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107-2015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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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107-2015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2. 0. 1 流浆法
一种利用流浆箱将料浆悬浮液均匀地铺在运行的毛布上,形 成连续的料浆层,经脱水并连续缠绕到成型筒上压实制得料坏的 生产工艺。
Hatscheks process
一种利用网箱中旋转网轮的内外压差将料浆悬浮液过滤不锈钢标准,在 网轮上形成初料层传递到毛布,经脱水并连续缠绕到成型筒上压 实制得料坏的生产工艺。
连续生产时,从原料开始加人打浆机中至下一轮原料开始加 入打浆机的时间。
toclavingtime cy
连续生产时,从板坏进人蒸压釜开始至下一釜板坏进人蒸压 釜开始的时间
堆垛后的板坏在一定温度、湿度下持续硬化,达到要求强度的 过程。
3.0.1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基础
3.0.1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基础 资料,
1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原料工艺性能试验报告; 3 主管部门同意征用建设用地及规划的书面文件; 4 环境保护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意见: 5主管部门对节能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 6初步设计阶段还需提供地方概算定额、建筑材料市场价 格、相关技术经济资料、厂区地形图(1:10001:2000); 7施工图阶段还需提供厂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设备的 总图和基础条件图、主要设备的安装要求、厂区地形图(1:500)。 3.0.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设计规模应根据产品种类、原料 来源、市场需求等确定。单条生产线设计规模划分,应符合表 3. 0.2的规定。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单条生产线设计
注:设计规模按产品规格为2440mm×1220mm×6mm(加压前)折算,全年工作天 数按300d计,每天工作时间按22.5h计。 3单条生产线设计规模应按下式计算
注:设计规模按产品规格为2440mm×1220mm×6mm(加压前)折算,全年工作天 数按300d计,每天工作时间按22.5h计。 .3单条生产线设计规模应按下式计算
KXK,XKXT×SXHXP
K XK,XKXTXSXH×
4.1.1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满足区域规划、当地
4.1.1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满足区域规划、当地 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优先利用荒地 劣地。
4.1.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与周边的交通、水、
4.1.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与周边的交通、水、 电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协调,并应利用现有 配套协作条件
4.1.3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符合现行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并应满 足当地管理部门对工业企业环境、卫生的要求,
4.2.1厂址选择应对建设规模、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交通运输、 供电、供水、场地现有设施、环境保护、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技 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供电、供水、场地现有设施、环境保护、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技 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2.2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2.3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 应选择窝风地段。
4.2.4工厂选址时,厂外运输方式应根据当地运输条件
外道路与城镇及居住区公路的连接应平顺短捷,外部运输条件及 运输方式应满足运输大件设备的要求,
5.1.1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生产规模、工艺流程、建设 内容、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安全卫生和厂区发展等要求,结合场地 自然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2总平面设计应遵守国家土地政策和工业建设用地规定,并 应满足下列要求: 1总平面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 条件,合理布置建(构)筑物等有关设施; 2总平面设计应合理地组织物流和人流; 3扩建、改建的工厂总平面设计应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 设施。 5.1.3建(构)筑物等设施应采用联合、集中布置,广区功能分区 及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 5.1.4总平面设计宜进行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并应列出下列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 1厂区用地面积(m)); 2 建(构)筑物用地面积(m); 3 露天设备用地面积(m); 4 露天操作场用地面积(m); 5 建筑系数(%); 6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m); 7 绿化占地面积(m); 8 绿地率(%); 9土石方工程量(m°);
10容积率(%); 11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 重(%)。
