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494-2018 核电厂建构筑物变形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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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监测频率应满足下列规定: a)监测频率应反映建(构)筑物变形的重要变化过程; b) 监测频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建(构)筑物的功能及工艺对差异沉降量的要求等因素; C 当建(构)筑物的变形趋于稳定状态时,可降低监测频率。
监测频率应满足下列规定: a) .监测频率应反映建(构)筑物变形的重要变化过程; b 监测频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建(构)筑物的功能及工艺对差异沉降量的要求等因素; c) 当建(构)筑物的变形趋于稳定状态时,可降低监测频率。 4:2 核岛厂房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施工期间,垂直位移监测每加高1层~2层观测1次,一般不宜少于5次。沉降量和变形速 率变化显著时需调整监测频率; b 在运营期间,垂直位移监测应根据停堆检修的周期制定监测计划直至退役,一般为每6个~18 个月监测1次,也可根据地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水平位移监测频率可参照垂直位移监测频率要求执行。 4.3 常规岛及BOP厂房建(构)筑物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施工期间,垂直位移监测宜每加高1层~2层观测1次,且不少于5次: 常规岛及重要的BOP厂房应在基础完工后开始观测,并宜在厂房结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重要节 点实施变形监测: c) 施工过程中若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可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变形监测; 在运营期间,变形观测频率应视地基土类型和变形速率确定。若无特殊要求,可在第1年观测 1次~2次,以后每6个月~18个月观测1次,也可根据地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 水平位移监测频率可参照垂直位移监测频率要求执行; f 汽轮机基座应根据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确定监测周期,若无明确要求可按如下规定进行监测: 1)基础底板施工完毕后观测1次,台板施工前后应各观测1次; 2) 台板施工后至汽轮机安装完毕后每月观测1次: 3) 运行开始的第1个月,每周定期观测1次; 4)在运行开始后的第2个月每月定期观测1次,直至沉降稳定。
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5.4.2核岛厂房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5.4.4海(水)工构筑物监测的频率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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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海(水)工构筑物监测的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施工期间,监测次数一般不少于5次,且监测频率不宜小于每月1次; b) 在运营期间,一般每6个月监测1次,也可根据地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4.5 回填场地监测的频率宜根据地质条件、使用功能确定,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a) 在施工期间,每填筑1层监测1次,若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时,则每半月至少监测1次;回 填场地形成后每月观测1次直至沉降稳定;监测频率可根据天气条件、地质条件、沉降速率等 情况适当调整; 回填场地完工后的变形监测时间不应少于2年,具体监测持续时间视实际监测结果确定。 5.4.6裂缝监测根据需要进行,监测周期应根据其裂缝变化速率而定。监测开始半年内可半月测1次,
5.6.2首次观测时宜在同等条件下进行不少于2次独立的连续观测,取平均值作为变形监测的初始值。 5.6.3垂直位移监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方法进行,宜采用DS1以上的水准仪配合铟瓦尺或条码尺进行观 测,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在保证测量精度要求的情况下,也可采用静力水准和近景 摄影测量等方法,具体测量方法可按GB50026执行。
NB/T 20494—2018e)每次测量应重复进行2次读数并取其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2次读数较差应不大于1.5mm;分层竖向位移观测精度可按分层沉降观测点相对于邻近工作基点或基准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大于土1.0mm的要求确定;分层竖向位移监测的频率根据设计需要确定,也可参照垂直位移的观测频率确定。5.6.6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a)深层水平位移的监测宜预埋测斜管,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进行观测;b)测斜管宜采用PVC工程塑料管或铝合金管,直径宜为45mm~90mm,管内应有两组相互垂直的纵向导槽;c)测斜管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埋设前应检查测斜管质量,测斜管连接时应保证上、下管段的导槽相互对准顺畅,接头处应密封,并有封盖2)测斜管应保持竖直不上浮、断裂、扭转,其中一组导槽方向应与所需测量的方向一致;3)当采用钻孔法埋设时,测斜管与钻孔之间孔隙应填充密d)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小于0.25mm/m,分辨率不宜小于0.02mm/500mm;e)测量时测斜仪应入测余4管底保持待探头接近管内温度后再量测,每个监测方向均应进反两次量测;当以部管口作为深层水平位移相对基准点时,每次监测均应测定孔口坐标的变化并行修正。