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32.11-2022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11部分:幕墙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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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幕墙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规范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中幕墙工程施工。
1.0.3 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工艺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6.1按照材料管理的具体规定将各种材料或半成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所有材料均 放置在专用材料架上,或临时用木方垫好,不应直接堆放在地面上。 3.6.2植筋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应对化学植筋胶采取有效的隔热保护措施。
3.7.1预理件在主体结构拆模后,应对预理件位置进行复验并做记录,发现偏差应采取纠正 措施。
布线标准3.7.2理件应与主体结构贴合严密
4.1.1钢材、钢制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式玻璃幕墙使用的钢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玻璃 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中关于钢材的规 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2钢材表面应具有抗腐蚀能力,并采取措施避免双金属接触腐蚀。当钢材表面进行防腐 处理时,宜采用热浸镀锌处理,其平均膜厚不应小于45um。有装饰要求的室外装饰性的构 件式表面喷涂前先热浸镀锌处理再喷涂,钢制构件镀锌厚度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钢制件镀锌厚度对照表
3钢材的表面不得有裂纹、气泡、结疤、泛锈、夹渣和折叠; 4具备钢材产品合格证、钢材力学性能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5钢材之间焊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热强钢焊条》GB/T 5118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4.1.2铝合金型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式玻璃幕墙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 检验标准》JGJ/T139中关于铝合金型材的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2铝合金型材表面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装、喷粉、氟碳喷涂等方式处理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的规定,表面涂层(涂膜)的厚度应满足表4.1.2 的要求:
表4.1.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要求
3隔热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5237.6 的规定,其中隔热材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第12部分》GB/T 23615.1~2的规定:
3隔热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52 的规定,其中隔热材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第12部分》 23615.1~2 的规定:
4具备型材产品合格证、型材力学性能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5铝合金型材表面应清洁、色泽均匀,不应存在皱纹、裂纹、起皮、腐蚀斑点、气泡、 电灼伤、流痕、发粘以及膜(涂)层脱落等缺陷。
1构件式玻璃幕墙使用的紧固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玻 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中关于紧固件 的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2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螺栓、螺钉和螺柱,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 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的规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由奥氏体、马氏体和铁索体耐腐蚀不锈钢制造的螺栓、螺钉和螺柱,其机械性能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的规定,并应符合设 计要求
4.1.4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式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玻璃 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中关于玻璃的规 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2用于幕墙的钢化玻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的 规定; 3幕墙玻璃边部应进行机械细磨或抛光,其倒棱宽度不应小于1mm: 4当采用中空玻璃时,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的规定: 5当采用夹层玻璃时,其宜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 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的规定。其胶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或 离子性中间层胶片; 6幕墙采用单片低辐射镀膜玻璃时,宜使用在线热喷涂低辐射镀膜玻璃; 7有防火功能要求的幕墙玻璃,应根据防火等级要求采用相应的防火玻璃及其制品; 8具备玻璃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口玻璃尚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 检证。