5.2.1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划分功能区,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协 调、外形规整。 5.2.2大型建(构)筑物和生产装备等应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 载能力大的地段。较大、较深的地下建(构)筑物应布置在地下水
5.2.1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划分功能区,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协 调、外形规整。
5.2.3成品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成品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品库应满足成品储存及转运的要求; 2成品库长度和宽度应根据生产工艺布置和成品储存量的 要求确定; 3 成品库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m运输通道; 4 成品库宜靠近主生产车间成品工段布置。 5.2.4 变电所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电所宜靠近工厂负荷中心; 2 变电所应便于高压线的进线和出线; 3 变电所应避免设在有强烈振动的设施附近; 4变电所应避免布置在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和有水雾的 场所; 5变电所应位于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 的下风侧和有水雾场所冬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5.2.5锅炉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房应靠近热负荷中心布置; 2锅炉房与邻近建(构)筑物之简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 5.2.6压缩空气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6压缩空气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缩空气站应位于空气洁净地段,应避开有爆炸危险、腐 蚀性物质、有害气体及粉尘等场所; 2压缩空气站不应布置在有潜在爆炸危险、腐蚀性物质、有 害气体及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压缩空气站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5.2.7机电维修车间应布置在生产区附近。 5.2.8地磅站的布置应位于有较多称量车辆行驶方向道路一侧, 不得影响道路的正常行车。 5.2.9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应位于厂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 风侧,并应布置在便于生产管理、环境洁净、靠近主要人流出人口、 与城镇和居住区交通便利的地点。 5.2.10原料储存区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2.11厂区出人口的设置应根据生产规模、总体规划、厂区用地 面积及总平面设计等因素综合确定,出人口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 5.2.12围墙至建筑物、道路和排水明沟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 5.2.12的规定。
注:1围墙自中心线算起;建筑物自最外墙突出边缘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 面边缘算起;道路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排水明沟自边缘算起。 2当设有消防通道时,围墙至建筑物的间距不应小于6m。
5.3.1厂内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内道路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安全及环境 卫生的要求;
2内道路应与厂区内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且呈环 形布置; 3厂内道路在个别边缘地段尽头式布置时,应设回车场或回 车道; 4厂内道路的路面标高应与竖向设计相协调,并应与雨水排 除相适应; 5厂内道路的路面标高应低于附近车简室外散水坡脚标高: 6广内道路应与厂外道路连接方便、短捷; 7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有困难时,可沿广房的 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8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应与永久性道路相结合。 5.3.2厂内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根据交通量、路基因素、道路性 质、当地材料、施工及养护维修等条件,优选出经济合理的路面结 构组合类型。 5.3.3厂内道路的布置应利于人货分流,路面宽度应根据车辆通 行和人行需要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的有关规定。 5.3.4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缘转弯半径应根据行驶车辆的类 别确定,并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3.4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转弯半
注:1当场地受限制时,表列数值(6m半径除外)可适当减少:
5.3.5厂内道路设计应满足基建、检修期间大件设备运输与吊装 的要求。
5.3.6生产装置和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应根据需要设置与出人 口(或大门)宽度相适应的引道或人行道,并应就近与厂内道路 连接。
5.3.7消防车道布置应符合下列
1消防车道应与厂区道路连通,且距离应短捷;
