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406-2022 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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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4防水盘性能
3.2.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整体性能指标还应符合现 行标准《住宅整体厨房》JG/T184和《住宅整体卫浴间》JG/T18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3.2.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整体性能指标还应符
路桥工程表格3.2.6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符合以下技才
1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墙面宜采用集成饰面层的 一体化部品,饰面层优先在工厂内完成: 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墙面在安装前,应在吊柜 电器等墙体安装位置采取加固板,预理件等加强措施: 3集成式卫生间墙面的接缝应采用止水构造,带面砖饰面 的墙面宜采用反打一次成型工艺制作:防水盘应设计有滑墙立面
的反沿,转弯处为孤形以避免卫生死角,且应一次性挤压成型: 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楼地面宜采用架空,干铺等 干式工法工艺,采用架空工艺时,其架空高度应计算确定,满足管 线排布的需要,并考愿架空层内管线检修的需要,在管线集中连 接处设置检修口或将楼地面设计为便于拆装的构造方式: 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吊顶宜与通风排烟,照明 等设备设施集成生产,宜采用免吊杆的装配式吊顶:房间跨度较 天时,应采敢吊杆或其它加固措施,宜在楼板(梁)内预留预理所 需的孔洞或理埋件。当采用整体面层及金属板类吊顶时,重量不大 于1kg的灯具设备可直接安装在面板上:重量不大于3kg的灯 具等设施应安装在次龙骨上,并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4.1.1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设计应遵循安全卫生.适用 经济,美观的原则,空间布局,功能尺寸应满足使用要求。 4.1.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部品设计应满足运输、安 装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4.1.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采用模块化一体化的
4.1.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各种管线接口应按标准化
4.1.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部品应提供可追溯和可查谁 的信息化资料。
.集成式卫生间的防水盘、墙面及其连接构造应满定足防水 防渗的要求:吊顶以及吊顶与墙面的连接构造应满足防潮的 要求。
4.1.7集成式卫生间的楼地面应满足排水,防滑.易清洁的要求。
4.1.8集成式卫生间内不应安装燃气热水器
4.2.1建筑设计应与内装系统设计统筹,与结构系统
1建筑设计应与内装系统设计统筹,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 设备与管线系统协同设计,
4. 2.2集成式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方式,并在主体结构设计
段进行降板设计。同层排水所在区域的地面和墙面应有防水 造,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防水规范的规定。当采用结构降板 式实现同层排水时,降板布置区域应结合排水方案及检修位置 通定。降板高度应根据防水盘安装高度,卫生器具的布置方案 管道尺寸及敷设路径等因素确定。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住宅 宜符合《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I/T445的规定,并符合以 下规定: 1集成式卫生间说明中的尺寸型号宜为内部净尺寸: 2集成式卫生间的内部净尺寸宜为采用nMn为自然数,M 为基本模数): 3集成式卫生间的构造节点和部品的接口尺寸宜采用分模 数nM/2.nM/5.nM/10; 4集成式卫生间装修设计应对部品的设计,生产和安装进 行全过程的模数协调,应统筹建筑设计模数与部品生产制造之间 的尺寸协调
4.2.4集成式卫生间应预留安装空间,其尺寸宜符合下列规
1集成式卫生间墙面与外围合墙体之间的预留安装空间要 求:墙面与墙体之间无管线时不宜小于50mm敷设给水或电气管 线时不宜小于70mm采用墙排水方式敷设洗脸盆排水管时不宜 小于90mm,敷设坐便器排水管时不宜小于150mms 2结构降板高度要求:采用同层排水后排式坐便器时不宜 小于200mm;采用同层排水下排式座便器时不宜小于250mm; 3集成式卫生间吊顶与卫生间顶部结构最低点之间的距离 不宜小于250mm。若吊顶上吊顶空间内还有其他设备需要较大 空间,设计时需提前考虑。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整体窗套形式,窗洞口的开设位置不应影响内 部配的安装及功能使用: 2窗洞上沿高度不宜高出墙面高度。当窗洞高度高出墙面 高度时,应将窗户设计为上部固定扇,下部为开启扇: 3集成式卫生间的墙面与外围合墙体窗洞口衔接应进行收 口处理,并应做好防水措施。