1构件式玻璃幕墙使用的硅酮结构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中关于硅 酮结构胶的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2构件式玻璃幕墙使用的建筑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中关于密 封胶的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3玻璃幕墙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的规定; 4衬垫材料与硅酮结构胶、密封胶应相容; 5具备硅酮结构胶混均性实验记录和剥离试验记录、每批硅酮结构胶的质量保证书和产 品合格证、胶与实际工程用基材的相容性检验报告、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产品合格证等质量 证明文件。
4.1.6防火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材料的种类、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51410的规定; 2具备防火材料产品合格证、材料燃烧性能检验报告。
4.3.1安装构件式玻璃幕墙的主体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等)应已完工并通过 验收。 4.3.2安装构件式玻璃幕墙所用的垂直运输机具、脚手架、吊篮等应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 4.3.3 施工电源应分布配置合理、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4.3.4 安装场地和施工作业面的障碍物应已拆除到位。 4.3.5安装施工前,应对现场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应已完成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3.6应设置现场临时周转材料及半成品存放场地或库房 并对周边环境米取保护措施
应按图4.4.1构件式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工艺流科
4.4.2测量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4.4.1构件式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4.4.2测量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对控制桩点进行复测; 2应建立平面控制网: 3标高应采取测设控制线作为高程施工的依据,在适当位置设标高控制点; 4应根据设计图纸,在主体结构上测设出幕墙平面、立面、分格及节点等基准线; 5应定期对基准钢丝线的位置进行校核,并及时调整偏差; 6 对高层建筑测量时,风力应不大于4级。 4.4.3 支座的安装应定位准确、连接牢固。
4.4.4立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将立柱支座用螺栓与支座初步定位连接 2支座与立柱接触面应设置隔离垫,防止电位差腐蚀。隔离垫的面积不应小于支座与立 柱接触的面积: 3立柱初步定位连接后,应根据测设定位线进行调节安装。立柱安装轴线偏差不应大于 2mm;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 邻两根立柱固定点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4立柱安装就位、调整后应及时焊接牢固; 5立柱宜自下而上安装,上、下立柱之间采用芯柱连接。芯柱长度不应小于250mm,芯 柱与立柱之间应采用机械连接的方式加以固定; 6芯柱与立柱连接接缝处应打胶密封,防止雨水入侵; 7立柱与立柱之间伸缩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4.5横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梁应与立柱连接牢固: 2 横梁与立柱连接处应根据设计要求留置空隙,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 3同一根横梁两端或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Imm。当一幅幕墙宽度不大 于35m时,同层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幕墙宽度大于35m时,同层标高偏差不应大 于7mm; 4当安装完成一层时,应及时进行检查、校正和固定。 4.4.6 防雷装置连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雷连接材质、截面尺寸和连接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2幕墙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的连接应紧密可靠,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形成 导电通路。连接点水平间距不应大于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均压环的间距; 3女儿墙压顶罩板宜与女儿墙部位幕墙框架连接,女儿墙部位幕墙框架与防雷装置的连 接节点宜明露,其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4防雷连接的检查应在幕墙框架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部位,采用接地电阻仪或兆欧