1人行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75m,沿主干道布置时可为 1.5m,超过1.5m时应按0.5m倍数递增; 2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外墙的净距,当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 可为1.5m,当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3.9厂区内道路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区内道路宜采用平面交叉方式,并应力求正交; 2平面交叉点应设置在直线路段; 3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5.3.10厂内主、次干道平面交叉处的纵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22的有关规定。 5.3.11广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5.4.1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且应与厂区外现有或 规划的运输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相协调。 5.4.2竖向设计方案应根据生产、运输、防洪、排水、管线敷设及 土(石)方工程的要求,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 5.4.3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满足生产、运输要求,并应有利于土地节约利用; 2’厂区不应被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 3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护
坡和挡土墙等的工程量。
涝水淹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设计标高应与城镇、相邻企业和居住区的标高相 适应; 2场地设计标高应具备方便生产联系、满足运输及排水设施 的技术条件; 3场地设计标高应在满足本条第1款及第2款要求的前提 下,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5.4.5场地的平整坡度应有利于排水,最大坡度应根据土质、植 被、铺砌、运输等条件确定。
5.4.5场地的平整坡度应有和干
被、铺砌、运输等条件确定
5.5.1当厂区临近江、河、湖水系,有被洪水淹没可能时,或靠近
5.5.1当厂区临近江、河、湖水系,有被洪水淹没可能时,或靠近 山坡,有被山洪冲袭可能时,应设置防洪工程。 5.5.2当防洪堤内的积水形成内涝时,可向湖、塘、沟谷等低地自 流排除;当内涝水不能自流排除时,应使用机械排涝。 5.5.3山区建厂时应在靠山坡一侧设置防洪沟
5.6.1管线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 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构)筑物、道路等之间在平面 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5.6.2地下管线、地上管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湿陷性黄土地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 GB50025的有关规定。
业陷性黄工地达应不 GB50025的有关规定。 5.6.3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构)筑物支 撑方式。
5.6.4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 检修; 2管架不宜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5.7.1绿化设计应根据环境保护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 自然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合理确定各类植 物的比例及配置方式。
5.7.2绿化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化布置应在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绿化; 2绿化布置应利用管架、栈桥、架空线路等设施的下面及地 下管线带上面的场地绿化; 3绿化布置应满足生产、检修、运输、安全、卫生及防火要求, 不应与建(构)筑物及地下设施相互影响。
1 厂内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两侧; 2 生产管理区周围; 3 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物周围; 4 散发粉尘及产生噪声的生产车间及堆场周围 5 受雨水冲刷的地段; 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 6 7 厂区围墙内周边地带
5.7.4受风沙侵袭的企业应在厂区受风沙侵袭季节主导风向的
5.7.5灰渣场、原料和燃料堆场应视全年主导风向和对环境的污 染情况设置紧密结构的防护林带
5.7.7粉尘大的车间周围应种植滞尘效果好的乔木与灌木,并
5.7.7粉尘大的车间周围应种植滞尘效果好的乔木与灌木,并应 形成绿化带。
5.7.8在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应布置透风绿化带。在区域主
5.7.9生产管理区和主要出人口的绿化布置应具有较好的观赏 及美化效果
5.7.9生产管理区和主要出入口的绿化布置应具有较好的观赏
5.7.10道路两侧宜布置行道树。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附近的线
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中行车视 距的规定。
7.11在有条件的生产车间或建筑物墙面、挡土墙项及护坡等 段宜布置垂直绿化
5.7.11在有条件的生产车间或建筑物墙面、挡土墙项及护场
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6.1.1原料的选择应遵循就近取材、因地制宜的原则,并应合理 优化配置。 6.1.2应根据原料情况,选用适宜的工艺。 6.1.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硬废料,应经过处理后按合适比例重新 投人生产线。
6.1.1原料的选择应遵循就近取材、因地制宜的原则,并应合理
6.2.1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生产原料可选用多种可行原料进行
6.2.2主要原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JC/T622 的有关规定; 2粉煤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粉煤灰》 JC/T409的有关规定; 3消石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石灰》JC/T481中钙 质消石灰粉的有关规定; 4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 关规定; 5纸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未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GB T24321中“合格品”的有关规定; 6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中 “混凝土拌合用水”的有关规定; 7当采用其他原料生产纤维增强硅酸钙板时,产品应在工艺
