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79-2022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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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11/T 1979-2022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3.0.1排气道系统应在整体设计成型并经系统通风动力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应 用至住宅建筑工程中。排气道系统应成系统配套使用,各组成部分应匹配,并应 配套供应。 3.0.2排气道系统应满足排气通畅、防火、不窜气、不倒灌的功能,并应有防火 和防窜烟构造措施。 3.0.3排气道系统的排气道、防火止回阀、屋顶风帽、吸油烟机等构配件物理力 学性能和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0.4排气道系统的通风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气道系统中每个厨房的排风量不应小于300m/h,不宜大于500m/h 且应防火、不窜气、不倒灌; 2排气道系统中每个卫生间的排风量不应小于80m/h,不宜大于100m/h 且应防火、不窜气、不倒灌。 3.0.5排气道系统的排气道、防火止回阀、屋顶风帽等的主体材料应采用不燃材 料制成。 3.0.6排气道系统应遵循集成化设计原则,并满足构件和施工安装装配化要求, 3.0.7排气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现场通风动力性能实体检测。 3.0.8排气道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后应进行质量验收,并应按附录A的规定填写质 量验收表格。

    4.1.1排气道制作选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知

    1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其中矿渣 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 级不应低于42.5; 2砂宜采用中砂,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和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3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5轻骨料及细石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 IGJ/T12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其粒径 不应大于排气道壁厚的1/3; 6排气道宜采用热镀锌电焊网或钢丝网、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或耐碱纤维作为 增强材料。热镀锌电焊网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镀锌电焊网》GB/T33281 的规定,丝径不应低于0.7mm;耐碱玻璃纤维网布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耐 减玻璃纤维网布》JC/T841的规定,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均不应小于 1000N/50mm,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不应小于75%,单位面积质量不应小于 130g/m?; 7界面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的规定。 4.1.2排气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保持完整性和隔热性。 4.1.3排气道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外表面应平整,不应有麻面、蜂窝、孔洞,增强丝网不应外露; 2不应有裂纹,内壁交界处宜制成圆角或倒角,预留进气口应通畅; 3端面应平整无飞边,且应与管体外壁面相垂直; 4外表面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拉毛处理: 5产品商标、规格型号或生产企业名称宜标注在排气道外壁进气口下部。 4.1.4有不大于下列规定的一般缺陷的排气道应进行修补后使用,超过下列规定 缺陷的排气道不应使用:

    1每侧壁面的麻面、蜂窝不应超过两处,每处面积不应超过0.0lm; 2应仅在外壁端面破损邮政标准,且纵向损坏不应超过50mm,横向不应超过 100mm。 4.1.5排气道壁厚可依据制作材料按强度要求确定,厚度不应小于15mm,且应满 足设计要求。 4.1.6排气道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排气道外观尺寸允许偏差

    4.1.7排气道主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表4.1.7排气道物理力学

    及环保规定的轻质材料,其性能不应低于本标准第4.1.7条的要求。 4.1.9排气道内倒流装置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气道内设置导流装置时宜采用厚度为不低于1.0mm的Q235冷轧钢板 等不燃材料,或采用与管体相同的防火砂浆制成: 2导流装置的位置、构造应能满足导流、拨气的要求: 3受火达到1.00h时,导流装置应保持完整性并与排气道不脱落。 4.1.10排气道宜采用机械化生产。