1门洞位置应根据土建预留门洞确定,门洞中心线宜与集 成式卫生间门中心线重合,以便安装: 2门框门套应与防水盘.墙面.外围合墙体做好收口处理 和防水措施: 3门口处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4.2.7当集成式卫生间的设备管线穿越主体结构时,应与内装 结构,设备专业协调,孔洞预留定位应准确,
1门洞位置应根据土建预留门洞确定,门洞中心线宜与集 成式卫生间门中心线重合,以便安装: 2门框门套应与防水盘.墙面.外围合墙体做好收口处理 和防水措施: 3门口处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4.2.7当集成式卫生间的设备管线穿越主体结构时,应与内装 结构,设备专业协调孔洞预留定位应准确。 4.2.8集成式卫生间墙面吊顶、防水盘应采用难燃型材料或不 燃材料,燃烧性能应达到B1级及以上;墙面.吊顶应选用吸水率 低,易清洁的材料,楼地面应选用吸水率低,易清洁的防滑材料。 4.2.9集成式卫生间的外围合墙体,除外围护墙,分户墙外,宜 采用能承受龙骨及墙面荷载的轻质隔墙。轻质隔墙下端宜设强 度不低于C20的混凝土反坎,且反坎顶部高于楼地面完成面应不 小于200mm,并应作泛水处理。 4.2.1集成式卫生间采用装配式楼地面可承受的活荷载应大 于2.5kN/m*,每处可调节支撑的充许使用荷载应大于4kN。 4.2.11宜在给水排水,电气等预留接口连接处设置检修口或检 修门,检修口外应有便于安装和检修的操作空间。 4.2.13集成式卫生间的地漏.排水管件和相应配件应与防水盘 成套供应,并提供安装服务和质量保证。
4.2.8集成式卫生间培面吊顶防水盘应采用难燃型材
燃材料,燃烧性能应达到B1级及以上;墙面吊顶应选用吸水率 低,易清洁的材料,楼地面应选用吸水率低,易清洁的防滑材料
4.2.9集成式卫生间的外围合墙体,除外围护墙.分户墙外,宜
采用能承受龙骨及墙面荷载的轻质隔墙。轻质隔墙下端宜设强 度不低于C20的混凝土反坎,且反坎顶部高于楼地面完成面应! 小于200mm,并应作泛水处理
4.2.11宜在给水排水,电气等预留接口连接处设置格
4.2.16集成式厨房墙面.吊顶及楼地面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烤
洁的地面材料。楼地面宜采用架空,干铺或其他干式工法。兰 用架空楼地面系统时,架空地板系统应设置防止液体进入架空 的措施。
4.2.20集成式厨房管线应进行综合设计,除燃气管线外,
4.2.21厨房部品所用的材料外观尺寸公差.形状和位置公 差,燃烧性能,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等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 定,厨房部品宜成套供应
4.2.22部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部品宽度应符合模数协调要求: 2集成橱柜宜采用防火,耐水,耐磨.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 3在横向管线布置高度范围内的部品背板应可拆卸或设置 检修口;
5吊柜及排油烟机底面距离地面高度宜为1400mm ~1600mm; 6.T作台面高度宜为800mm~850mm.T作台面与吊柜底 面的距离宜为500mm~700mm; 7灶具柜设计应考虑燃气管道及排油烟机排气口位置,灶 具柜外缘与燃气主管道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00mm,左右外缘至墙 面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50mm,灶具柜两侧宜有存放调料的空间及 放置锅等容器的台位。 4.2.23集成式厨房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油烟机平面尺寸应大于灶具平面尺寸100mm以上: 2燃气热水器左右两侧应预留200mm以上净空,正面应预 留600mm以上净空: 3燃气热水器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应不小于300mm:燃 气热水器上部不应有明敷的电线,电器设备及易燃物,下部不应 设置灶具等燃具; 4嵌入式厨房电器在地柜中的最大深度应不大于500mm, 在吊柜中的最大深度应不大于300mm 5电器不应安装在热源附近,电磁炉下方不应安装其他 电器。 4.2.24集成式厨房部品的设置间距和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面及前角拼缝误差应不天于0.5mm; 2吊柜与地柜的相对应侧面直线度允许误差应不大于 2.0mm; 3墙面平直线条下,后挡水板与墙面之间距离应不大于 2.0mm; 4橱柜两侧完成面与墙面之间距离应不大于5mm; 5地柜台面距离地面高度误差应在十10mm内: 6嵌式灶具与排油烟机中心线偏移允许误差应在十20mm内; 7台面拼接完成面不应错位,接缝不应靠近洗涤槽和解式
1台面及前角拼缝误差应不大于0.5mm; 2吊柜与地柜的相对应侧面直线度允许误差应不大于 2.0mm; 3墙面平直线条下,后挡水板与墙面之间距离应不大于 2.0mm; 4 橱柜两侧完成面与墙面之间距离应不大于5mm: 5地柜台面距离地面高度误差应在十10mm内: 6嵌式灶具与排油烟机中心线偏移允许误差应在十20mm内; 7 台面拼接完成面不应错位,接缝不应靠近洗涤槽和嵌式
旺具: 8相邻吊柜.地柜和高柜之间应采用柜体连接固定,柜与柜 之间的层错位面错位应不大于1.Omm; 9洗涤槽应满足安装使用要求
3.3应根据所采用集成式卫生间的管道连接要求进行给水, 非水管道预留:建筑预留管道材质和连接方式应与集成式卫生间 管道相匹配。当采用不同材质的管道连接时,应有可靠连接 普施。
.3.4集成式卫生间的给水热水,排水管道等预留接口应与建
4.3.4集成式卫生间的给水,热水,排水管道等预留接[