性能试验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第7部分: 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JC/T2126.7各项性能指标规定的基础上 设计使用。
收使用 6.2.3原料配合比设计宜在进行原料试验后确定,也可做工业性 试验。
6.2.3原料配合比设计宜在进行原料试验后确定,也可做工业性
3.1物料平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
1物料平衡计算应以成品产量为基准,各种原料的消耗量均 应以于基作为计算基础,并应计人生产损耗; 2各种原料消耗量的计算中,宜将干基消耗量换算为湿基消 耗量,再计算出每小时、每天和每年的干、湿料需要量。 6.3.2计算物料平衡的原始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规模、产品方案及工作制度; 2 原料配合比; 3 板材干密度; 4 原料损耗系数、含水率及合格率等。 6.3.3 各种原料的单位用量应统按下式计算
式中:W一一 各种原料的单位消耗量(kg/m); Qg——板材干密度(kg/m); B一一板材中的化学结合水含量(kg/m"); H一板材厚度(mm); G;一各种原料的配合比(%); 合格率(%)。
7.1.1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艺方案和主机设备应根据产品方案、设计规模、原料性 能以及建厂条件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确定; 2工艺设计中应采用有利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 3在满足产品质量和产量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工艺中转环 节,不应有交义流程、逆流程; 4工艺设计中应选择生产可靠、环境污染小、能耗低、管理维 修方便、节省投资的工艺方案和设备; 5设备选型时应留有10%~20%的储备能力,同类辅机设 备应统一型号。 7.1.2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艺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设备选型应根据设计规 模和具体工艺的特点确定; 2工艺布置应在平面和空间布置上满足施工、安装、操作、维 修、监测和通行的要求; 3物料磨细、纸浆制备宜集中布置,并宜与其他生产工段 隔开; 4重荷载设备应布置在厂区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 7.1.3各生产工段的生产班次应根据各工段之间的相互关系、与 外部条件相联系的情况确定,主要生产工段工作制度宜符合表 7. 1. 3 的规定,
表7.1.3主要生产工段工作制度
7.1.4主生产车间检修设施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主生产车间检修设施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主要设备和较大部件处应设置检修设施; 2应按所需检修部件的重量、厂房空间等条件配备适宜的检 修设施; 3车间内应设置检修平台、检修门(孔),并应留有检修空间 检修通道;
7.1.5物料输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输送设备的选型,应根据输送物料的性质、输送能力、 输送距离、输送高度、工艺布置等因素确定; 2输送设备的能力应大于实际最大输送量; 3物料竖向输送时应力求降低高度,水平输送时应力求缩短 距离; 4物料从堆存、处理区域输送到使用区时,宜从高标高区域 往低标高区域输送转运; 5粉状干物料输送应选用密闭设备; 6料浆输送宜采用渣浆泵:
7.1.6特殊地区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高海拨及湿热地区建厂时,应对电动机及设备轴承等设 备提出特殊要求; 2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建广时,室外含水介质的管道和设备应 采取防冻措施。
7.2.1原料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料储存应集中布置处理; 2干物料、湿物料储存应分区布置; 3原料纸储存仓库宜单独设置。 7.2.2原料储存方式应根据物料特性、占地面积以及工艺布置等 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含水率大于或等于5%时,应采用露天或原料堆棚储 存,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砂含水率小于5%时,可采用筒仓储存。 2干粉煤灰、消石灰粉、生石灰粉、水泥等粉状物料应采用筒 仓储存。 3湿粉煤灰应采用原料堆棚储存,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4待加工的原料纸宜在靠近碎浆机的区域设置地面堆存库 制备的纸浆可选用方浆池或储罐储存。 5无机填料及外加剂袋装进厂时,可设地面专区堆存,散装 进厂时应采用筒仓储存。 6采用自卸汽车运输时,堆棚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8.0m,门 的高度和宽度应与选用的运输工具相适应。 7.2.3各种物料最短储存期应根据设计规模物料来源外部运
定,并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各种物料最短储存期(d)
7.2.4筒仓锥部及溜管溜槽的最小倾斜角应根据物料特性、颗粒 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筒仓锥部及溜管溜槽的最小倾斜角
7.2.5物料粒度未达到工艺要求时,应配置粉磨设备。 7.2.6 使用生石灰粉生产时,应采取熟化措施。 7.2.73 纸浆制备设备选型应根据物料日需求量、原料纸的品种 工作制度等因素确定。 7.2.8砂磨机选型时,物料小时产量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G物料小时产量(t/h);
7.2.10纸浆应采用带螺旋推进器的纸浆池(或纸浆储罐)储存
纸浆的储存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存量应根据物料特性确定; 2储存量应能保证连续供应,宜至少保证一个班的生产 用量; 3纸浆池(或纸浆储罐)数量应根据单个池(或储罐)的有效 容积、工作制度及生产调节便利性等确定。 7.2.11工艺计算及设备选型时,宜将纸浆碎浆时间设定为 10min~45min,具体时简应视原料纸品种而定。 7.2.12原料纸磨浆后,按生产的产品不同,纸浆的打浆度可控制 在25°SR~65°SR之间,采用流浆法生产工艺时应取相对低值,采 用抄取法生产工艺时应取相对高值。 7.2.13采用不同的纸浆纤维配合使用时,应分别设置对应的纸 浆池(或纸浆储罐)。 7.2.14废水、废浆循环利用率必须达到100%,边角余料循环利
7.2.15泵的扬程可按下式计算:
H= k X(h,+ h, + h.)