    4.2.1防火正回阀除温感元件、正回阀片、密封垫圈以外的所有零部件应采用具 有耐火、耐腐蚀、抗老化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止回阀的各零部件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 痕、毛刺、孔洞等缺陷; 2防火止回阀和零部件表面均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经处理后的表面应光 滑、平整,镀层、涂层牢固,不应有起泡、剥落、开裂以及漏漆、流痕、皱纹等 缺陷; 3阀门的焊缝应光滑、平整,不应有虚焊、气孔、夹渣等缺陷。 4.2.2防火止回阀外壳宜采用Q235冷轧钢板或不锈钢板。厨房排油烟防火止回阀 进气口截面直径不应小于160mm;卫生间防火止回阀进气口截面直径不应小于 100mm。 4.2.3防火止回阀应采用工厂预制成品,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排油烟气防 火止回阀》XF/T798的规定,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止回阀片启闭动作应灵活、可靠。厨房用止回阀片开启压力不应大于80Pa 卫生间用止回阀片开启压力不应大于25Pa,止回阀片开启后的有效流通截面积 不应小于止回阀通风部位的90%; 2防火止回阀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应能在承受外部受火和内部受火 时均具有防火功能并与排气道保持完整、不脱落; 3防火止回阀中的温感元件宜采用一次性动作的材料及工艺技术制作,其上 应标明公称动作温度。用于厨房的防火止回阀温感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应为 150℃,用于卫生间的防火止回阀温感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应为70℃; 4经过5个周期共120h的盐雾腐蚀试验后,防火止回阀及各零部件均不应 出现明显腐蚀损坏,标志牌的标识应清晰可辨识: 5在环境温度下,防火止回阀标准状态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不应大于500m” (m?·h); 6在止常状态下,防火止回阀应历经10000次启闭试验不破环,在启闭试验 过程中不应出现阀片脱落、变形及影响密封性能的损伤,阀片启闭应灵活可靠: 7具有手动关闭、复位功能的防火止回阀手动操作应方便、灵活、可靠; 8防火止回阀可增设故障状态警示标志或信号功能与智能控制系统联动

    4.2.4防火止回阀的构造应便于安装,操作方便可靠。 4.2.5防火止回阀应具备与排气道系统匹配防止气流倒灌和向上导流的功能。

    4.3.1屋顶风帽宜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金属或混凝土等防火、抗雨淋、抗风化、 耐老化的材料预制定型产品。 4.3.2不锈钢风帽应采用厚度为1.5mm~2mmQ235A冷轧板冲压焊制成型,钢板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的规定。各组件 应连接可靠,其螺栓等连接件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4.3.3混凝土预制风帽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的混凝土,并应配置不低于Φ 4100的双向钢筋浇筑。连接部位应设置预埋件并与钢筋骨架可靠连接。 4.3.4风帽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帽各组件的表面应光滑,无裂纹及明显的凹凸、毛刺、麻面等缺陷; 2风帽上应标有产品商标或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的规格尺寸等标识,且应标 识清晰、标牌牢固; 3风帽出气口总有效排气面积不应小于排气道通风口面积的1.5倍。 4.3.5屋顶风帽流道应流畅、排气顺利,按现行行业标准《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 方法》JG/T20的规定检测的阻力系数不应大于1.5,屋顶风帽应具备阻挡自然风 倒灌进排气道内功能,并应在任意角度自然风作用下产生负压。 4.3.6屋顶风帽应具有防止风、雨、雪等倒灌进入排气道内的功能。 4.3.7屋顶风帽应具有避风性能,在室外风的影响下应在排气道系统中产生抽力, 4.3.8风帽宜有防止杂物坠落的构造措施,但防坠落构造措施不应影响通风效果 4.3.9风帽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4.3.10屋顶风帽采用其他材料生产时应耐腐蚀、耐老化,并符合防火要求

    4.4.1承托件宜采用定型的金属制品或其他不燃材料制成,应与排气 的耐久性。 4.4.2承托件应能将上层排气道质量有效地传递到承托的楼板上。 4.4.3承托件宜具有对上下层排气道的接口增加密封效果的作用。 4.4.4承托件应具有防止油烟、浊气腐蚀的能力。

    4.4.5承托件的外形尺寸、接口大小应与排气道截面尺寸相适应。 4.4.6承托件采用不锈钢制作时,应采用Q235A材质,钢板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的规定。承托用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或《钢筋混凝土 用钢第1部分:热光圆钢筋》GB/T1499.1的规定。

