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019-2019 聚氨酯拉挤复合材料支架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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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CECS 10019-2019  聚氨酯拉挤复合材料支架系统

    支架型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支架型材的物理性解

    支架型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闸阀标准表2支架型材的力学性能

    表3支架型材的燃烧性解

    支架系统的承载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支架系统的承载性能

    6.7.1耐化学介质性能

    在给定酸性溶液、残性溶液、盐溶液中经规定时间浸泡后,试样表面应无明显变化,其纵向弯曲强 向弯曲弹性模量保留率不应低于85%

    经规定时间浸泡后,试样表面应无明显变化,其纵向弯曲强度和纵向弯曲弹性模量保留 于85%。

    6.7.3耐湿热老化性能

    6.7.4耐冻融循环老化性能

    经规定时间冻融循环老化后,试样表面应无明显变化,其纵向弯曲强度和纵向弯曲弹性模量保留 低于85%

    6.7.5紫外线耐久性能

    经规定时间荧光紫外灯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后,试样应无明显变色、龟裂、粉化等现象,其纵向弯曲 1纵向弯曲弹性模量保留率不应低于85%

    外观质量应在正常光照度下,距离0.5m,目测,

    尺寸试验应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和0.02mm的游标卡尺进行测定。

    7.3.1试样应从支架型材上切取。 7.3.2巴柯尔硬度应按GB/T3854进行测定。 7.3.3树脂不可溶分含量应按GB/T2576进行测定。 7.3.4玻璃化转变温度应按GB/T22567一2008方法C进行测定。 7.3.5吸水率应按GB/T1462进行测定,

    7.3.1试样应从支架型材上切取。 7.3.2巴柯尔硬度应按GB/T3854进行测定。 7.3.3树脂不可溶分含量应按GB/T2576进行测定。 7.3.4玻璃化转变温度应按GB/T22567—2008方法C进行测定 7.3.5吸水率应按GB/T1462进行测定,

    7.4.1试样应从支架型材上全厚度切取。 7.4.2纵向拉伸强度应按GB/T3354进行测定。 7.4.3 纵向弯曲强度和纵向弯曲弹性模量应按GB/T3356进行测定。 7.4.4 纵向压缩强度应按GB/T1448一2005方法A进行测定。 7.4.5层间剪切强度应按JC/T773进行测定。 7.4.6纵向螺栓连接挤压强度试样制备应按GB/T7559一2005中压缩型试样进行,上机测试应按 GB30968.1中单钉单剪方法进行,取5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

    4.1试样应从支架型材上全厚度切取。 4.2纵向拉伸强度应按GB/T3354进行测定。 4.3纵向弯曲强度和纵向弯曲弹性模量应按GB/T3356进行测定。 4.4纵向压缩强度应按GB/T1448一2005方法A进行测定。 4.5层间剪切强度应按JC/T773进行测定。 4.6纵向螺栓连接挤压强度试样制备应按GB/T7559一2005中压缩型试样进行,上机测试 B30968.1中单钉单剪方法进行,取5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

    7.5.1试样应从支架型材上切取。 7.5.2氧指数应按GB/T2406.2进行测定。 7.5.3垂直燃烧级别应按GB/T2408中的垂直法进行测定。 7.5.4烟密度等级应按GB/T8627进行测定。

    7.5.1试样应从支架型材上切取。

    7.6.1 垂直承载试验

    7.6.1.2施加集中荷载时,加载压头应与标记的支架系统的托臂中点接触,加载速率为10mm/min,直 至支架系统任一部位发生开裂、贯通性裂纹或断裂现象,记录破坏力值,测试3个试件,计算其算术平均 值。试件加载方式如图2所示。

    7.6.2横向承载试验

    图2垂直承载试验示意图

    7.6.2.1横向承载试验时,应对支架系统的托臂中点做出标记,将支架系统旋转90°进行固定,托臂应保 持水平。 7.6.2.2施加集中荷载时,加载压头应与标记的支架系统的托臂侧面中点接触,加载速率为 10mm/min,直至支架系统任一部位发生开裂、贯通性裂纹或断裂现象,记录破坏力值,测试3个试件 计算其平均数值。试件加载方式如图3所示。