1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 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2防火、保温材料的种类、材质、耐火等级和铺设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防火材料应安装牢固,铺设应饱满、严密、均匀、无遗漏、无缝隙; 4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采用装饰材料覆盖。 4.4.8应采用机制螺钉固定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压条。压条应连续布置,其固定方式、固定 点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4.4.9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两块压模成型的氯丁橡胶支承垫块,垫块的宽度应与槽口宽 度相同,垫块的长度和宽度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的 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2玻璃板块初装就位后应进行垂直度及平面位置调整; 3玻璃板块调整完成后应及时完成固定。
1.10装饰条的安装及打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装饰应满足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色彩一致,不得有变形、波纹和凹凸不平; 2宜使用橡胶锤进行安装; 3板块安装固定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清理
图4.5.1单层玻璃与槽口的配合示意
注:d为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3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两块压模成型的支承垫块,垫块的宽度应与槽口宽度相同, 垫块的长度和厚度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的规定并满 足设计要求; 4胶条镶嵌应平整、密实,胶条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长1.5%~2.0%,其断口应留在四角 拼角处应粘结牢固; 5压板的固定方式、固定点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明框接缝外露框料或压板应横平竖直,线条通顺,并满足设计要求; 7当压板有防(排)水要求时,排水孔的形状、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通 畅。 4.5.2 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安装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陷框球璃板块组件应安装定固固定占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日不宣大于300mm
2结构胶的剥离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等 相关标准的规定; 3隐框玻璃板块在安装后,幕墙平面度允许偏差不大于2.5mm,相邻两玻璃之间的接缝 高低差不大于1mm; 4隐框幕墙板块底部应设置支承玻璃的托板,托板厚度不应小于2mm,且需满足受力要 求; 5检验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安装质量,应在隐框玻璃与构件式连接处采用2m靠尺测量 平面度,采用分度值为0.05mm的深度尺测量接缝高低差,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 托板的厚度。
4.5.3构件式玻璃幕墙外观质量的检
1玻璃的品种、规格与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整幅幕墙玻璃颜色应基本均匀,无明显色 差,色差不应大于3CIELAB色差单位;玻璃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其表面质 量应符合表4.5.3一1的规定:
2钢化玻璃表面不应有爆边、裂纹、缺角; 3镀膜玻璃膜面应无明显变色、脱落现象: 4采用离线法工艺的中空玻璃或真空玻璃的镀膜面应朝向中空气体层或真空层; 5型材表面应清洁,无明显擦伤划伤;铝合金型材及玻璃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斑 脱膜及其他污垢。型材的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均匀,并应符合表4.5.3一2的规定。
2钢化玻璃表面不应有爆边、裂纹、缺角; 镀膜玻璃膜面应无明显变色、脱落现象; 4采用离线法工艺的中空玻璃或真空玻璃白 5型材表面应清洁,无明显擦伤划伤;铝合 膜及其他污垢一型材的色彩应练合设计要求
4.5.4构件式玻璃幕墙保温构造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幕墙安装内衬板时,内衬板四周宜套装弹性橡胶密封条: 2保温材料应安装牢固,并应与玻璃保持50mm以上的距离。保温材料填塞应饱满、平 整、不留间隙,其填塞密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璃幕墙保温、隔热构造安装质量,应采取观察检查的方法,并应与设计图纸核对,查 施工记录,必要时可打开检查。 4.5.5构件式玻璃幕墙的安装,应提供下列资料: 1构件式幕墙的设计文件; 2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的检验报告及设计要求的其 他性能的检验报告; 3幕墙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4幕墙安装所使用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淋水试验记录; 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幕墙节能检测报告。 1.5.6 构件式玻璃幕墙应对下列工序进行隐蔽工程检验: 1 基层的表面处理; 2 主体结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安装; 3幕墙构件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 4幕墙构件式之间的连结节点的安装; 5玻璃幕墙在建筑物各种变形缝及转角处的节点的安装; 6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连接节点的安装; / 玻璃幕墙防火构造、防火材料的安装; 玻璃幕墙保温层及其防潮层的安装; + 玻璃幕墙内部的排水构造的安装