    5.1.1排气道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住宅建 筑规范》GB5036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系统通风性能和防 火性能不应低于本标准第3章的要求。 5.1.2排气道通风截面尺寸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 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5.1.3厨房和卫生间不得共用同一排气道。同一层内厨房排气道应单独设置,不 应将两个厨房的排烟气管接入同一个排气道内,套内毗卫生间可共用同一排气 道。 5.1.4任何管线不得穿越排气道中,燃气、燃油热水器及户式采暖锅炉等的排烟 管不得接入排气道中。 5.1.5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设计应保证气体顺畅排出,并应采取防止烟气倒灌的 措施。 5.1.6排气道截面尺寸、防火止回阀接口、屋顶风帽接口的设计宜标准化、模数 化。 5.1.7应根据排风量需求验算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组件的通风能力,各组件过流 截面的气体流速不宜大于15m/s,并不应超过各组件的标定的工作能力。 5.1.8排气道系统在结构上宜远离卧室、起居室布置,宜避免气流噪声通过结构 传播影响居住和起居室内声环境

    5.2.1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设计应包括下列

    1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的整体结构连接布置、系统通风能力核算; 2排气道、防火止回阀、屋顶风帽各组件选型,组件通风能力核算 3排气道的垂直承载能力核算; 4承托结构的构造设计、承托件的承载能力核算; 5屋顶风帽基座结构设计、屋顶风帽与基座连接强度核算; 6其他相关结构设计与强度核算,

    5.2.2排气道系统平面布置应根据任宅厨房、卫生间平面布局、厨房炊事操作和 卫生间的使用要求确定(图5.2.2),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至少有一侧靠墙布置,但不应设置在与卧室相邻的一侧,不宜设置在与 起居室相邻的一侧; 2可设置在厨房、卫生间靠近外墙内侧或内墙侧的位置: 3可设置在与厨房、卫生间相毗邻的储藏室或阳台内; 4当两个卫生间相毗邻时,可选用毗连式卫生间排气道,将排气道设于一个 卫生间内墙侧,通过管道与另一个卫生间连接; 5当厨房和卫生间相临近时,可将厨房排气道和卫生间排气道分别同时设于 厨房内或卫生间内,但厨房和卫生间排气道不得共用; 6厨房排气道宜与灶具位置相邻。

    图5.2.2排气道系统平面布置示意图

    1一排气道:2一预留洞口:3一排气口方向:4一厨房或卫生间;5一储藏间或阳台: 5.2.3排气道垂直承载能力、承托件的承载能力、屋顶风帽与基座连接强度及其 他相关结构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进行核算,其设计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 4章的相关规定。 5.2.4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设计应进行整体通风能力核算,80%开机率情况下

    250 S≥0.09 200 S≥0.04 1~12层 250 450×300 200 S≥0.04 200 S≥0.05 卫生间 13~18层 300 450×350 200 S≥0.05 200 S≥0.05 19~24层 350 450×400 200 S≥0.05 250 S≥0.06 25~33层 300 550×350 250 S≥0.06

    注:产品横截面外廓尺寸在保证不小于最小流通截面积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设 计计算确定。奇偶数层可一体加工制作。 5.3.3排气道安装的预留洞大小应依据排气道设计截面尺寸确定,长短边各增加 50mm 空间(图 5.3.3、表 5.3.3)。

    排气道安装预留洞示意

    1一楼板:2一预留洞

    1一楼板:2一预留洞

    表5.3.3排气道预留洞尺寸

    5.3.4楼层间排气道应每层进行承托处理,并宜采用经防腐蚀处理的定型承托件 5.3.5承托件搭在楼板上的长度不应小于50mm,遇混凝土墙位置时应采用植筋锚 固,锚固深度不应小于50mm。 5.3.6排气道楼层间洞口处应进行密封处理,密封宜采用防火砂浆

    5.4.1进气口宜在排气道制作时在规定部位进行预留,进气口形状、尺寸应符合 防火正回阀的安装要求,无法确定接口尺寸时可现场切割设置。 5.4.2厨房排气道进气口应朝同灶具方向。其他管道不应阻挡排气道开口,进气 口位置应与吊顶、外窗上口标高等相协调

    5.4.3排气道进气口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排气道进气口中心线距离顶板的距离不宜大于350mm,距地面的距