    图3横向承载试验示意图

    始性能试样和耐久性试样,试样应从同一批次支

    7.7.2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

    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应按GB/T3857进行。浸泡温度为(23士2)℃,浸泡时间为1000h,酸浴液 采用5%硫酸溶液,碱溶液采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盐溶液采用氯化钠饱和溶液。耐久性试验完成后, 观察外观质量,将耐久性试样与初始性能试样按7.4分别进行纵向弯曲强度和纵向弯曲弹性模量测试, 取5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并计算保留率

    7.7.3耐水性能试验

    耐水性能试验应接GB/T2573进行。浸泡温度为(23士2)℃,浸泡时间为1000h,介质采用蒸馅 水或去离子水。耐久性试验完成后,观察外观质量,将耐久性试样与初始性能试样按7.4分别进行纵向 弯曲强度和纵向弯曲弹性模量测试,取5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并计算保留率。

    7.7.4耐湿热老化性能试验

    耐湿热老化性能试验应按GB/T2573进行。将试样放置在温度(60士2)℃C、相对湿度(93士3) 验箱中,放置时间为144h。耐久性试验完成后,观察外观质量,将耐久性试样与初始性能试样按 别进行纵向弯曲强度和纵向弯曲弹性模量测试,取5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并计算保留率

    7.7.5耐冻融循环老化性能

    将耐冻融循环老化性能试验的试样用水浸湿后,放入已恒温至一25+℃的冰箱中冷冻4h,再取出 武件放入35+。℃的水槽中浸泡4h,为一循环。重复上述循环50次。耐久性试验完成后,观察外观质 量,将耐久性试样与初始性能试样按7.4分别进行纵向弯曲强度和纵向弯曲弹性模量测试,取5个试样 的算术平均值,并计算保留率。

    7.7.6紫外线耐久性能试验

    紫外线耐久性能试验应按GB/T16422.3进行,采取GB/T31539一2015中7.6.4规定的方法。耐 久性试验完成后,观察外观质量,将耐久性试样与初始性能试样按7.4分别进行纵向弯曲强度和纵向弯 曲弹性模量测试,取5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并计算保留率。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巴柯尔硬度和承

    2.2.1使用相同批次及规格的型材,生产数量达到5000件应为一批,不足此数量时亦视为一批 2.2.2外观应逐件检验。

    2.3尺寸和巴柯尔硬度采用一次抽样,每批应随机抽取5个产品进行检验。 2.4承载性能采用一次抽样,每批次应随机抽取6个支架系统进行检验。其中3个用于垂直承 ,3个用于横向承载试验

    8.2.3.1外观达到6.1的要求,则判定该型材合格,否则判定该型材不合格。 8.2.3.2采用一次抽样时,当其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6.3和6.6的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不合 格;当不符合6.2的要求时,应进行加倍抽样复验。当复验结果仍不满足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 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投产前的定型试生产, b)正式投产后,原材料、设备、工艺有较大改变: c)正常生产2年后; d)连续停产半年及以上后恢复生产

    有下列情况之 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投产前的定型试生产; b)正式投产后,原材料、设备、工艺有较大改变: c)正常生产2年后: d)连续停产半年及以上后恢复生产

    包括6.1~6.7的所有项目。

    每一检验性能项目试样,应取自同 应抽取3组样品,每组样品数量不应少 支架系统。其中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复验 份保存3个月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为合格。 当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从待复 中加倍取样复检。当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检验批为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出厂产品每单位包装上应清晰标明产品的标记、数量及制造商信息。 2出厂产品每批次应附有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标记、生产批次/日期、检验结果、制造商信息 (员签章。当出厂产品为未经组装的零散部件,则应针对不同部件对名称、规格做出明确标识接地线标准

    9.2.1产品应分类码放整齐,宜采用必要的防撞及防重压措施。 9.2.2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支架系统的使用条件、施工方法和注意 事项。

    1产品应分类码放整齐,宜采用必要的防撞及防重压措施。 2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支架系统的使用条件、施工方法和注

    玻璃钢管标准,不得受剧烈撞击和重日

    T/CECS10019—2019

    贮存场所应平整清洁,产品码放应整齐,不应超过规定高度,并应远离热源与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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