4.6.1拼装、安装作业时,应避免碰撞、重击。应避免在构件上焊接过多的辅助设施。 4.6.2吊装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收紧将半成品划伤破坏。吊装或水平运输过程中对幕墙材料 应轻起轻落,避免碰撞和与硬物摩擦。 4.6.3钢构件焊接时应配备接火容器,防止电焊火花飞溅损伤其他材料。 4.6.4所有面材应使用保护膜覆盖,直至竣工清洗前撕掉。面材应避免与锋利、坚硬的物品 直接接触
4.7.1拼装作业时,应在地面设置刚性胎架。拼装支撑点的设置应经过计算复核 4.7.2 安装竖、横龙骨时,应严格控制垂直度及中心线位置。 4.7.3 应加强玻璃等产品的进场检验,认真核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7.4应严格控制连接件与埋件焊接质量,焊缝的高度、长度应符合要求
5.1.3连接件、组合配件、紧固件符合下列规定: 1石材幕墙使用的连接件、组合配件、紧固件应符合本规程第4.1.3条的规定; 2螺栓、螺钉、螺柱、螺母等紧固件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 固件机械性能》GB/T3098.1~GB/T3098.21的规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石材用背栓材料的耐火性、耐腐蚀性、耐久性应不低于后部支承结构所用材料的相应 标准; 4石材连接使用的挂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JC830.2 的规定。 5.1.4石材的接缝密封宜采用专用石材密封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材用建筑密封胶》 GB/T23261的规定,其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表5.1.4的要求
表5.1.4物理力学性能
5.1.5石板与挂件间采用环氧胶粘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 JC887的规定,其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表5.1.5的要求
5.1.5石板与挂件间采用环氧胶粘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 JC887的规定,其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表5.1.5的要求
表5.1.5环氧胶粘剂物理力学性能
5.1.6用于石材定位、修补等非结构承载粘接用途的胶粘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非结构 承载用石材胶粘剂》JC/T989的有关规定
5.1.7幕墙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规定; 2保温用岩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GB/T19686规定,且不应 采用石棉; 3保温层的粘结、固定材料应满足防火设计要求。 5.1.8建筑幕墙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规定的A级,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具有防火材料产品合格证、燃烧性能检验报告。 5.1.9石材背网的玻璃纤维布应选用申碱玻璃纤维方格布,重量宜不低于300g/m2,并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结构加固修复用玻璃纤维布》JG/T284、《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841、 《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DB11512的规定。带背网施工的石材应使用改性环 氧树脂背网胶或水泥基背网胶粘贴增强型玻璃纤维布。 5.1.10石材表面应进行防护处理。天然石材使用的防护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石材 防护剂》GB/T32837、《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的相关规定。 5.1.11幕墙用石材宜选用花岗石、大理石,所用石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 21086的规定。 5.1.12石材面板的弯曲强度、吸水率、最小厚度和单块面积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表5.1.12 的规定
表5.1.12石材面板的各项指标要求
5.1.13寒冷地区幕墙用石材面板的抗冻系数不
.152的要求 的允许偏差(mm)
5.1.16石材面板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1.16的
5.3.1安装石材幕墙的主体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等)应已完工并通过验收, 5.3.2 安装石材幕墙所用的垂直运输机具、脚手架、吊篮等应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 5.3.3 施工电源应分布配置合理、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5.3.4安装场地和施工作业面的障碍物应已拆除到位。 5.3.5安装施工前,应对现场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应已完成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产恒
安装施工应按图5.4.1石材幕墙安装施工工艺
■测量放线应符合下列知
图5.4.1石材幕墙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1 施工前应对控制桩点进行复测; 2 应建立平面控制网; 3 标高应采取测设控制线作为高程施工的依据,在适当位置设标高控制点; 4 应根据设计图纸,在主体结构上测设出幕墙平面、立面、分格及节点等基准线; 5 应定期对基准钢丝线的位置进行校核,并及时调整偏差; 对高层建筑测量时,风力应不大于4级。 5.4.3 转接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转接件应定位准确;