    离不宜小于2350mm; 2卫生间排气道气口中心线距离顶板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距地面的距 离不宜小于2200mm; 3其他建筑部位或有特殊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5.4.4相邻卫生间共用排气道时,进气口中心线水平位置错开不应小于100mm。 5.4.5排气道进气口设置在吊顶上方时,应在进气口下方吊顶处设置检修孔,开 孔尺寸不宜小于450mm×450mm。 5.4.6进气口四周预留空间应能满足防火止回阀的安装、调试及检修要求,进气 口中心与隔墙左右间距不宜小于150mm,与吊顶间距不宜小于150mm。在防火 止回阀阀门操作一侧的操作空间不宜小于350mm

    离不宜小于2350mm; 2卫生间排气道气口中心线距离顶板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距地面的距 离不宜小于2200mm; 3其他建筑部位或有特殊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5.4.4相邻卫生间共用排气道时,进气口中心线水平位置错开不应小于100mm。 5.4.5排气道进气口设置在吊顶上方时,应在进气口下方吊顶处设置检修孔,开 孔尺寸不宜小于450mm×450mm。 5.4.6进气口四周预留空间应能满足防火止回阀的安装、调试及检修要求,进气 口中心与隔墙左右间距不宜小于150mm,与吊顶间距不宜小于150mm。在防火 止回阀阀门操作一侧的操作空间不宜小于350mm

    2卫生间排气道气口中心线距离顶板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距地面的距 离不宜小于2200mm; 3其他建筑部位或有特殊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5.4.4相邻卫生间共用排气道时,进气口中心线水平位置错开不应小于100mm。 5.4.5排气道进气口设置在吊顶上方时,应在进气口下方吊顶处设置检修孔,开 孔尺寸不宜小于450mm×450mm。 5.4.6进气口四周预留空间应能满足防火止回阀的安装、调试及检修要求,进气 口中心与隔墙左右间距不宜小于150mm,与吊顶间距不宜小于150mm。在防火 止回阀阀门操作一侧的操作空间不宜小于350mm。 5.5防回流措施 5.5.1排气道系统进气口位置应设置防回流构造或加装防火止回阀, 5.5.2单孔结构排气道内进气口位置宜设置防火止回阀。 5.5.3双孔结构排气道,支管接口件进气口位置应安装导流装置。当支管接口件 导向装置的高度小于600mm,应安装防火止回阀。当支管接口件导向装置的高 度大于600mm,可不设置防火止回阀。 5.5.4奇偶数层结构排气道可不安装防火止回阀,但应在排气道内进气口两侧设 置导流装置,导流装置与主管道连接的三通夹角不应大于30°

    5.5.1排气道系统进气口位置应设置防回流构造或加装防火止回阀, 5.5.2单孔结构排气道内进气口位置宜设置防火止回阀。 5.5.3双孔结构排气道,支管接口件进气口位置应安装导流装置。当支管接口件 导向装置的高度小于600mm,应安装防火止回阀。当支管接口件导向装置的高 大于600mm,可不设置防火止回阀。 5.5.4奇偶数层结构排气道可不安装防火止回阀,但应在排气道内进气口两侧设 置导流装置,导流装置与主管道连接的三通夹角不应大于30°

    5.6.1排气道屋顶风帽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屋顶上相邻构筑物,风帽基础高度应 有利于烟气扩散,并应根据屋面形式、排出口周围遮挡物的高度、距离和积雪深 度确定。 5.6.2风帽基础洞口尺寸不应小于排气道出屋顶排气口尺寸,通风量应满足设计 要求。 5.6.3厨房、卫生间排气道屋顶风帽毗连时宜使用一体制作的屋顶风帽。 5.6.4平屋面排气道的屋顶风帽基础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排气道的出口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 2m,并应高出女儿墙; 2设置在非上人屋面时,排气道的出口高于屋面不应小于0.6m;