4.3.5集成式卫生间的给水、热水控制阀门应设于便于检有
,3.7洗面器.地漏等不带水封的产品应配置存水弯,其水封深 美不应小于50mm:莲接共有水封的排水器具时不得重复设置 封。
4.3.8电热水器设置的安全阀泄水管应至安全处,并
4.3.9管道外壁应进行标识:当使用非饮用水源时,供水管应采
连接要求确定降板区域和降板深度,并应有可靠的管道防渗漏指 施;当采用异层排水方式时,排水支管,地漏等穿越楼板孔洞定症 应准确。
4.3.11管道穿越有防水功能的墙面.楼板或墙体时,应有相应 的防水措施。
4.3.12集成式厨房的管道管线应与厨房结构.厨房部品进行协 同设计。竖向管线应相对集中布置,定位合理,横向管线避免 交又。
4.3.13集中管道并的设置及空间尺寸应满足管道检修更换的 空间要求,并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管道检修口。 4.3.14当厨房设备管线穿越主体结构时,应与内装,结构.设备 专业协调,孔洞定位预留应准确。
4.3.13集中管道并的设置及空间尺寸应满足管道检修更换的
4.3.15给水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15给水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
1进入住户的给水管道,宜在厨房洗涤盆下的给水管道上 设置控制阀门: 2水平管线可布置在地柜后部的管线区内,管线区宽度不 宜小于80mm; 3热水器水管应预留至热水器正下方且高出地面1200mm ~1400mm处,左边为热水管,右边为冷水管,冷.热水管间距宜不 小于150mm。
4.3.16排水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16排水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
1排水支管应同层敷设,在本层内接入排水立管和排水系 统,不应穿越楼板进人其他楼层空间,宜将排水支管布置在地机
后部的管线区内,或沿地柜隔板下敷设: 2热水器泄压阀排水应引至排水口; 3横支管转弯时应采用45°弯头组合完成,隐蔽.T程内的管 道与管件之间,不得采用橡胶密封连接: 4立管的三通接口中心距地面完成面的高度,应不大 于300mm; 5厨房洗涤槽的排水管接口,距地面完成面宜为400mm~ 500mm,伸出墙面完成面应不小于150mm,且高于主横支管中心 应不小于100mm 6对采用PVC管材.管件的排水管道进行加长处理时不应 出现S状,且端部应预留不小于60mm长的直管。 4.3.17厨房管线宜靠墙角集中设置。当靠近共用排气道设置 管井或明装管道时,给水排水管线不应设置在烟道朝向排油烟机 的一侧。
4.4.1集成式卫生间的供暖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关规定。 4.4.2集成式卫生间内供暖通风设备应预留孔洞,安装设备的 墙面和吊顶处应采敢加强措施。 4.4.3当有供暖要求时,集成式卫生间内可设置供暖设施,但不 宜采用低温地板辐射供暖系统。 4.4.4无外窗的集成式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 施,竖向风道应采用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标准化部品。 4.4.5集成式卫生间与外围合墙体间空腔应有保持空气流通的 措施,减少冷凝水的产生。
4.4.6集成式厨房应设置全面通风的自然通风设施 4.4.7集成式厨房内燃气管道宜明设,当暗埋和暗封燃气管道 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城镇 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的有关规定。
4.4.7集成式厨房内燃气管道宜明设,当暗埋和暗封燃气管道 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城镇 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的有关规定。 4.4.8集成式厨房内应预留排气井道,竖向风道应采用能够防 正客层回流的标准化部品。当多台设备合用竖向排气道排放烟 气时,应保证互不影响。户内燃气热水器,分户设置的供暖或制 冷燃气设备的排气管不得与燃气灶排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 同一管道
止各层回流的标准化部品。当多台设备合用竖向排气道排放 气时,应保证互不影响。户内燃气热水器,分户设置的供暖或制 冷燃气设备的排气管不得与燃气灶排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人 同一管道。
4.4.9集成式厨房竖向排气道与水平排气管的接驳口应符合
接驳口开口直径宜为180mm: 接驳口中心净空高度宜为2300mm; 3 接驳口中心与上层楼板垂直间距应不小于200mm; 4 排油烟机接驳口操作侧的检修空间净距应不小于350mm。
4.5.1集成式卫生间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 气设计标准》GB51348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242的村 关规定。
4.5.2集成式卫生间的灯具开关,插座线盒等应与部品集月
设计,电气线路及线盒应敷设在集成式卫生间的墙面与吊顶 侧,电气线路应穿导管保护,导管宜采用管壁厚不小于2.0mm白
耐腐蚀金属导管或PVC阻燃电线导管
的灯具由整体部品自带或预留防水接线盒:灯具位置不应安装在 0.1区内及上方卫生间照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卫生间的照明回 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除集成安装在卫生间内的电气 设备自带控制器外,其他控制器.开关宜设置在集成式卫生间 门外。