3当转接件与理件采用焊接连接时,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5.4.4立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将立柱支座用螺栓与转接件初步定位连接; 2转接件与立柱接触面应设置隔离垫,防止电位差腐蚀。隔离垫的面积不应小于转接件 与立柱接触的面积; 3立柱初步定位连接后,应根据测设定位线进行调节安装。立柱安装轴线偏差不应大于 2mm;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 邻两根立柱固定点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4立柱安装就位、调整后应及时紧固; 5立柱宜自下而上安装,上、下立柱之间采用芯柱连接。芯柱可采用相同材质,芯柱 端应与立柱固定连接,另一端的连接方式不应限制立柱的轴向位移,芯柱总长度不小于 400mm。芯柱有足够的刚度,壁厚不应小于立柱的壁厚; 6上下立柱间应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接缝处应打胶密封。幕墙立柱上端外露型材腔 口应封闭,下端设泄水口。
5.4.5横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梁宜采用螺栓与立柱连接牢固,连接处应根据设计要求留置空隙,并采取隔音降噪 措施; 2当横梁与立柱采用焊接连接时,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3同一根横梁两端或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当一幅幕墙宽度不大 于35m时,同层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幕墙宽度大于35m时,同层标高偏差不应大 于7mm; 4当安装完成一层时,应及时进行检查、校正和固定。 5.4.6石材幕墙的防雷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雷装置及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的规定; 2在幕墙结构中,接闪器、引下线、跨接线、均压环之间应有效连接,并应与主体结构 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导体为钢材时,焊接时的焊接长度和搭接方法要求应符合表5.4.6 的要求
表5.4.6防雷装置钢材焊接时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
3幕墙立柱套芯连接部位、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应按防雷连接处理,其材料的 材质、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5.4.7防火保温材料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 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2防火、保温材料的种类、材质、耐火等级和铺设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防火材料应安装牢固,铺设应饱满、严密、均匀、无遗漏、无缝隙:
4石材幕墙的边缘或与其他结构装饰面的连接应可靠紧固,接口严密,胶缝均匀; 5有保温要求的部位应填充满足防火要求的保温材料。 5.4.8石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开缝设计的石材幕墙,应采取有效的保温和防水措施; 2面积较小的石材面板,可采用单点或两点金属挂件连接,并采取附加的固定措施。石 材面板尺寸超出250mm应采用2个挂件; 3宽度小于150mm的转角板可与大面板连接为整体,其连接强度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4采用背栓式连接时,背栓与石材应连接牢固,宜用测力扳手进行校核; 5采用通、短槽式连接时,石材开槽应清理到位、注胶饱满; 6石材安装时,应从下向上依次进行,并依据控制线调整消除左右、上下及垂直误差; 7安装时,宜先安装转角处石材; 8通槽和短槽式石材安装顺序:板材开槽→槽注胶→安装挂件→挂板→调整就位; 9背栓式石材安装顺序:板材开孔→安装背栓→安装挂件→挂板→调整就位。 5.4.9嵌缝打胶(设计空缝者例外)应按图5.4.9打胶工艺流程执行:
图5.4.9打胶工艺流程图
.4.10嵌缝打胶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打胶前,宜使用无腐蚀性的清洁剂清理石材表面,石材表面应干净、干燥、无灰尘; 2胶缝两侧应粘贴纸面胶带纸进行保护; 3填塞泡沫棒时应保证胶缝均匀性且最小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4打胶时,应连续均匀挤出,匀速移动,打完胶后应立即进行表面修饰; 5注胶温度宜控制在5~35℃,不应在大风和下雨天气注胶。
5.4.10嵌缝打胶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5.5.1石材选用材质、品种、规格、颜色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材进场后,应对其抗弯强度、 抗冻性进行复试,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5.5.2石板加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板连接部位应无崩坏、缺棱、缺角、暗裂等缺陷。其他部位的非可视面缺棱不大于 5mm×20mm或缺角不大于20mm时可修补后使用,但每层修补的石板块数不应大于2% 2石板的长度、宽度、厚度、直角、异型角、半圆弧形状、异型材及花纹图案造型、尺 板的外形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石板外表面的色泽应符合设计要求,花纹图案应按样板检查。石板不应有明显的色差 4火烧石应按样板检查火烧后的均匀程度,火烧石不应有暗裂、崩裂情况; 5石板的编号应同设计图纸一致,不应因加工、运输、使用造成混乱; 6石板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中 一等品的规定。
5.5.3幕墙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采用螺栓连接时,应有防松动措施。不同金 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5.5.4通槽式、短槽式石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件材质、螺栓数量、直径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面板挂装时,应在面板的槽内注入胶粘剂,胶粘剂应具有高机械性抵抗能力,充盈 下应小于80%; 3石板开槽后不应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应打磨成45°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4石材面板通槽、短槽的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5.4的规定,