    图5.6.8屋顶风帽基础错位示意图

    1一成品防倒灌屋顶风帽;2一螺栓固定;3一风帽基础;4一屋面结构;5一细石混凝土填缝

    6一女儿墙;7一排气道;8一防水密封胶 5.6.9屋顶风帽应具有防止杂物坠入排气道的措施,当无防坠落措施时屋顶风帽 基础与风帽间应设置钢板网等防止异物落入排气管道内的装置。 5.7排气设备选用 5.7.1厨房卫生间用排气设备的排气量及风压值应与设计的排气道系统相匹配。 5.7.2厨房吸油烟机排气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吸油烟机》GB/T17713的规 定,风量不应小于600m3/h,不宜大于720m/h,风压宜为180Pa~250Pa,油脂 分离度不应小于90%。 5.7.3卫生间用排气扇排风量不应小于110m/h,不宜大于140m3/h,风压不应小 于60Pa。 5.7.4进行系统测试用的排气设备的排气量及风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测试用吸油烟机的风压值宜为250Pa~300Pa,风量值宜为600m/h 720m/h; 2卫生间测试用排气扇的风压值宜为80Pa~100Pa,风量值宜为110m/h 140m/h。

    5.7.1厨房卫生间用排气设备的排气量及风压值应与设计的排气道系统相匹配。 5.7.2厨房吸油烟机排气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吸油烟机》GB/T17713的规 定,风量不应小于600m3/h,不宜大于720m3/h,风压宜为180Pa250Pa,油脂 分离度不应小于90%。 5.7.3卫生间用排气扇排风量不应小于110m3/h,不宜大于140m3/h,风压不应小 于60Pa。 5.7.4进行系统测试用的排气设备的排气量及风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测试用吸油烟机的风压值宜为250Pa~300Pa,风量值宜为600m/h 720m/h; 2卫生间测试用排气扇的风压值宜为80Pa~100Pa,风量值宜为110m/h 140m/h

    6.1.1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6.1.2排气道系统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1.3排气道系统供应单位应提供下列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1排气道系统通风动力性能检测检测报告; 2排气道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耐火性能检测报告; 3防火止回阀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耐火性能检测报告、漏风量 检测报告; 4风帽、承托件产品质量合格证。 6.1.4排气道系统部品进场后,应按种类、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并标识清晰。 6.1.5排气道进场后应在平坦场地上水平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8m。 6.1.6排气道在搬运过程中,应采用两点托底方式搬运,装卸时不得抛掷。 6.1.7施工前应对进场的构配件进行检查和抽样复验,不合格产品不得采用, 6.1.8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成套系统进行安装,不应随意更换系统配件 6.1.9排气道系统宜按图6.1.9所示的工艺流程进行施工。

    图6.1.9排气道系统施工工艺流程

    6.1.10排气道系统施工的各道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施工合格后进 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保存必要的视频、图像资料。 5.1.11排气道施工应在土建主体工程完毕之后,在隔墙施工、楼地面、墙面和顶 棚粉刷等室内装饰前,且楼板预留洞拆模后,由下向上逐层安装。 6.1.12屋面排气道施工安装应在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施工前进行

    6.1.13排气道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宜进行气密性检查,发现漏风处应进行 密封处理。 6.1.14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应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保护,不应污染和损坏。 排气道局部损坏处应用相同材料进行修补或更换。 6.1.15工程完工后应对系统进行质量检查。当进行排气道系统现场实体气密性检 测、通风动力性能检测和屋风帽避风性能检测时,可按附录C~附录E的要求 进行

    6.2.1排气道系统、部品进场时应查验质量合格文件,文件应与进场的材料的规 格型号一致,齐全、有效,产品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6.2.2排气道系统进场后应对产品型号、外观及标志进行检查,并应对产品出现 的一般缺陷进行修补。 6.2.3排气道系统安装前应对排气道、防火止回阀、承托件、屋顶风帽按批次进 行进场检查和抽样复验,检查和复验项目见表6.2.3

    表6.2.3排气道系统检查和复检项目

    6.2.4进场检查与复验抽样应符合下列

    .4进场检查与复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气道外观质量应每1000根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次抽检10根进行现 场外观和尺寸偏差的检查,随机抽取3根进行耐软物撞击现场测试,抽取1根进 行耐火性能复验; 2防火止回阀应每1000个划分为一检验批,每批次抽检3个进行型号、外 观、开启角度的现场检查;抽取3个进行漏风量复验; 3承托件外观质量每1000件划分为一检验批,每批次抽检10件进行外观, 尺寸的现场检查; 4屋顶风帽每个工程应抽取3个样品进行外观、尺寸的现场检查; 5复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