4.5.4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其电热水器的电源插座厂
距地高度应大于2250mm,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播插座除整体部品 带外,宜安装在3区;安装在距地1800mm及以下的插座均尽 用安全型插座: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4.5.6集成式厨房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气 设计标准》GB51348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的相关 规定
计,电气线路及线盒应散设在集成式厨房的墙面与吊顶外侧,电 线路应穿导管保护,导管宜采用管壁厚不小于2.0mm的耐腐 独金属导管或PVC阻燃电线导管:线管不应与热水.燃气管道交 叉,当与给排水管线交叉设置时,宜满足电气管线在上的原则:电 气设备与室内燃气管线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 计规范》GB50028中的相关规定:集成式厨房的用电设备金属外 壳应可靠接地。
1集成式厨房的播座应由独立回路供电,播座回路应装设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集成式厨房内应按相应用电设备布置专用单相三孔播 座;断电后需要拨下插头的插座采用带开关的播座;电源插座距 水槽边缘的水平距离宜大于600mm;燃气灶上方1200mm以内不 应设置电源播座:安装在距地1800m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 全型插座: 3联人式厨房电器的专用电源插座处,应预留方便拨插电 源插头的空间: 4靠近水,火的电源插座及接线,其管线应加保护层,播座 及接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中的相关规定 4.5.9集成式厨房的照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 4.5.1集成式厨房的弱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24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插座,线盒等应与部品集成设计,弱电线路及线盒应敷设 在集成式厨房的墙面与吊顶外侧,线路应穿导管保护: 2弱电线路应采用独立的布线系统:
4.5.9集成式厨房的照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4.5.10集成式厨房的弱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
1插座,线盒等应与部品集成设计,弱电线路及线盒应敷设 在集成式厨房的墙面与吊顶外侧,线路应穿导管保护: 2弱电线路应采用独立的布线系统: 3有燃气的集成式厨房应设置燃气探测报警器
5.1.2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布置,合理安排现场拆包,部品
5.1.3施工前应完成主要材料和工艺节点样品的封
批量交房项自宜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
应合格,材料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
5.1.5施工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施工全过程)
5.1.5施工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施工全过程及关 键工艺进行信息化模拟,
5.1.6施工过程宜避免裁切、磨边打孔等现场作业。
5.1.9安装定位应以装修完成面为基准面,基准线应依据
5.1.10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
5.1.12改扩建工程实施集成式厨房和集成式卫生间,应避免又 主体结构的破坏。
5.2.1 给排非水管道、电气管线应数设全安装要求位直开完放 测试。 5.2.2安装前,应完成相关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进行工序交 接,场地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5.2.3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图纸.安装指导书等相关文件,对操 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底记录。 5.2.4物料进场时应确认模块部品的包装完好,确认模块尺寸, 数量.颜色?品质等正确无误:检查材料进场质量证明文件。 5.25材料应摆放至指定区域,并分类存放
5.2.5材料应摆放至指定区域,并分类存放
集成式厨房安装宜按下列流程: 按设计要求确定安装位置: 安装墙面及开关.插座底盒,连接水电,暖,气等管线: 安装吊顶,连接吊顶上电气设备: 安装地面: 安装开关.插座: 安装厨房门、窗套等收口: 安装橱柜,厨房设备及功能配件: 工作完成后,清洁、自检和成品保护。 集成式厨房安装应满足下列规定:
