行考评,并应保留考评记录。施

    应根据每次考评结果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整改,实现扬尘防 治持续改进。

    4.2.7建筑工地扬尘防

    4.2.7建筑工地扬尘防护 口日 直和管理制度应包括扬尘防护用 品的领用、发放和管理等内容

    4.3.1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应根据当地相关制度进行信息化管理。扬尘

    .1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应根据当地相关制度进行信息化管理。扬尘 台管理员负责本项目扬尘防治信息化管理,

    4.3.2建筑工地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按规定接入相应的监控 平台。

    4.3.2建筑工地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按规定接入相应的监控

    4.3.3视频监控设备宜安装在建筑工地主出入口和扬尘重

    3视频监控设备宜安装在建筑工地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

    扬尘监测的监测点不应少于2个,且应至少在工地现场两对角处布 置,并宜将监测点布置在工地围挡顶上。监测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实时监测PM2.5、PM10浓度的功能,数据采集间隔不大 于5分钟/次; 2具备不少于1年的数据储存能力及数据传输功能; 3具备PM2.5、PM1o浓度超标自动报警功能; 4宜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定期检定校准,平均相对误差应小于 等于±10%。

    4.3.5施工扬尘监测应根据作业具体情况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并

    4.3.9工程项目部宜采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通过采 用BIM等技术对建筑场地布置、土方开挖回填等实现策划、优化。 4.3.10工程项目部宜将扬尘防治数据上传至施工单位数据信息库,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3.11未实行扬尘防治信息化管理的建筑工地,应按本标准4.2节 加强扬尘防治措施,并定期检查、考评,保留相关记录。

    5.1.1扬尘防治应从源头控制,减少扬尘污染产生

    1现场围挡和外架防护全封闭,围挡保持整洁美观,外架安全 网无破损; 2 裸露土地及易起尘物料全覆盖; 3易起扬尘作业面全湿法施工; 4 施工现场出入口及车行道路全硬化,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5 施工现场出入口全部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车辆清洁上路 6 渣土车辆采用全密闭运输。 5.1.3宜采用以下措施,进行扬尘防治的源头控制: 深化施工图纸、优化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采用精细化施工管理手段: 3 使用工厂生产的成品、半成品部品部件: 4 加强成品保护。 5.1.4 建设单位应为扬尘防治源头控制的首要责任单位,施工单位应

    5.2.1建设单位负责策划阶段扬尘防治源头控制工作,应将扬尘防治

    5.2.1建设单位负责策划阶段扬尘防治源头控制工作,应将扬尘防治 源头减量相关措施纳入工程策划文件。

    5.2.3宜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模式。

    5.3.1设计单位应通过采用减少扬尘产生的设计技术措施,进行设计

    5.3.1设计单位应通过采用减少扬尘产生的设计技术措施,进行设计 价段的扬尘防治源头控制。

    5.3.2宜采用可工厂化生产的建筑材料,宜选用结构机电内装分离 系等进行设计。

    5.3.3宜推进功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减少异型和非标准部品构

    .3宜推进功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减少异型和非标准部品构

    5.3.4应避免采用复杂的节点构造,为简化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5.3.5应加强设计过程中各专业的协同设计配合

    5.3.4应避免采用复杂的节点构造,为简化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5.4.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分析施工扬尘的重点产生部位和敏感控 制区域,制定相应防治方案。施工中应通过科学组织、合理安排,降 低施工误差和返工,减少施工扬尘产生。 5.4.2应根据工程特点选择适用的施工作业方法和适宜的施工机具 设施,减少扬尘产生。

    5.4.3进出场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年检要求

    具备时宜采用永临结合的施工方案

    6.1.1应在充分调查建筑工地周边扬尘敏感源并结合工程实际的情 况下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6.1.2办公区、生活区应布置在施工区上风向,因场地原因无法实现 的,应采取围栏、绿化隔离等扬尘控制措施。

    6.1.3建筑工地入口处应设置扬尘防治制度及渣土运输公示牌等。

    6.2.1建筑工地道路布置应科学合理,道路施工宜采取永久道路和临 时道路相结合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

    6.2.2建筑工地主要道路的硬化宜采用装配式、定型化、防

    可周转使用的材料构件铺设道路,其道路承载力应能满足车辆行驶和 抗压要求。

    6.2.4建筑工地生产区宜进行绿化,办公、生活区应进行绿化

    6.3.1建筑工地内堆放的土方应采用覆盖、绿化或固化等防尘措施, 并符合以下要求:

    土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围挡,并应适时洒水; 使用土方时不得将所有覆盖物全部打开。 6.3.2交 建筑工地使用的砂、石等易扬尘材料露大堆放时,应定期酒水 并覆盖。

    6.3.3建筑工地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并应制定使用时防止 产生扬尘的操作管理规定。

    6.3.4城区建筑工地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预拌砂浆应使用自

    带螺旋输送装置和搅拌设备的专用储藏罐,搅拌设备四周设置全封闭 围挡。 6.3.5建筑工地需要使用储罐式散装水泥时,储罐顶部应设置扬尘防

    带螺旋输送装置和搅拌设备的专用储藏罐,搅拌设备四周设置全封闭 围挡。

    冶罩,下部应设置输送装置,并封闭围挡。 6.3.6现场搅拌机、砂浆罐应设置防尘棚,棚体需封闭,棚内应采取 有效抑尘措施

    6.4.1建筑工地应采用硬质围挡,宜采用装配式围挡。围挡应

    6.4.1建筑工地应采用硬质围挡,宜采用装配式围挡。围挡应满足防 尘要求及工程所在城市市容管理等相应要求。 6.4.2市区主要路段的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 的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 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 应采用有抑尘措施的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6.4.2市区主要路段的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