    6.2.5排气道进场后应进行下列检查,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第4.1.6 条的要求: 1排气道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 2排气道型号、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3排气道上应有明显的型号、供应商信息等标识; 4排气道外观应完好无破损,长度、壁厚、截面尺寸、端面对角线差应满足 本标准和设计要求; 5排气道耐软物撞击性能应按本标准第4.1.7条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测,性能 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2.6排气道应按每个分包项目随机抽1根进行耐火极限的见证取样复验,耐火 极限、完整性和隔热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要求。 6.2.7防火止回阀进场后应进行下列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2节要求: 1防火止回阀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 2防火止回阀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止回阀各零部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磨损及其他影响其密封性能的损 伤,止回阀和零部件表面均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经处理后的表面应光滑、平 整,镀层、涂层应牢固,不充许有起泡、剥落、开裂以及漏漆、流痕、皱纹等缺 陷; 4手动打开防火止回阀阀片,阀片不应严重遮挡排气通道,完全开启后阀片 最大开启角度应不小于60°; 5手动反复开关防火止回阀的止回阀片10次,阀片应能灵活开闭,闭合可 靠。 6.2.8防火止回阀应按每个分包项目随机抽3个进行漏风量的见证取样复验,复 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2节的规定。 6.2.9风帽进场后应进行下列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3.4条的要求: 1风帽外观完好,无破损; 2风帽截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6.2.10承托件进场后应进行下列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的规定

    2承托件的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3承托件的接口大小应与排气道截面尺寸相符。

    6.3.1排气道应严格按照排气道上标识的层号、气流方向及图纸设计的进气口方 向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管口应采取遮盖措施。 6.3.2排气道安装前应对排气道型号、外观及楼板预留洞洞进行检查,其位置, 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楼层孔位垂直对中,并应清除预留洞四周毛边。 6.3.3根据设计要求,应从顶面吊挂垂直中心孔线,在预留洞边弹出中心线,并 在楼板和墙面上弹出2条正交的中心线。然后在排气道垂直面两侧也弹出中心 线。 6.3.4首层安装前,应检查排气道底部地面基层,基层不平整时应采用不低于C20 混凝土或1:2水泥砂浆垫层抹平找平后方可进行首层排气道的安装, 6.3.5依据测量中心线标志将排气道起吊就位,校正中心线后安装固定,排气道 中心线与预留洞中心线定位偏差不应大于5mm,用2m靠尺校正通风道的垂直位 置,垂直度不应大于5mm,安装完成后应对排气道底部四周进行密封处理。 6.3.6上层管道安装前,应进行承托件的安装,将承托件安放就位在预留洞口上, 承托件支脚承担在楼板基层上,下口应与下层排气道对正卡严。当承托件有一侧 需要安装于墙壁内时,应先根据承托件的规格在对应的墙壁处钻孔,孔径和深度 满足承托件的安装要求,且孔深不应小于50mm。在孔中抹少量砂浆后将承托件 安放就位。 6.3.7上层管道安装时,应在两根排气道管体结合部涂抹少量水泥砂浆或素浆 排气道对准中心线,将管道插入承托件中,上下排气道口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 5mm,垂直度不应大于5mm,上下层错位不应大于5mm。承托件及排气道与楼 板之间的空隙支底模后用C25细石混凝土分二次将预留洞的缝隙浇捣密实,第 次浇筑完终凝后方可进行第二次浇筑,并做成高于楼板面50mm×50mm的防 水反坎或抹八字处理后在外面进行防水处理。 6.3.8排气道与楼板、墙面之间的空隙处,应采用C25细石混凝土填充捣实,并 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和水泥砂浆进行表面处理。 3.9卫生间排气道与墙体连接部位应进行防水处理

    6.3.10排气道宜在安装前预留好进气口,如需安装后开口,应采取措施防止切除 物坠入下方排气道内, 6.3.11每层排气道安装后应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1 的规定