(7. 2. 15)
式中:H一.泵的扬程(m); k一一安全系数(取1.1); h1浆料输送系统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垂直高差(m); h2一浆料输送系统沿程阻力损失(m); h3一浆料输送系统局部阻力损失(m)。
7.2.16.料浆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料浆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5%
2料浆输送系统宜设置管道冲洗设施; 3料浆管道弯头处应采用法兰连接,直管道每隔6m~8m 应设置一处法兰; 4阀门应紧贴设备法兰安装。 7.2.17阀门安装位置应避免物料阻塞,并应便于操作和检修,当 操作、检修不便时,应单独设置阀门的检修操作平台
7.2.17阀门安装位置应避免物料阻塞,并应便于操作和检修,当
城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7.2.18各扬尘点均应设置收尘装置。
1竖直风管内的风速宜为8m/s~12m/s; 2水平风管宜缩短距离,风速宜为18m/s~22m/s; 3应减少弯管数量,风管弯管的曲率半径宜为风管直径的 1.5倍~2.0倍; 4主风管、支路风管应分别设置风量调节阀
7.3.1物料配料应采用计量装置,可采取单一物料计量,亦可采 用多种物料累计计量。 7.3.2计量装置的容量及台数应根据原料配比、配料周期、物料 计量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 7.3.3配料系统中,粉状物料的输送宜选用管式螺旋输送机,流 动性较好的粉状物料宜采用向上角度输送。 7.3.4粉状物料的计量装置应均匀出料,并应防止水分进入。 7.3.5计量装置出料管与配料搅拌机人料口连接处应采用软连接, 7.3.6制浆周期不应小于10min,配料设计时应根据制浆周期参 数进行工艺计算及设备选型。 7.3.7制备料浆时,加料应按纸浆、其他纤维、水、粉状物料的顺 序设计。
7.3.8储浆量应保证制板机能连续生产,宜在15min~45min内 使用完毕
7.3.8储浆量应保证制板机能连续生产,宜在15min~45
7.4制板、接坏、堆垛
7.4.1工艺计算以及设备和管道选型时,若采用流浆法生产,进 入流浆箱的料浆浓度宜设定为10%~17%;若采用抄取法生产, 进入网箱的料浆浓度宜设定为3%~10%。 7.4.2成型筒加压系统的压力应根据板材厚度、密度等因素 确定。 7.4.3制板机选型可根据产品品种、生产规模、投资要求等因素 综合确定。 7.4.4真空系统的设计应遵循料层逐级脱水,顺着料坏行走方向 真空度依次升高的原则。 7.4.5生产线中,应设置给水管对制板机毛布、网轮进行清洗,用 水量应根据水压、喷水孔数量、孔径等因素确定。 7.4.6生产线中,应设置给水管对真空泵给水,真空泵应采用清 洁水源,并应循环使用。 7.4.7接坏机产能应与制板机相匹配。 7.4.8制板工段应配置料浆回收系统。 7.4.9板坏切割方式可采用水切割、刀切割等切割方式;采用水 切割时应使用软化水,采用刀切割时应配置磨刀机。 7.4.10堆垛工段设备应根据单线堆垛产量合理配置。 7.4.11堆垛机的堆垛高度应根据吸盘下净空高度、堆垛小车高 度等因素确定;当生产加压板时,堆垛高度应与压机开口高度相 适应。
施工标准规范范本[7. 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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