    6.4.3工程项目部应负责现场围挡日常维护。

    6.4.5 刃回 口 主距离和巩顶重付口他 工技术规范要求。 6.4.6 建筑工地围挡、大门和施工道路周边宜设置绿化隔离带。 6.4.7 建筑材料、构件不得靠围挡堆放,不得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6.4.8交 建筑工地的下风向围挡宜增加高度以起到阻挡扬尘扩散到场 外,下风向围挡应增强抗倾覆措施

    6.5车辆冲洗设施配置

    6.5.1建筑工地主出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宜采用成套定型化 自动冲洗设施并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6.5.2沿车辆进出方尚宜设置减速

    6.5.3自动冲洗设施冲洗压力应能满足车辆冲洗要求,冲洗设施应能

    满足各类工程车辆外围尺寸要求。自动冲洗设施应配置独立控制电箱 并安装漏电保护。

    6.5.4自动冲洗设施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承载力应满足使

    6.5.5沉淀池设置应不得少于两级沉淀,沉淀池四壁应采用水泥砂

    粉刷并作防渗处理,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且不得 将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和河、湖等水体。 6.5.6冲洗设施安装完毕后,工程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冲洗设施

    6.5.6冲洗设施安装完毕后,工程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冲洗设施 基础和安装情况进行验收。

    6.5.7自动冲洗设施初次使用前,应由安装人员对设备进行

    试,满足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6.5.8车辆冲洗应定人、定岗,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并填写车辆冲 洗台账,确保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车厢及厢盖外部、底盘、轮胎处不 得粘有污物和泥土。 6.5.9厂 应定期做好自动冲洗设施的清洁和保养,检查喷头、喷孔有无 堵寒现象。

    7.2.1进出建筑工地所有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应冲洗干净方可上路。

    7.2.1 进出建筑工地所有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应冲洗干净方可上路。 7.2.2 建筑物料运输车辆应符合下列要求:

    7.2.2建筑物料运输车辆应符合下列要求:

    2 工程泥浆运输应采用密闭式罐车

    7.3.6建筑工地严禁焚烧各类建筑

    附录A交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现场检查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现场检查表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进度检查单位检查结果共计九类27项,本次检查涉及项,其中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检查情况是否符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及意见合要求检查项目1.扬尘防治工作机构建立情况一、施工现2.扬尘防治制度建立情况场管理3.扬尘防治信息化建设情况4.扬尘监测设备二、指标监5.监测结果记录·测6.监测点设置7.主要道路硬化8.非主要道路、材料堆放三、道路和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场地放区地面9.办公、生活区绿化10.场地保洁四、物料堆11.物料堆放覆盖·放12.裸土覆盖13.围挡材质五、封闭围14.围挡高度档15.是否连续封闭16.车辆冲洗设施六、车辆冲17.沉淀池设置洗18.车辆冲洗记录: 19·

    1“·”为日常巡查应检查项目; 2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应检查以上所有项目。 3“是否符合要求”列结论以“是"或“否”填入。 4本表可用于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考评、建设单位现场考评,也可供 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考评时参考。 5本表被检查人签收后,存检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止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湖南省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Standard for fugitive dust prevention of construction site in Hunan Province

    Standard for fugitive dust prevention of construction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 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拆除工程 以及上述工程前期的土石方工程工地的扬尘防治,其它工地的扬尘防 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0.3鼓励和支持采用铝合金模板、装配式部品部件、土建与装修 体化施工、薄抹灰或免抹灰施工工艺、装配式装修等先进的施工工艺 减少施工扬尘产生。 3.0.4布局合理是指将办公区、生活区、作业人员较多的施工区等受 扬尘影响大的区域远离土石方开挖、回填或爆破等易产生较大扬尘的 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当受条件限制无法远离时,应采取相应隔离措 施阻隔扬尘对相关区域的影响,降低扬尘末端影响。 3.0.5PM2.5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2.5um的颗粒物 PM10o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10um的颗粒物。实时扬 尘监测的PM2.5或PM10一定期间内平均值,可根据当地情况按1小 时或者2小时确定。相应降尘措施包括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采取集中 喷雾降尘措施等。

    4.1扬尘防治组织机构

    4.1.2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 号),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等必须实行监理。 对于该规定包含范围以外的工程,也可由建设单位完成相应的扬尘防 治工作。

    4.2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4.2.3宣传方式可采用发放宣传册、编写板报等。 4.2.4扬尘防治技术逐级交底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交 底应包括: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的扬 尘防治交底;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扬尘防治专项方 案技术交底:施工作业班组向施工作业人员的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各级扬尘防治技术交底都应考虑施工作业场所状况、易产生扬尘 污染部位、扬尘污染特点等因素。 扬尘防治管理员应全程参与交底工作,并与交底双方共同签字确 认。

    4.2.5扬尘防治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给排水工艺、技术扬尘防治日常巡查是指每日对建筑工地开展的扬尘检查。 扬尘防治定期检查是指每周、每月、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前组织 的扬尘检查。 扬尘防治不定期抽香是指根据工程进度、施工特点和天气情况

    在扬尘防治定期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的扬尘抽查。 本标准附录A仅作参考,表格形式和内容宜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进行调整。

    4.2.6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考评一般包括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考 评、建设单位考评和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考评等。

    标准血压4.2.6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考评一般包括施工单位自评、监

    4.3.2有条件时,建筑工地宜采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远程视频监控 系统是通过摄像、传输、控制、显示、记录等环节,对建筑工地扬尘 防治情况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的系统。

    4.3.3扬尘重点监控区域包括运输道路、材料堆场、易产生扬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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