    表6.3.11排气道安装允许偏差

    6.3.12奇偶数层结构排气道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6.3.12奇偶数层结构排气道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的导流装置支管与主管道连接的三通夹角不应超过30°; 2应按住宅层数、进气口开口位置和变压板标识进行安装。 6.3.13排气道安装完成后可按设计要求在外立面采取挂热镀锌钢丝网或耐碱玻 璃纤维网格布后用水泥砂浆粉刷,粉刷应均匀平整,厚度宜为10mm~20mm,表 面平整度不大于4mm。 6.3.14当施工中断时,排气道散口部位应临时封闭防护

    6.4.2风帽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风帽基础的预留口位置、高度、预留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金属风帽结构应固定牢固,底座防水垫应完好、牢固,标识应清晰; 3金属风帽各部件的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毛 刺、孔洞等缺陷: 4混凝土风帽外观不应有裂纹、破损等明显缺陷。 6.4.3安装风帽之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在风帽基础上放置25mm×25mm钢板网, 用水泥砂浆找平风帽安装基础的上平面,校正风帽位置,中心线应与烟道中心线 致,采用膨胀螺程栓连接或者预理铁件焊接的方式将风帽固定在基础上。采用膨 胀螺栓时,直径不应小于Φ10,孔垂直深度不应小于60mm 6.4.4混凝土组合式风帽各部分应连接可靠,不得松动。 6.4.5金属风帽安装时螺栓孔、风帽底座四周应采用耐候胶密封防水。 6.4.6采用焊接方式固定的风帽,宜在基础对应底板四角处预理铁件,连接处进

    6.4.2风帽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行抹平防漏处理。 6.4.7风帽安装完成后高度超过避雷设施保护范围时,应设置防雷装置与接地系 统连接。 6.4.8风帽底板出风口周边处应高于底板周边,防止雨雪倒灌

    行抹平防漏处理。 6.4.7风帽安装完成后高度超过避雷设施保护范围时,应设置防雷装置与接地系 统连接。 6.4.8风帽底板出风口周边处应高于底板周边,防止雨雪倒灌

    6.5.1防火止回阀安装前应将排气道预留口开通 6.5.2安装前应逐个检查防火止回阀的阀门外形、操作机构应完好、启闭灵敏度 及防火止回阀风口有效通风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然后再进行安装。 6.5.3防火止回阀应安装在排气道管道外壁,应自上而下逐层安装。 6.5.4确定防火止回阀水平度,将阀体上固定扣反扣在排气道进气口内壁并进行 固定,防火止回阀与排气道接触部位应采用防火胶进行密封,防止烟气侧漏。 6.5.5采用螺栓安装时,应用镀锌螺栓将法兰固定安装在排气道预留进风口处, 法兰安装方正,与排气道连接牢固,四周宜进行密封处理。 6.5.6安装完成,应再次检查防火止回阀的启闭灵敏度,检查防火止回阀排气口进 入排气道内的气流方向应与排气道内的气流方向相同。 6.5.7弹簧卡式防火止回阀可直接卡入排气道预留进风口,调整防火止回阀方向, 位置后四周进行密封处理

    7 性能检测与质量验收

    7.1.1排气道系统施工完毕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应做记录、签字并归档。 7.1.2排气道系统可划分为厨房排气道分项和卫生间排气道分项两个分项工程。 每一单体建筑工程的厨房、卫生间独立排气道系统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1.3排气道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资料: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 2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3排气道系统及各部件的出厂合格证明和型式检验报告、耐火检测报告、系 统通风性能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排气道系统安装记录表; 6排气道系统工程质量自检记录表; 7排气道系统通风动力性能检测报告; 8排气道系统工程分项、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7.1.4排气道和承托件的安装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及影像资料。 7.1.5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的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0%。 7.1.6排气道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A排气道系统质量验收记录表的 要求进行验收

    7.2.1排气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现场系统气密性检测、通风动力性能检测和 屋顶风帽避风效果检测。 7.2.2现场检测应选取有代表性的系统进行,每一施工单位承建的住宅工程不应 少于1个系统。