5.6.7裂缝监测应符合下列要a)裂缝监测数量根据需要定主要或变化较大的裂缝应进行监测;b)裂缝监测项目应包括裂缆的位置、走向、长度、要时可增加深度观测项;c)裂缝监测宜采用千分尺成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法,也可采用粘贴安装千分表法、摄影量测法等;d) 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5.6.8建(构)筑物整体倾斜监测可按JGJ8规定执行。6监测预警6.1监测工作实施前应确定监测预警值,预警值一般由监测点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进行控制,任一监测数据超越预警值,监测单位应及时报告。6.2垂直位移的预警值可按设计允许值的75%确定,若无特殊要其他监测项项目的预警值可参照垂直位移预警值标准确定6.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时,也应立即进行预警:a)建(构)筑物出现对结构1安全带来潜在风险的裂缝:b)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危害建(构)筑物安全的裂缝:c)根据工程经验判断,其他应进行危险预警的情况7数据分析与处理7.1每期监测外业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记录,进行平差计算和处理,并对建(构)筑物的变形做出分析。平差计算及监测成果表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使用严密的平差方法和可靠的软件;b)应剔除含有粗差的观测数据;c)平差结果应符合相应等级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d)监测成果表宜参照附录D的要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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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业分析的数据取位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内业计算和分析中的数据取位要求
7.3监测数据处理应按JGJ8的规定对监测基准点的稳定性进行分析,判断监测点的变动情况,并对 变形的原因做出分析和解释,必要时还应对变形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7.4应综合考虑自然环境、地质条件、施工工况及类似项目的经验数据等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并对变
变形的原因做出分析和解释,必要时还应对变形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7.4应综合考虑自然环境、地质条件、施工工况及类似项目的经验数据等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并对变 形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7.5变形监测的数据分析宜包括下列内容: a) 监测成果的可靠性分析; b) 累计变形量和相邻两期的相对变形量: c) 回归分析: 变形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7.5变形监测的数据分析宜包括下列内容
8.1每期变形监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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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埋设要求
图A.1观测墩结构图(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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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垂直位移监测基点埋设要求
垂直位移监测基点可按附录A或图B. 图B.2进行理设。 标石宜埋设在基岩上,当基岩埋深较深时 可采用深埋钢管水准点标石,按图B.3进行埋设。
图B.1金属标志图(单位:mm)
图B.2基岩水准基点标石(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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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3深埋钢管水准点标石埋设图
保护并盖宜采用砖砌,并壁厚度宜为240mm,并底垫圈宽度宜为370mm,并深宜为1000mm,并盖 宜采用钢质材料,井盖直径宜为800mm,井口标高宜与地面标高相同; 基准点深埋钢管分内外管,外管直径宜为75mm,内管直径宜为30mm,基准点顶部距井盖顶高度 宜为300mm,井底垫圈面距基准点顶部高度宜为700mm; 基准点宜采用钻孔的方式埋设,基准点底的应位于相对稳定的土层,钻孔底封堵厚度宜为360mm: 基点底靴厚度宜为1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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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货标准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建(构)筑物主体倾斜率和按差异沉降推算主体倾斜值的计算公式
建(构)筑物整体倾斜率,应按式(C.1)计算
AD i=tgα H
一整体倾斜率; ^D—建构筑物顶部观测点相对于底部观测点的倾斜值,单位为米(m); H—顶部观测点与底部观测点之间的高差,单位为米(m); 一倾斜角,单位为度(°)。 按差异沉降推算整体倾斜值,应按式(C.2)计算
△D倾斜值,单位为米(m); △S一、基础两端点的沉降差,单位为米(m); L一—基础两端点的水平距离,单位为米(m); H顶部观测点与底部观测点之间的高差安全标准规范范本,单位为米(m)
△D倾斜值,单位为米(m); AS一、一基础两端点的沉降差,单位为米(m); L一一基础两端点的水平距离,单位为米(m); H顶部观测点与底部观测点之间的高差,单位为米(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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