表5.5.4石材面板通槽、短槽允许偏差
5.5.5背栓式石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块石材板块上背栓的数量、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2背栓支承应有防松脱措施,并有可调节余量; 3背栓支承铝型材连接件的截面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背栓孔的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5.5要求。
表5.5.5石材面板孔的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
5.5.6幕墙框架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6的规定
表5.5.6幕墙框架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的尺寸允许偏差
表5.5.7金属幕墙立柱、横梁的安装质量
5.5.8石材面板挂装系统安装偏差应符合表5.5.8的规定。
表5.5.8石材面板挂装系统安装允许偏差
5.5.9石材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9
表5.5.9石材安装尺寸允许偏差
5.5.10石材幕墙安装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转角石材板块的连接不应采用胶粘方式,宜采用不锈钢支撑件或采用铝合金型材 专用件组装,型材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倒挂石板挂件宜采用背栓、穿透式金属挂件或金属边框等方式,且面板背面应采取保 护措施; 3附加于石材面板表面的石材装饰条宜采用金属连接件与面板连接,并应满足承载力、 耐久性要求; 4女儿墙压顶为石材时,内侧宜设第二道防水层。凸窗台、水平状装饰面应设导水坡, 坡度宜为3%~5%,底部应设滴水线; 5挑檐等造型装饰线石材安装连接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6建筑伸缩缝两侧的石材,上下和左、右侧不应少于4个固定连接点; 7填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 后确定; 8石材幕墙的安装 5.5.10的规定
表5.5.10石材幕墙安装
5.5.11石材幕墙应对下列工序进行隐蔽工程检验并记录: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锚栓及连接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4伸缩缝、防震缝、沉降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6幕墙隔热、保温节点; 7幕墙防火、隔烟节点。 5.5.12石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石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质量; 2 石材幕墙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 3石材孔、槽加工质量; 4石材幕墙主体结构上的埋件; 5石材幕墙连接安装质量; 6 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 7石材幕墙的防雷; 8石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 9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 10石材表面和板缝的处理; 11 有防水要求的石材幕墙防水效果。 5.5.13 3石材幕墙工程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石材幕墙表面质量; 2石材幕墙的压条安装质量; 3石材接缝、阴阳角、凸凹线、洞口、槽; 4石材幕墙板缝注胶; 5石材幕墙流水坡向和滴水线; 6石材表面质量; 7石材幕墙安装偏差。 5.5.14石材幕墙观感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的胶缝应横平竖直,表面应光滑无污染; 2石材颜色应均匀,色泽应同样板相符,花纹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3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应保持外观效果的一致性,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石材表面不应有凹坑、缺角、裂缝、斑痕。 5石材面板不宜采用无胶缝密拼,幕墙面板接缝应横平竖直,大小均匀,目视无明显 曲扭斜,胶缝外应无胶渍。 5.5.15石材幕墙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石材幕墙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设计说明及其 设计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组件、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1石材幕墙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书、 设计变更文件、设计说明及 设计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组件、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 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石材的冻融性实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检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拨力检测报告; : 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接地点之间的电阻检测记录; 7 隐蔽工程检验记录和现场照片; 8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5.16石材幕墙表面清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过程中,石材幕墙受到电焊渣污染、架子管铁锈污染、水泥砂浆污染、包装物退 色污染、结构胶和密封胶污染等时,应采用专项洗涤剂清除,不应产生腐蚀和污染; 2石材幕墙安装表面有尘土污染时,应在脚手架拆除时和竣工交验前,用清水进行一次 全面冲洗。