    7.2.3系统现场气密性检测应在防火阀安装前进行,检测方法宜按本标准附录C 的规定进行,厨房每层漏气量不应大于10m3/h,卫生间每层漏气量不应大于 4m/h。 7.2.4排气道系统现场通风动力性能检测应在气密性检测合格后进行。 7.2.5排气道系统现场通风动力性能检测应按本标准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排 气道系统通风动力性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按建筑物层数根据表7.2.5选定开机率的工况进行测试; 2在任一工况每户厨房排风量不应小于300m/h,卫生间每户排风量不应小 于80m3/h,判定该排气道系统排风量合格; 3在任一工况下开机层支管静压应大于排气道内静压、未开机层支管静压应 为0或负压,判定该排气道系统无倒灌

    页风帽在室外风作用下的避风性能检测应推

    7.2.5排气道系统现场通风动力性能检测开机率

    1将开机率设置为0%,即关闭排气道系统上所有油烟机; 2检测排气道系统内顶层和下一层排气道系统内的静压值: 3排气道系统内的静压值若小于0,判定风帽能够防止室外风的倒灌,避风 性能合格

    7.3.1排气道系统的构配件品种、规格及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相关标准 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进场检查验收记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及型式检验报告 7.3.2排气道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要求。

    7.3.1排气道系统的构配件品种、规格及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相关标准要 求。

    检验方法:见证取样送检,检查进场复检报告 7.3.3排气道的耐软物撞击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工程抽检一组。 检验方法:现场试验,查验进场检查验收记录。 7.3.4防火止回阀的漏风量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规格每个规格抽查一件。 检验方法:见证取样送检,检查进场复检报告。 7.3.5防火止回阀应与管体安装牢固、严密,不应有漏装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6上下层排气道的承托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承托应安全可靠,密封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验施工记录表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7排气道进气口的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进气口处防回流措施应符合诊 计和本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验施工记录表 7.3.8系统屋顶风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与基础连接牢固。 检查数量:按系统数量的10%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9系统通风动力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规定,排风顺畅,无倒灌、窜 现象。 检查数量:不同总承包单位每一单体建筑抽测不少于1个厨房系统, 检验方法:进行现场通风动力性能检测,查验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见证取样送检,检查进场复检报告。 7.3.3排气道的耐软物撞击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工程抽检一组。 检验方法:现场试验,查验进场检查验收记录。 7.3.4防火止回阀的漏风量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规格每个规格抽查一件。 检验方法:见证取样送检,检查进场复检报告。 7.3.5防火止回阀应与管体安装牢固、严密,不应有漏装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6上下层排气道的承托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承托应安全可靠,密封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验施工记录表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7排气道进气口的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进气口处防回流措施应符合设 计和本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验施工记录表 7.3.8系统屋顶风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与基础连接牢固。 检查数量:按系统数量的10%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9系统通风动力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规定,排风顺畅,无倒灌、窜气 现象。 检查数量:不同总承包单位每一单体建筑抽测不少于1个厨房系统, 检验方法:进行现场通风动力性能检测,查验检测报告。

    7.3.10排气道外观、尺寸偏差、壁厚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规格每个检验批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厚度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或钻孔方法检查,钻 孔数量每一壁面4个,两端距端面200mm各1个,中间1个,随机1个,孔径

    10mm布线标准,应在不同面上钻取;检查进场复检报告。 7.3.11排气道安装位置偏差、垂直度满足设计及本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2m靠尺尺量检查,查验施工记录表 7.3.12排气道上下层排气道连接处错位偏差不大于5mm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查验施工记录表 7.3.13防火止回阀的标识、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标识、外观、阀片开启角度、启闭灵活性,尺量 检查产品进气口尺寸。 7.3.14防火止回阀安装位置正确。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安装记录。 7.3.15屋顶风帽的标识、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16屋顶风帽安装位置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安装记录,

    附录A排气道系统质量验收用表

    表A.0.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A.0.4排气道系统工程质量自检应按表A.0.4进行验收填写。

    A.0.4排气道系统工程质量自检应按表A.0.4进行验收填写。

    医疗器械标准表A.0.4排气道系统工程质量自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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