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648-2021 水泥行业节能监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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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648-2021 水泥行业节能监察技术规范
4.3.3对热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的监察
应对企业的以下儿个方面进行监察: a 按GB17167、GB/T35461等要求,采取资料审核、调查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能源计量工作 管理有关文件,确认被监察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按GB17167、GB/T35461以及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台账、能源计量网络图等,确定主要次级用 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针对每个能源种类在进出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 备是否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行逐一现场检查,确认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运行状况及定期 检定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C 查阅企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核实能源统计报表数据是否能追溯至能源计量原始记录,核实企 业能源消耗数据是否及时准确地上传至能源在线监测平台,实时监测企业能源消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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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核实能源计量网络图与GB/T33656的符合情况,及输入企业和各工序能源消耗采集原始记录、 能耗消耗统计报表之间的关联性和逻辑关系,查阅企业统计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建筑标准,核定其与 能源消耗统计报表的一致性和相关性
4.3.4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及并网运行情况的监案
应对企业的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察: a) 余热发电系统装机容量; b) 余热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情况: 余热发电系统吨熟料发电量。
4.3.5对能源消费包费制和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情况的监察
过现场查阅能源消费统计记录、 缴费单据及财务明细账表等,确定企业是否向本单位职 是供能源,是否存在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4.3.6对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的监察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察: 查阅企业原料破碎系统、原料粉磨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熟料烧成系统、水泥粉磨系统等的用 能设备台账、检修记录及能效测试报告等,必要时开展用能设备节能检测,确认主要用能设备 运行状况: 查阅企业采购管理制度文件,核实是否对纳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风机、电机等通用设备、 产品在能效方面有相应采购要求; 根据国家现有用能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名目,查阅企业用能设备台账、采购文件、设备档案等 并现场查验设备能效效率标识,核实设备能效等级及能效限定值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应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察: a) 落后生产工艺淘汰情况,包括干法中空窑、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及直径3m(不含) 以下水泥粉磨设备淘汰落实情况: b) 企业是否仍在使用或备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重点查看主要用 能设备台账: 企业落实淘汰制度或者改造计划的情况,重点查看高耗能设备淘汰计划及节能技术改造计划与 审批文件等
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情况
4.3.8.1核查时间通常为最近的1个自然年
8.2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情况的监察应包括以下儿个方面: a) 审查企业被监察年度各生产工段能源消耗统计年报和各月份月报表,并视月报表情况可抽查某 月份(13)天的能源统计原始记录: b) 审查企业被监察年度生产统计年报和月报,随机抽查至少一个月生产统计日报,核实年度合格 产品产量: ) 核实原煤低位发热量是否按GB/T213测定,并计算年加权平均值;其他能源的低位发热量若 未开展实测,选用附录A中推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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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采用具有溯源性的数据按GB16780 GB16780双 定的限额指标进行比较,审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值达标情况: e)核查生产用电,并按能耗判定执行何档电价。 8.3对超能耗限额的企业,跟踪其落实整改计划的情况,并就整改后的能耗情况重新对标
原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制度情况
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查证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的文件、个人档案履历、职责履行情况说明、学历、专业技术职称、 培训证明及报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文件,判断与节能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 调查询问能源管理负责以及最高管理者、能源管理岗位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确认能源管理者是 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满足具备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企业高级管理 人员的条件; 核实确认能源管理岗位设置是否充分合理,能否保证企业能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职责制定是 否全面清晰合理; d 调查询同能源管理岗位人员、上级主管以及该岗位的管理对象和协作对象,判断能源管理岗位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节能监察工作流程见附录B
5.2.1监察机构应根据监察人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水泥生产企业的规模、生产工艺和经营场所 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监察组,监察组应指定监察组长1名,并至少含1名监察组员,监察组成员应熟悉 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5.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 主要采取现场监察方式(4.3.2、4.3.3、4.3.9可采取书面监察方式)对用能单位依法实施监察,并对《自 查报告》(参见附录C)、现场实际状况、有关的技术数据和能耗指标进行查验,形成《监察报告》(参 见附录D。
现场监察实施后,监察组应及时完成法律文书,同时整理监察所获取的证据材料,连同现场监察笔 录等材料进行归档,形成《监察报告》(参见附录D),对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的,节能监察机构向企业 提出节能建议;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用能行为的,将有关线索和证明材料 移交有处罚权的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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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燃料低位发热量推荐值见表A.1。
表A.1常用燃料低位发热量的推荐值
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3》 来源于《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来源于《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来源于《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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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节能监察工作流程
图B.1节能监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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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C.1自查报告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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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节能监察XX企业自查报告
图C.2自查报告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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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C.3企业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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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D.1监察报告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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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节能监察XX企业监察报告
一、基本情况 1.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线的设计产能、规模和投产时间,主要经济指标、产品产量、能源消费 总量等。 2.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监察依据、监察机构名称、监察组成员、监察方式、监察时间等。 二、监察内容 建立和执行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情况:执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情况:高耗能 落后机电设备和生产工艺执行淘汰制度情况;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情况;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制度情况;执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制度情况等。 三、监紧实施 应包括监察工作流程、有关参与人员、监察时间等内容。其中: 1.准备阶段。确定监察方式、组成监察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监察时间、送达监察通知书、现场监察前准备(包 括初审企业自查报告、人员分工、准备执法文书、工作要求等)。 2.现场阶段(若有)。召开首次会议,查验资料(核实白查表中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核查企业的原始凭证),核算王 要工段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耗,制作监察笔录(应详细记载现场监察每个环节),召开末次会议等。 四、监察结果 1.监察结论。对监察结果及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叙述,以及企业对问题的确认和回应等。 2.处理意见或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具体到条款),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或不合理用能行 为二报出音川威建议
金融标准图D.2自查报告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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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监察记录表
D.3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监察记录
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JIC/T 26482021
[1]《水泥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 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9]77号】 [2]《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工信厅联节[2016]39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6]75号】 [4]《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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