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639-2021 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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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639-2021 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4.3.4二级指标权重与评价要求、 荆定 值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3.5视判定准则的满足程度,必选要求得分取0分或满分,可选要求得分在0分到满分之间取值
5.1.1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 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 全、环保和质量等事故。对利益相关 满足有关承诺要求。
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5.1.2基础管理职责
5. 1.2. 1 最高管理者职责
b)收集并保持工厂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证据: c)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绿色工厂的综合绩效。
5. 1.2. 2 工厂管理职责
5.1.2.2.1工厂应设置具体的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 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5.1.2.2.2工厂应制定可量化的绿色工厂创建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和指标,并形成文件化的实施 方案。 5.1.2.2.3工广应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同职责或岗位的员工所接受的 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减排、节材、节水、气候变化等方面。工厂应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 进行考评,留存考评结果相关资料
5.2.1.1工厂的建筑应满足以下要求:
a)厂房建筑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布局合理。原燃材料储存、运输等设施以及生产车 间应采取适宜的封闭、通风、降噪、除尘和排水等措施; b 用于储存生产过程使用或产生的危险品、危险废物等的建筑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2.1.2工厂的建筑宜满足以下要求: a)从规划设计、场地布局、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方面考虑建筑及场地的节材、节能、节水、节 地等要求; b)建筑配备节水、节电设备设施并制定相应的制度, 5.2.1.3工厂的建设宜满足 关的检测设备
5.2.2.1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采光应符合GB50033和GB50034一2013的有关规定。
5.2.2.1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采光应符合GB50033和GB50034一2013的有关规定。 5.2.2.2工厂厂区和办公区宜充分利用自然光采光,提高节能型照明设施以及新能源照明设施的配备 比例。公共区域宜采用分区、定时及自动控制照明措施。
5. 2. 3. 1专用设备
5.2.3.1.1工厂的专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工厂不应采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提出的淘汰 类装备。 5.2.3.1.2工厂的专用设备宜采用节能、节水、高效、智能化、低物耗、低排放的先进工艺装备,不 断提高装备技术水平。
5.2.3.2通用设备
5.2.3.2.1工厂的通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用能设备(产品)能效限定要求或同等水平。 5.2.3.2.2工厂宜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通用设备。
5. 2. 3. 3 计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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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3.1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GB/T24851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及资源的计量 器具和装置,并进行分类计量。 5.2.3.3.2工厂应具有环境排放测量设施。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能源、资源的消耗以及环境排放进行动 态监测。
5.2.3.4环保设备设施
5.2.3.4.1工厂的环保设备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采取封闭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配备大气污染物、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 其处理能力应满足工厂达标排放要求; b)配备必要的清洗、清扫设施,降低因生产、运输等造成的环境影响。 5.2.3.4.2工厂宜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高效污染治理设施,以满足更严格的排放要求。
5.3.1质量管理体系
5.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满足GB/T450 求,宜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 2.2工厂宜按GB/T330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
5.3.3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4001的要求,宜通 的第三方认证。
5.3.4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3331的要求,宜通 的第三方认证。
5.3.6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工厂宜依据GB/T23001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能源与盗源投入
5.4.1.1工厂应按相关标准开展节能管理,
a)建有能源管理系统,实现或部分实现能源消耗在线监控、统计与分析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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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断优化用能结构,制定可行的节能方案与推进措施,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 生能源的投入,提高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比例: )充分利用余热等节能技术。
5.4.2.1工厂的资源投入应满足以下要求
a)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制度,在不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的条件下,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 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工业废物,提高原料替代率; 6 取水定额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c) 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按照GB/T7119的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d 按照GB/T29115的要求对其节约原材料进行评价。 4.2.2工厂的资源投入宜使用回收料或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5.4.3.1工厂的采购应满足以下要求
a)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b)对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实施检验或验证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5.4.3.2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宜包括环保、可回收材料使用和能效等要求。
5.5.1.1工厂所生产的绝
5.5.1.1工厂所生产的绝 符合相应标准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工厂宜按GB/T24256和GB/T32161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和评
5.5.3有害物质使用
5.5.3.1工厂应制定相应制度以限制和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避免因有害 物质的泄露而造成污染。 5.5.3.2工厂宜逐年减少单位产品中有害物质使用量。
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并利用核查结 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工厂宜优化产品设计,加强对应用市场的研究,使其产品能适应不同环境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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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应采取收集处置措施。大气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相关标 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
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应进行处理并合理利用,工厂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8978及环境影响 评价批复的要求。
5.6.3.1工厂应按相关标准及要求管理和处置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5.6.3.2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危险废物 应转交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建立转移和处置的追溯机制。
工厂的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宜对噪声污染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
工厂应依据GB/T32150或其他相关要求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宜进行 温室气体第三方核查,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的要求,容积率宜达到《工业项 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2倍以.上;建筑密度宜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1.5 倍以上: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满足 平均水平,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绝热材料产品生产过程中应使用绿色物料。
工厂生产单位产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应 平均水平,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评价边界内,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废水回用率应满足行业平均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 7.5能源低碳化
产品综合能耗应满足行业平均水平,宜达到行
6.1.1通过逐级加权计算工厂的总得分,按公式(1)和公式(2)计算,各指标得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三 位小数。
式中: M一一工厂总得分; m;一一工厂第i项一级指标得分; k;一一工厂第i项一级指标权重,取值按表2; 一一归一化系数。
M=nxZk,m, ..