标准的规定: 2构件固定牢固,不得松动.脱落; 3固定件与原墙固定牢固,无松动等现象: 4设置在吊顶墙体空腔内的电气管线和灯头盒.接线盒 盒应按照设计图纸定位放线后,按放线位置敷设;开关底盒及 管线固定牢固,无松动:底盒不得突出墙面板完成面。水管弯头 及管线固定牢固,无松动:弯头不得突出墙面板完成面: 5墙面固定牢固,窗套与墙面卡接牢固。 5.3.3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宜按下列顺序: 1 按设计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防水盘标高: 2 安装防水盘,框架支撑,连接排水管: 3安装墙面及开关.插座底盒,连接水.电、暖等管线: 4 安装吊顶,连接电气设备及相关管线: 5安装地面饰面层,连接排水配件: 6将卫生间内所有的金属管道外皮、金属构件及金属类设 备的接地端子与局部等电位预留端做电气莲接: 7安装开关.插座: 8 安装卫生间门.窗套等收口; 9安装卫生间内洁具及功能配件: 1工作完成后,清洁、自检和成品保护。 5.3.4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盘安装采用异层排水方式时,地漏孔和排污孔洗面 台排污孔与楼面预留孔应对整齐: 2防水盘应安装牢固,无异响,与地漏连接应紧密,标高和 排水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吊顶饰面板安装应控制安装标高:吊顶间,吊顶与墙面安 装应平整,缝隙宽度应均匀,且满足要求: 4墙面安装应在防水盘内侧:
底盒,应按照设计图纸定位放线后,按放线位置敷设:线管.灯头 盒接线盒底盒应安装牢固,底盒不得突出墙面板完成面: 6地砖拼缝宽度应均付,拼接高低差和缝宽应符合设计 要求。
5.3.5墙面型材安装应符合下
1墙面型材安装前应逐个检查,表面应无污渍,无划痕,无 破损,无孔眼: 2安装应上下齐平,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并用耐候胶密封: 3有图案的墙面安装,应按设计图进行编号,顺序安装: 4U型材.墙角型材安装应垂直: 5 在使用清洁前不应破坏墙面表面的保护膜。 5.3.6 门窗.橱柜,设备五金安装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5.3.7 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5.3.8 安装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往牢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的相关规定,
准《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的相关规定。
1.1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所选用的各种材料.部品的性 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进行现场检验,提 #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有要求时还应 牛行现场抽样复检
套,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自检记录,集成式厨房自检记录宜按本 下准附录A的表格填写,集成式卫生间自检记录宜接本标准附录 的表格填写,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宜 本标准附录C的表格填写,其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宜接本标准附 D的表格填写。
6.1.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
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集成式卫生间每个检验批应至小
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集成式卫生间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推 查5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和《装配式内 装修技术标准》JGJ/T491的相关规定。
合设计要求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防水,防腐,防塞 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检查相关资料
格.数量,位置,防锈处理,理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年 固,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检查相关资料
6.2.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部净尺寸应符合
6.2.4集成式卫生间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应符合设计 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相关资料
6.2.5集成式卫生间的防水盘墙面和吊顶的安装应牢固密实
各连接件不渗漏,给水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淋水,闭水,通水泼水实验,检查相关 资料。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淋水.闭水.通水,泼水实验,检查相头 资料。
6.2.6柜体间,柜体与台面板的排列应紧密,平整,结合处应 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顶处的交接嵌合应严密,交接线应顺直.清晰、美观
6.2.8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表面应严密,平整,无脱胶