5.6.1石材幕墙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 护措施。 5.6.2金属构件(组件)在运输、储存、码放时,应堆放整齐、稳固,标识清楚。避免磕碰、 变形、划伤。
5.6.3石材成品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材成品从加工厂运至施工现场,宜用铁腰子加固的木箱包装。板材装箱时,板材应 侧向立放,光面对光面、粗面对粗面,光面之间加软垫材料,用不透水塑料包裹整个石材; 2石材角线在木箱中的摆放,应根据不同造型而定,角线之间应采用软质材料隔垫; 3长途运输宜采用集装箱装载; 4现场可用普通手推车或专用推车进行水平运输,车箱内应垫木板(木方)和胶皮垫: 5垂直运输宜使用升降机或电梯。 5.6.4石材现场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材到场后应组织开箱验收,分品种规格侧向码放,下垫木方; 2 石材在室外暂时存放时,应进行覆盖保护,防止雨、雪淋湿。 5.6.5 安装后的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缝打胶时不应污染石材表面: Z 在已安装石材上面施焊时,电焊火花的焊渣宜用桶接,使用保护板材遮挡石材表面: 3拆卸脚手架或翻板时,应避免磕碰到石材; 4 经常有人走动的施工口、电梯口的石材应使用围挡保护
5.7.1安装竖、横龙骨时,应严格控制垂直度及中心线位置。 5.7.2应加强石材等产品的进场检验,认真核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5.7.3石材的开槽、打孔应在工厂采用机械方式加工。 5.7.4应严格控制连接件与埋件焊接质量,焊缝的高度、长度应符合要求
6.1.1钢材、钢制品应符合本规程第4.1.1条的规定。 6.1.2铝合金型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板幕墙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第4.1.2条的规定; 2金属板幕墙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或超高精级,并符合设计 要求。 6.1.3紧固件应符合本规程第4.1.3条的规定。
6.1.2铝合金型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板幕墙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第4.1.2条的规定; 2金属板幕墙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或超高精级,并符合设计 要求。 6.1.3紧固件应符合本规程第4.1.3条的规定。 6.1.4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板幕墙所采用的耐候密封胶、硅酮结构胶、防火密封胶等高速铁路标准规范范本,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中关于建筑密封材料的要求; 2幕墙用密封胶条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制品,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的规定。
6.1.3紧固件应符合本规程第4.
1金属板幕墙所采用的耐候密封胶、硅酮结构胶、防火密封胶等,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中关于建筑密封材料的要求; 2幕墙用密封胶条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制品,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的规定。
6.1.5单层铝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铝板表面处理层的厚度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 23443的规定。采用氟碳涂层时,氟碳树脂含量不应低于树脂总量的70%; 2单层铝板的板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板基》YS/T429.1的规定,且厚度 不宜小于2.5mm。 6.1.6铝塑复合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T17748的规定,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塑复合板截面厚度不应小于4mm。所用铝合金板平均厚度(不包括涂层厚度)不应 小于0.50mm,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48mm;铝合金板与夹芯层的剥离强度平均值不应小于 130N.mm/mm,单个测试值不应小于120N.mm/mm; 2铝塑复合板及其芯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铝塑复合板应采用刻(开)槽机进行折弯,其开槽和折边部位的塑料芯板应保留的厚 度不应少于0.3mm。铝塑复合板的切边部位不应直接处于外墙面: 4铝塑复合板折弯处均应采用硅酮结构胶与金属角、方管、槽粘结进行加强处理。 6.1.7蜂窝铝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幕墙的使用功能和耐久年限的要求,分别选用厚度为10mm、12mm、15mm、20mm 和25mm的蜂窝铝板; 2厚度为10mm的蜂窝铝板应由1mm厚的正面铝合金板、0.5~0.8mm厚的背面铝合金板 及铝蜂窝黏结而成;厚度在10mm以上的蜂窝铝板,其正背面铝合金板厚度均应为1mm; 3铝蜂窝芯边长不宜大于10mm。边长为6mm~10mm时,壁厚不宜小于0.07mm;边长小于 Smm时,壁厚不宜小于0.05mm; 4蜂窝铝板断面应包封严密使用,不应有水浸泡面层与蜂窝层粘结部位。 5.1.8钛合金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钛及钛合金板》GB/T3621的规定。 6.1.9铜合金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铜及铜合金板材》GB/T2040的规定。其外形尺寸及
汽车标准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加工铜及铜合金板带材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GB/T17793 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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