Wj一一工厂第j项二级指标权重,取值按表B.1: Gj"一工厂第j项二级指标下设某评价要求得分。 表B.1中标记脚注“和脚注的可选要求,G按公式(3)计算。其中,对于标记脚注“的可选要求,D =0:对于标记脚注"的可选要求,D,取值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g一一评价要求分值; Do一一必选要求规定的值; D,一一可选要求满分时的值。 D一一工厂实际值,(若D,
式中: n一一归一化系数; 扣除不适用必选要求后的总分值。
6.2数据统计与指标计算方法
3.2.1数据的统计周期应与评价期一致。 6.2.2指标计算方法按附录C的规定计算。 6.2.3数据的统计期内,当同类型数据有多个来源时,评价实施方可通过查阅第三方按相关标准出具 的监视测量核算等数据、统计局统计上报数据及企业计量统计数据,对工厂所提供数据进行交叉核验。 为保证数据来源的可追溯,评价实施方宜随评价报告附基础数据收集表,格式参见附录D。
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 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针对被评价工厂,第一方为被评价工厂,第二方为被评价工厂的相关方,第三方为与被评价工厂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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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实施评价的组织应制定评价计划,采用文件资料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具体方 法包括但不限于访谈,分析测试与统计核算,查阅工厂生产运行原始记录、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声明 文件、分析/测试报告、第三方认证证书等证实性文件等。实施评价的组织应确保被评价工厂对相关指 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完整、准确。 6.3.3评价过程应先对基本要求(见附录A)进行评价,当被评价工厂满足基本要求时,以加权评分的 方式对必选要求(附录B中标记“*”条款)和可选要求进行评价,基本要求不参与评分。评价流程见 图1。
图1绿色工厂评价基本流程
6.4.1.1工厂自行开展绿色工厂评价时,应组织专门的绿色工厂评价工作组对本文件所述指标进行 价,可邀请外部行业专家参与评价。 6.4.1.2当委托第三方进行绿色工厂评价时,评价实施方应具备相应资质,并熟悉绝热材料行业生产 与运行规律,有行业认证、评估、检测等相关服务经验
技术标准6.4.2评价人员的能力
实施评价的人员组成应覆盖 知识和能力。相关人员能力包括但, 可再生能源等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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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基本要求(见附录A)及全部必选要求 尔附求B中标记 的条款)的前提下, 经评价、计界 所获得的总得分是对工厂绿色水平的综合量化评估。 评价组织方可依据附录A和附录B确定相适应的判定规则,工厂满足相应要求时可判定为绿色工厂
评价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评价实施的组织; b)评价实施人员; 评价目的、范围及准则; 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制及内部技术 评审情况; e) 评价内容,包括一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综合绩效 等所有指标体系; 评价证明材料的核实情况,包括证明文件和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相关计量设备 和有关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被评价工厂的创新性绿色业绩描述; 被评价工厂存在的薄弱点及改进建议; 评价结论; Li)相关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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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标准表A.1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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