正确且不应有阻滞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6.2.1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设备安装的充许偏差和检验 方法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表6.2.1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设备安装的 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1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的灯具风口和检修口等 设备设施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面板处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6.2.1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楼地面、吊顶.墙面安装的允
6.2.1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的灯具风口和检修口等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6.2.1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楼地面、吊顶.墙面安装的允 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4的规定
表 6.2.14 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楼地面、吊顶、墙面安装的 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1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色 降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6.2.1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包
6.2.1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面层材料表面
其设计条件,使用性质及使用要求。 7..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质量保修期限应不低于5年, 贡量缺陷责任期应不低于5年,正常使用情况下防渗漏不应低于 15年。 7..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包括有集成式厨 房,集成式卫生间的《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其内容除应按现行 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注明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装部品 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承诺.报修及处理要求。 7..4项自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建筑使用说明 书》,其中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内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外,尚应包含以下内容: 1使用注意事项,二次装修,改造的注意事项,应包含被允 许及被禁止的事项: 2主要部品的做法寿命、使用说明等,并提供构造做法 简图。 3设备与管线的组成、材料特性与规格部品的使用寿命 使用说明,并提供主要部品安装简图 4主要部品·设备与管线的《日常检查维护方法和维护计 划》,内容应符合表7.0.4的规定。
房,集成式卫生间的《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其内容除应按王 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注明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装部 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承诺,报修及处理要
7.0.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维护更换时所采用的部品和 材料,应满足《建筑使用说明书》相应要求。 7.,6使用维护宜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筑安全管理,建立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 生间管理档案
附录A集成式厨房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集成式卫生间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集成式卫生间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C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隐蔽工程 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暖通空调管理附录C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隐蔽工程 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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